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4篇优质的提供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劳务中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上,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b.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选项bcd不符合题意。
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a不符合题意。
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可行使的职权包括( )。【多选题】
a.检查公司财务
b.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选项b、c属于公司经理的职权。
4、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乙企业和丙企业为其提供连带共同担保,乙企业和丙企业约定保证份额为各承担50%。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该银行提出的下列要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要求甲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b.要求乙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c.要求丙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d.要求乙企业和丙企业分别履行50%的债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方式。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不能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
5、2023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6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23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万元。(已知该企业为食品零售企业)【单选题】
a.460
b.510
c.450
d.34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符合题意:2023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60万元)=460(万元),甲企业2023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450万元。选项abd不符合题意。
6、王某投资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订公司经营计划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下列各项中,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多选题】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b.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c.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8、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比例是( )。【单选题】
a.达到10%,但未达到20%
b.达到5%,但未超过30%
c.达到10%,但未超过30%
d.达到20%,但未超过3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正确:本题考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情形。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选项abc错误。
9、甲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该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甲并未成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经理。根据法律规定,甲持有的公司股份最早可以转让的期限是( )。【单选题】
a.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
b.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用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是()。【单选题】
a.可以转让的股权
b.应收账款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存款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符合题意: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但不能设定质押;选项abd不符合题意。
企业经营困难
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在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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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办理材料】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报送资料清单:
(↓点击查看大图↓)
【办理方式】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疫情防控时期建议采取“非接触式”的方式,优先选用网络渠道办理。
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操作步骤如下(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为例):
1.登录各省市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后,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务行政许可”
2.点击“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项目——选中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选项。
3.在表格中填写“延期缴纳的税额”——“申请延期理由”——上传相关材料,并点击“校验”—“保存”—“提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5.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6.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向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转报。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来源:厦门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一、延期申报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2、《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十四):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
(二)怎样办理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三)延期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四)疫情下如何“非接触式”办理延期申报?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申报申请使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二、延期缴纳税款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1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十五):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二)怎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三)疫情下怎样“非接触式“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使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前段时间有个业务部门的朋友跟我说了一件事情,说是园区物业一定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才能开具专票,不然就只能开普通发票。他向收入会计申请文件,但是收入会计回答他说,现在是网上申请办理的转为一般纳税人,没有在现场办理了,所以无法提供税局盖章版本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只能提供电子税务局的截图,证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甚至收入会计告诉他,对方可以自行查询我们是否为一般纳税人,不需要我们提供都可以的。
怎么办怎么办
因为园区物业的财务不接受这种,所以他不得不向我咨询一下,确定是不是不能提供证明文件,只能提供税局截图了。
我的回答不是,并且我快速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了证明资料并下载发给了业务员,顺利解决了他的问题。
虽然确实如我公司的收入会计所说,现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是在网上办理,比较方便的,主要是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办理的:
1、企业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部分省市的企业财务人员可以登录税务app,通过“办税—综合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获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证明文件。我们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之后,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返回两个pdf的文件,一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一个是有税局鲜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受理通过文件。示例如图所示:
税局受理通知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那么这两个文件在什么地方可以下载呢?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找到当时办理的那条信息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我申请的资料”以及“下载打印”。就可以轻松获取这两个文件啦。建议大家下载作为电子资料存档,避免后期系统出现问题,无法找到资料。
我要查询
办税进度查询
点击查看资料
这里再补一个收入会计提到的怎么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1、企业登录所在省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模块可查看纳税人资格。
2、企业登录所在省市税务app,通过“办税—综合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模块可查看纳税人资格。
3、其实不用登录我们依然可以查询该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输入你要被查询公司的所在省市电子税务局找到“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验证码即可查询。
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落签:2023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现在政策正在根据大家的需求在不断完善,所以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快捷,于是许多朋友都加入到创业的大军中。不过成立公司之后,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比如我们要按时报税、年检等等都要按流程来进行,近来,工商局下达了新的规定,企业如果不按时报税,将为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同样,居民企业在注销公司的时候,也要提交完整报税的资料,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精英商业
居民企业:
1.单位企业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清税申报表》
5)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经营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好了,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哦!不过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由于每个区域注销的政策可能不同,所以大家在进行注销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多多询问工作人员。但最好还是交给成都公司注销代办来为您服务,这样可以省下很多精力和时间,而且办理迅速,更加适合不了解注销流程的朋友。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资讯吗?那就继续关注我们吧!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 第一条第二十六款
二、政策内容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适用对象
全部纳税人
四、适用时间
1.随增值税纳税申报;
2.201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五、咨询电话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 12366
六、申请条件
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七、申请材料
1.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以及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留存备查;
2.技术合同认定权限下放至设区市科技局的,可以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查政策,就用查策通!
