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买房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买房纳税怎么算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二手房、新房都缴什么税费?哪个费用更多?
相信很多朋友对新房,二手房都有什么税费,什么时间交?这件事情不太了解,今天就来小科普一下。
签约前:买二手房一般多少通过房产门店和公司帮找房,看房也是不收费的,另外看新房无论是渠道公司还是自己去看也是不收费的。
签约时:新房签约一般分成两次,第一次交定金,一般2-5万,也得看买房子的标的额,标的额越大,定金相应也会越多。另外还会交一个服务费,就是平时所说的比如2万抵4万啊,5万抵8万啊,等等(这是开发商做的优惠方式,有的开发商没有这种优惠方式)。第二次就是交首付了,这次交的首付是把已交定金刨除的。二手房方面,签约时要交定金,比新房稍多一点,还要交居间服务费(也就是平时所说的中介费),还有一个贷款服务费,居间服务费大连目前的标准,买方从0.5%-1.5%不等指的是总房款的百分比,当然也有3千-4千-5千的,另外还有一个贷款服务费,一般收费标准是商贷收贷款额的百分之一,公积金收2000,比如你组合贷款买房,其中商贷50万,公积金40万。会收7000元。
办手续:新房手续一般都是售楼的置业顾问帮助办理,网签也相对简单,办理手续的地方一般就是售楼处和公积金这两处,如果涉及到贷款的,会有代办收少量的代办费。二手房办手续的时候相对繁琐一些,需要跑的地方也多一些,中介公司一般会带着你来走手续,到报税缴税的环节,你就需要缴纳契税了,还有一个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工本费(住宅80,非住宅550),然后也就能拿到产权证了。注意,新房在这一阶段不需要缴税。
交房环节,二手房也叫交接,办完手续,等放完款就和原房主交接了,以后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网等费用就是你自己的了。
新房方面,要等到交房,一般买完房办完手续1-3年后交房,这时候开发商会通知交物业费,取暖费,维修基金等。契税要等到通知可以办房产证的时候到房管局缴纳。
总的来说,费用相对来说新房能少一点,办手续也会轻松一些,但战线拉的有点长,二手房就是一次办完就没啥事了。在这里需要提醒一下,二手房一般不用交维修基金,是因为原房主买新房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想着要维修基金发票。
好了今天就先到这了,如果没太理解,可以收藏一下,感谢支持!
(注:税费以实际为准,仅供参考)
燕郊的房地产真的不行了吗?最近燕郊购房人还贷4年,付出200万后选择断供,被法院判赔的律师费就高达19万元的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然而另一边却有数十万人在此买房闷声发了大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座被北京人称为睡城的燕郊。
燕郊区地处北京天安门以东36公里处,属于河北三河市的管辖范围内,在80年代的燕郊就是一片荒野,常住人口还不到一万人。
1998年,我国为了促进商品房的快速发展,终止了实行了40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由此开启了中国房地产史诗级的篇章。
2000年,燕郊的第一座商品房“燕灵小区”问世,当年的开盘价格只有1000元不到,而那时我国的平均月工资也在1000元左右,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买一平方米的房子,尽管价格是相当的便宜,但当时的燕郊地广人稀,本地居民根本就不缺房子,所以卖了很久都没卖完。
倒是有一些豪华别墅,因为低廉的售价加上清幽的环境,吸引了很多北京的富商还有明星到此抢购,其实燕郊作为名人居所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300多年前的清朝康熙年间,燕郊还处在北京的管辖范围内,皇族们为了方便出京郊游扫墓时能有个休息的地方,特在此设立了华丽的行宫。似乎从那时开始,燕郊就被定义为了北京的“睡城”,而它的发展也和北京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2002年,北京取消了外来人口每月15元管理费,这一惠民举措让北京一下子就涌入了60多万人,外来人口越多钱就越好赚,钱越好赚,人就会越多,就这样在往后的十多年时间里,平均每年都有60万的外来人口涌入北京,城市也变得越来越大。
而燕郊因为不属于北京,但又靠近北京,成为当时的价值洼地,吸引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炒房团到此购房,当时北京市二环内的房价已经步入万元大关,即使三四环的价格也卖到了4-5千元,只要大城市的房价还高高在上,城郊的房子就便宜不了。
结果只用了两年时间,燕郊房价轻松实现了翻倍,从原来的1000元涨到了2500元,在当时燕郊的交通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真正来住的人其实并不多。
后来的燕郊房价以平均每年1000元的速度向上飙升,即使是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最严重的阶段,也没有多少下跌,依然保持在四五千元的水平。当时北京3环内的房价已经涨到2万元左右,如果按比例来算,燕郊房价以6年4倍的涨幅领跑北京所有楼盘。
