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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财务人员都知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哪些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哪些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代开发票》规格为210×140mm,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记账联,印色为绿色。
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发票的;
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
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发票;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
代开的发票上需要企业盖章还是税务机关盖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哪些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发票的以及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也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延期啦!!!
减税政策持续不断,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快跟联兴财税君一起来细数2019“转登记”的二三事~
转登记范围
2023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何办理转登记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特别提醒
1、曾在2023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在2023年办理转登记,但是只能办理一次。2023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进行转登记,与纳税人在什么时间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没有关系。2023年新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并符合相关条件,在年底前也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转登记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例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号)明确,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常见问题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23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统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具体处理方式,按照18号公告规定执行。
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原来开具的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七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什么时候申报?
答: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纳税期限:月转季
案例1:5月办理转登记手续:5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6月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申报(小规模按月);7月起转为按季申报。
案例2:6月办理转登记手续:6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7月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2)纳税期限:月转月
案例:5月办理转登记手续:5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6月起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申报(小规模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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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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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认证标准不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为年销售额为500万元以上。
2、适用的税率不同
目前,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为6%、9%、 13%,而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税率为3%(疫情期间为1%)。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个账户不同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收到增值税专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小规模公司则不可以进行抵税。
4、使用发票有所不同
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也有所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也只能开具3%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5、税收政策不同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也反映在税收政策中。小型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如果普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50000元或季度不超过450000元,则无需征税,但需要申报。仅在超过上述条件时则要全额缴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每季度报告一次。与一般纳税人不同,他们的纳税申报表是按月进行的。
6、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而言,一般纳税人按照“抵扣制度”计算税额,即减收后的余额按余额支付;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将销售收入除以金额(1+适用税率)然后乘以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区别。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中,公司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选择。
想要快速的入驻京东慧采。首先我们要清楚的知道慧采的一个招商条件以及什么是京东慧采。
一.京东慧采呢是企业对企业之间的一个采购平台,慧采采购方呢基本上都是一些政府单位、银行单位、学校、医院、budui等等国企单位。不同于京东企业购,京东企业购基本上都是私人单位。京东慧采呢是京东专门为大客户采购推出的一个采购平台。京东给客户开票。商家给京东开票,相当于京东在中间来做担保。所以现在很多的单位都选择在慧采采购。
二.慧采的招商条件
京东慧采呢相信只要咨询过京东客服的商家都知道。得要先有一个京东自营店铺,才能开通京东慧采店铺。应为京东慧采是属于邀约制入驻的,并且邀请以前有在京东开过自营店的商家。京东本身一直走的都是品质保障的路线,所以对于商家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就算您有自营店,也并不一定可以入驻慧采。对业绩。品牌影响力以及运营团队各方面都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这就难道了很多的商家。
三.如何快速的入驻京东慧采
这里有的商家可能就比较担心了。我没有自营店,那我岂不是开通不了慧采店了?那我岂不是要损失掉这单客户了?
并不是的。可以找代入驻服务商进行协助入驻。只需要提供公司满2年。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大于200w的公司就可以了。也不需要您以前有自营店,剩下的交给代入驻服务商来搞定就可以了。下店很快。可以更加的节约商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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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六项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在2023年颁布的最新政策规定,已经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票据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项目的,则公司可以纳入增值税进项税,并不能因为一般纳税人只开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增值税。
我们经常跟大家说,在消费的时候要选择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商家,但是由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会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导致消费者也很难辨别。11月16日上午,江苏省消保委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通过构建公开透明的消费评价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是根据大数据分析,从多维度勾勒企业形象特征并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由消费投诉信息指数评分、消费投诉基本信息公示榜、企业曝光台和消费资讯榜四个模块组成。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说:“第一块比较重要的是消费投诉信用评分指数模块。我们现在可以简单直观地看到某个企业的调解成功率以及综合评分,点进去可以看到评分的详细情况,包括综合评分以及加减分项。比如是不是受到一些表彰、有没有受到一些奖惩或者被处罚。”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某家企业消费前可以登录系统搜索企业名称,查看企业综合评分以及过往消费投诉的情况。这有助于消费者减少信息差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做消费决策。
傅铮说:“以前消费者有了纠纷后才发现被坑了或者是这个企业有问题。我们现在把信息决策放在前面供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参考,让消费者进入某一个企业进行消费之前可以提前搜索,观看企业具体的评分以及投诉的情况。”
企业曝光台也是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的亮点部分。对拒不配合消费维权工作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时曝光,并在企业名称之后附上相应标签,便于消费者阅览;消费投诉基本信息公示榜,是对已完结消费投诉进行公示,将问题晒出来;消费资讯榜则是网罗了热门消费话题、维权资讯,以丰富消费信息。接下来,省消保委还将继续联动多部门整合数据资源。
傅铮说:“目前,这个系统已经和省内的企业主体信息库进行了对接,也和部分行政部门的消费投诉数据进行对接。未来,我们计划和住建、文旅或者邮政,包括12345平台等等的投诉数据都进行对接联通,方便消费者能够看到更多更全面的消费投诉信息,我们的评分体系也能够更加完善。”
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关注“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这一系统,也可以通过江苏省消保委官网“维权公示”模块进入系统。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张健)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司原为一般纳税人,近几年的销售收入为400万元左右,所销售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率为13%,其主要销售象牙饰品,单位进价为100元,售价为150元,产品增值率为50/100=50%。
公司咨询大象法税,是否有节税方法?大象法税掐指一算,该企业的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为30%(设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为x,则(1+x)*0.13-1*0.13=(1+x)*0.03),调整后得x=0.03/0.1=30%)。
因该企业的实际增值率(150-100)/100=50%,大于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30%,因此应当申请转换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反之,如果企业的实际增值率小于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则应当继续保持一般纳税人的身份。
因大象公司近几年销售收入未超过500万元,其可以在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换身份前,其单位增值税负为150*0.13-100*0.13=6.5元。
转换身份后,其单位增值税负为150*0.03=4.5元。
节税幅度达(6.5-4.5)/6.5=30.77%!
