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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张老板将公司的财务经理李先生叫到办公室,和蔼可亲说:老李啊,我们公司需要资金开拓业务,现打算把 a区的厂房和办公楼出售,还有厂房里机器和办公楼里办公设备也基本上不需要了,也处置卖掉吧,公司有一部奥迪车使用率偏低,也出售吧,您说说,咱们这一折腾,这些要怎么交增值税?李经理一时懵了,只能赔笑道:张总,我先去查看一下这些资产,再来向您汇报吧。李经理回到自己办公室,急忙将固定资产资料调出来查看。要出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a区厂房是企业自己建造,2023年4月建造完成投入使用,办公楼是2023年8月外购的,奥迪车是2023年5月购买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有些是2023年前购买,这么多种类资产购买时间又不同,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李经理陷入沉思中。
各位财税同仁伙伴们,在企业工作过程中,是否也遇到过像李经理处置固定资产的情况,面临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的困惑呢?本文将结合上述例子对企业处置各种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逐一讲解。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自建房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3年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八)销售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规定,上述例子厂房是2023年4月建造完成投入使用,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假设该房产出售总价100万元,应纳增值税=100万/1.05*0.05=4.76万元,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外购房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3年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八)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规定:上述例子办公楼是 2023年8月外购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假设办公楼出售总价1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09*0.09=12.39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出售自用汽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规定,出售2023年后购入固定资产,可以采用一般计税。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购进房屋、建筑物及其构筑物,以及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并没有从2023年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不能根据2023年前后购买时间点来判断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采用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
上述例子中奥迪车属于应纳消费税的汽车。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政策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据此判断,出售2023年8月份后购入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采用一般计税,出售2023年8月份之前购入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采用简易计税。上述例子的奥迪汽车是2023年5月购买,现在出售可采用一般计税,假设出售奥迪汽车的总价3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0万/1.13*0.13=3.45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自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规定,上述例子,有些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是2023年前购入,则出售时采用简易计税,出售2023年后购入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采用一般计税。
假设2023年前购入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出售总价款5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额=50万/1.03*0.02=0.97万元,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看到此处计算公式中0.03,0.02税率,有些财税同仁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两个税率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规定,简易计税可采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即征收率为2%,再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规定理解,即可得出税率0.03、0.02的由来。假设2023年后购入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出售总价款8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0万/1.13*0.13=9.20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通过上述讲解,希望对各位财税同仁伙伴们理解一般纳税人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税额较少或是不经常发生纳税行为的纳税人,公司刚成立的时候,都是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两者如何计算增值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能力和管理水平有限,在计算增值税时,不适用抵扣进项税的方法,一般都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的方式计算增值税。
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方法要复杂一些,即采用抵扣税款法计算。
例如,某家贸易公司采购了一件商品,采购价款为80元,卖给客户100元,那么这笔交易的增值额就是20元,要用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税率来计算这笔交易的增值税额,即:20*16%=3.2。
为了加强税收的征管,我国的增值税一般采取以票控税。在上述案例中,公司采购价款的80元,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进项发票”),公司取得100元的收入时,就有了销项税额(即100*16%=16),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80*16%=12.8)的结果(16-12.8=3.2),就是本期应该交纳的增值税。
所以,如果你的客户是一般纳税人,由于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税款,他们肯定更倾向于让你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想拿下大客户的订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肯定是个加分项。
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取得专票的(别人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取得专票,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抵扣增值税。
此外,一般纳税人会受到税务机关的严格监管,且适用的税率相对较高,也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一般纳税人虽有优势,也有劣势,建议创业者在选择纳税主体时谨慎考虑(如不确定纳税主体,可咨询)。
那么企业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下篇会给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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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案例】a公司1月份提供现代服务取得收入300万,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80万,未开票收入20万。如图1:
现代服务按照6%缴纳增值税,填入第5行;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100万,对应填入第一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二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100万*6%=6万。
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的收入180万,对应填入第三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四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180万*6%=10.8万。
取得得未开票收入20万,填入第六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第八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20万*6%=1.2万。
第七列和第八列一般不填写。
第九列至第11列根据提示公式汇总填写。
图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注意】通过税控设备开具的发票一般会自动取数填入申报表;如果没有填入,可以参照导出开票汇总,按照开票汇总信息填写第一列至第四列内容。
2、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检查填写完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九列“合计|销售额”与主表《增 值 税 及 附 加 税 费 申 报 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本月数”是否一致。
