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是指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注册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很多的人们不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下面万兴伟业财务带着大家来看看。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怎么选择?
一、计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办法,能够利用税款抵扣的方式来计算增值税,也便是说,他当期需要交纳的增值税=本期产生的销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于一般计税办法,适用于简易计税办法,也便是说,直接用收入乘以征收率来进行计算交纳,征收率一般为3%,不动产销售等特别的业务适用于5%的征收率。
二、税收优惠在税收优惠方面,一般纳税人除了传统的政策性优惠外,如免税农产品等,其他的相关优惠很少。在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一个非常大的增值税优惠,便是每月不超越10万元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按季申报的能够享受每个季度30万元销售收入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个优惠政策是一个空前的,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红包。
三、客户需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业务展开方面,需要依据客户的需求来开具发票,许多的客户是需要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除了8个试点职业能够自行开具发票专用发票外,其他的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自行开具发票,要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因而可能对业务展开是有一些影响。第二,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税率,如果含税价相同的状况下,客户方更希望获得13%税率的发票,这样能够获得更多税款抵扣,在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方面也能获得更大的优势。
四、类型转换小规模纳税人,能够依据将来的发展需要,随时能够请求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状况下,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国家又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便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接连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不超越500万的一般纳税人,能够请求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优惠政策,并且只是到今年年底。到明年,还不知道有没有,也便是说,正常状况下,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旦选定,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不能再回头挑选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 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正常经营,企业有真实办公场所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简易计税办法一般都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那么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时候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8、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9.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10、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简易计税法怎么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简易征收率(3%或5%),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以上就是有关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情形以及计算的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附件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一般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其中,第13、20、25、32、36、38栏及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的'本年累计'分别按本填写说明第(二十七)(三十四)(三十九)(四十六)(五十)(五十二)(三十二)条要求填写。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十七)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十八)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
(十九)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b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二十)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二十一)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17行之和。
(二十二)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二十三)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二十四)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二十五)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二十六)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二十七)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二十八)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三十)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三十一)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二)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规定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纳税人(下同)。'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2.其他纳税人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三十四)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五)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12、13a、13b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应将预征增值税额填入本栏。预征增值税额=应预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预征率。
(三十六)第22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三十七)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十八)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九)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四十)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一)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二)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十三)第29栏'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四)第30栏'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五)第31栏'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四十六)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四十七)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八)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九)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五十)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填写。
(五十一)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和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五十二)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二)各列说明
1.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情况。
2.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3.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4.第7至8列'纳税检查调整':反映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在本期调整的销售情况。
5.第9至11列'合计':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第1至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
6.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其中本列第5栏等于《附列资料(三)》第5列第3行与第4行之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
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8.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列,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第2行、第4行: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本列第5行=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项第③点的说明。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征收率)×对应行次征收率。
本列第13行'预征率 %'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4条第(2)项。
(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免抵退税或免税的,本列不填写。
(三)各行说明
1.第1至5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2.第6至7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7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3.第8至12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4.第13a至13c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中,第13a行'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纳税人。
(1)第13a至13c行第1至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第13a至13c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
5.第14至15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14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15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应纳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6.第16行'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7.第17行'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8.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9.第19行'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至3栏对应栏次中。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9.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
10.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11.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
12.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3.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反映本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第13至23栏'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反映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第14栏'免税项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3.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反映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4.第16栏'非正常损失':反映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5.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反映用于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
6.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7.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
8.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9.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10.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
11.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第24至34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4至28栏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括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2.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结存至本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初情况。
3.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4.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末情况。
5.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纳税人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待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24至28栏对应栏次中。
6.第29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30至33栏之和。
7.第30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包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
8.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9.第32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情况。
10.第33栏'其他':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五)第35至36栏'四、其他'各栏。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纳税人本期认证相符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本栏次中。
2.第36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扣缴的应税劳务增值税额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扣缴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增值税额之和。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其中本列第3行和第4行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5栏。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a、13b行之和。
(四)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本列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
(五)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
(六)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八)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
(一)税额抵减情况
1.本表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2.本表第2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3.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4.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5.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七、《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申报表主表,申报表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下同)。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增值税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申报表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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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之家 原创】最新消息称,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很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作进项转出。由此而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啥是金税三期?它怎么这么厉害呢?!
