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能开3的票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最近总有一些读者给我发私信他们收到的小规模开的3%的普通发票。
作为购买方,他们不知道这3%的普通发票到底是收还是不收。
这个之前并没有深入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过既然有这么多读者关注,我也仔细思考了一下,这种小规模的现在开3%的普通发票到底算不算发票错了。
01#
可以开3%的普通发票吗?
4月1日开始,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都知道,一个最新的政策。
即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我其实明白这里有两层意思。
1、1%的政策终结,1%从2023年终结。
1%的政策将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
所以,如果你在三月之后再收到1%的发票,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你企业相应的纳税义务时间是4月份之前,卖家补开1%的发票,第二是你企业有销售回单或发票错了,而卖家给你开的是发票或红发票。
如果这两项都不是真的,那么你收到的发票中有1%是错的。
2、小规模征收率恢复到3%,但可享受免税政策。
请注意,这里的措辞。
首先,征收率恢复到3%,终止了1%,所以小规模征收率自然恢复到《暂行条例》规定的3%征收率。
其次,在3%的征收率下,税务局给出了免税政策,即3%可以享受免税。
所以,在这里其实可以理解为,我的小规模本身目前是3%的征收率,我可以正常开3%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只不过是说,如果你选择享受免税,税务局要求你开一张有税率栏作为免税的普通发票。
如图:
但是你可以放弃免税。我可以开一张3%的普通发票吗?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你觉得呢。
举个例子,如果我是超市,我卖蔬菜免税,但我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我不按我适用税率开具发票。你不能强迫我免税。
我觉得是一回事。
放弃小规模免税,那么你自然可以开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02#
放弃免税只能开3%的特价票。我哥哥明白这一点。
很多人看到这里一定会说,税务局2023年6号公告说,放弃免税必须开3%的特价票。
好吧。那么让我们回到6号公告
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3%的专用发票(暗示不能再开具1%专用发票)。
注意这里的措辞,是和,而不是应该。
文件的意思并不是说纳税人放弃免税只能开具3%的专用发票,我放弃免税只是告诉你,你需要按税处理,那么我开3%普通发票也不是不可能啊。
03#
既然可以开,为什么文章标题让小规模停止开3%的普通发票?
虽然就像前面的兄弟说的,我放弃免税,我也可以开3%的普通发票。
但实际上并不是真的需要。
纳税人为什么放弃免税,基本上是购买者需要扣除的,所以放弃免税要开3%的特价票。
你开3%的普通发票,按照二哥的解释,你是放弃免税,你放弃免税的,下游拿到你3%普通发票就不能做抵扣。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此,从主观上看,我国一般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开具3%普通发票的意图。很多时候,开业的概率是自己的错误,到了申报期的时候你让他交3%的税,他就懵了,还问不要说小规模免税。你为什么要我交税?
所以政策上是没有规定小规模不能开3%普通发票的,自然可以放弃3%的普通发票,但实际上有多少纳税人真的打算放弃免税而开普通发票呢?
我认为没有基本的,概率是想着免税,结果不了解政策而误开了3%的普通发票。
你不信,到时候让这些小规模的3%普通发票按3%缴税,看看他们的反应,估计他们会疯掉。
所以二哥给大家的结论是,建议卖家立即停止开具3%的普通发票。。因为大概率是你根本就开错了,想免税却不按规定开免税普通发票。
04#
那么,如果买家收到3%的普通发票呢?建议如下:
作为采购方,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放弃免税,我该怎么办。
建议这样交流。
如果对方给你3%的普通发票,你让他把它换成3%专用发票,因为你要交税,3%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对卖家来说没什么区别,但我拿到专用票的时候还是可以抵扣专用发票的。。反正你也得放弃免税,特价机票普通税在你身上,我这里买特价机票还可以抵扣,你给我一张特价票。
如果对方说要享受免税,那你让他开免税普通发票就行了。你告诉他国家的政策是享受免税需要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如果对方拒绝改变,也不听你的理由,在之前沟通不有效的情况下,我觉得你接受3%的普通发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理论上是不会错票的,至于卖家交的税是不对的,这与你的买家无关,而且你也不知道他是否享受免税待遇,税务局不能因为这个找你麻烦,还要找卖家麻烦,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对卖家进行清理。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咱们就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场哦。定义区分何谓小规模纳税人?何谓一般纳税人?何谓个体户?还别说,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跟小编简单做个区分: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个能: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5个区别
1、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的除外),目前增值税税率包括13%、9%、6%,0。(2023年4月1日施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包括5%、3%。
3、纳税申报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不超过10万(按季度征收季度不超过30万)免缴增值税(2023年1月1日施行)!
