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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20 07:49:01 热度: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

1、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的季度销售怎么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合并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销售额具体是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包括3%和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需要预缴税款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如果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怎么申报?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或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填报。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相应栏次,差额扣除的部分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的相应栏次。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根据《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10万,开发票时税率栏次怎么显示?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应税行为对应的征收率;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应税行为对应的征收率。

6、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改成按季申报,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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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作为会计人员,纳税申报是每个月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刚工作不久的会计人,纳税申报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做好纳税申报可不简单。

每次纳税申报,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数据填写错误,今儿和大家分享:最新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及填写攻略,会计小伙伴们眼睛睁得老大了~详细填写方法+纳税模板都有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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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收入额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出口

1、《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5号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八、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2、因此,小规模企业出口不再操作退税申报系统,但应在账面确认收入的同时,录入纳税申报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栏目内。

案例:某小规模企业本月出口60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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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财务咨询 高鹏燕

很多新设公司都会考虑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文就二者的区别进行具体的阐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认定条件不同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程度两个方面。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会计核算健全且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除以下特殊情况外,均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销售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比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出售家用电器,年销售额为400万,当年出售厂房设备赚150万,如果是按照500万销售额的划分标准来看,该公司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事实上出售厂房是偶然行为,取得的收入不计入应税销售额,因此无须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计税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当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适用税率不同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别是13%、9%、6%,具体内容如下。

应税行为

增值税税率

销售或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9%

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

6%

出口货物,境内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或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的消费的服务

零税率

这里说的零税率和免税是两个概念,以货物为例,免税只是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而零税率对出口货物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外,还要对货物出口前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适用3%或5%的征收率,不过简易计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行为时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销售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商品混凝土等;

(2)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3)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的;

(4)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

(5)寄售商店代销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税率一般为3%,转让或出租(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里说的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目前的税收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四、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五、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而一般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大多是对于某个行业或部分地区,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各有其优点所在,要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选择对公司更有利的纳税人身份,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房租税率

疑问:

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之后,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应继续开具5%的租金发票,还是开具10%的租金发票?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和附件2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如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确认的,应按5%开具发票;如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开具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0%开具发票。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的税率

最近有一个小型制造业企业客户通过微信问我:“我司是小规模公司,全部销售收入来源都是销售货物取得,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今年6月份,有笔销售业务进款80万,其中30万给下游企业开具专票用作其企业抵扣,剩余50万进款未开票。我们是否可以放弃部分免税,按照已开具专票的30万金额来缴纳增值税呢?我们缴税的时候税率应该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以上述公司为案例简单阐述小规模公司在开具专票后该如何纳税。

国税总局相关规定明确表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及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票的,其专票税点应为3%。

结合前文客户公司实际情况:他们主动选择放弃免税权益,给下游企业开具了30万销售额的专票,就应该正常缴纳增值税,税率就是开具的专票上面的税点3%,结合发票税点应缴纳9000元税款。至于未开票的50万元的销售业务进款,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总而言之,小规模公司当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条件下,未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用纳税;若开具了相应数额的专票,只需针对开票金额进行纳税,纳税额=专票金额*3%,剩余未开票部分仍可享受免责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8篇】税费答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二)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05

问: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06

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07

问: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08

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span>;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宣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开错

发票开具税率错误,受票方不愿意配合开具红字发票该怎么办?

如果发票开错税率,对方已经认证抵扣了,但是不配合填开红字发票怎么办?

解答:

税率开错了,意味着要么高了或低了。

除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期间开具专票可以在1%和3%之间选择、以及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之间选择外,其余的税率错误将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符规的发票,将无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比如,本来应该是13%的货物开具为9%,或相反等。