2023年,北京市内的房价涨到了25000元,为了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北京市出台了一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产的政策,外地户口要5年以上纳税证明才能购房,而燕郊因为没有限购,房价一下就被抄到了10000元,后来河北各地也陆续出台了限购令,炒房客不能买房后,燕郊有整整5年时间都没有涨过价,来这里的刚需族也变得越来越多。到了2023年,燕郊的常住人口达75万,而在2002年燕郊的人口只有3万人,10多年间有70多万人在此安家落户,更让燕郊成为了中国人口排名第一的城镇。
后来因为多地楼市库存严重,调控政策有所放松,燕郊房价再次出现了暴涨。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从1万元/㎡涨到了2万8千元,而那位购房4年选择断供的业主刚好就是买在了最高位。
根据他的描述,2023年他花了426万买了燕郊140平米的房屋,折合每平米高达3万元,后来燕郊房价迅速出现下跌,只用了1年多就跌到了1万8附近,不得不说这位业主确实是够倒霉的,但是又有几个人会在3万元去买燕郊的房子呢?
2023年北京六环的热门板块也不过3万元,而东六环距离燕郊还有12公里的路程,但凡在买房前稍微上网了解一下行情,都不会花3万元的价格去买燕郊。除非他们没有在北京购房的资格,也就是说在北京已经有房或是刚来北京的人!但无论怎么说在房价暴涨后买入都是极不明智的决定,哪怕真是自住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前些年,上海羊毛衫火遍中国各大城市的大街小巷,他们会在9月份开店,把羊毛衫标到100多元的价格,刚开始并没多少人会买,然后随着天气的转冷,需求的增加,再配合一次次的降价,销量会变得越来越好,到过年时再挂出个库存挤压,店铺倒闭的标语,然后所有服装降到5折,就会好卖得不得了,实际上即使打5折,店主依然能有40%的利润,光是过年那一个月就能赚到十几二十万,然而第二年再以同样的方式再来一波,看起来和房地产现在的销售手法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房地产的周期更长些罢了。
如今的燕郊房价格在18000元附近徘徊,看似腰斩了,实际上是比6年前上涨了百分之80,开发商依然赚得钵满盆满。而部分媒体为了吸引眼球频频打出腰斩的字眼,有人看到便宜买下了,可有些善良的人,却痴痴地等待着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这一等就是二十多年,等的新娘都跑了。
在过去的十多年间,70多万买到燕郊的购房者都发了大财,而所谓的房价腰斩只不过是抬高价打折的营销手段,以上就是我对燕郊的观察。
房产税是购房时候需要缴纳的税费,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多需要了解相关的内容。不同房产缴纳的税费是不一样的,而且计算的方法也不同。普通住宅房屋的房产税和企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那么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2023年新规定来了,有哪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呢,下面就来具体介绍相关的内容。
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2023年新规定来了
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计算缴纳。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具体包括:
1.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收面积。
2.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
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两种的,可以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进行计算。也可以按照租金收入进行计算,这些相关的内容大家可以多了解和参考。房产税2023年新规定来了,具体的房产税规定可以多了解一些,房产税新的规定是按照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计算缴纳的,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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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商品房后,因个人征信出现问题,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便鼓动情人买下认购房。两人关系破裂后,又起诉到法院,并通过威胁、欺骗手段夺回房屋产权。日前,这件扑朔迷离的房屋产权纠纷案经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再审改判,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缘起
我认购,你买房
2023年,经朋友介绍,董华与贾英相识。两人初识时,董华自称单身,贾英离异。为获得贾英的芳心,董华经常给贾英送礼物,有时甚至“一掷千金”,两人后发展为情人关系。
2023年初,董华和李某、张某租赁某小区房子合伙开办公司。2023年春,租赁房到期。董华打算自己买房将公司继续办下去,并选定了一套由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交了9.1万元定金后认购了该小区11号楼1301室。不料,在办理按揭贷款时,董华因个人征信出现异常,无法向银行贷款。
