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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财务室要求(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9 17:25:05 热度:9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财务室要求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财务室要求

【第1篇】一般纳税人财务室要求

年底了,又到了财务人全年最忙的时候。

账务排查,汇算清缴,年终结账,往来账款核对、催收等等,想想就让人头大。年底工作繁琐又复杂,稍有不仔细的地方,就很容易出错,增加工作量!

小编专门为各位财务人整理了一份详细的年末工作清单,大家可以据此来安排年底工作,如有未尽之处,欢迎在评论区补充!

2023年年底财务工作排查表

一、要进行账务排查

二、要合理评估下明年汇算清缴时金额

三、对会计报表分析及时发现企业隐藏的财务风险

年终结账的7个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情况:

(1)检查财务账上的银行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不一致的要及时补充完整银行收付款单据,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库存现金金额较大的,要确认是否有付出去的现金但是没提供单据导致未做账的,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及时补充现金付款单据做账,避免账上挂太多的现金。

2、往来账情况:

(1)股东 、法人借款金额较大且时间较长以及其他个人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要及时处理,避免牵扯个人所得税;

(2)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余额要与客户 、供应商核对,避免串户 、重复入账,可能会出现用现金支付货款或者发货后收到现金的情况,及时核对并冲销挂账;和国外客户的往来帐,是不是有在收汇时扣掉手续费而在税单上没有显示;

(3)对于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且挂账时间较长的情况,如果沟通确认这些应付账款不需要再支付了,要做营业外收入,作为企业利润;检查往来账的账龄,对于超过三年的要告知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4)关注本年是否发生股权转让,实收资本股东名称是否有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在账上是否有余额(符合条件居民企业间的投资收益,不需要交企业 所得税)。

3、收入情况:

出口企业从口岸卡上下载全年的报关信息,和实际入账收入核对,以免漏做收入,注意通过一达通2+n方式出口的,口岸卡信息可能不是很全,需要和实际出口统计数据核对;小规模免增值税的情况,及时确认营业外收入;申报表上的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要比对一致。

4、成本情况:

年底成本的暂估,确保金额准确,以免影响当年的利润;对于库存较大的情况,要确认是否有货已发出,但是未确认收入未转成本的情况。

5、税金情况:

检查全年的税金计提是否正确,有没有漏提的。有没有无票收入已计提但漏报税的。一般纳税人年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项下余额借贷应该调平,如果不平,肯定帐有问题,应该再仔细检查一遍。

6、费用情况:

核对折旧 、摊销等,年底的余额是不是跟实际相符,是不是有月份漏掉未做帐的,固定资产已提完折旧且企业已经报废处理掉的,可以将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财务账上做处理,这个损失是企业可以自行税前扣除的。

检查境外付汇是否未代扣代缴税金的情况,比如付佣金。

7、利润情况:

企业全年的利润情况,无论亏损还是盈利,都应该跟负责人邮件书面沟通;盈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应该将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的部分考虑进去;关注一下以前年度亏损情况,今年有利润的要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年底往来账清理规避风险

第一步,一般往来账的核对、确认、催收和清理

1、应收账款:核对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金额,及时催收并将催收纳入考核,最大限度地收回款项,避免损失;做出账龄分析,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坏账风险,如有坏账及时申报扣除,避免长期挂账引来涉税风险;

2、其他应收款:核对欠款明细,包括职工以及其他方,催要结清,避免损失或产生税务风险;

3、预收账款:核对合同条款,核实货物是否已经发出,劳务是否已经提供,及时按规定结转收入,避免造成迟延纳税的税收风险;

4、应付账款:核对合同条款,是否已到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核实收款方信息,长期挂账的应付款是否还要支付,若已不能支付要及时结转收入;核实暂估金额是否属实、合理,并与对方沟通好,争取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回发票,以免造成成本费用不能扣除纳税调整的风险;

5、其他应付款:核对债务方明细以及债务成因,及时付款,若已不能支付要及时结转收入。

第二步,特殊事项挂往来账的特殊处理

(一 )股东借款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从借款之日满一年后,要视同利润分配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企业在清理中发现有股东借款,应提示股东及时在年底前归还。即12月31日前还款,有需要可以年后再借。

