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填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优惠政策比较多,开票也相对复杂,很多朋友反馈说,对于纳税申报有些摸不到头脑。今天我们跟大家简单聊一下小规模1%优惠继续的背景下,纳税申报如何处理的问题。
主要问题集中在:
1、我是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没有超过45万,但是开票开的有普票,也有专票,怎么算税和申报?
2、同样是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超了45万,但是业务中包括了不动产销售(或包括免税的业务等),这个具体怎么算?能免税吗?
……如此种种,有很多,我们不一一列举了。我们在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供大家参考。
无论到底多少情况出现,只要理清了思路,纳税申报就不会麻烦了。我们给大家的思路是按总分的套路去弄这件事。
所谓总分,就是先总后分,先汇总季度所有销售情况,比对45万起征点,然后根据开票、业务类型等分项填报申报表。
我们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
歪嘴公司是小规模,按季度纳税申报,2023年第四季度,房屋租赁取得收入20万(未开票),安装工程收入40万(开普票),请问如何填报纳税?
我们按照先总后分的思路来看:
1、收入=40万+20万>45万,所以不能享受免税。
2、具体分开来看:
业务一:不动产租赁,小规模按5%征收率;业务二:安装,小规模3%减按1%。
然后,我们就可以据此来填写申报表了:
不开票的不用填其中项,3%减按1%项目要同时填第1和第3栏。
会自动算出本期应纳税额:=40*3%+20*5%=2.2。因为有个3%减按1%征收,所以减掉2%要填到16栏=40*2%=0.8。最终的应纳税额合计是1.4万。
同时,因为减征,还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有了思路之后,很快就能完事。
同时,顺便在这里解答一个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2023年小规模1%优惠继续执行,那么开3%专票,是按3%申报,还是1%申报?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肯定是按3%申报啊。不然你开了3%的专票只交了1%的税,购买方却能抵3%的税?这怎么可能!
申报的话也简单,开3%专票按3%申报,开3%普票按1%申报,开1%普票按1%申报。同时开票和普票,总计不超过起征点,则普票部分可以免税,专票部分不可以。
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概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小型微利企业不等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多数小型微利企业在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中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论是小型微利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用好用对税收优惠政策,才能真正起到节税目的,享受到国家发放的福利!
相关链接: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小型微利企业
https://www.ky365.com.cn/article/shuifazhishiku/vh48305.html
增值税之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https://www.ky365.com.cn/article/shuifazhishiku/nd48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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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
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
,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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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疑问
增值税留抵退税退给谁?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
答复
增值税留抵退税仅仅限于一般纳税人,而且是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的一般纳税人,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具体的适用对象包括:
1.小微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2.制造业等6大行业
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提醒
在判断你公司能否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时候,首先看看你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若不是小微企业,再看看你是否属于制造业等6大行业。
然后在看看是否符合留抵退税的4个条件: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参考
根据14号公告规定: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中税答疑)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晶晶亮学习心得:这个政策刚出来的时候,有人理解:因为“适用3%预征率”前面没有加主语,所以“暂停预缴增值税”应该包括一般纳税人。总局这个回答,明确解决了这个异议。】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晶晶亮学习心得:这个规定对未办证的自然人非常友好,开票基本没有限制了,但自然人财税意识普遍单薄,需要注意据实代开,不要去虚开发票,虚开后续会有风险】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晶晶亮学习心得:注意超过45万元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是仅就超额部分计算税款】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晶晶亮学习心得:销售不动产不在免税范围之内,要注意和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区分】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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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以说是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只不过今年年初的时候,国家税务局发布部分行业禁止核定而已,所以说如果还是想要继续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企业们,只要不是禁止核定行业,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在园区里面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直接享受核定个税直接低至1.2%。
.除了常规的服务行业,贸易行业,医疗器械行业也是可以在园区里面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因为的确是受去年的一些人和行业的影响,所以说今年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个体工商户火热的。体工商户的税率也自然更低一点,低至0.75%。因为他们都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以说只要保证业务真实,三流一致,那么享受任何一种形式的核定征收政策,
那都是可以的。并且在今年四月初的时候,国家对其免普票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公转时也不需要二次纳税!所以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享受核定征收这个政策,是非常非常优惠的一个税收政策了。毕竟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年500万额度,没有企业所得税,还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就只剩下了个人经营所得税公转私的时候,也不需要担心二次纳税!!享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公众号《优税乐》了解更多政策详情
小规模纳税人(这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之前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想要开专票的话,必须到当地税务局,请求代开,整个流程挺麻烦的。
但是,从今年2月份开始,以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在企业用税控机开具出来专票了。
开具专票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已经是再熟悉不过了,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来说,是一个新的工作内容,怎么开,我们举一个实例,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01 首先,我们要注册一个账号,然后用已经实名认证过的账户,扫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电子税务局系统;
02 登录系统后,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再选择下一级项目“事项办理”;
03 再点击“发票”功能,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04 这个页面,直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好资料后,提交系统进行审核;
05 待审核通过后,返回“涉税事项办理”业务,依旧点击“发票”,再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06 如实填写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表之后,等待最终审核结果就可以了;
上面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基本流程,你学会了吗!看着挺简单,操作起来还是会有碰到各种问题,财会同行们赶紧动起来!
