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风险管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风险管理税收信息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禁止违反规定随意开展税务检查、核查、调查和巡查
二、禁止随意扩大税务检查、核查、调查和巡查事项的范围
三、禁止违反规定随意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费)人员
四、禁止违反规定入户执法时不佩戴或不开启执法记录仪
五、禁止违反规定针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事项多次开展约谈或入户核查
六、禁止违反规定擅自要求纳税人报送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
七、禁止违反规定向纳税人多次、重复索要涉税资料
八、禁止违反规定停供发票、停用纳税人开票系统,或限制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
九、禁止违反规定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
十、禁止违反规定以税谋私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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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提示
(一)需求不足的风险
世界需求看海运,2023年,美西运价从春节前的13000美元左右下探至7000美元。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也已高位回落,年内已跌超17%。近期,世界最大的消费国美国进口需求急剧下降,一方面是库存大量积压,美国各大百货公司被迫发起“打折战”以刺激购买力,但高达百亿元库存量仍令商家叫苦不迭。另一方面,美国海运集装箱数量近来暴跌30%以上,创18个月以来新低。
美国大型零售商近期发布最新数据显示,好市多截至5月8日存货高达176.23亿美元,年增26%,其中有多达数亿美元是去年消费旺季的存货。梅西百货存货较去年增加17%,沃尔玛物流中心存货数量增加32%。某高端家具商称,美国终端库存过高,家具客户进货量降低超过40%以上。
目前,航运市场充满变数,港口拥堵、俄乌战争、通货膨胀等因素可能削弱欧美需求端,加上原材料、运输物流成本仍然较高,厂商备料生产也倾向保守。需求的疲弱可能会激化贸易保护主义,恶化全球贸易环境,干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通畅,提升贸易成本,进一步抬升通胀中枢。
(二)全球经济衰退风险
随着俄乌局势国际关注度的降低,市场关注的主要矛盾逐渐从供给端转向需求端,即经济衰退导致的需求下降。近期美国、欧洲等地的通胀程度达到40年来的最高点。欧盟统计局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欧元区6月通胀率按年率计算达8.6%,再创历史新高。中信证券预测,美国6月cpi同比增速仍将在8.5%左右。通胀的高企将会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能力,消费能力的减弱进而会导致经济的衰退。
(三)结构性风险
6月社会融资规模为51700亿元,前值27900亿元;6月新增人民币贷款28100亿元,前值18900亿元。初步统计,2023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3.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3.58万亿元,同比多增6329亿元。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58.15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3个和2.8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7.44万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1.2个和0.3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9.6万亿元,同比增长13.8%。上半年净投放现金5186亿元。
6月社融数据整体虽然超市场预期,但考虑到4月和5月的融资受到疫情的抑制,6月单月数据会受到前期需求释放的推动。从6月份房地产成交量环比大增来看,也验证了这一观点。如果对比3月份以前11%以上的水平,6月的社融增速其实并不算高,市场预期可能过于乐观。
分类别看,6月政府债券净融资高达1.6万亿元,同比多增8676亿元,对社融贡献较大。6月新增地方专项债发行1.36万亿,今年累计新发额度已达到3.4万亿,完成全年下达下限额的93%。考虑去年专项债发行主要在下半年,额度约为2.55万亿,今年上半年发行额度已经接近下限额度,如果下半年专项债发行额度跟不上,再加上去年下半年同期金额较大,将会对未来整体社融形成明显拖累。如果仍要保持高增长,需要其他实体融资需求的回升来填补缺口。
(四)行业风险
6月30日,恒生指数指数通告发布:世茂集团、佳兆业集团、融创中国、中国恒大集团、中国奥园集团这五大知名开发商将于7月8日收市后以系统最低价格(即0.0001元)从指数中剔除。此变动将于2023年7月11日起生效。
从历年资本市场重要指数纳入剔除的规律来看,当重要指数首次纳入某些明星公司时,可以间接证明该公司所属行业未来的发展被资本市场看好,比如沪深300指数上半年首次纳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龙头宁德时代。反之,当某些行业龙头公司被剔除重要指数时,可以间接证明该公司所属行业未来大概率会被资本抛弃。本次,众多房地产龙头公司被集中剔除相关指数,很可能预示房地产行业的时代已经结束,房地产行业后续直接融资只会更加艰难。
二、监管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变化条款解读
本文为方便读者,直接分条列示2022版反垄断法,修改部分重点标注,前后修改内容相同或相关性很大的,只列示一遍。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新增鼓励创新,与人民日报当初评价互联网巨头的话不谋而合:“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才让人更加心潮澎湃。”
第四条: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的领导。
国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解读:中国在世界上最大的优势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党的领导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基础前提。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解读:整条新增。在制定经济活动相关规定时,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这可以理解为风控前置原则。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解读:整条新增。在近年对互联网平台多次处罚后,直接新增立法限制互联网龙头平台的垄断行为,保护广大中小企业,进而实现百花齐放。
第十一条:国家健全完善反垄断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强反垄断执法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案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解读:明确提出运用行政执法与司法两种方式高效解决垄断问题,并强调二者的衔接性。
第十三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解读:专人专责,才能提高执法效率。
第十五条: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解读:其他组织修改为非法人组织,用词更专业。
第十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对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
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解读:增加举证机会,适用更加灵活,做到保护企业的同时尽量做到不伤及无辜。
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
解读:自己不实施垄断行为,但帮助他人实施的也要禁止。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
经营者未依照前两款规定进行申报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解读:有时候量化标准可能会被想要故意实施垄断的企业钻空子,所以,新增未达到标准的申报规定。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期限,并书面通知经营者:
(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二)出现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情况、新事实,不经核实将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三)需要对经营者集中附加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评估,且经营者提出中止请求。
自中止计算审查期限的情形消除之日起,审查期限继续计算,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经营者。
解读:整条新增。经营者集中审查的中止情形。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依法加强涉及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解读:整条新增。国计民生事关重大,坚决不允许出现垄断行为。
第四十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
解读:整条新增。反垄断法重在公平,当然要避免行政机关实施帮助垄断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解读:将外地经营者修改为经营者,新增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不仅要保护外地经营者,所有经营者都要保护,同时,除招投标外,也要保护其他经营活动。扩大了保护范围,体现公平公正。
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解读:新增或者变相强制。加强对外地经营者的保护。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解读:新增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仍然为了加大对守法经营者的保护,维护市场公平。
第四十九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解读:新增个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依法。积极响应《民法典》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第五十四条: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提出改进措施。
解读:整条新增。执法需要相关单位、个人的配合,新增本部分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第七章:法律责任。
解读:整个法律责任章节大幅提高处罚力度、新增个人责任、引入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并增加了刑事责任条款。
(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1、背景
4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于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于2005年首次制定,2023年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对2005年版本的指引进行了大幅修订,保持4章29条总框架不变的情况下,修订了17条、增加12条、删除12条。
在征求一年多的意见后,2022版在《意见稿》的基础上又做了较多细节性修改。结构上仍保持4章,但增加至32条,其中仅7条未有修改,其余22条均做了不同程度地修订。
2、重点修订内容
(1)总则
法律依据除了《公司法》、《证券法》外,还增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增加,更符合当今时代背景。
(2)适用范围
保留原有的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新增“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公司。
面对越来越多选择境外上市的企业,只要在境内发行股票或相关凭证,同样需要遵循本规定。
(3)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目标
将“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修订为“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近年来许多违法违规案例表明,广大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属于弱势群体,眼下保护投资者成为了一项重要内容。
(4)股东权益维护
将“普通投资者”修订为“投资者”。
对投资者不再加以区分,体现股东平等性原则。
(5)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在电话、传真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传统沟通渠道基础上,新增网站、新媒体平台、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新兴渠道。
渠道的年轻化、现代化,方便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沟通,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沟通效率与效果。
(6)丰富上市公司责任
增加了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
在全球减碳的背景下,上述增加的内容是大势所趋。
(7)投资者关系管理主体要求
将“上市公司或者董事会及董监高”修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
强化并明确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
(8)投资者说明会
新增董事长或总经理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新增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的要求;再次强调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这项修订也是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参与上市公司的决策。
(9)业绩说明会
新增“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
(10)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在要求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新增要求“全面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有利于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11)其他程序方面
新增股东大会召开前,要广泛征询意见,不只是流于程序与形式。
(12)禁止情形
新增禁止“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禁止“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禁止“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新内容。
四、市场热点解读
(一)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4月29日召开会议,会议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1、疫情防控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根据病毒变异和传播的新特点,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确保交通物流畅通,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2、经济发展
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3、政策支持
要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实施好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要抓紧谋划增量政策工具,加大相机调控力度,把握好目标导向下政策的提前量和冗余度。
4、投资
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5、消费
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要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
6、民生与就业
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和扩大就业,组织好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城市核心功能运转,稳控安全生产形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7、房地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股市
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9、平台经济
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10、外资
要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回应外资企业来华营商便利等诉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11、风险防控
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12、科技创新
要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
(二)个人养老金制度登场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者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该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这个意见堪称中国版的“401计划”,401k计划是指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新增的第401条k项条款的规定,1979年得到法律认可,1981年又追加了实施规则,20世纪90年代迅速发展,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美国诸多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简要说明,401k计划就是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的收入作为退休之后的养老储备。这部分收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且不用交税。对于美国这种高税赋国家,工薪阶层听说可以减免税,当然会对该计划进行积极的响应。然而,该计划的优势不仅是税前扣除,还可以用这笔钱投资资本市场并长期持有,美国股市的长牛与这项计划的长期实施也有着莫大的关系。
那么,中国资本市场的长牛是不是也可以通过这个计划实现呢?