4、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部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行业(如住宿、建筑等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外,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者可否互转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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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陕西省从2023年开始,已经全面实行电子证书,且所持有证书,须具有人社厅盖章方可有效,若不是,那你就需要核实一下自己的证书是否是真的。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陕西省电子版职称证书的查询办法和职称申办的基础条件。
一、查询路径
进入陕西省人社厅-办事服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名字、身份信息查询。
二、各层级职称申报基本要求
1、助理职称
(1)非全日制硕士经考察合格;
(2)全日制本科毕业满一年,经考察合格;后取本科,聘任技术员满1年以上;
(3)全日制大专,毕业满2年,后取大专,聘任技术员满3年,或者工作满3年;
2、中级职称
(1)全日制博士毕业即可认定中级;
(2)全日制硕士毕业满2年可认定中级职称;非全日制硕士,聘任助理满2年;
(3)本科,大专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4)中专聘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
3、高级职称
(1)博士学位,聘任中级职称满2年;
(2)硕士,全日制本科,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
(3)后取本科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累计工作年限满13年;
(4)大专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累计工作年限满18年;
(5)后取大专聘任中级满5年,累计工作年限满23年;
三、继续教育
无论是申报初中高级哪个级别的职称,继续教育都是必须要完成的,其中每人每年学习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四、业绩证明材料
1、初级
无需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从事本专业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业务自传。
2、中级和高级
需要提供任期内本人参与过的项目业绩,发表过的论文,专利,获得过的奖励荣誉证书等,其中中高级论文和业绩的数量要求不同。
五、答辩
现在如果还有人告诉你职称是通过那个协会或者中心办理的,即使可以网查你也一定要谨慎,必须、是通过人社厅网查的才算数。
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往往是托熟人、找关系,否则数百万资金的大项目,怎么敢随意签订合同呢?那么能不能自行查询企业的详细信息和失信记录呢?答案是可以的,下面小编为您出一招!
有三种方法可供参考:
方法1: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官网进入主页,输入企业全称,然后输入验证码查询工商信息,注意企业全称不要填错。
缺点:每次查询都需要输入验证码,验证码不宜辨识,查询体验不是很好。系统网站不稳定,有时无法查询。
方法2:可在一些可靠的平台上查询企业工商信息,如爱客源app。
在百度搜索爱客源,点击官网进入主页下载app,或者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都能找到,打开爱客源app,打开查公司工具,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称名或产品名称等关键词,点击查询。例如,我想查询腾讯的法人信息,输入腾讯或深圳腾讯科技xxx的全称。
如果您想查看企业的信用状况,可以在风险信息栏下查看,或点击右上角的下载信用报告查看。
优点:操作方便高效且免费,可以查看详细的企业信息,包括工商信息、投资信息、知识产权、股东成员、经营状况、风险信息、关联企业等。
方法3: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付费查询。这更麻烦,需要排队和付费。如果您只是简单地查询企业信息,则不建议使用此方法。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3种方法,如果您是企业老板或者商务人士,推荐使用爱客源app查询,这是最高效的企业信息查询方法!软件还有很多小功能,赶紧下载体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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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9号公告《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进行基础建设、购买办公和生产设备、建账建制、招聘员工、联系进销渠道等。在此期间,企业也会取得一定数量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些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2023年第59号公告适用范围是虽然存在一段时间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但在此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公告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有两种选择,一是当月1日生效,二是次月1日生效。显然,选择不同,企业的纳税情况也随之不同。
2023年湖北安全员abc证书查询是在哪里查真假呢?