(二)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理

企业在注册成立时投资资金后,又通过往来抽逃挂往来。公司法修订后,已经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需要验资,建议企业能投入多少投入多少即可,还能避免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三)同一客户挂不同往来账的处理

同一客户(供应商)在不同往来科目挂账。建议尽可能调整至同一科目下目,因为不同科目下多处挂账容易形成虚增资产和虚增债务,造成评估指标异常,带来稽查风险。

对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必然会出现应收应付同时挂账。建议如有可能双方可签署抵账协议,把该客户的应收应付往来账进行抵销合并。

(四)不属于企业承担费用挂往来的处理

企业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费用(比如给个人的回扣或佣金),由于不能税前扣除,而挂在往来账。建议企业若确实负担了这部分费用,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即可,不要挂往来账。

(五)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处理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包括关联方之间和非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建议年底要核实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规定相应的利息,利息支付是否开具发票,避免因未签订合同、无偿使用、未开具发票、长期挂账等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违背常理自然会引来税务稽查,但支付多少利息、何时支付由合同来定。

(六)挂账收入的处理

企业将未开票收入暂时计入往来,甚至永久计入往来,不打算纳税的,这种观念赶紧打消,因为不开票收入占比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七)虚开发票挂账的处理

企业因虚开发票资金不能回流而挂往来账的,此念头更不能,虚开发票是稽查的重中之重,存货、往来、收入不成比例,发票三流不一致等现象马上会让虚开发票的行为暴露。

(八)发生坏账的处理

企业发生坏账的,要及时做坏账损失,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扣除,并备好如下资料: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由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8.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9.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财务部门2023年度工作总结

财务部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在公司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财务重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部门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总结经验更好的完成以后的工作,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总结:

一、 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

本年度,财务部门计划担当着公司的会计核算,管理,风险评估及投资融资决策等工作。

我部将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方向与经营动态,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2021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

比如,在对公司成本核算基础上,采用总分合同项目核算方式,在财务软件如不能达到核算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电子表格汇总数据资料;

在成本费计算上,财务成本会计应参与车间生产的各个环节的审核并予以确认,会计及有关人员应直接对应车间统计员、负责人,对原料及车间所生产的产品的每张票据一一复核计算价格;

对各产品成品依照生产任务单、质检单逐一核对,确保预计产量的实现与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并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并汇报给公司领导。

在往来核算管理方面,将对每笔销售合同往来会计都记录在案,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进度、回款金额,并编制专用表格对合同回款标注滞期预醒符号,方便业务员催款及公司领导掌握回款进度。

在现金银行结算工作中,随着公司经营的开始,销量的不断增加,规模的不断扩大,在银行账户方面将会日益复杂看,面对资金日进日出流向、帐户现金日报表、收付款审批、费用报销单据、较预计工作量均会有大幅增加。

公司虽然帐务处理、凭证数量不多,但毕竟公司刚刚成立,面临会计核算业务的变化、会计核算体系的调整;资金筹措压力;额小量大的资金结算业务、繁杂的日常报销工作,以及会计监督工作、内部部门工作的协调,外部税务银行等工作的协调等,这些挑战将要求我部人员将承受更大的工作压力。

对业务费用的核算,我公司将采取帐外电子文档另存储核算方式,通过费用预审,记录相关真实费用发生额及内容,通过电子文档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对于另票替代的费用内容也有查询依据,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

在日常工作中,我部将在财务收支、账务处理、费用的结报上都执行相关规定,绝不应个人情面而放松管理。资金的结算与安排,费用的稽核与报销,会计核算与结转,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申报等各项工作开展都应当有序进行,按时完成。正确反映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经济运行状况,确保公司平稳顺利运行。

财务管理是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因而我部将会大力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财务分析方面

我们每月将会根据财务报表数据对成本、支出、往来、税收项目进行分解,上报各级财政,统计部门;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汇总表;真实费用明细、汇总表;客户、供应商往来明细表;合同进度明细表;业务员回款滞纳金计算表;税负表、在制作表格的格式上尽量明了直观,为领导及时掌握公司财务信息提供依据。