我们可以简单做一个假设,如果国内有一亿员工参加了这个计划,并且都按照最高额缴纳,资本市场每年最多可以有1.2万亿资金流入。注意,这部分资金可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年持续流入,并且按照养老金的性质,还会长期持有。当然,全国或许没有一亿员工,即使有一亿员工,也不可能全部参与该计划,那我们就假设每年有2000万员工参与,这也会为资本市场每年带来2400亿的净流入,随着时间的增长,资本市场会变得越来越稳定,真正起到“压舱石”的作用。
五、风险案例探讨
(一)日本经济或许处于崩盘的前夜
就在大家都在关注俄乌局势、美联储加息、人民币贬值等话题时。日元,这个曾经优质的资产,竟然已经偷偷创下了新低,相关汇率也在持续下跌。作为并没有处在风暴中心的日本,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变故呢?这或许要从9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说起。
1990年日本泡沫经济破裂,为了刺激经济增长,日本政府通过发行国债进行基建投资。92年投入11万亿日元,93年投入13万亿日元,94年投入15万亿日元,近40万亿的投入确实获得了一定的效果,日本的经济在1996年开始逐步恢复,经济增长率超过了3%。
然而,经济恢复的代价就是国债规模暴增,截止1996年,国债总额接近500万亿日元。原本想要通过经济增长逐步对冲债务风险,可是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彻底粉碎了它的美梦。金融危机导致各类资产价格暴跌,进而导致日本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快速恶化,日本民众公认最安全的各大银行陷入危机,截止2003年,大约有180家金融机构宣布破产倒闭,不良资产余额飞速飙升。面对这些难题,日本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发行国债。
截止2023年,日本政府负债率已经达到257%,总额达到了1216万亿日元。即使债务负担严重的欧美,负债率也只有120%到150%,日本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世界首负。沉重的债务成了这次汇率持续下跌的罪魁祸首。
2023年,美联储进入加息周期,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理应跟随加息。可是,1200多万亿的负债如果选择加息,那要多付多少的利息啊?可是,如果不选择加息,在其他发达国家加息的背景下,资本必然流向收益更高的地方,这就导致日元资产被抛售,日元汇率陷入了跌跌不休的窘境。就在近日,日本央行发布利率决议,维持基准利率在-0.1%不变,维持10年国债收益率在0%附近不变。正如大家所料,日本不敢加息,它在众多发达国家的阵营里,成了那只名副其实的丑小鸭,被资本无情的抛弃。利率决议公布后,美元兑日元大幅拉升,刷新2002年以来新高。
那么,日本负债率为何会如此之高呢?明明已经超出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为何还有人敢借钱给它呢?早在80年代,日本诞生过松下、东芝、索尼、三菱、丰田等国际巨头,在工业制造业上风靡全球,就连美国也只有在航空航天上略胜一筹,半导体、家电等制造业日本可以说是全球领先。在这样的背景下,债权人们就会以为,日本制造业发达,前景广阔,把钱借给这种国家,当然没有任何风险。
然而,世事变迁,近几年,你还听说过日本在某些领域有过重大突破吗?不仅如此,以发动机著称的丰田、本田遭遇了新能源汽车的狙击,东芝、三菱的市场份额也逐步被格力、美的占领,曾经的明星企业,仿佛正在逐步落幕。同时,在通胀的时代下,日本资源匮乏,资源价格的上涨必定会增加上游的成本,这也会严重蚕食日本赖以生存的制造业的利润。
这个靠高端制造、出口产品崛起的国家,往前,是四面楚歌的未来;往后,是饱经风霜的回忆。
世界的格局正在重塑,在重塑的过程中,能够站上舞台的,或许还有一搏之力,那些已经被挤到台下的,只能面对被时代抛弃的命运。
(二)粮食危机背后的金融博弈
俄乌冲突至今,乌克兰政府陆续宣布禁止黑麦、大麦、荞麦、小米、糖、盐、肉等农产品的出口。作为全球最大的粮仓之一,乌克兰禁止粮食出口必然会造成全球粮食供应的骤减。
经济学告诉我们,一种商品供应量减少,价格就会上涨,上涨幅度与供应量减少幅度具备一定的相关性。但有些商品不遵循这个规律,粮食就是其中之一。网上有一种说法,如果全球粮食产量减少10%,粮食的价格不会只涨10%,而是会涨到足以饿死10%的人口,才会停止涨价。这或许不是危言耸听,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有10亿人口处于饥饿状态,超过20亿人口处于粮食不安全状态。而2023年,全球或许有17亿人口陷入饥饿,这其中,不乏会有人饿死。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饿死人这个现象的背后,正是国外某些资本对民生领域疯狂掠夺的结果。
饥饿人口暴增难道只是因为俄乌战争吗?其实,即使没有俄乌战争,再加上全球粮食大丰收,仍然会有近10亿人处于饥饿状态,饿死人的现象仍然会广泛存在。这个残酷现象的背后,是个别国家将粮食当作金融武器,对普通民众进行疯狂的掠夺。
还记得我国油瓶子被转基因大豆占领的那一段阴暗岁月吗?这背后的真相,就是漂亮国对我国大豆企业的一场金融掠夺。时间回到2000年,在这一年,我国大豆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而就在五年前,我们还是大豆的净出口国。那段时间,美国潜心研究中国东北大豆,从中发现了高产和抗病毒基因,从此,产业化、低成本的转基因大豆面世。转基因大豆凭借漂亮国的补贴,价格远低于中国大豆。从那时起,种植国产大豆接连亏损,农民的种植热情也逐渐被消耗殆尽。
美国掌握了大豆的控制权后,又将魔爪伸向了国内的大豆压榨企业。2003年8月,美国农业部宣布由于天气原因,调低全美大豆产量。消息一出,大豆期货价格猛涨,8个月时间从540美分炒到1060美分,创下近30年的新高。国内大豆跟随期货价格疯涨,也从2300元涨到了4400元。国内的压榨企业出于恐慌,于2004年3月在4300元每吨的历史高价,抢购了800多万吨大豆。看到终于上钩的国内企业,嗜血的资本露出了凶光,2004年4月,美国农业部再次宣布,调高大豆产量数据,表明库存充足。消息一出,大豆期货价格迅速下跌,国内大豆价格也从4300元一路跌到了近2000元。而就在那时,国内压榨企业进口的大豆还没有靠岸,等待他们的却是,破产与倒闭潮的来袭。经此一役,近70%的压榨企业被四大粮商收购,从此,我们的油瓶子拱手让给了嗜血的资本。
掌握了粮食的话语权,就掌握了全世界。因为,粮食并不是普通的商品,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上世纪90年代,全世界80%的粮食交易量牢牢掌握在四大粮商手中,它们分别是美国adm、美国邦吉、美国嘉吉及法国路易达孚。只要这四大粮商愿意,便可以对全球任何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造成巨大的影响。除了20多年前我国的大豆,还有埃及小麦的暴涨,海地大米从自给自足到大部分依赖进口,前苏联的粮食危机等,无疑不是四大粮商掀起的战役。2005年12月到2008年7月,在四大粮商的沆瀣一气之下,国际小麦价格涨了3.4倍,玉米价格涨了4倍。基本民生问题在资本的掠夺下,刮起了腥风血雨。
资本怎能放过作为人口第一大国的我们呢?尝到了大豆的甜头之后,美国对我们又进行了“重点关照”,那就是它指示四大粮商高价收购国内的粮食,企图将国内粮食收购一空,进而达到控制我国粮食的目的。可惜,四大粮商经过多次收购之后,突然发现,中国的粮食怎么买都买不光,它们刚以高于市价收购了1吨,紧接着又有2吨粮食摆在它们家门口,还笑脸相迎的问它们要不要?正当四大粮商犹豫之际,我方继续放出风声说中国的贮备粮有1亿吨,够全国百姓吃一年有余。四大粮商最终担心亏损惨重,只能铩羽而归。
从那时起,我们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就制定了一个宗旨,就是不论何时,国库都要有足够的储备粮,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手中。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经营中最常见的风险类型之一,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筑企业的资金流动性较大,而且工程建设工期较长,管理难度较大,所涉及的税务内容非常复杂,故面临的税务风险也更大。因此,本文就详细分析当前建筑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分析影响税务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而提出防范风险应对措施,减少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稳定经营。
税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经营中,由于自身纳税行为不当,导致出现各种税务问题,比如出现少纳或未纳税的现象,导致企业面临补税、罚款或者其他处罚,并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的风险。因此做好税务风险的分析和应对,不仅可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也是维护企业形象的重要措施。当前,企业税务风险常见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做好缴纳税款工作,比如出现偷税漏税的问题,导致企业面临各种处罚的风险。另外一种是在日常经营中由于不能准确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所带来的风险。不管是哪一种风险,都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利润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建筑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应当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高财务成本的管控,也可以提高税务策划的科学性,减少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做好税务风险管理,也是企业做好财务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可以确保企业能够获更加真实的财务数据,为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奠定重要的数据基础。
一、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分析
(一)缺乏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在开展税务风险管理中,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导致存在较多的风险问题,影响了企业的税务管理效果,从而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目前有些建筑企业都缺乏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没有重视税务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所以无法有效地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即使部分建筑企业能够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但是并没有将税务风险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联系,从而导致税务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此外,部分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缺乏对新税制的认识和掌握,所以也很难开展有效的税务管理工作,导致税务风险增大。
(二)资金的周转率不高
建筑企业在开展税务管理中,也存在着资金周转率不高的问题,从而增加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概率,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在建筑企业在运转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特别是在购买建筑材料上,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所以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要比其他企业更高,企业极容易出现资金周转问题。而且建筑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也比较慢,按照相关的合同约定,部分工程资金需要等到工程验收后才能收回,如果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回收,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资金情况,也会对企业的税务管理造成影响,产生税务风险。
(三)存在较大的进项抵扣税务风险
随着税制的改革,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建筑企业缴纳税款的比例增加,虽然增值税能够进行抵扣,但是由于工程需要购进的一些材料并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发票,也会造成税务风险的产生。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要做好进项税的抵扣,在购买物资时必须要开具合规发票,然后使用购买物资的发票才能进行抵扣。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期限较长,施工成本较大,为了节约施工成本,部分建筑企业会向一些小型厂家购买材料,但是部分小型厂家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或受开票限额的制约,导致无法及时进行抵扣,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四)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在开展税务风险管理中,部分建筑企业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导致税务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一是,当前建筑企业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体系,不能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科学的预警机制,导致企业的税务风险得不到有效的防控。比如,建筑企业所制定的风险预警机制,没有专门建立识别方式,不能够精准地识别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二是,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监督控制力度不足。要做好税务风险的应对,不仅要有完善的预警机制,更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风险。但是实际上,许多建筑企业都没有做好税务管理的监督工作,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在开展审计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并没有能够清晰地分析到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不能准确地稽查出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的税务风险。
(五)缺乏对税务风险管控人才的培养
随着我国新税制的实施,对于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工作难度大,如果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将会直接影响税务管理质量,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但是实际上,许多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专业素养普遍不高,不能准确地掌握国家的制度政策内容,所以不能按照国家的要求和规范来开展税务管理工作,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比如,新税制的实施,对于税务管理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不能准确地掌握新税制的内容和要求,不能做好新旧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会导致企业税务管理出现较多的问题,不仅造成较大的税务风险,也影响企业在税务机关中的形象。
二、影响建筑企业税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影响建筑企业税务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
(一)内部原因的影响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部分企业采取了多元化的经营策略,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范围,虽然该方式能够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但是也增加了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因为不同业务的税务管理方式不同,使得纳税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在大部分建筑企业的内部结构组成中,只有财务部门,并没有税务管理部门,所以一般税务管理工作是由财务部门进行负责管理。而财务部门的业务内容较多,所以开展税务管理的工作时间和精力都十分有限,无法保证工作质量。而且,大部分财务人员并没有具备良好的税务管理知识,并没有具备税务风险规避的能力,不能及时精准地识别出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从而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增大。而且,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中,主要是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度,但是通常一个项目经理所管理的项目数量较多,所以不能全面顾及各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不仅影响了工程的施工,也会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和税务造成影响,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比如,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不能如期验收,项目工程款项不能及时回笼,导致企业按合同产生纳税义务,占用流动资金,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去缴纳税款,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二)外部原因的影响