对于开票方认为的税率错误,不一定是税法的“不符规的发票”,接受方在有利的情况下当然就不愿意配合开具红字发票了,因为对人家抵扣和税前扣除是没有影响的。

比如,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房屋出租,房屋本来是营改增前(2023年5月1日)取得,按照税法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5%开具专票,也可以放弃简易计税按照一般计税开具9%的专票。如果出租方的开票人员对企业的情况不属于,按照通常的做法就直接开具了9%的专票,人家承租方收到发票可以多抵扣,何乐而不为,肯定就高兴地就接受并认证抵扣了。出租方事后才发现,税率错误了,导致企业多缴税,想让承租方配合开具红字发票,人家承租方当然不愿意了。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方配合,只能是协调。

如果税率错误直接导致发票成了税法上的“不符规的发票”,给接受方说清楚其中的税务风险,对方应该是会配合开具红字发票的。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转一般纳税人

企业如果季度中间月份来税务机关由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应将其税费种由季度初就认定为按月申报。

申报事项: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将其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

例1,企业2023年2月1日升级为当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税费种应从2023年1月就认定为按月申报。应要求税务机关将2023年1月的按月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2月和3月的未申报信息次月15号之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例2,企业2023年3月1日升级为当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税费种应从2023年1月就认定为按月申报。应要求税务机关将2023年1月和2月的按月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3月的未申报信息次月15号之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若在处理上述事项时,出现季度未申报信息,一定要在季度末的次月15日之前到税务机关进行刷新。

比如,上述事例中若出现2023年1月至3月的未申报,一定要记得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到税务机关进行刷新操作。

【第11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政策,增值税按1%税率征收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政策,增值税按1%税率征收。因疫情原因,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倒闭,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从而出具了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免征政策,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目前已经到了2023年,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注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政策,直到2023年1月9日,税务官网发布公告,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或等于10万的,免征增值税,月开票超过10万的,无论是开专票还是普票,增值税都按照1%税率征收。

增值税由原本的3%降至1%,对于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说到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地区也有出具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来入驻,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例如最近几年比较火的“核定征收”“财政扶持”“自然人代开”等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主要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丶个体工商户,注册在税收园区,以0.5%—1%的税率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年开票限额500万,因为是享受核定征收,因此不需要有进项成本发票,如果增值税按照1%征收,附加税为0.06%,个人独资企业丶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总税率也就1.56%—2.06%。

财政扶持:主要针对于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注册在税收园区,在园区进行纳税,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扶持奖励地方留存的50%—80%,扶持奖励比例根据公司纳税量而定,

自然人代开:主要针对于个人给公司开发票,在税收园区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享受核定征收,0.9%税率核定个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总税率1.96%,代开100万发票,只需要缴纳1.96万的税。自然人代开没有区域限制,每位自然人年或单次,代开发票限额500万,开票品目基本不限制,发票开出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付款方不用再代扣代缴,发票备注栏也不会显示“个税由付款方代扣代缴”等字样,代开人也不用担心后期汇算清缴再补缴个税。

【第12篇】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

众所周知在今年的4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500万以内的增值税,那么很多客户来咨询我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能不能把销售额做小一点12个月累计不要超过500万,那么是不是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就可以倒退回去变成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

能问出这样问题的朋友那就证明您还没有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底层逻辑!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为什么:一般纳税人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这才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本质区别!

举例说明:对比一下所得税上的“核定征收”就可以了解一二了!

核定征收是针对哪些市场主体?会计核算不健全,没有账或者是成本核算不准确、财务相对比较混乱。税务局就直接给你定一个利润率,相当于按照你的收入反推出来你的成本。按照这个利润去交税。这样税局简化了征收的手续,给市场主体也减轻了负担!

在增值税上贯彻的也是同样的税法理论!

所谓小规模,实质上就是在增值税上的核定征收,销项税对应收入端,进项税对应成本端,会计核算不健全,成本端数字不可信,所以小规模直接就不让你抵扣进项税,而是直接按照收入税局给你定一个核定征收率3%或者是5%。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人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是在关注销售额500万,这是比较片面的。根据《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般纳税⼈登记。

从小规模到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一、自愿登记标准、实质标准 二、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达到500万就是强制登记标准、形式标准!

那么为什么规定是500万?因为税法理念人为如果你已经工商注册了不管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一年销售额都已经达到500万了那么理应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而且销售额已经这么高了就理应付出相对较高的合规成本,聘请财务人员做出规范的财务核算!

