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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20篇)

发布时间:2024-03-07 21:44:04 热度:1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退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第1篇】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1. 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是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

2. 2023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也是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

3.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可申请退税。

4.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第2篇】个人所得税退税几天到账

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的到账时间是不固定的,但是根据现有的规定,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一般是自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的,若是遇到特殊情况,则到账时间会相对延长,一般是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在办理个税退税的时候,一定要绑定个人银行卡账户,退税金额直接打入银行卡账户的。

【第3篇】免税抵税退税怎么区别

免税、抵税、退税可以从定义上区别:

1、 免税: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2、 抵税: 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成本是不含税的完全成本,如果没有取得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成本肯定要高;

3、退税: 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

【第4篇】一年收入不超过多少可以退税

是否可以退税,不完全取决于收入金额。

如果你12个月累计预交的税款金额大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这种情况就就可以申请退回多交的税款。

个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做汇算清缴申报,提交税局审批退税就是了。

【第5篇】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没有操作过出口退税的小伙伴,看了这篇文章,处理这块业务完全不是问题。有讲解,有截图。对本期内容有任何疑问,在日常的业务中有问题可以在此内容下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退税数据采集

首先登录出口退税的软件(以江苏省的擎天科技为例),月底申报前需要做的是退税数据的采集,录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明细表,操作界面见下图。如果公司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可以手工录入;如果业务量较大,可以购买升级版的软件,实现更智能的匹配。

自检申报

当月免抵退出口退税明细录入完之后,就可以进行月底的申报了。首先我们需要进行自检申报,先查看是否有需要调整的疑点。这里的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填写我们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生成离线数据

这是我们选择离线申报,会产生对应的离线数据包。我们选择好数据包存放的位置。记住该存放位置,待会儿申报时还会需要选用。

生成数据包

国税局网站离线申报

登录国税局的网站后,在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数据自检申报~选择数据包存放的位置

出口退免税申报

离线申报

自检申报

检查核查调整疑点

然后下载数据自检的反馈表(直接在网站上查看也可以),根据自检的反馈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检查核查调整,然后重新自检申报,待没有可以调整的疑点时可以点击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后等待审核结果

正式申报完成以后,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待审核结果反馈,相应的疑点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6篇】本期应补退税额为负数是什么意思

是企业所得税,企业 所得税是采取定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计算当年共应缴多少税,然后减去已经缴纳的税额,计算出应补或者应退的税额。

1、“应纳税额”大多数一般发生数在前,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期间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各税额。

2、应补(退)税就是本期应纳税额与本期已预缴税额之间的差,如果为正数就是应补税额,如果为负数就是应退税额。

【第7篇】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14号公告,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公告表述比较复杂,小编为你图文解释:政策解读

政策核心: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制造业等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判断标准见文末)。

具体时间安排

列入本次优惠范围的所有企业,可在4月申报期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对于存量留抵税额,按以下时间节点有序退还:

小微企业

微型企业4月申报期申请退还。

小型企业5月申报期申请退还。

制造业等六大行业:

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中型企业7月申报期申请退还。

大型企业10月申报期申请退还。

存量留抵税额,其基数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正式施行的时间基点——2023年3月31日的留抵税额。

如果纳税人没有获得过存量留抵退税,且期末留抵税额不小于2023年3月31日时点数,那存量留抵就是2023年3月31日的留抵税额,如果期末留抵小于2023年3月31日留抵税额,那说明2023年3月31日基点的一部分留抵税额已经在以后期得到了抵扣,存量留抵税额就是当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办理过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退税额为0。意味着国家已经将该纳税人在2023年3月31日以前结存的留抵税额全部退还。

因此,存量留抵退税是一次性政策,退还后即不复存在。

增量留抵税额,本质上是指与留抵退税政策正式施行的时间基点——2023年3月31日的留抵税额进行比较后的增量。

在纳税人取得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 = 当期留抵税额 - 2023年3月末留抵税额,正数表示可退还增量留抵,如果小于0,那就表示没有增量留抵税额。