金税三期简称“金三”,全名是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1994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指示应尽快实施金税工程。金税工程是干啥的?其实就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系统。
不难看出,金三税控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加强全国联网,统一管理,提高国家增值税管理水平。简而言之就是,那些偷税、漏税、搞小动作的就多张点心吧。众所周知,增值税一旦被查出来,处罚力度在各种税收里面是最厉害的,毕竟是国税,你懂得。
作为国家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违法成本也相当高昂
金三税控系统这么厉害,那么它对咱们物流企业来说将会造成哪些影响呢?我们不妨扒一扒。大家知道,物流企业的成本主要有六大类,油费、过路费、购车费、运输费、维修费、其他费用(例如场租费、办公费、水电费等等),报税时候税务局最认什么呢?那就是发票。为了少交点税,不少企业会在发票上绞尽脑汁做文章。
据调查,目前大部分物流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3种情形:
1、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2、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3、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上述3种情形,都是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金税三期上线后,上述三种虚开发票行为将更容易被查出,相关企业也将面临更大的被查、被罚风险。
详细分析来看,金税三期上线后,对运输费发票影响最大,其次是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发票取得需要更加注意,至于购车费和其他常规费用则影响相对较小。
1、运输费发票需要实打实,虚开、代开将受严查
之前:相信不少物流企业都有过代开、虚开发票来增加运输成本的经历,这样就可以少交点税了嘛!月底了,买一些运输发票扩充公司成本也是常见的事。
金税三期上线后:由于实施联网系统,代开、虚开发票将会很容易查出来,不仅买发票的企业要接受严惩,虚开发票、卖发票的企业受罚力度更大。网上关于虚开发票被查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这里就不举例了。简而言之就是虚开发票一时爽,一旦被查后患无穷。企业可能面临被封、企业法人将会坐牢以及高额罚款等恶果。虚开发票的投机风险加大,大部分物流企业应该会老老实实的开发票,不会再想这些小动作了。
同时,从货主的角度来看,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发货方(例如工厂)将会倾向于选择同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大型物流公司——对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的增值税税率是11%)用来抵扣税额嘛,也就是说大型物流公司的生意将会越来越好,而小型物流公司、车队、散户生存空间将会进一步压缩。散户接不到正规货源,只有去信息部承接二手货源,而目前物流信息部也是鱼龙混杂,缺乏监管,货源质量偏差,因此可以说散户的日子更加难过。
2、油票将成节税最佳渠道,油卡满天飞将会日趋严重
之前:据调查养一台车,油费就占了所有花销的4成左右。因此对物流公司来说,油费的成本也是相当巨大。众所周知,停车场、物流园、加油站就有人专门收集、购买油票,也是为了冲抵成本所用。尤其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大型物流公司通过批量购买油卡,获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额,这是相当大的一笔钱。例如物流公司买100万(不含税)的油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就是17万。由此也造成物流市场油卡满天飞的现象。那么多油卡,只有通过发给卡车司机冲抵运费来消化了。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前面说到金税三期上线之后,通过虚开运输费发票来虚增成本风险加大,已行不通,那么物流公司只有在其他手段上找机会。相对于运输票的被查处风险,油票不过是花点力气收集,因此物流公司或会增加油票金额。
不过笔者要特别提醒一下,物流公司账目上的油费额度需要理性,行内人士都知道油费一般也就占公司总成本的两三成,要是用力过猛,超出这个标准报上去五六成甚至七八成的油费,都是一个圈里混的,税务局一眼就看出猫腻,不找你才怪?!
