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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扶持中小企业,近来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最过大家闹得沸沸扬扬,老板在关心,会计也捉摸不透,今天小编就来回复下大家近来最关心的问题。
一、增值税免税吗?发票咋开?
二、所得税是不是也免税?
三、留底退税是什么意思?单位是必须申请退税吗?
首先先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政策时效: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政策适用纳税对象: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注意了此政策只针对征收率为3%的小规模,而适用5%的业务如不动产租租等不享受此优惠。
3、如何开票:如果开普票,不选0税率,也不要选择其他税率,直接选“免税”;如果开专票,注意了不能选1%,只能选3%的税率。
4、小规模增值税免,所得税免吗?免得只是增值税。
注意,如果符合小微信企业(不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都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应纳税额减按12.5%,税率减按20%即税负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5%。
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5、如何申报呢?
其次来看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纳税人需同时符合哪些条件呢?
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概述
会计张问:请问申报增值税时的销售收入是否仅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入呀?
小编回答:不是哦!申报增值税时的销售收入,除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入,还包括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收的租金收入等。跟我一起来看一下吧!
内容
未开票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有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企业,收取货款后,客户没有索要发票,但企业收取货款就应当承担纳税义务,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视同销售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发生上述视同销售行为,例如将产品赠送客户,或者将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都要按规定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同时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
预收款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对于以上两种预收款收入,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如果发票尚未开具,就应该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因此,企业除了申报开票收入外,还应申报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中有“纳税检查调整”栏,企业被检查后如需自行更正申报增值税,可以在此栏中填列稽查查补收入。
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纳税小伙伴是不是已经明白了?大家一起来学习……(中税答疑)
今天,为了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自2023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五证合一'和'一证一码'登记。各地将在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三位一体'改革的基础上,统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推进'一改五证'改革。那么,对于已经处理了'一中三证'的企业,如何处理'一中五证'呢?其次,壹洽通小编将带领广大企业对此进行具体认识!
事实上,办理'一证三证'的企业,不需要办理'一证五证'。按照国家工商部'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三证'登记模式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再次申请'一证五证'的登记,当地登记机关应当将有关的登记资料送交统计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和其他单位。
企业原许可证期满、变更登记申请或者申请新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颁发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并载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目前,新的'一份五份证书'认证模式采用'一份申请表、一份窗口接受、一份审批、一份许可证'的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一、证人持有经工商网络报刊业系统审批后印制的其中一家新建企业的五张证书及其他纸质材料的登记申请表,并到工商大厅的多卡集成窗口提出申请。
二、工商部门接受,经营业厅窗口服务人员核对信息和数据正确无误后,将信息输入工商接入系统,生成工商登记号,生成一份认证平台中'五份证书'中各部门的吧,编号,重新查询有关信息。同时,窗口专人对企业资料进行扫描,并将工商企业联合办的流通申请表发送给质量监督、国税、地方税、社会保障和统计五个部门,五个部门分别完成背景信息输入。
3.打印包含证书号的营业执照。此时,'五证合一'的处理基本完成。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公司五份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障登记证)正本(如无证书,由'申报'代替)
2.公司变更登记(提交)申请
3.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信息
4.企业工商联络主任的资料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1.广告企业:指通过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调查、效果评估等方式获取利润的企业。
2.广告服务: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3.广告业的划分 广告业按宣传渠道可分为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广告牌位、广播媒体、纸质媒体。
4.广告业的特色税费业务
广告服务业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广告业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
广告业税费中相对其他行业较特殊的地方是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
4.1:广告代理、发布、播映、宣传、展示属于“广告服务”,税率6%,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率3%;
4.2:广告设计、策划,属于“设计服务”,税率6%,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3:广告牌制作,属于“货物销售”,税率13%,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4:视频、音频等制作,如果是广告服务无法分割的一部分,按“广告服务”对待;若是纯粹的视频、音频等制作,没有后续的发布等服务,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设计服务”还是“广播影视服务”,税率6%,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5.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2021
一、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7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湖北小规模纳税人:2021.01.01-2021.03.31 免征增值税 2021.04.01-2021.12.31 适用3%征收率减按1%;
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2021.01.01-2021.12.31适用3%征收率减按1%;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11号公告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01.01-2021.03.31专普票季度合计不超过30万,普票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按1%全额征收增值税;
2021.04.01-2022.12.31专普票季度合计不超过45万,普票免征增值税;超过45万按1%全额征收增值税;
二、附加税
财税〔2019〕13号 第三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是减半征收。今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提高到45万元,但是这个免税额度对附加税没有变化,还是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广告业收入业务核算广告业收入包含许多业务,如广告代理业务、广告发布业务、广告制作业务等。
7.广告业成本核算广告公司的制作成本主要包括制作费、发布费、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交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
1、认定条件区别:
(1)、小规模的认定标准为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会被责令为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根据其性质和行业不同税率也各不相同。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论销售货物还是各服务行业征收率都为3%,(疫情期间为1%)且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
(2)、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9%。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增值税税率为6%。
(4)、出口货物、农产品等特殊业务增值税税率0%。
(5)、选择差额征收的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税率5%,。
四、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小规模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基本示例:
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份销售甲产品一批收到款项4800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问此货款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为多少?
