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计算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怎么计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法大全:16种税127个计算公式很有用
财务人员最头疼的就是算账,算账;还是算账。虽然是基础工作,但是数据多,任务大。就比如每个月需要做账报税,不同的税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不能出错,还有期限限制。
很多会计都会收藏一些常用的计算公式或表格工具,今天给大家整理的是16种税127个计算公式。希望能帮到大家。不管是在会计的日常工作,还是去考会计资格证,都能用得到。
16种税127个计算公式(一)税法大全:增值税、消费税
(二)税法大全:关税、企业所得税
(三)税法大全:个人所得税
(四)税法大全:直接计税法、间接计税法、实耗扣税法
(五)税法大全:消费税额
(六)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额
(七)税法大全:个人所得税额
(八)
(九)税法大全:土地增值税额
(十)税法大全: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额、车船税
(十一)税法大全:土地使用税额
(十二)税法大全:印花税额
(十三)税法大全:关税
纳税是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交税计算是财务的本职工作。今天给大家整理的127个纳税的计算公式是税法大全:,希望能帮到大家。
利好!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攻略
提问: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01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文件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如下:
1、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注意:只有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上述减免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享受该减免政策。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02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有关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事项如下: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3、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4、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环节的个税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03有关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分析
1、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何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器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因此,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哪些支出不得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
2)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费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
三月的第一件大事儿,就是个税的年度汇算了。
一年一次的对个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大家可以下载app“个人所得税”,实名注册、人脸识别、登录查询,看看自己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定义,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这样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些,都是可以减税的。
那么,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好,还是少好?
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因为我们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多,就说明收入也多。
因为收入多,所以交税多,这是一件好事。
虽然交税多,但是也从侧面说明我们的收入多,这怎么看都不是一件坏事的。
我们的个税,是按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来计算的,采用的是每个人预扣预缴制。
每个月先交,等一年结束了,一起算总账。
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退税”还是“补缴”?
这是一个正负数的问题。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就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了。
举两个例子:
隔壁老王是自由职业者,2023年度综合收入为112372.75元,无“三险一金”,非独生子女,赡养两老人,有房屋贷款,已缴税7352.61元。
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王应退税款=[(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隔壁老张在某公司工作,2023年综合收入92715.7元,2023年度个人缴纳“三险一金4496.16元,其他费用1.32元,在北京有房贷,无需赡养老人,已缴税486.39元。
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张应补税款=[(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元。
在个税app里,我们待过的公司、每月的收入、缴纳的个税……
一项项记录得清清楚楚,安排的明明白白。
甚至有一些完全想不起来的收入,也都一条一条的记录在案。
退税&补税的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
下载app,实名注册并登录
第二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可凭注册的手机号/证件号码作为账号进行登录
第三步:
点击【首页】-【去准备】下滑至【汇算准备】进行完善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银行卡信息
第四步:
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或“自行填写”;
如果收入项目不是特别复杂,可以直接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申报时,劳务报酬、稿酬等等这些纳税数据,都要逐一点开进行确认。
第五步:
根据页面上的提示,填写信息、核对信息
个人基础信息、收入信息、税前扣除信息、应补退税额……都要一项一项进行对照。
第六步:
提交申报,确认声明信息
第七步:
申请退税
第八步:
提交后,税务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国库会打款到绑定的银行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计提处理
登录“云端财务”,选择:业务处理-财务管理-财务期末业务处理,如下图:
计入“财务期末处理”,如下图。请选择记账期间,按序处理1-12项期末业务,再进行计提企业所得税。
注意:在期末业务处理中,系统会自动判断您公司是否需要有关期末事项的处理,并自动进行计算,操作者一般只需确认即可。
选择“13.计提企业所得税”,出现如下选项:
选择记账日期和需要处理的公司并确认,系统会自动计算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计提的事项,并明细列示。如下图:
点击清单图标
,可查看本月和本年业务明细,如下图:
选择明细行,点击“财务凭证”,可查看该业务的财务记账凭证。如下图:
点击“后续凭证”,可查看该凭证的关联凭证。
计提企业所得税的功能菜单包括:调整计税基础、计提所得税、保存计提结果和撤销计提数据,菜单在窗口左下角,如下图:
如需要,企业可根据所得税政策,调整所得税计税基础,这一般是指调整税会差异。选择要调整的项目,点击“调整”,出现如下调整窗口,手工更改计税基础值,然后确认。
完成计税基础调整后,单击“调整”,进入如下调整页面:
选择企业类:“小型微利企业”,如下图:
系统会根据前期损益和本期损益,自动计算减计后的计算基础,并计算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如下图:
确认计提处理,然后点击“保存”数据,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
该系统的期末业务处理是可以进行多次的,后一次的处理结果会覆盖前一次结果,不会出现重复问题;对于不正确的处理也可以撤销,恢复原状。
点击“确定”后,处理结果将提交云端服务器。正确保存数据后,将出现如下提示:
注意:每次操作完成后,请一定要保存数据,不然处理结果将被抛弃。
二、查询计提结果
重新进入计提界面,可以看到计提结果。如下图:
点击财务凭证列的图标,可查看企业所得税计提的财务凭证。如下图:
注:凭证打印功能在:业务查询—财务管理--财务业务查询--记账凭证明细表中。
三、预交企业所得税
登录金税系统中,根据计提结果,进行所得税预缴。
提示:由于本系统的期末业务处理是按月进行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度纳税申报的,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按每一季度三个月的计提结果,进行合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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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个人所得税额
1、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 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 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 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
=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
=应纳税所得额×(20%+20%)
5、 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 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土地增值税额
1、 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 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车船税
1、 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 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 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 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 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 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印花税额
1、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 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 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 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 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 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 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 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关税
1、 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来源:财经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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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纳税人的问题相比不少人都有所了解,很多企业在针对相关的税务问题上面有着不小的成就。那么一般纳税人都需要缴纳什么税?下面就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探索一下吧!
一般纳税人都需要缴纳什么税?
1、增值税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要对增值额进行征税,也就是对买卖价格之间的差价进行收税,这样可以更好地除去重复收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增值税是财政收入的第一大税收来源。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以全部业务收入为基数来算的,只有一般纳税人是以增值额为基数计算的。
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相应税率-进项×相应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销项×3%
举例: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税率。该企业以90万的价格进了一批货,加工后以100万的价格卖了出去(均为不含税价)。那么该企业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90)×13%=1.3万。
而如果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3%=3万。
这时候一般纳税人就比小规模纳税人少缴纳一些税。
2、企业所得税
除了增值税,企业如果有盈利,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缴纳所得额*25%
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按照利润的15%缴纳。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向个人征收的,企业需要进行代扣代缴。一提到个人所得税,几乎所有人都会想到工资超过5000元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这要宽泛的多,“工资、薪金所得”只是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一种。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较为广泛且税率普遍偏高,当你不创业、不经营公司、不出售房产的时候,可能只有“工资、薪金所得”与你相关。而一旦成为了创业者,你就不能再无视个人所得税其他的征税项目了。
4、其他税种
以上3种税是绝大多数公司都能遇到的税种,无论对企业和财政收入来说,上述税种都是名副其实的“大税”。除此以外,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小税种”也较为常见,但它们税负水平较低、计算简单、税收筹划空间小,船业这大可不必为之操心。
扩展阅读:
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
简易征收项目涵盖多个行业,具体范围如下
1、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本文开头的发票就是这样)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必须选择简易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出售不动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都需要缴纳什么税?看完上文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个税减除费用标准从每人每月350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的税率表。目前正值11月征期,纳税人已经普遍享受到了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不过,由于个税都是单位代扣代缴,很多人都不会算,也不知道自己能减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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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打开小程序,按照提示输入你的月收入及税前扣除项目。
第三步:点击“计算一下”,计算器会自动显示出你每月应缴个税,并与原政策标准下的缴税额进行对比,马上得出减税数额,同时还会告诉你一年省下的钱能干点啥,幸福感瞬间爆棚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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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又到月底了,核算工资又该进行了。会计人员在下个月还是比较繁忙的,比如,个税和企业税的汇算清缴工作,除此之外,还有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对了,在此还要提醒各位小规模纳税人,4月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的时间。会计人员自然是忙得不可开交,这个时候核算工资就少不了好用的工具了。2022新税法下全自动工资核算系统,含个税和专项附加扣除计算,直接套用即可!操作简单,工作高效,500人工资20分钟就搞定了!下面是具体的操作方法,有兴趣的可瞅瞅!
