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纳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某地税务局稽查局针对某自然人转让股权转一案进行检查,检查确认,当事个人转让股权,合同约定转让价款是1元,但实际通过个人账收到股权转让款300000元,最终认定当事个人少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60000元。最后的处理决定是按征管法64条第二款追缴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同时,不加收滞纳金。
该处理决定存在两个明显问题:
一、已经有证据表明当事个人是进行了虚假的纳税申报,但处理决定并未将当事个人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然人转让股权,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处理决定的当事个人按1元申报,但实际由受让人的配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转让款30万元,这是典型的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主观故意性极其明显,应当定性为偷税。该处理决定应定性为偷税未定性为偷税,存在明显执法风险。
二、应当加收滞纳金而未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国税函〔2004〕1199 号效力级次远低于征管法,当事个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应当适用征管法加收滞纳金,该处理决定不加收滞纳金存在明显执法风险。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深税三稽处〔2022〕496号)
邓某锋:(纳税人识别号:4416***014170)
我局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8月19日对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经检查,核实你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与邓某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的有深圳市***皮具有限公司 35%的股权,转让给邓某远,《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股权转让价格0.0001万元, 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完成变更登记。经查询你621758***685652 银行账号,你于 2023年11月21日收到邓某远配偶邱某梅的中国银行账户 621785***412618 转账款 300000 元,结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生效(2020)粤0307 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确认上述股权转让实际价格为 300000元。
现查明,你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后未按规定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 60000 元。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追缴你少缴的“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60000 元。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 号)的规定,对少缴的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
二、征管法对纳税申报是怎样规定的?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注意: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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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可以说是几乎每个月会计人员都会与之打交道,我国现行的税种中,增值税可以说是各类企业与税务部门都会十分重视的。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就会压力比较大了,日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就要严谨处理了。新手会计遇到增值税网上申报缴纳就会慌,快来瞅瞅这套完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详解流程吧,为你处理纳税申报工作助力!
(文末可以获取全套电子版资料)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时申报实务详解(部分展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掌握了一定的处理流程接下来的税费缴纳就很好处理了。
首先,需要大家掌握的是增值税纳税人的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等等,这是申报缴纳增值税费的前提。
其次,熟知增值税申报的流程。现在多大数企业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工作是通过电子税务局来进行的,因此,掌握网上报税的基本流程,处理税务申报工作就很轻松。
最后,正确地填写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由主表和附列资料以及减免税款明细表等组成,掌握这些表的填列方式,整个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就顺利完成了。
今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学习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流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概述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登记标准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是存有区别的,不同计税方法会关系到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要理解掌握!
(三)增值税税率以及征收率
除今年特殊情况外,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情况如下:
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二)简易计税方法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步,如下图: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准备工作
前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好后,接下来就是重点工作了,网上申报缴纳税费。在此还要注意要提前做好准备,像准备好财务报表、汇总好发票认证以及减免税的情况等等。接下来看看都需要做好哪些报税准备事项。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
受文章篇幅限制,今天有关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详解就到此结束了。需要深入学习增值税纳税申报全流程的,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来免费领取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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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上一篇文章,我们学习了增值税预缴申报的操作流程。今天我们来学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报送资料、办税渠道、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1)事项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报送资料
(3)办理渠道
①网上办:电子税务局办理
②办税服务厅办理
(4)纳税人注意事项
下面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为例,为大家简单介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操作流程,供各位小伙伴参考!
以上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如果您对增值税申报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
下期预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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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变化,会计在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要把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学习透彻,不然纳税申报很容易给企业多交冤枉税。下面这4个纳税申报常识,5月份会计申报的时候要引起重视。
1、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享受增值税优惠,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3、单位的职工都必须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4、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凡在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含查账征收企业和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实行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总机构是汇算清缴主体,分支机构根据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应缴应退税款就地申报补退税。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是否会延长,等待税务机关最新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小编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问答及填报流程,将在近期陆续发布。
问题 · 解答
q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a: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q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a: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q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a: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q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a: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q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a: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q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a: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q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a:不需要。
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申报 · 操作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2.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非按期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下图其他申报改为非按期申报)
3.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 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 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 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 · 事项
1. 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 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印花税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税种,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202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文件,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用好这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弄清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那么,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期限是签定日期还是生效日期?认缴制下股东缴纳了出资,印花税该在什么时间申报?
