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山东省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山东省网上报税平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最近应国税地税合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质已经正式上线了!很多同行对这个系统还不是很熟悉,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熟悉一下整个流程,欢迎大家评论补充!
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同原网上税务局一致,保持不变,登录方式如下:
登录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
登录界面是不是清爽得很?
二是输入以下网址:
http://banshui.sd-n-tax.gov.cn/sdwsswj
进入系统。
2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有改变吗?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账户和密码同原网上税务局一致,纳税人登录时,帐号不变、登录密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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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对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要求是什么?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目前支持的操作系统主要有: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
推荐使用ie内核系列版本浏览器,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8及以上的ie浏览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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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需要对浏览器做哪些设置?
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时,请使用登录前页面中的“环境检测”功能进行检测
干净整洁的界面一目了然
本地检测各项均通过的,请登录使用系统。
一般情况下都没有问题
有检测未通过项时,可点击右侧的“设置说明”进行设置。
不合适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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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下访问电子税务局会出现什么问题?
目前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浏览器兼容性是有要求的,您使用极速模式可能会出现部分功能不可使用的情况,建议您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时,将兼容性调整为兼容模式。
地税和国税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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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可使用哪些pdf阅读器?
在您使用其他申报(打印)等功能时,会需要您安装pdf阅读器,建议您使用:adobe reader 10、adobe reader xi(11)和acrobat reader 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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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都有哪些功能,分别在什么位置?
我们在登录前为您设置了帮助和操作规程,打开后,左侧的菜单树展示了全部业务功能模块和位置。
或是点击公众服务,在咨询辅导中找到操作规程功能。
在左侧我们为您提供菜单树索引功能,您可通过菜单树,查看各模块分布情况及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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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增值税申报?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可点击左侧“常用功能”下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进入增值税申报功能,也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1)点击左侧“常用功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增值税申报功能,如下图所示:
报表填写及申报功能与原网上税务局操作保持一致。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系统显示本期申报清册,如下图所示:
点击“办理”进入增值税申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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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如何缴纳税款?
增值税申报成功后,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功能操作。
“税费缴纳”模块设置“缴税方式维护”、“网上申报缴税(增值税等)”、“网上申报缴税(城建税等)”、“欠税、滞纳金、罚款缴纳”功能。
电子税务局继续保留您之前在原网上税务局“网上申报自主缴税”模块下维护的缴税方式。如增值税之前选择的“自动扣款”,则系统在您申报成功后自动进行扣款环节;
如您选择的“手动扣款”请点击“网上申报缴税(增值税等)”,进入如下界面:
点击“缴纳”按钮,执行手动扣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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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完成申报后发现报表填写有误,能否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下的“作废申报”功能作废后重新进行申报?
若您已完成增值税申报,且仍在申报期内,如果本期税款尚未缴纳或无应纳税款时,您可以使用“作废申报”功能(“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申报表更正(增值税等)”)作废已申报信息,然后重新进行申报。
如果已缴纳了税款,请通过“申报更正”功能(“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申报表更正(增值税等)”)进行更正,网上申报表更正后的税款金额必须大于等于更正前金额,如小于更正前金额,请到办税服务台前台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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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设置了哪些发票使用功能?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设置有关“发票使用”如下,您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1)发票票种核定
(2)发票领用
(3)发票代开
(4)发票验旧缴销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6)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7)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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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功能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哪个模块下?
请登录系统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查找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保税、水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的申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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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申报业务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到往期申报信息?
在原网上税务局申报的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等业务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情况明细查询(城建税等)模块可以查询到历史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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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功能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进行申报?
通用申报(包括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的申报功能,请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下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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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环保税采集功能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采集信息?
房产税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环保税采集功能,请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下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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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印花税等税种申报错误更正功能需要注意的事项?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了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申报更正功能。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申报表只能更正本期申报的记录,往期申报不允许进行更正。
②申报表更正后的税款金额需要大于等于更正前金额,不允许小于更正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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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扣款解锁”模块在什么位置,如遇到缴款锁定情况应如何处理?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下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城建税等)”,此模块已集成税款缴纳与扣款解锁功能,如您缴款时出现税款锁定的情况,可再次进入税款缴纳模块,系统会自动进行扣款解锁的操作,然后重新操作划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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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下的附加税、印花税等申报与原网上税务局操作有何区别?