在纳税人取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由于留抵税额中已经没有存量留抵的影响,因此,增量留抵就相当于期末留抵税额。

退税计算公式的变化,与2023年39号公告相比,保留了进项构成比例的限制,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另外,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允许将电子专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票两类作为分子进行计算。

应退税额 = 留抵税额(存量或增量) * 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这里要提醒的是:

1、对于存量留抵税额,其进项构成,如果准确计算,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到2023年3月31日的数据为基础,但这样操作性不强,因此,使用了与增量留抵相同的计算口径。

2、对于进项构成比例,实际上政策是有bug的,这一点,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进行讲解。

留抵退税与免抵退税的同时适用

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选择一适用

纳税人只能在两种政策中选择一种,考虑现行留抵退税的力度比2023年更大,因此,允许纳税人再做一次选择,即:

2023年4月1日后已享受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一项政策的,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可以反悔,将已享受的退税款交回,并选择享受另一政策。

相关概念说明:

企业划型标准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资产总额: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年末值确定。

营业收入: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行业分类标准

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合计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第8篇】出口退税如何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实际征税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负确定的,同时,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零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

北京中算:关于出口退税这些您了解吗?

从理论上说,零税率与免税是不同的。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

但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

外贸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外贸公司需要走出口退税流程,这是通关的要求,每个外贸公司都需要走出口退税流程。然而,出口退税是贸易利润的重要来源,因此需要外贸公司的重视。此外,外贸公司在进行出口贸易时,需要注意出口退税流程。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操作实务。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外贸企业应在商务部进出口业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携带下列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务所办理登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表及审批表。外贸经营者登记表或出口代理协议。自理报关单位报关注册证。银行开户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以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应纳税额和出口货物退税率为准。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退税金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出口商品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1)对于一票购买对应的一票出口和一票购买对应的多票出口, 退税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出口商品数量采购单价退税率2)对于多票购买对应的一票出口,同一关联号下一票出口对应的多票购买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采购计算的平均退税率=采购计算的退税率/外贸知识采购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次采购退税金额/每次采购退税金额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9篇】出口退税与抵扣吗?

有退税的,那么这批货是不可以抵扣的。

因为出口是免税的,进项不能抵扣,只能退税如果你们公司有退税的,并且没有过期,可以转出来去退税的,如果退税已经过期,那也要进项转出。

【第10篇】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可以退税吗

先用年终奖除以12得到的商数,确定税率,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工资低于5000,需要用年终奖减去与5000的差额,然后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是没有退税的说法的。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可以退税吗?

不能办理退税,只能办理免税,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无效,所以不能退税。

但是你们外销的金额可以不用交增值税。

这个需要去退税部门办理退免税认定,然后要每个月做免税申报。

即使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可以到税务局开得3%增值税发票的话,也可以申请退税,按3%退。

【第12篇】什么叫放弃退税

放弃退税就是出口企业对原本可以享受国家退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不进行申报,按内销业务处理。

自愿放弃出口退税的几种情况:

1、报关单据和工厂开给出口商的进项发票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退税。

2、国税局所需的材料提供不全,无法进行出口退税。

3、在出口前未做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后无法享受退税。

【第13篇】增值税出口退税税率

出口退税是很多考生比较头疼的内容,主要是这些业务平时很少接触到。本文小贝就和大家来扒一扒出口退税。

一、为什么需要出口退税?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税率有四档,分别为13%、9%、6%、零。其中零税率最主要的就是针对出口环节。需要说明的是,零税率不等同于免税,因为免税是针对某个环节的,而零税率则是要使整件商品的增值税变为零。由于出口商品到了对方国家(或地区)还可能面临着各种税收(如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关税),如果出口的时候还背负着国内的增值税,出口后商品就背负着双重税收,自然会影响其竞争力,因此为了让出口商品能够公平参与国际竞争,在其出口之前国家要先将其背负的沉重枷锁卸下来,也就是要“退税”。

出口退税要退给谁?我们在之前的增值税原理中讲到,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它可以转嫁到下一环,最后环节才是真正的税收负担者,因此,无论出口商品在之前经历了多少环节、征收了多少道增值税,但最终都是由处于增值税链条末端的出口企业来买单,因此,出口退税只需要退给它就可以了,之前的环节由于实际上并未真正负担增值税,也就无需考虑了。

二、如何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三种情形?

