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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纳税什么意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19 09:25:03 热度:1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差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差额纳税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差额纳税什么意思

【第1篇】差额纳税什么意思

差额征税是什么?

差额征税原先是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营改增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应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范围较广,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的多个行业中都还有所保留。

接下来小编用几个案例来带大家理解差额征税如何进行计算。

01

案例一:金融商品转让

2023年1月,a公司购入b公司(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成交价10元,另支付相关手续费2000元。2023年5月,a公司以每股15元的价格转让股票5000股。那么,a公司转让股票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政策指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a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15-10)*5000÷(1+6%)*6%=1415.09(元)

注: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手续费不计入买入价,计算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时不可扣除。

02

案例二:旅游服务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取得不含税旅游收入100万元,支付住宿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共计40万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20万元,上述支出均取得了普通发票。那么如何确定该旅游公司的计税销售额呢?

政策指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如果该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则计税销售额为:100-40-20=40(万元)

如果该纳税人不选择差额征税,就要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销售额,则计税销售额为100万元。

03

案例三:建筑服务

某建筑公司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采用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完工后,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其中30万元的工程分包给另一建筑公司b。请问建筑公司a这笔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政策指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由于建筑公司a采用简易方法计税,应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以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00-30)*3%=2.1(万元)

但如果该建筑公司a采用一般方法计税,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不得差额确定销售额,即应纳税额为:

100*10%=10(万元)(备注:2023年5月1日后税率由11%调为10%)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统计了截止目前最全的差额征税项目,速速收藏起来吧!

1、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3点

2、经纪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4点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5点

4、航空运输企业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6点

5、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7点

6、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8点

7、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9点

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

9、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附件3第五条

10、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11、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一)项

12、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项

13、安全保护服务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14、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15、电信企业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第一条

1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第二条

17、教辅单位为境外单位提供境内考试服务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六条

18、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七条

19、代理进口服务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八条

20、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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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差额纳税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差额计税)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2.客运场站服务(差额计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差额计税)

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计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计税。

【解释】销售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才能差额计税。

(1)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2)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3个条件,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6.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有效凭证包括:发票、境外签收单据、完税凭证、财政票据、其他。(注意多选题)

12-18项:涉及跨县(市)提供建筑、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第十节重复,在第十节讲解。

7.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

8.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9.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0.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023年新增)

12.劳务派遣服务

13.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税收政策。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5%计算缴纳增值税。

14.人力资源外包业务收入税收政策。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6%),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劳务派遣服务与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对比表

总结:差额纳税可以扣除项目

总结:

【第3篇】建筑业差额纳税税票

一、简易计税方法下

案例:建筑公司甲为一般纳税人,总承包一项工程,甲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建设方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40万元,支付分包公司分包款60万元。甲公司向建设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注:数字简化至万元,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甲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

(100-60)÷(1+3%)×3%=1.17万元。

甲公司向建设方开具建筑服务发票100万:

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

税额=100÷(1+3%)×3%=2.91万元

金额=100-2.91=97.09万元元;

建筑服务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业建设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甲公司账务处理:

1、自建项目,实际发生成本、费用4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4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40

2、支付分包公司分包款 60万元

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60

贷:银行存款 60

3、取得分包公司分包发票且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收到分包增值税普通发票60万元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60

贷:应付账款 60

同时将分包公司增值税进项税,允许抵扣的税额= 60÷(1+3%) × 3%=1.75万元,放至简易计税科目来核算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75

贷: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1.75

4.确认收入和费用

合同总收入=100 ÷(1+3%)=97.09

合同总成本=40+(60-1.75)=98.25

借:主营业务成本 98.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9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16

5.工程结束,项目竣工结算

借:应收账款 100

贷:工程结算 97.09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

6.收到建设方支付工程款1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7、工程项目结算结束,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 97.09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16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8.25

二、一般计税计税方法下

案例:建筑公司甲为一般纳税人,总承包一项工程,甲公司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收取建设方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40万元,支付分包公司分包款60万元。甲公司向建设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0%。

注:数字简化至万元,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甲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

(100-60)÷(1+10%)×10%=3.6万元。

甲公司向建设方开具建筑服务发票100万:

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

税额=100÷(1+10%)×10%=9.01万元

金额=100-9.01=9.99万元;

建筑服务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业建设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甲公司账务处理:

1、自建项目,实际发生成本、费用4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4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40

2、支付分包公司分包款 60万元

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60

贷:银行存款 60

4、取得分包公司分包发票且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收到分包增值税专用发票60万元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54.5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1

贷:应付账款 60

4.确认收入和费用

合同总收入=100 ÷(1+10%)=90.09

合同总成本=40+54.59=94.59

借:主营业务成本 94.59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9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5

5、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扣除支付的分包工程款后,按2%预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100-60)/(1+10%)*2% =0.18

贷:银行存款

同时转预交增值税至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18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0.18

冲减当月/当期需缴纳的未交增值税。

6.工程结束,项目竣工结算

借:应收账款 100

贷:工程结算 9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91

7.收到建设方支付工程款1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8、工程项目结算结束,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 90.09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5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4.59

简易计税-应交税费二级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当月交当月的税金,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三级明细科目来核算

当月交上月的税金,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来核算。这就需要在当月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明细科目下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两个专栏来进行必要的结转。

【第4篇】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怎么做?

问: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情况下?开发票按照查额开具,那做账务处理具体怎么做呢?

答:1.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抵减的销项税额不能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做账技巧

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应当按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说明】深圳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账务处理】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4761.90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809.52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

贷:银行存款 80000

【第5篇】小规模差额纳税申报

本文对差额征税有关的易混概念,发票开具,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等问题进行梳理。

导语

差额征税是原来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改增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应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较广,且部分行业的部分支出无法取得符合增值税规定的进项凭证等原因,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在多个行业中有所保留。

1、概念

(一)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

(二)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微优惠时的免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年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参与计算,还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答: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例如,某纳税人提供服务,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差额计税政策,以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该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货物销售额为2万元,提供四项服务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共20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为4万元。则应按照4/(2+4)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差额征税如何开票?

差额征税的开票方式除了文件明确规定差额部分(指扣除部分,下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都可以全额开具,根据这个标准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第一种类型,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即销售方征多少增值税,购买方抵多少增值税。即如果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全额开具普通发票;

二是差额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这种类型下,受票方取得的发票中差额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自然没有参与抵扣。

目前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有:

1.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代付款票据由收款单位开具。

2. 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代付款发票由收款单位或个人开具。

3.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4. 安保服务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以及其他安保服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5.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9号)

7.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

8.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

9.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提供的教育辅助服务,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

10.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购买方不凭票抵扣,可根据“卖出价-买入价”差额征税。

11. 自2023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12. 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财税〔2017〕90号)

1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差额征税代开发票的,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总函〔2016〕145号)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14.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总函〔2016〕145号、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

例如:某人销售商品房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 100 万元,扣除额(房屋原值)80 万元,征收率 5%。增值税差额征税计算公式如下: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税率或征收率/ (1+税率或征收率)金额=含税销售额-税额 现增值税=(1000000-800000)×5% /(1+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 9523.81 = 990476.19 元

1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1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财税〔2016〕39号)

17. 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差额征税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举例

某劳务派遣公司,采用简易计税,2023年5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2000万元(含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200万元。有几种开票方式?

一共有三种开票方式:

1. 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和扣除额120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38.10万元和票面不含税金额1961.90万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用工单位可以抵扣38.10万元。

2. 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普通发票

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761.90万元,税额38.10万元,价税合计800万元;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142.86万元,税额57.14万元,价税合计1200万元;

两张发票含税价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合计1904.76万元,税额合计95.24万元。用工单位可以抵扣38.10万元。

3. 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1904.76万元,税额95.24万元;用工单位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二)第二种类型,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全额开票,差额纳税,购买方符合规定的可全额抵扣税款。即除了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项目,其余的项目都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它减轻了销售方不能取得进项发票的税负问题,又使购买方的利益不受影响。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2. 建筑服务预缴以及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述“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财税〔2016〕140号)

4. 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5. 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6.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4号)

7.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8.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差额征税全额开票举例

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 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

2. 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 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3、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差额征税申报表的填写

案例:某中学将校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本市乙建筑公司,工程造价515000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把其中的309000元建筑劳务分包给本市的丙公司。2023年1季度,乙公司收到该中学支付的工程款51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0元,税额为15000元,取得丙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9000元。假设乙公司2023年1季度无其他应税行为发生。

(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二)填写主表根据4号公告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因此第9栏填写200000元。

问题:选择差额征税后,能否抵扣进项税?

