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税务纳税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唐纳德特朗普周五公布的六年联邦纳税申报表显示,这位前总统在其总统任期的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缴纳的联邦所得税很少,声称巨额亏损有助于限制他的税单。
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于周五向公众公布了长期保密的回报,这是最高法院就其披露展开的一场斗争的高潮。他们证实了税务联合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该报告称特朗普在担任总统之前和整个任期内都声称存在巨额亏损,他将这些亏损继续下去以减少或实际上消除他的税收负担。例如,他结转了 2015 年的 1.05 亿美元亏损和 2016 年的 7300 万美元亏损。
这些报表——跨越 2015 年到 2020 年——是在几周前经过旷日持久的法律斗争后才由民主党管理的委员会获得的。该委员会上周投票决定公布纳税申报单,但延迟公布是为了编辑敏感的个人信息,如社会保险号码。纳税申报表的发布是在对过去美国总统通常自愿公开的文件进行长达数年的追查之后发布的。特朗普和他的法律团队一直试图对他的纳税申报表保密,辩称国会从未行使立法权要求总统提交纳税申报表,特朗普称这可能会产生深远影响。
虽然新公布的纳税申报表不会显示特朗普的净资产或他的全部金融交易,但它们可以提供一个窗口,了解他的企业损益,他是否有外国银行账户以及在哪里有,或者他是否向外国纳税政府。
在现实的企业经营中,提到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可能对增值税纳税人有所了解的朋友明白是什么,但是对于许多大部分还没接触过企业的朋友来说,可能只会感到疑惑,纳税人知道是什么,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什么呢?事实上两种纳税人都是指企业规模,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数额,简单来说,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的情况,当然企业也是可以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2、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等。
三、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抵扣,税负综合来说不高,对于一些利润不高的行业更方便。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安全,因为其财务、税务管理相对更加的规范,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更加安全,也就确保企业不容易受到惩罚。
3、业务合作面更广,许多的规模稍大的企业一般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而因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通过进项抵扣的原因,因此往往在合作的时候考虑的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相对优势会较低。
因此从企业的现实经营来说,如果公司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优势,那么肯定是需要多多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有自身的一些好处,比如说核算简单,优惠政策享受等等,对于初创企业来说, 还是有相对不错的助益。至于企业的选择来说,肯定是看自己当下的情况,是否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公司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各自缴纳各自的税款,一般来说是进水不犯河水,但在以下这13种情形下,税务机关可以打破这个界限,向股东追缴公司所欠缴的税款。具体情形如下:
情形一:股东虚假出资
情形二:抽逃及协助抽逃出资
情形三:转让瑕疵出资股权
情形四:清算组股东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情形五:股东未及时组织清算
情形六: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无法清算
情形七:解散后股东恶意处置清算公司财产
情形八:股东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情形九: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
情形十:公司注销时股东承诺清偿
情形十一: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出资
情形十二:股东财产与个人公司财产混同
情形十三:股东过度控制公司、滥用公司独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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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很多的纳税工作也都是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的,但是一些对计算机了解不足,或者是对于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不清楚的,简直是要了“老会计”的老命啊,但是生活还是继续,工作还是依旧,今天带来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保姆级】手把手教你做报税工作,十分详细,照做学,你也能上手做好报税工作。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
目录
no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流程大全
no2、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流程大全
no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详解
关于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流程详解的内容先到这里。需要全套的看下↓
对于一般的公司来讲,去纳税的时候,还需要区分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那么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要求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要求
法律对注册资金没有明确要求,文件上只有以下描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和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
(二)纳税人从事商品的销售、加工、修理、更换等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三)总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地方(城市),应向其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同一个地方(市),总局机构统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统一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开设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后的下个月,需申请认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程序。
(五)满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但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该根据销售额计算,根据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或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外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外贸企业只有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申请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一般需要50万元以上。一般申请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
三、合伙企业注册资本要求
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约束。
合伙企业成立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合法的承担无限责任人,人数没有限制。 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包括: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地址;合伙意图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合伙人名字及其住所;合伙出资方式、金额、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管方法;合伙企业业务的履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闭幕与清算;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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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税务部门面向80户千户集团企业推出“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为大企业筑牢信用“守护线”。
据了解,深圳税务部门在事前培训、事中预警、事后辅导的全流程纳税信用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归集并向千户集团总部推送集团在深所有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具体扣分指标,使总部能够清晰掌握全集团信用情况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税收遵从水平。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胡艳君介绍,税务部门发来的纳税信用提示函,让总部对全集团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既能及时提醒成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复评等事项,又能有效总结和推广高信用等级成员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为加强集团内部纳税信用管理提供有力抓手。