要注意的是《办法》里面明确规定了个人是不可以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说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白了,既然你会计核算已经是健全了,怎么可能还能倒退回去不健全呢?这就是一般纳税人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底层逻辑!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办法》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为什么2019和2023年间曾短暂放开过,允许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倒退回小规模!但是这只是特殊情况,形式上是倒退回去了,实际上只是一个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有网友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平时采购的过程中,没有取得成本费用发票,那我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交呢?

其实在实际中,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取得成本发票的情况,也是挺常见的。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很多供应商可能也都是小规模,在财税的管理上也并不健全,有些开具发票的意愿也并不强烈。而小规模纳税人自己也是同样的情况,于是要票还是不要票,企业所得税如何交,就成了现实的问题。以下,我们来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一个探讨。

一、 采购中的情形

1. 要票加点

最常见的情形,应该是供应商可以开票,只不过需要开票的话,额外要加点。这时候老板往往都会觉得,既然开票要加点,那么别开了,省钱了。

2. 就是不开票

有些小规模企业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可能会出现就地取材,或者有一些零星的支出。这时候可能就是卖方市场,如果就是不给开票,可能基本没有什么协商的余地。

3. 拖延开票

这个月没有了,下次再开吧。接连几个月都这样,客户也就放弃了。

所以,实际当中形形色色的情况都有,小规模纳税人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何处理。

二、 没有成本发票,企业所得税如何缴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没有取得发票,对于增值税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于企业所得税会产生影响。

1. 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计算是用销售额*征收率,本来就与进项发票没有关系,所以缺少成本发票不会影响增值税。

2. 所得税

在所得税方面,我们要分析企业的具体情况。

对于有些小规模纳税人,比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身就是交个人所得税,所以不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对于查账征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收入-成本费用及相关损失,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票,那么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最终会使得企业的所得税税负有所增加。如果企业的财税核算不健全,采用核定征收的,那么所得税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收入*应税所得率*相应的税率计算出来的,与是否取得成本票没有直接关系。

三、 企业可以考虑的方面

1. 梳理好哪些情况不需要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对自己企业的情况做一个梳理,看看哪些是不需要发票的,哪些一定要发票。现在的情况下,不要发票的情形有多少。

比如,工资薪金,可以凭工资单、考勤表、付款证明等作为相关的扣除凭证;资产折旧或摊销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折旧或摊销表入账。比如,向境外支付款项或者在境外的消费支出,形式发票也可以作为入账的依据。如果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用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所以,先把企业缺票的情形理一理,看看哪些可以不用发票,哪些需要发票,但是又没有获得。

2. 梳理获得发票的途径

企业对于缺票的情况,要考虑所有可能获得发票的途径。比如,跟个人和散户的生意,能不能寻找稍正规的供应商作为替代,这样对方如果业务规模并不大,很可能能享受小规模,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开票的意愿会更强烈些,对于员工的发票和平时零星采购的发票,那么要加强管理,制定制度,尽量去获取。要从多个渠道来解决这个缺票的问题。

3. 计算好缺票的成本

面对那些开票要加价的供应商,如果也不能替换,那么需要测算好成本。倘若不开票多交的税比便宜的价格大,那么就是不划算的。在这个当中,也要考虑到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条件。在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情况下,实际的税率只有5%。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成本的测算,在价格上也可以有更大的空间。

4.企业自身的筹划

企业的自身可以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下供应商。有些供应商本身是经过税收筹划的,比如注册在税优地区,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是适用核定政策,那么开票的意愿会更高。而企业自身,也可以考虑核定征收。现在在企业刚注册的时候,申请核定征收比较困难。在后期,还是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当然,即使是申请核定征收,还得看看自己的利润率情况。如果本身利润率很低的,那么可以进行下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税负率比较,看看是否划算。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分析没有取得成本票对所得税的影响。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况。同时需要梳理下,哪些情况不需要发票,哪些情况可以从其他途径获取发票,还要在缺少成本发票的税收成本和开票的价格上升之间做好权衡,也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做好筹划。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做账吗

关注“税律笔谈”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实务观点!

