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怎样报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册公司的朋友也越来越多,很多公司为了更好地节约成本都会寻找专业的代理公司提供报税服务,那么大家知道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流程有哪些吗? 今天联贝小编整理了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流程,主要有以下5步,第3步非常重要,快来了解吧!
现在一般纳税人企业挑选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记账和报税服务项目,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步骤一:与代理记账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换言之,一般纳税人申请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先与代理记账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然后才能公布服务种类。承诺者要给予代理记账业务过程的内容、服务类型的限期、服务类型等。价格及其他事务的制定,同时必须彼此有权利和义务,才能妥善维护维护对方的权益。
步骤二:单据移交与清算。普通纳税人企业若委托代理记账业务,应立即将企业每月买卖的原始票据、凭证,转交给会计事务所的专业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信用卡账单工作的交接时间是每月20-30次。同时,一般纳税人企业也可以规定代理记账机构的财会人员服务到门取票。接着,开税票的工作交接完毕后,由代理记账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对企业票据进行审核和解决,然后制作,定编开税票证。
步骤三:记账。代账组织的财会人员在会计账簿的定编过程中,将按照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结算规则,对企业的委托记账。通过这一过程,会计将进一步整理普通纳税人企业的票据,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交换票据存在的问题。确认无误后,运用专业会计手机app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开展财务核算,解决财务会计,计算税项,列报等工作。
步骤四:报税。月初至十日,代办员要立即协助企业做好税务申报工作,并及时反馈到普通纳税人企业,确保税务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步骤五:企业回访。协助普通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报税、报账,代理记账公司在每个月的十日到二十日内,对企业的缴税表、会计报表、所得税申报进行回访。同时,大家会再一次向企业通报现行的新标准政策和税收公告。在此基础上,全面纳税人代理记账,申报流程顺利完成。
不少小伙伴都知道注册公司可以找代办公司,那么我想在南宁注册一家外资企业,也可以找代办公司吗?
南宁注册外资企业是可以找代办公司的,并且小金也建议你在注册外资公司的时候,去找代办公司进行代办注册。
相对于注册内资公司来说,注册外资企业是肯定会比较复杂的,自己去办理无疑是非常费时费力的,与其这么费时费力,不如花点钱让代办公司进行代办注册,代办公司给那么多人代办注册过了,经验是肯定比较丰富的,要是遇上些什么难题,也是能够轻松解决的。
如果你在注册外资企业的时候还需要人帮你记账报税,那么找代办公司不仅可以帮你代办注册,还能解决记账报税的事情。当然了,在找代办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找专业正规的代办公司,千万不要找个人或者是不够正规的代办公司,不然到时候人家跑路了你可能都不知道!
最后,小金整理了注册外资企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接着往下看吧!
南宁办理外资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 企业名称以及核名通知书;
2. 企业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地址等信息;
3. 企业的章程;
4. 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 注册资金以及股东出资的占股比例;
除了上述注册公司的基本资料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 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 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5. 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还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南宁注册外资企业可不可以找代办公司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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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专门说一般纳税人,这篇介绍小规模和个体户、个人
转让不动产分为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老项目)和一般计税
一般纳税人分为:
自建计税有简易和一般
非自建计税有简易和一般
上一篇专门说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分为:(没有一般计税)
自建计税简易
非自建计税简易
自建和非自建:
相同
预缴征收都是税率都是5%。
不同
非自建是差额计税,自建是全额计税
非自建预缴增值税=差额/1.05*5%,申报纳税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就是0)
自建预缴增值税=全额/1.05*5%,申报纳税增值税=全额/1.05*5%-预缴
差额=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买原件,和财务是否有折旧无关。
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相同
购买不足2年全额5%
普通住宅购买超过2年(含2年)免征增值税
不同
北上广深非普通住宅购买超过2年还是要交税,应交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5*5%
对于纳税人的问题,已经是我们的老生常谈了。不同纳税人之间的问题也变的不在那么的简单。那么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税率、按月纳税申报和专用发票,可以说是一个“阵营”的,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法、增值税征收率、按季纳税申报是另一个“阵营”的。
第一、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例外:特定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适用简易计税法,主要是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一般计税法是针对企业的利润征税,简易计税法是针对企业的营业额征税,我们来看看它们对应的计税公式就一目了然了。
一般计税法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当期进项)*增值税税率而简易计税法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你看,当期销项-当期进项就是企业当期的利润,所以一般计税法是针对利润征税的。不过两个公式中还有一个不同点,一个乘的是增值税税率,一个乘的是征收率,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二个区别了。
第二、税率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例外:特定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也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有16%、10%、6%三个税率,和5%、3%两个征收率,而正是因为销售额是包含利润的,所以征收率这个百分比比税率要小。增值税之所以有多个税率,就是针对不同商品的,你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劳务的税率是16%,销售图书的税率是10%,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是6%;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劳务、销售图书和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征收率都是3%。
第三、纳税申报周期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按月,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一般是按季度(例外: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也可申请按月纳税申报)。正是由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健全,所以一般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在每年的1月初、4月初、7月初和10月初进行四次纳税申报。
第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取得专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票也只能请税局代开(例外:2023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3万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票)。从开具专票的角度讲,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毕竟小规模企业也是要跟大企业做生意的,只不过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要请税务局代开罢了。
而从取得专票的角度讲,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就算取得专票,税局也不允许你抵扣,所以现实中很多企业在给别人开专票时,都会要求对方出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导致小规模企业想取得专票都难。
纳税人类型判断方法:
1.看企业规模判断。大型企业或规模较大的企业肯定是一般纳税人。因为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它的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肯定可以判断其是一般纳税人,不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说上市公司、有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企业,其销售额肯定超过500万元,不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过由于现有规定对规模大小达不到要求,如果账务处理规范的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所以完全凭规模判断还存在不足,对规模小的纳税人还要结合下面介绍的方法进一步区分。
2.看发票税率判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分行业,统一按3%计征,而且你得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季度30万免征,但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3.看增值税申报表判断。查看企业当期或近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表头有明显区分。一个表头是“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一个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看就可以判定,也是目前最准确、最简单的判断方法。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相信您在看完上文之后对于这两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8月1日以前购进的小汽车,适用税率?
解析: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2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减免的1%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是按简易计税计算,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给对方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按3%的征收率按3%计算缴税的话,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情形二: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适用税率?