除了“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外,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助力大企业优化纳税信用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推出了“预警式告知”“信用修复大狮”和纳税信用业务培训等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持续提升,a级企业数量连续两年增幅超20%。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林旭伟表示,“集团式”纳税信用服务是该局聚焦精细服务,有效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纳税人服务诉求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该局将继续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精准发力,创新大企业个性化税费服务举措,推出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书、“总对总”高层对话等具有大企业特色的“集团式”服务,为深圳大企业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在我国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可以分为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是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行为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这五类。公司主要缴纳的还是上文提到的五种税。那金泉财税小编就分析了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1、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税种 通常情况下,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3%、9%缴纳,不同行业适用税率有所不同。
(2)城建税。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费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 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方规定不一)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情况不同,一般纳税人所需要承担的税点也是不同的。具体根据所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而变化。不同的税点,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因此,一般纳税人如果想知道自己具体应该承担多少税点,还是要看销售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的内容介绍,如果还有哪里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小编哦,也可找专业的代办公司来办理哦。佛山金泉财税的创始人,有着二十年财税专业的实战经验,资深的服务团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让您更放心。
申报纳税又到了,然而每一次报税申报填写都是件让人头疼的事,其实,网上报税,申报填写很容易上手,你只是差个模板而已。
税控盘费用在会计上的处理
税控盘费用怎么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第一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一共填写两个表。需要先填写《减免税明细表》对应栏次,然后填写主表16栏“应纳税额减征额”,需要我们自主选择“减免税代码及性质”
主表填写如下:
第二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3个表,分别是主表、减免税明细表、税额抵减情况表(附表四)。减免税明细表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税额抵减情况表在第一栏本期发生额和实际抵减额据实填写。主表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
......
篇幅有限,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小规模纳税人在政策发布前开了免税、3%普票是否需要追回?明确答复“不需要”!
来源:河北税务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减征增值税政策及征管操作。但政策发布前已经开具了免税或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何免税、减税、发票是否需要追回重开,引发了纳税人密切关注。1月13日,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发布即问即答明确了相关问题。我们结合总局即问即答,并补充了若干自开代开发票的处理事例,一并将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减税有关发票开具的处理事例汇总告知如下。
一、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三、自然人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能够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p>
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四、自然人在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在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是否需要补缴增值税,并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以上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不需要补税,也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的业务符合免税条件且业务时间(即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政策执行期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发票,不需要按1%补缴增值税,也不需要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9日之间,需要补税,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自然人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按照1%征收率计算补缴增值税,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五、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经营摩托车等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还能像2023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政策,并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河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网上办 我教您 | 电子税务局可办!跨区域实时缴纳税款新模式!
@外地来汉经营纳税人
武汉市税务局近日推出了
跨区域实时缴纳税款新模式!
纳税人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后
即可实现外地银行账号
在武汉市的税款实时扣缴(跨省电子缴库)
太方便了有木有!
怎么操作呢?
税务君今天来教您!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一、银行端自动受理模式(网上签约跑零次)
1.纳税人使用ca证书设备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功能模块。进入网签三方协议界面后,点击右侧【新增】按钮。
2.进入纳税人身份验证界面,系统分别对纳税人状态、登录方式、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情况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为“通过”后输入ca证书密码点击【下一步】。
3.填写经办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到页面指定位置,点击【下一步】。
4.进入签约账户信息页面,点击右下方【获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按钮。
5.系统自动提取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纳税人从中选择一条记录,点击【确定】按钮。
6.纳税人选择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会自动填充到三方协议账户信息中,将清算银行号修改为外地银行账号对应商业银行在武汉市的清算银行号,点击【下一步】按钮。
7.系统自动生成三方协议书。开户银行支持网签时,纳税人点击【验签】可以直接发起验证。
注意:
1.商业银行不支持纳税人名称和缴款账号名称不一致的协议网签,对于纳税人名称和缴款账号名称不一致的这类纳税人需到银行网点录入协议,再登录电子税务局发起验证。
2.对于不支持网签的银行,需打印三方协议书(委托扣款协议书),根据银行不同,前往缴税地银行网点或开户地银行录入协议,再登录电子税务局发起验证。
3.发起验证后系统会实时返回验证结果,验证结果为“验证成功”时,纳税人三方协议签署完成;验证结果为“验证失败”时,需根据系统返回的错误信息修改三方协议,重新发起验证。
二、银行端人工受理模式(网上签约跑一次)
1-6步与银行端自动受理模式相同。
7.开户银行不支持网签时。可以直接打印三方协议,也可以先保存协议,后期进行打印。
8.协议没有打印的,进入网签三方协议界面,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纳税人的三方协议信息。
