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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纳税人普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发票都是抵扣进项税的,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企业都需要按照适用税率来计算销售税额的。更多介绍资料大家还是一起来阅读下述文章吧。
一般纳税人普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只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凭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与该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出去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关系。开出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一样,都必须按照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申报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也注明了增值税额,但取得发票的一方是无法抵扣的。
什么是企业的销项税?
销项税额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6%=16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计算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一般纳税人普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整体上来说,只要开具的是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对于普通发票的销项税都是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的。当然企业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也是需要写在发票上的,只是取票的一方不能抵扣。
小规模如何转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什么?由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身公司的扩展或者业务发展需求,而不能满足,部分企业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那么申请一般纳税人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如果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如果没有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同时符合两项规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这里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三、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流程?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申请时,税务机构批准从次月月初开始。
税务局紧急通知,共用水电发生的费用处理方案又加一种,对纳税人大大有利,会计不学习,小心多付成本费用哟!更重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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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供电公司可以直接把发票开给实际使用方。
1、适用情形:电能表总表单位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实际用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使用方需提供的资料:《非直供电电能表总表单位与实际用电单位电费分割单》、《非直供电实际用电单位电费汇总表》、实际用电单位与电能表总表单位的结算凭证(应包含电量、电费信息)
3、开票注意事项:①对提供的资料核对确认无误;②按照《分割单》注明的电量、单价、金额等,扣除免税项目金额;③在发票“备注栏”注明“非直供电”。
4、实施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官方分割单模板。
注:分割单没有统一的样式,企业可以参考河北省税务局给出的电费分割单的样式,也可以自制分割单。
最全总结!分摊水电的财税处理方案!
方案一:按照转售水电处理,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负担的水电费部分开具发票给承租方。
税局明确了,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因此,出租方即使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水电的业务,也可以开具转售水电费的发票。
案例:2023年11月1日,出租方a公司支付供电局电费3390元,取得13%的增值税发票一张,其中1130元的电费是公司自用,2260元的电费为承租方b公司所用。b公司取得了a公司开具的发票,相当于a公司向b公司转售电费。
1、账务处理:
2、税务处理:
(1)增值税方面,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开专票了,不限制行业了,不管是一般人还是小规模只要取得专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如果取得了普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
特别提醒: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属于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并且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话,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10%,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15%。
(2)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之一,其他资料包括合同、银行付款单等。
方案二:采取分摊方式处理,用分割单来入账。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且分割单也是外部凭证,属于原始凭证中的一种,可以税前扣除。
沿用上面案例,这次是a公司采取分摊方式收取电费,代收代付b公司电费。b公司以a公司开具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账务处理:
①a公司收到供电公司发票,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②a公司代收b公司电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③b公司支付电费,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2、税务处理:
电费分割单不能抵扣进项税,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凭证。
提醒!想要税前扣除,需要完备的资料:房屋租赁合同、供电部门电费发票复印件、水电费等原始凭证分割单、抄表单、银行付款单据等。
方案三:供电公司直接将发票开给承租方。
这种方法,目前只有河北税务局发出公告,适用于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形,并且需要资料齐全。具体各地执行时请根据当地政策来。
1、账务处理:
出租方和承租方在都取得了供电公司的发票,费用交给供电公司,不需要出租方代收款。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2、税务处理:
(1)增值税方面:取得专票可以抵扣,取得普票不可以抵扣;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话,可以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
(2)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之一,其他资料包括分割单、银行付款单等。
方案对比分析:
方案一,仅使用分割单的方式分摊费用,承租方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少抵扣一部分进项税,即公司整体上多负担一部分税额。
方案二,出租方转售水电的方式,如果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都可以抵扣进项税,没有增加税收负担,如果符合加计抵减的条件还可以节约部分税额。
但如果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最多开具3%征收率的专票,而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最多抵扣3%的进项税额,使得承租方的成本费用增加了。这时可以考虑方案三的方式,由供电公司(一般纳税人)直接给承租方开具发票,这样承租方能减少一部分成本费用支出。
提醒!分割单使用的3个误区!弄错了,后果严重!