最后说明一点,能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有一定的行业限制的,目前大概八个行业可以,具体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小规模纳税人之所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正因为它本身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所以在一些财税操作上不能独立完成,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有业务所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如何扣税呢?
小规模代开发票时,应该将开具发票的金额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3%) 2、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
掌上明租数字化机械租赁平台,可以帮助施工企业合规合法取得机械租赁专用发票,数据真实,四流合一,符合国家金税四期要求,规避稽查风险,有需要可以关注一下,省去工程机械老板们代开发票的困扰。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如何交税?
1、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季度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免征增值税规定的销售额限额(月度申报的不超过15万,季度申报的不超过45万),则针对开具普票的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而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缴纳增值税。
2、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或季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限额,则不管是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还是开具普票对应的销售额以及未开票对应的销售额,均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特殊情况,本期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但是针对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依然需要缴纳正常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如何扣税?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这个计算公式对本题进行了完美的解答,大家可要清楚记住哦。
目前根据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而且还将表头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三、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案例1
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
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
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
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案例5
按季申报,发生不动产销售,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直接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5(=30×5%)万元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6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5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销售不动产填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6栏填写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30万元。将本期应纳税额1.5(=30×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5万元。
2、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免税20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相应的免税额1(=20×5%)万元填写于主表第17栏、第18栏。
案例7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也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将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及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之和25(=20+5)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13(=8+5)万元填列于第5栏;
3、将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12万元填列于第6栏;
4、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15万元可以免税,应将其填列于第9栏、第10栏,将相应的免税额0.75(=15×5%)万元填写于第17栏、第18栏;
5、将本期应纳税额1.25(=25×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由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预缴税款0.4(8×5%)万元,因此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85(=1.2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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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能否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财税2023年36号文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没有规定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开具了也不违反规定。
延伸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为了防止滞留票产生,因为小规模简易计税,不认证不抵扣,所以建议也不要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要向销售方索取专票。
来源:二哥税税念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务会计除了要掌握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外还需要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 纳税申报。
实务工作中,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可以从三方面进行把握:一、识税;二、算税;三、报税。
一、识税
一般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算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抵扣进项。需要注 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按3%征收率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又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税额计算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三、报税 纳税申报实务工作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申报较为简单,一般按季只要完成一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申报和附列资 料。主表如图4-1-1所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两部分构成: (一)“计税依据”; (二)“税款计算” 。
(一)“计税依据”,主要用于填写本期应税销售额,经常需要填写的栏次有: 1、“栏次1”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一般根据本期销售货物及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填写,即根据发票汇总表和 企业实际销售业务情况进行填写如图4-1-2所示:
2、“栏次2”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主要根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填列。
3、“栏次4、6、8”实务工作中较少发生,填列方法与“栏次1、2”的类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一)“税款计算”,主要用于填写本期应纳税额,需要填写的栏次主要有“栏次10”本期应纳税额,根据本期不含税销售 额乘以3%的征收率得出的应纳税额填写。其他栏次的填写在一般企业并不常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具体方法可拨打 12366咨询,或者登陆当地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二)“政策拓展”,销售额小于30万元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申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 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自2023年1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课前小结:
实务工作中,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应从三方面进行把握:
一、识税
应重点关注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二、算税
主要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报税
小规模纳税人有一系列的减免政策,企业税务会计应关注相关减免政策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企业的税务问题相信不少人都有很大问题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税收,不断出现的财税问题。那么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下面就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看看吧!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10万普通发票,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但是并不等于企业所得税免税。