这时,董华想到了贾英。“以你的名义买一套房,再租给我们公司使用,月租金3000元。你到我们公司上班,月工资3000元。你看咋样?”董华向贾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并补充道,“我还认识某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个经理,在购房时我可以帮忙砍价,保证能给你最优惠的价格。”
“那你去帮我办手续吧!”贾英同意了董华的提议,并委托董华协调购房事宜,而董华代贾英购买的正是自己之前与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合同的那套房屋。
之后,贾英找到前夫杨超,让其作为担保人,为其15万元银行贷款作担保,随后,又向他人借款15万元,用来还房贷和装修。
2023年6月22日,贾英出资7.9万元,连同董华前期缴纳的9.1万元,共向某置业有限公司交纳购房首付款17万元。置业有限公司给贾英出具了票据。同年7月7日,贾英同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5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小区11号楼1301室。同年8月20日,贾英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揭手续,保证人为某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9月23日,贾英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处停车位。
这时,贾英却发现董华不仅有家室,还与多名女子有染,于是提出解除同居关系,两人为此发生纠纷。
“要和我断关系,没门!”董华多次采用殴打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侵害贾英,并数次到贾英娘家、孩子学校威胁其父母和孩子。
董华的这些行为让贾英彻底死了心,她要求董华将公司搬离某小区11号楼1301室。2023年10月,董华经营的公司面临倒闭,他搬出了1301室。
2023年2月10日,董华趁贾英不备,偷偷拿走了案涉房屋的购房手续、贾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材料。之后,董华还采取尾随方式,追到1301室殴打贾英,并对其进行拘禁。直到有人报警,贾英才被解救出来。
纠纷
用威胁、欺骗方式夺得房产
事情越闹越大,两人的亲密关系不复存在。董华因自己曾为贾英付出不少钱物,自感吃亏,便想寻机“讨回公道”。
2023年6月9日,董华到法院起诉贾英,要求法院确认某小区11号楼1301室和地下停车位归其本人所有,要求贾英协助办理房产、车位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法院提供了某小区11号楼1301室商品房认购书、房价优惠申请书、定金收据等证据材料。同年6月27日,因案涉房屋权属一事两人再次谈崩,董华便殴打贾英。贾英报警后,公安机关对董华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
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董华、贾英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书。协议书载明:“甲方(贾英)购买的位于内乡县城关镇某小区11号楼1301室的房屋首付款17万元是由甲方出资,委托董华办理的购房手续,抵押贷款及装修费用都是由甲方提供的,乙方(董华)无异议……”双方在公安机关见证下,找了担保人,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然而,一个月后,事情出现了反转。
“董华的举证,你同意吗?”“同意……”2023年7月31日,内乡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法官的询问,贾英因董华曾多次殴打、威胁自己,并扬言要杀其父母及孩子,内心十分恐惧,精神恍惚,便违心地认可了诉争房产和车位归董华所有。
依据董华所提供的材料和贾英当庭认可董华诉求的事实,法院作出判决:位于某小区的11号楼1301室及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董华所有。
该案上诉期间,贾英觉得冤屈,又怕董华威胁其父母孩子,便委托律师代理该案准备上诉。董华知道后,再次来到贾英住处,对她和孩子进行威胁和欺骗。
“你卖掉这套房,我给你50万元现金,或者我给你购买一套同等价值的大产权房。若不能及时购买,我就给你购买一套大面积的小产权房。我给你写一份补偿协议。”面对董华的威胁和哄骗,贾英放弃了上诉。
判决生效后,贾英认为受到董华欺骗,向法院申请再审。2023年8月21日,法院驳回了贾英的再审请求。
监督
法院再审改判
2023年10月8日,贾英到内乡县检察院申诉:本人因受到人身威胁,在法庭上精神恍惚,意识不清,违心承认案涉房屋归董华所有。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受理贾英申诉案后,内乡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
“贾英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董华对其进行过殴打、威胁和欺骗,因此需要考虑贾英在庭审中的自认是否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内乡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朱东月介绍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审查该案:一是看董华是否威胁过贾英;二是看到底是谁付的房款;三是看房产公司的有关手续。”