计算步骤:不含税销售额=4800÷(1+3%)=4660.19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4660.19×3%=139.81元
2、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基本示例:
a公司2023年4月份提供软件服务收到服务费101400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月支付给b公司服务费1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相符。问4月份a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多少?
不含税销售额=101400÷(1+6%)=95660.38元
销项税额=95660.38×6%=5739.62元
进项税额=100000÷(1+6%)×6%=5660.38元
应交增值税额=5739.62-5660.38=79.24元
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即每年的1、4、7、10月份15号前申(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个月申报一次,每月15号之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六、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意此优惠政策所说的季度45万元销售额不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也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附征
增值税附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增值税附征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都一样,分别为7%、3%、2%。
现行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二、增值税附征的计算公式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定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三、增值税附征的纳税申报时间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征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即每年的1、4、7、10月份15号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征一个月申报一次,每月15号之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四、增值税附征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开始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税额再进行减半征收,相当于税率为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税率为10%。
3、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举例说明;a公司为小微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则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2.5万元
2、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50×50%×20%=15万元
3、该企业共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元。
4、但若该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则不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是300.01万元×25%=75.0025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1、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为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印花税
一、印花税的定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税率
常见的印花税税率表如下:
税目
税率
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购销合同
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三
产权转移书据
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
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三、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印花税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三、工资算个税的扣除项
工资薪金算个税时,有四类基本扣除项,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扣除,对全员适用,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是指允许扣除的个人承担的部分“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四、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条款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即纳税人第一次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2、住房租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圳每月可以扣除1500元,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计算时间为: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赡养老人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一位老人扣除标准2000元,两位及以上也只能扣除2000元。
5、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从2023年1月份开始,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具体方法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举例说明:
案例一:某职员2023年入职,2023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案例二:某职员2023年入职,2023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三、消费税的税率表
消费税部分税目税率表
序号
税目
税率
1
甲类卷烟(价格大于等于70)
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价格小于70)
36%加0.003元/支
3
白酒
20%加0.5元/500克
4
高档化妆品
15%
5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6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7
鞭炮、焰火
15%
8
汽油
1.52元/升
9
柴油
1.2元/升
10
摩托车
根据气缸容量3%-10%
11
乘坐用车
根据气缸容量1%-40%
12
涂料
4%
13
电池
4%
14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15
高档手表
20%
16
游艇
10%
17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18
实木地板
5%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定义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注意: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时所依据的销售额是包含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
以上就是企业重要的几个税啦!最简单明了详细的了!小e很宠粉哒!
这几年京东的发展势头迅猛,平台开放的品类越来越丰富,入驻的商家也越来越多,仅从京东双11的数据来看,从2023年-2023年的5年内,参与活动的商家增长就达到了65%,商品种类扩充达到83%,其中新品牌增加40%,与此同时,双11期间选择京东平台购物的用户数量也增长了近90%,用户下单金额增长175%。
这些不断增长的数据,也在吸引着越来越多想要通过电商平台创业的新商家入驻京东,不过很多新手商家都没有在京东开店的经验,刚开始两眼一抹黑,不知道该准备些什么资料,需要经历些什么流程,如何选择店铺类型,要注意哪些问题等等,导致第一次入驻京东开店就失败,耗费时间经历不说,还打击创业信心。
作为京东官方认证的星级服务商,知舟为大家梳理了一份入驻京东创业开店需要注意的问题详情,新手商家看这篇就够了!
