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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报税期(1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19 13:41:01 热度:2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4篇优质的报税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0月报税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0月报税期

【第1篇】10月报税期

内容提要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19〕4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2篇】金税盘属于报税期

10月作为一个申报大月,会计又要忙一阵子了。在心疼各位小伙伴的同时,也为大家整理出了抄报税、申报流程及几个常见问题,以便大家之后遇到以下问题,可以得心应手。

1

10月征期日历表

10月1日—15日彩票公益金代收、彩票业务费代收。

10月1日—18日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10月9日—15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10月1日—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核定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工会经费代收。

2

抄报税、申报流程

提示: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月初个体户、小规模和a级一般纳税人(非a级一般纳税人需要上报汇总,然后申报才能反写)登录开票软件,有些企业登录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与反写。我们只需确认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19-11-15。如果开票截止时间没有更新到2019-11-15,我们再手工点上报汇总、反写,进行抄报税工作。

如何进行确认抄报税成功,如何手工进行抄报税工作可参照下面的操作流程。

1

确认是否抄报成功

操作流程:登录开票软件

,然后依次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查看所有票种的开票截止时间是否为【2019-11-15】,如果是的话,那么恭喜你已完成抄报税工作,如果不是请返回再操作一遍。

确认反写成功的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2

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登录开票软件

,然后依次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

上报汇总的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此时抄报完成,然后继续往下操作。

3

网上申报、扣款

(注:一般纳税人需在报税前,做好发票勾选认证事项)

温馨提醒:信用等级a类的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不比对,例征期内抄报税反写和申报缴税没有先后顺序

操作流程:登录

,然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依次打开需要报送的报表,然后填写财务报表和增值税报表(增值税报表需要先填附表保存,最后填主表保存),全部填写完成后依次点击【申报扣款】-【网上申报】,然后分别选中报表,点击【申报数据提交】成功后,如果有税款请点击【实时扣款】进行扣款,然后进开票软件进行反写,如果没有税款直接进开票软件进行反写。

一般纳税人申报扣款的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此时申报扣款结束,可以进行反写清卡操作了。

4

反写

操作流程:登录开票软件

,然后依次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反写】。

反写的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此时反写结束,为了确保反写成功,请再按第1步的确认是否抄报成功流程查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19-11-15。

3

征期抄报常见问题

1

金税盘

1、金税盘处于报税期,不能开票

操作方法:由于征期内未抄税成功,需先执行“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成功后可进行增值税发票开具。

月初没有自动抄税的原因一般是:

1.上报汇总时网络不通,无法连接税局服务器;

2.上月有离线发票未报送;

3.上月对此金税盘做了非征期抄税后未完成抄税清卡流程,即完成征期清卡后,又做了办税厅抄税,这种情况是需要到税务大厅清卡的;

4.单机版开票软件没有登录开票软件,只有登录开票软件后满足征期抄报税条件后才会上报汇总。

2、上报汇总时提示:有离线发票

操作方法:检查下安装开票软件的计算机网络是否正常,检查计算机系统时间是否为正常状态,退出杀毒软件,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设置成https://tysl.beijing.chinatax.gov.cn

测试成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退出系统重新登陆,查看发票查询中所有发票报送状态为已报送时则正常开票。

注意:若测试连接成功,发票一直显示报送中,无法报送,需查看发票查询界面的报送日志,信息是否提示为风险纳税人,若企业为风险纳税人需要联系税管员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可以正常报送。

3、抄税时提示不允许注销报税

处理方法:上月征期内未进行清卡,建议携带金税盘、实名办税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等资料到税务大厅完成清卡工作(具体携带资料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清卡成功后再到开票软件中进行当月的抄报清卡工作。

4、清卡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

处理方法:请检查核对是否完成了电子税务局的纳税申报工作,申报成功后才能执行征期清卡操作。

抄报税流程:每月征期内必须“上报汇总--纳税申报--远程清卡”

5、已到锁死期不能抄税

操作方法和导致原因:

1、月初没登录开票软件完成'上报汇总',也就不能完成清卡。过了锁死日期导致金税盘锁死,一般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量较少的用户容易出现此问题;

2、月初登录开票软件并提示'上报汇总',但是在申报结束后没有再次登录开票软件完成清卡,过了锁死日期导致金税盘锁死;

3、月初登录开票软件并提示'上报汇总',但是在申报结束后申报一窗式比对没有通过,开票软件清卡失败,过了锁死日期导致金税盘锁死;

4、抄报税流程有误,在月初没有完成金税盘上报汇总的情况下做了申报之后才上报汇总,清卡失败,过了锁死日期导致金税盘锁死。

2

税控盘

1、写盘失败,请重新报税?