(二)在资产管理方面

1、在货币资金的管理上,要认真做到现金日清月结,银行存款结算准确,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我部门人员本着“认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尽力保证各项资金收付安全、准确、及时。

2、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我部门将会与业务部门做到及时沟通、对帐,并定时(月报)不定时(随时提供)提供业务报表,便于业务员掌握业务情况;采取回款不及时加收滞纳金的办法,借此提醒、告诫业务员回款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并配合业务员找客户催收款。保证公司货款的及时收回和正常运转。

3、在存货的管理上,我们严格出入库手续,对于仓库每月送达的各种农产品产量单和销量单等,财务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核查归档以备查询;才能做到有效控制成本;敦促仓库进行定期盘点入库农产品,年终盘点全体财务人员应当直接参与,为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

4、在融资理财、资料备案方面,因为财务部占据了相当的工作量,公司领导也非常支持,提供了良好的办公条件,增加了对财务部门的重视,具体资料明细如下:开发区各银行成功贷款资料;部分银行贷款准备资料;政府财政拨款准备资料;加之其他部门配合资料如:农产品创新投标报表、社保检查等,需要我部准备的资料将会如期完成;大量资料还在准备之中,可以说任重道远。

(三)在税务、对内、外关系方面

1、我部将本着不违反财经纪律的原则下,通过合理税收使企业承担合理税赋,并积极和税务局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在此基础为企业带来尽可能多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审计过程中我们将会积极配合税务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资料。

2、在内部单位的沟通方面。与公司内各部门保持密切关系,业务上互相帮助、学习,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报表格式相互借鉴,目前欠缺的是公司刚刚成立,报表工作的内容和经验有限,有待今后探索和学习。

二、工作体会

第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做好财务工作,首先要坚持原则、同时要顾全大局。工作上要踏实肯干,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尽管工作任务再繁忙,都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合理合法处理好每一笔财会业务,对所有需要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会计审核工作。

第二,发扬团队精神。

首先是部门经理要勇于承担工作责任,起到表率作用,做好“传、帮、带”,共同进步;各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互相帮助,大家拧成一股绳,力达事半功倍。

第三,加强相关学科知识学习。

财会是一门知识性很强的专业。随着知识的更新,市场的变化,企业内部对财务管理的要求的提升,除了要巩固原有的财务专业知识,更多的是要从所经手的经济业务当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

充分体现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我部人员业务全面,从出纳、往来到成本会计全部掌握了网上税务申报、发票开据并e3软件全流程操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遵纪守法。

财务工作事关重大,小至个人前途,公司利益,大致国家经济发展,因而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从自身做起,严守财务管理制度,时刻注意监督与自我监督,确保财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未来的工作思路

一、争取预算管理,公司之前在资金管理上缺少此重要环节,只有加强预算管理,才能有对照的降低成本费用,以确保资产经营目标实现。

二、认真做好分析工作,为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针对性的将工作内容用表格的形式直观汇报给董事长。

三、加强税务工作。根据公司业务具体特点,结合法规制度,充分分析论证,合理纳税。

四、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逐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争取明年财务部全员取得职称。

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公司内部健康,平稳发展,加大与同行业,同领域间的交流与协作,配合,促进公司发展。

六、公司创办初期,在财务方面会有很多不足之处,因而我部应当充分听取其他部门意见,从而逐步完善自身的财务工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感谢领导与各部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未来我部一定继往开来,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公司在日后腾飞中付出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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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小崔财税、张熙庭会计之音等,税小课综合整理发布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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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一般纳税人税负率

一般纳税人控制税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值税税负的控制和所得税税负的控制。

税负,是因国家征税而造成的一种经济负担。税负是国家税收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的结果,是国家税收所反映的经济分配关系的一个表现方面。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一)增值税部负的涵义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税负反映的是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差额与收入的占比。

增值税税负=(销项税-进项税)/收入

=(收入*销项税率-收入*销项税率*x)/收入

=销项税率-销项税率*x

我们以13%的货物销售举例:

1、当增值税税负=2%时,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x,即2%=13%-13%*x,可以求出 x=84.6%,该值表示,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例为84.6%,也就是说,如果当月销项税额=10万元,则需要进项税额8.46万元;

2、当增值税税负=3%时,增值税税负=销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x,即3%=13%-13%*x,可以求出 x=76.9%,该值表示,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例为76.9%,也就是说,如果当月销项税额=10万元,则需要进项税额7.69万元;

通过上述公式变形及计算举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处行业自己试算,非常便捷,不用过于烧脑了!