办案检察官首先调取了公安机关对董华的行政处罚卷宗,证实了董华确实存在多次殴打、威胁、欺骗贾英的情况。
为查明购房款的资金来源,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办案检察官调取了贾英和董华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购房缴税证明、贾英在银行贷款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及支付房屋按揭贷款的银行流水。多项证据证明,诉争房屋的首付款、按揭贷款及购房缴纳的税款等均为贾英支付或办理。同时,检察官还审查了董华向检察机关提交的诉争房屋认购书和其他证据材料。依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认购书只是购买房屋的意向书,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确认商品房购买行为有效。通过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进一步证实了诉争房屋、车位的产权应为贾英所有。
在申请监督期间,贾英也向办案检察官出具了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她本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在公安机关协调下与董华签订的和解协议书。董华在和解协议书中也认可该房屋为贾英所有。
董华曾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交纳了5万元押金、首付款中有自己刷卡的4.1万元以及替贾英还了一部分房贷。对此,办案检察官调取了二人的银行流水后发现,自2023年至2023年间,每隔一段时间,都有董华向贾英的转账记录。2023年1月后的每月15日,董华都向贾英用于还房贷的银行卡里转3000元。
“这些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两人有经济往来,并不能证明转账与购买诉争房产有关。”朱东月说。
2023年11月15日,内乡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不予确认董华要求诉争房屋及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2023年12月25日,法院裁定再审此案。
今年9月30日,法院经再审作出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董华的诉讼请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购房合同是确认买卖关系存在的关键
受理此案后,我们初步审查认为,虽然法院以当事人自认为由判决并无不当,但结合申诉人自述,该案确实存在事实不清,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情况。贾英在法庭上的自认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依据?这是本案的焦点所在。一方面,需进一步确认贾英是否确实受到被申诉人董华的威胁而违心自认;另一方面,需进一步确认购买诉争房产的相关手续及支付情况。
为明晰本案的法律关系,我们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卷宗、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中国银行按揭贷款的银行流水以及购买该房屋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凭证等证据材料,审查了董华提交的房屋认购书、物业费收据以及通过微信向贾英转款的材料,查明诉争房屋应当归贾英所有。虽然是董华与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但这只能说明董华有认购房产的意愿,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确认双方买卖关系的存在。购买诉争房屋及地下车位交纳17万元首付款的收据、购房合同、购房按揭贷款手续、购房纳税发票等都是贾英办理的,充分说明该房屋是贾英购买的。
此外,通过审查公安机关对董华行政处罚的卷宗,我们发现其与贾英发展为情人关系期间,多次对贾英殴打、非法拘禁,威胁其父母和孩子,迫使贾英在法庭上违心自认房屋是董华的。以上说明法院仅依据申诉人贾英自认事实判决案涉房屋归董华所有是错误的。
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检察机关应主动收集证据材料,准确定性,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加强调查核实,查明事实真相,通过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促使案件公正判决。(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 朱东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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