误区一:房地产和建安企业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费,以分割单作为凭证税前扣除。
不可以!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可以采用分摊的形式,以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之一。
房地产和建安企业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费,不适用本条规定。他们属于购买了水电这项应税货物,正常取得开发票就行。
误区二:ab公司共同向c公司购买设备,c公司将发票开给了a公司,b公司以a公司开具分割单作为凭证税前扣除。
不可以!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可以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这里是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而不是应税货物。应开具发票。
误区三:集团a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后又以同等利率转借给集团内b公司和c公司,分摊的利息用分割单作为凭证税前扣除。
不可以!
a、b、c三个公司都是集团内公司,这种情况不属于a、b、c三个公司共同接受银行贷款服务,而是统借统还借款情形,所以不符合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因此,b和c公司不能以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需要取得发票。
附:分割单适用的三种情形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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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超6000万,怎么税筹可以使企业节税80%以上?
网友公司难题: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超过500万,也就是说年销售额已经超过了6000万元,想成立多家小规模纳税人,这方法是否可行呢?到底怎么税筹可以使企业合理节税80%以上?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1、对于网友公司这种情况,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应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申请的,增值税按照销售额及对应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你销售的产品应该适用13%税率的,就直接按不含税销售额乘以13%,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这是对应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没有申请的企业的一种处罚。可见,网友公司的想法与国家相关政策相违背。
2、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好处?
一般纳税人的好处有很多,网友公司之所以不想申请一般纳税人,我认为应该是网友公司对一般纳税人的认识不够深。那么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好处呢?
(1)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网友公司一年的销售额有6000多万元,应该有许多大网友公司,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可能会影响以后的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因为,你的经营规模越大,跟你进行交易的企业可能更多的是一般纳税人,如果网友公司要求你开具13%或其他税率的发票,你就无法开具,就会影响你的经营甚至是信誉。
(2)一般纳税人给网友公司或其他人的感觉是,你的规模比较大,会计核算比较规范。愿意跟你进行做生意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3)我们根据网友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进行一下分析:
税负就是用本年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除以当年度销售额。
假设题是主小规模纳税人,每年销售额6000万元(不含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你的税负就是3%;
假设网友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每年销售额6000万元(不含税),税率是13%,那么销项税额是6000*13%=780(万元),那么每一年你采购货物等取得的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达到600万元以上,你的税负就会小于3%。
网友公司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分析一下你是坚持做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更划算呢?
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好几档,不要误以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一定就比小规模纳税人高
好多人误以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要高,其实并非如此。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现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或征收率)有13%、9%、5%、3%等。因此,如果对一般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不了解的话,可能会产生这种错觉。
4、如果网友公司每年销售额6000多万元,想成立多家小规模纳税人,这方法是否可行呢?
成立12个以上的公司,每家公司的销售额都控制在500万元以下,这样也能达到网友公司的要求。但是可能会带来较高的管理成本。所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做什么事情都有成本,关键是如何进行分析和筹划,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利润。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考虑选择,任何事情都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个人独资企业能够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132+7193+5807 甜)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大多是10%或者5%,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商贸业5%,服务业10%),再按五级累进制缴税。
一般来说,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纳税人),0.5%—3.1%(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总体税负不超过5.18%。
在缴纳完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再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适用对象
一些企业的成本空缺较大且难以准确核算,例如广告、文化传媒、公关、咨询、会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商务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等类型的企业,
还有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无法拿到增值税进项发票,比如工资、代理费、广告费、推广费等等,这些都是企业实际办公的真实成本,那对于这样的企业形式,要怎么办呢?
