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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12 21:57:01 热度:3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财产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第1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已开始施行!

各税种如何合并申报?申报采集怎么做?

这些申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大家要提前知晓哦~

今天三步帮您搞懂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流程↓

part.01

税源采集

纳税人在申报前,需维护税源管理信息。本期必报部分税种,一般依据税种认定以及已采集税源信息,需在本申报期内填报完毕。选报部分税种,依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当期若没有发生相关纳税义务,无须零申报。

01进入路径

路径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税源采集〗路径2.首页下方〖我的待办〗路径3.〖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印花税〗

02操作举例

以印花税为例: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有按月申报的印花税税种认定信息。如购销合同,则在本月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中,必报部分出现。在“选择”下框内打勾,点击“税源采集”。

二、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录入税目、税款所属期起止、计税金额或件数以及减免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保存后还需要点数据提交按钮 。

三、点击“数据提交”按钮,税源信息采集完毕。

注意事项: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同时采集,但注意不要重复采集。如在按期申报税源采集中录入按次的数据后,又进行了按次申报的录入,导致重复申报,可通过【作废税源】功能处理。如果有按次申报数据,请在采集的当日进行申报,在申报时,请选中选报部分的印花税(按次)前的复选框。

常见问题

1.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显示无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该如何处理?答:清理浏览器缓存,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如出现如白屏、按钮不显示、页面排版错乱等问题时,切换下浏览器核心试试(有的浏览器叫模式),切换按钮一般在地址栏右侧。

2.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没有税源信息采集按钮,该如何处理?

答:清理浏览器缓存,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如出现如白屏、按钮不显示、页面排版错乱等问题时,切换下浏览器核心试试(有的浏览器叫模式),切换按钮一般在地址栏右侧。

part.02

申报

01进入路径

点“综合纳税申报”按钮,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勾选需要申报且已完成税源采集的报表,点击“税源信息同步”。

点“税源信息同步”按钮系统提示:“税源信息同步将会同步您选择的税种已采集的税源,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是”,完成税源信息同步,系统将自动加载已经采集的本属期税源信息。

税源信息同步后,提交申报前,点击“减免税表”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税源明细表中查看各税种在税源信息采集表录入的减免税信息。减免税表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并带至申报主表。

税源信息同步及减免税表计算信息确认无误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勾选需要本期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保存”,再点击“申报”。

提交申报后,系统提示“您本期申报的应补(退)税(费)额为***元,您确定要执行操作吗”,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是”,完成申报。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注意事项:电子税务局仅支持对当期税款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或更正申报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补申报或更正申报。

part.03

缴款

01进入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左侧点击〖信息查询〗—〖涉税查询〗—〖缴款〗

来源:江苏税务、诸葛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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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使用情况

前两期介绍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及申报后如何打印申报表和税单,很多会计朋友看过文章都学会了。最近又有朋友来问小编,申报完成后如何缴款。

其实缴款操作不难哦,本期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申报完成后如何缴款吧!

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成功以后,我们需要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左侧的“信息查询”---“涉税查询”:

点击“查询”系统回跳出你已申报成功的信息,勾选后点“缴款”:

点击“缴款”后会跳出如下图的对话框,选择需要缴款的税目后,下方“缴款明细列表”就会跳出缴款金额,然后勾选“三方协议信息列表”里对应的扣款协议,最终点击上方的“缴款”,就这样印花税缴款就成功啦!

接着,再来和大家聊聊小编最近遇到一些问题

1、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里“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也显示“是”,为什么我税源采集时不能填写减免呢?

答:其实我们不用急于在“税源采集”时填写减免,当你在做“税源信息同步”系统会自动帮你带出减免金额的,是不是很方便!

2、我企业申报了2条印花税,为什么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左边“信息查询”--“完税凭证”中只能找到1条的完税凭证呢?

答:这个你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里查询打印。

特别注意!

1、如果有按月的印花税,也有要按次申报的印花税,采集的时要分开采集,按月的在本月需要申报的报表里,按次的在本月可以申报的报表里,一起采集在按月的里,缴款的时候会查不到按次申报的金额哦!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征收管理,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所以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不能改哦!

【第3篇】个人购买理财产品纳税

个人转让合伙份额需要先纳税后变更吗?