解析: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2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无论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均没有税收优惠,2023年4月1日后销售要按13%的税率交税。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情形三: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机器、设备、货车(不含交消费税的小汽车)等,适用税率?
解析: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按3%的征收率按3%计算缴税的话,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情形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机器、设备、货车(不含交消费税的小汽车)等,适用税率?
解析: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无论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2023年4月1日后销售要按13%的税率交税。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情形五:一般纳税人销售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适用税率?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只能开具3%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情形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适用税率?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不得简易计税,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没有税收优惠。2023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例如:卖废旧材料、废旧报纸、杂志。
依据:财税[2009]9号
情形七:公司销售旧货,适用税率?
解析: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指纳税人从他处采购来,可以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再销售的话,按适用税率)。也就是说采购来旧货的目的不是自己用,是为了再次销售,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减免的1%计入营业外收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财税[2009]9号
情形八: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税率?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下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适用3%的征收率减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情形九: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适用税率?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没有税收优惠。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依据:财税[2009]9号
情形十: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适用税率?
解析:自然人(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1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参考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08】170号文,财税【2009】9号文、国税函【2009】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文(修正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文;
作者:一品税悦,转载请备注以上信息。
税务局刚刚发布: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
来源: 税政第一线、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年末了!
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纳税人70个!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五、土地增值税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契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七、印花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十、车船税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一、资源税
78、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2
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
1、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 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4、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5、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 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6、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7、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8、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9、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 、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11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企业所得税
13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
14、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15、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6、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
17、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18、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9、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0、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未做纳税调增
21、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2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24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5、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 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27、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2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29、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 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2、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
33、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34、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35、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36、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37、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38、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39、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六、土地增值税
40、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1、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2、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43、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44、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4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7、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4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49、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0、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1、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八、印花税
52、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53、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54、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5、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56、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7、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8、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59、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0、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1、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62、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63、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64、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十、车船税
6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6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十一、资源税
6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6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三、残疾人保障金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7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我们日常了解到的,一般纳税人都是开专票比较多的,那么开普通发票要不要缴税呢?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
开普票需要缴税吗?
