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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税收包括哪些(7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服务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服务业税收包括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服务业税收包括哪些

【第1篇】服务业税收包括哪些

《税壹点》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相对比较完善,于是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业迎来了春天,服务业最大的特点就是主要通过人的服务获取利润,所以服务业相对来说成本比较低,利润比较高!这也是让其他行业羡慕的一点,但是随着而来的问题就是服务行业非常难获取发票,导致了服务业成本票不足,利润虚高,税收压力非常大,这也是服务业最大的烦恼!

那么这个时候,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成了服务业最好的的选择!

具体都有些什么政策呢?下面随着小编来看一下!

1. 企业或个人可以在地方经济园区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票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税低至0.5%~1%,且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这样的政策可以很好的解决服务业成本票不足的问题,节省大量税收!那么具体如何操作呢?

企业可以分流部分业务到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然后通过新的个独个体开票给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即可!

2. 企业和个人也可以采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通过园区到地方税务局开票,综合税率3%~3.5%,无行业和品目限制,且一票一完税,无需二次汇算清缴

以上就是园区部分政策,可以很大程度解决服务业的税收压力过大的问题,而且非常方便快捷,而且也不需要担心被查偷税漏税!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关注税壹点,了解更多详情!

【第2篇】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起施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在税收立法进程不断加速的同时,为了保证税收的调节作用,保证税收公平,税收政策越来越趋于细化,例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等等。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直接影响企业或者个人的税收。

(1)企业所得税。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企业所得税按照20%的税率缴纳(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而对于低于100万元的部分,也减按25%计入,但企业所得税按照10%的税率缴纳(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同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在开展研发活动中产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进行摊销;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据实依据发生额的100%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

(2)个人所得税。 对于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每个婴幼儿的标准定额扣除;对个体户而言,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

(3)增值税。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生活性服务业,允许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进行抵减应纳税额;对于生产性服务业,允许纳税人加计10%进行抵减应纳税额;对于增值税项目适用预征率为3%的,可暂停预缴增值税;对于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为3%的,可对增值税进行免征;对于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同样增值税享受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高于15万元或者季度不高于45万元的,增值税可享受免征政策。

(4)其他税费。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于个体户、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其“六税两费”可享受据税额的50%减征。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企业员工未高于30人的,可免征残保金。 以上则是2023年起施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家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是比较大的。但由于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都要有一定的财税意识,做到时刻保持财税合规。

中国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有财税意识。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想要合理个人或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个人、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认真读懂利用好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个人或企业避税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河南财顺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有专业的团队能为各行各业的客户进行一条龙的办理服务。如果您要咨询(微:vx一五五)有关税务筹划、企业税务(一六二九)难题、对接税收园区政策以及工商注册、代理记账(九八一九)等相关财务税务问题,欢迎您打电话直接咨询。 责任声明:本文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所发布的此篇文章仅用于转发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劳您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

【第3篇】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初探

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

发展部分政策清单

01

政策内容

鼓励农村牧区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对承担农村牧区客运功能的旗县(市、区)客运站和投入运营的苏木乡镇客运站每年度分别给予20万元和3万元运营补贴。

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

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 8515193

02

政策内容

对补齐社区商业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新建和改造提升社区商业综合体、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菜市场等项目,按企业(单位)实际支出给予适当支持。支持5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每个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资金奖补。

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财政局

工信局

民政局

咨询电话

发改委产业股 8299769

财政局经济贸易股 8299165

工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8525007

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8299365

03

政策内容

组织开展a级物流企业申报与评估。积极开展“司机之家”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给予补助,每个补助30万元。

责任单位

发改委

交通运输局

物流园区

咨询电话

发改委产业股 8299769

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 8515193

物流园区信息中心 8525024

04

政策内容

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鼓励对国五(含)标准以下非营运车提前报废,报废国五(含)标准以下自有车辆并在区内注册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完成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可凭借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车回收证明、新车购车发票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每个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2023年补贴10000辆。

责任单位

工信局

公安局

财政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8525007

公安局车管所 8212392

财政局经济贸易股 8299165

05

政策内容

鼓励电商企业对当地优势产业、产品实行电商化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鼓励组织企业对接各类知名互联网资源,开展联合营销、品牌推广活动,根据具体成效,对提供服务的企业在服务成本方面予以20%且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