图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3、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案例】a公司1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共计金额120万,税额7.2万,并全部勾选抵扣。员工出差取得可抵扣旅客运输发票11份,金额2.5万元,可抵扣进项2250元。如图3:
通过税务数字账务/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自动填入第2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第1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行和第3行之和。
计算抵扣的旅客运输发票金额和税额对应填入第8b行“其他”并按照提示公式填写第4行,且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填写。
第12行按照提示公式填写。
图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第 一 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
a公司是6%税率的项目填入第3行第一列。
图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a公司为现代服务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政策。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第6行第2列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本期进项税额*5%填写。
图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6、检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写信息
图6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7、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填写本表注意选择本企业是否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其余数据系统会自动计算。
图7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8、检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加税费填写信息
图8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注意】《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无填写内容直接保存即可。
申报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完成申报工作。
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未超出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我们的企业老总们都了解,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成一般纳税人的,那一般纳税人能再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吗?这二者之间都有哪些区别和关联呢?
可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小规模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规定是:
1、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及以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为主导,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担任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
判定标准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的,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判定。
需满足下列必要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地;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帐本,可根据合法、合理有效凭据核算,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三种情形下可以升级一般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便会强制性要求该申请办理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必须当月申请办理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办理的下月强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要求外,纳税人一经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因而,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深思熟虑,一经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一般纳税人控制税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值税税负的控制和所得税税负的控制。
税负,是因国家征税而造成的一种经济负担。税负是国家税收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的结果,是国家税收所反映的经济分配关系的一个表现方面。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一)增值税部负的涵义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税负反映的是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差额与收入的占比。
增值税税负=(销项税-进项税)/收入
=(收入*销项税率-收入*销项税率*x)/收入
=销项税率-销项税率*x
我们以13%的货物销售举例:
1、当增值税税负=2%时,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x,即2%=13%-13%*x,可以求出 x=84.6%,该值表示,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例为84.6%,也就是说,如果当月销项税额=10万元,则需要进项税额8.46万元;
2、当增值税税负=3%时,增值税税负=销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x,即3%=13%-13%*x,可以求出 x=76.9%,该值表示,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例为76.9%,也就是说,如果当月销项税额=10万元,则需要进项税额7.69万元;
通过上述公式变形及计算举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处行业自己试算,非常便捷,不用过于烧脑了!
3、那么上文中得出的84.6%和76.9%又能反映出其他什么问题呢?大家可以和我一起来思考!
(1)一般某行业的销项税税率和进项税税率大致都是一样的;
(2)税率一致,税额所对应的不含税金额比例也就是一致的,如销项税额=10万元,则不含税金额=10/13%=76.9万元;继而可以计算出需要进项8.46万元对应的不含税金额=8.46/13%=65.1万元;
(3)进项所对应金额大部分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销项所对应金额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收入=65.1/76.9=84.6%;
(4)综上,税负=2%时,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84.6%,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比例一样;
(5)同理,税负=3%时,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76.9%,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比例一样;
4、当月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确定的情况下,行业税负也是确定的数值,那么: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税率-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率
假设,当月收入=80万元,销项税额=80*13%=10.4万元,行业税负=2%
(收入、销项税额、行业税负视为已知条件,求进项税额)
那么:进项税额=10.4*(13%-2%)/13%=8.8万元
验证:税负率=(10.4-8.8)/80=2%
结论: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成本利润率(毛利率)
(二)所得税税负的涵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其税负反映的是所得税与收入的占比。
所得税税负=所得税/收入
=【(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税率/收入
=(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我们还是以上文举例:
1、当期收入80万元,增值税税负2%,则当期成本=80*(1-2%/13%)=67.7万元,
2、当期营业利润=收入-成本=80-67.7=12.3万元(营业利润=80*2%/13%)
3、假设当期期间费用=5.3万元,则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期间费用=12.3-5.3=7万元;
4、当期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7*25%=1.75万元;
5、所得税税负=所得税/收入=1.75/80=2.19%;
6、净利润率=净利润/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收入
=(7-1.75)/80=6.56%
6、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2%/13%-5.3/80)*25%=2.19%(验证无误)
结论: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税负与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率,所得税税率相关!