小规模公司,按月申报,月开票量在15万内免交增值税;按季度申报,季度开票量在45万以内免交增值税。(小规模正常增值税税点为3%,疫情原因,截止到2021.12.31日,降为1%,普票和专票都是1%。)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10万发票,企业所得税交多少?需要交?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一年的总利润来缴纳,利润=收入-成本-费用利润<100万,按5%缴纳100万<利润<300万,按10%缴纳利润>300万,按照25%缴纳总之,总之成本越高,利润越小,交的税就越少。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票10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如果余额是正数则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负数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在国家大力扶持小规模公司,推出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规模公司的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对于居民企业有两种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2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
就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支出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税率,就是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2>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3>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
就是对于账务不健全、核算不准确等情况的,采取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有多种核定方法。但是,总体上还是根据企业的收入或支出等进行核定。在开具发票的情况下,通常会按照收入进行核定。
无论是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理论上都是需要缴纳的。
在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较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但是也不能为了追求一点“蝇头小利'而虚开发票。因此,虽然国家给予了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15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不要去虚开发票。
核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销售额x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这里还存在不含税销售额与含税销售额的概念,它的换算公式为:应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发票开具金额(含税销售额)/(1+3%)。因此,您应当按照全部的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税务代开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作为预缴税款,允许在全部应交税款中抵缴。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这么多,如果您还想了解的更多,请持续关注我们钇财税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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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或者达到了某些条件自己想转为一般纳税人。
但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过渡到”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关键点你知道吗?小编这就给你一一道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两种情况
责令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依法申请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但财务核算清晰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变更前期准备
无论是年应税销售额即将超标、还是有计划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变更身份前期都需要好好准备,例如:注意进项发票取得事项、对采购部门提前辅导、后续发票开具的事项、无票支出筹划、未来营业规模的预测、税负的测算、组织架构的调整等,这些都要提前做好考虑。
身份变更过程注意事项
责令登记
1、超标当期纳税申报:
年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月(或季度),仍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
2、申请变更纳税人身份时间:
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申请变更纳税人身份。
在实际征管中,在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会查看纳税人申报表,发现超过标准的,会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做一般纳税人登记。
举个例子:
a 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截止到2023年2月份,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a公司在超标的季度(即第一季度)仍然按3%申报纳税,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即4月15日后)主管税务会通知a公司做一般纳税人登记。
3、纳税人身份生效时间:
纳税人可以选择变更当月或者次月起生效,注意生效当月不再开具小规模征收率发票。
4、身份生效后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身份生效的次月申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依法申请登记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时机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身份生效时间以及生效后的纳税申报与上述“责令登记”的一致。但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主动在季度中间变更为一般纳税人,注意申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前需先将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增值税申报完成。
一般纳税人的账务、税务处理、征管都比较严格,除了上面的提到注意事项,从小规模纳税人升级到一般纳税人,还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考虑。建议大家提前规划、筹划和学习,有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员帮忙,切记不能“空档上坡”!!!
前不久,税务局对一家公司进行了期限为长达10个月的税务稽查,而稽查的主因居然主要是因为几张作废发票!
税务局查出该企业出具的2张增值税发票是违规作废行为,进而对造成少缴税款行为定性为偷税,不仅要有补交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需缴纳高额处罚金和税款滞纳金~
其实大多数公司都可能会出现这种风险性:比如,一些企业一到月末查出进项发票不够用了,便开始大批量作废发票,打起“降低销项”的主意……
殊不知“金税四期+企业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大数据技术联网”等早就已经掌握了企业大批量相关数据,只要敢违规作废,税务局就敢查!
发票作废
发票作废风险点,赶紧自查
违规作废发票风险性很大,不仅补缴税款、另收税款滞纳金、处罚金等外,比较严重的还可能会移交司法机关!
那有哪些作废发票很容易引发税务稽查?有哪些红杠不能碰?整理如下:
恶意的瞒报收入
纳税者利用将已开票作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开票金额降入免征额以下,从而达到不上税的目的,比如:
1.免征额临界点,大批量作废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小规模免征额调高到月15万或季度45万;
依据该政策,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随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
小编提醒:已有公司因在免征额临界点作废发票而引发税务稽查——
2.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只要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税务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而部分纳税者为了享受小规模各种优惠,便人为作废发票以控制销售额不超过500万~
小编提醒:随着全电发票的深度推进,税务局对现行发票的重视也会越来越强,税务严查时期,一定要以合法合规为准!
恶意串通作废税票
恶意串通,销货方违反规定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
即销货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销货方违反规定作废开具的部分税票(未收回发票联),接票方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偷税目的。
大额或大量作废税票
通常情况下,公司作废税票应属偶然事件,但假如突然之间在某个时段有大额或大量作废税票,很难不引起税局的关注和怀疑~
重开发票和作废税票一模一样
“金税四期”是以数治税的时代,大数据比对是税局常有手段!
对于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这些都是比对重点~
而同一笔业务税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作废税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不用想就知道有猫腻!
不是所有的税票,都能作废
下面这些情形不能作废税票,应按规定开具红字税票: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不可以作废重开。
3.成品油专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开具成品油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什么情况下,税票可以作废
常见发票作废原因,比如: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
一般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货方开票当月;
2)销货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小编提醒:作废专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票(含未打印的专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10年。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票专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票进行作废;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票。
小编提醒:近期是税务机关严查时期,在官方披露的税案中,有很多因为某些不起眼的错误,而遭到立案查处公司!千万不要为了事情小,就任由忽视~
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技术联网的深度推动,任何的存在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都可能会引起更进一步税务稽查,甚至可能对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上查三年、五年、十年之久(点这里回顾:近期多家企业被上查10年);
企业经营者和财会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财务方面的学习,形成风险意识,及早发现涉税风险并妥善处理!一定不要等到税局上门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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