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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是什么(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依法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依法纳税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依法纳税是什么

【第1篇】依法纳税是什么

3月15日,就在大家都在喊打假货防消费陷阱时,演员邓伦因偷逃税款被追缴并被罚款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榜。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偷税漏税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此前就有郑爽、薇娅等公众人物因偷税漏税被罚。

有人冒着风险偷税漏税

有人却连偷税漏税是什么都搞不清楚

关于纳税,有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今天,小编就来说一说

关于纳税的那些事

其实我们日常消费行为

都涉及到纳税

今天我们说的偷税漏税

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个税)

每月工资条上显示的个税

可能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对纳税最直接的感受

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邓伦偷逃税金额已经达到千万级别,却只需要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呢?依据上述法律条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很多人认为偷逃税款数额巨大,但是邓伦属于“初犯”,只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受到了行政处罚,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如果再犯,那就不是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这么简单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严惩

来源 | 政治部

文字 | 李博 史文丽

图片 | 李充

【第2篇】依法纳税证明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建议的应答方法:

1、提供如下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承诺如下:

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果我单位未如实披露和说明情况,一经发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授权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2、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意:证明文件的纳税期间一定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之内,证明文件的纳税期限一定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物件。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收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该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之间的的,至少三个月的投标人主管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银行缴纳税款回单复印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则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无效,其他亦然。

如果投标人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需要在投标人所属市(县)国税局网站下载(截屏)相关免税政策文件,注意文件中的免税期间一定要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以图片的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意:证明文件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期间一定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之内,证明文件的缴纳期限一定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款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该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之间的的,至少三个月的投标人主管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银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回单复印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则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无效。

如果投标人是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需要投标人提供所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免缴政策文件,注意文件中的免缴期间一定要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以图片的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载明了税种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的,为纳税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载明了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第3篇】依法诚信纳税的意义

今年8月以来,南阳市卧龙区税务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万人助万企”、“春雨润苗”等活动,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诚邀纳税信誉等级a级企业以“诚信纳税·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积极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信用城市提供道德支撑。

在征文活动中,企业家们围绕“诚信经商”“诚信纳税”谈体会,纷纷表示要把诚信纳税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立足于自身的长远发展,明礼诚信,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卧龙区税务人员参观企业诚信文化

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在文章中说: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商业信誉的标尺,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它传播着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它预示着企业美好的发展前景。南阳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3年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已成为区域行业标杆企业。集团董事长蔡浩先生很好阐释了明伦集团“稳中求进,乘势突破,以信誉求生存,以品质促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展现了企业在社会担当能力、社会履责能力、风险预估能力、开拓进取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彰显了明伦集团的磅礴力量。

税务人员与纳税信誉a级企业开展走访座谈

南阳城发高铁快速通道运营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表示: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商业信誉的标尺,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它传播着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它预示着企业美好的发展前景,只有诚信纳税的企业才会赢得较高的商业信誉和更多的商机。南阳市德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是豫西南生产高低压电力线路最早的企业,公司负责人认为:纳税能使企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更能树立商业信誉和形象,使企业能在市场上深深地扎根。

南阳市天华制药有限公司于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信誉a级企业,公司董事长感叹道: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以及对国家和对人民贡献的重要标尺,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是最好的形象宣传。南阳乐乐康医药有限公司在征文中写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营理念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以往的“一次性服务”,而是归功于“先有诚信,后有客商”、“服务无止境,诚信值千金”的共同发展。

税务人员为企业开展纳税信誉评定政策辅导

在开展诚信纳税征文活动期间,卧龙区税务局结合万人助万企进企业辅导活动,深入企业讲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机制和信用修复、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内容,号召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用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为企业发展助力加油。下一步,卧龙区税务局将持续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税企交流群等多种渠道持续向纳税人宣传诚信纳税的意义、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以及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举措。并以“千万人助万企”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税务干部向a级纳税人线下“点对点”入户派送“税惠大礼包”;线上开办“专属小课堂”量身定制涉税辅导,真正把为企业纾困落到实处,为诚信纳税的企业“轻装前行”保驾护航。(王艳艳 陈莉)

【第4篇】依法纳税教案

高中历史部编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唯物史观

通过学习,运用唯物辩证史观及有关理论,知道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认识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

