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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

【第1篇】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

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知识,你get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

1.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答: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哪些?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4.哪些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解析

我公司向a公司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并每月向a企业缴纳水、电等费用,我公司应以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税答疑)

【第2篇】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从本季度开始,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修改了。

本次修订共涉及5张表单,其中3张表单调整表单样式,2张表单修改填报说明。小编为您详细图解了其中涉及调整表单样式的3张表单,整理如下↓

1《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

简并填报。删除原表第7行和第8行。表样调整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不再划分不同类型,一并填入“(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行次,同时该行次从第6行调整至第8行。(如图)

before↓

after↓

在原表“(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个“其中”项内容,分别是“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6行和第7行,用于纳税人填报享受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永续债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如图)

before↓

after↓

在原表第23行“(四)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分别是“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和“2.其他”,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23.1行和第23.2行,用于纳税人填报享受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和申报表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情况。(如图)

before↓

after↓

在原表第33行“(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1个“其中”项内容“其中: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填报享受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

before↓

after↓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在原表第28行“二十八、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分别是“1.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2.其他”,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28.1行和第28.2行,用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填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和其他优惠情况填报。

before↓

after↓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

在原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个“其中”项内容,分别是“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8行和第9行。

before↓

after↓

将原表第8行至第17行顺延调整为第10行至第19行。

before↓

after↓

为了满足纳税人填报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增加第20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为了满足纳税人计算当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的需要,增加第21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批注:

补充填报说明的修改内容:

1、对表样需要调整的行次,对其相应的填报说明进行了修改;

2、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增补最新文件依据,明确相关填报要求。

3、2023年发布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延续或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不涉及表样调整,仅对上述政策涉及表单相应行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

4、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口径。

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栏次的填报说明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本行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

23号公告对这一栏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了修改,删除了“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和“本行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这一表述。

修改后,新预缴申报表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说明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综上,为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3号公告对季报及核定征收申报表进行了如下调整:

1、《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报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转自:厦门税务,供稿:第三税务分局,编发: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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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企业纳税全真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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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例题·案例分析题】:长沙市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型号发电机组。2023年9月的有关资料如下。

(1)本月发出8月份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某机电设备销售公司发电机组3台。每台不含税销售价30000元,另向购买方收取包装物租金3390元。

(2)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某单位大型发电机组1台,金额为237300元。书面合同规定9月、10月、11月三个月每月付款79100元,每月收款时开具普通发票。

(3)委托某代理商代销10台小型发电机组,协议规定,代理商按每台含税售价25000元对外销售,并按该价格与企业结算,手续费按每台500元计算, 在结算货款时抵扣。产品已发给代理商,代理商本月无销售。

(4)为本企业职工食堂专门自制发电机组1台,本月移送并开始安装。该设备账面成本35000元,无同类型产品销售价。

(5)外购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6)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50%。另从报关地运到企业,支付运费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知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除依据的相关凭证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1.该企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发电机组的销项税额是( )元。

a.0 b.14400

c.12090 d .14956.8

【答案】:c

【解析】:业务(1)纳税人销售货物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销售为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案例中,向购买方收取包装物租金3390元为价外费用,要计入销售额,因其为含税收入,需要转换为不含税收入。销项税额=(机电设备销量*未税售价)*增值税税率13%+含税包装物租金/(1+13%)*13%=(3×30000)×13%+3390/(1+13%)×13%=12090(元)。

【知识点】:销售货物的计税依据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该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发电机组,本月的销项税额是( )元。

a.9100 b.12992

c.27300 d.38976

【答案】:a

【解析】:业务(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因为案例中用的是普通发票,需要转换为不含税的销售金额。2023年9月的销项税额=合同规定月收款销售金额/(1+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率13%=79100/1.13×13%=9100(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该企业委托代销发电机组的销项税额是( )元。

a.0 b.3448.27

c.34482.76 d.35172.41

【答案】:a

【解析】:业务(3)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由于商场本月无销售,所以企业委托代销发电机组的销项税额为0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进口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 )元。

a.22600 b.22755

c.23850 d.23865

【答案】:c

【解析】:业务(6)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购进货物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和9%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这里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进口原材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完税价*进口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50%=120000+120000×50%=180000(元),运输费用金额5000元。业务(6)进项税额=进口原材料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增值税税率13%+未税运费*运费增值税税率9%=180000×13+5000×9%=23850 (元)。