问题

最近,北京、广东、广西、湖南、深圳等多地税务机关明确,个人转让股权需要先到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那么,个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是否也要先办理纳税申报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案例

张某为广州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15万元,取得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的15%。2023年8月,张某将持有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李某,取得价款35万元。广州某合伙企业在办理合伙人变更登记时,张某是否要先去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分析

个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取得的所得和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均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个人取得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方要代扣代缴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要先办理纳税申报后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变更登记。具体分析如下:

一、个人股权转让先纳税后变更规定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一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

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有的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出需凭个人转让股权纳税申报资料(如完税凭证)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个人转让股权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企业自然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前,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先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企业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个人转让合伙份额无需先纳税后变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不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

个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可凭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变更登记申请书等资料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不需要提交个人的纳税申报资料。

张某转让合伙份额取得所得20万元(35-15),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0%)。广州某合伙企业办理合伙人变更登记时,不需要提交张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变更登记不需要提交纳税资料,不等于转让方不需要纳税。

【第4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纳税

企业之间直接融资会面临很多困难:一是有可能违反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导致融资合同无效,产生纠纷;二是企业之间直接融资在部分地方无法开出利息发票,由此导致支付利息的企业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通过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解决上述难题。

a公司有5000万元闲置资金,b公司缺少短期资金5000万元。a公司与b公司计划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10%。已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ab公司面临以下风险:第一,如果a公司无法开出利息发票,b公司支付的利息将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此导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5000*10%*25%=125万;第二,即使a公司可以开出利息发票,b公司支付的利息也无法全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此导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5000*(10%-6%)*25%=50万。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ab公司可以和c银行合作。a公司将5000万委托c银行发行理财产品,c银行将该5000万发放给b公司。b公司按照年收益11%向c银行支付理财收益,c银行按照年收益率10%向a公司支付理财收益,在这一方案下,b公司支付的成本增加了1%,即50万,但b公司向c银行支付的融资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此避免多缴企业所得税50万或125万,仍是值得的。

除此之外,企业节税方法可参考以下方案:

1、自然人d开: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回扣提成或其他无票支出,还原业务真实性,到税务代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所得税扣除,全品目皆可开具(商贸业、服务业、建筑业、运输业等),总成本 1.8%-2.8%,无需注册主体,3个工作日取得发票

2、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商贸业个税核定征收0.25%-0.92%,服务业0.5%-2.65%;累计开票金额到1000万/年。——此项政策暂时暂停

3、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个税核定征收后,总税负率在2.66%左右;累计开票金额到500万/年——事前核定(出核定通知书)

4、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总税负不超过2.56%;7个工作日完成,无需开公户,无需法人到场,无需身份证原件——事前核定(出核定通知书)

5、有限公司:增值税以纳税总额的25%-40%扶持,所得税以纳税总额的20%-32%扶持,财政扶持周期为每月。(地方留存的50%-80%扶持)

6、股权转让&投资收益: 溢价20%,筹划后,6%-6.5%落地完成(核定)

【第5篇】财产赠与需要纳税吗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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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中,哪些需要缴税?如何缴税?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一份公告,说明了这些问题。

先思考两个问题:

问题一:

如果你的父母将房子赠送给你,你需不需要缴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你的朋友也免费送你一套房子,你需要缴税吗?

问题二:

你在微信群里抢的红包,需不需要缴税?

其实,免费获赠的房产、微信群里收到的红包、参加抽奖活动中的奖、以及商家发的优惠券代金券等,都属于个人所得。

但是,这些个人所得中,哪些需要缴税?如何缴税?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一份公告,说明了这些问题。

继承房屋不缴个税

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

以一套面积100平米,价值200万的房屋为例,无偿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哪种缴纳的税费更少?

如果是买卖,购买方主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缴纳比例为1.5%);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05%)。这两个主要税种,买方需缴纳31000元;

如果是赠与,受赠方要缴纳4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亲戚朋友互赠微信红包不缴个税

现在,微信红包等网络红包越来越普及,2023年春节期间,从除夕到初五,有8.23亿人次收发微信红包。

除了亲朋好友互赠微信红包外,不少企业也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这些网络红包,哪些需要缴税?

《公告》指出,以下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但是,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总的来说,网络红包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要从性质上来判断,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呢?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解除商品房买卖违约金不缴个税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公告》对一些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予以废止,具体包括:

一是,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

二是,以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的基金利息颁发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三是,保险公司支付给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

四是,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

五是,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是,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

梳理这份《公告》可见,包括房地产无偿赠与的3种情形,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以及废止的6类情形,一共有11类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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