开普票也需要缴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不管是开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是要收取17%的增值税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也需要收取相应的税费的;税率一般是3%。
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
专业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只能是一般纳税人开具;
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发票要收税的原因:
发票是确定企业收入的一种方式,企业进行交易获得了收入是需要交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在申报纳税或者购买发票的时候获知开票金额。如果隐瞒了收入,不交税,一旦税务机关查到就会处以罚款和滞纳金。开发票要交税是国家税收手段的内容,由于发票开具的业务是国家赋予纳税人的一项用于拓展业务范围的权利,因此国家需要取得税费并将其作为公共建设的资金,同时发票缴税也保证了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根据不同性质的纳税人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从而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附件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一般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其中,第13、20、25、32、36、38栏及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的'本年累计'分别按本填写说明第(二十七)(三十四)(三十九)(四十六)(五十)(五十二)(三十二)条要求填写。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十七)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十八)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
(十九)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b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二十)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二十一)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17行之和。
(二十二)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二十三)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二十四)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二十五)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二十六)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二十七)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二十八)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三十)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三十一)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二)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规定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纳税人(下同)。'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2.其他纳税人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三十四)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五)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12、13a、13b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应将预征增值税额填入本栏。预征增值税额=应预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预征率。
(三十六)第22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三十七)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十八)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九)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四十)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一)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二)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十三)第29栏'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四)第30栏'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五)第31栏'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四十六)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四十七)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八)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九)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五十)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填写。
(五十一)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和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五十二)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二)各列说明
1.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情况。
2.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3.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4.第7至8列'纳税检查调整':反映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在本期调整的销售情况。
5.第9至11列'合计':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第1至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
6.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其中本列第5栏等于《附列资料(三)》第5列第3行与第4行之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
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8.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列,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第2行、第4行: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本列第5行=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项第③点的说明。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征收率)×对应行次征收率。
本列第13行'预征率 %'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4条第(2)项。
(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免抵退税或免税的,本列不填写。
(三)各行说明
1.第1至5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2.第6至7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7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3.第8至12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4.第13a至13c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中,第13a行'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纳税人。
(1)第13a至13c行第1至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第13a至13c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
5.第14至15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14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15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应纳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6.第16行'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7.第17行'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8.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9.第19行'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至3栏对应栏次中。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9.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
10.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11.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
12.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3.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反映本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第13至23栏'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反映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第14栏'免税项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3.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反映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4.第16栏'非正常损失':反映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5.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反映用于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
6.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7.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
8.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9.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10.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
11.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第24至34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4至28栏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括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2.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结存至本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初情况。
3.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4.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末情况。
5.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纳税人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待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24至28栏对应栏次中。
6.第29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30至33栏之和。
7.第30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包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
8.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9.第32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情况。
10.第33栏'其他':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五)第35至36栏'四、其他'各栏。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纳税人本期认证相符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本栏次中。
2.第36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扣缴的应税劳务增值税额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扣缴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增值税额之和。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其中本列第3行和第4行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5栏。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a、13b行之和。
(四)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本列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
(五)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
(六)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八)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
(一)税额抵减情况
1.本表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2.本表第2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3.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4.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5.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七、《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申报表主表,申报表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下同)。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增值税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申报表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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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是指()。
