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如何报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相信大家都知道,佛山的公司注册下来是小规模,需要申请才能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有的是直接注册,有的是后期业务上来以后才申请的,很多公司因为经营需要,从一开始都是注册一般纳税人的,无论是什么公司,只要注册好以后都要按时做账报税的哦,如果公司不按时缴纳税款后果很严重。金泉财税为大家总结的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做账的步骤跟小规模的是有所不同的,一起跟金泉财税来研究一下吧!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公司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
1、抄税报税
通常来说公司都是按月进行报税,从当月的月初就开始抄税入,选择抄税处理,再选择本期的资料,确认后发.票抄税办理成功,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佛山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打印销项报表
企业完成抄税后就要进行销项报表清单的打印,先选择发票资料查询打印,再选择发票种类、月份、所属税期,就可以打印销项报表了。
3、报税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4、清卡
进入开票系统,点击远程抄报税查看目前报税的情况,系统会弹出报税结果查询;然后再进入远程报税进行清卡操作,点击确定即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做账的先做的就是要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当公司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在做记账凭证的时候,一定要有签字权力的人,比如经理签字后才开始做,月末的时候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般纳税人做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2、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的内容整理,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哪里还需补充的欢迎大家留言,或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需要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服务的可以咨询给佛山金泉财税,交给专业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办理,省心省事省钱,为你解决各种财税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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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现在的一些现代服务业,公司经常会出现一个项目就会涉及到多个兼职人员,但是企业对兼职人员的薪资发放,很难获得发票,不计入公司成本。长期以往,企业就会出现资金支出了,但是却无法获得发票作为成本扣除,所以导致了企业利润虚高,企业税收压力变大。
对于企业来说,薪资的发放也关系到企业的税收,兼职人员薪资的发放怎么获得发票来作为企业成本扣除,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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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壹点》公众号,税务筹划需求请关注了解!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
一、按照5%征收率
1.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4.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5.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8.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二、按照3%征收率
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2.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29.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0.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1.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2.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一般纳税人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人一种类型,是区别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因此我们在注册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问题差错。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后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因此公司选择哪种纳税类型,需要在注册前考虑清楚。
但是本着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商业类型可以开13个点的专票,服务类可以开6个点的专票,并且进项发票可以抵扣。所以很多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候选择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流程比较简单。首先需要核准公司名称,查询公司名称已经被人注册需要去工商局办理,接下来存入公司注册资金,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成功存入公司注册资金后进行验资,验资可以去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当天就可以办理好。验资完成后是上报设立资料:章程、股东决议等等文件,随后刻章是需要去公安局,所需时间大概1-2个工作日,然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情况下当天就可以拿到,银行基本账户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最后是现场申请一般纳税人,完成公司注册。
可能这样一起列出来说比较繁琐,看得不是很清楚,下面老表哥给大家上一份详细的办理流程。
1、公司核名
首先准备3个或以上的公司名称,到四川政务网进行名称核验,通过之后即可提交核名申请,也是在四川政务网操作。准备多个名称是为了防止重名的现象。
2、工商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带齐相关注册资料(前期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至少两人)、法人、监事(不能为同一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证明、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股份比例等材料)到工商局提交资料。
3、领取公司执照
在上述的两个流程都顺利通过后,可以说是公司注册已经完成大部分了,注册者按照预约时间去到现场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相关印章刻制
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刻制公司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等相关公章。
5、银行开户
目前大多数公司都会选择四大行,优点是网点多,缺点呢,需要收取年度的管理费用,新注册的公司在开户银行的选择时,要尽可能结合后期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考虑,因为开户银行选定后变更是非常麻烦的事情。银行户开完后需要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报道,这也是税务的硬性要求。
6、申请一般纳税人
所有公司刚注册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出来后,需要在税务局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成为一般纳税人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被动的,一种是主动成为一般纳税人。
被动是指当您的公司满足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税务局会强制将您的公司变成一般纳税人,不去办理都不行;主动是指您可以向税务局主动申请将您的公司转为一般纳税人。
到此一般纳税人性质公司就注册完成了,可以开始正常营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是需要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税务和工商等部门进行办理的,然后审核批准之后就可以注册成功了。
