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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关于12万申报的重要知识点:
什么情况下要申报12万?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 )]162号 )
哪些收入要申报?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哪些收入不计入12万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亿企赢提示:“年所得”的统计口径,为纳税人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而不是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的归属期间。
》
六、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七、我已经办理过年度汇算,怎么又收到短信?
这是提醒短信,如果您已经办理,可以忽略。
八、我已经完成了汇算,但我发现我有项目填错了,还能改吗?
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询申报记录,使用更正申报功能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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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年所得12万纳税申报的时候了。
讲真,每年到了12万申报,也是hr最烦心的时刻。根据法规,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事宜。意思就是说:申报必须员工本人发起,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后果很严重哦!
然而还是很多人忘了申报或者不知道怎么申报,所以hr的工作是告诉你们怎么申报并且负责提醒提醒再提醒。
常规来说是这样的:
1,个人自行通过电脑在网上完成申报,可登陆在上海税务网站(网址:https://gr.tax.sh.gov.cn)注册完成申报。
2,下载《上海个人办税》app在手机上完成申报。
3,自行前往税务机关申报大厅完成,申报时雇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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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全部—城市服务—税务大厅—服务授权—申报管理—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核实信息—个人基础信息—单位以及税务机关信息—确认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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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马爸爸知道我们很多小秘密,我们还是应该感谢马爸爸搞定了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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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请问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很多的纳税工作也都是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的,但是一些对计算机了解不足,或者是对于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不清楚的,简直是要了“老会计”的老命啊,但是生活还是继续,工作还是依旧,今天带来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保姆级】手把手教你做报税工作,十分详细,照做学,你也能上手做好报税工作。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
目录
no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流程大全
no2、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流程大全
no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详解
关于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详解的内容先到这里。需要全套的看下↓
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纳税两种,今天我们先来看自行申报纳税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
1. 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的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1、构成12万元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不包含在12万元中的所得。
(1) 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 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 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 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 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 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 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規定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 所得。
(2)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_
3、各项所得的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1)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2)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3) 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坦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 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4) 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 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5) 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6)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 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 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 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 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7) 股票转让所得。以1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 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 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四)申报地点
1. 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 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 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 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
4.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有户辑,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 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 其他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摘要
3月31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最后截止日。温馨提示:纳税人记得在这个时间之内前往申报。
3月又到尾声了,再次提醒一下:3月31日前,千万不要忘了这些事:
1、2023年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3、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者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最后两天!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你申报了吗?
什么情形才需要自行申报个税呢?
有下列五种情况中任何一种的纳税人属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是年薪12万以上才需要申报吗?
注意,年薪不等同于年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由以下11项所得合计,便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
⑪其他所得。
如果不申报或者忘了申报怎么办?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一经查实,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那年所得12万元以上要怎么申报呢?
1、直接到地方税务局所属的各个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只能在一个地方税务机关申报,不能重复在多个地方申报,要注意纳税地点的顺序,一般顺序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所在地,发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单位代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地,在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所在地;
2、通过所在地税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申报;
3、授权自己所在的单位进行集中申报;
4、其中,所属北京地税和上海地税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完成纳税申报,所属广东地税可以通过微信进行纳税申报。
一、单项选择题
115 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a)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a.5,5 b.10,5 c.15,10 d.20,20
123 企业2023年度将以前年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核销,该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下列处理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b)。
a.应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扣除
b.不用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资料,相关资料企业留存备查就可以扣除
c.应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后扣除
d.不用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资料,也不需要将相关资料留存,申报后就可以扣除
【答案】b 选项b正确,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127 下列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由纳税人一方扣除也可以由纳税人及其配偶按规定同时分别扣除的是(d)。
a.婚后购置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只能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b.赡养老人(无法选择由纳税人和配偶同时分别扣除)
c.继续教育(只能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d.子女教育
【答案】d 选项d正确,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128 个体工商业户为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d)。
a.不允许税前扣除
b.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c.按实际缴纳数额扣除
d.按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答案】d
选项d正确,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29 下列符合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规定的是(b)。
a.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b.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c.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免征环境保护税
d.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答案】b 选项b正确。
干扰选项:
选项a错误,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选项c错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选项d错误,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二、多项选择题
132 按照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d)。
