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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人(6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30 16:04:02 热度:6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纳税人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第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点、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

第一节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所征收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分类征收

(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源泉扣缴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源泉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个人申报:12万以上的年所得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及纳税义务

一、征税范围

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二、纳税人及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类别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1.境内有住所

2.没有住所,但居住满1年。

注意:

(1)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2)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的,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外所有所得都负有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

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年

有限纳税义务

(只有针对来自中国境内所得负有纳税义务)

例:(单选题)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

a.2023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华侨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王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不是居民纳税人;选项b,居住满一年说的是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是单个的一个自然年度,不是跨年度的满一年;选项c,没有住所又不居住,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一)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范围

居住时间

纳税人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 )以内

非居民

免税

×(不包括高管)

×

90日(或183日 )~1年

非居民

×(不包括高管)

×

1~5年

居民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注:√表示征税;×表示不征税;高管: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的管理的职务。

(二)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若干税收政策的执行问题

1.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或实际工作天数的判定

居住天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注意上述区别:居住天数的计算是为了判定纳税人身份;实际工作天数的计算是为了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例:(单选题)某外籍个人2023年6月5日来华,任职于境内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23年8月25日离境,该外籍个人境内工作天数为( )天。

a.79 b.80 c.81 d.8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要求计算工资天数,往返境内外的当日按半天计算,即6月5日当天算0.5天,8月25日按0.5天算,所以境内工作天数=0.5+25+31+24+0.5=81(天)。

三、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支付人(不包括向个体工商户支付所得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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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人”,他是由一个企业组成的,企业类型合并起来简称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小编希望大家不要搞混了。一般来说小规模独资企业缴纳的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很多人都不了解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出一份详细的资料,如果对您有帮助,点个关注支持支持。

一、核定税率

经小纳税人批准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应缴纳所得税=总收入*税收批准的应税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各行业5%至15%。第四条政策规定,由2023年开始实施,缴纳税务的政府机构应当通过实地了解企业纳税人的日常条件,实行对该企业核定征收税务。进行核定应税所得税税率或者核定所得税额。

二核定征收税率明细讲解

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审计来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有相应的财务人员和健全的账户是基本要求。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应将其作为应税所得额,包括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成本、费用、税收和损失后的余额。例如,2023年某公司扣除上述费用等税收余额为120万元,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如下:100*5%+20*10%=5+2=7万元。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比例基本上也就是这样了,大家

不要想着逃税、漏税等骚操作,近期国家严查,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话,可以联系小编获取更加详细的资料。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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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的存在范围很广,同时也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外出购买的很多商品都是个体工商户所售出的。然而在我国的相关经验的不管是个体还是企业都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其税种繁多,税率较大。

企业缴纳相应的税款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相应的税负压力,从而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也是属于企业的合法权利。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要缴纳的税种中,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取增值税普票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意思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后附加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这样个体工商户就剩下个人所得税,那个人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在35%,税负压力是极大的,该如何合法的减轻呢?

在税收洼地园区,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能享受核定征收,享受核定征收后个体工商户能较大程度上减轻在个人所得税上的税负压力,实现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

那在税收洼地园区能减轻多少个人所得税税负压力呢? 不同的税收洼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减轻多少所得税税负压力,这才是享受核定征收的最终目的。

如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个人所得税0.75%的核定征收,极大地减轻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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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震惊!一般纳税人也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在征收增值税方面,有两种纳税人身份,一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个就是增值小规模纳税人。

二、哪些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但是税法上的个人可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税法中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而自然人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

三、哪些一般纳税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第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属干“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电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大类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的生产、经营的所得。

第四大类是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殊的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其自身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因此,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个人,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5篇】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如下: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具体如下:

居民个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居民个人纳税人的界定,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同时实行居民个人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个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在中国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而非居民个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在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地域税收管辖权。

个人同时属于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对方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资料。

案例——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判断

约翰先生是英国居民,打算来中国居住9个月,本来的计划是2023年6月20日来中国并于2023年3月20日回英国。

解析

2023年度,约翰先生在中国居住了193天,达到了《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一个纳税年度居住满183天的条件,可以判定约翰为中国的居民个人,其不仅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约翰先生推迟来中国的时间,计划2023年7月20日来中国并于2023年4月20日回英国,那么他将怎样缴納个人所得税?

解析:

约翰先生虽然在中国居住了9个月(即270天),但是2023年和2023年两个纳税年度都未居住满183天,可以判定约翰为中国的非居民个人,其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无须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6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进行纳税申报的

来源:http://lddljz.com

一、2023年1月1日起,应当依法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申报规定详见下表:

三、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四、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月十五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非居民个人在办理申报纳税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税收协定有关办法执行。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时,申报规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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