(一)在实务中,成本并不是全部由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还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购入时可以抵扣,因此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
(2)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定额发票等计入制造费用发票,该项目不能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目;
(3)直接人工,工资费用可以计入成本,但是无法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目;
(二)增值税税负控制措施:
(1)增值税税负的控制,可以要求采购部门多采购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厂家进行合作;
(2)公司可以与劳务公司合作,生产人员的工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在实务中,期间费用也可以分为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和“普通发票”两项:
(1)销售人员出差过路费、火车票等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2)管理费用中,商业保险开具专用发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等可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均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3)财务费用中,银行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二)所得税税负控制措施:
(1)要求销售人员出差,尽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每月度、季度终了及时开具银行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3)日常发生的快递费用、办公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可以与劳务公司合作,销售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负可以从侧面反映一个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在实务工作中,大家一定要熟练掌握,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一、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四条: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注:2023年4月1日起,销售不动产税率降低至9%)
二、因土地成本可抵减收入,增值税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举例,一般纳税人预售房产1000万元(含增值税),假设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为400万元,则:
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400)/(1+9%)=550.46万元
销项税额=(1000-400)/(1+9%)*9%=49.54万元
1、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17.43 (1000/1.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2.57
2、土地成本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3.03
贷:主营业务成本 33.03 (400/1.09*0.09)
根据以上1和2,实际销项税额=82.57-33.03=49.54万元
三、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与增值税收入口径不一致
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400)/1.09=550.46万元
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1000/1.09=917.43万元
四、总结
1、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计税收入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并不相等,增值税上土地价款对应抵减的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中,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
2、对于简易计税项目,无需考虑土地价款;一般计税方法的,土地价款作为销售收入的口扣除项。
3、企业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扣除的情况(增值税),某项目某期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该项目该期应当分摊的可扣除土地价款。
风险纳税人首先需要去税局找到所属的管理员,确定被纳入风险纳税人的原因,询问解除风险纳税人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后,再向税局管理员提出解除风险纳税人的申请。
一般情况有一下几种:
1.因为进项发票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将被监控的进项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后,向税局申请解除风险纳税人。
2.因为公司法人名下其他公司异常,导致关联企业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先解除名下异常的公司,再向所属税局申请解除风险纳税人。
3.因为地址无法联系,不在实际地址办公导致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先做工商地址变更,再提供场地证明或者红本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其中一种)、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最近月份的房租水电费发票,会有管理员下场地核实的可能,部分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记账凭证进行检查。待税局核查通过后申请移除风险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记账的详细流程,无论是普通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后,都会开始记账和报税。当然,不同纳税人记账的流程也不同。今天深圳代理记账为大家整理是一般纳税人记账的详细流程,一般纳税人的你一定要收!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一:按照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
所以,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做的首要的事就是按照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公司每次发生业务,都要按照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台账。这里明熙小编需要提醒的是,做会计凭证时,一定要有有权签字的人,比如经理在开始做之前要签字,月底准备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二:月底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等。
要是新公司的开办费全部转入第一个月的费用,如何计算折旧入账?这是通过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进行的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的。月底还需要提税和附加税,也就是地方税。由税收决定退税和附加税种,如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三:编制两个分录。
第一个分录:
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
第二个分录:
借入本年度利润抵扣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划转后,要是差额在借方,亏损无需缴纳所得税,要是在贷方,利润需要按所得税计算: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再做会计凭证。借入所得税贷款应纳税--应缴所得税,借入本年度利润贷款所得税(虽然所得税与利润有关,但不一定亏损不缴纳所得税,主要看调整后的应税所得是否为正数,要是为正数,则要计算所得税,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使用应纳税法时,所得税金额和应缴税额是相等的。?采用税收影响法时,当存在时差时,所得税主体金额和应纳税额不相等。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四:编制利润表
最后,按照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所有者权益(实收信息、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部分目的余额(指总账最后一天登记的上述金额),用于编制资产负债表。按照总账或会计汇总表损益项目的发生金额(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增加额等)编制损益表。(发生金额是指本月发生的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和应纳税额按每个月在国税局抄录的税额确定。因为税务管理员会打印一张上面有特定数字的表格)
一般纳税人记账流程五:其表附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注,剖析情况表之类。
最后一般纳税人记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上述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上,均在月底进行。 2、月底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个月月初按照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剖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个月剖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费能否允许使用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配套政策规定,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只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因此,对于当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中采用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费部分,不允许使用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扣除。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表中,计算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时,将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和“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
二、我单位为新成立企业,会计制度备案申请时有效期从2023年10月1日起,增值税等税费种认定信息从2023年9月1日起,本期如需申报财务报表怎么办?