通过教科书和配套课件,认识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史料实证

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归纳出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认识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与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相关,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

引导学生运用本课教材中文献资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认识我国收回关税主权,完善税收制度的意义,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

通过教学让学生从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体会历史责任感、认同爱国主义精神;从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培养依法纳税的公民意识。

【教学重、难点】

1.重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历程

2.难点:关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演变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通过相关图片,导入本课学习。

请同学们观察上面两幅图片,左图是元朝纳粮彩绘壁画,右图是个人所得税宣传照。大家思考一下,两者反映了什么共同主题?对!赋税制度。那么,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状况如何?这些正是我们这节课所要探讨的主题。

讲授新课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秦汉时期的赋役有哪几种构成形式?其具体状况如何?

自主学习

1.秦汉时期

(1)田赋

①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②汉初,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时十五税一,汉景帝时三十税一。

(2)人头税

①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

②汉朝时,分口赋、算赋,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③汉朝还征收财产税,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3)徭役

①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②更卒徭役的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等繁重劳动。正卒役期一般是两年。戍卒役期一般是一年。

图片情境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分别概括指出隋唐到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具体状况如何?

自主学习

2.隋唐时期

(1)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2)唐朝实行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的役,用“庸”代替。

(3)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改行两税法,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图片情境

合作探究

探究一 租庸调制与两税法

材料一 凡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锦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 ——《大唐六典》

材料二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 ——《新唐书•杨炎传》

(1)根据材料一归纳材料中赋税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两税法的征税标准是什么?影响如何?

提示:(1)特点:按丁征税,交纳实物,以庸代役。

影响:租庸调制保障了国家的赋税,保障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但是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的加剧,租庸调制也宣告失败。

(2)标准: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

影响:按土地和财产多少征税,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贵族官僚和商人都要纳税,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自主学习

3.宋朝

(1)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2)宋朝除了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3)王安石推行募役法。

4.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元朝在税粮外又有“科差”。

5.明清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明朝后期,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①内容: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②意义: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3)清朝

①内容:康熙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

②意义: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图片情境

合作探究

探究二 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材料一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留存、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知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明史•食货志》

材料二 “田亩起丁,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浙江《嘉兴府志》

材料三 到雍正末年,国家库存银两由康熙末年的800万两增加到6000多万两。全国人口更是由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1913万人猛增到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的3.01多亿人。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一条鞭法中收取租税的内容有什么变化?有何影响?

(2)据材料二、三,回答摊丁入亩有哪些作用?

提示:(1)变化: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影响: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折成银两,减少了农民被盘剥的可能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有利于农业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2)作用:人口欺瞒现象消失,人口大量增加,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徇私舞弊的现象大大减少,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探究三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趋势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直到废除。

(2)赋税品种:由繁到简,税种减少。从田租、人头税、杂税简化为土地税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

(3)征税方式: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

(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5)人身控制: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弛。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指出从古代到现代中国的关税制度的基本状况如何?

自主学习

1.关税制度

(1)古代:①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

②存在国内关税和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

(2)近代:①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列强手中。

②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③1928年起,国民政府通过“改订新约”的措施,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图片情境

合作探究

探究四 海关管理权的丧失与改订新约运动

材料一 罗伯特•赫德,英国人。他于1863年正式担任海关总税务司,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他把持中国海关大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利益。

材料二 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国民政府首先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同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思考:(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赫德为什么能够掌握中国的海关管理权?有什么客观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如何评价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运动?

提示:(1)原因: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大门被英国等西方列强打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的愚昧无知。影响:赫德在任内创建了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客观上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2) 评价:积极意义: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列强在中国的特权,是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的进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强化了民族意识;关税收入大大增加,成为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局限性: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帝国主义的在华特权,仍未使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

自主学习

(3)现代:

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②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政务院颁布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③198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④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重新修订发布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

图片情境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历程如何?

自主学习

2.个人所得税制度

(1)起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

(2)演变

①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但并没有实施。

②1936年,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新中国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⑤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数次修订完善,愈加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合作探究

探究五 收回关税自主权与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材料一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1950年4月,中央又公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对原来维护帝国主义利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东西一律予以废除,旧海关得到彻底改造,成为名符其实的人民的新海关,实现了“把中国大门的钥匙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的目标。

材料二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23年8月31日修正)

(1)据材料一回答怎样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出台?

