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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季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季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季报

【第1篇】一般纳税人季报

公司成立了,默认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主动申请变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核算上到底什么不同呢?今天企豪顺给大家总结了以下6点区别!

一、认定条件不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必须≤500万元,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个标准限制。如果你连续12月的销售收入累计超过了500万,就会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就不再享受免税政策了。

二、增值税税率不同

1、从缴税方面来讲,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为依据,一般是3%和5%(销售、租赁不动产)的征收率,从今年2023年4月1日起,是免征增值税(免税免的是增值税,企业还是要按照利润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别是6%、9%、13%;不同行业不同业务,适用税率也是有差别的。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三、征收方式有不同

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核定征收,或者查账征收。(个体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是核定征收或者查账征收;公司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查账征收)。

2、一般纳税人不能核定征收,只能查账征收。因为在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候,就需要你有会计制度、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四、计税方法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一般纳税人每月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本期销项-本期进项-前期留抵进项。

五、申报方式不同

1、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月申报,选择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不要忘了每月上去抄税清卡,不然会被锁盘,开不出发票,造成不便。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每月需要抄报税,在申报前勾选确认抵扣发票,发送增值税申报表。

六、税收优惠享受的不同

一般纳税人能用,小规模不能用的:

机票、火车票等运输服务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小规模能用,一般纳税人不能用的: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按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免税免的是增值税,企业还是要按照利润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

疫情影响下仅适用2023年的税收政策,年开普票500万以内免增值税;专票不免,开专票按照是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两者都能用的: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受疫情影响,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那到底应该选择哪一种身份对你更有利?这里提供几个思路给大家参考。

第一:看供应商的资质,如果你进货大部分能够取得进项发票,能够抵扣进项税额,选择一般纳税人更有利。如果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或者说服务行业根本没有什么进项,那就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

第二:看你客户的资质,如果你的客户大部分是一般纳税人,需要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有利;如果你的客户大部分是个人或者小规模公司,那就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

第三:看你商品的进销价格。如果销售价远远大于进货价,那就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毛利率很低,增值空间很小,那就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有利。

【第2篇】一般纳税人征收率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看似比较复杂,其实只要按照规律记忆,还是分分钟可以解决的。大叔对其进行了梳理,以帮助记忆。

一、预征率

(一)一般计税

1.建筑服务:2%

2.不动产经营租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销售不动产:5%

(二)简易计税

1.个人出租住房:1.5%(减按1.5%计算)

2.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不动产经营租赁(个人出租住房外),销售不动产:5%

小规律:

1.预征率有2%、3%、5%三档,还有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征收率仍是5%,理解:营业税政策平移。)

2.简易计税预征率与征收率基本一致(除了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外是按预收款计算按3%)(理解:保证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销售不动产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预征率相同。

4.一般计税的预征率,除了转让不动产是5%,其余的是3%和2%(理解:建筑服务设的低是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占压纳税人资金。)

5.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预征率

例外情况:

(1)销售不动产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即预缴时都是:(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5%。(理解:转让不动产过去由于是原地税代征,代征时无法区分是不是一般纳税人,所以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

(2)房地产销售的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后直接乘以3%计算应预缴税款,但现在可以换算成不含税价,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1.5%。

(4)除其他个人外,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税务机关发生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直接申报纳税即可,不需要预缴税款。(理解:公路很长,可能跨好几个县(市、区)甚至跨省。)

6.预缴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公式中简称可扣除):

(1)转让不动产: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2)个人转让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市建筑: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二、税率/征收率

(一)一般计税 :四项业务税率全部为10%;

(二)简易计税:四项业务中除了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中的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率为3%,其他征收率为5%;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律:

1.征收率大部分为5%(除建筑服务与车辆通行费)

2.简易计税时,四项业务除房地产销售外,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款的计算一致。(理解:这意味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所实现的增值税其实已经在预缴地即建筑服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入库。)

3.申报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1.5%。

4.申报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

(1)适用简易计税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计税自建和非自建不动产都不得扣除(理解:一般计税凭专用发票票抵扣)。

(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理解: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一般计税凭专用发票抵扣)。

(3)房地产销售:一般计税可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简易计税不得扣除。

文章来源:中税答疑 weiacc

【第3篇】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标准

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都要以销售额为依据。

1传统增值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传统增值税销售额与销项税额的含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传统增值税政策的价外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 四)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政策解析: 1. 一般纳税人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向供货企业收取的返还利润应按照平销行为的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 .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运输装卸费是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中涉及的相关服务金额,对于以销售货物为主业的纳税人,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而不可分别核算,分别按照货物及服务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采用了开放型的解释,也就是说,纳税人价外以各种名义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款项,除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列举的三项代收款项和一项代垫款项外,都应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案例解析:灯具厂(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灯具给某商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36 000元,另开普通发票收取了包装费560元,优质费300元。请计算该笔销售行为的销税额。