我们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以咨询,服务,设计,营销策划,企业管理等业务形式,将企业部分业务拆分转移到可以享受核定政策的园区内,比如湖北和上海。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也要象专用发票那样到税务局申请,只是不像申请专票那么麻烦。只需到税务大厅填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表,然后带上专票领购本就可以申请了。递交资料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回补打了普通发票字样的发票领购本。然后就可以凭此发票领购本领取发票再开具普票了。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增值税在我国税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企业中最常见、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税。在进行增值税的申报之前,首先我们要对 增值税有一定的认识,了解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其次要学习如何进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最后掌握增值税的申报。即从识 税、算税、报税三个模块进行学习。
一、识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在购入与卖出过程中新增的价差,例如, 一家商场以10元购进杯子,以15元出售,这其中的购销差价5元便是这个杯子的增值额,增值税就是对这增加的5元所征收的一种 税。作为企业首先要能够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需缴纳,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这可通过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 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来判断。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023年5月1日后,全面实行营改增,那么增值税的业务涉及面之广都是大家可以感受到的,增值税主要的业务有销售、进口 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运输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实务中,我们一般可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中的 经营范围来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如图3-1-1所示,我们可以通过扫描统一信用代码证右上角二维码查看该企业的 经营范围。
(二)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 在确定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以后,企业应在日常工作中合理、正确地选择适用的税率。我国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按照一定的 比例征收,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以及征收率。
一、算税
如前所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情况下,货物的增值环节较 多,其增值额计算比较复杂,为了方便操作,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扣减法进行计征,即根据一个纳税期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计算销项税额,再扣除采购环节已经支付的进项税额,据以计算应交增值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实务中,计算应纳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的确定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二)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适用税率,在税率确定的情况下,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在于确定销售额。
企业日常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项目都应确定销售额,按企业销售时提供发票的不同,可将企业销售额的确定分为三种情况: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开具普通发票;3、未开具发票。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务工作中,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确定销售额。也可从防伪税控 开票系统查询并打印本月专用发票的开票记录及开票金额。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查询和打印开票记录,打印结果如下图所示:
2、开具普通发票
实务工作中,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根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的金额确定销售额。也可从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查询并打印本月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记录及开票金额等。
增值税普通发票 防伪税控系统开票数据打印结果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普通发票 防伪税控系统开票数据打印结果如下图所示:
2、未开具发票
企业除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外,还有未开具发票的情况:
(1)企业偶尔会发生一些零散的销售业务,这些销售业务的购买方很多都是个人,销售时往往采用现金结算,也不开具发 票。这种情况下,收到的总价款为价税合计金额,应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收到总价款/(1+适用税率) 企业销售商品给个人,未开具发票的,也应根据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收到总价款/(1+适用税率)来确定销售额。
(2)企业发生的一些视同销售行为,一般也不开具发票,但也应确认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于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容易遗漏上述业务,导致企业因“漏缴税额”遭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在处理视同销售的业务时应特别 注意。
(二)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报销机票动车票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等其他客票,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额。一般凭采购发票和客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较常见的包括: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也可抵扣;
1、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发票。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4、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 转内销的,外贸企业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为其开具;
5、税收缴款书是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以及代征代收人据以征收、汇总税款的税收票证;
6、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8、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客票也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了。抵扣税额计算公式 为:
(1)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需要注意的是,当企业收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作为进项。
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为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如图3-1-10所示:
企业收到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时,应及时进行发票认证工作。实务工作中,发票认证完成后还需要将发票的抵扣联和认证 结果通知书装订在一起。
三、报税
申报增值税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表。申报表分为主表及附列资料。我们重点掌握以下三个附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主表,用于填写本期应纳税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即附表一,用于填写本期销项税额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即附表二,用于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实务中,增值税申报一般按以下两步进行:(一)附列资料的填列;(二)主表的填列。
(一)附列资料的填列