导致建筑企业形成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多,也包括外部因素的影响。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和发展,相关的政策内容也在不断地修订完善,导致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增大。比如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的应缴税额比例增加,税负增加,虽然说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同时企业的资产总额也会随之下降,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增加,影响了企业的资产构成。此外,进项税的抵扣是需要发票的,部分建筑企业为了减轻税负,抵扣更多的进项税,也会铤而走险地虚开发票,从而造成新的税务风险。我国建筑行业现处于发展阶段,随着建筑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增大,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从而导致经营稳定性不高。此外,建筑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数量众多,成分比较复杂,部分建筑材料是从农民、个体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供应商一旦不按规定开具或者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建筑企业就容易产生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面临补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三、建筑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树立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在新税制政策下,要做好税务风险的管理和应对,建筑企业必须要树立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从思想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更要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结合企业的发展目标来制定一系列的风险防控措施。二是,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不仅要注重提高财务部门的税务风险防控意识,也要提高其他部门的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税务管理培训,加强对新税制政策的学习和掌握,确保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提高资金周转率
要做好税务风险的管理和应对,提高企业资金的周转率十分关键,所以建筑企业要做好资金管理工作,要结合工程的建设情况来合理调配资金的周转率,从而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一是,企业要做好工程款的管理工作。当工程竣工后,相关人员应当立刻收回工程款项,避免出现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减少企业资金的损失。如果客户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能划清工程款项,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收回工程款项,从而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保证企业能够拥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周转和经营。二是,建筑企业要做好内部资金的管理工作,要做好各项支出费用的规划,制定完善的预算管理方案,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建筑企业在经营中做好资金流的合理控制,确保企业能够拥有足够的资金去缴纳税额,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三)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要做好进项税的抵扣工作,减少建筑企业应纳税额,企业应当做好发票的管理工作。在经营中,建筑企业购买建筑材料的支出费用是非常大的,所以在采购材料时,必须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做好发票的保管工作,确保在计算应缴税额时能够用来抵扣。在购买材料时,为了保证发票的合法合规性,应当签订相关的采购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地约定发票的开具方式、开具时间等,必须确保发票的合法性,保证能够进行抵扣。为了确保发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在采购材料时,建筑企业应当选择和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合作。此外,作为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要做好发票真实性和规范性的审核,避免出现虚假发票的现象,影响企业的扣税。
(四)制定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
要做好税务风险的管理和应对,建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一是,要设置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风险管理负责人要明确不同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每一位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比如,企业应当设置税务管理岗位,要求该岗位员工做好会计处理工作、做好税务登记和策划等相关的工作。企业还要加强税务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及时获取相关的税务信息,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的。二是,建筑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奖罚制度,借助奖罚制度来提高员工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的积极性。比如,企业可以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来评估出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点,然后结合各个岗位的职责来将风险解决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有效地解决税务风险,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三是,企业要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机制。比如所制定的机制中,应当明确规定相关的税务工作流程,要明确税务策划的责任、流程,明确税务登记的责任流程等,从而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五)加强对税务风险管控人才的培养
在经营中,建筑企业要做好税务风险管控人才的培养工作,确保企业各项税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一是,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人才选聘时,应当结合新税制政策的要求,选拔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员来担任税务管理工作人员,并且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确保税务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建筑企业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邀请税务管理专家前往企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组织企业税务人员积极参加到税务局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更新税务人员的税务知识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掌握最新的政策内容,能够运用最恰当的方式来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减少税务问题和税务风险的发生。三是,建筑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将税务风险防控质量和员工的工资福利相挂钩,借此来激发员工在税务管理中的积极性,减少各种税务问题的发生。此外,企业也可以借助完善的工资福利体系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而构建更高水平的税务管理队伍,提高建筑企业整体的税务管理水平。
总的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前建筑企业也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导致税务风险发生的因素很多,比如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外部政策环境的影响等,这些问题都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因此,建筑企业要做好税务风险的分析工作,树立良好的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有效地提高建筑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
税务合规性是指企业在遵守税法和税务规定的基础上,正确计算和申报税款,履行纳税义务,规避税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税务合规性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法规合规性
税收法规合规性是指企业在税收法规方面的合规性,包括企业应纳税种类、税率、税收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合规性。企业应了解并遵守税收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等税法和税务规定。
二、税务申报合规性
税务申报合规性是指企业在税务申报方面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按时、准确地填写、提交纳税申报表,保证申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企业还应遵守税务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按期上报财务和会计信息等。
三、纳税义务合规性
纳税义务合规性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方面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按照税收法规和税务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应纳税款、申报纳税义务和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等方面的合规性。
四、税务风险控制
税务风险控制是指企业在税务管理中应对税务风险的能力,包括避免涉嫌逃税、偷税等违法行为,减少税务争议和纳税处罚等方面。企业应建立起健全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和管理流程。
五、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是指企业在管理体系和流程上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包括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税务合规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员工的税务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合规性。
六、总结
税务合规性是企业在税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包括税收法规合规性、税务申报合规性、纳税义务合规性、税务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税务合规性和经营稳健性。税务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税务管理的监管和检查,推广和应用税务合规手册,提高企业的税务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水平。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和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税收法规和税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加强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意识,提高税务合规性。
积极应对税务政策变化。税务政策变化频繁,企业应根据税收法规和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税务管理方式,以适应市场需求和税收政策。
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和纳税申报流程,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强化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预防。企业应对税务风险加强识别和预防,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和检查、加强对涉税业务的监督等方式,减少税务风险和纳税争议。
建立税务合规与经营风险管理的机制。企业应建立起相应的税务合规和经营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税务问题,提高企业的税务合规性和经营稳健性。
综上所述,税务合规性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积极应对税务政策变化,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强化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预防,并建立税务合规与经营风险管理的机制,提高税务合规性和经营稳健性,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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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
10大基本方法
干货!太全啦!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框架内,通过对其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事项进行事先规划安排以节约税款、延期纳税和降低税务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税务规划活动。以下内容从税收筹划的十大基本方法进行展开。
一、纳税人筹划法
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
个体工商户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企业按照税法要求需要就其经营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法人企业对自然人股东实施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计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使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实行进项抵扣制。
3.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对于房产界定为房屋,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产,若企业拥有以上建筑物,则不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将停车场、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并且把这些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和办公用房等分开,在会计中单独核算,从而避免成为游泳池等的法定纳税人。
二、税基筹划法
1.控制或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1)税基推迟实现(2)税基均衡实现(3)税基提前实现
2.分解税基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
3.税基最小化合法降低税基总额
三、税率筹划法
1.比例税率筹划法
通过比例税率筹划法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
2.累进税率筹划法
防止税率攀升:注意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累进税制对税负的影响。
四、税收优惠筹划法
1.税收优惠
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的形式
(1)免税(2)减税(3)免征额
(4)起征点(5)退税
(6)优惠税率(7)税收抵免
3.创造条件适用优惠政策
【案例】霍尔果斯案例
全民关注的电影《战狼2》,2023年票房高达54.6亿元,雄踞票房榜首。导演兼主演吴某在新疆霍尔果斯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即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企业。而霍尔果斯是目前为止税收优惠最全面的地方,最大的优惠就是文化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五年之内全免。
【案例解析】
按照《战狼2》54.6亿元的总票房来算,根据协议,吴某分得18.4亿元,如果没有享受税收优惠,那么本例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7亿元。
根据国家税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则为:(18.4-2.7)*25%=3.93(亿元)
如果注册在霍尔果斯的企业应纳税款则为:(18.4-2.7)*0%=0
吴某通过霍尔果斯的安排节省了3.93亿元的企业所得税。
提示:通过以上安排,纳税人确实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实质与形式相吻合,否则将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
五、会计政策筹划法
1.分摊筹划法
无形资产摊销、待摊销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分配。
2.会计估计筹划法
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些项目不能精准计算,而只能加以估计,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对尚在延续中、其结果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需要估计入账。这种会计估计会影响计入特定时期的收益或费用的数额,进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
六、税负转嫁筹划法
税负转嫁筹划的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而定。分解的手法不拘一格,则更为巧妙。
1.税负前转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将其所负担的税款转移给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
2.税负后转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降低生产要素购进价格、压低工资或其他方式将其负担的税收转移给提供生产要素的企业。
【案例】白酒厂商生产的白酒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白酒厂商为了保持适当的税后利润,通常的做法是相应提高出厂价,但这样做一方面会影响市场,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从价定率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攀升。有没有实现税负转嫁的筹划办法呢?