反写提示:税控盘监控信息写盘失败,时钟校准因子失效,请重新报税,如何处理?

可能说明你已经反写成功了!

退出网上抄报的界面,重新登录进入网上抄报界面查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10月24日,如果是表示已经抄报成功,不需要再重复点击反写。如果没有更新需要重新点击上报汇总,然后反写即可。

2、非征期不允许抄报?

开票软件只允许报征期税

打开报税处理-网上抄报-状态查询,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数据报送日期,已经更新,不需要再进行上报汇总和反写操作。

3、逾期不能网上抄报?

超过开票截止日期即不能网上抄报。

解决方案:带税控盘去大厅进行征期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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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2023年6月报税期限

今日热点提要 2023年04月23日

1, 报税可能被戒严延误?如何操作

2, 报税注意细节和截止日期

3, 个人所得税预计缩水60亿欧

4, 避税天堂的公司无法收到援助

5, 5月11日可能变为自愿返校

6, 法国用电量下降20%

纳税表注意事项和截止日期

本周一开始,大家可以开始填纳税申报表了。

受到戒严影响,今年的报税格外艰难。首先,税务中心仍然处于关闭状态

报税将于4月20日开始,6月中旬结束最后的结束期限各大区都有所不同

千万不要晚报税!迟交的申报表的纳税人要加收其所得税的10%

如何在线报税

报税地址:impots.gouv.fr

首先进入网站后需要登录个人账号

如果忘记了税号和密码也可以通过验证手机号的方式登录。

填报的时候首先注意,有些信息已经由税务机关填写,这部分也要认真检查!

· 个人情况:在2023年有孩子了吗?婚姻情况是否有所改变,所有变化都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政府会减少承担家庭责任的纳税人的所得税额。

· 收入:薪水,工资,退休金...由于从发放处进行了扣除,因此某些信息是已知的。需要小心并认真检查。

如果有雇用家庭雇工有捐款的家庭也要记得申报减税,如果不申报,税务机关将不知道纳税人是否有减税的资格。

如果是已经付过了预扣税,也要注意检查表内是否有出现,预扣税通常是雇员已经在2023年通过预扣缴纳的税款。

目前各地的税务中心都处于关闭状态,只能通过网站还有电子邮件或者通过电话 (0809 401 401)和税务中心联系,暂定5月11日重新开放。

下面是各个地区的在线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期限!

· 01(ain)至19(corrèze):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4日

·20(corsica)至54(meurthe-et-moselle):截止日期2023年6月8日

·55(meuse)至976(mayotte):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1日

如果是使用纸质报税表的人群,这种情况下由于邮局的关闭,可能会延长截止日期,但是无论在哪个大区,都需要在2023年6月12日(星期五)之前投递

不过绝大部分人群必须在线申报,只有那些无法连接到互联网或者有操作困难的人(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可以使用纸质报税。

此外,税务机关也建议年轻人进行报税,哪怕并不需要缴纳。

针对年轻人的政策是:

· 年龄在18至20岁之间:可以与父母的纳税共同申报,但也可以自行声明。

· 从20到26岁:有义务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是学生,可以继续与父母保持联系。

· 从26岁开始:有义务自行纳税。

如果在填报纳税表后想要修改,线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在截止日期之前修改纳税申报单。这个日期之后必须要等收到纳税单才能申请更正。如果是纸质报税则需要重新发送新的申报表

自动报税推行以来,预估有1200万个家庭将减少繁琐的操作,税表自动在线生成,如果检查没有需要更改的,纳税人将可以直接申报不需要进行填写和更复杂的操作。

由于冠状病毒的影响,政府预计今年个人所得税将比预算减少60亿欧元

位于避税天堂的公司不会受到政府援助

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雷(bruno le maire)周四宣布,法国将不向在避税天堂或在避税天堂设有子公司的公司提供应对冠状病毒危机的援助。

他说:“如果一家公司将其总部或子公司设在避税天堂,它将无法从国家援助中受益。

避税天堂是法国税法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词,有些公司会把公司开设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来逃避法国税收。

比如一个公司的总部位于一个不收税的国家,他所有的营业额都在法国产生,但是所有的发票都在这个不收税的国家结算,那么这个公司今年就“不需要纳税”。这些公司不处于目前法国所宣布的针对冠状病毒的援助范围内。

家长老师忧心忡忡,5月11日变自愿返校?