增值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我们重点掌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即附表一,用于填写本期销售明细,由三部分构成: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税额明细”;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只需要填写“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中的内容。“二、简易 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和“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实务中较少发生此类业务, 大部分企业并不需要填列,这里暂时不做讲解。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分为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
下面以13%应税货物的填报为例讲解,如图3-1-14中,栏次中1、2,即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和销项 税额,可根据月末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专用发票汇总表》填列;栏次中3、4即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可根据月末 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普通发票汇总表》填列。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即附表二,用于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由四部分构成: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其他”。
大部分情况下,企业只需要填写“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和“四、其他” 。“三、待抵扣 进项税额”实务中较少碰到,这里暂不详述。
实务中附表二一般先填写“四、其他”部分的内容,再填写“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内 容。
(1)“四、其他”
“四、其他”中一般只需填写栏次35的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主要根据认证结 果通知书填写,如图3-1-16所示:
(1)“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务中,填列附表二的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时,栏次1-3是根据表中其他数据计算生成。栏次5-8根据不同发票的 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填列不同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注明的税额,以及取得注明旅 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规定计算确定的的进项税额,均填报第8b栏“其 他”)。第10栏填报合计抵扣的旅客服务进项税额。
(2)“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二、 进项税额转出额”这部分的数据不直接来源于票据信息,而来自于账务信息。较常发生的业务主要是栏次15、栏次 16及栏次20。栏次15与栏次16直接根据账务处理中的进项税额转出额填写;栏次20需根据《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上注明的税额 填写。其余栏次较少发生,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情况填写即可。如图 3-1-17所示:
实务中,附表还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等,大家应灵活掌握相关附表的 填写。
(二)主表的填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主表,用于填写本期应纳税额,由三部分组成:
“销售额”,栏次1-10;
“税款计算”,栏次11-24;
“税款缴纳”,栏次25-38。
主表的填列比较简单,主要是根据附表一、附表二及系列附表的信息而来,手工申报时,需要填写的数据主要集中在“销售 额”、“税款计算”两个部分,“税款缴纳”部分的填写主要适用于有预缴税款的企业。另外,“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一列的 信息一般企业很少发生,这里暂不详述。
1、“销售额”
“销售额”部分主要根据附表一填列,例如:栏次2的应税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应根据附表一栏次9的13%税率“销售额”与 9%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余栏次的填列方法与栏次2类似,根据附表一的内容填写即可。如图3-1-20所示:
2、“税款计算”
“税款计算”部分需根据附表一及附表二填列,一般情况下,主要填列栏次11及栏次
(1)栏次11的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的本月数应根据附表一栏次10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填列,如图3-1-21 所示:
(2)栏次12的一般货物及劳务“进项税额”的本月数应根据附表二栏次1中的“税额”填列,如图3-1-22所示:
(1)栏次13一般货物及劳务的“上期留抵税额”的本月数等于上期增值税申报主表的栏次20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期末留抵 税额”的本月数,网上申报下系统会自动取数。
(2)其他栏次根据附表一、附表二列示的其他项目填写。
1、“税款缴纳” “税款缴纳”部分一般需要填写的栏次有:
第25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应根据上一期主表的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的本月数填 列;
第30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的本月数,应根据本期收到的缴税回单填列。
完成了申报表的填写,纳税人还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增值税的申报工作,申报方式可以是网上申报,也可以是柜台申报。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者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 休假日的,申报期限顺延。通常特殊申报期限的具体规定国家税务局网站会进行公告。
(三)纳税地点规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应当向销售地、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 向销售地、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课前小结:
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学习时主要从识税、算税、报税三个方面进行学习。 一、识税: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
一、算税:
(一)销项税额 按企业销售时提供发票的不同,可将企业销售额的确定分为三种情况: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开具普通发票
3、未开具发票
(二)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二、报税:
(一)附列资料的填列
(二)主表的填列
(三)纳税地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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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二、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自2023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您可暂按原政策文件规定申报享受优惠。 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2)适用的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此政策。(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当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当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起算时间
(1)政策起始日以前设立的企业,设立满一年的,按照政策实施前 12 个月的销售额计算是否符合条件;设立不满一年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自政策起始日期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政策起始日以后设立的企业,看经营 3 个月的情况,符合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本处所称3个月的销售额,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身份期间的销售额,均应一并计算销售额合计占比。
(3)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此处所称年度是指会计年度,而不是连续12个月的概念。
(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特殊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后,该纳税人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并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自纳税人再次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原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可继续抵减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四、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业务和计算
(1)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
(2)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