3、那么上文中得出的84.6%和76.9%又能反映出其他什么问题呢?大家可以和我一起来思考!

(1)一般某行业的销项税税率和进项税税率大致都是一样的;

(2)税率一致,税额所对应的不含税金额比例也就是一致的,如销项税额=10万元,则不含税金额=10/13%=76.9万元;继而可以计算出需要进项8.46万元对应的不含税金额=8.46/13%=65.1万元;

(3)进项所对应金额大部分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销项所对应金额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收入=65.1/76.9=84.6%;

(4)综上,税负=2%时,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84.6%,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比例一样;

(5)同理,税负=3%时,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76.9%,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比例一样;

4、当月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确定的情况下,行业税负也是确定的数值,那么: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税率-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率

假设,当月收入=80万元,销项税额=80*13%=10.4万元,行业税负=2%

收入、销项税额、行业税负视为已知条件,求进项税额

那么:进项税额=10.4*(13%-2%)/13%=8.8万元

验证:税负率=(10.4-8.8)/80=2%

结论: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成本利润率(毛利率)

(二)所得税税负的涵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其税负反映的是所得税与收入的占比。

所得税税负=所得税/收入

=【(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税率/收入

=(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我们还是以上文举例:

1、当期收入80万元,增值税税负2%,则当期成本=80*(1-2%/13%)=67.7万元,

2、当期营业利润=收入-成本=80-67.7=12.3万元(营业利润=80*2%/13%)

3、假设当期期间费用=5.3万元,则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期间费用=12.3-5.3=7万元;

4、当期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7*25%=1.75万元;

5、所得税税负=所得税/收入=1.75/80=2.19%;

6、净利润率=净利润/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收入

=(7-1.75)/80=6.56%

6、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2%/13%-5.3/80)*25%=2.19%(验证无误)

结论: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税负与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率,所得税税率相关!

(一)在实务中,成本并不是全部由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还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购入时可以抵扣,因此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

(2)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定额发票等计入制造费用发票,该项目不能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目;

(3)直接人工,工资费用可以计入成本,但是无法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目;

(二)增值税税负控制措施:

(1)增值税税负的控制,可以要求采购部门多采购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厂家进行合作;

(2)公司可以与劳务公司合作,生产人员的工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在实务中,期间费用也可以分为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和“普通发票”两项:

(1)销售人员出差过路费、火车票等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2)管理费用中,商业保险开具专用发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等可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均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3)财务费用中,银行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二)所得税税负控制措施:

(1)要求销售人员出差,尽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每月度、季度终了及时开具银行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3)日常发生的快递费用、办公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可以与劳务公司合作,销售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负可以从侧面反映一个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在实务工作中,大家一定要熟练掌握,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第3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何区别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这两个说法其实是营改增之后的产物,以前的营业税没有这个区分。

按照税务局最新的规定,所有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已经统一了。河北冀隆律师事务所郭庆国律师解析。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小规模税点低;一般纳税人税点高,但可以做进项税抵扣。

2、小规模做账简单;一般纳税人做账比较繁琐。

3、小规模不能开增值税专票,如果需要专票,只能税局代开;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和普票。

4、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

5、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6、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郭庆国律师补充: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各自的优势在哪?

既然大家都知道这两者其实没有高下优劣之分,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两者各自的优势。

小规模纳税人,基本上都是小微企业,现在政府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上面有说过,季度营业额(小规模纳税人现在都改为季报了)不超过9万元,免收增值税,年营业额50万以下,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税率20%。

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只能享受销项抵扣和自行开票的好处,当然还有一些隐性的好处,比如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体现公司实力,会更容易被信任,可以开专票也会更受合作企业的欢迎。 最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政府对小规模纳税人有销售额的标准,达到标准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所以请诸位斟酌一下利弊再选择适合自己的。

【第4篇】升一般纳税人

这个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呢?