9.勾选其中一条三方协议信息,点击【验证|打印】按钮,打印三方协议。
10.纳税人拿着纸质的三方协议书根据银行开通情况前往缴税地银行网点或开户地银行录入协议。
11.登录电子税务局,再次进入网签三方协议打印和验证界面,点击【验证】按钮,发起验证。
注意了!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等23家商业银行支持省内跨市州异地账号三方协议缴税,其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15家商业银行已支持全国范围内的跨省异地账号三方协议缴税,其他商业银行也将在测试后陆续上线。使用非武汉地区银行账号签订三方协议时在清算银行行号栏填写对应商业银行在武汉地区的清算银行行号。各商业银行清算银行行号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办税服务厅咨询。
小编今天整理了小规模公司简易注销流程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规模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一、小规模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二、公司简易注销要多久
简易注销主要是指对规定类型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采取简化现行注销程序,免除企业的清算时限的规定,从而实现安全快速推出市场的制度。不满足条件的公司仍旧只能走一般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采用的是网上进行登记申请的模式,申请发布成功之后,就需要进行为期45天的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的话,之后公司就会宣布注销掉了。
三、关于小规模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于小规模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主要是个人公司注销注意事项包括: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手工填写申请书和签字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等等。
俗话说得好:不会报税的会计连报税都没有底气!作为财务人员,每月少不了报税,可是税种那么多,想要全部掌握也是很不容易的。
为了帮大家解决这个难题,今天就给大家汇总了15种纳税申报流程,很详细,也非常的实用,尤其是对于那些刚入行的小会计,按照流程一步一步来,新手小白也能快速上手,一起来瞅瞅看吧~
15种纳税申报流程(需要的就拿去学习吧)
由于篇幅的限制,更多税的申报流程在这里就不再一一展示了,需要的就拿去学习吧~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取得临时税务登记证后,可以凭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好处: 1、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以下:一是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二是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除此以外,个人即便是缴纳了增值税也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不能抵扣。也就是说,除特殊情形外,⾃然⼈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但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发票。由于个⼈很多时候需要向⼀般纳税⼈提供发票,⽽⼀般纳税⼈⼀般都要求提供专⽤发票。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可以开普票,也能开专票,这样一来解决了其下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问题。 2、个人取得的所得与个体工商户一样,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其性质类似临时个体工商户。现行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并且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3、现行政策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但对适用5%征收率的,只能享受增值税起征点的优惠。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在线访谈解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规模纳税⼈,⽉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的⼩规模纳税⼈,为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规模纳税⼈,除特殊规定外,则执⾏《增值税暂⾏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因此,个人只能享受按次起征点优惠,如果办理临时登记,可以享受按“期”起征点优惠,即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的,免征增值税。
因1月15日为星期日,2023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制图 刘耘
1月申报要点
1
高新技术企业,本月可申报享受这项优惠
2023年9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按季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月可申报享受这项优惠。
填报要点: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 @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新政这样操作↓
2
符合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加计扣除和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预缴申报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相关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名称及优惠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名称,并填报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填报要求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
填报要点:
● 两部门发文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
●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来了
3
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纳税人申报缴纳消费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3年第33号),2023年11月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同时,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明确了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填报要点:
● 计税价格如何确定?8个问题弄懂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新政
4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填报要点:
● 3月31日截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最全攻略
5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重庆市税务局启动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已是税务部门连续九年开展此项行动。
今(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重庆市“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发布人:
张 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一句话,看发布会重点
2023年,重庆地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50亿元
——张雄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吴汪洋 摄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
张雄介绍,在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推出10大类便民办税缴费举措。
截止去年底,这些措施全部落实落地。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重庆市税务局位居全国第四。主要成效体现在税费服务既智能又便利、政策落实既精准又快速、执法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个方面。
张雄介绍相关情况 吴汪洋 摄
税费服务
聚焦“提速度”,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实现90%的涉税事项网上办,在全国率先推出“十一税”合并申报,相关纳税人申报时间压缩2/3。
聚焦“一窗办”,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创新推出房屋交易“智联通”服务,交易人只到一个窗口即可办完房屋交易全套手续,住房过户由3个工作日变60分钟办完,非住房过户由5—10个工作日变90分钟办完,实现当天办好,立等可取。2023年46万户次交易人享受此服务。
政策落实
聚焦“直达”,通过数据分析,对纳税人特点和税费优惠政策特点分别设置“标签”,当两类“标签”匹配成功,系统就通过电子税务局“政策速递”和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互动中心”精准向纳税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
2023年精准推送政策1599万次,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聚焦“快享”,升级开发“点即报”等申报辅助系统,把税费优惠政策内嵌入信息系统,市场主体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就同步享受优惠政策,也就是“申报即享受”,可以实现政策红利的快速落地。
