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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注册因为没有业务,财务人员做零申报处理,那么税务零申报是什么?
所谓零申报是指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且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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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是不是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必须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错,这条政策是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的特殊规定,不具有普适性。
问题二:加油站可以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通知》,无论其年应税额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征税。
问题三: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转登记日的“下期”“当期”,是以申报期还是所属期为准?
答: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问题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
问题六:转登记纳税人尚未抵扣的及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来考虑的?
答:大家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成本费用。这样做虽然简单,但是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续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问题七:纳税人转登记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折让、退回如何计算,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问题八:转登记纳税人如何正确开具发票?
答: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问题九: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十: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应该如何界定?
答: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十一:纳税人已持有的空白发票与税控设备,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问题十二:转登记之后,需要补开或者重开转登记之前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题十三: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创业开公司办理税务注册的时候,通常要选择纳税人身份,那么纳税人选择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更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从增值税角度划分的。其实两者的划分标准很简单也很清楚,就是按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500万元是分界线,低于500万的就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不满500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高于500万会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规则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余额就是纳税额,也就是说税率一定情况下两个因素决定纳税多少,一是销项发票金额,二是进项发票金额(一般需要是专票才可以哦),销售发票金额越大,进项发票金额越少,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多,当然正常来说,你们公司的盈利也应该更好。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式简单,不涉及进项抵扣,直接就是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3%)。很明显,如果你们公司业务规模大,进项发票多,申请一般纳税人相对有利;业务规模小,缺少进项发票,年销售额不满500万,那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
此外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办税方面相对复杂;小规模纳税人则相对简单。一般纳税人需要月月出报表,月月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是多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账务方面一般纳税人因为涉及到了进项抵扣,因此核算方面也比小规模纳税人要复杂。一般建议公司初期缺少进项发票,且业务规模不大,可以先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后期有需要或满足条件了再申请一般纳税人。
本篇内容由:北漂新青年职教老斌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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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四)发票管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四、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热点问答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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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我介绍一下:大家好,我是猫头鹰咨询的猫叔,一位每天专注于政策研究和资质办理的男人。如果大家喜欢看短视频,相信都会在各大主流的网站看到猫叔每天的全国双减和办学许可的政策解读,这篇文章如果不能让你完全了解怎么办理办学许可,猫叔建议您可以在各大主流平台找到猫叔的视频,相信一定跟您带来帮助。今天,猫叔将跟大家分享一下山东省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申报要求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是举办者的要求。
(1)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具有法人资格,且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2)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具有中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3)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举办培训学校的,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计入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比例,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第二,是开办资金的要求。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有与学校类型、培养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10万元。
第三,是办学场地的要求。
(1)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指同时培训可容纳学员量)不低于200人。应当有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含办公用房、理论教学用房、实训操作场所和其他必备场地),不得使用居民楼、地下室等作为办学场所。
(2)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使用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室四间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黑板和多媒体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工种)的安全过程。
(3)以自有场所举办的,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举办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不少于三年,还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
第三,是设施设备的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总值最低不少于20万元。主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应当自有;其他确需租赁的大型贵重培训设施设备(一般指单件价值净值10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应具有有效的租赁协议,且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培训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实训工位充足,实习设备应保证2-6人一台(套)。
第四,是从业人员的要求。
(1)行政负责人需具有中国国籍,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的教育从业经验,且该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下。
(2)职业培训学校应当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的应配备与之相匹配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3)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4)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是消防的要求。
培训学校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消防验收证明材料。
关于消防,不同的地区要求有所不同,如果校长们对自己所在地区的要求不了解就不要急着办理消防,否则到时候消防不符合要求就要重新办理,费时费力!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省职业培训学校申办办学许可证分要求,各位校长可以参考一下自己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另外一些具体的要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要求不一样。比如:教师的任职资格是什么样的?有无规定几名?注册资金多少?消防要求如何等等的一些问题。如果各位校长对这些也有疑问,了解得不够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猫叔,猫叔将尽全力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最后是,关于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报告》;
2. 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
4. 理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5. 《山东省申办民办职业机构承诺书》;
举办涉及消防、保安、安全生产等特殊行业的培训项目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准入要求的,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以上就是办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果校长们对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提交的额外资料不清楚的话也可以咨询猫叔为您提供!
