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报税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到底什么是个税呢?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合并全年的总收入,按年计算税额,多退少补,最后向税务机关汇总,办理个人年度纳税申报。
什么时候办理?
每年3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都可以办理。
怎么办理呢?
您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委托公司申报,也可以找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申报。
每个人都要做吗?
不一定。年收入大于12万的,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以上的,在多处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未缴够的,除开工资薪金以外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也是需要纳入汇算清缴的金额以内,某月工资高于已缴纳个税但年终收入没有达到6万的需要向税务局退税的。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了解下个人独资企业是怎么缴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均按照以下方式缴税:1、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无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征收方法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3、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我们和合谷财税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具价值的财源建设、税务筹划、工商注册等财税服务,欢迎各类企业入驻园区,洽谈合作!
个人所得税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一项费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你是否在想,要是不用扣税就好了,现在终于有机会把交的税都收回来了。
今天我们的办公室就出现了这样一幕。
同事a:今天操作退税了,去年所交的税费全部退给我了,开心。
同事b:我操作了,不过只退回了缴纳总金额的一部分。
同事c:为什么我还需要补缴[流泪]。
你们身边的小伙伴是否也有遇到过上述的这些情况。能退都是开心的,无论多少。那要是遇到需要补缴的小伙伴也不必难过,说明你的收入不菲。
今年的个税汇算为防止扎堆在月初办理,税务部门开启了预约制。申请在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操作的,可以在2月16日至3月15日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现在大家就可以直接办理了。
那么怎样操作呢?
1.首先在应用中心搜索【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并注册账户
2.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在进行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之前,我们先进行专项附加填报。
3.专项附加填报有6种类型可供选填,可根据自身情况实际填写,其中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a. 子女教育,具体步骤如图
注意:子女教育是要求是三岁以后上学儿童,后面就按要求进行下一步填写完设置扣除比例,申报方式就行。
b.继续教育, 基本信息部分和子女教育一样,然后填完下图表格的内容,就可以进行申报了。
c.大病医疗, 需要填写的内容如下图
d.住房贷款利息
e. 住房租金
f. 赡养老人
下图是赡养老人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如实填写就行。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完成以后,我们开始进行最终退税的步骤:2021综合年度汇算
第一步:准备申报
打开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选中间的【2021综合年度汇算】
选择申报年度:2023年度
选择年度以后,出现下图的填报方式。填报方式有两种:【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
这里推荐大家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因为选这个的话,税务机关已经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我们只需一键确认即可。
第二步:确认信息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提交申报
系统回自动计算【应退税额】,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1.如果存在要退的税款,选择【申请退税】。
第七步:选择银行卡
点击【申请退税】以后,如果没有绑定过银行卡,则需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按下图所示输入信息绑定。如果以前绑定过,系统会自动显示银行卡信息。税务局操作以后就会将退税的部分退回到绑定的银行卡。
很多人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有疑问,以下是转自深圳服务号的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条件:
下面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汇总:0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02: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0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04: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0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ps:如果是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同时满足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的话,个人建议选择住房租金扣除。因为大于100万人口时:住房贷款扣除标准是12000/年;住房租金标准是1100/月,一年就是18000;所以住房租金扣除会更多。0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答: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07、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07: 二胎子女教育可以抵扣吗?答:可以抵扣。
很多人以为:自由职业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收入,是不交税的。
但是,在这里告诉大家:自由职业者也是要交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所以一般自由职业者拿到的个人所得已经由支付的人代扣代缴了。如果没有人代扣代缴或者年收入超过12万、有境外所得的要去地税局进行纳税申报,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 首先,如果你服务的公司是私转私转给你的,要小心了,你服务的公司自身有偷税可能性,私转私的情形,税务局无法知晓,但一旦该公司因为上下游等不合规原因被查,你也一定会涉及风险,需要补缴税金。
2. 如果公司是公转私给你,它会需要你提供劳务发票,因为这是公司的成本,需要票据入账,否则企业只能自己承担由于没有发票而间接导致的企业所得税虚高。这个发票你可以去税务局进行代开,代开的过程中会要求你完成税费缴纳。
3. 如果你自己有个体户或者企业,对方公司公对公转账至你名下企业的公户中,你需要自己给对方开票,并且将该笔收入入账,按期申报后缴纳相应的税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现阶段,绝大多数自由工作者尽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可是,有劳务报酬所得、或者稿酬所得、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等,这些都是应税项目。
至于说个税交多少钱,可以参考以下几张重要的税率表,很重要哦!