【案例分析】
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酒厂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环节的办法转税负。由于酒类产品的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计征,即按产品的出厂价计征消费税,后续的分销、零售环节不再缴纳。
这种情况下,引入独立的销售公司,便可以采取“前低后高”的价格转移策略,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由销售公司以合理的高价进行层层分销,这样便可在确保总体销售收入的同时降低消费税负担。
七、递延纳税筹划法
1.推迟确认收入
不同的结算方式:委托代销2.提前支付费用需要支付的费用提前支付【案例】某造纸厂7月份向汇文文具店销售白纸板113万元(含税价格),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汇文商店10月份只汇来货款33.9万元。对此类销售业务,该造纸厂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案例分析】此笔业务,由于购货方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模式,即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该造纸厂7月份可以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收到代销单位的销货清单后确认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33.9/(1+13%)]*13%=3.9(万元)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以暂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则应计提销项税额:[113/(1+13%)]*13%=13(万元)因此,对此类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可以实现递延纳税。
八、规避平台筹划法
在税收筹划中,常常把税法规定的若干临界点称为规避平台。规避平台建立的基础是临界点,因为临界点会由于“量”的积累而引起“质”的突破,是一个关键点。当突破某些临界点时,由于所适用的税率降低或优惠增多,从而获得税收利益,这便是规避平台筹划法的基本原理。
1.税基临界点筹划
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
2.优惠临界点
绝对数临界点、相对比例临界点、时间临界点
【案例】李先生在北京市拥有一套普通住房,已经居住满1年零10个月,这时他在市区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需要出售该住房,李先生应该如何筹划呢?
【案例分析】增值税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部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显然,如果李先生再等2个月出售该住房,便可以适用购买满2年享受增值税免征待遇,而如果马上出售,须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因此,最好是将住房在2个月后再转让。
当然,如果这时遇到合适的买主,也可以出售,即变通处理,利用时间临界点筹划方法,可以采取和买主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远期合同(2个月之后正式交割房产);另一份是为期2个月的租赁合同。这样买主可以马上住进去,房主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九、资产重组筹划法
1.合并筹划法
是指企业利用并购及资产重组手段,改变其组织形式及股权关系,实现税负降低筹划方法。
(1)企业合并可以进入新的领域、行业,享受新领域、新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并购大量亏损的企业,盈亏补抵,实现成本扩张;
(3)企业合并实现关联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减少,合理规避流转税和印花税;
(4)企业合并可能改变纳税主体的性质,譬如由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5)企业合并可以利用免税重组优惠政策,规避资产转移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2.分立筹划法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立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实现企业的依法拆分。分立筹划法利用拆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变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降低企业整体税负。(1)分立为多个纳税主体,形成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群,实施集团化管理和系统化筹划;(2)企业分立将兼营或混合销售中的低税率或零税率业务独立出来,单独计税,降低税负;(3)企业分立使适用累进税率的纳税主体分化成两个或多个适用低税率的纳税主体,税负自然降低;(4)企业分立增加了一道流通环节,有利于流转税抵扣及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
十、业务转化筹划法
业务转化筹划法手段灵活,注入购买、销售、运输、建房等业务,无形资产转让可以合理转化为投资或合营业务……
【案例】科研人员张某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申请了国家技术专利。由于该专利实用性强,许多企业拟出高价购买。其中,甲公司开出了100万元的最高价。这种情况下,张某是否应该转让其技术专利呢?
【案例分析】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转让专利技术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申请免征增值税合同须经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于特许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综合所得,参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取得该笔收入是应预交个人所得税为:
100*(1-20%)*20%=16(万元)
如果采用业务转化筹划技巧,张某不转让技术专利使用权,而是将技术专利进一步开发,以技术服务的形式将专利技术应用于甲公司生产经营中。按甲公司的经营状况测算,张某每年预计可从甲公司获取10万元技术服务收入。
若张某愿意采取技术服务形式,则其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实现递延缴纳:
(1)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个人取得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应于取得所得的当月按照20%的比例税率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并入综合所得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应预交个人所得税10*20%=2(万元)。这种筹划法主要好处在于可以递延纳税。
若采用技术投资入股形式。技术投资入股的实质是转让技术成果和投资同时发生。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转让技术成果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根据[2016]101号文,个人技术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作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北京税务、梅松讲税、税台、中国会计视野。
从全球来看,人们对“公平税负”、问责制和风险管理的关注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越来越多。在全球各国政府普遍收紧预算的情况下,税收透明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企业社会责任形式,而风险管理也成为了一项合规标准。政府、议会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媒体纷纷对纳税和税收筹划的公平性提出了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和国际组织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压力,不得不通过税收透明和风险控制披露等措施予以回应。
引言
人们对“公平税负”、问责制和风险管理的关注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越来越多。在全球各国政府普遍收紧预算的情况下,税收透明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企业社会责任形式,而风险管理也成为了一项合规标准。透明的核心是向外部利益关联方披露信息,而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减少错误、实施控制。除非能够掌控风险,否则无法做到真正的透明。
政府、议会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媒体纷纷对组织的纳税和税收筹划的公平性提出了疑问。此外,税务机关也有没有足够的资源做到“锱铢必较”。所以,国内和国际组织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压力,不得不通过税收透明和风险控制披露等措施予以回应,这一点也不奇怪。
有备无患
各个组织需要立即行动,思考采用何种战略方法以实现税收透明和风险管理。这不单单是指对税务机关及其他监管机构获得更多信息的要求做出回应。组织可以通过积极行动与回应,确保在被问及有关纳税情况的问题时不会措手不及,更重要的是还能证明组织的全球纳税情况都在其掌控之中,从而使所有利益关联方相信组织已经缴纳了合理比例的税收。
传统意义上的利益关联方,如股东、债权人、投资分析师等,通常更关注公司的增长和盈利战略。然而,一个新的利益关联方群体带着新的关注从全球税收透明议程中破茧而出。这些利益关联方(包括客户、非政府组织、政治家和媒体)越来越看重组织为经济做出的贡献。在这种新的监督下,组织制定相应战略以控制可能出现的负面新闻就成了一种必要的举措。
现有规则
税务机关历来关注的是纳税申报中的数字,并且相信纳税人提供的这些数字是及时而准确的。对于这些数字是如何产生的以及从哪里产生的,他们并不是很关心。
对于为满足财务目的进行的税务报告,涉及所得税报告的会计准则只要求披露资产负债表日的应付金额或可回收金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于报告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并未提供任何指导,对于利润税以外的其他税收(如间接税)也没有任何具体要求。
虽然这些强制披露要求范围有限,但组织可以在年度报告和账目报告的税收数据之外披露更多的信息——不过在实践中,只有少数组织会自愿提供额外信息。
透明措施建议
纵观世界,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提出或执行了各种透明倡议,以增加公众可以获得的信息:《采矿业透明行动计划》(extractive industries transparency initiative)、美国的《多德-弗兰克林华尔街改革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ct)、《欧盟透明度与会计指令》(eu directives on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ing)提案,以及更为全面的各国纳税情况报告。
在欧洲和美国,分国进行纳税申报现已成为对某些行业的一项要求;在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立法要求税务局公开披露某些组织的总收入、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
2023年10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了一份关于分国申报的备忘录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列出了一些原则供大家考虑,包括为执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转让定价规则需要哪些信息:
——企业法定财务报表中新的税前收入
——每次纳税申报的应税收入
——根据分部报告规则计算的收入
他们还就应当披露哪些税收征求了大家的意见,比如:
——根据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报告的税收
——全国层面或其他层面(国家、省、行政区、直辖市等)
——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收(财产税、雇佣税、增值税等)
与此同时,主动出击的企业开始自愿披露自己的税务状况,以消除这些透明倡议可能引起的任何误解。在确定披露哪些信息时,各国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其中包括:
——年度报告和财务数据中的补充信息。
——为政府和新兴经济体做出的经济贡献的声明。
——披露税务和风险管理政策与策略。
流程和信息
一旦组织确定了适当的透明度水平,它便可以成为组织进行内外沟通的重要工具。然而,实际执行才是关键。
必须高效地收集准确的信息并将其作为一种惯例执行,此外还要制定分析上述信息的相应策略。必须在组织内建立层级,以便将收集到的信息上报给高级管理层和/或董事会以供审议。所以,实施新的税收透明战略可能需要正式出台的政策和规程,用于捕捉和审阅可供披露的税务信息。
有效的税收解决方案可以是简单的数据收集方法,也可以是更全面的框架,具体取决于组织的战略、复杂性和预算。无论哪种解决方案,建立一个高效、可持续的流程和系统以满足外部要求、实现税务风险管理和降低税务风险,都是必不可少且有利无害的。
所有组织均应考虑采用何种方法来实现税收透明,因为这会在全球范围内对企业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建议采用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1.有备无患:认识到现在是时候进行额外报告了。
2.透明度水平:确定最恰当的沟通方式。不一定全在年度报告和账目中披露。
3.流程和信息:了解如何以及从哪里收集信息以支持您的战略,设计流程和实施系统以供执行。
有一家公司在进行业务规划时,没有配套考虑财务和税务的需要,没有进行相应的财税规划,结果因为“视同销售”,而重复多交两道税,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损失,金额超过一千多万元!