答:销项税额=[ 36 000 +(560 + 300)÷ 1. 13 ] × 13%=4 778.94(元)

灯具厂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等41540

贷:主营业务收入36000

其他业务收入761.06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78.94

政策解读:购买方收取销售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房地产公司与建材销售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约定向建材销售公司购买2000万元钢筋。因为钢筋市场价格大幅上升,销售公司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房地产公司违约金200万元。请问:房地产公司收到建材销售公司200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或个人只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发生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公司因供货方违约而收取的违约金,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解析:

销方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房地产公司与建材销售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 , 约定向建材销售公司购买 2000 万元钢筋,在收到货物后30 日 内付款 , 逾期未付款建材销售公司将收取房地产公司 5万元违约金。 因天马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没有在30日内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富华公司违约金5万元。请问:建材销售公司收到房地产公司5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建材销售公司因为销售货物过程中购买方违约,而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第4篇】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一)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自然人;

2.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5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都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四)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

1. 销售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 发生折扣折让的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初创公司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经营的需求来决定自己是否需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第5篇】一般纳税人可以带开吗

导读:企业财务人员都知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哪些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哪些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代开发票》规格为210×140mm,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记账联,印色为绿色。

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发票的;

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

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发票;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

代开的发票上需要企业盖章还是税务机关盖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哪些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发票的以及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也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第6篇】转一般纳税人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比方,某企业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完成490万元,企业没有认定为普通征税人,为小范围征税人。但当地税务机关到企业停止征税评价时,发现企业有50万元的应税收入没有确认收入,而是挂在了往来账上。经税务机关审核评价后,该企业连续12 个月的应税销售额为540万元,则认定该企业为普通征税人。

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的计税办法为普通计税法,普通计税法属于间接计算法,即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再将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停止抵扣,进而间接计算出当期增值额局部的应征税额。即当期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如何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逾期未办理的,则会被强转。强转纳税人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是调整税种,由小规模的3%调整至适用税率,申报时暂时使用小规模申报表,只是税率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转后,纳税申报期限由按季申报相应改为按月申报,而且无法在网厅申报,需携带小规模申报表(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而是跨年度累计。比如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强转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纳税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企业相比的优势是什么?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虽然不能享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但是一般纳税人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的优势就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但是实际税负方面,反而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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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一般纳税人变更

企业的壮大总是让人无法预估的,此时有许多内容都需要跟随发生变动,不得不说的一项就是税的种类。许多企业在发展壮大以后需要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认定条件几何?又该如何具体办理呢?接下来西格小编跟你做一个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的下列小规模企业:

①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②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4、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5、水电经销企业;

6、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申请

1、 纳税人向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连同如下资料呈交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办税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3)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银行账号证明;

(5)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

(8)所属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

2、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申请转正 新办企业在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后的十日内,必须申请转正,应向所属的区(分)局申报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并同以下资料同时呈报申报管理科: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公司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年度财务报表;

(8)法人身份证、会计证、办税员证复印件;

(9)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和核算方法说明书;

(10)实际销售额、实际纳税情况。 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相关资料转交给纳税人所属的管理科。

(三)审核

管理科初审后,连同相关资料转交分管业务副局长。 分管业务副局长审批后,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新办企业和已开业满12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同意认定申请的,连同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退回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并退回纳税人。同时制发《不予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2、对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同意转正的,由申报管理科通知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防伪税控金税卡、ic卡的缴销。

3、对同意认定申请的,如不是新办企业,申报管理科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如为新办企业,申报管理科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戳记。

(四)领取认定结果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予批准转正,将领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以上就是西格小编整理的内容,可以看出涉及到的流程是较为复杂的,还需要您耐心的处理,当然创业本身也并非易事。

【第8篇】个体户变成一般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今天,我们来探讨下: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免优惠的具体时间,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和简化申报的原则,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公告》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如果符合《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例:a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业务发展较快,于2023年7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当月1日生效。

问题1:a个体工商户于2023年7月征期申报4-6月的“六税两费”时如何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a个体工商户申报4-6月的“六税两费”时,可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2:a个体工商户于2023年10月征期申报7-9月的“六税两费”时如何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a个体工商户申报7-9月的“六税两费”不能再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但仍可按“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第9篇】现成一般纳税人转让

小规模公司有块地要卖了,总价700多万,今年12月之前按1%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以?

