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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应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这是很多注册执照的小伙伴经常会问到的,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者的不同吧。
01 小规模纳税人
【定义】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增值税征收率
【税率】
3%
【抵扣】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业发票都不能抵扣增值税。
【现行优惠政策】
①2023年3月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②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小规模纳税人按各地方规定,享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即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2 一般纳税人
【定义】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征收率;
进项税额=不含税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金额×税率
【税率】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出口适用零税率。
【抵扣】
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现行优惠政策】
①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按各地方规定,享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即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ps: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今天看一般纳税人应交税种,参考网上和税务公众号上查找到的相关内容,然后做了一下简单笔记。
做完整理后发现税种真是名目挺多。。。
但是因为不太懂,所以有几个不太确定的地方:【ps:昨晚做的笔记,今天又去请教了下,今天补充下回答】
a、国家征收的印花税,是只要有买卖合同,就按万分之三收取是吗?
是。
b、增值税和增值税的那些附加税,只要有买卖销售,这些税加上印花税都是必须交的?
是。c、是不是只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才可以用其他费用抵扣呢?
企业所得税可以用费用作为成本进行抵扣。
以下为整理内容:
1、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税种 通常情况下,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3%、9%缴纳,不同行业适用税率有所不同。
附加税:
(2)城建税。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月报)
(3)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费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3%(月报)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济南附加税率合计是12.5%,分别是: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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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印花税(2023年新印花税法实施)
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的依据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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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方规定不一)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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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一年所开票的总额减去总的支出成本所剩下的余额,即:纳税所得额。这个钱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企业所得税=应缴纳所得额*25%。
小微企业认定
(10)个人所得税是向个人征收的,企业需要进行代扣代缴。一提到个人所得税,几乎所有人都会想到工资超过5000元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这要宽泛的多,“工资、薪金所得”只是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一种。
企业交完所得税后剩的钱属于净利润,净利润里面有20%属于个人所得税部分。
实务中的一个咨询案例: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陕西西安,2023年6月成立以来,基本上未发生任何业务,所以一直都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但在2023年2月份,公司签订了一单销售货物合同,收到第一笔开票收入580万元(不含税)。请问:
一、我公司是否应该转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再区分行业,统一标准为500万元以下,也就是说,如果超过500万元,便不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综上所述,因为贵公司2023年6月成立至2023年2月份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实际经营期为9个月,开票收入580万元,符合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所以,贵公司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我公司应该在何时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如果不办理会怎样?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令第43号对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该在何时办理以及如何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做了规定。它给的时间要求是: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到底是2月份还是1季度呢?要看贵公司选择的是按月报税,还是按季度报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的是按月报税,就应该在2月所属申报期结束后的15内去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贵公司选择的是按季度报税,就在1季度所属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另外如果贵公司不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三、2月份“一不小心”就超过了500万,2月份应该如何计税?还能继续适用3%征收率吗?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令第43号明确纳税人应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而且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因为原来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票,所以,在变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可以去领专票了,此情况目前已发生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33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如果贵公司是按月纳税,在2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比方说选择3月18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3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4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3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2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4月1日后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贵公司2月份以及3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是按季度纳税,在(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在2023年第1季度申报期结束以后)比方说选择在4月20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4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5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5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如果贵公司选择5月1日后按照一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以及二季度的4月份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最后,我们来做个总结:
(1)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这个“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2)对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该在何时办理以及如何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做了规定。它给的时间要求是: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这块需要区分按月纳税和按季纳税。另外如果公司达到标准不去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3)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此处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当月1日还是次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对公司的计税方式,增值税税负会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做选择上的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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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公司报税时间的具体要求可能每年都有调整,一般情况下,在次年4月份填报上一年度联邦税收申报表,将上一年每月收入及税额如实填写申报表。但是具体的时间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填报。
巴西的税法比较复杂,每个地区都不尽相同,企业必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报税。巴西实行纳税人自觉申报、银行代征的征税办法。巴西的税收监管非常严格,报税不规范的话,不仅罚款,被认定为逃税行为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登尼特从事企业顾问服务23年,除了巴西公司税收,还可以协助办理巴西公司做账报税,巴西公司银行开户,巴西增值税号vat申请,巴西商标及条码等。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快就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定义区分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
何谓一般纳税人?