我曾经发过一篇文章《会计账务处理错误给公司造成1千多万元税收损失》,里面讲到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不具备正确处理账务的能力,结果导致会计账面上出现大量的税收违法行为,最后导致税务局的处罚,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税收损失达1000多万元以上。这篇文章仅仅只是从会计账务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判断出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基础能力较差,而根本原因,则是这家公司不重视财务。即,老板不重视财务导致所用财务人员水平低,财务人员水平低导致财务核算体系混乱,财务核算体系混乱导致会计账务混乱,会计账务混乱导致账面税收违法行为产生,账面违法行为导致税收处罚……
这样分析出来的结论虽然揭示了问题的根源,但只是从财务的角度指出了问题,却没有指出该公司在整体运营规划上的问题,所以需要再结合该公司的业务规划进行整体的综合性分析。
这家公司在业务管理上,采取的是“集中管理”的办法,也就是,所有的业务,都集中到公司总部进行处理。具体措施是这样的:由该公司总部集中采购原材料(包括制订采购计划、签订采购合同等),再将原材料统一交给下属两家子公司进行生产,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出来后,再交由该公司总部集中进行销售。所有的产品销售收入记入该公司账务,并同时计提产品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而采购的原材料也由该公司统一付款,并将材料采购的进项发票统一在该公司入账,并在该公司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这样的管理方式,看起来似乎管理很严谨,业务全部由总部集中进行掌控,不会出任何问题,公司的控制管理也可以说做到了极致,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避免管理上的各种风险漏洞,以确保公司的业务和财产的安全。
但是,这家公司在制定业务集中管理的方案时,没有配套考虑财务和税务的需要,没有进行相应的财税规划,也就是只考虑了如何进行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而忽视了配套的财税规划。结果该公司的财务人员闭着眼睛盲目地跟着业务流程瞎走,稀里糊涂地做账、报税,两三年后,就“爆雷”了!因为“视同销售”,而重复多交两道税,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损失:
其一,是该公司总部统一购进的原材料,交给子公司生产用,在税务上被“视同销售”,需要计提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非常悲哀的是,该公司视同销售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在增值税上,还没有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原材料进项发票用于产品销售的抵扣了)!同时,在企业所得税上,还同时增加了应税销售收入,同样也是没有相应的成本抵扣,应税销售收入几乎就等于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平白无故地增加了原材料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
其二,是子公司将生产出来的产品交给该公司总部统一销售时,在税务上也要“视同销售”,需要计提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非常悲惨的是,在增值税上,子公司几乎没有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原材料进项发票在该公司抵扣了,而该公司又没有单独给子公司开具材料发票)!同时,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增加了子公司的应税销售收入,同样也是没有相应的成本抵扣,视同销售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几乎就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子公司同样平白无故地增加了产品销售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
其三,该公司总部集中将子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只能抵扣最初购买原材料的进项(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和材料成本两个方面),却不能抵扣从子公司“购进”产品的进项(包括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产品成本两个方面),因为子公司没有给该公司开具产品销售发票,该公司没有相应的产品购进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如此,就导致该公司需要多缴纳材料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导致子公司需要重复多缴纳产品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该公司因为视同销售原材料的增值税及附加就是800多万元,而子公司视同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就高达6700多万元,那么对应的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又该是多少?……
这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老板,不懂财务,更不懂税务,制定业务集中管理的方案的时候,只考虑怎么能够赚钱,而没有考虑在税务上是否行得通,觉得自己只需把业务规划好就可以了,因此,在进行业务规划时,没有配套考虑财务和税务的需要,没有进行相应的财税规划。至于财税方面该怎么做,则基本不考虑,认为那不过是简单的记账报税而已,交给会计处理就行了。
通常很多老板这样做似乎都没什么问题,企业都正常运转,生意也都红红火火。只是,这样的好日子并不长久,因为业务越火爆、收入越高,就越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当然也就越容易引起税务局的重视。结果,有的企业,由于缺乏配套的科学合理的财税规划,就导致企业的运营在客观上出现大量的税收违法行为,由此就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税收风险损失!
其实,如果该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老板懂一点点财税知识,或者重视一点点财税,放低身段征求一下财务人员的意见,或者向外部财税专家略做咨询,那么这样的损失就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把这样的损失当作是老板吸取经验教训交的“学费”的话,那这学费也太昂贵了!
企业要做业务集中管理完全没有问题,但一定要配套进行相应的财税规划,以避免相应的税收风险损失。这家公司可以配套采取的财税规划方案有如下三种,选择其中任何一种,都可以避免上千万元的税收风险损失!
第1种,将负责生产的子公司变更为该公司的分公司。这样,原材料及产品的转移就是同一家法人企业的内部转移,就可以完全避免母、子公司之间财产转移的视同销售。
第2种,在该公司统一计划、统一安排下,原材料由子公司直接购进,材料款由子公司直接支付,购进的原材料的发票开给子公司,由子公司入账,并申报抵扣;而子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则在该公司的统一计划和安排下,由子公司直接对市场进行销售,由子公司直接开票给客户,产品销售收入在子公司入账,并计算产品销售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母子公司之间就没有原材料和产品之类的财产转移,就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从而就避免了相应的税收风险损失,同时还满足了该公司集中管理的需要。业务的集中管理,并非一定要把原材料和产品都集中到公司总部来,才安全,才放心。
第3种,原材料由该公司集中采购,由该公司支付采购款,材料发票在该公司入账并申报抵扣,而将原材料统一销售给子公司,并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子公司;子公司生产出产品后,再统一销售给该公司,子公司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该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就都有正规发票可以相互抵扣,实际上并不会因此增加税收(如果不明白其中的原理,可以查阅一下微信公众号“老蒋财税”中的这篇文章《同一股东名下不同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开票会增加税收吗?》)。如此,既满足了该公司对业务进行集中管理的需要,又避免了因视同销售缺乏进项发票抵扣的风险。
以上三种规划方案,也只是考虑了如何规避税收风险,确保能够正确纳税而已,还没有把如何能够合法合理节税的因素考虑进去。如果懂税收筹划,则还可以以节税为目的对方案进行更进一步的优化。
其实,如何结合业务的规划,综合考虑规避税收风险和节税的需要,把税收筹划考虑进去,配套进行财税规划,在微信公众号“老蒋财税”中的文章《教你一小时内学会税收筹划》的课程中,就分析讲解了一个真实的案例,看懂了,比照着里面的原理和方法步骤,或许就知道如何在进行业务规划的同时,结合节税的需要进行配套的财税规划了。
更多财税实务文章,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老蒋财税”。
建筑行业相对于一般的行业来说要复杂一些,自然涉税的风险更大一些。同时,还要面临国家日益严格的“税务稽查”,提前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就更加重要了。
建筑企业税收风险有哪些?
风险1:收入不能准确核算
建筑行业施工周期长、结账期跨度大导致收入不能及时准确核算,记账收入与完工后的实际收入有较大出入,有的建筑企业甚至会通过完工工程款挂往来款、有意隐瞒开票收入等方法来少缴所得税税款。
风险2:成本核算问题较多
成本核算不规范会导致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失真,建筑企业的工程一般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但虚增成本的情况时有发生。
建筑企业在人员工资的确定上也存在困难,常常出现虚增人员工资少交所得税的现象,甚至有些建筑劳务公司会在开票金额加上管理费后开具发票,虚增了需票方的成本。
风险3:发票使用问题较多
发票涉税问题几乎存在于各行各业,建筑企业中尤为严重,包括:建筑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中的假票现象;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票面信息不合规,如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信息不完整等不合规情形;发票票面信息与背后隐藏的经济事实不相符等。
建筑企业如何做好税收风险管理?