持有税务师证书的会计师小美最近入职一家新成立的分公司,公司在西部成都某税收优惠区。分公司经理考虑了所有的生产经营面临的风险因素,唯独对分公司如何分摊所得税搞不清楚,希望小美会计分析一下。
小美首先对该公司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深入了解,得知公司成立于2023年,总部位于广州,已经在北京、苏州等地设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当地税务部门负责征管。而今年刚设立的自己就职的成都分公司,总机构和分公司已经在相关税务部门完成备案手续。
上海月季花
由于经理要求分析和了解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分摊情况,小美收集了总分公司所有的2023年历史数据,并根据成都分公司经理对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得出2023年第二季度的以下数据:(因2023年新成立的分公司,所以案例预测时期2023年)
2023年二季度广州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应纳税额400万;
①北京分公司营业收入800万,职工薪酬160万,资产总额2000万,适用税率25%
②苏州分公司营业收入1000万,职工薪酬160万,资产总额3000万,适用税率25%
③成都分公司营业收入200万,职工薪酬80万,资产总额1000万,适用税率15%(优惠税率)
图来自头条免费图库
由于总分机构处于不同的税率地区,所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分摊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1、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
2、计算不同税率地区应纳税所得额
①根据分支机构三因素权重计算税款比例
北京分公司分配比例=(800÷2000*0.35)+(160÷400*0.35)+(2000÷6000*0.3)=38%
苏州分公司分配比例=(1000÷2000*0.35)+(160÷400*0.35)+(3000÷6000*0.3)=46.5%
成都分公司分配比例=(200÷2000*0.35)+(80÷400*0.35)+(1000÷6000*0.3)=15.5%
②计算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额
北京分公司应分摊所得额=1600*50%*38%=304(万元)
苏州分公司应分摊所得额=1600*46.5%*50%=372(万元)
成都分公司应分摊所得额=1600*50%*15.5%=124(万元)
3、计算分支机构应纳所得税额
北京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04*25%=76(万元)
苏州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72*25%=93(万元)
成都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24*15%=18.6(万元)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纳所得税额汇总=200+76+93+18.6=387.6(万元)
4、将汇总后的应纳所得税额387.6万按照分配比例分摊
①总机构分摊税款387.6*50%=193.8(万元)
其中96.90万元作为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另外96.9万元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税款387.6*50%=193.8(万元)
②北京分公司分摊税款=193.8*38%=73.64(万元)
苏州分公司分摊税款193.8*46.5%=90.12(万元)
成都分公司分摊税款193.8*15.5%=30.04(万元)
成都夜景
5、成都分公司预缴: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取得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或电子件)。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成都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仅需填报主表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15.5%”和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30.04万元”。
成都太古里
根据电子申报系统设置,如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按规范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且总机构已在季度预缴申报中填报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则分支机构在进行申报时,该数据由申报系统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信息自动补全。
有一位身处建筑行业的南宁小伙伴问小金:他们公司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3%的票很正常,但是为什么有的一般纳税人同样也可以开3%的建筑票?