作者:王泉/诉讼律师、桂亦威/诉讼律师|注会

【税律笔谈】按文

近期,律所同事询问“机器设备的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资?”有律师斩钉截铁回答“不可以,一定需要实物出资。”也有律师认为“法律没有禁止使用权出资,只要可以评估,就可以出资。”笔者未经检索及思考,也认为只要出租方开具发票,确认公允价值的,可以进行出资。当然,大部分熟悉《公司法》的律师也都认为这是没有争议的话题,认为出资必须实物,一定要有权利转让,才能出资。

但是,笔者经检索《公司法》、财会处理准则、税收文件,发现这个话题,真不是想象那么简答。基于法律、会计、税法的规定,本文所提到的结论和观点,可能会让部分笃定《公司法》结论的律师难以接受或者启发新的思考。

【律师观点】

一、设备使用权出资的法律处理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及根据该条文释义,“非货币资产必须具有合法性、可转让性和可评估性。合法性是指依法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可转让性是指可以进行交易、转让;可评估性是指可以评估确定价值并以此作价。”

而设备使用权并非实物资产,不具有可转让性。所以,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就成为了通说观点,甚至是几乎所有法律人士认为没有任何争议的法律规定。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的观点,笔者也是持肯定意见的。笔者认为法律只允许实物出资不允许使用权出资主要是考虑资本稳定性,保护债权人利益。

但是,当笔者从财税角度考虑设备使用权出资,并深入研究时,笔者发现,该问题没有律师想象的那样简单。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的观点,在财税角度上,完全可以突破,甚至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二、设备使用权出资的会计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本公积项目包括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我们先假设一个业务场景,企业若接受大股东的现金捐赠、资产捐赠或债务豁免业务,从会计处理角度,其经济实质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再切换回来,股东若以设备使用权对公司进行投入,考虑设备使用权也具有经济利益价值,符合会计上有关资产的定义,属于会计上的资产,该投入行为亦属于资本性投入。会计上是可以对该项业务进行记账处理的。会计处理为: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因此,当公司股东层面达成协议,由其中之一股东将设备使用权结合市场租赁价格,交付给公司使用时,并确认该项交付属于资本性投入行为,不必计入公司负债。同时,该股东向公司定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会计层面上,公司是可以将该设备使用权资产进行确认,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提到这里,若你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精通公司法,就能够产生一个新的疑问。此处的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吗?

确实,笔者也很疑惑,并检索了《公司法》,发现《公司法》仅对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进行规定,但并未对能够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进行进一步的区分。换句话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只要是资本公积金,都能转增资本。

此时,你会发现。会计上的处理方式,对《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定带来了颠覆性的挑战。依据《公司法》,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依据会计准则,设备使用权属于资产,股东投入属于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金-其他资本公积金;再依据《公司法》,资本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

故,设备使用权可以通过股东投入记账进入资本公积金,再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方式,间接实现法律上的出资。那么,《公司法》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的限制性规定又有何意义呢?

对于上述矛盾,笔者询问了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审计人员,“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是不是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其他资本公积金不可以转增?”,但得到的答复是,会计准则上没有关于资本公积金不得转增资本的规定。为此,笔者也检索了大量会计准则,并未发现其他公积金不能转增资本,除了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笔者又进一步针对股东将设备使用权投入公司使用并开具发票,并后续转增资本的业务向审计人员进行询问,专业人士回复是他在实务中暂没有接触过此种业务模式,但是理论上是可行的。

综上,《公司法》虽然直接限定了设备使用权的出资方式,但是,在理论上完全可以通过会计处理的方式,并依据《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来间接实现设备使用权的出资。法律之所以出现这种漏洞,个人觉得系制定《公司法》的人士,不理解会计准则,或者无法精确理解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义。从而,导致法律约束的不完全。而制定会计准则的人,只懂会计、不懂法律,也没有必要过多理会法律条文背后的适用逻辑。当然,即使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一定会想到上述业务模式,毕竟,上述业务模式的间接出资方式在实务中是极其少见的。