本期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啦,各位校长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过程中,如果有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咨询猫叔,猫叔将全力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协助您早日拿下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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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猫叔预祝各位校长能尽快拿下办学许可证!
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税额较少或是不经常发生纳税行为的纳税人,公司刚成立的时候,都是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两者如何计算增值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能力和管理水平有限,在计算增值税时,不适用抵扣进项税的方法,一般都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的方式计算增值税。
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方法要复杂一些,即采用抵扣税款法计算。
例如,某家贸易公司采购了一件商品,采购价款为80元,卖给客户100元,那么这笔交易的增值额就是20元,要用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税率来计算这笔交易的增值税额,即:20*16%=3.2。
为了加强税收的征管,我国的增值税一般采取以票控税。在上述案例中,公司采购价款的80元,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进项发票”),公司取得100元的收入时,就有了销项税额(即100*16%=16),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80*16%=12.8)的结果(16-12.8=3.2),就是本期应该交纳的增值税。
所以,如果你的客户是一般纳税人,由于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税款,他们肯定更倾向于让你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想拿下大客户的订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肯定是个加分项。
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取得专票的(别人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取得专票,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抵扣增值税。
此外,一般纳税人会受到税务机关的严格监管,且适用的税率相对较高,也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一般纳税人虽有优势,也有劣势,建议创业者在选择纳税主体时谨慎考虑(如不确定纳税主体,可咨询)。
那么企业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下篇会给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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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规模纳税人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通过小编老师的理解,小规模纳税人的结转成本需要在购进时、销售时以及结转成本时三个阶段做不同的会计分录。下文是小编老师汇总的会计分录,希望对你有用。
小规模纳税人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分录如下: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价税合计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预付帐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价税合计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分录怎么做?
销售货物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工业会计新手 :销售商品时候: 1030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 30月末结转时: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最后把销售成本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商品销售成本。
1、注册资金交存验资户:
借:银行存款----验资户;贷:实收资本
2、由验资户转入基本户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贷:银行存款----验资户
3、取备用金
借:现金;贷:银行存款
4、签定租房合同,交租金
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
5、购置电脑、办公家俱等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整体上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一般都会在购进时做银行存款科目处理,销售的时候做主营业务收入的科目处理,最后结转成本时应该就会计入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的科目进行核算。关于小规模企业结转成本的介绍小编老师就说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想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欢迎关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材料的税率是多少,小编整理了下文供大家参考,不清楚的网友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材料的税率是多少?
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材料税率是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的综合税率是多少?
答:营业税5%、10%、20%等;
增值税3%;
城建税1%、3%、7%;
教育费附加3%;
所得税25%。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材料的税率等问题,本文由会计学堂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正常的销售情况下,发票有的人会开,有的不会开。如果对方不开的话,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开具。个人无法自行开具的话,是可以带着有关资料到税务部门进行代开发票的。
那小规模纳税人的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未开票收入的做账说明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小规模企业取得的收入未开具发票的,也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确认收入,没有发票做原始凭证,可用公司自制的销售发货单据做为原始凭证,收据一般用在收到款项时做为原始凭证,报税时直接按入账时拆分的增值税销项额申报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未开票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怎么报税?
一般来说,发生的正常销售而客户没要发票,就视为无票销售。无票销售是正常的销售,在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中普遍存在。例如便利店、餐饮、等个人消费者较多的生活服务行业。它与有发票的销售一样处理,正常反映收入并计算销售税金。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不开票的收入只填写到第一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和本期应纳税纳;如果销售额不超3万元,填写(三)免税销售额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以及'本期免税额'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掌上明租数字化租赁平台,利用先进的智能物联系统和高效便捷的平台交易系统,以管家式的贴心服务让租赁过程大繁至简。并可专业解决工程双方机械租赁中往来票据及资金等痛难点问题!降本增效,赋能租赁!若有兴趣,可以查阅了解一下,谢谢关注!
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登录发票系统,完成各项操作!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首先记得税控系统要完成升级
税控盘、税务ukey软件升级及小规模免税事项提示
小规模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选择“免税”,而不是“零税率”,那三种税控器具到底应该如何开具免税发票呢?