小税种也有大问题,其中的纳税申报期限,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棘手问题,不熟悉印花税规定的,还真不一定知道。不同的印花税缴纳方式,纳税申报期限也不同,今天凡人就和大家聊聊关于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问题。
一、印花税的四种缴纳方式
一是应税凭证贴花纳税。即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二是大额税额开票征收。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三是频繁业务汇总申报。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四是难以据实依法核定。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是典型的行为税,只要应税行为一发生,纳税义务就发生。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于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又在国内履行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当然,如果两头在外的合同,那就不用缴纳印花税了。
三、印花税的五种纳税申报期限
印花税纳税义务确立后,不像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那样无论何种征收缴纳方式,都有着相对固定的申报纳税期限。不同缴纳方式的印花税申报纳税期限各不相同,差异较大。
一般凭证即时贴花。采取粘贴印花税票方式缴纳的,纳税申报期限为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的当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不同的应纳税凭证,其书立或者领受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对于合同来说,其合同各方签字生效时间,即为合同书立时间,小会计甲问起的“产权转移书据”,采取贴花方式缴纳的,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签定日期;对于应税证照来说,以纳税人从有权机关领受证照的时间,即为领受时间;对于账簿凭证来说,一般是年初启用新账簿的时间为书立时间。简单地说,就是账簿凭证印花税以年为申报纳税期限,其他凭证、证照,以次为申报纳税期限。对于按次的,其纳税时间应为书立或领受的当日;以年为申报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应在次年设立新账簿的当日贴足印花税票并划销。
资金账簿按年计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实缴资本还是认缴资本一直存在争议。不仅如此,注册资本印花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也是小会计、小税务们常常出错却不自知。《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汇总缴纳按月申报。《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但却没有规定汇总缴纳的申报期限,参考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汇总申报缴纳月份的次月15日内申报。
国外合同使用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采取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采取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核定征收按月(季)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本文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消费税注册公司必须使用corppass通过mytax portal,以电子申报的方式,提交其公司每个季度的消费税申报表(gst form 5),并在到期日之前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支付gst款项。
1. 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前,需要知道以下事项:
在每个规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一个月内,您必须将消费税申报表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iras)。通常每季度执行一次,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例如:2023年1月至3月为消费税第一季度,公司的第一季度消费税申报表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每季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必须使用corppass通过mytax portal,以电子申报的方式;
即使贵公司在某个会计期间内没有新加坡交易(gst transactions ),公司也必须以零申报的方式提交纳税消费税申报表(file a nil return);
公司必须在提交纳税消费税申报表后的1个月内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支付gst款项;和
在同一个季度,公司必须同时申报销项税(output tax)和进项税 (input tax)。
2. 提交消费税申报表时,公司必须将该季度公司的销项税(output tax)减去进项税 (input tax),得到的数额就是净消费税 (net gst)。销项税(output tax)和进项税 (input tax)之间的差额,是应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净消费税(gst payable)或是 由新加坡税务局退还给公司的的净消费税(gst refund)。
i)销项税(output tax)是公司从客户那收取的消费税项。
一间公司一旦成功注册了消费税后,公司必须按照现行消费税税率对您的客户的供应征收消费税。收取后的output tax是必须呈交给新加坡税务局。换句话来说,这个7%output tax是公司代替新加坡政府收的,是要还给新加坡政府的。
例如,您公司卖出某个商品价值为 1,000新币,那您就该向客户收取1,070新币的款项。多出的70新币就是您的公司代替新加坡政府收取的7%的消费税,过后是需要还给新加坡政府的。
ii)进项税 (input tax)是公司从供应商处购买或进口商品所支付的消费税。
如果一间公司满足索取进项税的条件,该公司可以就其公司的购买和营运费用索取进项税。
如果销项税(output tax)大于进项税 (input tax),那就是负gst净额,代表公司应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净消费税(gst payable)。反之亦然。
3. 如是由新加坡税务局退还给公司的净消费税(gst refund),通常新加坡税务局将在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后的1至3个月内退还给公司。但是,公司必须首先满足以下条件:
该公司已及时提交所有的消费税申报表;
该公司不得接受新加坡税务局的审核调查;和
该公司不得有未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款项或欠款。
4. 如果一间公司逾期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即是在规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1个月内),新加坡税务局将会对公司征收5%逾期付款(late payment penalty)。此外,新加坡税务局还将开具付款通知单(或称:缴款通知书/即期票据/demand note)以支付未付款项。如果公司自付款通知单发出之日起60天后都还未付款,新加坡税务局将可能每月另加2%的罚款。额外罚款总额最高可达到50%。因此,逾期提交消费税申报表的最高总罚款额为55%。
请注意,新加坡税务局非常严格看待消费税课题,确保注册消费税的公司在到期时缴纳消费税。凡是个人或公司试图逃税,他们将面临非常严重的罚款和监禁。
2023年5月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月份纳税申报日期表
记得在5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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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兼营不同业务应分情形纳税申报