入驻京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京东模式有很多种,像用户活跃度较高,商家销量也比较好的京东pop店、自营店、慧采店这些,都需要企业执照,同时还要准备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授权,自营店和慧采店这种门槛较高的还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有50-200万的注册资本且企业注册时间满2年。
入驻京东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注册一个京东企业账号用于关联入驻,再准备入驻所需的企业资质、品牌资质、产品资质并加盖鲜章,准备好之后可以通过京东官方代入驻服务商快速提交资料,同时可以提前注册京东钱包,最后等待平台进行资料审核,一般通过京东官方认证服务商入驻的商家,3-7天就可以成功开店。
同一公司开店是否有数量限制?
同一家主体的公司开店,如果选择的是旗舰店,类目不同的情况下,可以开多家店铺,类目相同的情况下,只可以开一家店铺;如果是专卖店、专营店则没有开店数量限制,但若店铺间经营同一类目的情况下,同品牌及商品不能重复。
开店时交的保证金和临时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保证金和临时保证金的用途不同,保证金用于担保商品服务和质量,不可灵活使用;而临时保证金用于担保店铺的售后退款额度,可以灵活冻结与解冻,并且冻结临时保证金能及时提升售后退款额度,更快地满足消费者的退款需求,提高店铺评分。
以上就是关于入驻京东开店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是否解答了您的疑惑呢?有更多与京东入驻、店铺运营相关的问题,也可以关注留言详细交流哦~
#京东创业#
1.简易征收如何计算?
销售额x征收率
千万记得销售额是不含税哦!那啥是含税啥是不含税,您只需要记得,反正你们谈的价格都是含税的(另有约定除外),计算增值税时要转换下,不转换申报,税就要上得多。
咋换算呢?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2
我们看看营改增以前是怎么规定的?
快速记忆法:我的产品质量高,县里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的建材我全包,墙面屋顶建材用废渣自己造,附带的生物制品都说好。
3
3.营改增后咋规定的?
目前来讲,营改增后征收率一般只有两档(《6+10=16,2+3=5?记住口诀,增值税一点也不难!》),这里不多讲,那么营改增后哪些适用3%,哪些适用5%呢?(2%的说过了,不再重复)
简易征收率3%顺口溜
搭公交看电影画漫画,
文化体育不能少。
小水电建筑砂石连产品,
寄售代销典当死当物,
搬运货物去仓储。
微生物和人体血,
免税店里药品业。
简易征收率5%顺口溜
建筑服务(3%)房地产,
物业管理自来水(3%),
不动产经营租赁,
销售用过固定产(3%减按2%或3%)、
劳务派遣人外包,
转让土地不融租。
当然,想要光靠顺口溜就完全理解可不行,所以特意为大家仔细梳理了简易征收的所有细分。
希望大家课后巩固学习哟!
课后巩固学习
1
建筑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
2
房地产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房地产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但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1)该项政策中“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指的是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2)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或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不动产经营租赁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房地产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和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放弃3%减按2%的优惠,按3%计税,则可开具专票)
(2)根据国税〔2015〕90号公告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劳务派遣
根据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
转让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
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本文来源:武汉税务、北京朝阳税务、重庆税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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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大家都知道一般纳税人的好处是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多很多,像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这些等等的内容,很多企业都是小规模企业向升为一般纳税人,具体的请看下文会计学堂的详细介绍!
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
新办企业申请由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如下:
1、无注册资金多少的要求,但年销售收入要达80万元以上
2、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财务室
3、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予征税款,必须提供的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查验后返还
2、《选择发票号码查询表》、《正数发票清单》,并提供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正数销售额的汇总数据,查验后返回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一般纳税人在是超过了上述规定的年销售额,而且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那么小规模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般纳税人的好处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称为一般纳税人的.以下的几种类型就是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公司;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除开上述企业外,当企业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具体的条件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应该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部门提交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的文件;
2、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与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3、可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公司账簿,依照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都满足后,就可以想税务部门申请,通过申请后就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
一、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沿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3.自2023年起,为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条件。详见财税〔2014〕75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财税〔2015〕10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
4.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5.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6.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7.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财税〔2020〕31号)
8.《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9.《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
二、政策要点
(一)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税会差异:
1.会计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的房屋)从固定资产独立出来,而税法仍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会计上只有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准计提折旧。但是税法这两项外,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折旧计算时间和预计净残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折旧最低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四)加速折旧方法
1.缩短折旧年限
最低不得低于上述折旧年限的6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1)购置全新固定资产
某制造业企业,2023年7月购入一台全新的机器,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进行加速折旧,其折旧的年限应如何确定?