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一般按照行业的不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主要有13%税率、6%税率等,而3%是简易征收办法,可以说是国家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申请简易征收的企业在执行3%税率时,进项是不得抵扣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开3%的建筑票呢?
1.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4.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最后小金想说,一般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负都较高,如果企业没有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就会导致增值税税费负担重,因此,如果想要节税,不只是有申请简易征收这个办法,如果建筑行业想要减税降负,可以找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咨询喔,他们都能给出一个合法合规的节税方案!
以上就是在南宁为什么有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3%的建筑票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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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都是开具劳务费发票的,只不过在税率上体现得不一样。那么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说一说一般纳税人的相关问题。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
答: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如下:
1、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2、建筑业劳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建筑劳务公司应该交哪些税?
计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印花税
管理费用——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
——水利基金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具体的税率以及包括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的内容,今天会计学堂就讲到这个为止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伴随着近年来代理记账行业的日益规范化发展,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为了减轻账务处理负担,会选择将企业的记账报税工作交给正规代理记账公司来打理。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如果您不清楚也没关系,下面企顺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介绍。
代理记账公司可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这些:
1、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代理记账公司的核心业务。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将财务工作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会在与企业确定正式合作关系后,为企业提供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全程代办服务,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只需招聘一位出纳人员,负责在企业日常运营中的货币收支业务以及财产的保管工作即可。具体来说,在账务处理方面,代理记账公司可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
(1)审核原始票据和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
(3)登记会计账簿;
(4)编制会计报表;
(5)编制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
(6)日常财税问题答疑;
(7)财税政策传递等。
2、核定税种
核定税种小规模由公司的税务专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行业特点、范围,核定公司应该纳税的税种和税目。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将财务工作交给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的专职会计也会帮助企业代为完成该项事务。
3、财税答疑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经营期间,会遇到一系列财税问题,如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很有可能会为企业经营埋下财税风险,但正规代理记账公司都拥有一支资深财会服务团队,而且团队内部各类人才配比也十分合理,所以,其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记账报税服务,便能够凭借自身拥有的丰富财税工作经验,为企业提供财税答疑服务,进而以帮助企业弄清财税政策,规避税务风险。
4、汇算清缴
此外,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代理记账公司还会帮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纳税年度结束前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帮助企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要求专业完成汇算清缴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印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来源:“知税”微信公众号
1、建筑服务可选简易计税:老项目、甲供、清包;
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以差额纳税——(总包-分包)/1.03×3%;
3、自2017.7.1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但需要预缴增值税;
4、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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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2.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处理;
3.小规模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5、应纳税额的计算
赶紧拿走!建筑服务税务处理的六大要点!
6、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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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其显著特征有三个: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二、你用人,我管人;三、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
了解了劳务派遣的含义和特征,进入今天的话题: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问题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问题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因此,纳税人需经其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劳务派遣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规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用工单位就派遣劳动者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数额等事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合同。
(3)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代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差额纳税扣除凭证
1、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清单。
2、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三)可否分项目选择全额或者差额纳税问题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允许按照不同的劳务派遣合同,一部分选择全额纳税,另一部分选择差额纳税。
(四)劳务分包不适用劳务派遣差额纳税问题
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其承揽的业务凡是以提供的工作量、工程量与用工单位统一结算价款的,不适用劳务派遣差额缴纳增值税政策。
(五)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专家简介:李军超,男,中级会计师,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企业财税服务10多年,专注企业所得税汇算以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
误工费按照行业收入收入计算