【知识点】: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5.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是( )元

a.1345 b.1399

c.1420 d.2380

【答案】:a

【解析】:业务(4)为本企业职工食堂专门自制发电机组视同销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由于没有市场价格,按规定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因此,自制发电机组销项税额=发电机组成本*(1+成本利润率10%)*发电机组增值税税率13%=35000×(1+10%)×13%=5005(元)

当月销项税额=业务(1)+业务(2)+业务(3)+业务(4)=12090+9100+0+5 005=26195(元),

当月进项税额=业务(5)+业务(6)=1000+23850=2485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26195-24850=1345(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计算。

【第5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说明: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关村、东湖、张江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

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收扣除率

【第6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

为让纳税人更准确地掌握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要求和明确法律责任,进一步降低和化解各类税收风险,我们编写了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税指引,主要是对汇算清缴范围、期限、资料报送、办理方式、办税注意事项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说明进行更新和补充,希望我们的办税指引能为纳税人顺利完成汇算清缴提供帮助。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a类,2023年修订版)

1

业务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请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纳税人可点击链接查询此申报表的格式与填表说明,本文档不再赘述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31日发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修订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纳税人可点击链接查询此申报表的格式与填表说明,本文档不再赘述填表说明。

2

操作步骤

2.1操作入口

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9或以上版本)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并登录。点击菜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找到“企业所得税(年报)”菜单,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2.2在线申报

【按期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申报表。

在线申报,基础信息表,可自行填写,其中带*号为必填项,也可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由系统自动带出。

点击【保存】界面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表单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表,自动筛选必报表单,特殊情况可自选表单。

进入申报表后,纳税人可以在页面左侧的“报表列表”切换填写的表单;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置填写表单。页面标黄处或标红处为校验不通过项,需要纳税人修正填表数据才能操作下一步确认申报表。填表说明纳税人可自行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链接详见业务概述,不再赘述。

保存数据后点击【申报】-【确定】,选择享受提示原因,确定后申报成功跳转申报结果界面,点击【缴款】可直接进行缴款。

2.3离线申报

【按期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离线申报,下载并保存申报表。

使用pdf工具打开申报表:

填写数据后,点击【检查所有数据】,对填写的数据进行校验。检查数据无误,输入密码,密码为纳税人登录电局密码,点击【提交】,提交申报。

提交时,页面右下方显示正在提交:

提交后,申报表进入提交排队,页面显示提交回执(注意:不是申报成功与否回执)

等待几分钟后,在申报查询及打印中查看申报成功与否的结果:

2.4作废申报表

纳税人在清缴税费前且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发现申报表有误时,可以作废申报表。点击【申报缴纳】-【申报作废】菜单,进入申报作废页面,输入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需作废的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查询出需要作废的申报表后,点击【作废】,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即可作废该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2.5清缴税费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以在申报结果页面点击【缴税】进入清缴税费页面或者点击【申报缴纳】-【清缴税费】菜单打开清缴税费页面,系统自动查询未清缴的税费信息,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清缴的税费,点击【立即缴款】,纳税人可以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联缴款清缴税费。

2.6申报表打印

纳税人如需打印申报表,可以在pdf申报确认页面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打印】按钮或者点击【申报缴纳】-【申报更正及打印】菜单进入申报查询及打印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报查询及打印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出该申报记录,在“操作”一栏点击【下载】按钮下载申报表自行打印。注意:上门申报的申报表请上门打印。

2.7更正申报表

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2023年版)》所属期在2017以前年度的更正申报,纳税人清缴税费后若需要更正申报表,请上门办理。

3

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使用离线申报时,若电脑同时装有wps以及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时,建议先将pdf阅读器设置成默认打开方式。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7篇】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

关注《第一晓税》,第一时间知晓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六、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七、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八、建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跨地(市、县)项目部,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共同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8篇】企业所得税季度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是每个企业的必修课,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最新具体政策依据是什么,需要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下面就这些问题与大家交流,欢迎点评。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一百二十八条 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自2023年7月1日执行。

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1.预缴所得税的基数

企业预缴的基数为“实际利润额”。“实际利润额”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调减额、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余额必须大于等于零。

2.不征税收入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人为: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对于税法上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在会计上可能作为损益计人了当期利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上述财税差异不属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无法转回,应该归为永久性差异,在所得税预缴或汇算清缴时,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企业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3.免税收入的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4.可弥补的亏损额