对于散户来说,行情可能就更坏了!物流公司为了少交税、增加成本,可能会增加油票额度,那油卡满天飞的情况不会减弱,只会增强。用油卡来抵运费的情况只增不减,卡车司机到手现金进一步减少,作为一种行业蔓延的“潜规则”,这种现象短期内看不到改善的希望。
3、过路费一如既往,不过企业注意不要玩大了
之前:过路费作为物流公司的一项重要成本,一直以来被管控的甚为严格。据悉为物流公司开车的司机需要收集好过路费发票并交回公司,甚至不少物流公司还会额外收集、购买过路费发票,也是为了扩充这一块的成本。据调查在物流园、停车场等地有专人收购发票,一万元给一条毛巾、一盒烟等,相当于10-20块钱。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过路费发票买卖在行业内已不是秘密,就目前来看还会继续进行下去。但是由于过路费可抵扣金额偏小,其增值税税率为高速3%、一级二级收费公路是5%,因此不是节税的重要渠道。
而且和油费同样的道理,过路费一般在物流公司总成本中占比也是有限的,正常范围一般在15%~20%,超出这个额度也属于异常情况,税务局审核也是可以看出来的。所以物流公司不可盲目扩大过路费这一块的成本。
4、购车费发票监控趋严
之前:有物流公司会向散户购买购车发票冲成本,一台车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是一笔不小的成本,这也促成了大量货车采用挂靠的方式。同时若是物流公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更是可以再次得到17%的进项税抵扣。例如一台35.1万(市场上一般都是含税价)的重卡,进项税可抵扣额就是35.1/(1+17%)x17%=5.1万元,因此购车费的增值税可抵扣额度还是很大的。
金税三期上线后:虽然购车费发票可冲抵成本较大,但是购车毕竟不是经常往来项目,同时车辆入账后作为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等,是一个长期的账目往来,也不容易做手脚。长远来看购车费发票的虚开票情况也会减少。
5、维修费也成节税新手段
之前:维修费在物流公司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不过蚂蚁再小也是肉,也有一些物流公司代开、虚开部分维修费发票来扩充成本,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虚开发票风险加大,从长远看维修费发票虚开现象将会减少。
同时,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物流公司来说,倾向于选择同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大型维修公司,例如车企的4s维修站等,可以取得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
6、常规费用开票影响不大
物流公司的其他经营费用,例如场地租赁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属于常规费用,变动不大。
● 编后语:
简而言之,金税三期是进一步加强税控管理的软件系统,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买卖发票、虚开发票等小动作来节税的风险加大(本来玩火容易自焚),在取得发票时会更谨慎。尤其对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物流企业来说,油费、运输费、维修费也会尽量找同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企业来合作——毕竟这是最合法的以增大进项税抵扣额来节税的手段。
而对于接盘侠散户来说,将会承受随之而来的油卡恶患,并且找货渠道再被压缩,被迫去信息部承接小、散、乱的低货值货源。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税的金三系统还没有开放全部功能,就这样都查出不少企业逃税。假如到了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成开放,估计是一抓一个准,100%能够监测到。所以物流企业要想不被罚,就尽量不要去碰高压线,老老实实营业,发票一一对应,不要再搞什么小动作,以免得不偿失啊!(文/图 张宁宁)
自营入驻条件:1.公司成立2年,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2.商标r标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4.相关行业资质(以上均为硬性条件)目前酒水、食品和生鲜等产品是可以开京东自营店的,但是是需要邀约制的,很多客户不相信,自己入驻以后被驳回,公司主体直接被京东列入黑名单了,所以提交的商家还是需要谨慎
入驻详情请联系招商经理咨询:18109011052
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没有专人负责财务工作,聘请专职人员成本太高也不太现实,聘请兼职财务又增加不了效率。所以小微企业在招聘财务时可以考虑找一家的财务外包服务,可以给自己一年节省很多费用的。
那代账费用一般多少钱呢
公司代账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有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公司纳税人类型。看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在经营期间业务量少、开票少、财务处理简单,因此会计代理费相对低于一般纳税人。
2、公司经营规模。部分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相关经营业务繁杂,会计处理也相对较重,费用稍微要高一些。
3、公司经营期间产生的票据量大小。经营期间票据产生量少的公司来说,其记账申报一般很轻松,
代账费用收费标准参考
1.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每月200-300左右
2.一般纳税人公司 :每月400左右
代账收费标准具体还要看每个月开票多不多。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以上仅供参考。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留言评论。
我们公司主营业务是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在我来之前,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出于公司业务不多,不想麻烦,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但是我们面对的客户主要是一般纳税人,他们需要进项发票来抵扣销项税。所以升级一般纳税人势在必行。我把这个事情交给了出纳去做,她问了代账公司,人家告诉她必须去大厅办理。所以她准备了公章身份证去了税务大厅,等了半天终于可以走到柜台,人家让她去旁边电脑上操作。她操作好之后还不忘给我打电话说好简单,不用去大厅都可以操作。哎,就当是她学了经验了吧!
