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调减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调减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整理
二、申报示例
a公司2023年6月购进一台生产用的设备,设备不含税单价48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年限10年,则第三季度会计折旧额与税收一般折旧额均为12万,预缴申报时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则税收折旧金额为480万元,纳税调减金额为468万元,第三季度申报表填报如下:
假设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未购入新设备,则针对该项资产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填报?
资产原值=480万元;本年账载折旧金额 =24万元;本年税收折旧额=480万元;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4万元;纳税调整金额=-456万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注意事项: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税收折旧政策,第2列账载折旧应填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会计折旧金额。
因2023年度对于该设备已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在以后年度对该设备在会计处理上计提折旧的,则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季度预缴申报不调整)。
2023年购入的一次性扣除的资产,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填报(假设2023年未购入新设备)?
资产原值=480万元;本年账载折旧金额=48万元;本年税收折旧额=0;纳税调整金额=48万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新购进”的形式
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关于购进时点的确定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3.关于一次性扣除时间点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4.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自行申报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2 项加计扣除
2 个加计扣除率
研究开发费
75%、100%
残疾人工资
100%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优惠:实际发生额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加计扣除属于纳税调减项目,不影响会计利润,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一、研究开发费
1、境内研发费
a、 制造业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
b、科技型中小企业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
c、 其他企业
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实际发生额 75%税前加计扣除;已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税前摊销。
d、【总结】研发费用处理
行业
会计扣除
税法扣除
纳税调整
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100%
调减实际发生额×100%
其他行业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75%
调减实际发生额×75%
e、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包括
a、 人员人工费用(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含外聘研发人员);
b、 直接投入费用;
c、 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d、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e、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f、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2、 企业委托境外的研究开发费用:
按照费用 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 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3、 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4、 研发活动如果失败,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例1:下列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abcd )。
a.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b.按规定对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支出可作为人员人工费用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c.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d.临时聘用且直接参与研发活动临时工的劳务费用可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例2:乙制造业企业 2021 年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 2000 万元(含委托境外研发机构研发支出 800 万元)。
解: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800×80%=640(万元),未超过境内研发费用 1200 万元的 2/3(即 800 万元),可计算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00%+800×80%×100%=1200+640=1840(万元)。
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2、属于纳税调减项目, 不影响计算三项经费的工资总额;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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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加了视同销售所得在“其他”项目中的调整,同时又取消了相关账载金额“会计核算”的限制,其玄机到底是什么呢
——先通过“其他”调整,认可了按照公允价值扣除;
——再通过“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实现了限额扣除(或不得扣除)
一、相关条款
建议: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30.第30行“(十七)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8.第8行“本年”: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本年税前扣除、本年纳税调增以及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计入本年损益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注:以下为老版申报表填表说明:
7.第7行“本年”: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本年税前扣除、本年纳税调增以及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年会计核算计入本年损益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注:新版的填表说明删除了“会计核算”。
二、案例
(本文仅以捐赠支出为例,广宣费等类似情形可参照)
案例一: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甲企业公益性捐赠货物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会计利润总额12%内限额扣除。
1、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80
贷:库存商品 80
2、税务处理: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以下简称a105000 表):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80万元;
a105000表:30行“其他”纳税调减20万元;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以下简称a105070表):
情形一:当年捐赠支出扣除限额90万元(利润总额的12%)
企业账务上计入了80万元的捐赠支出,但是税法要求按照100万元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因此从实质上来讲,该捐赠支出税收上应为100万元,但当期扣除限额只有90万元。
因此,正确的结果应该是:
① 当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当期扣除90万元,调增的10万元结转以后3个年度扣除。
申报表是如何实现的呢?
第一步:105000表“其他”调减20万元
——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100万元扣除捐赠支出
(营业外支出账面金额80万元+其他调减20万元)
第二步:105070表“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100万元(而不是填报会计核算的8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90万元,纳税调增的10万元,结转到以后3个年度扣除。
其结果即为视同销售所得产生的捐赠支出的应有的结果:
① 当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当期扣除90万元,调增的10万元结转以后3个年度扣除。
回归了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本质,并与正确的结果一致。
简单小结:
通过“其他”调减20万元,通过增加“账载金额”多调增了10万元。
如果此时“账载金额”填报账面金额80万元,则没有超过限额9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则相当于当期多扣除了10万元。
情形二:当年扣除限额150万元(利润总额的12%)
企业账务上计入了80万元的捐赠支出,但是税法要求按照100万元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因此从实质上来讲,该捐赠支出税收上应为100万元,同时当期扣除限额大于100万元。
因此,正确的结果应该是:
②当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当期扣除100万元。
申报表是如何实现的呢?
第一步:105000表“其他”调减20万元
——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100万元扣除(营业外支出账面金额80万元+其他调减20万元)
第二步:105070表“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100万元(而不是填报会计核算的8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15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其结果即为视同销售所得产生的捐赠支出的应有的结果:
②当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当期扣除100万元。
回归了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本质,并与正确的结果一致。
简单小结:
通过“其他”调减20万元,当期按照100万元扣除。
情形三:当年扣除限额50万元(利润总额的12%)
企业账务上计入了80万元的捐赠支出,但是税法要求按照100万元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因此从实质上来讲,该捐赠支出税收上应为100万元,但当期扣除限额只有50万元。
因此,正确的结果应该是:
③当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当期扣除50万元,调增的50万元结转以后3个年度扣除。
申报表是如何实现的呢?
