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栏目

国税纳税申报方式(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24 12:21:01 热度:2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税纳税申报方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税纳税申报方式

【第1篇】国税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流程是什么?网上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什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今天小编送给大家一套纳税申报的资料帮你解决这些问题!

文末有免费领取方式!

一、纳税申报流程:

1、一般纳税人国税纳税流程:

2、增值税申报:

3、填写申报表

4、企业所得税预缴:

5、计算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详细流程:

三、 网上纳税申报

第一部分:

1、进入百度搜索'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 点击第一个'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官网'

3、 点击进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官网'在页面中间部分右侧,点击进入'网上税务局登录入口'

4、 点击页面中间'下载专区'并进入。

5、点击页面左侧'办税软件',并下载安装3、4项

第二部分

四、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五、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六、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

......

篇幅有限,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小伙伴,看下方免费领取方式

【第2篇】国税定额发票纳税申报

潍坊卓尔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工商财税行业。专业为企业提供注册公司、财务代理、工商代办、公司注销、商标注册、财务外包、财务咨询、税收筹划等一站式服务。携手卓尔财税,让您财税无忧!

定期定额个体户的发票开票额大于核定定额需要申报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来源:凌峰税讯

【第3篇】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二、私车公用的费用处理前提

如何区分无法区分单位生产经营费用还是个人费用:签订租赁合同

1.如未签订租赁合同(含签订无偿使用合同)

未签订租赁合同且无偿使用的,无法判断具体是个人使用的费用支出还是单位使用发生的费用支出,不予税前扣除 。 如报销还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文件规定,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 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 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 关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如签订租赁合同

至少能证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三、哪些费用能税前扣除

企业按公允价值与车辆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清晰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通过租赁关系,在取得租金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与经营收入有关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和折旧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税前扣除。

四、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过路过桥费、汽油费等费用,增值税上若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不是用于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抵扣项目的,可以进项抵扣。

五、租金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向员工支付的租金一次性(可分月支付)不超过500元,可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个人所得税还得按规定申报(虽应纳税额为0元)。

汽车租赁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额度限制?是否必须本人前去开具?

答:若您咨询的是自然人出租车辆申请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业务,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如下资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按真实业务开具,自然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未限制金额,为了避免信息冒用,建议出租方本人携带有关资料申请代开发票。

六、代开发票涉及税费

1.增值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按照财产租赁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需要汇总的综合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七)财产租赁所得;

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七、合同条款参考

实务中,往往代开发票涉及到税费企业是“负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规定,不能税前扣除,但是要是把税费包含到租金里面就可以以租金形式按规定扣除。

合同条款参考:(**)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该汽车每月租金为:

1.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附加租金:为甲方收取汽车租金时,按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税费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具体金额以完税凭证为准。

3.上述租金包含汽车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保险费、维修费

4.租赁期内汽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租赁期内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上述支出时,需要提供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凭证。

八、偶尔性:私车公用

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 汽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 ,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4篇】1月国税纳税申报期

a科技公司自然人股东h,2023年9月30日以一项软件著作权作价700万元,增资入股到a科技公司,2023年4月1日经自查发现,2023年自然人股东h,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现需要补缴吗?

答:已过追征期,不需要补缴。 根据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纳税,如果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文件第六条还规定,对2023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从财税〔2015〕41号文件上看a科技公司自然人股东h,应该在2015-2023年三年内分期缴纳700万*20%=140万(假设不考虑该项软件著作权的成本)的个人所得税。

因a科技公司于2023年4月1日自查才发现该笔纳税义务,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及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因此,a科技公司自然人股东h以软件著作权入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该笔纳税义务已超出五年规定,自然人股东h无需补缴个人所得税。

【第5篇】国税和地税纳税申报时间表

温馨提示:2023年4月申报期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期4月1日-4月18日;

2、资源税申报期4月1日-4月13日”请各位纳税人按时申报纳税,

3、地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18日

避免未及时申报所造成的罚款损失,请大家按时申报

工商注册 代理记账 审计评估 商标注册

益友财务 您身边的财税管家

官网:www.scyyt.com

乐山:市中区白燕路320号二楼

绵阳:涪城区长虹大道128号21楼

自贡:汇东新区丹桂大街盈佳写字楼3楼

在线服务微信:18990626200或yy24kcom

动动手指添加“yicaizaixian”或“益财在线”了解最新创业资讯、财务知识、税收政策!