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五、计提环节——计提加计抵减额的比例与公式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比例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规定比例(注意结果不执行四舍五入)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
抵减额
注意:此处所称“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包括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六、抵扣环节——加计抵减规则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
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七、核算要求
(1)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2)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3)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贷:银行存款
注意:只有产生当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时,会计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即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会计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八、加计抵减政策的追溯
(1)确认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往前追溯至享受政策当年,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纳税人应提未提加计抵减额,可追溯补计提。
(3)补充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再追溯抵减和调整前期的应纳税额,但可抵减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
九、如何申报
例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适合10%,2023年1月份实际产生增值税销项税是303498.6元,进项税额是39538.87元,进项税额转出是6763.68元,上期末无增值税留抵,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0元。则本期增值税调减加计抵减额=6763.68*10%=676.37元,本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39538.87*10%-676.37=3277.52元,当期缴纳的增值税=303498.6-(39538.87-6763.68)-3277.52=267445.89元。
(1)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政策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2022.2月申报2022.1月的增值税时,首先需要填写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下: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如下: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如下: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如下:
(5)2023年2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70723.41
贷:其他收益 3277.52
贷:银行存款 267445.89
做股票投资,尤其是做价值投资,需要对股票的基本面情况有所了解。而要了解股票的基本面,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看上市公司定期发布的财报。根据发布的时间周期不同,上市公司的财报有年报、半年报和季报之分,那么,三季度的财报一般是什么时候出呢?
三季报什么时候出来?
上市公司财报的披露时间都是在一个会计周期结束之后。而我国使用的会计周期跟我们使用的日历周期并没有什么不同。按照日历周期,三季度为每年的7、8、9三个月,三季报的披露时间自然就是在9月之后。
事实上,对于季报的披露时间,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就有明确规定,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按照这个规定,三季报的披露时间就应该是在10月份。
如果需要看上市公司的三季报,可以到上交所和深交所官网中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栏中搜索,上市公司只要披露财报,都会第一时间在这两个网站上出现。
当然,上交所的官网只能看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财报,深交所的官网也只能看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的财报。
如果觉得这样比较麻烦,还可以在一些财经网站上看上市公司的财报,因为这些财经网站上两个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财报都能看到。
之所以说看财报是了解股票基本面成本最低的方法,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财报都是公开披露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费看。而且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披露的财报信息也不敢弄虚作假,虽然不能排除弄虚作假的可能,但也只是很少数。
因此,只要上市公司披露的财报信息是真实的,投资者不花一分钱就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全貌。
不过,一般季报的重要程度不如年报和半年报,再加上编制的时间较短,所以披露的信息可能也相对较少。
按照规定,季报应当披露的信息有: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年报和半年报中需要披露的公司股票和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季报中没有硬性要求需要披露。
不知大家是否有发现,我们通常能见到的季报,要么是一季报,要么就是三季报,基本不到二季报和四季报,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二季度和四季度一结束,也就是半年和一年时间结束了。而在半年和一年结束后,上市公司就需要披露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而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肯定会披露二季度和四季度的信息。
所以,二季度和四季度的财报分别会包含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就不再单独公布了。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出,季报的公布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这显然是一季报和三季报的公布时间,而对二季报和四季报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
a.将购进的水果发放给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2.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8万元(未放弃减税优惠)。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45
b.0.59
c.0.60
d.0.68
3.下列承包经营的情形中,应以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
a.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b.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c.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d.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销售食用盐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2000元;外购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16元,则甲企业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1072.35
b.1090.91
c.1074.91
d.1655.17
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家电商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冰箱
b.百货商店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服装
c.手机专卖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手机修理劳务
d.商贸公司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办公用品
6.2023年1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白酒和啤酒,其中销售白酒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320元;销售啤酒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348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400元。该酒厂与购买方签订合同,要求3个月内返还押金。该酒厂1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00元。则该酒厂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a.9800
b.10120
c.10588.97
d.13120
7.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下列费用中,属于价外费用的是( )。