第一步:105000表“其他”调减20万元
——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100万元扣除(营业外支出账面金额80万元+其他调减20万元)
第二步:105070表“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100万元(而不是填报会计核算的8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50万元,纳税调增的50万元,结转到以后3个年度扣除。
其结果即为视同销售所得产生的捐赠支出的应有的结果:
③当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当期扣除50万元,调增的50万元结转以后3个年度扣除。
回归了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本质,并与正确的结果一致。
简单小结:
通过“其他”调减20万元,通过增加“账载金额”多调增了20万元。
如果此时“账载金额”填报账面金额80万元,超过限额50万元的部分只有30万元,只需纳税调整30万元,则相当于当期多扣除了20万元。
案例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同案例一,但不同在于,当期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全额扣除。
如上分析,该捐赠支出的正确结果应为:
税前扣除100万元捐赠支出。
105000表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调减80万元;
105000表“其他”调减20万元;
105070“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10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结果:税前扣除了100万元捐赠支出(账面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他”调减20万元)。
案例三:不得扣除的捐赠支出
同案例一,但不同在于,当期发生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如上分析,该捐赠支出的正确结果应为:
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05000表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调减80万元;
105000表“其他”调减20万元;
105070“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100万元,纳税调增100万元。
结果: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账面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他”调减20万元-捐赠支出纳税调增100万元)。
总结:
本次新版的所得税申报表,对视销所得,完全按照账务计入收入和成本的思路来进行:
调整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相当于账务上计入收入和成本;
“其他”项目调减视销所得,相当于账务上增加了营业外支出的视同销售所得金额;
105070表中的“账载金额”填报公允价值,相当于账务上按照公允价值计入营业外支出,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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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新版的申报表已经启用,我们来看看政策公告:
那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申报表有什么变化?跟实操君一起来看看……
申报表变化前:
申报表变化后:
针对上图的项目,我们首先来看看新增加的“异常凭证转出”项目。
01
“异常”凭证是哪里异常
异常凭证全称是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就是指状态异常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1、具体分为以下5种情形: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注意: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对于异常凭证在发票服务平台勾选时,可以通过异常发票统计表查询哪些发票属于异常情况,如下图:
02
进项税为什么需要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定义上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简单来说,就是该部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在购进时已做抵扣进项,因此需将该部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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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进项税额转出项目账务及涉税处理
回顾下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实操君逐一用案例给大家讲下账务处理及申报表怎么填~
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1】
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3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3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
本题用于残疾人专用的设备材料为免税项目,购进原材料的分录比较简单,这里就不再多写了~~
申报表填写:
2、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2】
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26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26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00
申报表填写:
3、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3】
2023年1月购进一篇器材用于销售,公司做存货核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进项税额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2023年7月,公司进行存货盘点,发现这批器材丢失,查明原因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被盗。
申报表填写:
4、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
【案例4】
建筑公司2023年8月发生不可划分用途的期间费用120万元,对应进项税额9万元,如果当月一般计税销售额1000万元,简易计税销售额900万元,那么8月份应转出的金额为:
9*(900/1000)=8.1万元
借:管理费用 8.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1
总结: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申报表填写:
5、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案例5】
公司生产的消毒剂主要用于出口。2023年3月生产了10万瓶消毒剂,其中2万瓶内销,价格为30元每瓶;8万瓶于2023年3月16日出口到欧洲,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25元每瓶。该消毒液生产成本为10元每瓶,相关进项税额为60万,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勾选抵扣。(假设退税率6%)
应转出金额=25*8*(13%-6%)=14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
总结: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申报表填写:
6、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如果后期税务局检查后发现先前该转没转的进项税额,而导致当期少交税了,不仅要补税还要从应该交税的当期开始补缴滞纳金哦。
所以,如果企业有需转出进项的情况,应当及时做转出处理。
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会对相关的成本、收入进行核算,然后根据情况调增调减,那么企业所得税应怎么调增呢?和会计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所得税调增
一般来说,是超过规定扣除部分的费用,是要做所得税调增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部分,超过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不能扣除,需要调增所得税税额。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去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400万元,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总额为4000万元,职工福利费为580万元,工会经费为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为110万元,加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甲企业去年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多少?