安全员abc三类证书指的是什么?安全员a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安全员b类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安全员c类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其中湖北安全员c证现在也分了c1机械、c2土建、c3综合,报考的时候必须选择其中一个。
那么安全员abc如何选择报考呢?其实安全员abc没有等级高低之分,根据自己不同的职务考取不同的证书即可。
湖北省安管三类人员(安全员a/b/c)证书查询网址:1.湖北省建设厅官网可查2.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3.安管人员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以上任意网站都可以直接查询的
湖北安全员abc三类证书考试报考条件限制很多,学历 、公司、s保等要求很多,如果这些条件不满的话,很多人都自己没有办法报名安全员考试,那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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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企业经营中,提到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可能对增值税纳税人有所了解的朋友明白是什么,但是对于许多大部分还没接触过企业的朋友来说,可能只会感到疑惑,纳税人知道是什么,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什么呢?事实上两种纳税人都是指企业规模,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数额,简单来说,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的情况,当然企业也是可以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2、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等。
三、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抵扣,税负综合来说不高,对于一些利润不高的行业更方便。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安全,因为其财务、税务管理相对更加的规范,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更加安全,也就确保企业不容易受到惩罚。
3、业务合作面更广,许多的规模稍大的企业一般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而因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通过进项抵扣的原因,因此往往在合作的时候考虑的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相对优势会较低。
因此从企业的现实经营来说,如果公司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优势,那么肯定是需要多多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有自身的一些好处,比如说核算简单,优惠政策享受等等,对于初创企业来说, 还是有相对不错的助益。至于企业的选择来说,肯定是看自己当下的情况,是否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如何做出高质量的财务数据分析,一直是很多财务人员的一大困扰。
毕竟大多数老板都不是财务出身,看不懂密密麻麻的数据列表和抽象的计算公式。
老板真正关心的是能直观体现企业经营状况的数据,例如能体现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的财务分析报表。
财务分析报表
所以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如何利用数据可视化工具把复杂数据转为“简单易懂”的财务分析报表是很重要的一项能力。
那具体如何制作出高质量的财务数据分析?
我总结了下,大概可分为两步:1、选对制作工具 2、找对分析方向
选对制作工具:我自己是用finereport,把常用的三大报表/财务分析报表开发成固定模板,形成固定报表,之后只要导入数据就能实时查看,就不用重复取数做表了。
找对分析方向: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企业的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运营能力、控制能力、偿债能力这五个角度来拆分指标,分析企业的总体经营状况。
总结了8张可视化财务分析报表,从5个角度概括企业大部分财务数据,让领导快速掌握运营现状角度1:盈利能力分析
利润分析:
主要是帮助老板快速了解企业当前收入和利润的构成,以及各部分成本支出的具体情况,有助于其把握企业盈利情况。
净利润额、净利润率、净利润达成率、净利润增长率具体数值(实际值、去年同期值)
利润结构
月度利润变化趋势
利润分析
毛利分析:
主要是深入分析各产品的贡献占比,让老板看出哪个产品最赚钱以及哪个产品在落后
首先计算出毛利金额、毛利率、利润达成率和利润增长率(实际值、去年同期值)
下一步深入分析各产品的贡献占比,识别出黑马产品和衰退型产品
最后帮助管理者判断产品价值。
毛利分析
角度2:发展能力分析
主要是对比当前各项财务指标与往年数据,判断分析企业收入增长趋势,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情况
营业收入、营业额达成率、营业额增长率、主营收入(实际值、去年同期值)
总营业收入趋势(实际、预算、同期)
各产品收入毛利率
发展能力分析
角度3:运营能力分析
库存分析:
主要看库存周转天数、期初和期末存货余额以及当期出入库情况等关键指标
目的是洞察库存动态,从而控制库存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运营能力分析
应收账款:
通过展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当期回收金额、期末应收金额、销售回款率、回款目标完成率等财务指标,反映企业应收账款类型及回款情况。
应收账款分析
现金流分析:
说明企业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具体情况及其构成,帮助财务及时发现资产营运过程中存在的异常
现金流分析
角度4:控制能力分析
展示当前各部分成本和费用的占比情况,关注成本和费用月度变化趋势,帮助控制预算费用
控制能力分析
角度5: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偿债能力,从长期和短期两个角度入手:
长期来看,公司资产能否抵消公司负债
短期来看,公司流动资产是否抵消公司流动负债,即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是否保持在一个稳定水平
通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库存周转率、资产周转率等关键指标来监控公司的偿债能力,实现预警提醒,避免潜在债务风险
偿债能力分析
上述财务分析模板都给大家打包好了,直接可以下载使用。
众所周知,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每个从事社会经营生产的个人或组织都必须依法纳税。通常纳税人又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么这两种类型是如何记账报税的呢?两者又有什么分别?下面,小编就来为你一一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小规模纳税人是指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增值税纳税人。
认定标准
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百分之五十。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款的销售额。(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2、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缴税特点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实行简易的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直接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地,适用4%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适用6%的征收率
销售额: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三、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记账报税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做账要多的就是进项抵扣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项工作,一般纳税人,对每个月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核算中,要在将销项税与进项税对比后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这项工作,还有就是,现在的增值税发票都是机打的,这也是与小规模手开发票不同的。至于薪酬,受各地区、各企业情况、业务量大小等因素,都不会相同的。