【第6篇】国税纳税编码在哪里查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以说是继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后,税务风险管控最强有力的抓手了!如果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那真得听小编科普科普了。

税收分类编码

税收分类编码由国税总局更好地统计应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统一编制和维护,为每件应税商品服务增加一个编码。纳税人在使用税控新系统开票前,需要现在开票系统商品编码库中设置商品的“税收分类编码”才能正常开具发票。近期,各地税务要求企业开票系统必须更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很多地方税局要求5月31日之前必须完成开票系统的升级。税控新系统要求每个商品需要有对应“税收分类编码”,没有商品无法开具发票。

税收

这个税收分类编码并不是升级个软件那么简单,税收分类编码可以说是继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税务风险管理最强有力的抓手!基本上,商贸企业虚开的漏洞被堵死了。商贸和零售企业不存在生产和加工环节,购进和销售的商品肯定一致,也就是进项和销项一致,比如进项取得发票商品是土豆,开出的销项发票是电器,税局通过一品一码进校比对,一眼就能看出来企业存在虚开或者开票不规范的行为。所以说,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谓是堵死了商贸零售企业虚开发票的漏洞了。

开票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落实主要还是针对商贸和零售企业,加工企业的进项和销项肯定不一致,所以加工企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就行,不用担心编码不一致税局会查。每一次税务动作都给财务带来一定学习的新机会,比如现在的税收分类编码,开票时需要找到产品对应的编码,还需要保证和进项一致,无形无中会增加一些工作量。我要做的就是适应这个变化,熟能生巧。

【第7篇】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营业执照

“纳税人识别号”俗称的“税号”,是纳税人(公司、组织、个人)唯一的纳税识别身份号码,自2023年10月1日起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原则上是无含义代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有关编码规则的通知》(国税函〔2006〕820号)的规定:“纳税人识别号原则上是无含义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共享的基础,应保持不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则

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规定,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成部分代表的意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常见的“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开头的“91”代表着什么呢?‍

2023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因此,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开头“91”的意思:9表示登记管理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1表示机构类别为“企业”。

更多详细,欢迎私信咨询。

【第8篇】国税网上一般纳税人资料查询

怎么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用公司税号登记当地国税局网站,看一下里面申报的一些资料或者查询一下相关的文书信息就会知道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了。

哪里可以查询一个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以青岛为例,可拨打12366热线。也可到税务大厅咨询,但应该会被要求写出申请,加盖公章等。要对方出示国税税务登记证当然可以,但对方可能不给也可能给你假的。

如何判断自己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1、问公司会计

2、查看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3、看营业执照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该要求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吗?

答:不能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如何区别一般纳税人企业与小规模企业?

1、使用的发票不同。一般纳税人不但可以收普通发票,更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一般有三个税率:6%、11%、17%,并且还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3%,并且小规模纳税人不达到金额要求可以免税。

4、它们缴税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是按“抵扣制”的方法来计算税金的,也就是说,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来交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销售收入/(1+使用税率)得到的金额再乘于3%的税率来交税的。

5、它们的认定条件不同。如果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达到50万的可就必须要认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仍旧可以是小规模。如果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80万以上必须要认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没达到这个标准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6、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会盖有一般纳税人的章,小规模纳税人则没有。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国税

近期,我们发现有些纳税人开错发票,本文就教您如何快速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在该政策适用范围内?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适用免税政策。

主要适用5%征收率的增值税的项目有:

1.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

3.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

4.转让2023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选择差额计税。

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全部适用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销售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转让2023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三项选择全额计税的,适用3%征收率,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也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3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在开票软件内怎么开票才能享受政策?

答: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免税”,如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何实现快速开具免税发票?

答:开票软件需升级至20220331版本,开票时税率栏将默认为“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默认为3%征收率;如开具3%、1%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选择免税,需要勾选放弃免税原因。

开票软件升级办法:

税务ukey:

1.开票软件内点击“在线升级”按钮,在线下载安装。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下载”栏目,搜索税务ukey下载开票软件安装包后进行安装。

金税盘:

保持网络畅通,用户登录开票软件时,软件会检测新版本并自动下载,下载成功后,自动完成升级。升级后,系统会自动执行数据迁移,出现新版开票软件登录界面。开票系统左上角出现“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20220331)”字样,表明开票系统已经升级成功!需要手动升级的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金税盘版开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

税控盘:

1.开票软件内点击“在线升级”按钮,在线下载安装。

2.需要手动升级的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税控盘版开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国税计算方法

个体户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大企业才能做一般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很多纳税人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以及适用的政策,今天就来和大家好好介绍一下, 如何区别。

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式不同

1、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收入额=含税收入/(1+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例1:某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取得工程收入100万元(含税),适用税率9%,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5.5万元。

销项税额=100/(1+9%)×9%=8.26万元

进项税额=5.5万元

应纳税额=8.26-5.5=2.76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收入/(1+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某建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取得工程收入100万元(含税),适用税率3%,发生建设成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纳税额=100/(1+3%)*3%=2.91万元

认定条件不同

当企业连续12个月的年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时,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超过500万,则会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税收优惠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4月1号到2023年12月31号期间500万以内3个点增值税普票是免增值税的,而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进项抵扣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专票和普票都不可以进行抵扣,而一般纳税人的专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 (适用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适用税率9%)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能否互转?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

a.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另有规定除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b.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是有可能的。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上述政策已于2023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目前没有政策延期的通知。

责任声明:本文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所发布的此篇文章仅用于转发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劳您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国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无论是我们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需要按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并且还需要按时提交申请.当然了,即便是零申报也是需要填写申报的.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接下来,小哥就教大家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税款所属期填写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第1栏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第2栏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3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4栏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第5栏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6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7栏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9栏填写免税销售额.