解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按照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否为已使用,分别实行两种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企业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该公司购入的机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是10年,因此其加速折旧的最低年限为6年。
(2)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某制造业企业,2023年购进一栋厂房,该厂房已使用10年。假设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法加速折旧,最低折旧年限是多少?
解析: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该企业购置的厂房已使用10年,剩余年限为10年,因此其加速折旧的最低年限为6年。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减去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原值-折旧)×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例:某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30日新购进用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1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万元,当月已认证通过。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解析:由于2023年10月-2023年9月计提折旧500×2/5=200万元,2023年10月-2023年9月计提折旧=(500-200)×2/5=120万元。2023年应提折旧额=200×9/12+120×3/12=150+30=180万元。
3.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某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30日新购进用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1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万元,当月已认证通过。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使用年数总和法计算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解析:
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时,会计年度与折旧年度不一致,因此需要分段计提。第一个折旧年度(2023年10月到2023年9月)的折旧金额=(500-20)×5/15=160(万元),第二个折旧年度(2023年10月到2023年9月)折旧的金额=(500-20)×4/15=128(万元)。
2023年应计提折旧=160×9/12+128×3/12=152万元
(五)制造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 享受主体
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执行,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在具体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时,可使用收入指标加以判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2. 优惠内容
(1)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3)制造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
一是取得方式。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
二是购进时点。除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外,其余制造业企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2023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掌握: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优惠享受时间
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一并进行调整。
(5)享受优惠需要办理的手续
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无需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6)可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因为亏损,选择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恰恰可能是出于整个生产经营周期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这也体现了政策设计是保证企业能切切实实享受到红利,而非追求短期政策效应。
政策依据: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六)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扣除
1. 享受主体
所有行业企业
2. 优惠内容
(1)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3)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3)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4)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5)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6)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7)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①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②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③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8)房屋建筑物可以加速折旧吗?
①对于房屋、建筑物,无论价值大小都不可以一次性扣除。
②制造业:新购进的房屋、建筑物可以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七)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具体政策为: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对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先按照单位价值的5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是一种新的政策形式。比如,某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900万元的机器,企业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10年计提折旧,则该企业可就单位价值的50%,也就是450万元在2023年一次性扣除,其余450万元可在剩余9年中计算折旧进行扣除。
1.适用政策的主要条件
(1)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标准:第一类是建筑业、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数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第三类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指标中的一项指标即可认定其符合中小微企业的条件,进而可适用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
(2)购置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
(3)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应在500万元以上。政策针对的是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
(4)设备器具要属于规定的范围。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其余的固定资产均属于设备器具范畴。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适用单位价值的50%一次性扣除政策。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仅指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的设备器具是指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的设备器具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为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购置时间、单位价值等具体口径,可以2023年第46号规定执行。
2.享受时点和享受方式
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中小微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其中,中小微企业通过手工申报的,填报预缴申报表时,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相应的优惠事项及固定资产优惠情况。如,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在“项目”列次填写“中小微企业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并在1列至6列填写享受优惠的资产情况及优惠情况。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无需手动填写。
3.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享受