1、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预扣预缴)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汇算清缴)
问题一:自由工作者是怎么纳税的?
情况1:由扣缴义务人(支付方)代扣代缴
通常情况下,自由工作者经济收入能有扣缴义务人来预扣预缴税款,大多是因为你的收入来自正规的公司。依照公司正规程序流程,必定要代扣代缴收入所得税。
情况2:没有扣缴义务人,自己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明文规定,纳税者获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该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税费。
【注意事项】
自由工作者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且平时已经预扣预缴了个税。
如果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那么,不要忘记在次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可能性非常大!
问题二:税务机关是如何清楚自由工作者收入的?
目前,税务机关开发了多款软件,与纳税者息息相关。
例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
其中,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税。
换句话说,扣缴义务人在向自由工作者支付所得时,同时需要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这些与收入相关的信息,一目了然!
而个税app的功能,同样强大!
下载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后,大数据会自动在系统中带出任职受雇单位,应税所得、扣除项目和已缴税额等信息。
表示,如果自由工作者平时预扣预缴了个税,那么,在个税app上可以查看到详细的收入纳税明细。
【重要提醒】
部分自由工作者认为,扣缴义务人未缴税款,自己也不“主动”申报,就能不交税了?
风险实在有点大!我国将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针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人,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针对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11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发布通知:2023年起终止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实施查账征收。
12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又发通知:不符合设置账簿标准的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跟着快sir一起来看看!
第一条通知:
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
自2023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通知内容:
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23年 1月 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第二条通知:
不符合设置账簿标准的
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通知内容:
我局2023年11月3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关于“自2023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是对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相关规定应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不符合设置账簿标准的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那么,哪些个体户需要建账?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纳税?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回答你的所有疑问!
附件四: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
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 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一、定期定额个体户如何纳税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简易申报或自行申报。
经税务机关确定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按期缴清应纳税款后,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出现不适用简易申报、简易申报委托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失败、未达起征点纳税人达到起征点、超定额申报等情形时,应按照税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手续。
(一)报送资料
1、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不需报送资料
2、采取自行申报方式:
(1)相关税种相应纳税申报表(2份)
(2)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二)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具体渠道由省税务机关确认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四)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五)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
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纳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
重磅!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个税app,已在全国上线!即日起,所有纳税人可以下载申报个税手机版app ,在核实自己身份信息后,随时随地完成自己的报税义务。
从此,个人所得税申报,可以靠自己了。这也意味着,你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对自己负责,自己管自己了”,所以,你准备好了吗?
【如何注册?】
01下载
1、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2、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
02用户注册1、人脸识别注册(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注册)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注册。
2、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填错信息可以修改
不仅如此,如果纳税人在申报信息时填写错误,或者要进行修改,也可以在查询界面内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填写的项目后,下方会出现“作废”和“修改”选项,纳税人可以轻松进行申报信息的修改。
*要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税务部门表示——所有的信息都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连接比对。如果纳税人弄虚作假,会影响个人信用,严重时,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纳税人申报信息也不用担心会泄漏隐私。因为单位通过后台系统看到的数据,关键信息都经过了脱敏处理,且单位后台也不能修改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信息,确保了职工的隐私安全。
03填报信息
填报信息基本步骤:选择扣除项目——核对基本信息——填报扣除项目具体信息——选择申报方式——最后提交。
分具体扣除项目说明
(一)子女教育抵扣
具体来看,纳税人如需进行子女教育抵扣
■可在首页点击“子女教育”,此时系统自动弹出窗口提示填报前需要准备的材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在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录入子女基本信息和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个子女、同一个“受教育阶段”只能保存一条明细,且所有明细记录的“受教育日期起、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有交叉。
(二)教育专项抵扣
纳税人申报继续教育专项抵扣
■点击“首页”中的“继续教育”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注意
继续教育在系统中分为两种,前者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后者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其中——
职业资格教育又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包括消防设施操作员、游泳救生员、中药饮片加工人员、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等200多项
■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则包括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等约80项资格
(三)大病医疗抵扣
在次年进行专项扣除
纳税人申报大病医疗时,需要
■在“首页”中选择“大病医疗”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
■点击“提交”即可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的申报,纳税人需要
■点击首页中的“住房贷款利息”
■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
注意
在这一抵扣中,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
■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
■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
■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纳税人可以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
■贷款方式则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纳税人需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 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五)住房租金抵扣
住房租金与贷款利息只能两者择一
纳税人在选择首页中的“住房租金”时,系统弹出提示↓↓↓
“若您已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请勿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根据规定,在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抵扣中,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其中,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六)赡养老人抵扣
非独生子女确定分摊方式
■ 纳税人选择首页中的“赡养老人”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纳税人需要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注意
■若为独生子女,则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 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政策注意事项梳理
子女教育
q: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a: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q: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a: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q: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a: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q: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a: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q: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a: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q: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a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q: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a: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q: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q: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a: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考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q: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a: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q: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a: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q: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大病医疗
