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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7 08:37:01 热度:8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

【第1篇】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

个体户是要定期定额缴税的吗?个体户有哪几种缴税方式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是什么意思?

个体户一般是缴定额税,而且一般的个体工商户也不是按照开发票的金额去缴税,如果被税务部门认定为经营额大的,或者自己去申请,也可以做一般纳税人,那样子就是按照经营额纳税了,税的额度,是一家店经营的行业、地区、坐落地段、面积大小等综合定税,只要是定额户,不开发票也要交税。

怎么对定期定额缴费个体户进行监督?

主管税务所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在办税服务厅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还可以在街道、乡镇、集贸市场或通过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定期定额税有哪些特点?

定额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税率不受课税对象价格升降变化的影响。价格提高,税额不变,则税负相应减轻;价格降低,税额不变,则税负相应提高。因此,在价格变动的情况下,往往导致税额的频繁调整。

定额税对于收入水平不同的纳税人是一种等量负担政策,即税额相等,实际税率不等,收入越高,实际税率越低。因此,根据合理负担、适当调节的税收政策,定额税是不合理的。

但是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应尽量采用定额税的形式,不仅因为定额税计算简便,更重要的在于:定额税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提高售价而税额不增,避免了从价征税的缺点;定额税还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内在质量。在优质优价、劣质劣价的情况下,税额固定,优质优价的产品相应税负轻,劣质劣价的产品相应税负重

以上就是有关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2篇】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若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最无益,莫过一日曝十日寒。

----明代学者胡居仁

一、什么是定期定额户?

定期定额户指的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定期定额户主要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二、怎么填写申报表?

(一)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申报

以湖南省为例,网上税务局自动申报对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进行申报。

(二)已达起征点-未达到核定销售额的定期定额户申报

举例说明:某个体户按季度定期定额120000元,开票收入67000元。填表如下图:

注意事项:由于申报比对出新规,定期定额户的申报表填写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以前申报直接填写核定销售额即可,但是现在由于第三栏税控设备开票数要求比对,因此需填写第三栏,否则会提示票表比对不符。同时为确保税额不变,需将核定销售额填写至第一栏。

(三)超过核定销售额的定期定额户申报

超过核定销售额的定期定额户申报参照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承上述例子:某个体户按季度定期定额120000元,开普票收入150000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票20000元。

注意事项:定期定额户在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和自开的专票的销售额填入第二栏。区别在于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销售,需同时填写第23栏本期预缴税额。因为定期定额户在税务机关代开专票时已经缴纳的税款。

【第3篇】个体户定额纳税

严查税收是近期发出的信号,个体户作为经济中的一个环节,也是一样要记账报税的,不记账报税被查出来也容易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体户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简称,个体户占我国的比例是比较大的,那么个体户要怎么交税,交的税种有几种,老账人这就来谈一谈。

一、申报的税种有几类:

1.个体户要交的第一种税就是个人所得税。以个体工商户作为主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第二种税就是增值税。个人或者是主体只要是销售应税货物,都需要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开发票,并按规定按时的缴纳增值税。

3.第三种就是附加税。附加税主要缴纳的就是教育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二、税费征收的三种方式:

1. 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依据的是经营时段的营业额,主要的对象就是生产和经营规模小的个体户。

2. 第二种方式就是核定征收率征收:通过分析个体户年收入额然后乘以工商制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地区征收率基本上都是不同的,而且还会划分行业。

3. 第三种方式是查账征收:需要自己进行申报缴纳额,通过相关的税务机关检查以及核实后,才会多交纳的退款少交纳的要补交。这个用于可以正确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以上就是老账人自己整理的一些与个体户交税的相关问题了。个体户作为纳税较低的一种经营方式,被许多的创业者所选择,但是个体户也要记得及时的纳税。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联系老账人进行解答。

【第4篇】定期定额纳税申报个税怎么填

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都属于个体工商户。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由此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

01个体工商户平时要交纳哪些税费?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02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定期定额征

收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小编建议您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a、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b、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03

个体工商户申报流程

1、以山东省为例,打开浏览器(ie,360,搜狗均可)搜索“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有官网字样标注的点击进入。

2、进入官方页面后,点击“我要办税”。

(如果您是新办企业申报用户,要先完成企业信息注册)

3、点击“纳税申报注册”。

按下图显示的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完成注册即可登入使用啦!