a.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得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b.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税法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纳税人一旦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一律不得转为一般纳税人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除另有规定外,都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e.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律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ad 选项ad正确。
干扰选项:
选项b错误,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选项c错误,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选项e错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33 从事货物生产和批发零售的企业发生下列行为,必须将全部销售额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ace)。
a.销售自产数控机床的同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b.销售自产钢结构件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c.销售自产广告灯箱的同时提供设计服务
d.销售外购电梯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e.销售自产轧棉机的同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答案】ace
选项ace正确,均属于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 务,按照混合销售的规定,全部销售额均按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
干扰选项:选项bd错误,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活动板房、钢结构件、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 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分别按销售货物及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两项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也比照此规定执行。
136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无需并入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的有(cde)。
a.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b.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c.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乘务训练费√
d.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e.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特殊类型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全额扣除
①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单独核算、准确划分的),全额扣除;
②航空企业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作为航空运输成本全额扣除;
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单独核算的),全额扣除;
④核力发电企业核电厂操纵员的培养费用,作为发电成本全额扣除
137 下列收入应作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bc)。
a.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收入)
b.有专门的资金拨付文件和管理办法要求并单独核算的财政性资金
c.依法收取并上缴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d.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收入)
e.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税收入)
138 下列属于纳税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的有(bc)。
a.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补税500元,且综合所得年收入为11万元
b.纳税人年度内取得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共计12.8万,需要补税,经计算补税金额为460元
c.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时未申报大病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需要申请退税的
d.纳税人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但不准备申请退税的
e.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答案】bc 选项b正确,属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超过400元的情形,应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选项c正确,属于年度中间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导致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干扰选项:
选项a错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属于无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选项d错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不申请退税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选项e错误,非居民个人按月和次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年度汇算清缴。
139 下列情形中,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bc)。
a.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买汽车并将汽车所有权登记到个人名下(经营所得)
b.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
c.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者家庭成员购买房产
d.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工资、薪金所得)
e.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bc 选项bc正确。
干扰选项:
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应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错误,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税。
选项e错误,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0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项目可作为计算加计扣除依据的有(abe)。
a.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
b.支付的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人员的工资
c.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
d.销售开发产品支付销售公司的手续费
e.精装房的装修费
【答案】abe 选项abe正确。
选项a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选项b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用”。 选项e允许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干扰选项: 选项c错误,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故不 能作为加计扣除的依据。选项d错误,销售开发产品支付销售公司的手续费属于开发费用,不作为加计扣除的依据。
征期-要点
1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所属期为8月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预缴申报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相关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名称及优惠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名称,并填报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填报要求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
填报要点:
● 两部门发文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2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所属期为8月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所属期为2023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填报要点:
● 两部门发文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附解读)
● 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期限再延4个月,新政要点来啦
为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相关部门会在企业纳税人依法纳税时进行信用评价,根据纳税人涉税行为记录分为:a、b、m、c、d五个纳税等级。如果企业纳税等级被评为a级,可以享受哪些好处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领取发票优势
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
二、贷款融资优势
您是a级纳税人,可以凭借纳税信用申请“银税互动”。
三、办理涉税事宜优势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 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四、办理出口退 (免) 税优势
a级纳税人,符合一类出口企业标准,申报出口退 (免)税,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可以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优势
作为a级纳税人,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从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 (2017] 56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
第1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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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3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明确了!
1月征期延长,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这些重要事项提醒,各位财务同事一定要注意!
01
2023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明确了
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
1. 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 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3. 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4.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5. 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
6. 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2023年具体申报纳税期限,财小加整理如下:
其中,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月16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
01日-16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报)、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烟叶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10日-25日:企业社会保险费(1月10日为发起批量扣款日)
10日-25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7日-25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
01日-25日: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每年1月25日前)
01日-31日:场外核应急准备资金(按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汇算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汇算清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
01日-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01日-31日:车船税(按年)
02
2023年1月申报纳税重要提醒
1月是大征期,需要申报的税费较多,请纳税人及时完成。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一般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点击链接回顾(仅供参考):
1)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超全攻略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如何填报?哪些风险需关注?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1个常见纳税调整事项