新办公司默认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除非特别申请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你的公司营业额连续12个月达到500万,那么就会自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连续12个月是指一个年度吗?一月到12月账吗?

不是的,这个要特别注意,是滚动的,连续12个月,比如去年六月到今年五月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就要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会高一点。

如果不想升级,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

那我怎么判断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呢?

如果你不清楚你的公司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估计你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了,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

5、返佣费、居间费;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第5篇】上海市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分值是120分,上海居住证积分对学历有哪些要求?上海居住证积分对社保有哪些要求?上海居住证积分对职称有哪些要求?快一起看下去吧!

上海居住证积分:学历指标

学历也是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时,经常容易出错的地方,学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就不能用来办理积分。

1、学历证书是伪造的,不是原来学校所发放的。

2、用成人学历积分,但是在学习阶段工作地点和学习地点不一样。

3、本科学历的学习时间和专科的学习时间,有重合的情况。

4、没有前置学历,或者是前置学历有缺失的,即大专的前置学历应该是高中/中专,但申请人没有高中/中专这项档案,只有大专。

5、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籍信息的学历。

6、外省市的地方性院校学历,只是在当地有效。

7、党校的学历分为两种:中央党校和地方党校的,并且只有中央党校的学历才能积分。

8、不在服役期间的军自考学历。

上海居住证积分:职称指标

1、 在外省市考取的职称,并且没有在上海通过职称复评

2、在上海工作期间,考取的外地职称

3、在上海考的职称,但是申请人的学历不符合职称对于学历的要求。

4、工作岗位和职称不匹配的情况

5、用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一级、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申请积分的;社保基数不满足要求

6、聘任表及聘书等不符合要求的职称。

7、考取职称不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上海居住证积分:社保指标

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社保的缴纳情况很关键,出现下列这些负面情况会对积分办理产生影响。

1、社保缴纳基数和个税不匹配。

2、社保和个税、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一致。

3、社保缴纳的基数不对,低于积分方案要求的基数。

4、社保断缴补缴造成累计时间不达标

5、在上海和外地同时缴纳社保。

上海居住证积分:减分指标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每次-150分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

2、行政拘留记录 每条-150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

3、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每条-150分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减分指标不但减的分值很高,而且还有年限要求,只要违反了一次,那么近几年都是不可能积分达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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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一些税收筹划应该怎么来做呢?可以怎么做呢?该怎么给经营活动分类呢?这都是我们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要面临的问题。接下来我们来介绍一下经营活动中都有哪些税收筹划?

(一)采购活动的税收筹划

物资采购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物资采购渠道的不同,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主要影响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和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从而影响企业当期现金流出量和未来现金流量。

1.物资采购渠道的选择:国内物资采购渠道可以划分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渠道购进。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其进货中所含的税额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一般小规模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是合算的。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包含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但由于在现实生产经营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售价金额低于一般纳税人,所以一般纳税人该如何选择呢?企业应从进项税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种方式付款结合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多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企业采购成本最小的购货渠道。

2.物资采购时间的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商业承兑汇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3)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接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企业应该在合法的申报期限内,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又考虑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要求进行筹划:对于工业企业及时验收入库;商业企业和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在限定时间内及时付款。

3.购货运费的选择

运费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收取运费应交纳增值税,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代垫并向购买方收取或自己负担运费等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二)生产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产品生产方式的选择和大量成本费用的核算,通过税收筹划,能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1.产品加工方式:委托加工还是自行加工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与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不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通常情况下,在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成本,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对于委托方来说,其产品对外销售价高于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部分,实际上并未缴税。同时,消费税作为加内税,企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将消费税作为扣除项目,进而影响企业的净利润。

2.期间费用与生产成本的筹划

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这些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项目有的据实扣除,有的在限额内扣除,有的加计扣除,企业应当明确国家相关政策,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

(1)对于限额扣除的项目,在最大化的限额内扣除。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3.固定资产的筹划

(1)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筹划。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改良的税收处理不同。相比较而言,维修费用能够尽快实现税前扣除,而改良支出需要计入固定资产,通过折旧实现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第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的50%以上;第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必须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不得直接在当期税前扣除。

(2)固定资产购入还是租入的税收筹划。

(三)销售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销售的顺利实现是企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通过对销售成本和收入税收筹划,可以有效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

1.销售身份的选择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税率和计税方法存在差异,在销售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呢?