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通过密码模式输入企业信息密码进行登录。

进入“我要查询”界面,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先查好自己的定额信息。

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其他不要选,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以下图为例输入好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已查询出本单位所有定期定额信息,注意找到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税月核定金额信息以备后面填写申报表。(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实例单位定额核定是月定额5000,按季申报时销售收入就是15000未达起征点收入)

点击左边菜单首栏返回上级字样返回前一页开始进行本期申报,注意看下方我的待办提示,根据下方事项名称选择未申报事项点击办理进行申报。

点击后界面如下。

申报数据填写应遵循据实收入填报原则,在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取定额发票时候应分情况填写至相应栏次,分情况进行填写。

①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3%税额后,应将发票金额栏金额(注意是金额不是价税合计的票面总额)填至金额栏第1行和第2行,数字一致。

填好第1行第2行后,在第21行会显示出代开时预缴的税款数,核对第20行和21行应纳税款和预缴税款数是否一致,一致则无需再补缴税款,22行本期应补(退)税款为0即可,填写完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再确认申报。

②代开了普通发票或只领了定额发票,就将代开的发票价税合计总额(票面总价÷1.03=应填金额)或领取的定额发票总额填写至11栏未达起征点栏次,以截图单位为例,月核定额5000所以季度定额为15000(5000*3个月),将15000填至11栏即可保存申报。

填写完毕后把页面拉到下方点击保存申报,若报表有问题计算数字不对等也可以点删除把所有数据全清空重新填写。

4、在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第四项确认申报,确认申报后申报成功即可。

5、报完增值税之后再报定期定额,点击左边菜单返回上级字眼返回到电子税务局进入的首页,在上端搜索栏内输入关键字“定期定额”进行搜索。

搜索后页面如下,点击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后的办理按钮进入申报。

进入后页面如下,点击左侧菜单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字样。

6、点击后页面如图,将纳税期限点击按月申报后的下拉箭头改成按季申报,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继续申报。

7、点击下一步后页面如下,将本期收入数(增值税表上的数字)填入表内应税项第一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本期缴纳增值税税额数填至2、3、4、5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如果只有定额没有其他收入就以系统带出数字为申报。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城建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印花税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2023年时还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收入按月申报核算不超10万或者按季申报核算不超30万的纳税人在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时可享受免征税政策,在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即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城建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印花税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2023年时还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收入按月申报核算不超10万或者按季申报核算不超30万的纳税人在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时可享受免征税政策,在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即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应税项填写完毕之后将下拉条向右拉,继续向后填写。

下面举例选一些减免性质,以没开票只领定额发票的收入为例可以这么选择。

如果有代开专用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后可以如下方填写,填写完保存申报即可。

如果个体纳税人自开了专票那么本期已交税款就不会有数字,和只有定额的收入是一个申报模式,自行填报即可。保存申报确认后关闭页面即可。关闭后会跳转主页面,主页面如下。

8、看我的待办中的项目,状态都为申报成功,这样申报就完成啦!

本文来源:中税云服务平台。

【第5篇】定期定额户申报属于纳税申报事项吗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为了简化流程,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各省税务局一般都在每年的3月份之前对其核定征收,也就是平常说的定税。现在的定税与国地税合并之前原地税局的定税完全不同,现在定税是定的应税所得率,而且对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来说,当定税收入小于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报税,定税收入大于实际收入,按定税收入报税,避免了纳税人利用税收政策避税,为了少缴税款,进行集中开票乱象。

一、核定征收的税种

核定征收的税种有六个,分别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期

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月申报、也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纳税人一般都是选择按季申报,很少有选择按月申报的。

三、申报及核查申报数据是否有误

对于个体工商户每个申报期省局后台都会分批进行自动申报,这种申报经常有错误发生,要求纳税人对省局后台代为申报的数据要核实,另外还得核实税款是否被扣缴。核实内容如下:

(一)增值税收入是否正确,增值税专票的开票收入和普票收入是否分开?因为对于月10万以下或者季度30万以下普票收入增值税是享受免税政策,但开的专票则是不享受减免政策的;

(二)个人所得税、水利基金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是否一致,很多纳税人把个人所得税、水利基金的计税收入填成定税收入,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不一致,造成错误,金三系统推送风险后一旦被核实还要补税及滞纳金;