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此项政策;但2023年度未选择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在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如,某中小微企业2023年2月份购置一项单位价值800万元的设备器具,在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优惠,在第二、三、四季度预缴申报或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仍然可以选择享受优惠;假如该企业到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未选择享受此项政策,该企业购置的此项资产在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均无法再享受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八)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在一定期限性一次性税前扣除,并全额加计扣除
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2.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6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6.享受方式: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7.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 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 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8.申报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1)预缴申报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相关行次填报税前一次性扣除情况。通过手工申报的,根据设备、器具购进情况,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分别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其具体信息。填报完成后,将“纳税调减金额”列次的合计值(第3行第5列)同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并填写具体信息,申报系统将同步自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系统自动填报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
(2)年度申报
分别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有关栏次。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税会处理
(一)会计分录
1.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计提折旧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二)税会差异调整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
(1)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2)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3)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4)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例: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元,会计折旧10年,税法折旧20年。每年会计上计提折旧10万元,税法上计提折旧5万元,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5万元折旧,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第11年起,会计已提足折旧,税法上未提足折旧 ,每年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例:某固定资产帐面价值100万元,会计折旧20年,税法折旧10年;每年,会计上计提折旧5万元;税法上计提折旧10万元,但税前扣除金额仍为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2.加速折旧与加计扣除的衔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40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例:某企业2023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2023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请问企业每年可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解析:企业可就其税前扣除“仪器、设备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50万元(200×75%=150),不需比较会计、税收折旧孰小,也不需要根据会计折旧年限的变化而调整享受加计扣除的金额。
3.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第三条规定,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4.根据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66号建议的答复(财会函〔2019〕4号)
(1)会计上对于固定资产的认定没有统一的金额标准,只要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均可确认为固定资产,但应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税收上对固定资产有明确的定义,但对符合不同条件或范围的固定资产在政策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所有固定资产、6个特定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如果会计上将500万元作为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将导致不少中小企业购入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将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不利于企业发展。
(2)会计和税收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会计上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消耗方式,选择年限平均折旧法或者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且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税收上在不同时间,针对不同项目对固定资产折旧作出了不同规定。例如:对于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物药品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在2023年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轻工等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2023年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这些规定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但未必反映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消耗方式。
(3)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有不同的适用时间或范围,例如《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适用时间是2023年至2023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适用范围为4个领域的重点行业,如果会计核算根据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则会导致同一企业由于税收优惠时期不同而会计政策不一致、不同企业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税会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2)减按2%征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
(1)适用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试点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2)可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有: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或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指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④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8月1日前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二)会计分录模板
1.企业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而处置的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
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
借:银行存款(出售价款、残料变价收入)
原材料(残料价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
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1)属于正常出售、转让所产生的损失或利得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或相反分录)
(2)属于已丧失使用功能正常报废所产生的损失或利得
①产生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②产生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注意: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规定,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应分别在“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填列。
(3)属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2.企业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来源:小颖言税