正和税参观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8小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11小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此,可以看出,旅游服务的差额征税,是为了弥补无法取得进项进行抵扣的问题,只是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了部分费用,仍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除了扣除的差额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进项税额仍然可以抵扣。

来源:品税阁、小颖言税、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正和税参

【第6篇】劳务公司差额纳税条件

会员:

我公司是河北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将与我公司签了5年期劳动合同的几名技术工派遣到子公司,派遣协议约定子公司需向我公司支付包含技术工工资和社保在内的一定款项。请问我公司就该款项计算缴纳增值税时,能否适用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政策?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四款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八)>的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因此,纳税人需经其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劳务派遣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规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用工单位就派遣劳动者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数额等事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合同。(3)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代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你公司如果未经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不能适用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缴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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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劳务派遣差额纳税规定

为了节约企业成本,各类企业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来降低人工成本及转嫁部分用工风险,市场对劳务派遣人员需求量越来越大,想要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该如何选择呢?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差额征税还是全额征税?疫情期间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稍安勿躁,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一、增值税方面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二、“劳务派遣”账务处理及开票要求

三、案例解析

“来嗨”有限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3月份共取得用工单位支付1000元收入,代发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一共是600元,不同情况下,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从上述案例来看:

1、选择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际承担的税款是一样的;

2、3月1日-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全额适用1%征收率,实际承担的税款最少;

温馨提示: 劳务派遣业务基本都是人力,涉及的进项发票较少,所以新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在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需要综合考虑哦!

常见问题:

1、问题: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给劳务派遣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能否作为扣除项目呢?

解析:给劳务派遣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能作为差额纳税的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项目仅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2、问题:差额扣除业务对应扣除部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解析:根据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受票方(即用工单位)取得的差额扣除业务的扣除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政策依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二。

3、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出的人员是否计入劳务派遣公司的从业人数呢?

解析:按照政策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即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4、问题: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呢?

解析:劳务派遣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因此可以按10%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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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旅行社差额纳税申报

2023年伊始,本是美好的新开始。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越来越严重,各公司门店延期复工,这对中小型企业影响很大。为了支持疫情防控,2023年2月7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公告,明确了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文第五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中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文规定,旅行社2023年1月符合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开出的带税率的普通发票,也可以享受免税;如果申报比对不符,由税务部门解除异常。旅行社免征增值税如何申报差额收入图解如下: 第一步,a公司提供的是旅游服务,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要将价税合计额填入(虽然是差额开票但是要全额填入表格)第19行第三列,征税收入填第5行3列,免税收入填第19行12列,第5行12列的数据通过表间取数从附表三自动抓取,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免税部份填写在第8行3列和5列,征税部份填写第3行。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免税表第四行选择对应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入免税销售额及扣除项目金额,选择适用税率即可保存,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回到主表对比,后面增值税附表填完后,免税收入体现在第8行第1列无税额,征税收入体现在第1行1列且第34行1列有需要缴纳的税额,检查数据无误即可申报,如下图所示:

注意:1、2023年1月情况比较特殊,若企业开出的是非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可按免税金额申报收入。 2、2023年2月纳税人选择享受免税收入,开具发票时税率应选择免税。

【第9篇】保安公司差额纳税规定

【导读】:作为劳务派遣的保安服务费,有差额征税这一说法,在营改增后,这要怎么申报增值税呢,大家不管清不清楚,都可以在这好好看看.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保安行业5个点的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具的相关内容.

保安行业5个点的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具

物业要求去税务局开专用发票,开出来一部分普通发票,一部分专用发票,最终的结果,是与开差额普通发票的税是一样的,在交税方面来说,不能说划算还是不划算的,但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开了发票,满足了客户的要求,收回了物业费,还是划算的.

一般情况下,普通发票按4万元开0税率的,1万元开专用发票5%税率的,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者12366确认一下.