(三)申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否为实缴的增值税,享受减免税政策选择是否正确。

核查申报是否正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定额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近些年来不断增加,很多小规模企业都深受其困扰。比如说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做账报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做?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些问题该怎么办。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做账报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做?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当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既可以选择按月度来进行,也可以选择按季度来进行,而且其税率通常为3%。不过,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初期业务规模较小,因此在一个纳税周期内可能未发生应税行为,这时候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进行零申报。不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零申报的时间不宜过长,若是其一直零申报,当地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调查,并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如若在评估后发现企业存在偷漏税行为,那么不仅需要企业补足税金,还会给予企业一系列处罚,并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和罚款。因此,有关于零申报具体适用情况,还需要企业进行详细了解和把握。

当前,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报税主要采取三种征收方式,分别为: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其中,所谓查账征收,主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账目表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然后依照相关的税率来计算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等等因素,来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产量、销售额进行核定,并据以征收税款;而定期定额征收则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的办法,以此为依据进行征税的征收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自然月的销售额在500万以下,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最新的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的,所得税税率为5%,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300万之间的,税负为10%。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般都不会超过100万,其企业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种是核定征收。

这种主要是针对账目不全不正规,无法真正反映成本费用收入等情况,由税务机关根据其经营情况,依据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征收。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收入额为200万元,核定的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15%。那么该纳税人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15%=30万元。

按照目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税负为5%,该企业202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30万*5%=1.5万元。

第二种是查账征收

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的都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有相应的财务人员和健全的账目,是—个基本的要求。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要从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某公司2023年,扣除这些费用税金等余额为12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该按如下方法计算

100*5%+20*10%=5+2=7万元。

年应纳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年应纳所得额×适用税率。通常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25%,高科技小规模纳税人15%等,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为准!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法,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下面我们逐一讲述其算法。

1.查账征收即是根据企业的会计利润加减纳税调整项之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即得出企业应交所得税税额。公式如下:

应缴所得税额=(应税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项)×所得税税率

⒉核定征收即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所得率按照应税收入或者费用核定所得率,根据所得率计算得出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缴所得税额=应税收入×核定的所得率×所得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做账报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做?对于这两项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7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申报

适用范围说明:该操作指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定期定额纳税人,通过此功能完成增值税申报。

一、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 点击【增值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以下按照实例来进行填表说明

--3%减按1%且不享受小微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份提供劳务行为,自行开具了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45万元,2月份提供劳务行为,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10.30万元,3月份提供劳务行为,自行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分析:

1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154500÷(1+3%)=150000

2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103000÷(1+3%)=100000

3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01000÷(1+1%)=100000

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150000+100000+100000=350000

应纳税额减征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

101000÷(1+1%)×2%=2000

减免税明细表填写:

主表填写:

--3%减按1%且享受小微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份提供劳务行为,自行开具了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提供劳务行为,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提供劳务行为,自行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分析:

1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103000÷(1+3%)=100000

2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51500÷(1+3%)=50000

3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01000÷(1+1%)=100000

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100000+50000+100000=250000

本期享受小微企业免税额=250000×3%=7500

主表填写:

-- 3%减按1%的自开专票且享受小微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了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15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了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分析:

1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51500 ÷(1+3%)=50000

2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103000÷(1+3%)=100000

3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01000÷(1+1%)=100000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50000

享受小微企业减免税额=50000*3%=1500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000+100000=200000

应纳税额减征额=100000*2%=2000

减免税明细表填写

主表填写:

--3%减按1%、收入有正有负、减征额部分抵减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份销售一批货物,自行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60万元;2月份发生一批退货,自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46.35万元;3月份销售一批货物,自行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60.60万元

分析:

1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206000÷(1+3%)=200000

2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463500÷(1+3%)=450000(红字)

3月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606000÷(1+1%)=600000

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200000-450000+600000=350000

第一季度应纳税额:应纳税额=350000*3%=10500

应纳税额减征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

=606000÷(1+1%)×2%=12000

减免税明细表填写:

主表填写:

3. 在“受理信息”区选择“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填写”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

4. 确认申报信息填写无误完整后,点击【申报】

二、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定期定额纳税人)

1.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 点击【增值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3. 进入申报表,系统自动带出相关核定信息