(2)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思考中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有何意义?

提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这部税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2)意义:是深化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调节国民个人收入,有利于缓解财富两极分化;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

【第5篇】依法纳税有利于

11月25日,北京市税务局曝光吴亦凡(wu yi fan)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严肃查处,体现国家打击偷逃税行为决心

自2023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来,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下大力气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税务部门曝光了一批性质恶劣、金额巨大的偷逃税案件,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在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对涉税违法的明星艺人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任何心存侥幸胆敢偷逃税的不法分子,只要触碰税收法律法规“红线”,都必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

业内专家学者认为,在这一大背景下,吴亦凡(wu yi fan)依然顶风作案,严重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税务部门对吴亦凡(wu yi fan)案的严肃查处,再次体现国家对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决心,有利于维护税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起到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

处罚结果体现依法依规、过罚相当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吴亦凡(wu yi fan)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但其2023年和2023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尽管其利用外籍身份并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境内个人收入“包装”成境外企业收入,以此隐匿其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应税收入的事实,或转换收入性质,但仍被查处。这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款安全,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本案行政处罚结果来看,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和过罚相当的一贯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表示,吴亦凡(wu yi fan)案中,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顶格”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促进影视行业长远规范发展

专家表示,明星光环不是“护身符”,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拿着高额的薪酬,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吴亦凡(wu yi fan)案件的曝光,对明星艺人而言,无疑又是一次深刻而鲜活的普法教育,提醒明星艺人对法律心存敬畏,谨记不能逾越偷逃税的“红线”,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切莫因小失大,断送演艺生涯。

汤继强表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部门持续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完善税收监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必将有力促进影视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来源:新华社

【第6篇】依法纳税口号

本微讯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稳增长稳市场促就业的关键举措,是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两个月来,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已有超200亿元留抵退税款退至甘肃2.3万户企业的账户上。对此纳税人纷纷称赞,开始分享自己的获得感。

“很给力!‘甘速退’把真金白银送手里”

“今年年初,我们景区完成5a级景区景观质量评估申报工作,但受疫情和旅游淡季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5a级景区景观改造项目进展非常缓慢。”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马蹄寺风景区是张掖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马蹄寺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景区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到71万余元的留抵退税后,公司利用这笔资金开展了马蹄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附属0.4千伏低压配电项目,后期将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全面改造景区内外的游客服务中心、住宿酒店、停车场等硬件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及环境质量。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海龙说:“留抵退税政策太给力了!一次性回笼资金70多万元,国家将‘真金白银’送到我们手中,这是实实在在为企业着想,为我们企业提升景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注入了税务力量。下一步我们将引导更多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农牧民收入,带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

图为肃南县税务局干部为马蹄寺民族纳税人宣传政策

为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退税资金快速直达市场主体,甘肃省税务局第一时间研究树立了“甘速退”理念,坚决以“甘快办”的工作态度和“甘速办”的工作力度,全面向微型企业敞开税务代理宣辅通道,向中型企业敞开“陇税雷锋”全员帮办通道,向大型企业敞开首席联络员通道,让“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直达企业,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甘肃青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白银高新区一家以专业的粉末涂料固化剂研发和生产为发展方向,以环保的粉末涂料之固化剂(聚酯-haa)为基础,进一步开发其他各种新型环保固化剂的科技型公司。公司主要产品竞争力强,合成工艺先进,市场广阔,目前正在研发新品以攻占中低端市场,更大程度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受疫情反复影响,用工成本增加,生产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销售受阻,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倍增,留抵退税的到来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此次增值税留抵退税对我们公司来说,是购买原材料,稳定生产、持续研发投入的‘及时雨’,摆在账上的418万元留抵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退到了我手上,极大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少了债务融资风险。”甘肃青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科长顾丽华说。

“真贴心!‘陇税雷锋’服务到位很满意”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在我们公司最难的时候,是嘉峪关市税务局为我们提供的细致、周到、高效的办税服务和政策指导,太贴心了。”截至5月底,甘肃酒钢天成彩铝有限责任公司累积退税1563.81万元,收到退税款后,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君臣感慨道。