第一步:重视财税信息的获取更新
对于中央/地方发布的财税规定始终要保持高度敏感,及时了解并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将从财政部门、政府交易中心、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获取的相关信息核实、对比并运用。
每个纳税年度至少一次就营业税申报数据信息、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信息、地税项目办开票信息、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信息等向地税部门采集相关信息。
第二步:加强企业相关制度的管理
一是,加强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等各项材料的登记、保管、归档、备查流程;制定合理的人工费用方案;规范企业资产的管理,规范发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建筑企业涉税风险。
二是,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确保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步:制定合理科学的税筹计划
即算是同一行业,单个建筑企业的自身情况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及各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具体制度合理科学的方案,才可真正有助于企业税收优化。
第四步:利用第三方专业解决方案
合理利用第三方解决方案资源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效果更佳,企业省心又省力。专注建筑劳务行业的云蚁企服平台,会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通过云蚁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企业可以获得这些收益:
【安全转型】云蚁平台为建筑企业制定专业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安全高效地完成用工转型。
【优化税收】平台解决建筑企业支出无票增加的税负,平台丰富的园区资源和税收优惠还可同时实现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优化。
【规避风险】平台的薪酬代发方案规避建筑企业违规转账、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且平台专业税务研究团队第一时间解读法律法规,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财税风险。
第五步:定期做好风险方案评估
经济在发展,财税政策不断变化,自然风险管控方案也不可一成不变。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数据记录,从获取的数据中对现有的风险管理方案进行评估,结合最新的税法条规进行调整和优化,最终打造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是企业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涉税风险大的建筑企业要尤为重视。若企业对风险管控缺乏专业的认知,建议借助灵活用工平台的专业解决方案,有效优化风险管理和税筹方案,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警惕!建筑企业常见的16个涉税风险点!
建筑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一直较高,其经营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
但由于项目施工周期长、资金占用额大,涉及的环节和业务事项等相对较多,意味着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寻求利益的过程中,面临的涉税风险也更大。
想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建筑企业必须围绕涉税风险点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分析,找到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法。
建筑企业常见涉税风险点
【收入与核算方面】
风险1:建筑劳务收入确认不及时
风险2:兼营与混合销售未分别核算
【发票管理方面】
风险3: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风险4:缺失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风险5:取得虚开、代开的普通发票列支成本费用的风险
【企业纳税方面】
风险6:列支跨期费用的风险
风险7:注册资本多而实际未到位
风险8:取得预收款项未按规定预缴税款
风险9:跨省项目人员未办理全员全额扣缴
风险10:发生纳税义务未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风险11: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未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风险12:计提未取得发票便进行成本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13: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计税方法选择方面】
风险14: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
风险15:承租建筑施工设备取得发票的项目税率易出错
风险16:未按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及留存备查资料
解决方法:云蚁企服灵活用工方案
1.建筑劳务公司/建筑企业与云蚁企服签订服务协议,并在平台发布服务;包工头(或工人)与平台签订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在平台领取并完成任务。
2.建筑劳务公司/建筑企业支付服务费给云蚁企服,云蚁企服为建筑劳务公司/建筑企业开具建筑劳务、建筑服务、设备租赁的专票。
3.云蚁企服平台持有建筑劳务资质和税务委托代征资质,支付费用给包工头(或工人),为其代征个税,并提供完税证明。
云蚁企服专注建筑劳务行业,为企业提供灵活用工服务。通过云蚁企服的薪酬代发方案,企业可从平台合法获取专票,重点解决建筑企业发票管理不当引发的涉税风险。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洞见学堂
本文摘编自《企业成长之道》,王勇,清华大学出版社
【导读】
vuca时代,由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企业风险管理愈发重要。研究表明,风险管理对于企业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从生产经营、资产配置、税收优化、降低成本等四个方面分析了风险管理对于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
大量研究表明风险管理一方面可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提升股东价值,进而保障企业良好成长。
在股东价值提高方面,目前很多学者通过不同的方式证明了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公司的绩效和价值的显著作用。戈登、洛布和曾志扬在综合考量风险管理的5个特性的基础上构建一套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实证分析证实了风险管理与公司绩效之间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霍伊特和利本贝格(hoyt and liebenberg,2009)以托宾q作为绩效评价指标,印证了保险行业中风险管理对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
风险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利于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带来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等。
1、维持生产经营活动稳定性
风险管理有利于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性。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确定性是普遍存在的,这些不确定性是企业风险的来源。企业如果没有对风险进行监控并建立适当的防范机制,当风险发生时,往往会导致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波动、影响正常运作,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企业识别风险及应对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既要在风险发生之前加强预防,也要在风险发生时及时识别风险的严重性,还要在风险发生以后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尽可能减少或者消化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2、优化资产配置
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有助于企业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企业通过风险管理策略明确了风险的应对措施,以最少的资源占用保证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企业可以预留相对较少资金用于应急,从而最合理地利用企业有限的资源,增强企业的现金流动性。
3、税收优化
风险管理能够使企业避免大量的税收损失。在累进税率下,企业现金流大幅波动导致企业平均收入的税负高于企业收入税负的平均值,因此如果风险管理缺失,企业收入波动剧烈,企业需要交纳更多的税负。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规避风险,也可以间接地享受保险行业的税收优惠。
4、降低成本
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企业稳定的经营状况向关联企业传递了积极的信号,有助于加强企业和关联方的开展合作,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如果经营状况不稳定,企业在寻求合作伙伴时,企业往往需要向合作方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补偿。企业保持稳定经营对于企业获得外部融资也带来更大的优势,银行等贷款方往往更倾向于将资金出借给经营状况稳定的借款方。
【小结】
本文总结了风险管理对企业成长的影响,有效的风险管理首先可以保持经营活动的稳定性,避免风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波动;其次,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减少资金占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可以帮助企业避免经营波动带来高昂的税赋,而保险等风险管理手段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最后,风险管理维持了企业的稳定性,向相关合作方传递了积极信号,降低了企业的融资、采购、销售等成本。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到2023年,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作为风险分析工具被正式运用到税收管理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在画像思维的实践、运用方面作了许多的探索和尝试。通过多维度搜集纳税人的“数据脚印”,将企业成立以来存在的涉税问题、行为、环节进行税务风险测定,勾勒出企业的行为特点,还原企业真实的业务逻辑,进而给企业“画像”。这意味着,在信息管税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经营行为越来越透明化,对税务合规的要求也随之变得更高;企业的不合规运行的涉税风险也会增加,应当注重排除涉税风险点,确保业务开展的真实、合规。
据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河北省共150多万户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面对如此数量的纳税人缴费人、如此庞大的税收数据,仅依靠传统事前审批、事后人工防控的手段,难以实现精准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积极探索从信息管税到数字赋税再到智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路径,搭建省、市、县、分局“四级联防”体系,多角度设置风险指标,充分发挥不同税务机关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形成以数治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新模式,共识别出103.2万条风险数据,并已消除87.4万条。借助信息化手段,筑牢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防火墙”。
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是近年来国家税收监管改革的方向。但具体如何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监管、如何挖掘涉税风险,还在试点和探索之中。去年,河北省税务局通过文章,描述了其以数治税的具体做法,包括:
1、利用算法根据企业库存、工资、采购发票等信息预估企业成本和利润,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2、利用外部数据收集股权转让价格数据,与企业实际申报的价格比对。
3、对于具有一定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实现跟踪管理。
4、设立59个风险监控指标,提早发现涉税风险。
税务机关通过多渠道、多维度地把散落在纳税人端、税务端及其他部门、领域的碎片化数据整合起来,用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勾勒出企业的行为痕迹,还原企业真实的业务逻辑,给企业做出立体“画像”……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稽查范围更广,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已然是税务部门严厉打击企业税务问题案件的有力助手。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识别及防控纳税人税收风险,加强组织税收,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以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转变,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的目标。
2023年度是以税收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智能征管新时代的元年,未来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上线,税务局的大数据分析能力还将成倍增加。税务局的征管工具将从“管发票”变为“管数据”。金税四期搭建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云平台,将来自不同部门的纳税人身份、单位、家庭、个人收入等数据一体融合建成个人纳税人的“一人式档案”,便于税务机关对个人纳税人进行监管。通过打造“一户式”和“一人式”税务数字账户,实现每一户法人和每一个自然人税费信息的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辅以税收大数据分析手段及“信用+风险”为基础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新型监管机制,无疑对企业和个人的个税合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期频繁暴雷的明星主播逃税问题就是很好的预警!