4. 按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涉及疫情减免可参考上述“查账部分减免填写方法“

5. 在“受理信息”区选择“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填写”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

6. 确认申报信息填写无误完整后,点击【申报】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定额发票

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种: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

小提示: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工作步骤:

1. 汇算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自行计算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确定2023年应补或者应退税额

2. 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3. 结清税款

未按时汇算清缴有什么严重后果?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汇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汇算清缴结束后,纳税人未进行申报,或者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自汇缴期结束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其它注意事项: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汇算清缴特别注意,费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费用报销能不能直用一张发票?有人就说了,怎么不能,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干的!这么说的话,大家也无话可说。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武汉某公司因费用报销被查了!

重点:企业所得税核实情况:税前列支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处罚如下:经查明,你单位在2023年3月17日记31号凭证中列支会务费140,000.00元,并签订《会务费协议》,《会务费协议》中甲方为该企业,乙方为广州xx酒店有限公司,但《会务费协议》中第四条注明:“...由乙方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甲方...”,第五条注明:“...甲方只提供会务服务”,财务负责人已确认该笔费用为虚假的协议,税收违法证据已经复印并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因此认定该《会务费协议》为虚假的协议,该笔费用不符合税法真实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8,401.89元。

大家看完文章记得去看看自己公司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光靠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是真实合理的,并且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还是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2023年起,费用报销必须这样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

2、租金发票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4、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5、会议费

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列支。就比如案子所述,会务费就一个发票和合同,14万的开支,明细等这些都没有,肯定是不可以的!税务不查你查谁?

6、工资薪金

是否有考勤记录、招聘合同、是否扣缴了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数额是否与劳动合同和考勤纪律相吻合。

7、运费

运费报销,是否有运费报销单,起运地和运达地是否与运费报销单相吻合,是否由起运地和运达地以外的车辆运输、运输价格是否波动较大。

8、油费

加油费报销,报销的加油费是否为本公司车辆,本公司账面上是否有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

9、水电费

水电费报销,发票上的字码是否与水表、电表的字码相符,是否与本公司的产能相吻合。有的企业账面反映产量很少,但水电费却很高。

​2020汇算清缴,企业这些数据将重点稽查!

一、企业的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那么金税三期会——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二、企业的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了——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三、企业的利润

如果你的企业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一致;如果你想'财不露白',将利润少报一部分……

金税三期大数据是可以得到你所有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的,而利润就是收入减去成本,算出你的利润不会是什么难事,所以若你的利润不一致或是少报了,都会被轻易查出来。

四、企业的库存

一般来说,企业的库存量一般都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值附近呈周期性波动。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销售数据、而没有购买数据或购买量少,金税三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减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购买数据、而没有销售数据或销售量少,金税三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增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以前确实会有很多企业多多少少这样做,因为这样就可以少缴一些税,可是现在有了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系统,它可以比对你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加上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递增,几乎就可以判定你报的数据是有问题的。

五、企业的银行账户

如果你的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货款也已进入到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却迟迟没记入账中;如果你的企业取得了一些虚开的发票,而账户里面的资金却没有减少或减少额不匹配。

对于这些情况,以前只要账本调整的好,是很难识别出来的,可现在对于上述包括以下情形,金税三期系统都会进行分析并识别出异常: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六、企业的应缴纳税额

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实收资本增资了,而印花税却为0;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偏低;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如果你的企业应纳税额变动太大……

通过比对你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资产资本、往期税收数据等,这些都会被金税三期判定出企业的应缴纳税额异常的

【第9篇】定额发票纳税人注销

税务登记简易注销不仅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还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那么什么类型的纳税人可以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本期小编以福州市为例,介绍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闽国税函【2016】432号文规定:

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一)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发生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登记状态为开业、迁入、筹建期;

2、未领购发票且未代开过发票或申请注销前虽领购过发票但已按规定进行缴销;

3、不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违章记录;

4、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2023年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原为纯地税户的为其改征增值税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销期间,均为零申报或未达小微企业起征点的;

5、无其它未办结事项。

未发生涉税事宜是指未领购发票且无税(费)种认定或税(费)种纳税期限全部为‘次’的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适用简易注销。

办理税务简易注销时应带的材料1、《注销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5、公章。

税务局窗口受理完成后,即可取得《清税证明》,税务登记注销完成。如下图所示:

建议:

1、注销税务登记时,经办人需做好该企业实名认证及时报税,不可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应上传财务制度网上备案;财务报表报送完整;

3、纳税人存在多缴纳(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应及时处理。

4、税总发【2018】149号文,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条件更宽泛:(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符合这两个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10篇】个体工商户定额纳税

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个体户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户纳税标准有哪些呢?