增值税视同销售实务处理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以下分享几种常见的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增值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案例1】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2023年2月将自有货物向a公司投资,占有其30%股份,甲公司当月同类货物的含税销售价格为113万元,成本为8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库存商品 80万
【案例2】
甲公司将自产的货物耗用原材料1000万元,对外销售价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张某,其成本是1000万元。
借:应付股利 226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万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万
贷:库存商品 1000万
【案例3】
丙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购进商品一批,市场价格含增值税为113万元,3月份某地发生自然灾害,该公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批商品全部捐赠给灾区。
借:营业外支出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案例4】
某制药企业2023年1月份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30万元,当月销售货物100万元,为抗击疫情通过公益性社团捐赠药品550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如果该企业放弃享受免税政策:
1月份应纳税额=(100+550)*13%-130=-45.5
当月不需要缴税,且留抵税额45.5
如果捐赠享受免税政策:
则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30/(100+550)]*100=20
当期应纳税额=100*13%-20=-7
同样当月不需要缴税,但享受免税政策让企业留抵税额只要7万元,将会减少以后各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温馨提示: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哦!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从今天起小编陆续为大家梳理综合保税区常用的基本政策。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经备案试点的区内企业可自愿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并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暂免进口税收后按内外销比例年度补缴税款、内销货物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口税收以及缓税利息、外销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等具体政策。
“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案例:
1.基本情况: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内某公司主要从事数字投影仪、背投电视机、lcd电视、等离子电视等加工制造业务,为全球第2大投影仪制造商。主要原材料是液晶显示屏、集成电路等,试点前,该企业成品全部外销,原材料内外采购均有。
2.政策分析:近年来,海外投影机市场增长放缓,同时国内市场成为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前景最诱人的投影机市场之一。但投影机成品内销的关税率高,税收成本较高,影响产品竞争力。如果通过在综合保税区外另设公司的方式开拓国内市场,又会导致投资和管理成本增加。该企业参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后,一是通过叠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国内货物入区无需报关、保税货物内销按入区状态征税、新增进口设备按照内外销比例征税等诸多利好政策,解决了“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增问题,充分缓解了资金压力,有效实现降本增效;二是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优势,增加了营业收入,增强了国际市场接单能力,提升了进出口业绩;三是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减少了内销的中间环节,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3.成效:2023年该企业保税货物进口2.99亿美元,出口2.95亿美元,非保税货物入区2.34亿元人民币,出区2.59亿元人民币,开具增值税发票6.27亿元人民币,缴纳增值税0.81亿元人民币,内销征税额0.67亿元人民币,进项税抵扣2.4亿元人民币。通过试点,赋予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参与境内经济活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身份,打通了关税、国内增值税(流转税)的税收管理链条,产业链由两头在外转变为能进能出,企业能够自由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同时减少了企业内销环节关税成本,缩短了内销交货时间,提高产品竞争力,助力企业生产加工、研发维修、进出口分销、转口贸易、国际采购配送等全方位发展。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和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相比不同的情况有: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抵扣,并且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24行-25行=3行
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月使用量为25份,且为千元版(单份价款最高开具9999.99元),如果25份的月使用量不够,增票时要按当月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价款的合计数依4%的征收率预交增值税。
另外辅导期半年,期满后符合标准的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发票抵扣即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
企业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一般属于主营业务收入范畴。对于销售商品收入,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销售商品收入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货款未收到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来源: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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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创业开公司的小伙伴们必须要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老板跟公司其实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公司的钱不等于老板的钱,那么公司赚钱之后,有多少钱能进入到老板的口袋里呢?
一个正常的有限公司。除了特种行业,一般要缴纳的税有四种。
有限公司的税
增值税3%-13%,这里说的是未降税之前,现在因疫情原因,国家给小规模企业降税,从3%降到了1%;
增值税:就是我们卖出东西,开出发票,就要缴纳的税。分为小规模的3%,和一般纳税人的13%和6%;
商贸业是13%服务业是6%,小规模一律3%;
附加税:就是在增值税缴税金额的基础上来的。一般城市12%,农村10%;
企业所得税:公司的收入,扣除有票回来的成本,人员工资,还有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等等开支。剩下的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她的税率是25%;
当然国家现在也有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月开盘额少于10万,季度少于30万的,增值税;
利润在100万以下的,按照5%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在100-300万之间的,缴纳10%企业所得税。
利润在300万以上的,统一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有限公司里面核定的是20%。这个税是说,一笔收入,走到了缴纳完企业所得税这一步了。交完企业所得税,剩下的资金,还在公司内。如果股东想拿出来分红,就要缴纳20%的股东分红税了;
整个一圈下来,税交了不少,最高13%+25%+20%,看似税真的很高,但是其中有很多情况是交不上这么多税的。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可以抵扣,如果进项票够多,可能不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企业成本本身很高,有大量成本票补充进来,也可能不用缴税,其实最终,就是20%的股东分红税,好似必须要缴纳。
但是现在有很多企业,老板想买豪车,直接用公司名义买,做为公司固定资产,抵了企业所得税。又不用缴纳股东分红税,将资金提出来再去买车。反正车是公司的,开车的人不还是你自己吗?