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兼营业务且对应不同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区分自身情形,准确计算缴纳增值税。比如,m公司主要经营货物销售及不动产出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假设不考虑附加税费等问题,m公司在具体的增值税处理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兼营不同征收率项目,填列申报表时,应先判断能否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再判断能否享受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即使不满足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条件,也不影响其享受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45万元
2023年4月—6月,m公司销售货物并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出租不动产并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也就是说,该季度m公司销售货物销售额30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10.5÷(1+5%)=10(万元),合计40万元,未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m公司40万元销售额中,有10万元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动产出租收入,但这40万元销售额,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上述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中。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合计超过45万元
2023年4月—6月销售货物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销售额50万元,出租不动产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也就是说,该季度,m公司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出租不动产销售额=10.5÷(1+5%)=10(万元),合计60万元。季度销售额虽已超过45万元,但销售货物对应的销售额50万元,可以享受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50万元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对应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而出租不动产销售额10万元,由于企业季度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不再适用5号公告的免税规定,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10×5%=0.5(万元)。
情形三: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2023年4月—6月销售货物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出租不动产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此外,m公司还出售一套自建厂房,并开具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
该季度,m公司销售货物销售额30万元,出租不动产销售额=10.5÷(1+5%)=10(万元),处置自建厂房销售额105÷(1+5%)=100(万元),销售额合计140万元。依据5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对m公司来说,其季度销售额140万元虽然已经超过4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100万元后,剩余销售额为40万元,并未超过45万元,仍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40万元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中。对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100万元,m公司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100×5%=5(万元)。
情形四: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2023年4月—6月销售货物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合计50万元,出租不动产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处置自建厂房开具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
该季度,m公司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出租不动产销售额=10.5÷(1+5%)=10(万元),处置自建厂房销售额105÷(1+5%)=100(万元),合计160万元,不能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50万元,可以享受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对应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对于出租不动产销售额10万元,m公司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10×5%=0.5(万元),对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100万元,则应计算缴纳增值税100×5%=5(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时间:2023年06月17日,版次:07,作者:李晓波 宋宝军,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昌邑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一、税款所属期与纳税申报期
大家一定要注意,税款所属期与纳税申报期可是两个概念。在进行纳税更正申报时,一定要弄清楚应该进行纳税更正申报的是哪个月。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所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或计税期间。
纳税申报期限是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可以分为按期申报纳税和按次申报纳税两种情形。
例如:a公司在2023年10月份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未进行纳税申报。在进行税收清理后,现在需要进行纳税更正申报,则应该对11月份申报的增值税及附加进行更正申报,但这一行为产生的税款所属期应为2023年10月。
二、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已缴税额
在对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进行纳税更正申报时,可能存在补缴税款的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a100000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在纳税更正申报时是不能进行修改的。那么在第一次纳税申报时,补缴的税款难道就不计入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了吗?难道得重复缴两次吗?
答案当然是否。虽然在申报表上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无法更改,但是在更正申报后,补缴税款时会剔除掉已经缴纳过的税款哟~
例如:a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实际应纳税额为5万元,实际已缴纳的税额为3万元,本年应补税2万元。申报期后发现纳税申报数据有误,进行了纳税更正申报,实际应纳税额为8万元,实际已缴纳的税额系统仍显示为3万元,无法修改,本年应补税5万元。但提交后,实际只需补税3(=5-2)万元,不会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三、增值税附加税的税收滞纳金
纳税更正申报后,如果有补缴税额,则会产生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尤其是增值税补缴后,相应的附加税也需要补缴,那么你是不是认为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会产生滞纳金呢?