个体户怎么交税?

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

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一、办法适用对象和范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包括: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计税基本规定

1.权责发生制原则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会差异处理

2.税会差异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资产损失扣除规定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5.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不得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三、扣除项目和标准

1.家庭生活混用费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存货和净资产

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五险一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商业保险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6.利息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www.cyone.com.cn/)、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7.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固定资产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1.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12.研究开发费

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四、热点问答

1.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不适用新《计税办法》。

2.个体户业主本人的私人车辆发生的油费、修理费等是否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3.个体户经营者(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能否与个体户的雇员工资一并计算后,在税前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所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除。

4.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能否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5.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6.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7.个体户为业主以及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答: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8.个体户业主为其存货所购买的财产保险,是否允许进行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9.个体户承租其他单位的房产进行经营,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是否允许在支付当年全部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因此,对于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应在3年期限内按月均摊租金支出,支付当年仅能扣除属于当年部分的租赁支出。

9.个体户摊主向市场支付的摊位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10.由个体户负担的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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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申请变更纳税定额

为了使纳税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要求,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同步优化升级到了最新版本,快来看看重要的变化有哪些吧:

一、调整税务行政许可功能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同步进行了相关优化,具体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模块下删除子模块“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二)在【我要办税】模块下新增子模块“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三)【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目录下新增子模块“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四)调整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等文书样式。调整后文书名称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予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二、优化【清税证明下载(未)】功能

二、优化【清税证明下载(未登记)】功能

增加条件,按照优先级取税务机关电子公章。首先判断是否存在有效的生产经营地行政区划,否则取注册地行政区划,最后取清分机构代码。如果都没有则弹出提示:“由于您在工商系统中不存在有效的生产经营地行政区划,请您到生产经营地行政区划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证明开具。”

三、优化注销税务登记监控结果查询

添加跳转“注销税务登记受理”、“注销税务登记(优化版)”功能。

来源:辽宁税务

【第12篇】定期定额征收纳税申报

【导读】: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般会计核算不健全,规模也不大,税务机关对其的管理一般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经营额由于季节或其他原因,会发生大的变化,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是什么?

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按照《办法》第十九条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十二条要求,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和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要求,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是什么?税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户,如果当月超定额要去国税局窗口申报,如果定期定额户因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实行简并征收,可以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内直接在国家电子税务局填写“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申报。

【第13篇】2023个体定额纳税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事由: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内容:自2023年4月1日起,全省对存量个体工商户中月销售收入3万元以上的定期定额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改为查账征收,全面推行自主按期申报纳税,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长沙市个体工商户4月1日起查账征收

【第14篇】小个体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2023年1月这个大征期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但是,作为会计的我们已经快要疯掉!这两天税务局人头攒动,人满为患,朋友圈、qq群不停闪动着来自纳税人各种申报问题:申报不成功,税款缴纳不了,清卡比对失败等等,一到征期,我们会计人就要马不停蹄的赶工作,这个月更甚,加之国地税合并,新个税法的实施,国地税系统不稳定,对于会计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真心觉得时间不够用,强烈希望税务总局延期,延期!

这个月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为啥迟迟未扣,,这可急坏了个体业主和会计们,'我们个体工商户上个月定额没有扣款是什么原因?''我们也是个体工商户,从系统里查不到定期定额申报成功了没有?'今天去税务局发现好多人都在咨询这个问题。我也是因为这种情况去税务局咨询过两次了,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扣税在10号以前都会从三方协议的对公账户或个人卡扣除的,这个月已到了14日,有的还没有扣款,而有的收到扣款短信了,但是扣除的金额跟之前的定额税额不一样,而且是比之前少。你是不是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了呢?根据我的分析,现在个税改革,很有可能是税务总局给咱们个体工商户减免税啦!

1.首先我们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查询

2.先来看一个月核定销售额为33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4%。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28%,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3.