q: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a: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q: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a: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q: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a: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q: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a: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q: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a: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住房贷款利息
q: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a: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q: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q: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a: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q: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a: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23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q: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a: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q: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a: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
q: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a: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q: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a: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q: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q: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q: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a: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q: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a: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赡养老人
q: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a: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q: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q: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a: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q: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q: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a: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怎样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个人所得税怎样缴费
1、如果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从工资里扣除来缴纳。
2、无扣缴义务人的,需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3、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4、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5、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零申报怎么报税
1、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去税务局,交0报的纳税申报表3份,后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2份,给税务大厅一份纳税申报表,给专管员1份纳税申报表,1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在这些表上盖公章,就可以了。一般就不需要网上报税,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则要网上报了,不要税务登记证。
2、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不需要任何资料,但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填,纳税申报表也要填,只不过在销项减进项后,你本月的纳税额应该是0。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全部填0,然后网上申报即可,也可以电话申报。
个人所得税两种扣除方式
两种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机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两种扣除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那么,纳税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办税?很简单,三步走,轻松搞定,戳图了解↓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材料报送,节省报送时间,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正式上线,大大增加了纳税便利度。
税费综合申报实现一次填表,合并申报
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税费综合申报功能,该功能上线后,实现了“十税五费、一次填表、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十税五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据介绍,“十税”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附加)、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印花税和契税。
“五费”包括教育费(增值税附加)、地方教育费(增值税附加)、教育费(消费税附加)、地方教育费(消费税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需申报以上税费种中一个或多个税种且纳税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即可选择“税费综合申报”。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综合申报】,依次填写当期需要申报的一个或多个申报表,完成所有申报表填写后返回主页面,勾选需要报送的申报表信息,点击合并申报按钮,完成合并申报操作。申报完成后,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然后一并缴纳税款。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税费综合申报上线,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申报负担。
“引导式”申报巧解小规模纳税人难题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一直以来都是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涉税业务之一,尤其是随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出台,申报表填报变得更加复杂。那么,如何准确又迅速地填写小规模申报表呢?
日前,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推出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不仅可以提升纳税人填报的准确率,还能为纳税人节省报税时间。
所谓“引导式”申报,就是通过征管大数据分析和简洁引导界面,协助纳税人轻松完成申报的工具。
那么,“引导式”申报该如何操作?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小规模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
按照页面指引,先选择【销售收入情况】,接着填写【本期发票开具信息情况】,点击【自动生成申报表】,电子税务局将根据前面填写的数据,自动生成《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纳税人检查申报表数据无误后,直接申报缴款即可。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顺便赚点钱”是一种理想的工作状态,但大多数“公司人”都无法从自己的工作中获得这种美好体验。为了拿到公司给的稳定收入,“公司人”会将老板的喜好置于自己的喜好之上,并日复一日地在格子间里实现自我价值。
“自由”和“稳定”这两个词汇天然就是矛盾的,于是,就有那么一小撮自由意识强烈的“公司人”,为了不看老板脸色,或者是追求格子间之外的自由,会选择辞掉工作,成为一名自由职业者。
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放弃稳定收入做个自由职业者,比如,在办公室的竞争环境中更能找到存在感;更善于与人协作而没有一技之长;不能承受零收入的压力;经济负担已经很重了;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不善于做长远规划;不擅长自我管理;家人并不支持等。
但是有那么一群抱有理想,而又有一技之长的人,选择了自由职业者,并且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越做越好,越做越专,经历了很多普通人不能挺过的瓶颈期,最后真正成为一个“自由人”。那么你知道自由职业者在收到自己付出的劳作后,换来的收入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自由职业者所得税核定,申请核定征收额的政策依据相当于把每一个服务于企业的兼职或自由职业者,视同为每一个不同的个体工商户来管理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完税。
根据国税和地税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个税的核定范围根据人员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行业不同进行处理,根据所服务不同行业客户历史结算薪酬和应税所得额平均值,将自由职业者或兼职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1、统计好员工工资表与信息表。
2、安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打开年新税制申报。
3、进入”综合申报“填写,不是零申报,先下截模版,再导入数据提交,提交成功后返回。
4、点”税款计算“检查一下,再点“附表填表”,没有这些项目,可不用填,再点申报表报送,发送报表,点获取反馈。显示成功表明报税完成了。
二、企业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未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贵公司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其他的各项税费的申报现在基本上都是在网上税务局完成的,企业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话,就会对企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需要申报的。
每年三月份左右是进行上一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每次的这个时候都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有的人可以在这个机会获得几百块甚至几千块的退税,而有的则需要补上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的税款。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已经在2023年的3月1日开始,但是现在办理多了一个预约申报个税的业务,那么个税申报预约是什么意思呢?具体怎么操作呢?