回来第二天登录电子税务局网查看提示不予受理,原因是需要实名认证。下午老板回来,我让她打开实名登录界面,然后打开二维码,让老板用支付宝扫码,老板扫描后,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和人脸识别。这一步完成后,说明实名验证好了,让老板再扫描一次二维码,这次成功登录,然后找到了我的信息,进去后有个一般纳税人,点击进入后,有几个简单的选项,点击选择后保存。这个过程也只需要十几分钟时间,结果一个小时就出来了。成功升级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未超出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我们的企业老总们都了解,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成一般纳税人的,那一般纳税人能再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吗?这二者之间都有哪些区别和关联呢?
可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小规模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规定是:
1、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及以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为主导,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担任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
判定标准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的,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判定。
需满足下列必要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地;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帐本,可根据合法、合理有效凭据核算,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三种情形下可以升级一般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便会强制性要求该申请办理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必须当月申请办理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办理的下月强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要求外,纳税人一经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因而,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深思熟虑,一经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很多朋友是第一次报增值税,没有人指导,自己不敢填,那该怎么办?
首先,报税是大事,不能漏报、错报。漏报要补申报,还会罚款、滞纳金,以及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错报可能导致多缴税或者少缴税。多缴税老板不愿意,少缴税税局不愿意。
其次,知道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为例)增值税计算方法: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上期留抵(没有就是0)-进项税额转出(没有就是0)-红字发票税额
本案例不涉及免税产品,这里就暂时写了。
举个栗子:
xxx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主营业务:批发华米手机
2023年10月份开具5万的专用发票(不含税,税率13%),3万的普票(不含税,税率13%),2万没有开票(不含税,适用13%税率,且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023年10月取得的进项发票金额是8万(不含税金额,税率13%),已经全部认证
2023年10月本公司员工出差办公的火车票2000元
2023年10月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万(不含税),之前开的是专票
第一步:先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5万×13%+3万×13%+2万×13%=13000
进项税额=8万×13%+2000÷(1+9%)×9%=10565
红字税额=1万×13%=1300
应交增值税=13000-10565-1300=1135
注明:很多朋友问,现在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的数据吗?为什么还要自己计算?
报税需要很谨慎,不能出错,先自己算一遍,然后再申报系统再核对一遍,两者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出错,这样能避免出现错报的情况。有时税局系统问题也会导致自动带出的数据错误,这个时候如果不去核对,就可能报错。
接下来就是填写申报表了(前面已经认证,此处就省略了)
那么填报应该先填哪张表呢?