以上计算是按3%征收率的计算,如果考虑到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1%的优惠税率以及全年120万以下的免税税率,则节税效果更加显著,具体可以节税多少,大家不妨按照上述方法演算一下,评论区告诉我?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申报
答:1.“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即:
(一)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
(二)提供的应税服务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 。
2、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填列。无差额征收项目的纳税人附表三不填。
依据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6点规定,在网上申报中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六)》,用于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即为附表三的清单。同样,无差额征收项目的纳税人附表六不填。
3、根据目前的法规来看,“营改增”后,存在差额征税的具体项目大致包括以下五大类: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广告业和代理业等。
4 、抵减方法解读:
对符合规定进行差额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采用抵税法(即按照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原理)进行销项税额抵减,而不是采用销售抵减法。
5、差额征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增值税额=计税销售额×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差额征税本来是原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而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改增之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按规定计算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是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宽广,且部分行业支出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所以差额征税政策在多个行业进行了平移。
对于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申报的问题小编已经给你们大家解答完毕了,希望大家都能了解差额征税的范围以及计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在我国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可以分为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是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行为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这五类。公司主要缴纳的还是上文提到的五种税。那金泉财税小编就分析了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1、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税种 通常情况下,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3%、9%缴纳,不同行业适用税率有所不同。
(2)城建税。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费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 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方规定不一)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情况不同,一般纳税人所需要承担的税点也是不同的。具体根据所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而变化。不同的税点,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因此,一般纳税人如果想知道自己具体应该承担多少税点,还是要看销售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的内容介绍,如果还有哪里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小编哦,也可找专业的代办公司来办理哦。佛山金泉财税的创始人,有着二十年财税专业的实战经验,资深的服务团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让您更放心。
考试不易,2023年上半年山东自考推迟到下半年举行,下半年终于如期举行,大多数考生也都去参加了考试。现在下半年山东省自学考试已结束,自学考试怎么查询成绩你了解吗,快来了解下吧!
山东济南市自学考试现场
查询流程一
1,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自考成绩查询流程第1步
2,点击“自学考试在线查询”,找到“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打开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
自学考试查询通知
3,输入“帐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查询
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页面
查询流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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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大多数老板都知道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带来很多好处, 因此,许多老板有申请成为业务发展需求中的一般纳税人的想法,一些老板很犹豫, 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多长时间,金泉财税小编跟你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确定时间是根据法规制定的,各个税务局,通常是7-15个工作日,长则时间是40天。 如果公司符合一般纳税人认证要求,则税务机关必须根据规定在20天内完成认证,之后,纳税人应每月提交纳税申报表,报告期为下个月的1日至15日,如果一天是法定假日,则将推迟一天; 从第1天到第10天连续有3个以上的法定休息日,对于休息日,将根据休假天数推迟。佛山注册一般纳税人的好处:一般来说,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输入票证可以 扣除,税负合理;2,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发行特殊,而不必代表他们开具税务局;3,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的实力和与大型企业合作的能力,因此业务容易成长。4。 由于一般纳税人的财务和税收管理更加标准化,因此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业务风险和税收风险。
佛山注册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通常,当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时,办理人员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提交申请报告。 也就是说,应向税务主管部门发布书面申请报告。 应用报告应侧重于申请确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原因和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信息。2、税务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后,将及时审查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的申请文件不实或不完整,主管税务机关将不予接受; 但是如果文件和文件经过验证和完整,则税务机关将向申请人确认表签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3。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确认表。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后,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4。确认完成收到纳税人提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如果确认正确填写,将被识别为一般纳税人。
金泉财税近年来为佛山近千家企业提供了优质的工商财税服务,并且与工商局、公安局、税局、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同时金泉财税拥有一批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专职会计优秀团队,具有十多年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而紧密的沟通渠道,定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主营业务:注册有限公司和个体户注册、公司名称和地址等项目变更、公司注销。公司财税代理,做账报税,进出口税务管理,财税咨询,一般纳税人申请。
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办理流程
1.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来访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原件;
②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工作人员在数据库里查询、核对考生信息。若考生信息无误,则直接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若数据库里查询不到考生信息,或者考生信息查询有误,须让考生持本人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到院机关大楼六楼考籍科(606室)进行核对,并由考籍科签字确认后方可受理打印。
4.工作人员在打印的学历认定书上盖好审批人红章。
5.工作人员将开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交给考生,存根由考生服务大厅留存。
我国一直鼓励年轻人创业,创业需要成立一家公司,根据公司的类型可以成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类型的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呢?