是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以前年度可弥补的累计亏损额。

三、账务处理举例说明

1.季度预缴账务处理

例:a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元。本季度缴纳增值税滞纳金5万元,计提存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和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损15万元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实际利润额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即题中的税收滞纳金5万元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

第一季度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0(即800000×25%)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假设第二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则每季度末会计处理如下:

第二季度末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即(1400000-800000)×25%]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第三季度累计利润为亏损,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

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税法规定应先预缴税款,再汇算清缴。由于第四季度累计利润小于以前季度(第二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暂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

2.年终汇算清缴

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1)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企业所得税款5 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00

(2)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收到退还多缴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它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50000

(3)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假如2023年第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150000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 50000

特别提醒:企业应注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第一季度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该在计提时同时作以下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

贷:所得税费用 12500

【第9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有啥区别?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长得很像”的税收名词,例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那么它们有啥区别?今天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报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0篇】昆山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根据2023年最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国财力十大强县已经公布,依次为昆山、江阴、张家港、常熟、慈溪、太仓、晋江、长沙县、宜兴、余姚。其中,昆山的财力水平遥遥领先,不愧为中国第一强县。

从昆山市财政局获悉,2023年,昆山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88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昆山的税收收入已达411.48亿元,税收比例高达了88.1%,比上年提升0.9个百分点。此外,昆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合计增长12.1%,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除了财力数据以外,昆山在gdp总量、金融存款、规上工业总产值等领域均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同期,江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3.9亿元,排在了中国县市第二位,与昆山的差距也是非常明显。2023年,江阴的gdp总量达到了4580.33亿元。从经济规模来看,江阴与昆山的差距并不大。但在财力数据方面,江阴还需要不断努力。

其实从财力数据来看,张家港都已经紧追了江阴。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张家港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64.1亿元,同比增长5.5%。同期,张家港全市的对外贸易快速提升,全年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434.60亿美元,同比增长29.6%,增速高于苏州市平均增速7.9个百分点。2023年,苏南四大强县依然排在了我国县市的财力前四位。

目前,慈溪的财力水平也已经坐稳了我国强县第五位。从慈溪市财政局获悉,2023年,慈溪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27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慈溪市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09亿元,增长13.9%。同期,慈溪的gdp总量已经达到了2379.17亿元,比上年增长8.4%。短期来看,慈溪的财力水平同样有希望追上常熟,所以目前排在第五还是非常稳的。

晋江的经济规模虽然出色,但其财力水平仅排在了我国强县第七位。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晋江全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2亿元,比上年增长5.0%。特别指出的是,晋江全年的财政总收入也仅为256.9亿元,整体的财力水平确实要低于一些传统强县。

义乌的知名度虽然极高,但其财力水平出局了我国强县前十。2023年,义乌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5亿元,排在了我国强县第11位。而同期,余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129.7亿元排在了第10。而义乌和余姚都位于浙江,也将成为未来我国财力十大强县的有力竞争者。那么对于这份中国财力十大强县的榜单,大家怎么看呢?

【第11篇】合伙企业怎么纳税

合伙企业是一个比较奇葩的存在,既不是公司,又不是个人,虽然缴纳增值税,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合伙人而言,如何缴纳个税一直存在巨大争议,伴随着个税法、个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合伙企业个税也终于尘埃落地。

一、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税?

合伙企业正常经营收入在缴纳完增值税后,可以减除经营中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金,最终的企业利润应在所有合伙人中分配。个人合伙人分到的收益就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按照5%—35% 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和分红收入

正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和分红收入依然要并入合伙企业收入,按照上条的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但对于以股权收入和分红收入为主的创投企业而言,按照经营所得税负较重。

一直以来对于创投性质的合伙企业,各地普遍存在优惠政策,允许按照20%缴纳个税,而非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在国家层面,一直未有明确政策。

在2023年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投资份额收入

合伙企业合伙人投资份额虽然不是有限公司股权,但依然可能进行转让,而且可能取得转让溢价,这时应该按经营所得缴纳5%—35%个税,还是按照20%财产转让收入?一直以来也是争议不断。

在近日发布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终于明确了投资份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而非经营所得收入。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至此,合伙企业长期以来颇有争议的股权转让收入、分红收入和投资份额转让收入如何缴纳个税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地。

新个税即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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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广州企业纳税入户指标

今年广州入户的政策又迎来了一些变化,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准备入户的朋友一定要多加留意最新入户条件与政策变动,前期做好充足准备才能在申请入户的时候不会迷茫哦!