注册公司应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这是很多注册执照的小伙伴经常会问到的,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者的不同吧。
01 小规模纳税人
【定义】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增值税征收率
【税率】
3%
【抵扣】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业发票都不能抵扣增值税。
【现行优惠政策】
①2023年3月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②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小规模纳税人按各地方规定,享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即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2 一般纳税人
【定义】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征收率;
进项税额=不含税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金额×税率
【税率】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出口适用零税率。
【抵扣】
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现行优惠政策】
①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按各地方规定,享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即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ps: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为什么现在大部分人热衷于注册一家自己的公司?
大家应该知道,借钱需要打欠条,做生意需要签合同,为了什么?安全!有担保!所以一家合规的公司签订的合同能够让对方放心。
也有一部分人选择购买一家公司,年限较久,更容易获得别人的信任,但就是账务不好保证,表面上账务相对应,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在账务表面下,可能会有很多杂七杂八的问题需要你的解决。
所以相对比之下,不如自己注册一家新的公司,虽然前期知名度不高,业务不广泛,但是对于安全性的问题可以有一个很好的保证。
注册公司
下面大道优才小编奉上注册公司所需要的资料: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详细地址地址或者是租房合同】
【法人、监事、财务的身份证原件拍照】
【股权分配以及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拍照】
注册一家公司很简单,难就难在注册完成之后,你需要怎么样去维护它,放任不管受到惩罚之后只会是自己承担,所以避免公司出现危机,请大家注意以下问题:
【不进行税务登记】
公司在工商注册完成之后,都需要去税局进行登记,以前的制度较为宽松,长时间不登记也可以,自2023年8月1号之后,长时间不进行税务登记,将会面临处罚,罚款根据税局指定。
纳税申报
【不经营、不报税】
税务登记备案之后不管企业经营不经营,都需要报税,长时间不进行税务登记者,企业会被拉入异常,就算后期及时解除了异常,还是会有着记录。
【虚假发票】
在公司做大做强,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经常会面临着成本发票不足,利润虚高,无法抵税的情况,这个时候希望大家不要去购买虚假发票,因为会面临刑事处罚。
【工商年检】
每年6月底之前进行工商年检,汇报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状况,超过三年没有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业会被吊销其营业执照,无法正常经营,而且就算想要转手卖,也没有人需要。
对于公司需要好好经营,到最后不想经营可以注销或者是转手卖掉赚一笔小钱,这篇文章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工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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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每个月都需要处理的内容,也是每个报税人员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一般纳税人企业经常需要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到底需要几个步骤呢?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答:1、下载金税系统。
首先,要在网上下载最新版的金税系统,每个地区的国税网不一样。
2、进项发票认证
一般纳税人是每个月都有进行申请,每个月底要对该月需认证的进项发票进项认证,认证通过后才能在当月进行抵扣。
3、月初抄税
每个月初,一般是5号以前进行抄税操作,进入金税系统,选择当期的资料,然后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抄税,并提示抄税处理成功、
4、月中前报税
每月15号以前,要进行报税的处理,把金税盘插入电脑,会自动跳出报税登陆界面,输入密码登陆,然后点击纳税申报,选择税种,一般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然后再选择年度月份,点击进入,填制报税的表格,填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期限
一般纳税人每月报一次增值税,每季度报一次所得税,每年的5月31日以前对上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并申报。
6、税款缴纳:
如果已经和银行签订了三方付款协议,申报成功以后,就可以直接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网上缴纳税款了,如果没有和银行签订三方付款协议,需要去国税的税务大厅去缴纳税款。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13号文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在销项税固定的前提下,就需要取得更多的进项税才能少交增值税或不交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因此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要求小规模纳税企业开具3%的增值税专票,可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可以抵扣1%专票3倍的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一般企业规模较大,可以利用自身采购规模优势,同小规模纳税人建立深度采购关系,使小规模企业供应商获得的商业利益大于国家给予小规模纳税人减征1%的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愿意配合你放弃税收优惠,进行3%征收率的专票开具,以维护其自身对一般纳税人的良好供应关系。
只要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规定: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上述规定中已经很明确了,只要你达到年销售额(工业50万,商业80万)要求,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就能够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税务登记证;
2、所有的开户行账户证明材料;
3、公司经营场地的材料证明;
4、相关会计账册和凭证原件,包括:总账、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交税金明细账、销售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存货明细账、资金往来账,原材料和商品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
5、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创业养成手册第15步:明确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该缴纳的税种及时间!
在我国,能够成立的公司类型多达20多种,不过用简单的话来讲大部分老板们注册的公司就是分为三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以及个体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就是一个企业,由2人起步,没有上限;而个体户就是自己开店做个小生意,满足自己的自由的职业规划还有赚钱。
那么无论是选择哪一种类型,都会涉及纳税的事件,毕竟一个人打工一个月的工资超过一定的额度还是要纳税,因为纳税是我们全体公民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那么这篇文章就由老账人来为各位老板们讲解一下这些公司到底要纳哪些税种呢?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每一个月要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五个税种是要在每一个月的15号之前由公司的会计应该完成的事情。
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的公司还有季报,包括企业所得税和财务报表,要在季度15号之前完成,也是由会计担任的事情。
另外还有年报,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和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在6月30号之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在5月31号之前完成。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区别于一般纳税人,所以公司的规模会相对来说比较小,也就决定了收入和支出的额度不会很高。因为月报的只有个人所得税,其他的税种均为季报。
现在国家也是在大力地扶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比如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一些基本的信息,其他的信息就可以自动识别填写,省去了繁琐的填写问题。
当然,这只是一些技术上的操作简便,那么对于纳税的额度也是有所减缓。比如,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等等。
三、个体户
个体户不是成立公司的模式,而是开启一间小小的店铺营生,所以跟公司是有很大的区别,是无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这三种公司的选择类型还是靠老板们自己的个人远见、本身的智慧、自身的资本等等一系列的原因决定到底要成立的是什么类型的公司或者是开一家小小店铺,在平平凡凡中过出幸福的生活。
更多创业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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