(喜欢的文末抱走)
新个税工资个税自动计算器
新税法下全自动excel工资核算系统
1、员工基本信息录入
2、员工出勤及加班费管理
3、工资表(自动计算)
4、员工个税管理表格(带函数公式)
5、员工全年累计应发工资统计表(自动生成)
6、员工全年专项附加扣除计算表(带自动计算公式)
7、员工全年专项附加扣除累计统计表(自动计算)
……
新个税法案已经通过,10月1日执行。辣么,小伙伴们一定想知道,自己的税收到底会减少多少?工资会涨多少呢?小编为大家做了新款的工资计算器,生成新的收入,顺便与老收入比较一下,看看到底涨了多少?
新老个税征收比率比较:
介绍一下本款程序
使用非常简单,在“税前工资”栏里面输入你的税前工资(请注意这是税前工资,就是社保啊公积金啊什么也没扣的那个工资),小编为什么要用税前工资呢?因为一般很少有人能直接算出自己应纳个税的工资部分吧?
点击“开始计算”,下方会显示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本程序的缴费比例等是基于上海的标准,其他地区可参考“计算个税的工资部分”,就是应纳个税工资额,然后,给你个人到手工资与涨幅。【很简单吧】
下方还会显示明细,需要的话可以仔细看看。
个税新法之后,企业的用人成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谁的收入涨幅最大?
大家一定很好奇,哪个收入段的人,工资涨幅最大呢?小编就顺便基于上海的标准大概计算了各收入段的涨幅,结论是,月薪2万左右的人将为最大收益者!这个阶层在上海占多少比例呢?小编的感觉是,很多吧......(反正小编还差很远)
程序使用方式
由于不能放连接,也不能放二维码,不能放任何诱导信息。所以需要的话只能给我留言咯?
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个税减除费用标准从每人每月350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的税率表。目前正值11月征期,纳税人已经普遍享受到了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不过,由于个税都是单位代扣代缴,很多人都不会算,也不知道自己能减多少税。
为了帮助纳税人快速计算应缴个税,税务总局推出“新版工资薪金个税计算器小程序”,有了这款神器,计算个税再也不用求会计小姐姐们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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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计算一下”,计算器会自动显示出你每月应缴个税,并与原政策标准下的缴税额进行对比,马上得出减税数额,同时还会告诉你一年省下的钱能干点啥,幸福感瞬间爆棚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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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季度末,小规模纳税人都要填季度报,申报缴纳增纳税,大家都很头疼,是不是开票只要不超过45万不用交增值税?答案就是错误的!只要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交增值税,而且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所以专用发票都是全额交税的,只是没超过的话,增值税普票可以不用交税,超过的话,普票也要全额交税,交了增值税,就要交附加税,怎么那么复杂,看得越来越懵?没关系,增值税与附加税要如何计算呢?风风已经整理好了,接着往下看吧!
销售发票全部是普通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二、如果销售额季度超过45万,则需要缴纳增值税(疫情期间减按1%征收),附加税按下面的表格缴纳:
附加税
税率
税收优惠
城建税
7%
减半征收,即按另一半免征。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附加
2%
举个栗子:
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为50万,开的全都是普票,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及附加税?