2022广州入户的政策变动

1、直接放宽部分人才的入户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硕士学历、博士学历都放宽了5岁;具有中级、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也相应放宽了5岁。

2、降低落户门槛

在之前调整的政策中,将“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员的入户社保条件降低了,不再要求持有连续半年的社保,只需参保即可落户广州。

3、直接简化了应届生入户办理流程

相比于之前的申办流程,现在的应届生入户广州采取的是接收和入户分离的方式,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省去了很多中间的复杂流程。

4、积分入户的加分项改动:

①首次将军人立功纳入加分指标

②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分值比重

③提高“纳税指标”分值

④提高“社会服务”加分指标分值

⑤提高“表彰奖项”分值

接下来就一一介绍广州入户的条件

广州积分入户

广州积分入户,不需要像考证入户那样需要参加考试,也不像学历入户那样,对学历有硬性要求。所谓积分入户,拼的就是大家的积分高低,只要你的积分够高,排名靠前,就可以获得积分入户名额。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最新意见稿要求150分);

6、申请人五年内没有犯罪记录。

广州学历入户

2023年年中开始,广州人才引进政策入户门槛确实放低了不少。在今年七月份之前,学历条件符合的入户人员,要求申请入户时要有连续6个月的广州社保,才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入户广州,7月份之后,只要有一个月参保记录就满足广州入户条件了。

1、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1)无犯罪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统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4)正常参保注意:这里的本科是指统招本科,后面自考的不算,应届生入户不需要广州社保。

2、硕士学历入户条件:

(1)无犯罪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博士学位);

(4)正常参保。

3、博士学历入户条件:

(1)无犯罪记录;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

(4)正常参保。

4、国(境)外学历: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广州参保记录(1个月)

广州技能入户

适合持有技能证书且从事相关行业的人群,符合条件的话,入户相对容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广州职称入户

职称入户也称为考证入户,适合学历不够,社保不足的人群。

(1)中级职称(系统集成证书)+40岁以下+6个月广州社保缴纳;

(2)高级职称(信息项目管理师证书)+50岁以下+申报期间有广州社保缴纳。

以上就是2022广州入户的条件以及政策变动情况,有意向落户广州的朋友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空格入户。

【第13篇】潍坊纳税百强企业排名

潍坊是山东省的一个面积大市、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一个经济大市,2023年潍坊市的gdp总量高达5872.2亿元,在山东省内仅次于青岛、济南、烟台,放在全国范围内的话,比中西部不少省会城市的gdp还要高,比如江西省会南昌、山西省会太原、黑龙江省会哈尔滨。

在潍坊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山东省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省份之一,而潍坊则是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城市之一,有15家民营企业上榜2020山东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上榜民营企业数量仅次于东营(17家)、多于青岛(12家),其中歌尔股份以351.48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1位,鲁清石化以348.27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2位。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凡经济发达城市,无一不是拥有多个超级龙头企业,而潍坊的国企超级龙头企业数量略少,民营企业中的头部企业发展也有所欠缺。从实际情况来看,潍坊的顶级民营企业数量虽然比较多,但是缺乏超级龙头民营企业,这或许也是潍坊经济一直无法跨越大台阶的原因之一。

2023年潍坊市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20潍坊民营企业100强名单”显示,潍坊百强民营企业的入围门槛为7.81亿元,这个入围水准还是比较高的,堪比很多西部省份的省级百强民企入围门槛,在省内各城市中也处于前列,比如同期的2020烟台100强企业的入围门槛为6.22亿元,与潍坊市相去甚远。

潍坊市十强民营企业为:歌尔股份、鲁清石化、鲁丽集团、海王银河医药、诸城外贸、山东联盟化工集团、山东天保工贸、潍坊特钢集团、山东潍焦控股集团、山东华邦建设集团。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22,山东梦金园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排名第23;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排名第33,山东尧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34;

诸城源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44,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排名第45;

潍坊浩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排名第55,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排名第56;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66,昌邑华晨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67;

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77,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78;

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名第88,诸城尽美进出口有限公司排名第89;