之前通过原网上税务局申报附加税、印花税等税种时,经常会提示需要安装报表控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已进行优化,无需再安装报表控件,同时增加了必填项实时使用颜色提醒功能,操作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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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增了哪些常用税种申报功能?
升级后电子税务局增加了契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功能,同时增加了水资源税源采集,功能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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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确认附加税、印花税缴款是否成功?
附加税、印花税等税费种完成缴款后,可在“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缴款情况查询(城建税等)”模块查询缴款记录,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并可以点击左上方“打印缴款凭证”按钮下载pdf打印缴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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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功能变化?
原网上税务局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分为:代收代缴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大数据)两个模块,升级后的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将两个功能模块合并为“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该模块可支持大数据量车船税的申报。
欢迎大家继续补充,共同学习!
以上资料来源:山东税务、济南税务公众号
近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扫描登录、成品油消费税申报等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2023年6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
一、增加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新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一次性完成多个税种的申报。如需新增或变更税源,应先填报或修改《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再进行纳税申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原单税种纳税申报模块入口仍然保留。
功能操作:见《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南》,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首页“下载”功能下载使用。
二、增加电子税务局扫码登录功能
优化内容:为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登录,电子税务局增加扫码登录功能,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过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时,可使用手机上的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移动办税app的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系统通过纳税人的实名认证信息,快速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功能操作:见《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扫码登录操作指南》。
三、增加全国税收调查相关资料下载功能
优化内容:增加202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相关资料下载功能,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下载”功能,下载“202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相关资料”,完成税收调查表填写及上报。税收调查表由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和调查问卷四张表组成。
功能操作: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右上角“下载”按钮,如下图所示:
进入“下载服务”模块,点击左侧“软件下载”,如下图所示:
四、增加企业所得税预缴退税提醒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时,如存在前三个年度汇算清缴时尚余的多缴税款,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退税或多缴抵欠。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版)”,如下图所示:
点击报表右上角“申报”按钮提交税务系统,如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无欠税情形,申报成功后系统提示:您有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是否申请退税。如下图:
点击“申请退税”按钮跳转至“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备案”界面。如下图:
如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存在欠税,欠税金额大于多缴金额,申报成功后系统提示:您有欠税且有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是否申请抵欠。如下图:
如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存在欠税,欠税金额小于多缴金额,申报成功后系统提示:您有欠税且有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是否申请先抵后退。
如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申报成功后系统弹出相应提示,如下图:
五、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申报功能。一是在《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增加“受托方(扣缴义务人)跨省行政区划”;二是《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中“代收代缴税款情况”部分,填报委托方纳税人信息时,校验本属期消费税申报主体是否为委托方代收代缴过成品油消费税,如果没有,增加强制监控,提示“请先进行‘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三是《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中“委托加工收回情况”部分,填报受托方信息时,校验受托方填报的税款是否已入库,如果没有,强制监控提示“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款应全部入库后,该税款委托方才能用于申报比对”。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成品油消费税”,如下图所示:
点击左侧“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如下图所示:
系统已增加“受托方(扣缴义务人)跨省行政区划”项及相关校验。
六、调整票种核定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票种核定功能,新办纳税人(指开业设立日期在2023年1月21日及以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首次申请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由纳税人输入申请核定专票总份数,电子税务局默认按照核定电子专票份数占核定全部专用发票份数20%的比例进行核定。核定完成后,系统自动向纳税人进行提示和政策解释,并允许纳税人自行调整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核定份数。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办理”,如下图所示:
新办纳税人在首次申请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输入申请核定专票总份数,电子税务局默认按照核定电子专票份数占核定全部专用发票份数20%的比例进行核定,并弹出相应提示信息。
七、调整代开发票功能(此项优化5月份已上线)
优化内容:调整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月销售额大于10万(季度30万)小于等于15万(季度45万)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规则。
①若本次代开发票前,月代开发票累计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或季度小于等于30万),但累计本次代开预缴后大于10万(或季度大于30万),则在录入本次代开销售额时弹窗提示“该纳税人本月(或季度)销售额已累计超过10万(30万),两项附加费不适用财税〔2016〕12号文件免征政策,适用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半政策。”,同时减半补征本月(或季)全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计征依据为代开专票累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②若本次代开发票前,月代开发票累计销售额已大于10万(或季度大于30万),则在录入本次代开销售额时弹窗提示“该纳税人本月(或季度)销售额已累计超过10万(30万),两项附加费不适用财税〔2016〕12号文件免征政策,适用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半政策。”,同时减半征收本次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纳税人填累计本次代开预缴后大于10万(或季度大于30万)的,系统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八、增加发票相关服务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信息提醒模块接收“网格化辅导消息”、“电子专用发票二次辅导”和“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签署”等。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如下图所示:
点击未读取的提醒信息如下:
找到提醒类别“提醒信息”,点击“网格化辅导信息”如下:
点击“电子专用发票二次辅导”如下:
点击“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签署”,如下图所示:
点击“去签署”,如下图所示:
勾选复选框,纳税人点击“实名认证并签署”,成功后信息反馈如下:
纳税人如点击“线下签署”,则到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九、调整税种综合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原税种综合申报功能,优化企业所得税与财产和行为税综合申报功能,实现企业所得税与财产和行为税一次性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种综合申报-税种综合申报”,如下图所示:
企业所得税根据认定默认勾选,如已经进行了其他税源采集,可以勾选税种,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综合申报表界面。
填写企业所得税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部分数据自动带入到综合申报表,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进行一次性申报。
十、系统优化问题
优化内容:
(1)优化注销申报功能,增加2023年残保金申报功能;
(2)优化电子税务局登录功能。对有多条登记信息的纳税人,显示内容增加跨区域涉税事项编号,并提供搜索功能。
(3)优化“我的信息”模块, 涉及跨区税源登记的显示纳税人登录时选择的跨区税源登记信息。
(4)优化组织临时登记功能,增加“点击查看办税进度”链接,点击可以直接查询已经生成的组织临时登记号。
(5)电子税务局税务端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查询”功能。
温馨提示:大家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首先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如图:
输入企业信息,点击登录,进入企业报税界面:
所需要申报税种会在下方显示,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如图:
这是一般纳税人申报明细,依次填写附表二、附表一、主表、附表五、补充申报表数据,点击数据申报即可。
注意啦!
注意啦!!
注意啦!!!
这件事很重要!
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23年9月26日18:00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9月27日至10月7日
除涉税咨询等外,
潍坊市将暂停办理涉税业务!!
如果你打算9月26日买车,因为不能缴车购税,将导致无法去挂牌;
如果你是开饭店的老板,到9月27日时手里的发票用完了,那么一直到10月8日,都没法领;
如果你想在此期间买卖房屋,因为不能办理有关涉税手续,也将导致暂时不能交易……
“2023年10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优化版”)将在我省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9月27日至10月7日),除涉税咨询等外,我市各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详情如下:
一、暂停时间“ 2023年9月26日18:00至2023年10月8日8:30
二、各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各类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服务系统。
1全市各级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场所yes:(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2)增值税发票的抄(报)税;(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络采集报送;(4)涉税咨询。除上述4项业务外全部暂停,主要包括: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纳税申报、涉税事项申请,以及个人房产交易涉税事项、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个人完税凭证打印等。
2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场所yes:涉税咨询no:除涉税咨询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三、特别提醒事项
1、9月26日下午前,请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2、10月8日上午8:30,全市各办税服务场所恢复业务办理;
3、10月份申报期调整为10月8日至9月26日
4、过渡期间,山东国税系统除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外,纳税人端的其他发票开具系统均可正常开具发票。
5、过渡期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升级,实现与金税三期优化版有效衔接,纳税人可从网上报税系统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操作手册。山东地税网上报税地址:http://wsbs.sdds.gov.cn;原网上报税地址http://www.12366.cn不再使用。
6、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视、报纸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纳税人及时关注,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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