企业可以计算本单位产品的增值率,根据上表选择企业增值税的纳税人身份。如果企业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通过合并企业等方式选择一般纳税人模式;如果企业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通过分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方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模式。

2.促销方式的选择

由于现在大多数产品处于买方市场,商家为了盈利,会采取各种促销方式,吸引顾客,但各种促销方式的税收负担不同,企业的销售成本也不同。因此,企业应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设计最佳促销方案,达到节税增效的目的。

3.销售模式的选择:视同买断代销还是收取手续费代销

(1)视同买断的代销,即委托方按合同协议价款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决定,实际售价与合同协议价之间的差额,由受托方所有。

(2)收取手续费的代销,即受托方按委托方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委托方按协议规定的比例向受托方支付代销手续费。

4.销售结算方式:直接收款、委托代销还是分期收款

从税收角度看,企业选择的销售结算方式不同,将导致应税收入确认时间和企业缴税时间不同,产生货币时间价值也不同。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5.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项目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各自的销售额,避免出现高适用税率的情况:但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时合并计算也会带来节税效果。

(1)不同税率的产品。

(2)提供不同税率的服务。

6.产品定价筹划

产品的价格并不是越高越好,尤其是对一些实行累进税率的产品,可能因为定价高1元,而使企业适用高税率,增加企业税负。

7.成套产品销售方式

当企业进行成套产品销售时,应注意成套产品中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所占商品的比重,如果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所占比重大,最好分开核算,防止适用高税率。

如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从高适用税率。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个别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合理利用政策,减低税负。

(四)合同签订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签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意识地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经营成本。合同签订的税收筹划主要涉及增值税和印花税的税收筹划。

1.分解营业额,降低税负

2.减少转包次数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印花税中的一种应税凭证,该种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记载的承包金额,其适用税率为0.03%。根据印花税的规定,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应按照新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再次计算应纳税额。这里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性质的税种,只要有应税行为发生,则应按税法规定纳税。总承包合同依法计税贴花,新的分包或转包合同发生了新的纳税义务,依法计税贴花。减少转包次数即以最少的可能书立应税凭证,以达到节约部分应缴税款的目的。

3.利用模糊金额或保守筹划

税法规定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税贴花。纳税人在签订金额较大的合同时,有时合同中所载金额不能明确,企业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可以延迟交纳印花税。

所以,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这是一些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那么针对税务筹划具体要怎么做呢?这需要根据咱们的企业具体事情具体业务来筹划,赶紧收藏保存起来吧。

【第7篇】新注册的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税务登记

新注册的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现将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近日,有同学咨询:联兴科技公司2023年4月拟在深圳市新办一个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0万元。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好呢?还是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好?

一般地,从联兴科技公司的投资规模来看,正常生产经营后,一方面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将很快达500万元以上,另一方面租赁办公场所等开支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好。

但每日一税认为,新办企业先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再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是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否则,肯定多缴税。

下面我们继续以深圳科技公司的设立讨论。

大家都知道,新注册的公司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0万元,要缴印花税。

1.一般纳税人缴纳印花税

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应缴印花税25万元。

应缴印花税税额=200,000.00*0.05%*50%=25.00(万元)。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印花税

如果深圳联兴科技公司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印花税12.50万元。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应缴印花税税额=200,000.00*0.05%*50%*50%=12.50(万元)。

两相比较,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可少缴印花税12.50万元。

可能有老师又要问: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办企业——深圳联兴科技公司,不能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优惠政策吗?