a.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b.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c.延期付款利息
d.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新金银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金银首饰的收购价格
b.纳税人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交易双方都应作购销业务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d.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视机的,应按新电视机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电视机的收购价格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不允许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a.销售应税商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
c.外购生产用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d.外购生产用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10.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该商场进口电脑一批,成交价格为2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5万元,电脑从海关运至商场支付运费1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20%,则该商场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3.84
b.4
c.4.80
d.4.99
1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a.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b.装修公司提供的装饰服务
c.婚介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d.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12.甲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向乙企业销售服装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元。由于乙企业购买量大,甲商场按原价7折优惠销售,并在发票的“备注”栏列示,则甲商场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元。
a.8960
b.9960
c.13800
d.12800
13.下列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是( )。
a.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
b.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c.出口企业视同出口货物
d.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是( )。
a.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b.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c.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d.从事货物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1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租赁服务
b.代理报关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c.市场调查属于咨询服务
d.设计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
1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增值税税率为6%的是( )。
a.不动产租赁服务
b.人力资源服务
c.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d.转让土地使用权
1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
a.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交通运输服务
b.个体工商户为聘用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产品设计服务
d.向社会公众无偿提供咨询服务
18.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延期付款利息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15.8
b.16.12
c.16.1
d.14.3
1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是( )。
a.航天运输服务
b.国际运输服务
c.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d.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2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销售劳务”的是( )。
a.修理小汽车
b.修缮办公楼
c.爆破
d.矿山穿孔
21.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当月没收3个月前收取的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5.4万元。则该白酒生产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3.12
b.12.8
c.13.54
d.13.86
2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从国外进口一批空调,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6万元,缴纳关税11.6万元。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为( )万元。
a.18.56
b.20.42
c.16
d.7.6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1)选项a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2)选项b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增值税均视同销售。
2.
【答案】c
【解析】该生产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5×3%+7.8÷(1+3%)×2%=0.60(万元)。
3.
【答案】b
【解析】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4.
【答案】b
【解析】2023年4月1日之前,食用盐适用10%的低税率。甲企业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1+10%)×10%=1090.91(元)。
5.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选项b: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答案】b
【解析】该酒厂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2320÷(1+16%)+34800÷(1+16%)]×16%-3000=10120(元)。
7.
【答案】c
【解析】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8.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销售额。
9.
【答案】b
【解析】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0.
【答案】c
【解析】该商场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0+5)×(1+20%)×16%=4.80(万元)。
11.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免征增值税。
12.
【答案】d
【解析】折扣销售,折扣额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以扣除折扣前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甲商场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80×16%=12800(元)。
13.
【答案】b
【解析】选项acd:适用免税并退税政策。
14.
【答案】d
【解析】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15.
【答案】c
【解析】(1)选项a: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服务;(2)选项b:代理报关属于经纪代理服务(3)选项d: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16.
【答案】b
【解析】(1)选项ad:2023年4月1日之前适用税率为10%;(2)选项c:2023年4月1日之前适用税率为16%。
17.
【答案】c
【解析】选项c: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18.
【答案】c
【解析】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530+5.3/(1+6%)]×6%-16=16.1(万元)。
19.
【答案】c
【解析】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但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20.
【答案】a
【解析】选项ab:修理有形动产(如小汽车),属于“销售劳务”,修缮不动产(如办公楼),属于“建筑服务—修缮服务”;选项cd:属于“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21.