虽然我们俗称“出口退税”,但实际上该政策包含了三种情形:

(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就是出口这个环节免予征收增值税,即不用像内销那样按13%、9%、6%等征收增值税。而出口退税,就是要退还以前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这种情况在具体计算时可以再细分为“免退税”和“免抵退税”。其中,“免退税”主要适用于没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虽然这些企业也可能涉及内销缴税问题,但是由于其出口的商品是买进来的,而买进来的时候都是有发票的,可以明确区分哪些是出口、哪些是内销,所以,在计算的时候出口和内销两部分其实是分开来算的,就出口部分而言,由于不涉及内销,自然就不存在“抵”的问题了。而“免抵退税”则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以及部分营改增企业,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劳务等所负担的进项税往往难以在出口商品和内销商品之间明确区分,所以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就要和内销一并进行考虑,要先把内销的部分给抵消掉,剩余的部分国家才会退还给企业。(具体计算差异见下文)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这种情形主要是针对一些商品本身就不含进项税,或者进项税算不清楚的情形。比如出口企业直接从农户那里收购一批水果,然后出口。由于自产农产品免税,所以这种出口商品本身就没有负担增值税,自然就不涉及退税了。又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要出口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简易计税办法来计税的,计算不清进项税,因此也就不能退税了。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这主要是针对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国家都不想你出口你偏要出口,当然国家也不会给你好脸色啦,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

三、为什么出口退税率大多数低于征税税率?

我们在计算出口退税的时候会有一个退税率,但该税率往往低于商品内销所适用的税率,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从理论上讲,出口退税应该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来计算,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和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不完美,想要企业算准进项税然后申报退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出于防止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考虑,因此将退税率设置成比征税税率低一些。

其次,我国存在很多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对于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所以按照商品购进原料等所计算出来的进项税并不完全等同于商品本身实际负担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国家收到的增值税其实压根没有那么多,自然不可能倒贴给企业了,否则就会违反wto等国际贸易惯例,会被认为是国家在对企业进行补贴。

再次,从计算过程来看,在计算免抵退税额的时候是根据商品的离岸价(相当于售价)来计算的,而商品的进项税正常应该是按购进的原材料、服务等所含进项税来计算的,前者还包含了本环节的增值额,其计算口径会大于后者,因此退税率也要低于后者。

四、免退税的计算

免退税针对的是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外贸企业,比如常见的“××进出口总公司”之类。由于他们的货物不是自产的,而在购进的时候可以取得上一环节开具的发票,从而可以准确得到所出口商品的购进金额,因此计算出口退税就比较简单,直接将购进货物的金额乘以出口退税率即可。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五、免抵退税的计算

相比较而言,对于生产企业和部分营改增企业适用的免抵退税计算过程就有点复杂。它的计算过程需要四步(俗称“四步法”)。

第1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剔税”)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和保税料件),则要将该部分剔除: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解释:由于出口退税率大多数低于商品适用税率,比如某种货物适用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1%,则根据离岸价(折合人民币后,下同)乘以2%的部分要先剔除出来,它有点类似进项税转出,就是说虽然货物税率是13%,但国家只认其中的11%可以参与到免抵退税计算。而如果其中包含免税购进原材料,则要将这部分从出口离岸价这个基数中扣除,因为压根国家就没有对免税原材料征过税,离岸价当然不应该包括这一部分。

第2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大于0:本期应纳税额(正常交税);

小于0:进入下一步。(可能退税)