一般纳税人有6张表:1张主表、4张附表、1张减免明细表。
主表里面的数据都是由附表里面的数据生成的,所以我们要先填附表1。
收入明细:2023年10月份开具5万的专用发票(不含税,税率13%),3万的普票(不含税,税率13%),2万没有开票(不含税,适用13%税率,且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023年10月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万(不含税),之前开的是专票。
一般附表1的开票数据是系统自动带出的,未开票收入需要自己手动填写。如果系统带出的数据是正确的,那么填完未开票收入,保存即可。如果数据不对可以修改成为正确的再保存。
附表1,点开看大图
填完之后点保存就可以了。
接下来填附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进项明细:2023年10月取得的进项发票金额是8万(不含税金额,税率13%),已经全部认证
8万×13%=10400
2023年10月本公司员工出差办公的火车票2000
2000÷(1+9%)×9%=165,不含税金额是2000÷(1+9%)=1835
附表2、点开看大图
一般附表2的进项数据也是系统带出的,8b和10行需要手动填写。填写完保存即可。
此项目不涉及附表3、附表4、减免明细表,就不填。
最后核对主表信息,主表是附表的数据带过来的:
填完报表后生成的税额和自己计算的税额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说明没有算错。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就填完了,如果还不会申报,私信或者给小编留言。免费指导大家申报增值税
最近有小伙伴说企业因税负率过低被约谈了。心里很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少朋友也有类似的疑问:专管员说我们税负率偏低,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税负率是不是异常?怎么应对啊?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1
你知道什么是税负率吗?
怎么计算?
01
税负率的定义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
一般情况下,税负率可以分为:增值税税负率以及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而增值税税负率是由当期应纳增值税除以当前应税销售额所得到的一个数值,比方说:“一个企业在7月份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缴纳的增值税有5000元,因此这家企业7月的增值税税负率就是1%。
假如当地同行业的平均税负率为1.5%,那么上面那家企业由于税负率比平均税负率要低,因此会在后台被金三系统预警,税务局有可能找到该家企业进行约谈。
其实,企业的税负率与行业的税负率可以有一定的偏差,但如果超出偏差的范围的话,也只是会增加被稽查的概率。如果企业正常缴纳税款,但是税负率还是偏低怎么办?其实,税负率低可以有正常理由,比如产品滞销的一些情况,有可能导致税负率低,只要和税务局如实告知就可以解决。
02
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100%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
老王在县城里开办了一个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1000万,供应商也均为一般纳税人,采购成本600万元,其他成本共计208万,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以此来计算老王的公司税负。
1、增值税税负:
计算公式为(销项-进项)/收入或者可以做一个变形,(销项税率*收入-进项税率*成本)/收入=销项税率-进项税率*成本率
由于进销项均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相同,因此实际负担的增值税为1000*13%-600*13%=52万,税负率=5.2%,用变形后的公式计算也是一样,13%-60%*13%=5.2%。
其实,在现实中,可能并不是所有的采购都能够取得进项票,并且也并不是所有的供应商都是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3%的税票。很有可能提供的是3%的税票或者购买了一些服务,提供的是6%的税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还会更高。因此,实际的税负可能受多重因素的影响。
2、所得税税负:
先计算企业的所得。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利润表来帮助理解。
税金及附加:
=52*(5%+3%+2%)+(1000+600)*0.0003
=5.68万
所得税:
=(1000-600-5.68-208)*25%
=186.32*25%=46.58万
所得税税负:
=46.58/1000=4.66%
这里的计算基于一个假设,即企业发生的成本都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并且没有其他的调整事项。实际中,企业可能有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了不合规的发票,或者有些项目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情况,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综合税负:
企业所纳税的总和
=52+46.58+5.68=104.26万
综合税负率=104.26/1000=10.43%
实际中企业的税负率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企业要做的是关注行业税负率,但不迷信预警税负率。
2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被约谈?
通常,税务部门会先找一个行业,然后从行业里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稽查。
1、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2、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申报。没有及时报税,包括不按时报税,报税不完整等。
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4点:
1)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预防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不一致;
2)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
3)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企业存在大量的运费抵扣,收入确实减少的。
3、发票相关数据存在异常!