2、小规模设置4本帐: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三栏明细帐,而一般纳税人则要9本帐,即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三栏明细帐,应交增值税税金明细帐,销售收入明细帐,进销存明细帐,十七栏明细帐,存货计数帐。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发票,买价和税款一并计入成本。
3、一般纳税要求要比小规模企业高一些。另外,应交增值税核算不一样,小规模企业销售后只是计提应交增值税(相当于增值税销项税额)即可。一般纳税人除了计算销项税额外,还要根据开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运输发票等)核算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还要核算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做账的区别,作为一个创业者或者管理者应该要熟练掌握这些基本的财税知识,才能在日后公司运营管理中找到解决办法。当然如果你没有时间精力去管理,建议你可以找一家代理记账公司专门做账,即省心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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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用公司税号登记当地国税局网站,看一下里面申报的一些资料或者查询一下相关的文书信息就会知道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了。
哪里可以查询一个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以青岛为例,可拨打12366热线。也可到税务大厅咨询,但应该会被要求写出申请,加盖公章等。要对方出示国税税务登记证当然可以,但对方可能不给也可能给你假的。
如何判断自己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1、问公司会计
2、查看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3、看营业执照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该要求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吗?
答:不能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如何区别一般纳税人企业与小规模企业?
1、使用的发票不同。一般纳税人不但可以收普通发票,更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一般有三个税率:6%、11%、17%,并且还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3%,并且小规模纳税人不达到金额要求可以免税。
4、它们缴税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是按“抵扣制”的方法来计算税金的,也就是说,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来交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销售收入/(1+使用税率)得到的金额再乘于3%的税率来交税的。
5、它们的认定条件不同。如果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达到50万的可就必须要认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仍旧可以是小规模。如果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80万以上必须要认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没达到这个标准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6、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会盖有一般纳税人的章,小规模纳税人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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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个体户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路边的饭馆,水果摊之类的小店的,由于个体户对账务负无限责任,所以没有法人资格,那么个体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针对相关问题联贝小编带来详细的知识介绍,千万不要错过了!
个体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
第4条年应缴税款总额不得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开放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普通纳税人资格。
对于同时申请并符合下列情形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当为其申请:
(1)已确定生产和制造的作业地点;
(2)可符合要求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应建立账本,可依据合理、合理的支出凭单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第5条下列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个体以外的个人;
(2)选择由纳税人缴纳小规模纳税人的独立公司;
(3)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选择作为不经常纳税的个人行为纳税。
上述要求在很早以前就确定了,只要你达到了年销售量的规定(工业生产50万,商业服务80万),才能有稳定的生产和经营地;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账本,并且合理合法的支出凭证财务会计能够准确地提供税金信息。然后,你可以向普通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
票货分离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票货分离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是:a将货物销售给了b,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c。这种票货分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b与c有可能存在着联系,也有可能完全没有联系。但是,存在票货分离的情形,就一定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案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赣01刑初3号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万元,住所为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某小区一路a支路418号,组织机构代码为69607****。a公司股东分别为黄某甲、黄某乙、彭某(黄某某妻子),每位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110万元,占公司股份比例为33.33%,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甲,实际负责人是黄某某,a公司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的批发。2023年3月,a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的方式为批发,经营有效期限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2023年a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023年3月,被告人黄某某同黄某甲(另案处理)先后找到在南昌洪某大市场做糖类批发生意的b副食品批发部(以下称b批发部)负责人被告人徐某某和南昌洪某大市场c副食品批发部(c批发部)的负责人被告人邓某某(二人均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从a公司购买商品糖,或者在购进商品糖时以a公司的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货款由a公司垫付或者由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将购糖款项转至黄某甲的个人账户,黄某甲再将徐某某和邓某某的购糖款转至a公司的基本账户上。
a公司根据与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签订的白糖购销合同,将购糖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的账户上,由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根据a公司的委托收货书或者相关指令(如购销合同直接确定具体收货人),将所销售白糖发货给a公司,但货物的实际接收人为徐某某、邓某某等(或者由徐某某或者邓某某委托的收货人向制糖厂或糖业公司提货),再由销货方开具受票人为a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南昌县国税局办理相应的认证申报抵扣手续。