a.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b.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2.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国际运输经营资质,2023年6月购进飞机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万元、税额110.5万元;开展航空服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387.5万元、国际运输收入288.6万元、飞机清洗消毒收入127.2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34.2万元
b.50.54万元
c.62.8万元
d.68.21万元
3.甲企业为小汽车进出口贸易公司,2023年7月进口2辆小汽车,到岸价格30万美元,当月外汇中间价1美元=6.2元人民币,关税税额10万元,小汽车适用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5%。则甲企业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万元。
a.35.95
b.35.07
c.36.32
d.34.53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2.62万元
b.2.67万元
c.2.89万元
d.2.95万元
5.关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下列选项中,应征增值税的项目是()。
a.餐厅销售的饮料、食品等
b.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的同时赠送手机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d.商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7.下列关于金融业务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以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减去相应的费用后为营业额
b.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的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以贷款利息收入为营业额
d.金融经纪业务以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为营业额
8.某房地产公司2023年6月自建一栋商业楼,建成后对外销售,建筑成本为400万元(无同类建筑劳务的平均价格),当地的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为()万元。
a.13.61
b.43.61
c.30
d.43.2
9.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23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万元。
a.18
b.20.4
c.21
d.25.2
10.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货价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运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保险费无法查明,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5%,则应纳进口环节关税()万元。
a.100
b.100.8
c.110
d.110.8
11.下列生产或开采的资源产品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是()。
a.卤水
b.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c.地面抽采的煤层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12.某工业企业202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共计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96.75
b.97.50
c.306.75
d.307.50
13.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出租的房产
b.公园里由照相馆使用的房产
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d.个人所有的临街商铺
14.下列各项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规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b.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
c.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在商品房出售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征或免征
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5.下列关于契税优惠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某居民投资购买了一宗用于建造幼儿园的土地,可以免征契税
b.某退休林场工人到某山区购买了一片荒丘用于开荒造林,应减半缴纳契税
c.某县城国有企业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应按1%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d.某居民购买一套86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16.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养老院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
17.某贸易公司进口20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11辆,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85万元;3辆企业自用,2辆用于投资,1辆用于捐赠。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30%,消费税税率为9%)
a.17.43
b.17.86
c.10.50
d.10.71
18.2023年某渔业公司拥有捕捞船5艘,每艘净吨位200吨,其他渔业船舶5艘,每艘净吨位400吨,非机动船2艘,每艘净吨位500吨。2023年8月10日购置非机动驳船2艘,每艘净吨位600吨,购置养殖船1艘,净吨位2000吨,所购船舶均在9月15日取得登记证书。所在省车船税计税标准为净吨位200吨以下(含200吨)的,每吨3元,201吨以上2000吨以下的,每吨4元。2023年该渔业公司应缴纳车船税()元。
a.8800
b.9600
c.10400
d.90400
19.2023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8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元。
a.7.5
b.8.5
c.9.5
d.12.5
2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表述,错误的是()。
a.预收款方式销售,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b.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c.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d.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22.某教授2023年8月因其编著的小说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23年9月将该小说手稿公开拍卖获得收入5000元,该教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1952
b.1288
c.1566.4
d.1808
23.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转让定价方法是()。
a.交易净利润法
b.利润分割法
c.成本加成法
d.再销售价格法
24.某企业拟对境外a国或b国扩张业务,在境外开设工厂,提供境内所需的原材料。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a国所得税税率是30%,b国所得税税率是40%,财务部建议选择在a国设立工厂,该项选择符合()的税务优惠筹划。
a.利用分劈技术
b.利用税率差异
c.利用税收抵免
d.利用税收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法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2.下列项目中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有()。
a.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b.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
c.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d.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3.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赊销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4.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阐述,正确的有()。
a.赠送他人应税消费品,向受赠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或个人外),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委托外地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向代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b.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不随“三税”的法定减免而减免
6.下列属于关税法定免税货物的有()。
a.企业取得关税税额为40元的一票货物
b.具有商业价值的货样
c.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d.残疾人专用品
7.下列有关资源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b.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c.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d.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8.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2年仍未销售完的
9.根据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a.保险公司的房产
b.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c.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d.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
10.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a.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
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d.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11.国际税收协定中,下列机构场所,属于“常设机构”的有()。
a.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b.既用于储存货物同时也兼营商品销售的设施
c.持续建设1年的建筑工地
d.专为本企业进行其它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12.下列各项所得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有()。
a.离退休人员取得的工资
b.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c.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
d.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伙食补贴
13.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a.罚款
b.收缴发票
c.没收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14.某钢铁公司2023年7月购进一台铣床并在当月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同时购进多套备用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税额0.34万元。公司预计2014-2023年将连续亏损。现公司拟对该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下列建议正确的有()。
a.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b.将备用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c.从2023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
d.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三、计算回答题(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某外贸进出口公司经营各种进出口货物,2023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本公司办公自用20台,向某基金会捐赠2台。另支付销货不含税运输费1.3万元(收到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某县竹藤制品厂(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竹藤制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为93.6万元,当月出口,出口离岸价格为120万元。
(4)从国内购进布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委托加工成工艺台布,支付加工费1万元,并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出口,出口离岸价格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出口竹藤制品应退增值税(退税率13%)。
(2)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3)计算当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
(4)计算出口加工的工艺台布应退增值税(布料、工艺台布的退税率均为11%)。
2.(本题可以选用英文解答,如选用英文解答,需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加5分,最高得分11分。)某白酒生产企业(下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优质费10万元、其他价外费用1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散装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3.李某是一位知名作家,2023年取得以下收入:
(1)3月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费50000元。
(2)7月将境内一处住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8月应邀出国访问期间,举办明清文学历史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金20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80美元(外汇牌价1∶6.1)。
(4)9月份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原购入价45000元。
(5)12月,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某只非h股,取得股息、红利60000元,该非h股所在国已就该股息所得预提6000元个人所得税税款,并提供相关扣税凭证。