异议问题一堆,一个一个分析如下:

质疑问题

1、卖不动产按5%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不超500万

3、能开出超500万的发票吗

4、土地能卖吗?国土不给过户

卖不动产按5%征收率

质疑:3%减按1%征收率的优惠是给本来就是3%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而转让不动产是按5%的征收率的,所以不能减按1%。

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ps:14号公告是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但是在税法上,土地不属于不动产,属于无形资产,所以不适用14号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ps:47号公告是对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多提供了一种计税方式(差额征税+5%征收率),所以文件使用的是“可以”一词。因为一般理解中,会觉得差额征税比较划算。

那么,假如不选择差额征税呢?

转让2023年4月30日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呢?

又该如何征税?

那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来是怎样征增值税的,就怎样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36号文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所以,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选择差额征税,就应该按一般情况适用3%征收率。可以享受减按1%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不超500万

质疑:小规模纳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土地转让700万,超了。

解决:

1、小规模纳税人超过500万之后要转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在超过500万之前的交易,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税。卖土地之前没有超500万,所以还是按小规模处理。

2、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能开出超500万的发票吗

质疑:能开出超500万的发票吗?一般发票只给一个月的量。

解决:可以临时增量;还可以代开;

土地能直接卖?地方国土不给过户

徐十师温馨提示:土地能直接卖?地方国土不给过户。按规定,有投资进度25%的限制,否则不能过户。为了预防投资进度造假,很多地方国土还有另一招,就是形象进度,比如有地下室的,一定要到正负零才可过户。还有的地方是,无地下室的多层建筑,要修到第几层,才能过户。当然,特殊情况能过户,但是难难难。

解决:原则上是不能过户,必须要开发进度25%。但是有特殊情况。如果根本就没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可能,那税法就不需要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征税的规定了,这次的讨论也没有意义了。本次讨论的是,在能卖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1%征收。

1、投资进度25%之后,仍然可能是土地,未必形成不动产。此时,转让的还是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2、特殊情况下,不要求25%的开发进度。

以中山市的文件为例:

关于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开发投资进度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以下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再审核土地开发投资进度

(一)国有建设用地经法院公开拍卖处置后,受让人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的。

(二)自然人因开发需要成立全资公司(股权份额与土地使用权份额一致),将土地作价入股到全资公司名下(需承诺开发投资进度达到25%前股权不变更)。

(三)农村集体(含生产队、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等)对登记在其名下的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商业住宅、住宅、工业),在征得农村集体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户代表同意的前提下,可通过协议方式将用地转让到该农村集体成立的一家全资公司名下(必须由农村集体为单一股东)。土地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该公司股权变更事宜。

(四)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土地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其中一个或几个共有人将全部份额转让给其他共有人。

(五)地上房屋已领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登记面积大于整体报建面积或最大可建面积的25%。

(六)本通知下发前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房屋所有权人名下。

结论:小规模可以按1%卖土地。

源:如歌税月,侵删

【第10篇】一般纳税人清卡流程

3月份,增值税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用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不申报,征期内也要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自动完成抄税清卡的工作。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不及时抄税清卡,过了申报期,开票软件会被锁,影响发票的开票。

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时候,还是先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完成抄税的工作,然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

1、小规模纳税人清卡流程: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点击登录,增值税发票软件提示自动登录

登录成功后,增值税开票软件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击确认

增值税发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的操作,点击确认后

进入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界面,点击状态查询

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那里,锁死日期显示:2023年4月19号,报税资料显示无,这就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完成发票软件清卡的工作了。

2、一般纳税人清卡流程: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

点击登录后,增值税发票软件自动登录

登录成功后,会显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击确认后,一般纳税人会提示下面的内容:已完成抄税的工作,请点击上报汇总并点击远程清卡操作,这就是说纳税人以完成抄税的工作,还没进行纳税申报

点击增值税发票界面的状态查询,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那里

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锁死日期会显示:2023年3月16号,报税资料显示,关闭开票软件的时候,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盘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

一般纳税人抄税成功后,退出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然后完成网上纳税申报的工作,再次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

友情提示:2023年企业工商年报已经开始,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报送2023年度年报。企业年报时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11篇】一般纳税人收入额超过500万

纳税人,也就是指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三种类型: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而我们常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w,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其增值税的税负成本一般较高(根据行业不同,一般为13%、9%、6%),但获得增值专票后,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w以内,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一般增值税适用率为3%,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为什么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不要超过500w?到底在多少较合适呢?