4. 再来看月核定销售额为31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7%。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7%,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9%,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5. 4.再来看月核定销售额为28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4%。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大家对比这三个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查询状态,发现了什么规律呢?

月核定销售额3万以上的税率是原税率的70%,月核定销售额3万以下的税率为0,那就是免征啦!

基于这个分析,回到我们的定额扣税问题,如果你的核定销售额在3万以下,那么这个月就不用交定额个税啦,所以就会出现没有扣税的情况,如果你的核定销售额在3万以上,那么这个月你收到的扣税短信显示的金额比之前的定额少了30%,也就是这个原因啦!

最后温馨提示大家,如果你确定扣税了,那说明税务局后台已经帮你申报了,如果你没有扣税,还是要到税务局咨询窗口咨询一下,看这个月的定期定额申报表是否申报了,预期未申报可是有罚款和滞纳金的哦!

以上观点均是我本人分析得来,到底事实是不是如此,我们翘首以盼,期待着税务局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哦!

【第15篇】小规模定额纳税申报

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都属于个体工商户。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由此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

01

个体工商户平时要交纳哪些税费?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02

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小编建议您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1、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2、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03

个体工商户申报流程

1、以山东省为例,打开浏览器(ie,360,搜狗均可)搜索“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有官网字样标注的点击进入。

2、进入官方页面后,点击“我要办税”。

(如果您是新办企业申报用户,要先完成企业信息注册)

3、点击“纳税申报注册”。

按下图显示的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完成注册即可登入使用啦!

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通过密码模式输入企业信息密码进行登录。

进入“我要查询”界面,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先查好自己的定额信息。

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其他不要选,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以下图为例输入好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已查询出本单位所有定期定额信息,注意找到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税月核定金额信息以备后面填写申报表。(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实例单位定额核定是月定额5000,按季申报时销售收入就是15000未达起征点收入)

点击左边菜单首栏返回上级字样返回前一页开始进行本期申报,注意看下方我的待办提示,根据下方事项名称选择未申报事项点击办理进行申报。

点击后界面如下。

申报数据填写应遵循据实收入填报原则,在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取定额发票时候应分情况填写至相应栏次,分情况进行填写。

①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3%税额后,应将发票金额栏金额(注意是金额不是价税合计的票面总额)填至金额栏第1行和第2行,数字一致。

填好第1行第2行后,在第21行会显示出代开时预缴的税款数,核对第20行和21行应纳税款和预缴税款数是否一致,一致则无需再补缴税款,22行本期应补(退)税款为0即可,填写完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再确认申报。

②代开了普通发票或只领了定额发票,就将代开的发票价税合计总额(票面总价÷1.03=应填金额)或领取的定额发票总额填写至11栏未达起征点栏次,以截图单位为例,月核定额5000所以季度定额为15000(5000*3个月),将15000填至11栏即可保存申报。

填写完毕后把页面拉到下方点击保存申报,若报表有问题计算数字不对等也可以点删除把所有数据全清空重新填写。

4、在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第四项确认申报,确认申报后申报成功即可。

5、报完增值税之后再报定期定额,点击左边菜单返回上级字眼返回到电子税务局进入的首页,在上端搜索栏内输入关键字“定期定额”进行搜索。

搜索后页面如下,点击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后的办理按钮进入申报。

进入后页面如下,点击左侧菜单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字样。

6、点击后页面如图,将纳税期限点击按月申报后的下拉箭头改成按季申报,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继续申报。

7、点击下一步后页面如下,将本期收入数(增值税表上的数字)填入表内应税项第一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本期缴纳增值税税额数填至2、3、4、5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如果只有定额没有其他收入就以系统带出数字为申报。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城建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印花税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2023年时还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收入按月申报核算不超10万或者按季申报核算不超30万的纳税人在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时可享受免征税政策,在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即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应税项填写完毕之后将下拉条向右拉,继续向后填写。

下面举例选一些减免性质,以没开票只领定额发票的收入为例可以这么选择。

如果有代开专用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后可以如下方填写,填写完保存申报即可。

如果个体纳税人自开了专票那么本期已交税款就不会有数字,和只有定额的收入是一个申报模式,自行填报即可。保存申报确认后关闭页面即可。关闭后会跳转主页面,主页面如下。

8、看我的待办中的项目,状态都为申报成功,这样申报就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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