(说明:流转税除提示要求计算外,上述业务均忽略不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李某2023年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2023年7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2023年举办讲座取得的酬金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2023年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2023年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发生业务如下:
(1)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6000万元,本年度占用80%开发写字楼。
(2)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4000万元。
(3)发生管理费用2800万元、销售费用16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向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100万元是向其他企业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无法按开发项目分摊)。
(4)9月份该写字楼竣工验收,10-1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字楼总面积的3/5直接销售,销售合同记载取得收入为12000万元。12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催要材料价款,经双方协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用所开发写字楼的1/5抵偿材料价款4000万元。剩余的1/5公司转为固定资产自用。
(注: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时发生的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10%,企业采用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方式计算利息支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2)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2小题,第1小题15分,第二小题16分,共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23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0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1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的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2万元,杂费1万。
(2)11月25日,出口自产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1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支付进口关税14.40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1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为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支付进口关税7.10万元。
(5)1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12月将单位用过一年的旧机器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该机器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12月1日将自产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1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12月12日销售自产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1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不能使用,成本为15万元;1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假定为自行运输,不涉及运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1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企业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12月销售旧机器的增值税。
(6)计算企业1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7)计算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2.位于市区的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5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含向本企业安置的8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36万元。
(2)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200万元。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
(4)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5)向境内非关联公司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50万元,另支付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30万元。
(6)用自产设备对外投资,设备成本12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但企业未将该项业务反映在账务处理中。
(7)营业外支出600万元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23年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23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2.【答案】a【解析】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飞机清洗消毒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87.5÷(1+11%)×11%+127.2÷(1+6%)×6%-110.5=34.2(万元)
3.【答案】b【解析】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7%=(30×6.2+10)÷(1-5%)×17%=35.07(万元)
4.【答案】d【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5.【答案】a【解析】选项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d,采取预收款当时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6.【答案】b【解析】选项a,餐厅销售饮料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提供电信服务按电信业征增值税,销售手机按销售货物征增值税;选项c,应征收营业税;选项d,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答案】a【解析】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应该是以收取的全部保费为营业额。
8.【答案】b【解析】自建建筑物销售的,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400×(1+10%)÷(1-3%)×3%=13.61(万元),销售不动产营业税=600×5%=3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13.61+30=43.61(万元)
9.【答案】d【解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一律不退(返)还。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10×(7%+3%+2%)=25.2(万元)
10.【答案】b【解析】进口货物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完税价格=(2000+10)×(1+3‰)=2016.03(万元);关税=2016.03×5%=100.8(万元)。
11.【答案】c【解析】选项c,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卤水为液体盐,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选项a、b、d均需要缴纳资源税。
12.【答案】c【解析】扣除项目金额=3700+277.5=3977.5(万元),土地增值额=5000-3977.5=1022.5(万元),增值率=1022.5÷3977.5×100%≈25.71%,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1022.5×30%=306.75(万元)(注:非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的印花税可以作为税金项目单独扣除)。
13.【答案】c【解析】选项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b,公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公园内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选项d,临街商铺属于营业用房,要缴纳房产税。
14.【答案】d【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15.【答案】d【解析】选项a,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选项b,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c,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16.【答案】c【解析】选项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税;选项b,养老院占用耕地,免税;选项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17.【答案】d【解析】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3×(25+25×30%)÷(1-9%)×10%=10.71(万元)
18.【答案】a【解析】捕捞船、非机动船和养殖船免税,非机动驳船按照船舶税额的50%计算。应纳车船税=5×400×4+2×600×4÷12×4×50%=8800(元)
19.【答案】b【解析】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应补缴印花税=(5000+8500)×1‰-5=8.5(元)
20.【答案】c【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1.【答案】a【解析】选项a,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2.【答案】d【解析】小说手稿拍卖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9000×(1-20%)×20%×(1-30%)+5000×(1-20%)×20%=1808(元)
23.【答案】a【解析】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转让定价方法是交易净利润法。
24.【答案】b【解析】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解析】选项a,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2.【答案】bcd【解析】选项a,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答案】bc【解析】选项a,赊销的应税消费品,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当天。
4.【答案】bc【解析】赠送他人应税消费品,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5.【答案】abc【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随“三税”的法定减免而减免。
6.【答案】ac【解析】选项a,属于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应当免税;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才能免税,所以不选;选项d,残疾人专用品属于特定减免。
7.【答案】acd【解析】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8.【答案】abc【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选项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9.【答案】bc【解析】选项a,保险公司没有免征房产税的优惠;选项d,事业单位自用房产才免税,出租需要纳税。
10.【答案】acd【解析】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11.【答案】bc【解析】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仅由于仓储、展览、采购及信息收集等活动的目的设立的具有准备性或辅助性的固定场所,不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因此a、d不属于常设机构。选项b,如果某固定场所既从事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也从事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则应视其构成常设机构,并对这两项营业活动的所得合并征税;选项c,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作为常设机构。
12.【答案】abd【解析】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可以免税,现金形式取得的不能免税。
13.【答案】acd【解析】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务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14.【答案】ab【解析】企业在亏损期间购置固定资产,应尽可能多地将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使这些费用通过折旧的方式在以后年度实现;亏损企业的折旧年限可适当延长,以便将折旧费用在更长的周期中摊销。
三、计算回答题
1.【答案】(1)出口竹藤制品应退增值税=93.6÷(1+17%)×13%=10.4(万元)
(2)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1×(1+15%)×500×17%=97.75(万元)
(3)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400+2)×[1.8÷(1+17%)]×17%=105.14(万元)
当月进项税额=(97.75+9×11%)+1.3×11%=98.88(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05.14-98.88=6.26(万元)
(4)出口加工的工艺台布应退增值税=6×11%+1×11%=0.77(万元)
2.【答案】(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10+1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0(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英文答案】(1)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pay able for selling white wine to the specialty store in this month for company a=(200+50+10+10)÷1.17×20%+20×2000×0.5÷10000=48.15(ten thousand rmb)
(2) 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collected and remitted by company b=(10+1)÷(1-10%)×10%=1.22(ten thousand rmb)
(3)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pay able of the bottled medicinal liquor in this month for company a=1800×100÷10000×10%=1.80(ten thousand rmb)
(4)it is exempt from consumption tax,when company a distributes their medicinal liquor in bulk to their staff members.