图为嘉峪关市税务局“陇税雷锋”在酒钢天成彩铝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状况

甘肃酒钢天成彩铝有限责任公司留抵退税金额较大,同时又涉及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享受的双重叠加影响,使得在进行该企业的留抵退税审核和操作的过程中难度加大,哪一个环节操作不当,可能都会造成该企业留抵退税流程失败。得知这种特殊情况后,嘉峪关市税务局充分发挥“陇税雷锋”作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留抵退税个性化定制,做好相关留抵退税台账。同时及时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沟通联系,确保留抵退税红利精准及时送达到企业的账户。王君臣表示:“这笔留抵税额的退还,不仅让我们可以还清原材料欠款,降低成本,更解决了后期债务集中到期的偿还压力,保证了公司资金链安全。后续我们公司将继续依法纳税、服务社会,努力为嘉峪关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为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甘肃税务发扬雷锋精神,创新全员帮办、办问协同服务新模式,着力打造“陇税雷锋”品牌,切实把纳税人的“心上事”当成税务人的“上心事”,把口号落实在行动上,让纳税服务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兰州鑫元昇商贸有限公司就是“陇税雷锋”的受益者之一。为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榆中县税务局推出“陇税雷锋”远程帮办服务。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屏对屏”了解纳税人操作过程中的困难,实时指导纳税人快速办理,满足纳税人远程帮办、问办的需求。公司财务人员周雪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选错了模块,系统提示错误。周雪燕拨通了“陇税雷锋联系卡”上的电话号码,很快,榆中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利用“桌面共享”帮助周雪燕办理了退税申请。视频里,周雪燕忍不住感慨道:“税务局远程帮办真不错,通过视频每一步该怎么操作,工作人员说得非常清楚,直观又具体,陇税雷锋服务很贴心。”

“很期待!政策扩围带来发展新转机”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规定,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涉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再度扩围后,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广泛关注,热议不断。

政策出台后,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第一时间送政策上门,告诉了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这个好消息,让企业提前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得知预计能获得六千多万元的留抵退税后,企业财务负责人关小满表示:“当前受大环境影响,我们企业遭受多重压力,这笔钱将有效解决我们的资金困难。现金流的增大,也为我们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让我们更加放心大胆地发展,最重要的是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国家的好政策使企业更加坚定了发展壮大的信心!”

兰州驼铃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是兰州新区一家以纯电动汽车应用管理服务以及相配套的充电站建设和管理运营为核心的新能源技术推广公司,目前运行纯电动公交车600多台,每天保障约50万市民的公交绿色出行。得知留抵退税政策再度扩围,公司符合享受条件后,企业财务负责人王兴强高兴地表示:“很期待7月1号新政实施,我们必将申请享受。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公交公司资金困难,不能及时给我们结款,导致我们资金压力很大,最困难的时候6个月没发工资没交社保,此次退税行业扩围真是我们的福音,是帮助我们企业渡过难关的重大举措。”

【第7篇】企业依法纳税的意义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但是在我国存在一种这样的现象,那就是不少民营企业家赚到了钱,你让他投入新的项目赚更多的钱他原意,让他花费巨额费用做广告为企业宣传造势他也愿意,甚至让他慷慨解囊捐助款项搞慈善事业他也没有意见。但是让他依法纳税,他算来算去总觉得没有得到及时和现实的回报,因此就像“割肉”一样难受,很不情愿。为此,他们总是怀着侥幸的心理,不遗余力的想办法偷税漏税,这无疑是与国家为敌,与国家法律为敌,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薇娅,原名黄薇,被大家所熟知的身份是某宝头部主播,实际为多家企业的法人和持股人。薇娅从2003年以6000元启动资金在北京批发市场开服装店,后来辗转于西安、广州等城市,直到2023年遇到最大转机——入驻淘宝直播,创造了一个个电商直播界的神话。2023年,薇娅的年成交额已超过300亿元,牢牢霸占着“带货女王”的宝座。2023年中国福布斯富人榜出炉,薇娅与丈夫董海锋以90亿元人民币的身家跻身前500名,罕见的与“风投女王”今日资本创始人徐新并列。在这个直播盛行的时代,“薇娅”这个符号,代表的早已不是一位带货主播,而是一整个超乎常人想象的庞大电商王国。