1、看规模,有的公司投资规模比较大,年销售额很快就达到500w,大量顶额开具发票(如480w、490w等),很容易引起税务的稽查;建议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更好。

2、看经营范围,如果开票项目和开票额度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建议与同行业相比、与企业历史数据对比,开票量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比较合适的。

3、看行业,有些行业的成本发票都是专票,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长期留抵;或者是长期不开票、零申报;这些异常动作都是属于涉税风险行为。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比较多的,避免小规模纳税人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够享受一些优惠,也是不建议年开票额超过500w。

1、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具增值税普票,直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原本是3%的征收率,接着是减按1%征收,目前是直接免征、且取消了之前季度开票额45w内的额度限制)。

2、小规模纳税人个独、个体户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还可以享受区域性的个税核定征收政策,即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的0.6%-1.2%核定;对于利润虚高、成本缺口大、分红个税高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实实在在地大幅降低税务成本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关注,公众号,节税宝典。通常情况下,为什么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不要超过500w?到底在多少较合适呢?希望以上的一些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哦。

【第12篇】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步骤

抄税报税流程

开票软件金税盘抄报税流程

一、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流程

第一步: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系统提示:抄税成功;

第二步: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申报(以浙江省电子税局网上申报为例),申报流程如下:

1:全申报操作

2:全申报校验不通过,返回继续修改;全申报校验通过,进入辅导审核

3: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是否通过:

① 系统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不通过,返回继续修改申报或继续提交。若继续提交,系统将比对不通过信息推送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且税控器具不能解锁。并生成异常处理任务推送至税务人员的申报比对“待办任务”中

② 系统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通过,再判断提示性比对是否通过

第四步:判断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是否通过:

① 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不通过,显示辅导审核结果,由纳税人判断是否继续提交。若返回,继续修改申报;若继续提交,系统将比对不通过信息推送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税控器具可以解锁。

② 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通过,税控器具可以解锁。

5:全申报保存

6:全申报结束

第三步:申报完成后重新进入开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

二、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抄报税流程

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后系统提示“金税设备以及完成清卡操作。

三、抄报税清卡成功后确认方法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界面查看【锁死日期】显示为当前月的下月(如当前月为2023年1月,则锁死日期显示为2月中旬),说明已完成抄报税并清卡成功(遇节假日自动顺延)

四、特别重要说明

严禁在抄报税过程中随意点【报税处理-办税厅抄报】,此模块是用于航天信息异常维护使用,如误操作后,需携带金税盘去税局处理。

【第13篇】一般纳税人建材税点

建材工程增值税9%?还要缴所得税?怎么办?拆分业务,可合理节税

建筑行业就是一个围绕建筑的设计、施工、装修、管理而展开的行业。城市建筑是构成城市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建筑不仅仅只是一个供人们住宿休息,娱乐消遣的人工作品,它从很大的方面上与我们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相关联。

建筑行业遇到的问题有:

其实,建筑业在理论上讲可以通过进项抵扣降低税负,而且建筑业可以抵扣的项目很多,比如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以及运输费用等。但由于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建筑业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这4个方面。

1、人工费无法抵扣,而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费支出占总成本的20%左右;

2、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简易(tel:l327)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而建筑业销项适用9%的税率,进销税率相差达6个百分点;

4、层层转包、工程项目垫资和中标下浮等问题也是影响建筑业进项抵扣的重要因素。

这种操作模式早已经被金税三期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建筑企业就不要再使用了。那么,在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的减税降压的出路在哪里呢?

01.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规模和核算能力来选择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或是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不同的纳税人身份有不同的国家相关税务优惠政策,减少的税务负担也不相同。

在有可能选择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需要对上游供应链进行管理,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如果部分地区只有小规模供应商,可以在价格计算后重新协商价格,尽可能多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02.利用“甲供材料”模糊界定来筹划税收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谓甲供工程也就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承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由于对“部分”没有精确的比例确定,所以很多工程项目都被认定为甲供工程,因此也就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企业应该通过研究相关税收政策来计算部分甲供税负,选择更好节税方式,降低企业的税负。

0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做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企业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企业的实际情况来享受。

一、建筑行业可以通过拆分业务结构,分流业务模式来降低税负,企业可以在重庆、上海、湖北、江苏、江西、青海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对主体公司(l935)实行业务分流,一些市政工程设计及咨询、项目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设计、咨询、景观设计、咨询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8o7)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建筑公司赚钱不易,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个独或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全免,税负减半。

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

案例分析:

建筑设计行业在我们地方园区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一年500万以下。500万只需要纳税增值税(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500/1.03*3%=14.56万;附加税:14.56*5%=0.728万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五级累进):500/1.03*10%*35%-6.55≈10.49万;总额:14.56+0.728+10.49≈25.78万,500万的额度总纳税只需要25.78万,与非核定征收相比,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当然除了核定征收还有其它的税收政策,比如有限公司政策。这种就适合增值税高的行业,也是可以在我们园区注册,注册形式是分公司、子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的)以及新公司或者迁移,这几种形式都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建设公司等会有项目地纳税2%,其他地方可纳税7%)

二、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案例解析

例如某入驻到重庆税收洼地一家建材贸易公司年营业额为5000万元,其中进项费用为2000万元,成本费用为1000万元,那么该家公司纳税我们来计算一下:

增值税应缴纳:3000万/1.13*13%=345.13万

企业所得税应缴纳:2000万/1.13*25%=442.48万

享受有限公司税政策后:

增值税:345.13万*50%(地方留存)*70%(返还比例)=120.8万,实际缴纳224.33万。

企业所得税:2000万/1.13*15%=256.49万;256.49万*40%(地方留存)*70%(返还比例)=74.34万,实际缴纳182.15万,直接为企业节省了200多万的税费。

【第14篇】四川一般纳税人

四川成都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入驻核定税负2.06%

四川税收洼地

2023年一些企业今年甚至逆势增长,比如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等企业。

企业营收上去了,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意味着面临缴纳更多的税收。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这两个行业经常会面临着一些实际开出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造成账面上利润虚高,虚高部分的利润就会多缴税,企业税负加重。

这不仅是软件开发、信息技术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服务型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2023年已来临,企业可以尽早制定一个税筹方案,通过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洼地来大幅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税收洼地就是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为了提升地方财政收入,规划的园区,采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让去全国各地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当地的税收扶持政策。

2023年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园区的核定征收和税收奖励政策。

那么软件技术行业应该如何通过筹划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呢?

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轻松省税上千万

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建筑行业可以通过拆分业务结构,分流业务模式来降低税负,企业可以在重庆、上海、湖北、江苏、江西、青海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对主体公司实行业务分流,一些市政工程设计及咨询、项目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设计、咨询、景观设计、咨询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 总部税负2.06%

核定征收

案例分析

四川成都软件服务a公司,主要从事大型软件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收入均开票,去除企业的人力成本和设备研发成本后,企业的真实利润近500万,所得税税率为25%,想针对性筹划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去做呢?

常规情况下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约125w

股东分红:约75w

合计:200w

筹划后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约10.5w

完税后无需缴纳20%法人股东分红个税

相比筹划前的200万,节税高达94.75%!

具体操作方式

软件及信息技术类型的企业,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筹划,可对原公司的业务体系进行分割,将部分业务或利润分流至新成立的个独企业,设立新业务为软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工程指导等等,而原企业必须向该外包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来维持双方的合作,利润转换为收入,享受个独公司核定低税率。

通过这样的模式调整,原企业200w的所得税降低至10.5w,总体节税效果非常可观。

合理节税

【第15篇】浙江一般纳税人

江苏省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比例高达90%

中+133+国gdp数据总量全国第二的省市——江苏省,经济发展相比较其他省市而言发展的比较不错。不错的gdp的数值以及不错的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的来自于当地政府推出的总部经济+8967+模式下的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省市优惠政策。所谓财政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是企业口中熟知的“返还”税收优惠政+5424+策。

企业享受江苏省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政府而言属于合作共赢模式,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在总部经济模式下“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才能享受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只需企业将其注册地址落户在税收洼地即可享受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相比较全国各地方政府给出的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而言来讲,江苏省的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有着独特的优势,主要是在于:

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对应的财政扶持的扶持比例高

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以地方留存为基础扶持企业,江苏省属于全额地方留存的财政扶持政策

江苏省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长久稳定,地方政府持有大力推广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下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地址落户当地园区即可享受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对应给予的财政扶持资金也是及时返还到企业基本账户

园区有着像“鲁花”、“伟业铝材”、“中粮”、“雨虹”等企业入驻在园区享受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企业政策稳定持久返税及时的支撑

税收优惠政策下的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50%(全额地方留存),以地方留存为基础扶持返还75%-90%的比例;

税收优惠政策下的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全额地方留存),以地方留存为基础扶持返还75%-90%的比例;

纳税大户,一事一议;当月纳税,次月扶持

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不仅限于江苏省市的经济开发区,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在小编所属平台与重庆、山东、浙江、江西等多省市都有深入合作。对应园区除一般纳税人的财政扶持省市优惠政策外还有着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税负问题。

各行业所享受的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其企业所数行业的不同后期所落户的园区也就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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