个税申报预约是什么意思2022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进行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期4个月。为了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影响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税。个税汇算实行多退少补,如果你想尽快办理个税汇算获得退税金额,你可以在3月1日~3月15日的每日6时至22时进行申报预约,并在指定时间完成申报即可;3月16日不用预约即可申报。
个税汇算预约操作步骤
预约方法:1、打开个税app,点击首页的“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的“去预约”或者“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2、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在“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择标记为“可选”的日期,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
3、提交成功,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记得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哪些人无需办理个税申报
(一)需要缴纳年度最终税款,但全年综合收益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最终纳税额不超过400元;
(三)预缴税额与年度最终应纳税额一致;
(四)符合年度退税条件但未申请退税的。
不少申报人在申请上海居转户之前,发现自己的税单上有同一个月不同公司申报2次以上个税。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进行合并个税,如何进行合并报税呢?
上海落户个税审核是重中之重,个税问题涉及两家单位同时交纳社保,然而很多正在准备上海落户的朋友却不知道如何解决合并报税的问题,上海居转户是指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保、个税、居住证累计时间均大于84个月。非持证期间社保和个税不累计在84个月内。
什么是合并报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一、二、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此外,有些人员在离职后,原单位为了避税,会利用离职人员信息进行“零税”申报,以达到避税目的。
不论如何,当我们发现在一个纳税所属月份期内同时有多份个人所得纳税记录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去做合并报税,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办理上海户口。
我们可以选择两处任意地税申报,就是在纳税人取得两处收入的任意一个地税申报都可以。
首先要查询需要合并保税当月工资(未扣金扣税)的数额,交税的每一家公司的都要,然后需要其中一家的税号,具体看你在哪个区进行办理。然后填写合并报税申报表,电子的纸质的都要,电子版放u盘给柜台导入到系统。
接着,拿着缴款书前往银行交钱补缴核定下来税额(和滞纳金)。待交税完成之后, 再次查看个税记录时,如果发现原来几家单位交的税记录还在,但是会多一个以自己名字交税的记录,就说明已经完成合并报税。
上海居转户个税合并材料
1、每家企业的收入证明(需加盖公章);
2、每家企业的工资单(需加盖公章);
3、每家企业的个人完税凭证;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每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6、纸质版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需要前往税务局领取)
该资料是目前要求最全的,部分区只要个人所得税清单即可,建议先到税务所核实所需材料,每个区会稍有差异。
一、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核定征收的背景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个独、合伙企业无法正确核算经营利润甚至是没有设置账簿的税务机关难以采用正常的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只好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是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什么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记账报税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为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收入和成本都属于可以准确计算的,收入额和成本都是确定的数值,完全可以查账征收所得税,不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
核定征收一般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而实际上权益性投资的利润率远远超过10%,甚至是几倍、几十倍的收益,国家为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收益,《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要求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记账报税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对没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仍然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答案是可以的,因为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也是符合税收征管效率原则的。
熬了36小时,终于做出excel全自动工资核算系统,含个税专项扣除
月初,财务朋友们都开始进行核算工资,公司人数过多时,核算起来也是非常麻烦的!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套超实用的excel工资核算系统,自动核算统计,工资条一键生成,含专项扣除,功能齐全,直接套用!
薪酬工资管理系统
1、设置公式的表格请不要随意改动,如果税率等变更,请修改公式内的数据即可。
2、本系统主要需要用户录入工资明细表,灰色部分为公式自动算出。
3、填写顺序:工资明细,部门汇总。“社保、公积、年金、医疗”表,需要选填部门,即可分部门汇总数据。
部门汇总
工资明细
工资条(自动生成)
个人所得税统计
人工成本
报税样表
社会保险缴费月报表
应缴医疗保险月报表
住房公积金缴费月报表
企业年度缴费月报表
好了,以上就是<工资核算管理系统>全部截图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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