就是这样一个当代的直播女王,却因偷税漏税跌下了神坛。2023年至2023年期间,薇娅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等一系列行为,共计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2023年12月,薇娅被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行政处罚,上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41亿元。随后,其微博、抖音号、淘宝直播间、快手、小红书等平台账号相继被封,薇娅的直播神话也就此划上了句号。

近几年,像薇娅一样因偷税漏税被处罚的明星、主播、企业家数不胜数。虽然我国一再加大危害税收征管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在他们眼里,纳税是一笔巨大损失而不是应尽的基本义务。他们更倾向于隐匿收入夸大成本,而达到不缴税和少缴税的目的。

以薇娅为例,她是将直播带货收入、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收入转变为生产经营所得,具体做法是通过成立上海贺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和上海独苏等多家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去接收业务,一般这种独资企业注册在税收洼地的园区,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按理说如果是真实业务这种做法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薇娅人在杭州,公司却在上海,也没有人员和团队,是一个为了开票的空壳公司。而且,贺蔚公司是2023年1月15日注册的,而被罚业务发生在2023年—2023年,也就是说是先发生的业务,后通过注册个独公司,虚构业务重新签合同过账来进行补救。

追求利润是一个企业的目标,依法纳税是一个企业的义务,那么到底需要怎么做,企业才能做到保证利润和合法纳税的两全其美呢?

聪明的老板和企业财务人员通常会通过享受一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税收扶持政策,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负。比如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但这些国家统一的优惠政策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的,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而大部分企业都不符合相关条件。那除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外,还有哪些方式可以合理合法避税呢?

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希望可以给企业管理者提供借鉴。

(一)价格转让法。这是避税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通常是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获取更多利润和经济利益,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为确保企业集团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必须对价格进行合理筹划。

(二)成本调整法。通过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成本,减少利润,以达规避纳税义务的方法。但须注意,合理的成本和费用的调整和摊销,应根据现行税法、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做的一些“筹划”,不是违法乱摊成本、乱挤费用。

(三)地址选择法。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税收方面享有诸多优惠。优惠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诱导人才、资本和技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流向这些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立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造成了国内不同区域间的税收差距,为企业进行合理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

虽然避税会给企业节省一定的资金,但是如果不规范操作,也有可能会使企业走上刑事犯罪的道路,因此企业在实现依法纳税、合理避税的同时,应注意正确把握和理解税收实质、熟知税法,善于学习税法,自觉维护税法原则以及选择积极合理的会计政策避税,为企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第8篇】依法纳税手抄报

'税收可以用来修公路、建大桥,方便我们出行。''税收可以给解放军叔叔买飞机、大炮、坦克,保卫我们的国家!''税收可以用来建学校,让同学们有地方学习知识。'近日,顺义区杨镇中心小学迎来了一堂生动的税法课,该校200余名小同学在税务大哥哥、大姐姐的引导下,快乐的学习着税收知识,培养着诚信纳税意识,争做光荣的'小小税收宣传员'。

课堂上,顺义区国税局、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为同学们普及税收知识,从'税'是由'禾'与'兑'两个字组成,引申到税收的定义、税收的作用、税收的历史,让同学们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增进对税收的了解和认识。

同时,同学们也认真聆听、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对税收知识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纷纷表示要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将学到的税收知识讲解给爸爸妈妈,带动全家遵守税法。

课后,小同学们在税务干部和老师的共同指导下拿起画笔,以图文的形式制作了200余份手抄报,描绘心中'税收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画面,展现遵守税法、诚信纳税的坚定决心与信念。

顺义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青少年之中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公民的诚信纳税意识是我们的责任,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做好税收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让孩子们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让诚信纳税的新芽植根于孩子们的心里,进而影响、带动整个家庭,让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花朵在全社会美丽绽放。'

(供稿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地税局)

【第9篇】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强化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和谐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南阳市卧龙区税务局紧紧围绕“诚信兴商、依法纳税”活动主题,全面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大力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风尚。

一是开展“诚信兴商、依法纳税”进社区活动。区局组建志愿服务队下沉社区铺开宣传,到卧龙岗街道办中达社区,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向路过群众宣传诚信纳税,深入沿街商铺和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扩宽了诚信兴商活动覆盖面,助力构建文明诚信社会风尚。