山东泽慧新程食品有限公司排名第98,中房(潍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99。

【第14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一、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的影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领域也能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在融资授信领域,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出台文件,通过'银税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银行借助企业的纳税信息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企业可以“以税换贷”,极大的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税收服务领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对a、b、c、d级评价结果的运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纳税信用等级级别设置情况

纳税信用级别有a、b、m、c、d五级。

三、纳税信用等级补评,复评,复核,修复

1.纳税信用补评,纳税人因“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三种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2.纳税信用复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3.纳税信用复核,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

4.纳税信用修复,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其纳税信用的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总结:未到期之前,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适用复核;到期还未产生结果,适用补评;出了结果后,对结果有异议,适用复评;对结果无异议,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适用修复。

四、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可自行查询,可登陆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纳税信用”模块,可以查询企业本年及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具体扣分指标内容。

五、成功案例

案例1:因财务人员的疏忽,由于没有按规定期限缴纳2023年4月份的税款,公司在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定时直接被判为d级,不仅导致公司发票领取开具受到限制,公司银行贷款也亮起“红灯”,企业不再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正常业务受到很大影响。该公司迅速向税务机关申请修复纳税信用,该公司信用等级最终确定为b级。“这个修复对我们来说真是太宝贵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深有感触,“纳税信用等级修复不但解决了我们的发票使用、业务开展和增值税留抵退税问题,关键是能够换来‘真金白银’了!”

案例2:“国内大型招标项目对于纳税信用等级十分看重,许多公司看到我们b级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后纷纷放弃了和我们的合作,公司也因此错失了好几个国内的投标项目。”原来,该公司曾向境外公司购买过咨询服务,但因财务人员的疏忽,未及时申报代扣代缴的税费,影响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该公司迅速向税务机关申请修复纳税信用,该公司信用等级最终确定为a级。修复好的纳税信用等级为企业打响了名声,入围了多个大型招标项目。

写在最后,企业一定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

1、大型项目招投标;

2、增值税留抵退税;

3.发票领用,票种核定;

4.税银互动,以信换贷。

【第15篇】余姚纳税百强企业2023

今天(8日),最新宁波百强企业榜单出炉。

这是该榜单连续第15年发布,镇海炼化也以总营收1137.87亿元,连续15年稳坐榜单头把交椅。

不过,除了镇海炼化外,相较于往年排名,今年榜单头部企业发生较大变化:第二、第三把交椅均被易主——雅戈尔和奥克斯分别取代远大物产和银亿集团,登上亚军和季军宝座。

今天一同揭晓的还有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服务业百强企业和竞争力百强企业名单。

1

榜单显示,镇海炼化以总营收1137.87亿元高居榜首,比上一年营收增加106.10亿元,增幅达10.28%。

今年前十强中,有7家企业排名发生变化——

去年排名第6、第7的宁波老牌企业雅戈尔和奥克斯,分别取代远大物产和银亿集团,登上亚季军宝座。

近年来,雅戈尔和奥克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向智能化、新零售方向发展。随着智能车间和新零售系统的不断完善,效益逐渐显现。去年,两公司的营收分别为879.26亿元和860.03亿元,均较上一年增长210多亿元,增幅在30%以上。

远大物产上一年度榜单显示的营收额为1015.23亿元,是继镇海炼化之后宁波第二家营收破千亿的企业,也是宁波唯一营收破千亿本土企业。但今年榜单上显示的营收额仅为660.25亿元,比上一年度足足减少355亿元,因此只能屈居第6位。

而银亿集团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今年没有申报,无缘百强榜。

2023年,金田铜业和吉利汽车保持稳定增长,本次排名继续保持在第四、第五的位置。而宁波外贸“一哥”中基宁波在过去一年实现逆势上涨,营收由上一年的379.81亿元,猛增到578.80亿元,涨幅高达52%。其在榜单排名也跃升至第7位。

均胜电子,随着“海外并购”协同效应的发挥,去年该公司营收实现倍增,由上一年度的266.05亿元增长至561.8亿元,其排名也由第13位跃升至第8位。原排名第8的杉杉控股则下降了一个位次。

此外,去年排名12的浙江前程今年挤进前十。而去年排在第9、第10的中航国际和逸盛石化则跌出了十强,分别屈居第11位和第12位。

从企业综合百强榜入围门槛来看,今年排在第100位的爱柯迪营收为25.0747亿元,较去年的最后一名营收提高了5亿元左右。

另外,去年综合百强榜上共有35家企业营收突破百亿元,而今年达到37家。除去申报因素外,今年突破百亿门槛的企业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前二十强企业的营收、利税和净利润,在百强企业中的占比均在六成以上;而利润超5亿元的29家百强企业中,利润占了总额的81.62%。