遇到此类问题,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办理”先修改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点击“修改”按钮,如下图所示:
按实际需要修改“备案期起”项, 如选择到2023年9月,点击“确定”按钮。点击填写经办人等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备案信息。完成备案后,电子税务局获取到有效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后会提取财务报表。
三、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房产税税源采集时,需要维护从租的应税信息,打开税源的应税明细,“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签无法打开怎么办?
此种情况是因您单位尚未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的信息,需先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再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房屋应税信息时,请注意以下情况:
一是如房屋部分出租,维护从价信息时,要把“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如实填上。房屋部分出租时,“出租房产原值”应小于“房产原值”。
二是如房屋全部出租,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时,“出租房产原值”应等于“房产原值”,税款按照维护的“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计算。
四、我单位采集环保税税源信息时,已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中采集了大气污染物的税源信息,为何打开“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仍然提示:“请先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采集大气水污染税源信息!” 。
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中的“污染物类别”为大气、水污染物,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物料衡算”的,才需采集“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因此,当纳税人采集的税源中“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是“抽样测算”时,因没有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物料衡算”的税源,系统会提示“请先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采集大气水污染税源信息!”,纳税人不需要填报“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操作指南”,下载《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手册》查看详细操作方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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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求
甲公司为动漫企业,除开发动漫产品以外,还为其他企业的动漫产品提供形象设计、动画设计等服务,偶尔也会转让动漫版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由于进项税额较少,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4.8%。甲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万元。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如保持现状,甲公司2023年度需缴纳增值税:5000×4.8%=24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000×3%=150万元。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每年降低增值税负担:240-150=90万元。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其他可以利用的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厦门税务。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面申请报告
2、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202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最长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吕梁 对个体工商户等按50%减征“六税两费” 5月7日,吕梁市召开助企纾困新闻发布会。吕梁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负责人从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推动消费提质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行业纾困补短等5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20条扶持措施。 财税政策扶持方面,吕梁市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类企业留抵税额,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存量一次集中退还,增量从2023年4月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今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3月3日已缴纳的予以退还。市级筹集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助力氢能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改造、股改挂牌上市、升规上限入统以及“专精特新”发展。按不同情况面向中小企业的充分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价格折扣,减免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行“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 吕梁市还将发放政府消费券1000万元,涉及餐饮住宿、零售百货、家居家电等领域。在市区试点开放10余个便民市场,提供600余个摊位,延长特色商业街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提升城市“烟火气”。对今年新增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和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的新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每个乡村e镇予以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对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和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全市国有a级景区头道门票一律免费,城区范围内城市公交全部免费乘坐。 授权乡镇、街道为市场主体代办注册手续,免费为市场主体制首套公章。对承租市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6个月租金。对新吸纳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分不同情形按人数给予资金补助。 2023年至2024年,对农村地区除县政府驻地镇和乡镇政府驻地村以外的行政村的下行快件,财政资金予以差异化补贴。
山西晚报记者 王晋磊
晋中 税务服务做“加法”办税流程做“减法” 近日,晋中市税务局出台《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升级版),在服务举措上做“加法”,在办税流程上做“减法”,为企业发展“赋能”,有力推动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 此次出台的20条“升级版”服务举措包括方便市场主体快捷进入、升级市场主体服务体验、确保市场主体尽享税惠、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简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六方面。 在优化开办服务上,提供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涉税事项办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同时,推行税务网格化服务和发票便利化服务,纳税服务再提升。 在优化注销服务上,压缩企业注销办理时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流程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和其他纳税人注销流程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落实清税证明免办服务、简易注销即办服务、一般注销“套餐式”服务、跨区迁移直接调整四大举措,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