执法监管
聚焦“有温度”,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全市去年有1万余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措施,免予处罚。我们聚焦“有力度”,联合多部门开展的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两年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上万户,共查补税款超18亿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环境。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内容
张雄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这一主题,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首批率先推出5大类20项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后续还将根据新情况新需求不断完善。
更快响应诉求
将从快速响应需求、优化咨询服务、及时送达政策、实时解决问题、关注个性需求等方面推出5项13条措施。
其中,将推行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以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税务人员在线实时提供辅导帮助,实现“办问协同”更方便、更快捷;持续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优化线下服务流程,完善办税缴费实体场所功能,对老年人、身体障碍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等,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
拓展网上办税
将从优化“网上办”体验、减少资料报送、便利发票使用、提速退税办理等方面推出4项12条措施。
其中,拓展新增36项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总数达到250项,让大家在网上、在指尖上、在掌上能办的事项更多、更方便;提速办理出口退税,将平均办理时间从原规定的8个工作日内压缩到6个工作日内,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升级分类服务
将从助力大型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缴费服务、服务个税汇算等方面推出4项15条举措。
其中,对“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提供“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解决其成长的“烦恼”;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让参与“银税互动”的商业银行更多,纳税信用贷款产品种类更丰富,给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选择,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执法监管
将从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精准监管、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推出3项11条举措。
其中,在优化执法方面,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涉税风险,把低风险问题直接从线上推送给企业,让企业自行核实改正,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
深化税收共治
将从推进部门联动、深化国际协作、促进社会协调、拓展信用应用等方面推出4项13条举措。
其中,深化我们和海关等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减轻填报负担;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让失信企业有主动纠错改错的机会,正向引导企业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涉税违规行为,强化信用意识,更好地经营发展。
问答精选
2023年重庆地区税收经济运行情况如何?
张雄以4组税收数据,介绍了2023年税收方面的相关情况:
第一组数据:2023年,重庆地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50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15.8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6亿元。这些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进一步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组数据:2023年的新政策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并且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在这项优惠政策下,重庆共有5200多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74亿元,其中2599户制造业企业享受100%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12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重庆企业创新发展。
第三组数据:2023年,重庆地区新增涉税市场主体31.2万户,同比增长38.4%,市场信心进一步提振。同时,市场主体也不断发展壮大,到2023年底,重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到19.8万户,比2023年底增加1.6万户,增长8.8%。
第四组数据:通过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9%,近两年平均增长15.3%,企业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其中,全市制造业及其相关批发业销售收入占比提升2.4个百分点,呈稳中有升态势。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比全市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增速快8个百分点,发展势头良好。
重庆作为国务院确定的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税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措施?
张雄介绍,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中,出台了100项改革事项清单。其中,11项由重庆市税务局牵头落实,目前11项改革事项中已经有4项落地实施,创新成效全国领跑。
一是实现了“多税合一”申报改革,目前,全市已有121万户次企业享受到合并申报的便利;
二是实现了线上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证明,功能上线两个月已有10.7万余户次纳税人在线上自行开具25万余张电子完税证明;
三是实现了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截至目前,已有1.53万户新办企业选择享受这项服务新举措;
四是实现在存量房交易中试点开具电子发票。今年1月,已经在存量房交易中试点开具电子发票,实现了二手房涉税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这为二手房等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打下坚实基础,将大大拓宽不动产交易的办理渠道和方式。
此外,在3月底,将实现“信用+风险”税务动态监管、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和核验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等3项改革事项。
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11项涉税改革事项,促进全市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税务部门去年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年有哪些新措施?
张雄介绍,2023年,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重庆和四川税务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和强化川渝税收协作基础建设等4个方面共推出了22项具体重点任务,成效明显。
在线下,实现了川渝税务20项线下业务“专窗通办”;在线上,川渝两地电子税务局“川渝通办”功能拓展至38项跨区域涉税事项;在执法标准上,川渝两地统一了62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两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在咨询服务上,川渝两地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六统一、两互动”,实现咨询解答同一口径、两地咨询互答等。
2023年,重庆税务部门将落实重庆和四川两地政府发布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将做好三件事情:
● 完善升级川渝地区两地重点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推进便捷办税同标同质。
● 新增32项川渝涉税通办事项,包含跨区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增值税预缴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事项,将进一步促进市场要素和市场主体在成渝地区的自由流动和跨区域发展。
● 实现5种税务电子证照在川渝互认共享,分别为临时税务登记证、扣缴税款登记证、税收完税证明、a级纳税人证书、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将有助于在线数据核验,减轻市场主体和群众现场提交实体材料的负担,更好享受一体化服务、同城化待遇。
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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