二是对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开展走访工作。结合网格化大走访工作,筛选辖区内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重点辅导此类企业关注纳税信用,宣传纳税信用管理政策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并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对于符合修复纳税信用条件的企业线上线下双效联动,辅导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线上环节加速审批,让纳税人了解纳税信用,善用纳税信用,爱惜纳税信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三是召开中介机构联席会议。加强和规范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服务,通过开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聚焦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问题,特别是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从事违规违法行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全力推进“诚信兴商”纳税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是多渠道持续做好诚信纳税宣传。以办税服务厅和社区为主阵地,在大厅公告栏、钉钉“豫税通”、门户网站、税企交流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深化纳税人缴费人对“诚信纳税”的认识,大力弘扬“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理念,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诚信守信、依法纳税意识。

(陈莉)

【第10篇】依法诚信纳税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民乐县税务局将依法诚信纳税作为税收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把诚信征税和诚信纳税作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诚信氛围。立足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人流量较大区域悬挂横幅、放置展板、设立涉税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宣传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信用管理、激励惩戒措施典型案例、“黑名单”以及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等相关内容。宣传过程中,税务干部详细讲解税务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例及“黑名单”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增强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创新诚信征税载体,扩大宣传效应。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微信群、税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重点宣传纳税信用管理、评价标准、信用修复、什么是税收“黑名单”及激励惩戒措施等内容。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了税务机关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让纳税人清楚认识到纳税失信、列入“黑名单'带来的后果。

着眼营造最佳税收营商环境。组建税收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和专家讲师团,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税收普法,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税收普法共治格局。面对面解答纳税人纳税信用等方面问题,完善纳税信用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级使用范围,让企业切身享受依法纳税红利,增强守信纳税人获得感,加强失信惩戒,提高企业纳税遵从。

总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永远在路上,民乐县税务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使诚信征税和诚信纳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用务实重干的责任担当擦亮诚信纳税的税务金字招牌。

作者:李红梅

【第11篇】依法纳税承诺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明确,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此背景下,专家建议自然人纳税人,尤其是高净值人士,今后应对个人纳税信用高度重视,注意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cfp 图

提醒1全面梳理个人涉税信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以下简称《通知》)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全面实施,守信纳税人将获得更大便利和更多机会,严重失信者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因此,广大纳税人特别是高净值人士,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细处着手,努力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通知》规定,要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等表单中设立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纳税人作出守信承诺的前提是全面梳理个人涉税信息——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志钢说。

安永税务部人力资本服务合伙人糜懿全分析,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在个人信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是税务机关将主体责任进一步回归到纳税人的具体体现。通览《通知》全文,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政府希望通过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那么,自然人纳税人需要梳理哪些涉税信息?糜懿全建议,纳税人可以按照两个部分来梳理:需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的信息和自行申报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糜懿全分析,纳税人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探亲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收入项目等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元年的新亮点,也是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德勤人力资源全球服务组及私人客户服务北方区主管合伙人王欢说。具体来说,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6个项目,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相应扣除板块后,系统会自动提示。以住房租金为例,填报前,纳税人需要提前准备住房租赁信息(合同编码、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工作城市信息(市一级主要工作城市)以及扣缴义务人信息(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

王欢提醒,目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要将相关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因此,纳税人更需特别关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纳税申报的准确度和合规度。朱志钢说,纳税人自行申报部分,可以根据申报表格的要求,确定需要填报的信息。例如,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提醒2避免产生违法违规记录

《通知》明确,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机关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糜懿全认为,自然人纳税人要避免被惩戒,最重要的是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从实务看,自然人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中,相对比较容易产生申报不合规记录。

具体来说,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然人纳税人可能会忽视申报的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纳税人如果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及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可能产生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王欢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很可能对个人名誉、生产生活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显示,因违规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济南某耐磨生产企业的几名高管被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出行;因大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向下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并被追缴税款3.8亿元;因未按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存在偷税行为,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

提醒3高净值人士更需要关注

相较于收入来源单一的自然人纳税人,高净值人士的收入组成和资产分布更具多样性,税务情况相对复杂。被税务机关列为严重失信的当事人,可能面临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约束和惩罚措施。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如果因纳税诚信问题被处罚,将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信誉。