何谓个体户?
其实个体户是站在组织经营形式的角度的一个概念,主要是和公司对比的一个概念。
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管理下的两种模式,是对缴纳增值税的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的一种区分管理。个体户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
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二、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
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四大区别
三者可否互转?
一、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区别),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 500 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 10 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 2023年 1 月 1 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二、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 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三、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 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四、看行业
如果是 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五、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注:本文针对部分地区,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工商局。
表妹在一家小规模公司入职已经有两三个月了,这是一家新公司,加上表妹,就两个会计,还都是新手。
今天表妹给我打电话问我她们公司当期收入为“0”可不可以零申报,我告诉她是可以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就可以零申报。
表妹说她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作为看着她长大的姐姐,自然是不能不管的,所以就又给她整理了一下零申报的操作流程,把什么是零申报,以及零申报的注意事项都整理了出来,希望能让她的工作顺利一点。
零申报怎么报税在下面也分享给大家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一、正确理解零申报
二、零申报常见问题
三、违规零申报的后果(很严重)
四、如何降低零申报的风险?
......五、零申报操作方法
文章篇幅有限,今天就先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
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延期啦!!!
减税政策持续不断,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快跟联兴财税君一起来细数2019“转登记”的二三事~
转登记范围
2023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何办理转登记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特别提醒
1、曾在2023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在2023年办理转登记,但是只能办理一次。2023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进行转登记,与纳税人在什么时间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没有关系。2023年新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并符合相关条件,在年底前也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转登记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例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号)明确,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常见问题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23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统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具体处理方式,按照18号公告规定执行。
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原来开具的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七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什么时候申报?
答: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纳税期限:月转季
案例1:5月办理转登记手续:5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6月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申报(小规模按月);7月起转为按季申报。
案例2:6月办理转登记手续:6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7月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2)纳税期限:月转月
案例:5月办理转登记手续:5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6月起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申报(小规模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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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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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以旅游业为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5月1日以后提供旅游服务的,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本期取得的含税收入(总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总额计算得出不含税收入及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将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将开具普通发票“收入总额”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中,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计算出“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并填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将差额扣除前的按税率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
差额开具专用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扣除项目金额同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通过系统差额征税的功能开具的发票,通过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不含税金额应为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销项税额,税率用***代替。该差额开票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与税额之间不存在税率的勾稽关系,因此应通过本月“合计销售额”与“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销售额”金额的差去计算得出本期应填写的“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与“销项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销项税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销项税额,然后核对一下“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和“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进项纳税申报。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也快过完了,还有两个多月就要进入下一个年度了,那么我们的企业主要可以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扶持呢?
我国自2023年来全面营改增,增值税就成为了我国的第一大税种,主要的税点是3%、6%、9%、11%、13%几档,然后就是企业所得税25%,除少部门企业可以享受到西部大开发和高新企业的15%外,股东个税分红是20%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普票今年是免税的,但是专票由1%恢复至3%征收。贸易公司可以享受留抵退税,制造业公司可以享受到缓缴税收。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减半征收,应税所得额100万内按照2.5%征收,100万-300万内按照5%征收。大部分的企业都是属于小微企业。
除了这个可能比较优惠一些,其他的就没有太实在的优惠扶持了吧。那么企业要想长期在市场中更有竞争优势,一方面是在自身产业服务上更下功夫,另一方面在自身的成本,报价上需要更有优势,税收也是企业的一个重大成本支出,那么企业的税收应该如何来做呢?