答案是no!事实上,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一种税金,会产生滞纳金,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属于“费”,不属于税收的范围,所以并不会产生滞纳金!
1、4月申报关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新政
填报要点: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
2、季度预缴关注小微企业所得税新政
填报要点: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3、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
填报要点: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报表;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
《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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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现在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企业没有利润就不申报的情况,小编最近就遇到了,该公司这半年都没申报过,老板认为企业没有利润,没有申报的必要,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认知。
不管企业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就算企业某个月或是某个季度没有收益,处于亏损状态,也是要进行零申报的,很多人其实把零申报和不申报两者的意义弄混了,按照我国税的征收方案规定,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的,将会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的。
之前就有过相关的通报,某个体户从成立到注销都没有报过税,也就导致该个体户在注销时被罚款了。还有的企业认为不包税,企业就不用缴税,这更是错的离谱,就算想要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那也得找对方式,合理合法的解决。
那么企业又该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减轻企业的税务风险呢?
1、合理把控业务,梳理业务的逻辑,尽量保证每项业务都能获得对应的发票。
2、合理运用税收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税负压力,扶持政策有国家普惠性政策和区域性的扶持政策:
1)国家性的扶持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免增值税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
2)区域性的扶持政策:这项政策有一定局限性就是,只有在当地注册的企业才可以享受,并且是在当地纳税的企业,可以获得地方对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扶持奖励。
增值税:地方将保留50%的增值税,对企业扶持70%-90%的奖励。
企业所得税:同样是对企业奖励最低70%,最高90%的奖励,只是地方只保留40%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税收,次月就可以获得地方的奖励扶持。
企业还存在哪些问题,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增加?
1、企业最初申请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后被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本身就是因为进项方面比较少,业务量也比较少,被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后,企业将面临没有足够的进项抵扣增值税的情况,企业的税负反而增加。
2、企业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
企业如果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那是可能会出发税务系统报警的,或是直接纳为风险纳税人,所以企业开票一定要严谨。
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的肯定不止这两个,所以企业的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各项风险都需及时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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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印花税法修订后,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有关印花税征管的公告,一个重大的调整及时,对于印花税的纳税期限由原来的按月,普遍调整为按季度。这个与小微企业的申报期限一致了。对纳税人来说真是个好事。
另外对印花税来说,还新增加类按年度申报的纳税期限,对于营业账簿的申报期限统一规定为按年申报。并且还授权各省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明确各地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比较人性化的是,还规定如果对于产权转移数据等按次申报的纳税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按年度申报。
最后总结一下,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变化,原政策:按月、按季度、按次,一般纳税人需要按月填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度申报,对于个人转让财产等按次申报。新政策:纳税期限为按季度,按次,按年。所有企业都可以按季度申报,营业账簿可以按年申报,个人应税行为可以按次申报,特殊情况申请按年申报。注意从7月份实行。
河北省进一步明确: 一、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偶然发生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个人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四、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为做好2023年“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秦汉新城发布了《关于申报“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等事项。“五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行业类别涵盖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房地产及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范围截至2023年10月还未纳入国家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申报类型及时间
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分别由“月度入库”和“年度入库”进行申报。月度入库仅限新建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后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以及新开业或重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年度入库主要由“成长型”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前。
申报材料清单
“五上”单位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分行业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规模以上工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备注▲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二申报资质内建筑业申报标准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所需材料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三申报限上批发和零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四申报限上住宿和餐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五申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标准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所需材料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标准g、i、n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l、m、p三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o、r两大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各字母代表的门类备注如下)。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备注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p:教育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七申报“投资项目”指南申报标准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材料法人入库▲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扫描件。▲项目施工现场照片。▲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入库▲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文号、项目甲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总额、签章及日期等。▲项目施工现场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照片必须有施工迹象和项目公示栏。▲施工合同,至少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日期、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签章及日期等。▲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或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单纯设备采购项目入库▲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到位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
咨询服务电话
秦汉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统计调查中心工 业 屈子云:029-33136126
建筑业 刘 超:029-33136125
房地产 雷海山:029-33136126
贸 易 文 镇:029-33136125
服务业 穆亚龙:029-33136125
投 资 刘 娇:029-33136126
(来源:微动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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