1)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增量、使用量情况与往期比存在异常。
2)新办企业短时间内,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负偏低的情况。
3)税收分类编码开错等原因,需要作废多张发票。
4)公司的供应商因为目前属于失联状态,你们公司买它的增值税发票需要进项税转出。
4、企业的员工和经营场地跟收入不匹配。
比如员工很多,工作场地很大,但收入很少;或人很少,收入却很大等。
类似的还有:用电量、用水量以及设备数量等,跟收入不匹配。比如用水量、用电量等明显增长了很多,但收入仍相比较少,可能存在少确认收入了。
5、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尤其一些聘请了中高端人才的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却一直很低,有可能在规避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额长期是0。一般而言,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印花税和房产税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7、成本和毛利率等指标明显不合理,或企业长期亏损却一直不倒闭等。
以上,只是常见的一些原因会被税局约谈,但未谈及的原因还有很多。
3
关注六大预警指标
4
企业税负率过低该如何应对?
企业税负过低的应对方法:
01
企业
1、接到税务预警信息后,确定预警信息与企业自身原因有关,应该详细整理相关的数据资料。
2、分析预警产生的原因。
3、给出合理的解释。
4、最终确定解决方案。
5、接到税务预警信息后, 确定预警信息与企业自身原因无关,应出示相关的证据证明。
02
会计
1、每月报表报送之前,财务人员都应本着符合业务真实性的原则进行自查。
2、如果经自查,发现税负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自身发生销售行为申报收入不及时,或者有漏报行为,再或者有不应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没有及时进行调整的行为造成的,就应该及时进行调整,补报增值税。
3、当关键指标出现异常时,对异常原因及时自我检查,内部处理,保证对系统报送的财务报表远离指标异常预警的红线。
5
各行业的“预警税负率”
——请自查
(注: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
1、要重视税负率指标,因为税局对这一块特别关注。如果自家企业的税负率没到本地区同行业的税负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你的企业有可能已经被税局关注了!
2、税负率偏低的企业如果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被税局关注。
3、企业存在连续3个月以上零负申报,等着被税务局找你吧。
4、企业存在发票滞留票及失控发票。
5、千万别虚开发票、买卖发票,不然等着被税局抓。
当前,在中小企业账务处理寻求代理记账服务渐成趋势的当下,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再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也不再招聘专职会计人员,而是会选择一种更为轻松、简便的方式,即将财务工作交给代理记账公司来打理。这对于武汉中小企业来说也是如此。不过,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服务,需支付给代理记账机构一定的服务费用。那么,武汉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以武汉代理记账市场的收费行情来看,中小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服务,费用一般为200-600元/月不等。不同的企业由于记账报税工作量大小的不同以及账务处理难度的差异,具体需支付的代理记账费用也会有所差别。建议企业在选择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正式财务委托前,多咨询几家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获取详细报价,以确保在综合对比后做出合理选择。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1、企业规模。武汉市场中的中小企业规模各不相同,规模较大的企业,账务处理相对复杂,因此对企业记账报税专业性的要求就较高,账务处理要求也更为规范。所以,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相较于小企业而言,代理记账费用会相对高些。
2、企业纳税人类型。武汉中小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它们的记账报税相对简单,因此其代理记账收费相较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要便宜一些。
3、开票情况。在企业经营运转期间,不同的企业开具和收取的票据量不同。有些企业业务较少,票据量小,有些企业业务较多,票据量大。所以,对于票据量较大的企业来说,其代理记账费用普遍会高一些。
4、计费形式。目前,武汉市面上代理记账公司的计费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按月计费,一种是按年计费。但整体来看,企业选择按年度收费的代理记账公司,其费用收取相较于按月收费来说要更划算一些。
以上是对“武汉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对于想要寻求代理记账服务的武汉中小企业来说,在正式选择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之前,有必要对此进行详细了解、把握!