基于此,王欢建议高净值人士关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合规性。根据不同类型的收入,准确履行对应的纳税申报义务。例如,对于综合所得类型多样化或以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报酬为主要收入的个人,需关注境内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要求;对于以合伙人身份进行相关基金投资的个人或以工作室形式开展相关经营的个人,需关注境内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对于从境外取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的个人,需关注取得来源于境外所得的自行申报等。

值得注意的是,高净值人士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同时进行若干项纳税申报。王欢建议高净值人士,及时梳理个人及家庭成员的税务现状,厘清税务申报要求,并适时寻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以从容应对较为复杂的税务合规要求。同时,高净值人士还需密切关注失信修复机制的建立和进展,以及时修复因非主观因素所导致的失信事实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9月6日b2版

原标题: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全面实施,专家建议自然人纳税人:细处着手,保持良好纳税信用记录

本报记者 阚歆旸 实习记者 李明炫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12篇】依法纳税的原因

今天是315消费权益日,娱乐圈爆出大瓜,演员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罚款。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去年开展的文娱领域的税收综合治理中 ,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 ,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风整改不彻底 ,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

邓伦,中国内地演员,2023年参演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进入演艺圈,这些年拍摄不少电视剧如《香蜜沉沉烬如霜》,还有真人秀节目像《极限挑战》,《密室大逃脱》,前途一片光明。

没想到他居然翻车了,这下真的要凉了。他在微博上发文就偷税逃税一事道歉,称已深刻自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虽然他说得很有诚意,但多数网友不满意,之前范冰冰、郑爽、薇娅的前车之鉴还不够吗?所以说不能有侥幸心理,依法纳税才是正道。

我们这些普通人每月赚几千块的都在老老实实纳税,明星身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做好榜样。希望这次能够提醒其他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是违法的。

【第13篇】纳税普法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

大家好,我是河北益昌律师事务所杨天惠律师。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很高兴能在这里就我国宪法的相关条文知识与大家进行学习、交流。今天我们分享的主题是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

2023年3月15日,某市税务局通报了明星邓某涉嫌偷逃税款的情况。经查,邓某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000多万余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000多万元。后某市税务局依法对邓某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的严厉处罚。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向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纳税主体,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税收的目的和用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在实质上侵害了公共利益,侵吞了公众财产,扰乱了经济秩序,并践踏了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同时,为保障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刑法》中也专门就涉税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不应只是一句口号,而应是我们大家都要切实遵守并严格履行的宪法基本义务。

【第14篇】依法纳税的意义

主讲律师

广东英物律师事务所

朱冬冬律师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税收的根本目的就是国家建设、调节经济、造福百姓,归根结底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无论任何人使用何种方法规避纳税义务,将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国家财政预算不足又间接影响民众对于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的福利享受,这就危害到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图源:网络

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纳税。其中纳税的种类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有哪些,比较常见的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等。事实上我们吃饭聚餐、商场购物、买车买房、坐车乘船等日常消费行为都涉及到纳税,那么我们每月发工资时工资条上的个税就是我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其实很复杂,涉及面广,很多所得都要向国家纳税。最近某某网络主播就是为了规避国家税收,采用违法手段偷税漏税,被国家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并且决定处以行政处罚。

图源:网络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本案应该是目前继某某明星之后偷逃税款处罚最大的案件,涉及金额巨大,让人目惊口呆。在此不经让人产生疑问,偷税漏税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又涉及到哪些法律责任?

偷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薄、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漏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条提到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有无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并未对逃税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但在2023年5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立案追诉。由此“五万元以上”就可以认为是“数额较大”,但对于逃税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并不明确,只有部分省份对逃税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其实,“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属于比较模糊的尺度概念,同样的偷税数额在不同时期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数额进行认定。因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规避纳税,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前面的法律中提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指什么呢?