3.【答案】(1)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50000×(1-20%)×20%×(1-30%)=5600(元)
(2)7月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800)×10%=240(元)
(3)8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免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2000×6.1×(1-20%)×20%=1952(元)应在国内补交个人所得税=1952-80×6.1=1464(元)
(4)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6000=6000(元)
【提示】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4.【答案】(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000×80%×(4÷5)=3840(万元)
(2)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4000×(4÷5)=3200(万元)
(3)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3840+3200)×10%=704(万元)
(4)转让写字楼共应确认销售收入=12000+4000=16000(万元)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6000×5%×(1+7%+3%+2%)=896(万元)
(5)其他扣除金额=(3840+3200)×20%=1408(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总计=3840+3200+704+896+1408=10048(万元)
增值额=16000-10048=5952(万元)
增值率=5952÷10048×100%=59.24%,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952×40%-10048×5%=1878.4(万元)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开发的写字楼对外抵债,按视同销售处理。
四、综合题
1.【答案】(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进项税=30×13%+47.6+12×11%=52.82(万元)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6×(17%-13%)=0.64(万元)
应纳增值税=0-(52.82-0.64)=-52.18(万元)
免抵退税额=16×13%=2.0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退税额=2.08(万元)
(2)企业11月份留抵下期抵扣税额=52.18-2.08=50.1(万元)
(3)企业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20+8+3+13+14.4)×17%=26.93(万元)
(4)企业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60+3+6+2+7.10)×17%=13.28(万元)
(5)企业12月销售旧设备的增值税=10÷(1+17%)×17%=1.45(万元)
(6)企业1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397.8+8÷(1+17%)×17%+10×397.8÷130=429.56(万元)
(7)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6.93+13.28+7×11%+51×(1-30%)-2.58÷(1-13%)×13%=76.29(万元)
应纳增值税=429.56+1.45-76.29-50.1=304.62(万元)
(8)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130×2000×0.5+10×2000×0.5)÷10000+(2340+8÷1.17+2340÷130×10)×20%=519.37(万元)
2.【答案】(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支出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210=10(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30(万元),实际拨缴2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7.5=2.5(万元)业务
(2)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0+2.5=12.5(万元)
(3)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800+200)×15%=120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200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应纳税调减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收入的5‰=(6000+1800+200)×0.005=4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4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80万元,应做纳税调增40万元。
业务(3)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40=160(万元)
(4)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所以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以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6)会计上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20万元。应补交的增值税=200×17%=34(万元)应补交的城建及附加=34×(7%+3%+2%)=4.08(万元)
应调整的会计利润=200-120-4.08=75.92(万元)税收上确认的所得=75.92÷5=15.18(万元)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5.92-15.18=60.74(万元)
【提示】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会计利润=6000+1800+800-3500-500-600-320-900-700-180+1000+75.92=2975.92(万元),捐赠限额=2975.92×12%=357.11(万元),实际捐赠额为150万元,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8)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975.92-36+12.5-160-100-60.74=2631.68(万元)
(9)该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2631.68×25%=657.92(万元)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餐饮的,在注册的时候我们登记了一般纳税人了。现在有一个问题,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规定,餐饮服务不允许抵扣进项,那么我们购入的一些固定资产等也不能抵扣了吗?这样,那我们这一般纳税人还有什么意义啊?