企业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同的类型有着不同的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也有各自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1、 税率不同。小规模需要按照3%的税率来计算增值税,或者是出售不动产征收的税率为5%。一般纳税人的公司会根据公司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劳务来使用不同档次的税率,税率分别为13%,10%,9%,6%,涉及到出口货物可能会有零税率或者是退税的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小规模纳税人规定了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内,可以免征增值税,另外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费还可以减征。帮纳税人类型的公司无法享受到这些税率方面的优惠政策。
3、发票使用区别。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业发票都不能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获得增值税专业发票时,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都会尽量要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普通发票无法完成抵扣,从而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
4、账务处理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公司记账报税相对宽松。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非常严格,必须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来设置账本。
一、小规模纳税人
1、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应该小于等于500万元。
2、 公司不能正确的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以及应纳税额。
3、 这类公司也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二、一般纳税人
1、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需要大于500万元。
2、 这类公司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
3、 这类公司能够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单公司的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企业无法选择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税率、优惠政策、发票使用以及做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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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会计不懂报税?超全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60页详解,超简单
公司年后招了一批实习会计,谁知道居然不会报税,我们主管特意整理了一份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大全,让他们学,内容包含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5个方面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方法,60页ppt详细解答,特别全面。
拿来给大家也学习一下吧~
目录: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方法
(一)非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案例分析:
(二)小微企业填写案例之一
......
(三)小微企业填写案例之三
(四)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五)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六)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
(七)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
(八)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报表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流程
(二)一般纳税人填表实例
三、附加税申报表
......
好了,内容太多,不能和大家一一展示了。
①我们企业是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的,我们分别核算铝合金门窗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请问安装收入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复:不可以的。因为2023年第11号公告中并没有提到: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的,不属于混合销售,分别核算铝合金门窗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分别适用13%和9%的增值税率。
参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河南省税务局答复: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主要为建筑工程,包括门窗制作与安装。现我公司为一家地产公司提供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服务(门窗为自制),我公司发票如何开具?税率为多少?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8-12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 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您公司销售自制的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 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发票,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销售门窗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安装服务适用税率9%。
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②我们企业是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的,我们分别核算机器设备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请问安装收入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复:可以的。根据2023年第42号公告,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③我们企业属于商场,销售外购家用空调并提供安装的,我们分别核算家用空调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请问安装收入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复:不可以的。商场销售的家用空调不属于机器设备。家用空调属于gb/t 14558-2010的“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跟专用的制冷、空调设备不一样。空调设备属于gb/t 14558-2010的“机械设备”-“空调机组”或者“专用制冷、空调设备”,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
42号公告中的机器设备应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商场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不适用42号公告规定,应按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按照企业主业确定税率,适用税率为13%。
④我们企业出租建筑设备,并配备了操作人员,请问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复:目前没有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问题的明确。
参考: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2、福建省税务机关的答复可供参考:
问:土石方工程、平整土地建筑服务,主要土方开挖、场内运输、平整,全部是就地取材,施工方均属于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只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设备费用的建筑服务。请问,这类以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开展的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属于以清包工程方式开展建筑服务,并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的规定:“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您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费用若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可按照清包工方式申请简易计税。(2017-05-25)
3、请问: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1)此类业务能否定义为清包工合同或甲供(出租方供油),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式?
2)此类业务是否需要办理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3)能否作为施工方支付的分包款扣减预缴税款,或者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差额征收的扣减额?
答复: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印发)。
......
除本公告第九条和第十条以外,其他条款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
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⑤我们企业属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现在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主要建筑材料,请问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复:必须要选择简易计税。
参考: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在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主要建筑材料的情况下,一律适用简易计税的政策。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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