4)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大梳理
5)17个问答终于把职工福利费讲清楚了,这些支出都可以税前扣除
6)2023年新政大盘点
二、个人所得税(取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取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限一般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综合所得,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2. 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的规定
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意: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2)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包含哪些方面:成本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3)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4)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5)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三、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
1.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注意新旧变化:2023年7月1日印花税法施行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的规定同步废止,营业账簿印花税的法定税率由万分之五变更为万分之二点五,同时取消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营业账簿征收印花税的规定。
3. 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按年计征的,应以年度为纳税期限,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4.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具体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在实务中,有些财务同事可能对政策理解有误,认为只要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上年增加了,就要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且习惯在年中增资时按次申报缴纳。
这里要把握两个要点:
1)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以“年度记载”为单位进行计算缴纳的,即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当年年末(12月31日)比年初(1月1日)账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部分计算缴纳。
2)要理解“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表述中“已缴纳”的概念,规避重复缴纳风险。
下面举例说明,应当如何计算并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a公司2023年成立时账载实收资本500万元,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1250元。假设公司资本公积一直无变化,且不考虑其他减免因素,公司2023年减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380万元;2023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450万元;2024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560万元;2025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630万元。
1)关于2023年和2023年印花税计缴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由于2023年、2023年a公司年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均未超过已经缴纳印花税的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00万元,因此,2023年、2023年均无需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2023年增加,就应该按照450-380增加的70万元计算缴纳2023年度的营业账簿印花税,这种分析思路是错误的,应及时纠正这种错误思路,避免多缴税款。
2)关于2024年印花税计缴问题
由于2024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60万元,比已经缴纳印花税的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500万元增加了60万元,因此应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以增加额60万元乘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150元。
3)关于2025年印花税计缴问题
由于2025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630万元,比(上述)已缴纳印花税的2024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60万元增加了70万元,因此应于2026年1月15日之前,以增加额70万元乘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175元。
5. 相关注意事项
1)2023年度内已按次或按季申报并缴纳过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在2023年7月1日以后认定了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在2023年1月征期内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应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已按次或按季申报过的营业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差额填报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2)凡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的,需要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进行零申报,否则将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承担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款的责任,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在零申报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的时间,即年末最后一天。
四、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3年1月1日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的上述收入,收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划转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缴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部分地区电子税务局已正式增加了新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申报功能(如未新增功能,建议询问当地税务局)。
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通用申报表】功能,如下图所示:
填写申报信息,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申报】,提交申报信息,完成申报后,缴费人即可进行缴款操作。
五、2023年1月1日起,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其中,对栗子、甘草及其制品、大型轮胎、甘蔗收获机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铝和铝合金出口关税。
六、2023年1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新规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七、2023年1月1日起,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施行
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身高决定儿童票资格的规定”将迎来改变。
1. 儿童优惠票及儿童免费乘车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并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
2. 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3. 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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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是最近的热门话题,12万个税申报要求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都需自行申报12万个税。一般意义上,上述个人是指中国国籍,或者外国(地区)国籍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那么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呢?
个税申报表智能填报
一:办理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注:该申报表,个人可以前往个税管家app中填写、下载,之所以要用个税管家app,是因为它能智能提供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节省个人填报申报表时造成不必要的错误。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纳税义务人依照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税款缴纳凭证原件。
4、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纳税人无法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何办理?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不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委托申报的,必须出具由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五、自行纳税申报期间,扣缴义务人需报送哪些材料?
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政府部门,凡有外派人员的,应在每一公历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派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外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期限、境内外收入状况、境内住所及缴纳税收情况等。
六、未按规定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和报送材料,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税收征管法及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月30日,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公布了美国前总统特朗普2023年至2023年的纳税申报表。
美国税务联合委员会发布的税表显示,特朗普2023年缴纳的联邦所得税为64.19万美元;2023年和2023年仅缴纳750美元;2023年约100万美元;2023年约13.34万美元;而2023年则为零。
特朗普发表声明称,众议院民主党人不应该公布税表,最高法院也不应该批准公布,这将给很多人带来非常糟糕的事情。美国的巨大分歧现在将变得更加严重。激进的民主党人把一切都‘武器化’了,但请记住,这是一条危险的双向道路!
美国国会联合经济委员会主席拜尔声称,特朗普纳税申报表的一些敏感信息已经被谨慎处理,我们一直小心翼翼,确保没有将美国国税局的申报表‘武器化’。
公布的税表删去了一些个人敏感信息,如社会保障号和银行账号,总篇幅将近6000页,包括2700多页的特朗普和妻子梅拉尼娅的个人申报表,还有3000多页的特朗普商业实体的申报表。
特朗普在竞选总统时没有公布纳税表,打破了传统惯例。美国最高法院上个月拒绝阻止财政部将它们移交给负责起草税法的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这对特朗普是一次沉重打击,他一直认为最高法是其最后的保护伞。
现在,公众知道了特朗普为什么不敢公布纳税表,这位亿万富翁一直在想办法避税。
12月26日,《福布斯》杂志报道,截至2023年9月,特朗普的净资产为32亿美元,这让他在“福布斯富豪榜”11月的排名上升到了892位。
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美国富豪们却组织财务精英团队,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达到避税的目的。特朗普就经常说,商人都会避税。
11月15日,特朗普正式宣布参加2024年总统选举。其早早启动选战,是有意打击党内潜在对手的参选积极性,走出中期选举的阴影。
民主党一直坚持要曝光特朗普的纳税单,就是要将这位前总统不纳税的事实公之于众,这必定有损特朗普的成功商人形象,更加不利于其参选。
特朗普当然知道这对自己有多大的伤害,之前为了避免曝光纳税单,特朗普不惜打官司到最高法,只是没想到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于是特朗普将之认定为民主党对其的政治攻击,就是要阻止其参选。
一旦特朗普的粉丝认为这是党派之争,就不会关注纳税本身了。
共和党内部早已有与特朗普切割的呼声,前副总统彭斯已经表示参选,应该是得到了共和党高层的支持。
12月19日,美国众议院负责调查国会暴乱事件的特别委员会建议司法部,针对特朗普在2023年1月6日国会大厦遇袭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向他提出刑事指控,罪名包括叛乱罪等4项。如今特朗普纳税单公布,无疑将加速了共和党内反对特朗普的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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