在此过程中,徐某某、邓某某等以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并以a公司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的方式购糖,可以获得每吨10-20元的优惠价格,或者由a公司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的2%到2.5%的比例支付给徐某某、邓某某相应的返利。因徐某某、邓某某为个体工商户,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从a公司或者通过黄某甲经a公司或者以a公司名义向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比其直接从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的价格有所优惠,便在2023年至2023年8月之间陆续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糖类产品购销活动。
经统计,至2023年9月,徐某某让河北d淀粉糖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英德市e糖业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4份,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邓某某介绍广西百色g股份有限公司、广西h制糖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发票税额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
二、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301.6126万元,其中未抵扣数额196.8395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4.77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某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徐某某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邓某某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款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三、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辩解
a公司有正常的业务经营,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被告单位a公司的辩护人辩称
该案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a公司的行为不具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南昌县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关于对a公司涉税一案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清楚,处理决定完全符合税法规定,应当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本案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理由均不能作为认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依据。本案证据足以证明a公司的行为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请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无罪。
2.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黄某某辩解:
其与徐某某、邓某某某1是买卖行为,他从糖厂买糖再销售给洪某大市场的个体工商户,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果构成犯罪,其他与a公司有糖类业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当被追究。
(2)其辩护人辩称:
被告人黄某某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理由是:
本案a公司及黄某某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特征。被告人不存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问题,也不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因为他人(糖厂)没有虚开;a公司与糖厂之间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意;a公司存在真实的糖的经营业务;本案不存在票、货分离的问题,本案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真实,票、货、款相一致。
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26.273万元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因为认为以单一购销糖类商品业务中,a公司将所获购买糖类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的税额,认定为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a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是否有涉税犯罪,是否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有待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即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待定;计算国家税款损失时,没有扣除a公司补交的440.966万元税款。
适用法律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开票方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起诉书认定黄某某为a公司董事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黄某某某2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改判黄某某无罪。
3.被告人徐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徐某某辩解:
其买糖是真实的,发票是糖厂开具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其辩护人辩称:
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涉案的票、货、款相一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徐某某既没有实施“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也没有实施“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a公司没有虚开的主观故意。a公司的涉案增值税发票抵扣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本案定性应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的认定意见,在没有新的证据及相反税务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采纳税务机关对定性的认定。即便a公司涉嫌逃税,也应按行政前置的原则,先完成行政程序。a公司提交了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未抵扣的数千万元增值税发票,公诉机关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由税务机关重新作出税务处理。
故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恳请本院依法宣告徐某某无罪。
4.被告人邓某某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四、法院评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结合认定的证据、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评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及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一条第四款均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类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联系实际经营的情况进行认定,只有当开票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自身实际经营的业务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是开票者开具与其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合的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该条中的“按照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上述规定,发票一般都由收款方开具,付款方只是接受发票,在交易过程中,受票方根本不具有开具票据的行为,虚开就更难以成立。