答:感谢您的提问!可能是您对文件理解错了,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购入餐饮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条款指的是购入餐饮服务,而非提供餐饮服务。贵公司是提供餐饮服务,如果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购入的货物、服务、固定资产、不动产及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项目,并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是允许抵扣的。
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纳税申报的办理也愈发严格。无论身在小微企业,还是处在大型集团,纳税申报都是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对于会计“老司机”而言,或许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但是对于初入职场的会计小白,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纳税申报流程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企业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纳税申报总体上分为三步:
1.抄税报税: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3.清卡处理:在申报纳税成功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进行最后的清卡处理步骤。这时一般纳税人报税已处理成功。
纳税申报资料
进行纳税申报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方可:
1.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纳税申报表格
除了材料外,以下表格也需要准备: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4.《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5.《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1-5)》。
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看似很复杂的工作,真正熟悉起来后就不会感觉那么乏力了。所以刚刚入行的伙伴,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困难而选择放弃,我们要学会不断学习,才有进步的可能。因为会计工作本身就是个活到老,学到老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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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盘专用设备
一、税控盘版报税操作:
每月1日后执行开票软件报税清卡操作步骤:报税处理——网上抄报——抄报(上报汇总)——报税——反写(清卡);
(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票发票,机动车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涉及的每一种票种(即使没有开具过发票)都要抄报(上报汇总)、反写操作)
1、“抄报(上报汇总)”成功提示如图:
2、网上报税或大厅报;
3、“反写(清卡)”成功提示如图:
税控盘报税清卡状态查询:
1、报税清卡前状态如下图:
请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
2、报税清卡后状态如下图
请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
开票截止日期变成“下个月征收期最后一天”,报税资料“无”,则说明报税、清卡已成功。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方式,而相对于一般纳税人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站在增值税的角度,普通纳税人一般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虽然都是增值税,但在征收管理方式上有着很大的不同。
我们知道,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税款制度,客观上要求企业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能力。但在现实中,增值税纳税人众多,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大量的小企业和个人是不具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条件,为简化增值税是计算和征收,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登记管理办法的不同。一般纳税人登记,主要包括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时限。即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且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在办理登记时,应提供相应的信息,并填报《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的认定标准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企业。
二、税率和征收率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分别适用13%、9%、6%和零税率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分别适用3%或5%的征收率。征收率是对特定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和销售额的比率。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三、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不同。
1、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法计税。其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法是间接计税法,也就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将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当期增值额部分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这两个因素。
销项税额是企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也就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则是购买方的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法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不包含其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需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简易计税法与一般计税法相比,其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比较简单,而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计算就复杂了很多。
四、优惠政策的不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也就是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的。而一般纳税人没有该项税收优惠。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普通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虽然都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在登记管理、税率(征收率)、计税方式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征收管理方式,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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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
增值税是我国财政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影响范围甚广。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几乎囊括了所有行业,在所有税种中与增值税相关的税收政策,无疑是最多也是最为复杂的。但是越复杂的政策,就越有筹划的空间,今天就来讲讲纳税人的身份该如何选择吧。
增值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登记管理办法。
简单来说,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般纳税人是指财务核算健全且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看到这里,很多老板可能又要问了,既然增值税法主要是按照销售额来划分纳税人身份,那为什么不将小规模纳税人之外的企业叫成“中规模纳税人”或者“大规模纳税人”呢?考虑到现阶段的实际税收情况,税收主体大多是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应税收入少,税收优惠多,一般构不成大量的财政收入。那些具有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才是具有普遍性的纳税主体,因此将除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统一称作一般纳税人了。