工信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电商信息化股 8525009

06

政策内容

引进大型商贸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打造大型商贸综合体的,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对在区内设立中国(内地)首店、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给予落户奖励。对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开设综合商超类首店和投入500万元以上开设品牌门店的,在租金、装修费用方面给予一定支持。鼓励知名品牌在自治区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支持国内行业排名靠前的大型实体零售或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在区内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并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单位

工信局

财政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8525007

财政局经济贸易股 8299165

07

政策内容

支持商贸企业扩大规模。支持培育新增经营稳定、管理完善的商贸企业达规上限;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购物中心、农批市场实行统一核算;鼓励生产加工型企业实施“工贸分离”,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且纳入贸易统计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盟市同类政策不得重复享受)。鼓励企业在自治区登记注册为法人企业,加强对企业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责任单位

工信局

统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经济运行股 8525035

统计局贸易股 8299121

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 8293679

08

政策内容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主体收取的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主体收取的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1.5%,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

财政局

金融办

咨询电话

财政局金融监督股 8299154

09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

责任单位

税务局

咨询电话

税务局税政二股 8208588

10

政策内容

2023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责任单位

税务局

咨询电话

税务局税政一股 8260097

11

政策内容

长期执行自治区内高速公路etc客货车通行费5%折扣优惠政策;2023年12月31前,对行驶在自治区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客货车实行5折至8.5折不等的通行费优惠。

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

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 8515193

12

政策内容

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对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经评审合格且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局

财政局

咨询电话

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 8515193

财政局经济建设股 8299171

13

政策内容

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获批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用于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责任单位

农科局

发改委

咨询电话

农科局科技股 8299402

发改委产业股 8299769

14

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建立以工业设计中心为核心载体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

工信局

财政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经济运行股 8299212

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8299176

15

政策内容

按照首版次软件取得知识产权或证书规定期限内截至申请时的实际销售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新开发的工业软件(工业app),按照研发该产品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责任单位

工信局

发改委

财政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电商信息化股 8299766

发改委产业股 8299769

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8299176

16

政策内容

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新建、改扩建、租赁三种开办方式分别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6000元、4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机构等级和实际入住人数每张床位每月给予100-300元的运营补贴。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新办从事物业服务及家庭保洁、卫生保健、养老扶助、病人看护、家务管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服务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责任单位

民政局

发改委

财政局

税务局

咨询电话

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8299365

发改委社会股 8299720

财政局综合股 8299182

税务局税政二股 8208588

17

政策内容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继续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责任单位

税务局

咨询电话

税务局税政一股 8260097

18

政策内容

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

工信局

财政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经济运行股 8299212

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8299176

19

政策内容

对设备上云上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对认定为自治区优秀云服务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登云标杆企业,按照登云投入实际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

工信局

财政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电商信息化股 8299766

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8299176

20

政策内容

鼓励电商企业对当地优势产业、产品实行电商化改造,形成明显成效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最多连续支持3年。

责任单位

工信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电商信息化股 8525009

21

政策内容

鼓励电商企业组织区内企业对接知名互联网资源,开展联合营销、品牌推广等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企业提供服务成本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

工信局

咨询电话

工信局电商信息化股 8525009

22

政策内容

安排4500万元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创意商品店、文化旅游创意商品开发、驻场精品旅游演艺、文化产业园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等项目,推动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

责任单位

文化旅游体育局

咨询电话

文化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股 8299613

总 监 制:董玉玺

监 制 : 刘文静

责任编辑 : 陈 博

编 辑 : 黄 妍

来 源 :乌兰浩特市政府办综合秘书室

【第4篇】2023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法规

当前体育健康服务业方面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相关体育产业政策总编、体育服务产业财政扶持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的各类政策文本中。直接优惠是当前主要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税收减免、降低税率等。

1.增值税

(税委会〔1995〕5号)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所属的国家专业体育运动对进口的(包括国际体育组织赠送和国外厂商赞助的)特需体育器材和特种比赛专用服装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国发〔2014〕46号)

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关税

(财税〔2017〕60号)

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用于北京冬奥会的体育场馆建设所需设备中与体育场馆设施固定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直接用于北京冬奥会比赛用的消耗品,免征关税。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2015〕130号)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负责管理的体育场馆,且向社会开放,检查结论为“合格”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5篇】生活服务业国外税收