在大数据时代,企业应该更加注重“治未病”——对潜在税务风险的提前防控。因此,随着税收监管的日渐加强,企业的不合规运行的涉税风险也会增加,企业应当注重排除涉税风险点,确保业务开展的真实、合规。作为企业来说,以往单点粗放的财税管控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从多税种、多税费、多部门信息融合分析、联动比对、协调处理的角度进行财税管理,进而规范企业全业务流程的管理。做好企业财税合规,在财税合规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需要重视的工作。
>>>张某某2023年2月5日与张某、叶某签订合同,达成转让酒店股权的事宜。
>>>合同签署时明确约定,“因股权和资产有偿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告在股权转让价款之外另行承担”,张某某对条款理解不深,只当接手酒店后才发现,所要缴纳税费高达900余万元,于是在经营两年后提出税费的事,2023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和叶某退还他所缴纳的税款900余万元。
>>>张某某诉求:一、判令张某给付原告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二、判令叶某给付原告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三、判令被告叶某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四、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吕西锋律师接受张某的委托,代理本案。吕西锋律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其一,本案没有原告代为缴纳的事实,在案证据证明原告缴纳的并不是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其二,双方之间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关于股权转让应缴纳一切税款由原告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亦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判例加以支持。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亦未改变纳税主体身份,原被告对于协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是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虽然我国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税种、税率、税额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对于各种税收的征收也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人,但并未禁止纳税义务人与合同相对人约定由合同相对人或第三人缴纳税款,即对于实际由谁缴纳税款并没有作出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类似案件的法律观点是股权转让协议
可以约定个人所得税由受让方负担。
>>>其裁判要旨如下:“在股权转让场合,转让方依法负有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纳税义务,系其作为纳税义务人所负有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约定改由他人承担。但税费作为一种金钱之债,却可通过约定由他人代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受让方支付相关税费,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本案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因股权和资产有偿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乙方(原告)在股权转让价款之外另行承担”。该内容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亦未改变纳税主体身份,故本案股权转让协议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不违反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属合法有效协议。
>>>原告按约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属于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其关于双方税费负担约定不明、违反税法强制性规定、个人所得税属不可转嫁税种,税费负担属无效协议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在代为张某和叶某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后,要求二被告返还上述款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弘嘉律师通过此案提示您:一、重大交易拟草合同一定要通过律师进行严格审核。二、对于交易中细节问题一定要进行反复推敲,一字之差性质有可能改变。多付出几百万的费用,请律师也能请好几十个律师了,重大交易一定慎重再慎重。
联合主办
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
嘉宾简介
姚宁
创业黑马首席财税专家
深耕新经济领域财税实务研究,“企业财税健康”与“税收资源管理”理念倡导者。曾任本土最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后创立互联网会计师平台易后台财税,2023年与上市公司创业黑马共创黑马财税品牌。
先后担任科锐国际、海澜之家、金科地产、我爱我家、融创服务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知名高校特聘税收课程讲师,创业黑马、小饭桌、京东众创、创业邦等知名创业平台特邀财税导师。南开大学会计专业,北京大学光华会计专业硕士。
讲座主题
金税四期下的税收风险管理
2023年税收监管收紧,对企业的税收处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课程我们通过对企业税务困惑和涉税问题的案例解析,帮助企业和企业家适应新的税收征管趋势,实现合规经营,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讲座时间:4月21日(周四)19:30-21:00
观看地址:哔哩哔哩、经管学院视频号(线上直播)
编者按:近日,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变合伙”被追缴税款25亿元引起广泛关注。搭建持股平台的初衷在于享受地方税收优惠节税的同时,维持上市公司的股权稳定性,但随着个税监管精准聚焦高收入人群,地方违规税收核定与财政返还政策广泛、深度清理,上市公司纷纷拆除各类持股平台。本文拟对上市公司拆除持股平台的四大涉税风险作出提示,纳税人应当引以为戒。
税负优势不再,持股平台屡遭上市公司拆除
自从《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重点防控利用‘税收洼地’等逃避税的行为”以来,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领域已成为税务监管重点聚焦、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的关键领域。
(一)拟上市公司股东股票非交易过户,遭上交所问询税务风险
2023年12月31日,中研股份发布公告称其股东长春洁润和金正投资已于2021 年 12 月28 日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2 年9 月 9 日,中研股份向上交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材料。后收到上交所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要求发行人说明长春洁润和金正投资自设立以来从事的业务及经营情况,对自2023年起陆续将股份过户至原股东并注销的原因和考虑,并对股权转让相关税收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涉税风险等作出回复。
(二)股票非交易过户,企业清税注销后稽查补税逾亿元
2023年6月,a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300万股全部解禁。当年8月,某税筹机构向a公司提出了迁址b市适用核定征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按照该筹划方案,a公司迁址b市后不久,就决定终止公司经营,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其中,a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300万股全部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甲。2023年1月25日,a公司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300万股过户到甲名下。
2023年3月1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a公司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10%。3月29日,a公司取得《清税证明》。4月15日,a公司注销。
2023年7月,b市某税务机关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甲限期缴纳a公司2023年度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109525万元及滞纳金。
(三)又见14家上市公司拆除持股平台
2023年开年不到三个月,已有14家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股票非交易过户,拆除间接持股的持股结构,还原为股东直接持股。
上市公司拆除持股平台的常见方式
(一)利用个税征管漏洞异地减持
实践中,部分地方仍然存在税务机关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未关联、沟通不畅的问题,一些涉税中介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向上市公司提出将持股平台向异地搬迁的筹划方案,从而利用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差异,实现节税效益。例如,部分地方出于招商引资、扩大税源等需求向企业提供核定征收、财政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事实上成为“税收洼地”,持股平台企业在当地进行减持股票等业务,能够大幅降低税负水平。而这种人为形成的持股平台与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分离,使得在持股平台解散清算或上市公司ipo时,在相关部门不对相关材料实施实质性审核时,不易发现其出具的涉税材料中存在的问题。
(二)通过股票非交易过户降低税负
由于公司型、合伙型持股平台的核定征收政策相继取消,各地财政返还等优惠政策被清理,个人直接持股因其在资本利得所得税及增值税上的优惠,反而显现出税负优势。2023年以来,上市公司股东利用企业解散清算,将股票非交易过户给原股东或合伙人,实现间接持股向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过渡。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2022)》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非交易过户环节仅对拟过户股份属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通知所明确的应税范围的,才要求申请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而在持股平台企业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则无须提交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涉税资料,也可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实务中,不乏有纳税人认为非交易过户仅是自然人持股的恢复,纳税人在整个业务中未取得现金收益,不应负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从而因税收政策理解偏差导致少缴税款。
(三)简易注销逃避纳税义务
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关于注销登记规定,市场主体满足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且不具有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的,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不必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不过,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税务部门无异议的情形下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也就是说,持股平台办理简易注销应当已就其非交易过户业务申报完税,进而归入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情形,实现简易注销。而利用平台经营期间无欠税,也未领取发票等情形,未就非交易过户事项申报而直接简易注销的,税务风险极大。
上市公司拆除持股平台的四大税筹风险
(一)核定征收适用空间收紧
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相继明确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得适用核定征收。同时,违规税收核定与地方财政返还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清理,利用税收洼地,搭建公司型与合伙型持股平台的节税筹划落空,平台持股甚至可能导致税负不降反升。
另一方面,拆除持股平台本质上系对平台企业进行解散清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以开始清算之日为界,法律上分别拟制了经营当期和清算期间两个纳税期,企业应当就两个纳税期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两个纳税期相互独立,即使经营期间已经取得的核定征收政策,其约束力也不当然及于清算期间。如辽宁、海南等地方已出台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清算期间原则上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除非企业另就清算期间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提出适用核定征收的申请并或批准,否则企业解散清算将股票非交易过户给其股东或合伙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适用核定征收。
(二)往期交易面临纳税调整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同持股主体在股权转让环节的纳税义务不同,所承担的税负也有所差异。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合伙企业转让股票,个人合伙人应当按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公司上市后股票大幅增值,往往须适用35%的最高税率,此外还需承担6%的增值税和按1‰计算的印花税。除法人企业转让股票需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增值税和印花税税负与合伙企业相同。而个人股东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免征增值税,且减按50%承担印花税。尤其在41号公告出台后,合伙企业适用核定征收大幅削减税负的优势荡然无存,个人直接持股的税负优势凸显,上市公司纷纷拆除持股平台。随着滥用核定征收政策的现象被税务机关广泛关注,部分地方拟对公告出台前的股转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三)多地税务机关主张征税权
在一些投资架构下,持股平台采取多层嵌套合伙模式搭建,当各合伙企业分别设立在不同注册地,税企可能就合伙人纳税地点的确定产生争议。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从这一规定可知,纳税人与申报人分离,但究竟由哪一合伙企业履行申报义务尚不明确。于是,合伙企业存在未依法履行申报义务的情况时,而税务机关也未就征税权事先协调,各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既可能相互推诿,均怠于追征税款;也可能均向合伙人主张补缴税款,产生多重征税的风险。
(四)“穿透”平台要求股东/合伙人履行纳税义务
通过股票非交易过户,拆除持股平台还原为自然人直接持股,属于股票权属在不同主体间变更的情形,在税法上应做“转让”处理。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将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对合伙型持股平台而言,股转交易的纳税义务本身向个人合伙人“穿透”,无论合伙企业是否已经解散注销,税务机关本就应直接向合伙人追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合伙企业将上市公司股票无偿转让给合伙人的,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未履行该项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注销前所欠税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公司型持股平台而言,若个人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利益,未出资、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以及在公司解散时股东未履行、未合规履行清算程序的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骗取注销登记的情形主张法人人格否认,刺破公司面纱,要求个人股东对公司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力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还可能引发刑事责任追究。
上市公司拆除持股平台的争议解决方案
(一)把握拆除持股平台的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随着资本市场活跃发展,高收入人群利用公司、合伙企业等设计股权架构,从中获取节税利益的现象已屡见不鲜。41号公告出台以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拆除持股平台颇受青睐。但由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收政策繁多而复杂,极易引发税企争议。纳税人首先应当基于非交易过户确属股权转让之认识,进而深入了解、把握股权转让在交易价格、原值确认、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避免因轻信中介机构提供的税筹方案而承担税收风险。
应当提醒纳税人的是,拆除持股平台必然涉及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随着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间的数据联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税收大数据监管系统日臻完善,协同执法、智慧监管对于发现、汇总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线索具有重要作用,纳税人应当充分衡量税收风险,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
(二)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避免往期交易被追溯调整
实践中,多数企业认为股票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货币、服务或以其他经济利益为对价的价值交换,不属于股权转让,也不应产生纳税义务。纳税人应当事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税务处理情况,了解税务处理的正确方式,并充分获取不同地方在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期限等方面的执行差异,争取有利于纳税人的税负水平。