解释:上面的计算公式其实是常规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就算没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其实也是一样,只不过对于出口企业,由于涉及“剔税”(即相当于进项税转出的部分),所以要将当期进项税额中的“剔税”部分扣除掉之后才是国家认可的进项税额。如果计算结果大于0,表明企业的内销销项税额足够多,企业老老实实交税就可以了,不涉及出口退税的问题。而如果计算结果小于0,则有可能涉及退税,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对于非出口企业,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就会形成“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暂不考虑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这一部分会通过以后产生的应纳税额来消化掉(其实这部分税额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有点类似“预付账款”),而对于出口企业,由于内销的销项税可能长时间会较小,要消化这部分留抵税额可能比较困难,甚至直到企业终结也仍然挂在那里,因此,国家才需要先把钱退给企业。

第3步:计算免抵退税额/退税指标/理论退税额(“指标”)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如果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和保税料件),则要该部分剔除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解释:这一步计算的是理论上的免抵退税额,根据离岸价乘以退税率得出,如果涉及免税购进原材料,离岸价中也要先将这部分给减掉。注意这里的用词,为什么用的是“免抵退税额”而不是“退税额”,因为这部分税额不一定都能够“退”到企业手上,因为需要先“抵”掉内销应纳的增值税。

第4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退税”)

第2步绝对值(“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第3步(退税指标)比较,谁小按谁退。

(1)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3)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3)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此时,“2-3”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解释:这一步应该是整个计算中最难理解的一步,我们用一道例题来解释一下。

【例题1】a企业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进项税额60万元,当期出口商品按离岸价折合人民币后为80万元。商品适用税率13%,退税率11%,以前月份没有留抵税额。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80×(13%-11%)=1.6(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50-(60-1.6)=-8.4(万元)。由于是负数,因此要往下走。

(3)免抵退税额=80×11%=8.8(万元)

(4)|-8.4|<8.8,属于第4步的第一种情形。

当期应退税额=8.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8.8-8.4=0.4(万元)

由于第2步计算出来的-8.4万元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它是根据企业总的销售(不区分内销和外销)计算的结果,是企业“多交给国家的税”;而第3步的结果则是专门针对出口业务所计算出来的退税指标,它并未考虑内销应纳税金额,当(2)<(3)的时候,表明企业产生的出口退税足够多,但国家能退给企业的只能按8.4万元来退,因为企业还有内销产生的应纳税额,国家退的时候肯定是要先把企业应交的那一部分扣起来,剩下的才会退给企业(既可以防止企业不按时纳税,也避免了税金从国库一出一进)。国家要从中扣起来的那一部分(8.8-0.4)就是“当期免抵税额”。我们用数字来进一步解释一下这个0.4万元是咋回事。

如上所述,之所以对于生产类出口企业要按照“四步法”来计算,主要是因为其内销和外销的进项税区分不清。我们假设两者可以区分清楚,比如,a企业的进项税额60万元全部为购进原材料形成,其中49.6万元进项税对应的是内销商品,10.4万元进项税对应的是外销商品。就内销商品而言,当期产生的应纳税额为0.4万元(50-49.6);而对于出口商品的10.4万元进项税中,需要剔除国家不予认可的1.6万元,剩下的8.8万元(也就是第3步的“免抵退税额”)是国家认可的,因此如果不考虑内销的话,这部分税国家是要全部退还给企业的,这样才能让出口商品回归价值本源,但是由于有0.4万元的内销应纳税额,所以国家只需要退8.4万元给企业即可。正因如此,这0.4万元才称为“当期免抵税额”。

理解了第一种情形之后,对于(2)>(3)的情形也就不难理解了。由于出口退税针对的是出口那一部分业务的退税,对于内销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产生的企业多交税款只能按常规作为期末留抵税款结转到下一期抵扣,国家并不会直接退还给企业,因此,国家最多能退的就是(3)。由于内销部分都已经结转下一期抵扣了,也就没有所谓的“免抵”问题了,因此当期的免抵税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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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发现多缴税款退税

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时发现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非居民企业,在办理完成后发现多缴税款怎么办,如果没有按期完成怎么办?今天这期内容,统统为您解答啦!