“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

“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帮我们个人缴纳所得税的单位。比如属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任何偷、逃税违法行为的,还可以依法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个人如何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属于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企业如何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遵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采取任何手段偷逃纳税,这损害的不仅仅是国家的利益,更是人民的利益。铤而走险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法治声音》栏目组

编辑 | 秋秋

【第15篇】依法纳税承诺函

新年礼包:多项利好政策出台

2023年01月07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编者按 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等个税优惠,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失信主体信息公布两部管理办法,明确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有关事项……记者细数发现,仅2023年12月30日~31日这两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给纳税人送去新年政策礼包。本期b2版、b3版就这些新政策为读者划重点,供读者参考。

修订两个管理办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明确和修订了两个管理办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

据了解,两个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为了切实强化权利保障、严格约束执法行为、着重解决实际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原《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部分内容。

在立法宗旨中增加“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表述;增加对失信主体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的相关规定;增加确定失信主体和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的时限规定,以及不予公开失信主体的情形;进一步规范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信息;明确规定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条件,以及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应提交的材料等。(具体内容可详见文末二维码)

需要注意的是,在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方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六条把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以上,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以上。同时,把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涉税当事人,以及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等四类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这些修订的细节,体现了该办法警示高于惩戒的意义。

在确定失信主体和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的时限方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税务机关在相关期限届满或者相关文书生效后30日内制作失信主体确定文书;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在失信主体确定文书送达后的次月15日内,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

如果相关主体申请提前停止公布,还需要关注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资料等细节。为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塑良好信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符合三类条件的失信主体,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包括:(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二)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

相对应地,第一类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第二类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第三类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材料。

另一方面,为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修改了《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具体负责权益性审核;规定权益性审核的具体事项和处理方式;明确备案审查包括权益性审核并细化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等内容。(具体内容可详见文末二维码)

解决实际问题——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增值税规定

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明确,2023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干部李欣,常年关注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涉税问题。他告诉记者,40号公告出台,将有利于解决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此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虚开发票等。

此前,本报记者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过专题报道(具体内容可详见文末二维码),探究发现,实际操作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难以在采购环节获取增值税发票,形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税务合规意愿较强的企业为了避免出现税务风险,选择放弃抵扣进项税额;而一些真实发生再生资源利用业务的企业,为了取得发票以抵扣进项税额,往往虚构和虚增物流成本、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

而40号公告提出的符合条件的主体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规定,可以一定程度上为相关企业“松绑”。符合条件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报废机动车回收以及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这三类主体享受优惠均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为: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与此同时,40号公告第三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李欣提醒,相关主体应该准确建账、制定内部财税规范,并充分关注40号公告第三条所列示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目录条件、纳税信用等。

政策明确——独资合伙企业适用查账征收计征个税

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明确,2023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中税正德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李赢介绍,在纳税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个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缴纳方面,适用查账征收的独资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适用时间方面,41号公告第二条强调,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北京中税正德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雅丽提示,如果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应当在2023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41号公告发布后,中翰税务集团合伙人王骏在朋友圈里转发感慨道。他的表态初看可能有些“夸张”,殊不知也是合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心里话。

记者发现,41号公告被一些所谓的“专家”利用,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些耸人听闻的观点:“新年第一个法令,取消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原来的核定征收制度,1000万元收入核定为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按照45%的税率,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5万元。新规定取消核定征收,1000万元收入按照3%缴纳增值税,剩下970万元按照45%税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36万元。一个规定变化,相差10倍。”

针对这一观点,中汇盛胜(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孔令文反驳道,对于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税目适用的均为“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也均为5%~35%超额累进税率。核定征收的方式只是税务机关对不具备建账能力的小型独资合伙企业,通过简便征收模式对其成本占比进行“核定”,从而确认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换言之,上例中实际上是税务机关针对特定业务取得1000万元的收入,“核定”其对应的成本为900万元,差额100万元作为其个人所得税中经营税目下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累进税率的最高档税率35%,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按照41号公告的要求,上例中的独资合伙企业适用查账征收后,其成本如果无法达到900万元,则可能面临个人所得税税负增加的情况,而非上例中简单粗暴的“税负相差10倍”的逻辑。

税务专家庄粉荣也表示,41号公告只是明确了独资合伙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可以适用核定征收的方法。“查账征收是税务管理的基本模式,对于纳税人来说十分公平。”庄粉荣说,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按实际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符合法理的。此次41号公告只是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要求,没有什么变化,更不存在什么“变局”。

孔令文还告诉记者,独资合伙企业的非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即企业正常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并没有被绝对禁止,只是41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核定征收方式的具体适用范围。换言之,41号公告与核定征收这种征管方式是否存续并无直接关联,请纳税人切勿被网上言论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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