以上是有限公司大致情况。
还有一些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但是他们的主体并不是有限公司。而是无限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涉及到负债,公司资产无法偿还,会涉及到股东个人资产的问题。
— —正经事
有朋友留言提到,现在如果对方非要让我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我应该怎么提供?莫非真的给对方打印一个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其实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八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就是这么个东西,一式两份的,纳税人留存的那份可以用来证明。
不过现在小编印象中很少有地方需要提供这个一般纳税人证明了。
以前还是挺多的,很多时候你要求别人给你开专用发票,对方都会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我有一次出差,需要索取专票,对方就让我出这个证明,当时没法给,后面等着赶飞机,我就直接用手机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了我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信息给对方财务看,他们也就给我开了。
其实税务局已经明确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即可,不需要提供诸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目前除了一些银行、加油单位在向你开具专用发票时候还需要让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外,其他基本都不存在这种现象。
比如,某银行在向客户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时候就需要客户提供如下资料:
开发票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书面资料「加盖公章」
3、客户需提供需要开票的手续费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4、客户还需填写我行开票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
当然,除了开票,有时候招投标中也有被要求提供这个证明的。
其实虽然我们现在看一般纳税人证明是登记表来证明。
以前还不是这样的。
最早有单独一个证书的。
这种说实话,我都没见过。
后面,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实施后,一般纳税人是实行认定制。
那个时候,如果你认定是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很多人应该看过这个,这个也经常被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对方要的时候就拿着给复印一个。
当然,认定制下,很多单位用的税局下达的税务认定书来作为证明。认定机关会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后来,认定改登记,没这个税务事项通知书了。
再后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而目前最新的政策就是文章开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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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为了弥补购货人的损失,小规模纳税人有时在价格上会有所优惠。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有x、y、z三家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期中x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开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异,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含税价格分别为90.4元、84.46元和79元。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3元,已经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考试甲企业应选择哪家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
解析:
a产品的不含税单价=113/(1+13%)=100(元)
每单位a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3(元)
(1)从x处购货(一般纳税人):
单位成本=90.4/(1+13%)=8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13%=10.4(元)
应纳增值税=13-10.4=2.6(元)
税金及附加=2.6*(7%+3%)=0.26(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0-0.26)*(1-25%)=14.805(元)
(2)从y处购货(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成本=84.46/(1+3%)=82(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2*3%=2.46(元)
应纳增值税=13-2.46=10.54(元)
税金及附加=10.54*(7%+3%)=1.05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2-1.054)*(1-25%)=12.7095(元)
(3)从z处购货(个体工商户):
单位成本=79(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13(元)
税金及附加=13*(7%+3%)=1.3(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79-1.3)*(1-25%)=14.775(元)
总结:由上计算可知,税后利润 x=14.805 > z=14.775 > y=12.7095,在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获利最大,所以应该选择x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结算方式包括赊销、现金、预付等。在价格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方式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销当期抵扣进项税额;采用预付方式时,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当期如果未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因此,在购货价格无明显差异时,要尽可能选择赊销方式。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
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总结: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召集人”“投分送”属于视同销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但用于“集人”不视同销售。
五、视同销售和抵扣进项问题
用途
自产及委托加工
外购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不视同销售,不抵进项
投资、分红、赠送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总结: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简答题
2.47(考查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增值税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部分种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请列举至少三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题考查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含凭票和计算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客票。
2.48(考查了税务登记、信息报告、首次申领发票等规定)
某新办纳税人在工商机关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拟于一个月后正式开展经营。为了提前办理涉税事宜,该纳税人向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a咨询其在正式开展经营前应办理的涉税事项,以及办理方式。请代税务师a回答纳税人的下列问题:
(1)正式开展经营前,应办理那些涉税事项?
(2)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限额分别为多少?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当日办结?