不能。2023年4月新设立的企业——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实收资本200,000.00万元,资产总额已经超过5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就本案而言,每日一税认为,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先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收资本200,000.00万元到位,申报缴纳印花税后,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取得租赁房屋、购置设备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效果最佳。

一句话总结:新注册的公司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再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是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否则,肯定多缴税。

【第8篇】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2023年,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新创业者很纠结,请看如下建议!

1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

主要区别在哪里?

2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

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新创业者很纠结,请看如下建议: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

可以相互转换吗?

(1)原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一般纳税人不得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

(2)新规定:我国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特别说明:2023年已办理一般转小规模的企业,又达到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2023年还可以享受再次被认定为小规模,但2023年不再享受!

4

小微企业最新判定标准出炉!

小微企业所得税不再按月预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8日

5

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理解关键点

一、政策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不适用,即2023年1-5月对2023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适用。

二、政策内容

(1)具体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与以前计算方法不一样。

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

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25%×20%);

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50%×20%)。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的企业,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80×25%×20%=4万),此前即使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8万元(80×50%×20%=8万),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万元的企业,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9万(100×25%×20%+(240-100)×50%×20%=5+14=19万),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240×25%=60万),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不考虑其他情况: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则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的企业,则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75.0025万元(300.01*25%=75.0025万元)

提醒: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比300万元,多缴纳企业50.0025万元,该0.01万元的代价很高哦!

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例】某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从业人数310人、资产总额4000万元,由于从业人数超过300人,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提醒1:政策中的“不超过”包括等于,比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情形。

提醒2: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为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调整后不分,所有的企业一个标准。

提醒3: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是小型微利企业,一般纳税人标准为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者不同指标标准。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预缴政策享受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提醒: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不管以前年度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会大大减少预缴税款。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3)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五、预缴申报表填写

(1)通过“按季度填报信息”判断是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先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 201030)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申报表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第1-3季度实际利润额为240万元的企业,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9万(100×25%×20%+(240-100)×50%×20%=5+14=19万)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240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0行“税率(25%)”填报:25%;

(3)《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 201030)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填报:41万(240×25%-19万);

(4)不考虑其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41万。

(3)核定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直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第12-15行:

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第13行“税率”:填报25%。

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2×13行。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六、其他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不需要单独备案。

(3)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七、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第9篇】增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来源:北京税务 厦门税务,转自品税阁

【第10篇】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也是按照国家基数之间的关系比,是国家进行分析衡量的数据基础,相当于是所有企业的核心,企业一般划分为两种类型企业。一、居民企业;二、非居民企业,税率也不同。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收费的税率也不同,如下:

一、居民企业: 在成立里面成立餐饮或者工厂等相关的企业,只有有获利行为,就需要缴纳收费税率为25%。

二、高新企业:一些企业在2023年到2023年初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污染防治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那么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三、非居民企业: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有来自中国的非居民企业,虽然设立了机构、场所,但是没有进行经营及获利的话;那么需要缴纳费率为20%,但根据实际情况将会减少10%。

四、小微企业: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的相当之多,所以收费税率较高,但是也在其他地方弥补了回来。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收费税率达到20%

上述四点我们了解到,高新技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比例相当于其他三个是最低,为15%。有想法的老板可以考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而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是他们缴纳的主要税负之一。但是如何进行合理避税就是一个难题。要是还想了解这方面的类型问题。可以关注小编获取更多关于企业税率的详细信息。

【第11篇】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

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经营活动是销售乐器,现因业务扩张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根据涉税事项办理,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系统却提示该公司当前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不能在网上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如下图所示:

根据国税发2023年40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符合条件规定的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向税务主管机关填报2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表1,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窗口申请办理。 a公司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辅导期管理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生效时间可选择当月或者次月生效,生效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注意点: 1,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可将所属期的有关税种去税务大厅提前进行申报纳税,因为自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后,电子税务上的相关申报表将转为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2,辅导期内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或漏税等违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将延期。 3,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将延后一个月生效。 附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第12篇】小规模变一般纳税人条件

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么对小规模纳税人他就要相对于要求就要宽松一些,没达到一定的额度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而一般纳税人相对复杂一些,却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前抵扣,所以也会有更多的企业会选择一般纳税人,那当一家企业想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小编给你讲解一下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政策使用条件