马克龙宣布从5月11日宣布“托儿所,小学,中学,高中逐步恢复开放

周二的时候,教育部长提出了一些跟返校有关的实际实施情况,比如限制每个班级的孩子人数,分时间分年级上课,但是这些措施不足以使所有学校工作人员和父母放心

一位幼儿园教师指责政府5月11日开放学校是不负责的举动,哪怕是成年人长时间戴口罩也会不舒适,而现在我们要去要求个4岁5岁的孩子做到吗?这是不成熟和不负责任的

一位母亲对5月11日重开学校的决定嗤之以鼻,“我不可能让我家里三个孩子就这样返回学校,这太危险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有选择的余地,他们将至少等到9月再回到学校”

但也有家长对开学表示支持,来自洛特-加罗纳(lot-et-garonne)一个小村庄的一位母亲表示,她的孩子患有阅读障碍症,“在我们这里几乎没有冠状病毒的病例,我认为他们可以开学,他需要老师去教导”

爱丽舍宫今天宣布,5月11日将改为自愿选择是否返校。不过每个班级还是会进行人数的限制,并且分批上课。

法国用电量下降20%

rte执行董事会主席françoisbrottes周四宣布,自戒严以来,法国的用电量已下降20%

“即使是上一次金融危机也只使用电量下降了5%而我们现在下降了20%。bfm业务部负责管理高压网络的输电网络负责人说,主要是工业和服务活动中止所导致的用电量大幅下降。

【第4篇】10月份报税期

10月份纳税申报日期到24号结束,纳税人要在10月1号到24号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

10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要进行申报,现在增值税申报实行比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要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完成抄税,再在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才能完成清卡的工作。也就是说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清卡流程是一样的。

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抄税的时候,根据《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

主管机关已经对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已经进行了升级,小规模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首先检查发票是否是最新版,最新版为v2.2.34.190919,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升级,如果自动升级没有完成,再考虑手动升级。

一、10月小规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软件会自动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如果下图所示:

二、点击确认后,进入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后,下面会出现一个提示,已进行抄税操作,申报扣款后再完成清卡的工作。如果下图所示: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软件上面的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如下图所示:

四、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那里会显示,锁死日期为2023年10月25号,报税资料显示有,这说明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还没有完成清卡的工作。如下图所示:

五、小规模纳税人关闭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的时候,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

10月份小规模纳纳税人纳税申报完成以后,再次登录一遍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了。

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忘记清卡,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被锁,纳税人解锁后才能正常开具发票。10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先抄税,完成申报后,不要忘记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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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深圳报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3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

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后再行开具。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3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3日

来源:深圳税务

【第6篇】2023年报税期

一、增值税

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4.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5.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7.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二、企业所得税

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2.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消费税

纳税期限: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

四、个人所得税

纳税期限: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3.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4.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5.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6.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五、城市建设维护税

纳税期限: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七条、第八条

六、烟叶税

纳税期限: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第九条

七、关税

纳税期限:

1.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

2.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3.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

八、船舶吨税

纳税期限:

1.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

2.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并办结出入境手续的,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与其依法履行吨税缴纳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后,依照本法规定向海关申报纳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23年10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九、资源税

纳税期限:

1.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2.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第十二条

十、环境保护税

纳税期限:

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2.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23年10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十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期限: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八条

十二、耕地占用税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条

十三、房产税

纳税期限: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 588 号)第七条

十四、契税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十条

十五、土地增值税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第十条

十六、车辆购置税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二条

十七、车船税

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3年第29号)第九条

十八、印花税

纳税期限:

1.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2.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七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

【第7篇】2023年6月报税期

所属期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

所得期是指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李某2023年3月入职在a公司上班,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1、假设李某3月工资在当月25日发放。

分析:

工资所属期:3月

工资所得期:3月(实际支付是3月)

个税申报期:4月征期(一般4月15日之前)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23年3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23年4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23年3月。

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李某在a公司第一个月份是3月。

2、假设李某3月工资在4月10日发放。

分析:

工资所属期:3月

工资所得期:4月(实际支付是4月)

个税申报期:5月征期(一般5月15号之前)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23年4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23年5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23年4月。

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李某在a公司第一个月份是4月,并不是3月,这和一般理解有区别。

特殊情况

企业当月工资次月发,如果企业是5月成立,税种是从5月1日开始核定,那6月征期就要申报5月份发放的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5月还没有需要发放的薪资怎么办呢?