三、设备使用权出资的税务处理

1、设备使用权投资在股东层面上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

依据税法,股东将设备使用权作为资本性投入给公司使用,在增值税及所得税领域均视同销售。从财税的角度出发,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当分解为两种行为,其一是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如果是使用权出资,就是出租非货币性资产),需要在增值税层面缴纳增值税、所得层面缴纳所得税;其二是资产投资,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如此,股东以设备使用权投资就存在三种情形:

(1)股东属于自然人的

此种情形下,增值税层面,自然人股东需要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层面,自然人股东以取得的设备出租收入,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

(2)股东属于法人企业的

此种情形下,增值税层面,法人股东需要按3%(小规模纳税人)或13%(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层面,法人股东以取得的设备出租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股东属于非法人企业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此种情形下,增值税层面,非法人股东需要按3%(小规模纳税人)或13%(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层面,非法人股东取得的设备出租收入属于经营性质所得,按先分后税原则,非法人股东投资人按分得的经营所得缴纳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2、设备使用权投资后,在被投资公司层面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一般无需申报纳税

这里面牵涉会计层面对设备使用权出资的业务理解问题。股东将设备使用权让与被投资公司使用,可以解读为股东将设备使用权资产划转给被投资公司使用;也可以解读为股东将设备使用权资产作价投资给被投资公司使用。

对于后一种解读,比较符合业务实际,会计记账上可以操作,但是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设备使用权不宜出资的规定。对于税务上的理解,也是将其视为一般所有权资产投资,是一项资本性投入行为,不牵涉所得税问题。

对于前一种解读,大股东无偿将设备使用权资产赠与给被投资公司使用,只要协议将业务作为资本性投入处理,会计上记账为资本公积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3、设备使用权投资后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日后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层面需要缴纳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2010】54号文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故,设备使用权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属于资本溢价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在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法人股东,鉴于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免税,所以不牵涉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查询

还有18天就2023年了,财务人员和老板们都很忙,其实税务局一样很忙!

那税务局大大们忙什么呢?我们来看看。

有老板就纳闷了,我做个小本生意的,还要严查我?

可别以为咱们是小规模,税务局就不重视咱了,毕竟咱们占的比重大,年底了,大家都有指标要完成的呀!

先来看看, 税局查你小规模纳税人是有理有据的!

1.先从小规模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说起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的话,可以免征增值税。

可以说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最大福利,但也是“有心人”最爱钻的漏洞!

很多小企业就利用多余的免税额给“需要发票”的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瞄准临界点的,很多都涉嫌恶意串通开票,或虚开发票。

2.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今年国务院给小微企业放水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企业按10%征收所得税,要知道一般企业是25%。

这里是有巨大税率差的。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违法犯罪的空间!

3.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取得进项发票困难,小规模企业成为“中转站”

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劳务企业等都是因为取得进项发票有难度,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小规模企业给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有以上情况的老板们,成功快车劝您可赶紧悬崖勒马吧!你以为天衣无缝,其实难逃税务局的火眼金睛!

金税三期无死角,大数据分析分分钟看透你!

自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只要税务局想查你,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就能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一个查一个准!

如果销售额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附近的话,那就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接着就是追查发票流向是否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否恰当,虚开发票几乎是瞒不住的!

另外,别以为小规模企业千千万,人家找你不容易,那您就小看金税三期了,人家从海量的信息里找到高风险的你,还是比较容易的!

小规模企业不是法外之地,老板和财务们一定要重视

一起来看看,来自成功快车的提醒:

1. 一定不要抱侥幸心理,现在有这些中介公司会介绍营业额小的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咱们可不能为了那么点“回报”,因小失大!

2. 必须严格把控采购与销售的这两个重要环节。不仅要积极取得合规的采购发票,还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具合乎规定发票,不能随意。

3. 至于企业所得税,更要认真核算,不能为了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完全用费用冲减收入,如果再税务抽查中被视为“假账”,那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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