配图
下面我们来说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到底有什么不同,我们应该如何选择?(以下内容均是增值税法中的简单情形,由于篇幅有限,不考虑复杂情形和特殊业务)
税额计算方法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 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现行增值税法在税收实践中采取的是“以票控税”的方法,即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进项抵扣,但必须是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专用缴款书或农产品采购发票这类“专用”发票为抵扣依据,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准许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对其而言没有进行税额一说。注意了,即便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在实务中,很多老板咨询我的问题之一,今天也算是统一做了解释)。
举个例子,a是小规模纳税人,b是一般纳税人,他们10月份的不含税销售额均为人民币20万元,并且都取得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元。本月,a应纳增值税额=20 × 3%(征收率)=0.6万元,b应纳增值税额=20 × 13%(税率)-1.3=1.3万元。(只是个例子,并不代表所有情形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均小于一般纳税人,下面会继续进行阐述。)
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要比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办法下适用的税率要低。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3%和5%两档;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办法下适用的税率现阶段有三档,分别是13%,9%和6%。应当注意的是,选择低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虽然税率低,并不意味着税负低,这和销售额与购进额的大小都有关系。
注:税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申报周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周期是以月为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申报或者按季度申报,在实践中,税务局在认定税种时,小规模纳税人大多都会选择按季申报,一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来说销售收入少,享受的优惠政策多,财政收入对其的依赖并不高;二来按季度申报能减轻企业的纳税操作频率,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总的来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最主要的不同点就是以上三点了。接下来就来讲讲在实务中如何利用纳税人身份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吧。
配图
首先,税法和税务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对于增值税不同纳税身份的转换是有严格限制的: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金三征管系统下,一旦超过标准,税务机关会收到警示提醒)。即使没有超过规定标准,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第二,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在修改500万应税标准前,是不允许一般转小规模的,但是提高了500万标准后,原来的一般纳税人可能达不到应税标准了,这时候是允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的纳税人的,但是按照现行政策,转换日期只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例子的方式来说明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何种情况下应该做何种转换。
乙公司作为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当期不含税销售额为a,征收率为3%,则乙公司的应纳增值额税额=a × 3%。若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不含税进项额为b,则乙公司的增值率为c=(a-b)÷a,增值税为a×13%-b×13%即a×c×13%。
建立等式,a × 3%=a×c×13%,得出c=23.08%。
显而易见,当增值率为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相同,无需刻意选择;当增值率>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低于一般纳税人,这时应当继续维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若是一般纳税人的,应当在年底前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更低;当增值率<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高于一般纳税人,这时显然选择一般纳税人更为“合算”,建议尽快健全会计核算制度,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率也可理解为销售业务的毛利率)
当然,以上的例子不具有全面性。正如前文所说,增值税不同税目所对应的税率不同,23.08%的数据仅适用于销售或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形,显然并不适用于所有行业。但是计算方法大同小异,大家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当然,这一比例的计算是需要以长期数据的统计为基础的,仅仅因为某一期的增值率符合管理要求就去转换身份,那是绝对不理智的。
对于绝大多数初创企业来说,我还是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将纳税身份转为一般纳税人(特殊行业有要求除外),一般来说初创企业收入很低,业务来源很不稳定,没有固定的供应商,很难及时获取专用发票,财务制度不健全,转为一般纳税人反而会使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国家有很多相应的税务优惠和扶持政策来帮助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为了享受国家的红利,继续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更为有利。
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才能最大程度的做到降本增效,建议老板们应当将财税相关业务交给专业的财会人员去做,这样才能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效益,不是吗?
配图
1去税务局办理发票增加限额(不是增加发票数量),需要带什么?
执照、发票领购本、申请表等,具体请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2公司是销售电脑的,利润也很低,为了提高销售,公司进了一批手机,准备买电脑送手机,这个账务怎么处理?
购入的手机计入库存商品,买电脑送手机,手机视同销售。
3当上个月个税已经交了,员工拿到手的钱却是当月的一半,那么下个月拿到手的是当月和上个月的一半,那下个月的个税是怎么扣除的呢?
可以去税局申请更正申报表,并申请退税。
4跨年固定资产发票能入账吗?入账了分录怎么做及纳税调整怎么做?
可以入账,补提以前年度的折旧时,涉及到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替代它。
52023年净资产是负数,其中负债中公司向股东借款有26万,需要把净资产做成正数,如何调整比较合适呢?
如果一定要把亏损调为盈利的话,那把公司向股东借款的26万,当作是股东投入公司的钱,计入资本公积,这样就是所有者权益而不是负债了。
6老师,我公司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公司偶然得到一项超过50万的业务,比如100万,但根据以往的经营情况,这100万业务纯属偶然,一般都不会超过50万,这样的话我公司是否可以向税局申请不升为一般纳税人?
可以不自觉申请,等税局要求转再转。
7我司是食品制造业,年收入2000万左右,之前政府强制税负率,现不强制了,但进项比销项少很多,如何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负率?
尽量想办法拿进项票,每个月可以把收入做少一点,能先做预收账款的情况先做预收账款,下期再确认收入。
8增值税普通发票若货物单位开成一批,发票的清单是税控系统打印清单还是其他自制清单?
税控机打印清单。
9客户佣金直接从公司账户打给个人卡号可以吗?
如果是公司之间业务,那要公户对公户,如果是公司对个人,那可以打个人私户。
10普票开票错误,对方已入账不退回,我这边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可以入账的那就入账了,如果不能,那就要对方一定退回重开。
11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什么科目?新会计准则在负债类,余额在借方,是备抵科目吗?应该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吗?在金蝶里放在资产类的?
是负债类,余额在借方是备抵科目,是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形式上具备了资产类科目的外在特征,所以分录形式与“资产类”科目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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