此外,今年综合百强企业中,民营企业已达71家,营业收入占76.22%、净利润占57.02%、纳税占48.78%。

不过,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今年百强企业的利润总额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综合百强企业的净利润总额为689.86亿元,同比下降6.59%;制造业百强净利润492.50亿元,同比下降3.56%;服务业百强净利润73.04亿元,同比下降20.65%。

2

从今年百强企业的总体表现看,先进制造业再次成为宁波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

其中,宁波高端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代表东方电缆,其母公司宁波东方集团在综合百强上的排名由去年的85位上升到今年的67位,排名前进18位,成为今年上升势头最强的企业。

东方电缆昨天率先披露了宁波上市公司首份2019半年报,实现营业收入14.90亿元,同比增长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亿元,同比增长220.09%。

东方电缆是国内唯一掌握海洋脐带缆的设计分析并能进行自主生产的企业。公司研制的220kv海缆系国内首个实现海缆工程应用的产品,至今已良好运行超过8年。

此类电缆技术难度大、产品附加值较高,拥有较强的技术壁垒,是东方电缆近年来增长的重要动力。截至今年7月,东方电缆仅上市公司公告的海缆及敷设相关订单就超过13亿元。

而榜单头部,先进制造业企业也是齐头并进,均胜电子首次跻身前十强,舜宇、公牛等代表企业排名也纷纷提升。

今年,制造业百强门槛再次提高1.2亿元,达6.5亿元,在5亿左右连续徘徊七八年后,终于突破6亿元关口。

同时,在利润5亿元以的29家盈利能力最强的企业中,制造业占据24席,行业主要涉及服装针织4家、电子家电4家、电力1家、机械汽配3家、石油化工5家、有色冶金2家、新材料1家、汽车1家、文具1家、光仪1家、其它1家。

3

新势力崛起,未来可期。

从综合百强以及制造业、服务业百强三张榜单综合看来,除了老牌巨头仍旧保持了较强竞争力外,宁波不断有新的业态和其中的佼佼者出现,为产业注入新的活力。

自去年完美在线和永耀两家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企业入围服务业百强后,今年,金唐软件冲进服务业百强,位列第99位。近年来,金唐软件在推进分级诊疗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将“互联网+”的触角延伸至医保控费、健康管理o2o、医疗大数据等领域。去年,其营业收入达1.57亿元。为宁波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再添动力。

除了it业,在今年的制造业百强榜单上,美康生物、美诺华等生物医药企业,柯力传感、麦博韦尔等物联网企业也纷纷发力,排名继续上升。本周二,柯力传感登陆上交所,成为宁波首家上市的物联网企业。

而随着中美贸易局势的不断变化,集成电路也成为国内目前最为关注的行业之一。今年共有3家集成电路企业入围制造业百强,分别是康强电子居73位、金瑞泓居81位和江丰电子居100位。这三家企业也是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企业。

在区块链、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技术的蓬勃发展的今天,传统的电子电器、能源、材料、装备、汽车等众多制造业领域都面临着新技术革命的冲击,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各地竞相追逐的新高地。

“宁波亟需更多的新兴企业,通过培育新的增长极,助力宁波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市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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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分布来看,鄞州依然以25家保持第一。

各区县市入围百强榜企业数量具体为:海曙20家(16家),鄞州25家(25家),余姚5家(4家),北仑18家(16家),象山6家(8家),慈溪6家(8家),宁海4家(5家),镇海7家(9家),江北7家(6家),奉化2家(3家)。(注:括号内为去年家数)

需要说明的是,该百强榜评选均是企业自愿申报的,每年都有一些企业因为没有申报而未能上榜。其中就不乏宁波港、宁波银行等业绩不错的上市公司。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如果按今年榜单入围门槛,这些未上榜企业可能出现的什么位置如下:

宁波港,2023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736.223亿元,可列在第5位左右;宁波银行,2023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89.3亿元,可列在14位左右;拓普集团,2023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59.84亿元,可列在60位左右;双林股份,2023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55.59亿元,可列在63位左右;

还有哪些企业的营收到了25亿元门槛,而没有申报上榜呢?欢迎补充。

附榜单:

《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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