01

问:汇算清缴时发现多缴的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非居民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如有多缴税款需要退税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手续。

02

问:不按期参加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有何法律后果?

答: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期缴纳。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03

问: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涉及到哪些政策文件?

答:参加汇算清缴的非居民企业可学习参考以下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以上是关于多缴了税款申请退税的几种情况,哪有没有多缴税也能退税或是可以合理合法让企业少缴税的途径及方法呢?企业开源和节流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其实扮演的是同样重要的角色,尤其在经历了疫情洗礼后,大多数企业更面临着突破困境的现实挑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推荐以西南地区某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为例,当地政府为响应国家号召发展经济,协同当地工商、税务、财政一起出台了总部经济招商政策,大力招商国内任何地区优质合规的企业,鼓励企业到园区享受税收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8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80%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60%-8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60%-80%扶持!

而对于服务行业,企业所得税是占比最大的,在经济开发区里,当地出台核定征收,服务行业25%的查账征收变为综合税负1%-1.8%%的核定征收(以开票额为准),例如开票100万,最高缴纳所得税1.8万,综合税率也只有2.86%,无需开基本户 ;无需投资人到场;可以不用建账;一周办理完毕!帮助企业做出合理税收筹划。更为方便的是所有工商税务事宜由园区专人代办,法人无需奔波繁忙,注册好之后企业自行保管营业执照及三章.

【第15篇】2023年出口退税期限

导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多久为期限?这个在出口货物退免税里面税局是有相关内容的,以前是180天以内,后面调整为210天以内,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面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对这个内容有兴趣的请点击下文看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内容!

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多久为期限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10天内。

二、对于各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第四条中规定“核销日期”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调整为210天。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第六条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调整为210天内。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四条中规定,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调整为210天内。

五、现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可通过修改系统设置参数的方式调整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对审时限,请各地按本通知要求自行调整。

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补办?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对于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准同意延期申报的在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申请补办;

远期收汇的,出口企业需在超过预计收汇日期的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

(3)审核《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5)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申请人。

3.资料归档。

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多久为期限上文介绍了是210天以内为准的,至于说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补办?上文也介绍了这个步骤

【第16篇】出口收入为收款可以退税吗

当前大环境下,很多原先的内销企业开始接触外贸出口以期获得订单增长。那么从内销转到外贸我们又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呢?

首先企业想要从事货物出口需要在工商局备案,拿到一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才有货物出口的资格(目前已经取消备案)。另外相应的对公银行需要开通外币账户用来收款,这个币种不限主要是看进口方的币种结算单位。(开外币账户的时候需要确定好自己企业的经营名录)。其次,外贸企业出口需要有实际办公场地,这个重要,涉及到货物出口之后的退税。

以上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有了稳定的货源和销售渠道之后,咱们的货物就可以正常出口了。

从事外贸出口的老板很清楚,出口企业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两部分:货物的差价利润和国家的增值税退税。

以杭州为例,货物出口之后汇款完成进项发票开进来就可以申请退税,退税周期第一次一般是一个月左右,退税额一般货物是进项发票的13%,特殊货物税率另算。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申请这13%的增值税退税呢?

还是以杭州为例,首先货物出口我们需要绑定一个业务员,这个业务员需要在本企业缴纳社保,需要对出口熟悉,这个后面税管员上门核查会现场提问业务员。其次,所有的票据全部都要齐全,包括报关单、放行单、装箱单、提运单、进销项发票、内外购销合同、货代发票等一系列票据。然后需要有专业的外贸会计把所有的进销项发票申报,其中销项发票需要备注好汇率、出口模式、金额开具免税发票。申报完成之后需要税务局流转审核,相匹配的税管员老师审核通过之后就会确定好上门核查时间。上门核查的时候一般需要法人、业务员、外贸会计在场,并且需要带好要求的材料。上门核查通过之后,等待税务局后台流转完成即可退税。

退税过程相比内销复杂的多,但是退下来的增值税额那是真香。目前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利润越来越低,大部分外贸企业的利润来源就是国家退税了,所以了解退税流程,学会出口退税对于外贸企业来讲重要性不言而喻了。

杭州这边的外贸企业有退税需求不会操作的话可以私信我,免费咨询哦

【第17篇】软件产品退税会计分录

一、如果退的是当年的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二、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如何做账务处理?