解析:
1、这道题考察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调增调减的问题
2、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为4000*14%=560万元,应该调增580—560=20万元
3、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4000*2%=80万元,应该调增120—80=40万元
4、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4000*2.5%=100万元,应该调增110—100=10万元
如果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的限额,或者是和扣除限额相同,那么就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以上就是有关企业所得税调增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怎么填,如果对您有用,请点赞加关注给我们鼓励。文字版可以在我的找到嗷。
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
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纳税人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等六类分项填报,汇总计算出纳税 “调增调减金额”。
每项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列。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今天我们讲扣除类调整项目
第 12 行“二、扣除类调整项目”:第 12 行=第 13至30 行之和,但不含第 25 行。
第 13 行“(一)视同销售成本”: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
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表 a105010 第 11 行第1列金额。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表 a105010 第 11 行第 2 列的绝对值。
第 14 行“(二)职工薪酬”:根据《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填报。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表 a105050 第 13 行第 1 列金额。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表 a105050 第 13 行第 5 列金额。若表 a105050 第 13 行第 6 列大于等于0,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表 a105050 第 13 行第 6 列金额。若表 a105050 第 13 行第 6 列小于0,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表 a105050 第 13 行第 6 列金额的绝对值。
第 15 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金额。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
第 16 行“(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根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填报。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1 列大于等于0,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1 列金额。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1 列小于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1 列金额的绝对值。
第 17 行“(五)捐赠支出”:根据《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填报。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表 a105070 合计行第 1 列金额。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表 a105070 合计行第 4 列金额。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表 a105070 合计行第 5 列金额。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表 a105070 合计行第 6 列金额。
第 18 行“(六)利息支出”: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发行永续债的利息支出不在本行填报。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的金额。若第 1 列大于等于第 2 列,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若第 1 列小于第 2 列,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的绝对值。
第 19 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 列金额。
第 20 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 列金额。
第 21 行“(九)赞助支出”: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不符合税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的赞助支出的金额,包括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赞助支出等(不含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在表 a105060 中填报)。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 列金额。
第 22 行“(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并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的金额。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若第 1 列大于等于第 2 列,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若第 1 列小于第 2 列,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的绝对值。
第 23 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除保险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直接填报本行,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佣金和手续费金额,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佣金和手续费支出金额,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第 4 列“调减金额”不可填报。保险企业根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填报,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表 a105060 第 1 行第 2 列。若表 a105060 第 3 行第 2 列大于等于第 6 行第 2 列,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 a105060 第 6 行第 2 列的金额;若表 a105060 第 3 行第 2 列小于第 6 行第 2 列,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 a105060 第 3 行第 2 列+第 9 行第 2 列的金额。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2 列大于等于0,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2 列金额。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2 列小于0,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表 a105060 第 12 行第 2 列金额的绝对值。
第 24 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支出金额。
第 25 行“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根据《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填报。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表 a105040 第 7 行第 11 列金额。
第 26 行“(十三)跨期扣除项目”:填报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预提费用、预计负债等跨期扣除项目调整情况。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跨期扣除项目金额。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若第 1 列大于等于第 2 列,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若第 1 列大于第 2 列,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第 1减2 列金额的绝对值。
第 27 行“(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 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的金额。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 第 1 列金额。
第 28 行“(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根据《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填报。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表 a108010 合计行第 16加17 列金额。
第 29 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
第 30 行“(十七)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若第 1 列≥第 2 列,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1-2 列金额。若第 1 列<第 2 列,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第 1-2 列金额的绝对值。
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1、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14%部分需要调整。
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需要调增。
3、超额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需要调增,经费返还部分入单独核算不需要调增,不单独核算需要调增。
4、捐赠支出符合公益性捐赠的超出利润12%部分需要调增,非公益性捐赠需要全额调增。
5、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除允许扣除部分,其他支出的业务招待费需要调增。
6、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超过营业收入15%的需要调增,未来期间可以抵扣。(化妆品等行业限额为营收30%)
7、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
8、预提的利息,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
9、固定资产折旧年与税法规定不同的需要调增会计折旧,按税费折旧重新扣除。
10、罚款、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抵扣的需要全额调增。
11、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工资总额2%的也要调增。
12、计提的预计负债,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与税法折旧直接的差额。投资性房地产高出部分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盈利部分,纳税前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当期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因资产变动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无固定折旧年限的无形资产与税法允许抵扣额之间的差额。
6、允许一次性抵扣的固定资产,与会计折旧余额之差,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7、按170%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调增70%。
8、2023年第四季度购买科研设备以购入价格10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该设备依然享受第5条调减)
企业所得税在税收目的方面差异比较大,因此每月超过标准的费用,企业所得税调增,反之道理也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根据这个问题一起来分析讨论一下,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下面由小哥来一一为大家列举出来,欢迎参考!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
答:企业所得税需要调增调减的具体项目有以下三种:
一、是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期间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是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扩大,将动漫企业和提供经营租赁的企业有条件地纳入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适用3%的征收率.其中动漫企业简易计税的时间为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原政策规定,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三、是船舶代理服务归入港口码头服务子目录,一并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原政策规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现在这项旧政策作废,相关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月末怎么处理?
一、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增值税借方余额叫做'留抵税额',体现在'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科目下,因此,在根据原始凭证做账以后,月末,应将当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作如下处理.
二、将销项税转入未交税金.借: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三、同理,将应交税金其他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也转入未交税金.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优缺点:
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五、增值税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的增长,进而抑制经济的长期均衡收入,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挤出了消费和投资,而增大了gdp中政府购买的部分,使政府购买在其中占有过大的比例,不利于经济运行.
在经过小哥的介绍之后,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具体调增调减项目有三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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