山西晚报记者 张杨 通讯员 郭娟
长治 拿出5000余万元重奖激励中小企业 5月7日上午,长治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治市服务业贯彻落实山西省助企纾困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长治启动县域商业提质工程,通过打造乡村e镇,整合重塑产业链、供应链,首批推荐上报武乡小米、壶关县旱地西红柿等5个乡村e镇,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亿元;出台《长治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范》,完成了拟上报的11个县域商业体系的市级评审工作。开展了长治市“2022网上年货节”活动,带动消费超千万元,培育了“线上引流、到店消费”新模式;“2022晋品年货网上购”板块参与网络店铺13个,20天网络销售额达1533.8万元。 目前,商务领域助企纾困各项举措取得初步成效: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4亿元,同比增长2.4%;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完成15.2亿元,增长6.7%;五一期间,市区各重点商贸中心(商业综合体)营收大幅增长。 下一步,长治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刺激消费增长。适时发放政府数字消费券,重点推动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扩大消费,加大对汽车、家电、成品油等带动效果好的消费品支持力度。二是出台专项政策。征求各部门意见,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三是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商圈错位发展,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格局,打造一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新建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提升打造村级便民商店,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补齐农村地区流通短板。 长治市委、市政府拿出5000余万元重奖激励中小企业;深入开展入企服务,促进银企、技术、人才精准对接;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为基础,小升规为路径,规范化股改为提升,党的建设为保障”的“四位一体”高质量发展道路,一季度全市净增规上工业企业15家,净增数量居全省第一。
山西晚报记者 张文举
大同 特困行业等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单位应缴部分 5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大同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为落实好特困行业的纾困帮扶政策,大同全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个特困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阶段性缓缴的实施期限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今年4月至6月,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为今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今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今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另外,在缓缴期限内,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若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缓缴期限内,将采取切实措施保障相关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即: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晚报记者 刘俊卿 通讯员 双红
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工作之前,都会对当月应纳税做相关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月底增值税怎么做账?需要计提吗?就针对以上问题,好吖好大账房小编将在本文作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月底增值税账务处理
1、一般发生进项税的情况,做以下分录: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一般发生销项税的情况,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月末,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是则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做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月末,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并且有预缴税款,则做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需要计提增值税吗?
一般纳税人月末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需要结转增值税,做以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计提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流程:
抄报税——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扣缴税款——清卡。
抄报税:抄报税,即汇总上传开票信息,通过开票系统完成。现在的开票系统基本是自动完成的,当你次月1日打开开票系统,一般会有“已经上传成功”的提示。如果抄报税成功还没进行纳税申报,那么系统会弹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报税”的提示。
纳税申报:也就是在申报软件上填写申报表,应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工作,一般都是一个月申报一次,逾期基本要罚款,还会对企业税务信用等级造成影响。
扣缴税款:有税金产生,可以直接网上点击扣款。
清卡:清卡自动完成,当你完成申报工作后,再次打开开票系统,会有清卡完成的提示。
一般纳税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实际执行10%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2)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3)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看完上述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我们再来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
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
(2)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4)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5)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6)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相关介绍,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不懂的可以多阅读上文。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所得税怎样计算?
利润总额在3万元以下的,所得税=利润总额*50%*20%=利润总额*10%;
利润总额在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所得税=利润总额*20%;
利润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所得税=利润总额*25%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一般纳税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以上的会计内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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