本题综合考查了税务登记、信息报告、首次申领发票等规定。
(1)正式开展经营前,纳税人应办理如下涉税事项:
①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到税务机关对《“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进行确认,对不全和不准确的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正;
②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和相关信息的报告备案,例如: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软件等信息备案、存款账户信息报告、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采集和认证;
③如需办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④首次申领发票,应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领用发票。
(2)新办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限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符合下列情形下,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当日办结。
①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
②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求,主动申领;
③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2.49(考查发票开具中不征税项目发票的开具)
在某些情形下,纳税人虽已收取款项但尚未发生销售行为或未产生纳税义务,请简述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并列举至少三种情形。
本题考查发票开具中不征税项目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主要适用情形包括: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5)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8)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以及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行为等
2.50(考查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情形)
根据现行政策,有些经营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请写出至少四类业务以及应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本题考查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情形。
包括下列情形: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
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公司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2.51(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
某企业2023年1月销售一批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已经将该发票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月由于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销售退回。该企业财务人员找到a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小陈咨询应如何进行处理。请代小陈回答该企业财务人员的问题,并逐步详细说明该如何进行发票处理。
本题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该在销售退回的当期冲减销项税额。
由于销售退回已经跨期,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购买方如果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购买方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3)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
(4)销售方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方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52(考查虚开发票行为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
请简述至少两种属于虚开发票的情形,并说明如果受票方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本题考查虚开发票行为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
(1)虚开发票行为: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受票方如果属于善意取得处理的情形,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不能重新取得的,不准其抵扣进项税额或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对于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不加征滞纳金。
2.53 请说出至少两种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
本题考查异常扣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
②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③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申报表,规避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6)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申报抵扣异常扣税凭证后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2.54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货物,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在邮寄给该企业时丢失。该企业咨询应如何处理。请代税务师回答上述问题。
专用发票丢失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和记账凭证。
2.55 请说出至少两种应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本题考查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56(考查税收优先的规定)
某纳税人因为资金紧张,拖欠债权人贷款,同时还存在欠缴税款和欠缴的行政机关罚款。请简述该纳税人所欠上述款项的优先原则。
本题考查税收优先的规定。
(1)欠缴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如果欠缴税款发生在抵押、质押或留置之前的,欠缴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2)欠缴税款先于行政机关罚款。
2.57(考查多缴税款的退还)
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税款。该公司多缴税款是否可以退还?请简述政策规定。
本题考查多缴税款的退还。
(1)税务机关发现后,发现之日起10日内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一步:申请一般纳税人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基本信息,税务登记日期,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地址等信息。
小贴士: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要注意认定有效期起选择当月或次月生效。
第三步:提交申请表
填好申请表、上传附报资料后提交申请表;
提交后,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审批通过后,及时进行税(费)种认定的变更。
二、开票相关注意事项
在开票上需要注意税率的变化,及时同步更新税控设备,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发票使用,变更方式如下:
税务ukey版:登录—菜单栏【在线变更】—输入税务ukey密码和税务数字证书密码点击获取变更信息,点击变更。
百旺(税控盘):登录—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在线变更—弹出“是否关闭开票软件在线变更程序” —点击“是”进行变更。
航信(金税盘):登录—系统设置—菜单栏“系统设置”—网上变更—金税盘网上变更—点击确定—勾选新增发票种类—点击确定。
三、申报注意事项
季中转一般纳税人,以11月申报次月生效(即12月生效)为例,需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10月-12月(一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所属期12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以上申报均需去税局大厅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概述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划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以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作为界定标准。
特殊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区别
1.小规模纳税人
① 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②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3%;
③ 税额=含税收入/(1+3%)×3%;
④ 发票领用:现在小规模可以自开专票,可以领购专票。
⑤ 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如对方开专票,也可以使用,也是全额进成本,但不是只能取得普票。
2.一般纳税人
① 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②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0;
③ 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④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⑤ 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是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好,还是一般纳税人好呢? 小编从税负和客户需求两个方面利用例题来为大家解析。
1.考虑税负
某企业2023年1月成立并开始经营,主要从事服装销售。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12个月里,该企业共计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① 假设1:某企业在这一年内,共计销项税额13万元。并且自成立以来共取得进项税额7万元。
解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年内共计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增值税税负6%(注:某企业近期内并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这种情况下,建议某企业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更为合适。
如果同样取得100万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的税负仅为3%。
所以,相比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3万元,增值税税负减少3%,降低了50%。
② 假设2:某企业在这一年内,共计销项税额13万元。且自成立以来共取得进项税额11万元。
解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年内共计申报纳增值税税额2万元,增值税税负2%(注:某企业近期内并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这种情况下,建议某企业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更为合适。
如果同样取得100万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的税负仅为3%。
所以,相比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1万元,增值税税负减少1%,降低了30%。
2.考虑客户对于企业的要求
如果和我们企业做生意的客户,一般都是大客户,对企业有要求,要求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才能合作做生意的话,那么建议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毕竟,比起税负,生意上的成交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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