张明与宋建洪、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误工费,张明提交了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资格证、挂靠公司出具的证明及上海国盛物流有限公司运货凭证等证据材料,该组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认定张明从事道路运输工作,因其未提交固定收入证明,本院酌定参照道路运输行业标准61579元/年计算;
王春兰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春兰事发前从事商品零售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于零售业,故其误工费应按照行业标准47831元/年计算。
许德保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公司、万永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被上诉人许德保在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渔业捕捞工作,该事实有兴化市水产居委会、兴化市竹泓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许德保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证据予以证实,一审法院按江苏省2023年度渔业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989元/年,并考虑到许德保年龄已超过70岁,按其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误工损失,并无不当。
误工费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赵茂红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赵茂红事故前长期从事厨师、保险员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于非农业,赵茂红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主张按照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年的标准计算,不违反法规定,误工期间主张120日,亦在鉴定机构评定期限内,本院予以支持,即40152/365×120=13200元。
戴巧云与国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李阳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中,被上诉人戴巧云在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射阳县海顺纺织有限公司工作,一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戴巧云未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情况下,按受诉法院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支持其误工费,并无不当。
韦子东与孙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对误工损失,韦子东提交了居住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据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韦子东在该单位工作的实际,因无工资表等相应证据证明实际减少的误工收入,韦子东主张参照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34346元/年计算误工损失,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邢会友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误工费:原告虽为农村户籍,但在公司上班,其未提交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工资表,故其按照月收入3350元主张误工损失,依据不足,本院酌情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为:16937.75元。
误工费参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马兴明与吴华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马兴明仅提供的上海付源展览展示设备销售中心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但不能提供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据予以佐证,加之系农村家庭户口,其误工费标准可参照农村居民收入情况,酌定按100元/天计算。
朱志荣与大丰市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因原告系农村居民,原告主张按其实际工资损失96.87元/天计算误工费的请求,但未提供公司劳动合同、停发工资证明证实,故本院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原告的误工损失。
潘家厚、刘素英与崔彪、王春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庭审中二原告提供的村委会证实不能充分证明二原告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情况,故对二原告的误工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给付。
黄玉青与陈红明、上饶市恒旺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请的误工费,因其未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工作状况及收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原告误工费标准应按2023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9元计算,对原告诉请的误工期,事故发生于2023年10月9日,原告定残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根据相关规定,受害人有伤残的,误工期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因此,原告的误工期应计算至定残前一天,即355天,故原告黄玉青的误工费确定为:11139元/年÷12个月÷30天×355天=10984.29元;
误工费参照当地最低工资计算
张秀珍与纪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涉及原告的误工损失不应支持意见,本院经综合判断认为,原告虽未能提交收入来源有效证明材料,但对此类外来人口当在出现意外事故其生计必将受到影响,而原告主张参照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月,比较合理,酌情应予采纳。
原告胡明芳诉被告高青、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七、误工费,原告未举证证实,故原告的误工损失参照江西省2023年度南昌县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来确定,从受伤之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共计72天,原告误工费为3432元(1430元/月÷30天/月×72天);
张礼容、谢代友、康兆亭、康兆雪与赵浩鑫、广州市创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庭审主张误工费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3人7天计算误工费,因原告家属并非全在广州本地居住,本院确认误工费以广州最低工资标准3人7天计算即1085元(1550元÷30天×7天×3人)。
刘某某与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收入达到37173元/年,考虑原告正值劳动年龄段,故本院参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酌情认可误工损失为1770元/月。
误工费参照当地农林牧渔计算
束长林与朱月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误工费,原告束长清提交的通威(大丰)饲料有限公司工资表和证明书仅能证明其在该公司工作,不能证明其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误工损失,本院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后,参照上年度我省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认定误工费为3795元(35513元/年÷365天×39天=3795元);董志民等诉柴万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原告未提交误工证明,本院结合死者董利波的农村居民身份,参照河南省上年度农林牧副渔职工平均工资请求误工费,其请求合理,予以支持。
原告陈忠全与被告贾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因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收入来源于城镇,结合其现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事实,应参照上年度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34150元/年的标准计算误工费。
安兰香与崔见德、崔克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2、误工费:根据鉴定意见,原告的误工期为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1月8日共计200天,因原告系农户,参照2023年山西省公布的本省2023年农、林、牧、渔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1729元计算,每日114.3元,为22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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