第10栏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第11栏填写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第12栏填写其他免税销售额.

第13栏填写出口免税销售额.

第14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第15栏填写本期应纳税额.

第16栏填写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第17栏填写本期免税额.

第18栏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额.

第19栏填写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第21栏填写本期预缴税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征收率减按1%,如何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这一问题的全部回答.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请表时,需要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表.这个表重要填写的内容涉及到21栏,小哥不再重复表述了,大家对照上述说明进行填写.

【第12篇】国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

股权激励之资料报送与纳税申报

引言

2023年10月12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69号 文”),通知中关于股权激励的有关政策引起了很多企业的注意。

笔者在实践中经常看到很多企业在做股权激励时并未将其作为一项涉税事项处理,未进行任何的申报。虽然在2023年的国税函〔2009〕461号及2023年101号文均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提出了纳税申报的要求,但是由于企业对于股权激励不熟悉等原因,导致很多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当成一个股权赠与来操作,从而无任何的税费处理。

企业家们对股权激励的认知主要是从企业的上市过程中开始了解的。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背景下,69号文提出要加强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对股权激励的申报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69号文,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应当在决定实施股权激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可见,税务机关开始对股权激励在纳税申报之前的事项进行了监管。有些企业可能会有疑问,69号文提到的报告义务与纳税申报义务有什么不同吗?是不是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就要代扣代缴了?

实际上,报送资料和纳税申报并不是一回事。

01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02

报送资料

报送资料仅是对某项事实的报告和备案,并不等同于产生了纳税义务。

如在过去的有关规定中,除了对上市公司有提出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之前向税务部门报送资料的要求外,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并没有报告资料的要求。

一般来说,报送资料的时间在纳税申报之前,但在部分情形下,报送资料和报税申报的时点是一样的:

1、在2023年101号文的配套文件中明确了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个人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应于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但该项报告义务是属于纳税义务产生时的报告资料要求,即在非递延状态下,此时的报送资料即是纳税申报的时点。

获得股权奖励时,公司除了应向税务机关报告股权激励事项外,还应在员工股权奖励获得时进行纳税申报。

03

【结语】

此次的69号文中并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未按规定进行资料报告的处罚规定,但是根据2023年101号文,实施股权激励选择适用递延政策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根据该文件的上下文理解,此处的备案手续应指其配套文件2023年62号公告中的“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个人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应于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而本次69号文对于股权激励的报告义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从谨慎性的角度上考虑,笔者认为,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未按规定进行资料报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从而丧失递延纳税的选择权。

【第13篇】国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哈喽~大家好

最近小伙伴们有问到这样的问题,

在哪能查询到企业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

在哪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等

别着急,小编这就为大家解惑

作为一名资深财务人,

大官方财务网站必须收藏~

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网址:http://kzp.mof.gov.cn/

任何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都应该关注的网站,重要的政策变动、职称考试报名、成绩查询、财务人才交流等都可以在上面了解到哦。

二、国家税务总局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顾名思义,最新税务文件、税收政策发布的权威网站。

三、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

税务问题的常用咨询网站。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涵盖: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用于查验合作企业的资料。

五、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查验发票必备网站,此外,也可以下载开票软件等。

六、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网址:

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

覆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查询结果为税务局官网查询页面。

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网址: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announcement.html

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

八、企业信息查询网站

网址:

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爱企查:https://aiqicha.baidu.com/

企查查:https://www.qcc.com/

查询企业税号、商标、法律诉讼等相关信息。

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网址:https://www.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一站式包含学习、报考、工作内容:cpa考试动态、报名信息,和媒体文章快讯等。

十、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址:

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各大考试公告、考试合格标准发布的权威平台;更集证书查验、进度查询于一身。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北京百望金赋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6月13日

【第14篇】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从8月11日开始,北京市启动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网上报名如何操作?工作单位如何审核?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两幅“一图读懂”,参评人和用人单位可参照图示进行报名与审核。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刘伟利

【第15篇】纳税申报增值税国税

出现申报错误也是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一些事情,那么增值税申报错误后,还能不能更正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根据平常的工作做一个判断,企业如果申报增值税有误,需到税局更正申报,增值税申报错误可以更正申报。

增值税申报错误后怎么做申报更正?

申报错误后是可以更正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打开网上电子申报界面,

2、接着点击菜单

3、点击文件

4、点击更正申报填写

5、在“更正申报填写”页面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

6、更正完成后,在发送界面出现备注为'更正申报'的报表,发送即可

7、在申报界面查看更正申报结果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的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报表已入国税征管系统),则要改报表的话,当月申报期内,你可以直接到国税大厅作废申报表,回来后再次申报

如果已过当月申报期的,则要手工填写一套正确的增值税申报表,去找专管员签定确认后,再到大厅修改报表即可

举个例子:

1、更正申报的申请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向税务机关申请修改更正申报

2、办理机构: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

3、办理期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作废申报仅针对申报期限内已申报未缴款的情况

以上即是有关增值税申报错误的更正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国税纳税申报方式(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