问:我公司是一家服务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允许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允许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请问我公司在判断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时,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里的生活服务定义是否一致?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月24日在互动交流-留言公开版块对问题“我是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如下,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已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10%的加计抵减政策;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5%的加计抵减政策。

综上,你公司在判断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时,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里的生活服务定义是一致的。来源:大成方略。

(关注我,每天有财税知识分享)

【第6篇】新办服务业企业税收

案例一同样是房地产公司的样品房:

1、在出售之前若是没有使用和出租,则不需要征收房产税。

2、在出售之前若是已经使用和出租,则需要征收房产税。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案例二

同样是购买班车给职工当做上下班的通勤车:

1、若是专门用于给职工当做上下班的通勤车,则增值税不得抵扣;2、若是变专用为混用:既用于集体福利,也用于生产经营的,也就是混用的可以抵扣增值税。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023年洼地税收优惠政策:

1、自然人代开(普票):山东、河南、贵州、云南、湖南、湖北、深圳 综合税负1.2%-2.2%(各地区个税有差异),不需要注册主体,个税按生产经营所得核定,有完税凭证,额度年500万/人/年。

2、个体户(大额个体户500万)

地区:成都、重庆、江西、河南、天津

开普票时:服务业总税负1.12%-1.41%,商贸业总税负0.87%-0.96%;(各地区个税有差异)

开专票时:服务业总税负3.8%;

3、有限公司返税

地区:重庆、浙江、江西、

增值税:以纳税总额的15%-35%扶持;

所得税:以纳税总额的12%-28%扶持;

扶持周期:每月(100%及时兑现)

4、灵活用工结算政策

企业总税负成本6.2%-6.72%,合理取得6%专票,c端个人不需要买社保,c端个人收入临时税务登记核定征收,有完税凭证,资金结算秒过账;

【第7篇】营利性服务业税收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呈现全面放开、群雄逐鹿的局面,但同时也面临供给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从政策面进行激励和创新。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纷纷出台了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包括项目登记、土地审批、财税政策等倾斜政策可谓精彩纷呈,巨大的市场空间和优待的政策环境使得养老服务业已然成为“朝阳产业”,发展前景诱人。现有的税收政策对养老服务业的优惠力度非常大。省下的“税”,就是企业赚来的“利”。下面看看究竟有多少真金白银呢?

一、办理完登记和备案,养老机构就可享受免税

为了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国家取消了申办养老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事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免税的养老机构:在履行了以上登记和备案手续后,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就可享受免税待遇啦!

二、 厘清税种,你就知道减免的力度的确很大

按照对养老机构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的税有: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免征的费有: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减征的税有:企业所得税。

就是说,对养老服务业征收的所有税种几乎都免税和减税了,这也太给力了吧!

主要的文件依据有三个: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告涉及到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有: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是什么概念呢?简单地说就是对你的销售额进行征税。即销售额乘以税率或征收率就是应征收的增值税额,只要你有收入就应缴纳增值税,而不论盈亏。具体到养老服务业是销售服务,企业每个月的服务收入额都要缴纳增值税,而现在全部给你免掉了,这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来说是很少有的优惠。其他行业的羡慕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如果养老机构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还可享受小微企业的减税优惠(后面有介绍)。浙江省出台了对营利性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减半补助的扶持政策;有的省市提出养老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北京市在养老服务项目土地政策让与上实行政府和民间资本ppp合作模式,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大大减轻了企业拿地的资金负担。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五)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举个例子: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的范围之内,需要按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按照新的优惠政策,如果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节税50万元,税收负担大幅减轻。

经营性养老服务企业,符合以上小型微利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如果企业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可能超过300万元,则可以通过购进设备、器具等,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使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元,就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总之这个政策的含金量很高,应该是可以筹划一下的。

三、正确申报,税收优惠悉数装入囊中

养老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收金三系统管理,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在征期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正确填写相关数据进行提交,并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保存取得收入的相关票据和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金三系统将“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如有异常数据,将进行风险提醒分析。纳税人自己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资料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在正确使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之后,你的企业就可以轻松前行,大展宏图了。

《服务业税收包括哪些(7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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