1.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18篇】香港公司可以退税吗

,在这里小编就不赘述了,接下来我们聊聊这6种模式的最新使用现状。

1、0110报关模式

0110是传统的b2b报关模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且最成熟的一种模式,但0110不适用跨境电商企业的b2c销售模式,要使用0110报关模式,需要有一个境外的b端企业作为采购商。

2、1210报关模式

1210报关模式适用于b2c进出口报关,目前多用于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出口用得比较少。

3、9610报关模式

9610适用于从国内直发小包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使用9610模式可申请出口退税,但如果要通过9610的方式退税,要走快递、专线的渠道,这也就要求货代有专门的资质,有这种资质的货代并不多,物以稀为贵,所以对应的报关物流费用也会比较高,整体费用成本会上涨,这也就导致目前使用9610报关模式的人不多。

4、1039报关模式

1039适用于无票小包出口的企业,但目前使用的人也不多,一是因为如果每个小包裹都报关出去,会增加报关成本,如果是小批量出货较为合适;再者则是因为实施政策细则不明确,政策比较模糊,具体可看

5、9710和9810报关模式

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这种模式跟0110报关模式类似,也是需要有个境外b端客户,9710比9810模式成熟,报关及退税都走得通,但目前使用的普遍性也不高,如若要使用9710报关模式,需做跨境电商企业备案,但实操中进行备案时,大部分政府部门不了解甚至是不知道这个政策,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备案,实操推进过程较难。

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的贸易形式。9810模式目前还不是很成熟,报关是没问题的,但退税细则不明确,没有具体的实施标准,所以目前使用的人也不多。

关于9710以及9810报关模式的使用现状,具体可查看

综上所述,目前最常用且最适用的报关模式,还是0110模式,但问题来了,0110是传统的b2b销售模式,而跨境电商企业的货物基本上是销售给海外个人的b2c销售模式,跨境电商企业该如何使用0110这种报关模式呢?

那就需要自有一个境外公司作为采购主体,把b2c业务转换为b2b模式去进行操作。

这个境外公司可以是香港公司、美国公司也可以是欧洲公司等海外公司,不局限于香港公司,可根据自己公司的业务布局架设对应的海外主体公司。

【第19篇】个人所得税应补退税额需要缴纳吗

1、个人所得税应补退税额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速算扣除数是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速算扣除数实际上是在级距和税率不变条件下,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多纳的一个常数。故此,在超额累进税率条件下,用全额累进的计税方法,只要减掉这个常数,就等于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简称速算扣除数。

2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年末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额=(收入总额÷12)×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20篇】退税申请表怎么填写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会遇到所得税退税的情况,那么退税申请表怎么填写呢?下面作者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点击电脑桌面的“360浏览器”。

2、在搜索栏中输入“退税申请表”,进行检索。

3、在检索的众多结果中,查找“退税申请表”的资料。

4、打开退税申请表后,左上角的为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是个人业务填写身份证号即可。第一行填写纳税人名称,个人业务填写本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第二行为退税的类型,主要有汇算清缴退税、误收退税等,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情况勾选即可。第三行填写收款的账户名称以及银行账号。

5、第二部分填写退税的税种,主要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然后填写税款涉及的起始时间,一般格式为xxx年xxx月xxx日,退税的金额部分精确到小数点后后两位。

6、第三部分填写退税的原因,例如2023年新冠疫情的原因,可以填写国家给予的税务政策,如2023年的汇算清缴退税。下方依次填写经办人、法人和纳税人的署名及签章。右下角的为经办税务部门的受理人署名和签章,并填写办理日期。

《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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