【答案】a
【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逾期没收的押金不再纳税。该白酒生产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0×16%+2.32/(1+16%)×16%=13.12(万元)。
22.
【答案】b
【解析】甲公司进口空调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6+11.6)×16%=20.42(万元)。
根据税务部门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经营期间没有业务往来,且公司正常经营,税务可以进行零申报,但长期零申报具体会有哪些后果呢?
1,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核查。
税务稽查
2,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根据(税收政策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需要进行处罚,(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需要更正申报数据,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面临处罚
3,企业信用等级每一年都会进行评级,分为五个等级(a、b、c、d、m)。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纳税人增值税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零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纳税信用评价
4,长期零申报,并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不仅会降版降量,还会被要求去税务机关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发票降版降量
5,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的,可能会被列入税务“非正常户” 名单
列入非正常户
6,零申报引发税务异常后仍然不管的,可能会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小知识:什么是零申报(注意!零申报不是不申报!)。
零申报小知识
零申报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零,可以进行零申报。也可以理解为刚注册公司,没有开业或者没有营业盈利,可以零申报进行缓冲!
案例材料
某省甲高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3 月发生增值税相关业务如下:
(1)3 月 7 日,因与乙软件公司合作开发 a 教学软件项目,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按照项目进度确认的支持资金 530 000元;当日向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30 000 元。
(2)3 月 10 日,以基本户通过网银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 45 0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3 150 元、教育费附加 1 350元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900 元。
(3)3 月 16 日,因与丙煤炭企业共同研究“双碳”项目 b 课题,收到丙企业支付的按照课题完成进度确认的支持资金 318 000 元;当日向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3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8 000 元。
(4)3 月 21 日,购买 c 管理软件,当日安装完毕,收到丁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 6 000 元;当日已办理报销手续并支付款项。
(5)3 月 25 日,商学院两位教师报销差旅费:因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校企合作 x 项目研讨会,发生会议费 5 300 元和住宿费 1 060 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往返高铁车票费共计 872 元,当日用单位自有资金通过网银转账报销上述费用。两位教师无个人借款。
(6)3 月 31 日,计算确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甲高校 3 月初无留抵税额,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上传认证可以抵扣,不考虑其他税费。
案例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案例分析
本例中,甲高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 8 号— —负债》第二十一条关于应交税费的规定,《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关于应交增值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对甲高校发生的上述涉及税费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业务 1 和 3 为收到项目资金提供相关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情形,按照项目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业务 2 为缴纳税费,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缴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和“2102 其他应交税费”实际缴纳税费情形。
▶业务 4 和 5 为购进资产与服务,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资产或服务情形,该业务中高铁车票进项税额计算是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中六(一)3的规定。
▶业务 6 为月末税费的确认,适用于《政府会计制度》中“2101 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和“2102 其他应交税费”发生应交税费情形。
(二)账务处理
甲高校在 3 月份对于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 3 月 7 日,收到乙公司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530 000
贷:事业收入 500 0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销项税额
30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 530 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 530 000
2. 3 月 10 日,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
财务会计:
借:应交增值税— —未交税金 45 000
其他应交税费—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 150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 350
—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900
贷:银行存款 50 4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50 4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0 400
3. 3 月 16 日,收到丙煤炭企业款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318 000
贷:事业收入 300 0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销项税额
18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18 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 318 000
4. 3 月 21 日,向丁供应商支付购买软件款时:
财务会计:
借:无形资产 100 0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进项税额 6 000
贷:银行存款 106 0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106 000
贷: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 106 000
5. 3 月 25 日,给商学院两位教师报销差旅费时:
(1)各项费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下:
会议费:[5300/(1+6%)]*6%=30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上已标明;
住宿费:[1060/(1+6%)]*6%=6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上已标明;
火车票:[872/(1+9%)]*9%=72(元),根据火车票票面金额计算确定。
(2)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6 800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进项税额 432
贷:银行存款 7 232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7 232
贷: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 7 232
6. 3 月 31 日,计算确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
(1)计算有关税费金额:
本月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0 000+18 000-6 000-432=41 568(元)
本月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1 568*7%=2 909.76(元)
本月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1 568*3%=1 247.04(元)
本月应交的地方教育费附加=41 568*2%=831.36(元)
(2)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转出:
财务会计:
借: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41 568
贷:应交增值税— —未交税金 41 568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3)确认本月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4 988.16
贷:其他应交税费—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 909.76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 247.04
—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831.36
做账是每一个会计人必备的技能,但也常常让人犯迷糊,发生费用究竟该计入什么科目,又如何去做会计分录呢?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会计工作中常见的做账问题与不足,以及相对的实务解决办法,小伙伴们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