企业申请办理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具体是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另外,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例如,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在考虑转换一般纳税人时还需认真评估。

二、会计的专业能力问题

很多企业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的差异,感觉都差不多,从而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也就没有进行详细了解,当会计的专业能力不够,最终会导致,企业的财务和税务一团糟,吃亏的显然还是企业。因此,一家企业想要转为一般纳税人,他就要找一名经验丰富的会计。

三、转换前做好财务处理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在准备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时候,需要把企业的库存处理完毕,否则会因为记账的问题,导致后期在转换为一般纳税人的时出现一系列问题。当企业实在卖不完的存货可以选择退货,要把账务处理好才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四、如何进行税务抵扣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来说,主要的优势就是企业可以取得进项发票用于税前的抵扣,进而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如果企业在转换后不能取得足够的进项发票,对于企业来说,就会导致税负的上升,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适合转为一般纳税人。能否取得足够的进项发票,对商品销售业务来说十分重要。五、企业税率 企业如果考虑转换一般纳税人,那么自身的上下游就需要着重的考虑,因为有的下游企业对于专票的税率如果需要保持较高的税率,那么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就是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就容易被放弃。

以上也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转换时还是得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否则在企业日常经营的时候,容易影响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发展,如果随意的转换,那么还会导致企业产生一些额外的损失哦,

【第13篇】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办法一般都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那么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时候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8、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9.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10、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简易计税法怎么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简易征收率(3%或5%),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以上就是有关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情形以及计算的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4篇】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怎么做?

问: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情况下?开发票按照查额开具,那做账务处理具体怎么做呢?

答:1.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抵减的销项税额不能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做账技巧

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应当按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说明】深圳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账务处理】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4761.90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809.52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

贷:银行存款 80000

【第15篇】逾期未认定一般纳税人

每到深夜,很多还在加班的会计都会夜观天象,然后掐指“算命”,最后大呼一句:不好,发票要过期了。想必很多一旦忙起来就焦头烂额的会计,都容易忽略发票认证期限的问题。而需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逾期,很有可能无法抵扣,这对企业来说是一次重大损失。那么发票逾期没有认证,身为会计该如何处理呢?

发票的认证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至自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取得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也就是说,现如今发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一旦超过这个期限,那么抱歉,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超过“保质期”了。

超过认证期限的处理办法

一般来说,一旦超过了发票认证期限,有两种解决措施:

一是走逾期抵扣流程。看到这很多人不禁产生疑惑:逾期不是已经不能抵扣了吗,为什么会有逾期抵扣流程。这是因为很多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的,有一部分是一些客观因素导致的。什么是客观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票逾期,因偷抢或者遗失导致发票逾期,或者经济纠纷导致发票逾期等情况,都可以申请逾期抵扣流程。但是切记,一定不要自己捏造原因,因为相关机关会进行核查的。

二是开具红字发票。很多会计都以为只有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其实发票逾期,红字发票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由销售方操作,主要内容就是冲销并且重新开具发票。因为红字发票开具不受发票认证时间表限制,所以可以随时进行红冲,但前提必须是业务具有真实性,虚假业务会带来诸多危害。而且红字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才可以开具。

红字发票的开具办法

既然提到了红字发票,那顺便提一下红字发票的开具办法,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工作带来一些帮助。

1.发票尚未认证

这需要由销售方操作,具体可以有两种行为:还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让购买方拒收并开具拒收证明。这样就可以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多打印两张并且加盖公章),然后带上相关的申请单和需冲红的发票去所属的税务局。税务局会给申请人发放红字发票的通知单,然后就可以回到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经认证

如果发票已经认证,则需要购买方操作,具体操作过程和未认证的情况大同小异,都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同样多打印两张并且加盖公章),然后带上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发票,到税务局领取红字发票的通知单。只是最后需要购买方将通知单交给销售方,再由销方在系统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除却客观因素以外,如果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原则上都不可以抵扣。所以红字发票实为下策,具有很大的风险。身为财务人员的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认证细致,避免出现逾期发票,才是避免风险的不二法宝。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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