2.税务实践中,判定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看票据、货物、资金三者之间是否具有流动的一致性以及流动过程中的违法性来判断具体侵害的法益。这主要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有关。首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法行为类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说明其会侵害发票管理秩序;其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造成发票在不同税务机关的虚假抵扣,危害到税收征管秩序;最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税款,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3.本案中的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及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情况。
一是a公司(黄某甲)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的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a公司有口头约定,大致内容为:由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销货方联系购买白糖,联系好购买白糖事宜后,由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将购货款(通过黄某甲)转至a公司账户,再由a公司将购货款转至销货方,销货方按照a公司的要求将货物发送给a公司委托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大部分货物是徐某某、邓某某所收),销货方开具a公司为受票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由销货方邮寄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通过提货司机带给徐某某、邓某某,再由徐某某、邓某某转交给黄某甲或者a公司。
二是a公司与销货方之间的合同。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了大量的白糖购销合同,其合同双方均为销货方与a公司,双方就白糖买卖事宜有明确约定,包括白糖的数量、交货的方式、付款方法、违约责任等,但有些白糖购销没有书面的购销合同,如a公司与广西凤糖及其下属公司签订购销合同33份(该合同数为集团公司总数),合同总购销量14728吨。
(2)本案中资金流情况。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资金流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从个人或者个人控制的账户上将资金转入黄某甲的个人账户上,黄某甲再将上述款项转至a公司开具的尾号为0066的南昌银行的账户上,a公司再根据货物购销情况将货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账户上。
(3)本案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流情况。销货方为开票方,开具发票以a公司为受票人,a公司收到发票将发票(部分)在南昌县国家税务局办理抵扣。
(4)本案中货物流情况。销货方根据合同将货物发出,单据上的收货人为a公司,实际收货人比较复杂,或者发货到莲塘站由徐某某、邓某某自提,或者由承担物流的车辆司机根据a公司的委托到销货方提取后交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直接以货运司机为收货人,或者通过中间人(如廖某)从销货方提取后托运给a公司(或者徐某某、邓某某)。
4.本案中票货分离情况。从本案的情况看,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一致,即资金由a公司转款至销货方,货物由销货方发送至a公司,票据由销货方开具给a公司。货物、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存在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票、货分离的情况:票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转至a公司,而不是销货方直接交付给a公司;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而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从销货方收取或者自提。但该种票、货分离是否违反法律之规定?本院认为,根据法律和现实经营情况,很难认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以何种方式从销货方到达购买方,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本案中销货方可以直接将发票交给a公司;也可以先交给a公司指定的人(徐某某、邓某某或者货运司机),再由a公司指定的人交给a公司;还可以由销货方通过邮寄方式交给a公司。票据的交付方式,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只要交付的方式和过程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其次,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收取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发为了增加利润,减少中间过程以及通过减少仓储等方式降低成本,是一种经营和交易常态。a公司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而a公司与销货方也是买卖合同关系,由徐某某、邓某某直接从销货方收取货物或者a公司根据购买人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向销售方购买货物再由销货方交付给徐某某、邓某某,都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列。
况且,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物销售过程中,也有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购买货物的下游买受人从莲塘车站货场提取货物的情况。从销货方(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来说,其只要收到货款并将货物销售出去,即实现其交易之目的,至于实际收货人为谁(只要买受人认可已经交付),其在所不问,这也是为什么合同法上指示交付、替代交付等非直接现实交付形式均为法律所承认的缘由。从买受方来说,其只关心支付的货款能否买到其想要的货物,即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至于销货方从哪个仓库(如本案中广东i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货从e糖业公司仓库提取)提供货物给买受人,则在所不问。因此,本案中的票货分离方式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5.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虚开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首先,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他人,应当为销货方上游糖厂,但经糖厂所在税务机关及公安机关的查证,本案中的销货方上游糖厂在与a公司所进行的发票开具过程中,不存在虚开的行为,也即销货方上游糖厂所开具的发票是与其自身所经营的货物相符的发票,不属于虚开的行为;
其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在本案中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票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其自身的实际经营行为不符,这一点在本案中经糖厂所在的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查证,不存在此种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发票的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a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不符,就a公司与发票开具方的关系看,并不存在不符的情形,在涉及糖类购销的过程中,a公司实际经营的也是糖类业务,虽然涉案的糖类物品没有进入a公司的仓库,但并不能就此判定a公司实际没有经营糖类业务。
因此,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的指控,不能成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的犯罪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抽象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他人虚开”,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虚开是指具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即便指控事实成立,也因“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并不属于刑法规制的行为类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成立犯罪。