税收洼地的返税退税优惠政策扶持;
税收洼地园区的这个优惠政策是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给企业的奖励,针对企业的缴纳的增值税与所得税都有相应的扶持奖励,返还50%-8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这个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在优惠园区内节省三成以上。不需要企业实体搬迁,也不需要派遣人员,属于注册式招商引资。
总部经济园区在不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下,企业只是换个地方纳税,一年缴纳100万就可以得到30万左右的税收奖励扶持,返还的都是企业实实在在节省下来的。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懂税猫》
1、转让不动产指的是转让二手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产品不适用该规定;
2、除其他个人外,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应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其他个人转让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销售不动产的税务处理——自建全额;非自建预缴差额,申报一般全额,简易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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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在征收增值税方面,有两种纳税人身份,一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个就是增值小规模纳税人。
二、哪些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但是税法上的个人可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税法中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而自然人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
三、哪些一般纳税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第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属干“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电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大类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的生产、经营的所得。
第四大类是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殊的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其自身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因此,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个人,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也就不足为奇了。
汇算实务: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
彭怀文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一定期间内退货的销售方式。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版)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规定的会计处理,归纳如下流程图:图-1
1.初次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存货
2.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后,退货减少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
退货增加的做以上相反分录。
3.实际退货时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或借方)
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与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税法上并无专门的规定。
在税法上无论是否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均在商品发出后满足纳税义务时全额确认应税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税收入。对于退货实际发生时,才在发生的当期冲减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税务处理上要求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全部确认收入并全部结转成本,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故在新收入准则下销售时将会形成税会差异。
会计初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对于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需要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并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是年末)还有重新评估,如有变化还需要调整。但是,对于税务方面,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只要退货并未实际发生前,都是不考虑其可能存在性,会计上计入“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这部分金额也是要确认为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因此,对于企业年度“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增。
同样的,对于商品销售成本,会计处理时根据“配比原则”,在暂估退货减少收入的同时,也要暂估退货减少的销售成本。因此,对于企业年度“应收退货成本”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减。
(三)实务操作案例
【案例2-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署合同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8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乙公司在收到货后3个月内不满意有权退货,按以往的经验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为10%。2023年11月25日商品已被乙公司签收,在签收后的12月1日已经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
假定甲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退货发生不会对商品价值产生减损。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进行了重新估计,最佳的退货可能性为5%。
问题:甲公司该笔业务在2023年所涉及账务处理与纳税调整
1.甲公司2023年会计处理
(1)11月25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万元(100*9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款 10万元(10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万元(80*90%)
应收退货成本 8万元(80*10%)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重新评估后: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万元
贷:应收退货成本 4万元
2.税会差异分析
无论是或有负债,还是销售退回的估计,在没有实际发生时税务一律不予认可。因此,会计处理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进行修正回去。
3.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填报
第一步: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2-7-1:
第二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表2-7-2: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你好,想咨询一下建筑行业在当地预缴的税种有哪些,以及其计税金额和税率?
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关于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第六条规定,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第九条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按增值税税额的7%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和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建制镇的,按增值税税额的5%缴纳;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按增值税税额的1%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按增值税税额的1.5%缴纳。
企业所得税,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4〕64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三)省内跨市、州经营的建筑安装企业,不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独立纳税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1.二级分支机构。能同时提供下列资料的,按照汇总纳税分配额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1)《外管证》;
(2)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4)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证明;
(5)由总机构出具的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2.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能同时提供下列资料的,按照项目经营收入的0.2%预分企业所得税。
(1)《外管证》;
(2)项目工程款项由总机构进行统一结算的银行进账单;
(3)由总机构出具的该项目在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直接纳入总机构统一核算和管理的证明材料;
(4)总机构所得税由主管局征收管理的,应提供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实施征管的证明。
个人所得税,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省内建筑安装企业(包括跨市、州,下同)和个人,对其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应扣缴(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二条规定,建筑安装总承包、分承包企业派驻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纳入企业员工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不得采取核定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3年第4号)文件第二十六规定,对外省来鄂和省内从事建筑安装企业,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按其经营收入的 0.5%附征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文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在后续实际运营的进程中,怎样才能把小规模公司升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呢?需求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让小编为我们回答一下这些问题吧。
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契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对提出请求而且一起契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处理一般纳税人资历确定:
有固定的出产经营场所,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则设置账簿,依据合法、有用凭据核算,可以提供精确税务材料。
一般纳税人请求程序是:
1、企业应提出书面请求报告,并提供给有关证件、材料。
2、纳税人实践填写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求确定表》今后,连同有关证件、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阅确定。
3、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请求报告和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初审,不通过纳税人请求的,会把材料退回纳税人;赞同纳税人请求的,即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求确定表》。
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所需的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政担任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许租借协议,或许其他可使用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或许与中介机构签定的署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便是华创企服小编对怎样才能把小规模公司升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呢和需求哪些条件和材料的回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关于企业的常识,每天记住关注小编,小编会常常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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