发票系统抄报提醒
金税盘
金税盘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方法
请您按照顺序进行操作,未抄报或抄税未成功直接进行电子税务局申报会出现不成功的报错提示,步骤如下: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金税盘小规模纳税人抄报税方法
注意:4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月份,需按照一般纳税人操作顺序纳税申报成功后再进行清卡操作。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进入后在左侧选项中选择您想要查看的发票状态。
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3年04月01日00时00分
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3年05月01日
汇总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3年05月19日,汇总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04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税控盘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步骤
*注:本月小规模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抄报步骤和一般纳税人一致。
自动抄报方法
开票软件网络稳定的前提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开票截止时间自动顺延。如下图所示: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手工抄报步骤进行抄报。
手工抄报操作方法
上报汇总: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申报系统客服。
反写监控: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点击反写,开票截止时间则会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表示成功。
税务ukey抄报税方法
01
自动抄报操作方法
开票软件网络稳定的前提下登录税务ukey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开票截止时间自动顺延。如下图所示: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02
手工抄报操作方法
上报汇总: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申报系统客服。
反写监控:申报成功后,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点击反写,开票截止时间则会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表示成功。
常见问题解答
一、季度申报也需要开票软件抄报税吗?
答:需要,每月都需要打开软件检查开票截止日期是否更新为下月中下旬,如已更新,无需操作,如未更新,需要操作上报汇总反写日期变更即可。
二、月初没有抄报税是否可以开发票?
答:以开票截止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之前都是可以开票的,只要在开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抄税是不影响的。
三、上报汇总提示有未上传发票如何处理?
答:首先检查电脑网络是否正常,再打开软件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检查服务器地址端口号正确,测试连接成功,点击手工上传发票上传成功即可抄税。
四、开票截止日期已经变更,重复操作是否有影响?
答:没有。数据只上传一条,重复操作对上传结果没有影响。
五、多块税控盘可以在同一台电脑上抄税吗?
答:可以,更换税控盘登录软件正常操作。
来源:北京航天金税财税服务平台 北京百旺金赋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既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该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呢?
如果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最新政策的解读,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税务规划及税收核算的相关工作~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这两个说法其实是营改增之后的产物,以前的营业税没有这个区分。
按照税务局最新的规定,所有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已经统一了。河北冀隆律师事务所郭庆国律师解析。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小规模税点低;一般纳税人税点高,但可以做进项税抵扣。
2、小规模做账简单;一般纳税人做账比较繁琐。
3、小规模不能开增值税专票,如果需要专票,只能税局代开;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和普票。
4、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
5、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6、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郭庆国律师补充: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各自的优势在哪?
既然大家都知道这两者其实没有高下优劣之分,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两者各自的优势。
小规模纳税人,基本上都是小微企业,现在政府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上面有说过,季度营业额(小规模纳税人现在都改为季报了)不超过9万元,免收增值税,年营业额50万以下,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税率20%。
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只能享受销项抵扣和自行开票的好处,当然还有一些隐性的好处,比如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体现公司实力,会更容易被信任,可以开专票也会更受合作企业的欢迎。 最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政府对小规模纳税人有销售额的标准,达到标准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所以请诸位斟酌一下利弊再选择适合自己的。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征税方式的不同而划分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两点,即一是企业的销售规模,二是增值税的征收方式:
1.从年度销售规模来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规模较小,一般纳税人则较大。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统一调整为年度销售额500万元,之下为小规模,之上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当然若你规模不达标想申请一般纳税人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帐制健全符合条件。
2.二者的区别主要在增值税征收方式上。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简单,一般纳税人征收增值税相比麻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差额征税,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最大标志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而是有价值的。一些不法之人不惜代价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为了这个。
例如,企业本月销售100万元,购进80万元,税率17%,那么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月应缴税金为:
(100-80)*17%=3.4万元。
小规模当事人采取简易的计算方法全额征税,即收入乘以征收率即是应纳的增值税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行开具专票范围目前正在推广扩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式突出一个“简”字。
例如,本月销售100万元,不含税价,征收率3%,应纳税额=100*3%=3万元。
3.建账要求不同,这一点同所得税的征收有所关联。
一般纳税人要求按规定建账,中规中矩,没得选择。相应的所得税也是按规定采取查账征收,也没得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对建账的要求则更自由一些。要求建账,但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建账且账制必须健全。没有建账能力的,或者不想建账的,可以不建账,但要按实际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是否建账,账制是否健全,所得税相应采取查账征收或者核定征收。
当然税局是鼓励查账征收的。
区别主要是以上方面,但不止于以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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