6.本案中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后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a公司根据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再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而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人开具为a公司,符合资金、货物、票据一致的要求。
从国家税款的损失情况看,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款通过黄某甲转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给销货方上游糖厂的过程中,已经包含了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额,在涉及增值税货物流转的过程中,只要上游糖厂开具发票的环节缴纳了税款,国家就已经对发票项下货物征收了税款。但a公司在将货物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过程中,未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本来应当流转至消费者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手中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中断在a公司的环节,这样就使a公司的进项税额增加,但销项并未按照要求开具销项发票,是销项税额减少了,也就是说,a公司是通过减少销项税额的方式,达到逃税的目的,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规定。
正常销售过程中,a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徐某某、邓某某等开具相应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徐某某、邓某某等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从而最终成为增值税的税负承担者。但a公司在与徐某某、邓某某交易的过程中缺少了这一环节。
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糖,因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发票(更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过程中可以少开具发票,从而通过减少销项以实现增多进项抵扣的目的,其本质是一种逃税的行为。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徐某某、邓某某的过程中,能够以相对便宜的价格或者适当返利给徐某某、邓某某等,也是因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a公司开具发票的行为,能够使a公司顺利逃避税收征管,从而实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a公司未向徐某某、邓某某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徐某某、邓某某也没有按照规定索取发票。因此,对于a公司的逃税行为,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行为在客观上是具有帮助作用,该种帮助行为只是一种倡导性规范所规定的行为类型,并不在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制范围之内,不具有可罚性。
五、裁判结果
综合上述理由,本院认为,公诉机关关于被告单位江西康某医药有限公司和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介绍)他人为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虚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邓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指控证据不足,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无罪。
二、被告人黄某某无罪。
三、被告人徐某某无罪。
四、被告人邓某某无罪。
当前,在南昌这座经济发达与贸易往来频繁的城市中,商贸公司的数量也数不胜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中小型商贸公司。不过,这些中小商贸公司在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也需要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因此,它们大多将财务工作委托给南昌代理记账公司来完成。那么,商贸公司代理记账多少钱?市场行情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南昌市公司代理记账多少钱
一般来说,有关于南昌商贸公司寻求代理记账服务,其标准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
1、商贸公司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南昌商贸公司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同纳税人类型对账务处理的规范性要求不同。如国家有关部门通常对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要求较为严格,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则相对宽松一些。所以,南昌商贸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报税服务,一般纳税人的代理记账服务相较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要相对高些,一般为400-600元/月,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普遍在200-300元/月。
2、企业经营期间产生的票据量大小。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它们在日常经营运转期间产生的票据量大小不同,而不同票据数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代理记账标准。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交易往来频繁,且产生的原始凭证和票据较多,那么其记账报税工作通常相对繁重,所以代理记账也会随之上涨。但如若商贸企业规模较小,且业务类型单一,经营期间产生的票据量也不大,那么代理记账则普遍不高。从当前市场行情来看,票据量大的企业一般在600-800元/月,而票据量小的企业则多为200元/月。
3、代理记账机构的正规性。在南昌代理记账这一蓬勃发展的行业市场中,既有正规成立运营的代理记账公司,也有非正规运营的“黑代理”,所以,中小商贸企业一定要对其加以区分与分辨。通常情况下,南昌代理记账公司都有透明且规范的标准,而且在后续服务过程中也不会存在其它隐形。但对于非正规运营的“黑代理”来说,它们在获客初期往往打着超低价的“幌子”,而在服务后续一般会存在其它一连串的隐形。所以,企业在对代理记账公司进行选择时,务必要注意事先咨询与打探。
以上为南昌代理记账有关于“商贸企业代理记账多少钱”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商贸企业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选择,务必要对上述行情进行具体把握,这样才能够从自身财税服务需求出发,选择出更具性价比的南昌代理记账公司进行财务委托!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为什么会变成一般纳税人,其原因有哪些呢,同时其方式有哪些呢?同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呢?本篇文章从公司成立之前的两种情形进行详细的讨论,具体内容您可以接着往下读就会明白的。
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方法攻略及注意事项
答:对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其方法主要如下:
一、公司成立时,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类情况就不涉及本ppt的后续操作;
二、公司成立时,处于筹备期,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认定为小规模,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非自然年),超过以下标准时,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为500万元;
(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的为50万元;
(3) 除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为80万元(主要为商业零售、批发企业)。
同时,对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哪个地方不明白的话,不妨问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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