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经营活动是销售乐器,现因业务扩张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根据涉税事项办理,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系统却提示该公司当前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不能在网上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如下图所示:
根据国税发2023年40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符合条件规定的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向税务主管机关填报2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表1,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窗口申请办理。 a公司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辅导期管理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生效时间可选择当月或者次月生效,生效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注意点: 1,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可将所属期的有关税种去税务大厅提前进行申报纳税,因为自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后,电子税务上的相关申报表将转为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2,辅导期内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或漏税等违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将延期。 3,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将延后一个月生效。 附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前言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
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那么如何进行计提操作呢?跟着小好看一个案例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计提税金的原理:
①一般纳税人
取数原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税率
②小规模纳税人
取数原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税率
具体讲解我们好会计智能财务软件为例:
【注意】好会计软件的计提税金模板可以修改,一般软件默认税率为12%,计税基数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可以点击【结账】—【期末结转】计提税金模板旁边的【笔触】进入修改计税基数、税率等。
【举实例说明】
一般纳税人(按月计提)
例: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关的业务如下图:
解决方案
step1:点击【账簿】—【明细账】查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明细账
step2:点击【结账】—【期末结转】,可先点击【计提税金】模板旁边的笔触,修改里面的计税基数科目,税率等,之后点击测算金额即可生成计提税金凭证,一般纳税人一般是按月计提税金。
如上图,点击测算金额后,计提税金模板上面的金额为19.2,金额19.2是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明细账贷方发生额320-借方发生额160得出的余额160*12%得来,此处因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所以一般纳税人计提税金金额取数原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税率。
【注意】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在借方时,此计提税金模板金额为0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计提)
例: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关的业务如下图:
解决方案
step1:点击【账簿】—【明细账】查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1~3月份的明细账。
step2:点击【结账】—【期末结转】,按季计提是每个季度末计提一次,所以就选到3月份,点击测算金额,即可生成计提税金凭证。
如上图,计提税金模板上面金额为1200是由1~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明细账贷方发生额10000*12%得出,此处因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所以计提税金金额取数原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季度贷方发生累计数*税率。
小伙伴们,计提税金小好讲完了,你学会了吗?如果有疑问,请文章底部留言,小好第一时间问您解答。
【知舟京东入驻】“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京东入驻”这句话每天都会出现在小编的私信留言里面,很多商家想要开京东店铺但是自己不会。
小编建议如果商家想要开通京东店铺,最好是在提前就要了解清楚入驻规则及一个招商动态,例如对于公司的要求想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其次还需要考虑商标状态、纳税人资质等。
如果商家自己没有资源渠道查询,或者是对于资质不齐全需要代办等服务,都可以咨询京东服务商知舟,帮助商家从准备资料到提交资料下店,再到后期店铺运营帮助商家一路成长哦!
入驻公司的资质是否需要满足一年时间?才成立的公司可以用不吗?
京东服务商知舟表示:对于想要入驻京东的商家而言,公司入驻的年限,要去根据您所经营的品类不同,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医疗保健类的入驻公司资质是需要满足一年以上,而服饰内衣、美妆类目等则没有这项规定,知舟建议商家最好仔细查询品类所需资质或私信了解。
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不可以入驻京东?
根据入驻规则来说是可以入驻京东店铺的,小规模纳税人支持申请京东主站pop店及拼购店,但是像京东自营、惠采等店铺就比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不排除pop店部分类目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可不可以申请京东专营店?
不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可以入驻京东的,可以申请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只有类目或是模式要求必须为一般纳税人的才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选择fbp模式或手机、数码、电脑办公、图书、家电类目的商家必须提供,无要求的可以不选择一般纳税人哦。
总而言之,想要一次性成功入驻下店,除了资料需要准备齐全之外,还有一个入驻渠道能够提升入驻成功率,通过服务商的渠道入驻成功率极高。
当我们执照注册下来后,在做税务登记时,税务选择纳税人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在现实税务登记中, 我们根据经营需求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进行选择;假如:公司为道路运输企业,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在签订合同时,客户一定要开具9%税率的专用发票,通过商议后此时我们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9%的运输发票(这时,我们一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专业财务人员)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最本质的区别是:
税率不同: 小规模的税率基本是3% ;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他们中间最大的界限是: 他们之间的界限(当你是小规模纳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销售行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超过这个界限税务局会自动判定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标准,会被责令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
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策: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超过45万也免增值税)。
2、获得增值税专票、普票,都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3、申报时间及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
1、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
2、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3、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符合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6、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第1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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