保安服务费差额征税怎么申报增值税?

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及其他安保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①两张发票,可以一张5%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②也可以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③也可以一张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安费按照营改增政策属于劳务派遣范畴,依据财税2016 47号文件:也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按5%差额征税(收入减去工资社保福利等).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按6%全额计税.

两种方式由保安企业自由选择.但保安行业的大多会选择简易差额征税,以降低税负.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保安行业5个点的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具的内容小编就讲到这了,同时小编还给大家普及了保安服务费差额征税怎么申报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大家要注意是的是一般情况下,普通发票按4万元开0税率的,1万元开专用发票5%税率的,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者12366确认一下.

【第10篇】工程分包差额纳税资料

导读:税法中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那么对于总承包合同如何差额纳税操作,大家还是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资料吧。

总承包合同如何差额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该规定对转包已不能差额计缴营业税。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根据上述规定,承包人并不一定需要总承包资质。

2、《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上述规定,总包将工程分包给你公司后,你公司不能再将工程再分包。对于你公司取得分包工程后再分包的行为,不属于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所述的“分包”行为。

建筑行业总分包差额纳税具体怎么操作?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应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该条款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总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额为营业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另外,对于开票问题,假设总包工程款为200万元,其中分包为50万元,处理模式应为:总包人向建设单位开具2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5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以分包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

整体上来说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会计中的一员,掌握企业的经济命脉,不能有一点的疏忽;

【第11篇】劳务派遣差额纳税可以抵扣吗

答:劳务派遣公司开出的差额发票能抵扣吗?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可以差额抵扣的支出时:

借:相关支出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月底的时候看应交增值税余额在哪边。在借方的话不用处理。在贷方的话表示你要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发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发生可以差额抵扣的支出时:

借:相关支出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分录中所有差额抵减的税金金额,按你们单位所属行业的税率计算,不按取得票面记载的金额记账

劳务派遣开的差额征税收入是怎么确认的?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具体事项:

1)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12篇】小规模差额纳税申报表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那么,建筑业差额纳税,具体如何账务处理和填写申报表呢?接下来一起学习建筑业热播系列微课中专家精选的案例以及解读。

【第13篇】差额计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从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季度45万元)。免税销售额提高是从4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一般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7月申报期是按新政策的第一次申报。汇总了小规模纳税申报的4种情形: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5月销售服务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6月份销售服务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销售额,相关业务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由于销售未超过45万元,则减免税明细表为空,保存即可。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服务收入为

50.5万元(含税,按1%开票),假设未开具专票。

(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享受免征)

需要按含税销售收入50.5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再计算应减免增值税额50.50÷(1+1%)ⅹ2%=1(万元),据此来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填写1栏时,自动弹出,注意区分1%与3%征收率来填写。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适用差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例:a公司(按季纳税)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取得含税收入55.5万元(按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本期发生并扣除项目为5万元。

附列资料: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

情形四: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免税发票,则申报如下:

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45万元,需填写以下2张申报表: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第14篇】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申报

答:1.“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即:

(一)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

(二)提供的应税服务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 。

2、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填列。无差额征收项目的纳税人附表三不填。

依据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6点规定,在网上申报中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六)》,用于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即为附表三的清单。同样,无差额征收项目的纳税人附表六不填。

3、根据目前的法规来看,“营改增”后,存在差额征税的具体项目大致包括以下五大类: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广告业和代理业等。

4 、抵减方法解读:

对符合规定进行差额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采用抵税法(即按照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原理)进行销项税额抵减,而不是采用销售抵减法。

5、差额征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增值税额=计税销售额×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差额征税本来是原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而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改增之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按规定计算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是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宽广,且部分行业支出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所以差额征税政策在多个行业进行了平移。

对于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申报的问题小编已经给你们大家解答完毕了,希望大家都能了解差额征税的范围以及计算方法

【第15篇】简易征收差额纳税

是否简易计税就是差额计税?

是否差额计税适用的都是征收率?

小编说:当然不是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按照计税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在这两种计税方法下都是可以选择差额计税的,差额计税和简易计税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是税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是征收率。

下列项目适用差额计税(包括但不限于):

(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6)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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