这就可以先做一个将5月的个人所得税做0申报,到了7月征期就可以申报6月发放5月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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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报税期延迟吗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期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以下这些热点问答您都了解吗?快来一起学习吧~~

1.制造业小微企业如何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开通了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税务机关实施事后风险核查。

举例:纳税人h属于《公告》规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且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在2023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相关税费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公告》规定各项税费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纳税人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确认缓缴的,《公告》规定的相关税费延缓缴纳,期限为6个月,缓缴的税费在2023年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3年第三季度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若纳税人h按月缴纳税费,在2023年3月申报期结束前申报2023年2月相关税费后,确认延缓缴纳的操作流程同按季缴纳的纳税人,缓缴的税费在2023年9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3年8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2.按季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如何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开通了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税务机关实施事后风险核查。

举例:纳税人i是年销售额3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且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纳税人无需确认,2023年4月暂不划扣其2023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关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缓缴的税费在2023年10月划扣2023年第三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3.2023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3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举例:纳税人c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延缓缴纳了所属期为2023年10月的税费,并在2023年2月5日缴纳入库。对该部分税费,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4.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如何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

《公告》明确了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3年5月底前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举例:纳税人l,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举例:纳税人m,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2023年10月,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2023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

5.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如何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

《公告》明确了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因此,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3年5月底前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举例:纳税人k,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2023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3年10月缴纳入库。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段国莎 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9篇】增值税报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7日

【第10篇】十月份报税期

十月季度报税国庆假期结束后就要开始进行了。由于假期的原因,报税截止日期延后到10月26日。

很多会计人员不会进行纳税申报,其实纳税申报不难,网上报税有特定的流程。提前上手很容易学会,而报税时稍微难一点的就是纳税申报表填写,但是填写申报表也有填写模板,按照申报表填写也不难。

申报表填写目录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列表(一)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

......

好了,篇幅有限,关于纳税申报表填写模板就展示到这里了。

【第11篇】2023年报税期限

小微企业一直是国家扶持的对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小微企业原有的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就采取了“平移模式”。但是,小慧今天要提醒大家,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望大家相互告知。

什么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

1、2023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2、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第六条第(二)项

【案例】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2.5万元,无其它增值税应税项目,由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虽然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但还是不得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要强调,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也就是说,以一个季度为申报期限的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才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一条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

公告对申报表的格式进行了调整:

一是对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一步做了调整细化,新增了3行免税销售额的“其中”数,分别是“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

二是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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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金税盘处于报税期

原因:由于征期未抄税导致不能开票。

解决方法:只要上月已开发票全部上传成功及网络连接正常的情况下,在征期(一般是15日前)初次进入开票系统,系统自动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击“确认”,说明抄税成功。如未提示说明网络不稳定导致,可退出开票软件重新登录或手动点击【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提示抄税处理成功后再开具发票。

【第13篇】十月报税期限

2023年,开启新年新篇章!年度申报纳税时间也正式出台。大家一起来看看。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19〕44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0日

可以看出2020申报纳税任务依然不轻松,收藏下来随时提醒自己,别错过报税期噢。

在报税期未报税该如何?

在报税期未报税的,情节不严重只是触犯的,会给予200元及以上罚款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者处罚金额会更大!还有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会交纳万分之5的滞纳金。如果连续三个月都不到税务机关登记纳税申报的,税务登记机关将对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给于注销的处理。当税务登记证被税务局注销之后将不可能再被恢复,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证照都会因为税务登记证的注销而相继作废。

【第14篇】报税期是什么时候

职场会计人注意啦!之了课堂会计实操干货又更新了。

今天,之了君跟大家分享的是财会人员在处理纳税申报时都需要的实操干货,那就是各税种纳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赶快收藏起来以便随时查看哦!

纳税申报的定义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时间要求

0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1)企业纳税年度(所得时间)

①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得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2)汇算清缴时间(申报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所属日期终了后)的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次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

3)注意事项

①公司零申报也需要做年终汇算清缴,填写基础信息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没有发生收入、成本、费用的,明细表可以不填。

②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前需要做完汇算清缴。假如企业在2021.3.1想要注销公司,那么就需要把2023年的汇算清缴做了才能注销(2023年的所属期是:2021.1.1-2021.3.31)。

0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1)预扣预缴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按月缴纳,在次月的1-15日之前进行申报缴纳

2)汇算清缴的情况

①综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

②经营所得:次年3月31日之前完成(针对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03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1)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纳税申报;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注意事项:消费税和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的纳税申报时间和增值税是一样的。

04 契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①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核定期限内缴纳税款。

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缴纳了相关契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

05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购置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06 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印花税按次、按月、按季或者按年计征,实行按月、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月度、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各税种纳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今天的干货就到这里啦,本篇干货都理解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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