需缴纳的增值税:50万*1%=5000元
附加税:城建税=5000*7%/2=175元
教育费附加=5000*3%/2=75元
地方教育附加=5000*2%/2=50元
销售发票既有普通票也有专用发票
一、季销售额≤45万
①普通发票:增值税与附加税是全免;
②专用发票:
则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按下面的表格缴纳:
附加税
税率
税收优惠
城建税
7%
减半征收
教育费附加
3%
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
2%
免征
销售发票全部都是专用发票
一、销售额季度不超过45万,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二、销售额季度超过45万,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减半征收。
今天的知识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的信息,大家可以联系风风哦,让风风来为你解答。
一、税负率的定义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衡量。
最常用的税负率: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的计算公式:
本期:本期是指:月、季度、年等
本期增值税的税负率=(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本期销售收入)×100%
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
【案例】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100万,购入成本80万
销项税:100×13%=13万
进项税:80×13%=10.4万
本月应交增值税=13万-10.4万=2.6万本月应交的税金(月初无留底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负率=本月应交的税金÷收入=2.6万÷100万=2.6%
毛利率=(收入-成本)÷收入
=(100-80)÷100=20%
收入-成本=毛利
毛利÷收入=毛利率
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的计算
本期的所得税税负率=(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销售收入)×100%
本期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一、居民企业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法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法
其中,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x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上述“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举例】某居民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其申报的收入无法核实,但成本费用核算准确。故决定对其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0%。假定其2023年发生成本费用300万元。要求:计算该居民企业 2021 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所得额=300÷(1-20%)x20%=75(万元)
(1)假如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
应纳所得税额=75x12.5%x20%=1.875(万元)
(2)假如该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
应纳所得税额=75x25%=18.75(万元)
三、自 2012 年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规定
1.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 4%确定
2.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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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杰财税笔记
1.居民工资薪金所得
(1)有住所居民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
(2)无住所居民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含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含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个人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
2.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2)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其他劳务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4.居民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5.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6.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
(1)非高层管理人员应纳税额: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超过90天不满183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应纳税额:
1)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积超过90天不满183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7.非居民人员数月奖金所得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税率-速算扣除数〕×6
8.非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税率-速算扣除数〕 ×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9.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
10.非居民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7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
11.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
12.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一次性补偿收入-当地社平工资×3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3.个人股权激励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股票期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14.年金领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额。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金领取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5.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1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适用税率(20%)
1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减除费用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1-20%)×20%
18.财产转让所得(含股权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1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20. 限售股转让所得
限售股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一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纳税。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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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每一年5月30日之前收入总额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收收入特殊销售:商业折扣后,现金折扣前租金收入(有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无形资产)、转让财产收入(不区分有形/无形)
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同约定日期)接受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日期)产品分成收入(分得产品日期)利息、红利收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
不征税收入养老基金投资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入不征税收入vs免税收入(必须分清)不征税收入:是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有可能恢复征税【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
免税收入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取得(征税)】【补充】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居民企业取得:非上市(免税)/上市,持股1年以上(免税)但1年以下(征税)
税前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附加刑中的罚金、没收财产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
三项经费(实发工资)职工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8%(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社会保险费四险一金(据实扣除)、补充养老和医疗分别工资总额5%(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投资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企业对外借款利息,差额中应由投资者负担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12%,先扣以前年度后扣当年的(超出部分3年内结转扣除)
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公益性捐赠(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分)
捐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凡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凡未纳入票据记载数额中,作为企业相关费用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双限额)销售收入千分之五和发生额60%,二者孰低扣除筹建期间(实际发生额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销售收入15%(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宣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销售收入30%(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烟草企业一律不得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额18%(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据实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所签订合同确认收入金额5%
其他准予扣除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据实扣除):提取后改变用途(不得扣除)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据实扣除)
租赁费经营租赁: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融资租赁:计提折旧扣除
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项目【重点掌握】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国家惩罚)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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