对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按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核算。
“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期末无余额,该科目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反映。
2被税务局检查需要补缴的所得税处理
(一)调整应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二)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补缴税款时
借: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通过“未分配利润”项目来反映。
3货物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
(一)收到货物时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二)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如果收到发票余额与暂估价款不一致,且原材料已领用,其差额应冲销销售成本。
4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一)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二)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三)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四)代理进口
1. 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 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 将购进商品移缴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5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
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处应注意,预收购房款应在收到时计算应缴税金,年末未形成销售的还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6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账务处理
某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不需要发票。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账。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表”的“已缴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7增值税出现“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的账务处理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分期收款销售的商品对方已不存在的会计处理:
(一)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
账务处理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二)购货单位已不存在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
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8为合资企业提供的固定资产的估价和账务处理
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的账务处理:
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 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
征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退税,两项不能等同。由于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是不正确的做法。
9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不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二)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三)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10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在促销时,会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如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货发票与增值税计税价出现账款不相符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发票,如按照增值税计税价格计算,出现账款不相符的情况,其账务处理为:
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结转时: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现金
贷: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会计工作中
常见的做账问题与不足,
解决方法你都get了吗?
河南芒果财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所需资料
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要填报哪些纳税申报资料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相对较多一些。具体来讲,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在内的纳税申报资料,芒果财税为你总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必须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注:本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7号公告调整)。
9.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一般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具体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分别有:
1. 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
3.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 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另,如果你所在的企业系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的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或者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还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预缴增值税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而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纳税申报资料。
其中,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相应出示以下资料: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此外,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发生销售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的业务,应在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对于刚成立公司,都会面临一个选择,应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两者的区别又是什么?今天创易企服跟大家分享一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从认定标准方面的区别看有什么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在于,小规模纳税人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及以下且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而一般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须在500万元以上且会计制度健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
其二,征收税率不同。
其三,开票类型不同。
最后,应该如何选择?
1.如希望公司发展壮大,在今后的经营尤其是招标活动中占有优势,即使年销售额不满500元,也可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当一般纳税人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降至500万元以后,可以依法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为企业自愿行为。
3.需要注意的是,当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因为销售额增长而重新变为一般纳税人,此后即便销售额下降,也不能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即每个企业只有一次“降级”的机会。
4.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就无法回到小规模纳税人。
创易企服,专注工商注册、记账财税、知识产权、法律人事、广告营销、办公用品、网站/软件设计,让这世上没有难创的业!
前两天我们公司刚来了一名外勤会计,又因为跑税务耽误事被罚款了。因为我们公司是一家代账公司,外勤会计出去跑的次数多,而且还都是客户的东西,稍微有点差错,就要耽误挺长时间的!
后来我们财务总监实在是看不下去这小姑娘的笨了,就给她整理了一份外勤会计税务必备工作流程图,共29张包含了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起来看看吧:
外勤会计税务必备工作流程
一、开业登记工作流程图
二、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图
三、注销登记工作流程图
四、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工作流程图
五、外埠纳税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工作流程图
六、税务证件丢失、被盗管理工作流程图
七、出口企业退税认定、变更认定和注销认定工作流程图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工作流程图
十、发票领购资格工作流程图十一、发票发售工作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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