尤其是在拆除持股平台适用核定征收政策或给予平台其他税收优惠已经取得税务机关认可的情形下,纳税人应就所确定的应税所得率和相应税率等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凭证,防止既定税负水平被追溯调整。
对于持股平台已经清算注销,税务机关又对相应业务进行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可以援引其已经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和《清税证明》,主张对该核定征收结果或其他税收优惠享有信赖利益,税务机关不能任意调整。
(三)注重业务经济实质,避免被重复征税
以合伙型持股平台为例,合伙人收回投资或退出合伙通常采用转让合伙份额或解散合伙企业的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均穿透向合伙人由其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即按月或按季预缴、每年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情形下,清算所得包括企业全部资产或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此时为避免税基重复,“先分后税”规则下的完税利润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给合伙人,均须在清算时作为计税依据的扣除项。
而在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的情形中,往年未分配利润等额计入转让收入,反映在定价上,但合伙人的扣除项目仅有取得合伙份额时的实缴资本,也就是说未分配利润的所得在合伙份额转让时面临被重复征税的风险。因此,转让方可强调业务的经济实质,围绕重复征税提出抗辩。
(四)积极陈述申辩,阻却税务机关任意“穿透”
如前所述,对于公司型持股平台解散清算,企业存在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能将该欠税责任向股东传导。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一方面,应当注意审查经营期间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对于税务机关稽查向股东追缴平台欠缴的税款的,股东应当积极行使陈述申辩权,主张非刑事责任、非法定情形、非经诉讼程序不向股东传导,避免企业注销后欠税责任向其传导。
摘要: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内部控制又不重视,造成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内部审计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内部审计机构在中国中小企业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中小企业应该重视内部审计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的功能、提高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等措施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
1引言
根据《2023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调查显示,税收负担过重是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希望政府出台税收减免的政策呼声最高。税收负担过重而政府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当企业的人工成本、融资成本成为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时,企业是经济人,为了生存会想办法降低成本,而有时会铤而走险通过非法的途径来降低成本。降低税收负担就成为企业降低成本的渠道之一。企业在涉税过程中如果没有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规章制度,会导致企业利益的损失,将给企业带来风险,这就需要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近年来,很多学者的研究基本集中在如何最大限度通过管理如纳税筹划等来降低税务风险。罗威在其《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博士论文中提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但对内部审计对税务风险管理如何监督没有展开进一步研究[2]。目前国内研究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文献较少,本文将运用内部审计的有关知识,从内部审计的角度讨论降低税务风险的措施,以此给中小企业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提供一些参考。
2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
coso的风险管理定义是指企业可以有条不紊的管理风险的过程,而这种风险指的是附着在每一个战略组合之上,以实现持续盈利为目标的风险。风险是阻碍企业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企业要实现盈利目标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iia《标准》第2120条规定:内部审计必需评估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并对其改善做出贡献。内部审计组织介入企业风险管理已经得到国际内部职业界的普遍认可。
2.1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可以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风险管理是企业战略管理的中心环节,没有风险就不需要控制,税务风险是存在的,企业需要对税务风险进行分析,才能评估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而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手段的一种。根据2004年iia颁布《内部审计在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中指出,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应该发挥核心作用。内部审计以独立、客观的态度对内部组织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保证企业管理的需要,控制和化解各种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同时,风险管理的加强能够使内部审计更加明确自身参与企业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的风险导向决定了其能与风险控制完美结合,从而有效降低企业涉税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审计人员在为企业把脉,审计人员要确保企业识别全部税务风险,进而企业才能管理风险。
2.2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
如果企业税务风险没有控制得当,会导致企业违反法律规章制度,影响企业声誉甚至可能导致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成为中小企业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从现实意义上看,目前很多企业的管控都侧重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效益方面,而对税务审计有明显的忽视现象。彭喜阳对全国部分城市的中小企业调查发现,企业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和税务风险管理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是最基本的问题,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内部审计的监督,即使少数中小企业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也大都没有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审计。风险总是存在的,不会以人的意志而转移,对于中小企业管理者而言,在外界环境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来防范税务风险成为一项首要任务。由于审计人员和企业的管理者对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导致很多企业都是税务风险发生以后才采取措施,但为时已晚。如果企业能够尽早意识到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及时地让审计部门参与到税务风险管理审计中,必然会大大降低涉税风险,进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损失,不至于让企业在蒙受损失的同时担负更多的法律责任,这样也会提升企业的信用和声誉,给社会留下较好的口碑,中小企业将实现可持续发展。
3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为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出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2023年出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我国的大型企业开始逐步重视并且进行税务风险控制。但目前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并不乐观,而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明显低。彭喜阳(2014)经过调查发现,几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不存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不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的日常管理,税务风险缺乏内部审计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3年对9287家中国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8128家占全部调查数的90.82%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些企业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是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是为了满足上级单位、法律法规的外部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成为企业可有可无的部门。很多企业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要求被动地对企业各项涉税活动进行自查,而仅仅为应对税务部门的检查而没有真正让独立的内部审计人员来担当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3.2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功能不到位
笔者调研了福建一些中小企业,对于企业税务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目前部分企业虽然设有审计部门,但大多是对于企业采购、招标以及生产等方面进行审计,忽视了税务风险管理审计。目前企业把税务审计作为财务审计的一部分,而对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不重视。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3年的调查,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经常开展的审计项目中风险审计占2.01%、国有企业占2.06%;而开展财务审计民营企业占16.7%、国有企业为23.7%。通过数据分析我们认为企业的风险审计力度不够,内部审计还是集中在财务审计。
3.3内部审计人员从事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3年调查: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46.5%是兼职人员、专科学历从业人员占44.0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30.61%是兼职人员、专科学历从业人员占43.53%,由此可见,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偏低,无法胜任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需要复合的知识,因为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其他方面的审计有很大的区别,税务风险审计不仅仅涉及到风险的控制,更要求审计人员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财务制度有比较深入了解,因此,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够胜任此项工作。但是目前企业的审计人员大多只是熟悉财务知识,对于税务风险管理没有太多的概念,一旦盲目进行税务风险审计,稍有不慎就会触及到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从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使企业的税务风险进一步增加。
4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应对措施
企业资源是有限的,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资源更有限,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要让企业的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企业在实现目标的道路上,机遇与风险并存,只有那些练好内部控制体系与防范风险管理措施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立足之地。
4.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根据2003年审计署的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企业管理层应重视企业的内部审计建设,企业管理层应该明白内部审计的建立和健全能有效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另外由于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特殊性,企业在完善审计部门的同时应该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立专门从事税务风险审计的小组和专业审计人员。要尽快落实税务风险审计部门每个人的职责和义务,成立责任追究制度,中小企业可以在财务部门之下设定税收风险管理岗位,这样能够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对于工作人员而言,每个人的责任明确,一旦出现问题,便可追责到人。另外,应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参与税务风险管理审计,制定相应制度促使内部审计人员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到风险管理工作中。
4.2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功能
如果企业有能力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内部审计的职能能够严格地监督和评价税务风险,但是由于企业的管理风险本身是随着企业内部环境和同领域的外部环境不断的发生变化的,所以企业的风险管理是很难摸索清楚的。另外,也由于中小企业内部审计资源有限,导致在企业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过程中要首先抓住重点,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税收风险管理审计最主要的目的是从事后审计转向事前控制,把风险关口前移,实现全过程审计。这就需要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转变观念,做好各部门的自我约束,提升管理效益。
4.2.1提升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观念和税务风险审计意识
gilmour认为,管理层把内部审计看做改善控制的资源,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王兵认为内部审计发挥作用,领导的重视是主要因素。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有些是企业主或管理层的故意行为,税务机关要加大税收规章制度和企业合法经营的宣传力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合法经营的气氛。相关部门(如各级审计机关和各级内部审计协会)加大内部审计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宣传力度,并切实做好政府服务工作。另外,只有企业主或企业管理层提高税务风险意识和认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才会有意识地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关注风险并积极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这样才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4.2.2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
企业的许多涉税行为是企业的整体层次行为,如果企业进行偷漏税,大部分是企业层面的舞弊行为,而企业主或管理层就不希望内部审计在此方面出具不利的审计报告。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容易受到企业管理层的影响或与管理层妥协,内部审计人员即使认为这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涉税风险,但一般会听从企业的安排,这使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根据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有责任提醒企业主或管理层相关的涉税风险,应与企业主或管理层沟通,明确告知涉税风险的后果。税务风险管理审计需要对税务知识、税务法律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账务处理了解透彻,这对内部审计人员提出很高的要求,也容易造成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审计时信心不足。财务人员有时也认为审计人员没有能力来审计涉税业务,财务人员在进行涉税账务处理时存在故意的涉税风险行为,某些涉税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但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历来都是如此进行涉税处理,或者其他企业也是这样处理,而税务部门也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与财会人员沟通,认真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3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内部协同度
内部审计在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不能成为风险的管理者而应是协调者。内部审计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不但要查出错误,还要保证咨询与服务结合到位;不但要注重结果也要注重审计工作的过程,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进行协同工作,才能协调各部门共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防范风险的发生和对企业造成的利益损失。企业内部审计活动的计划要充分反映出企业的风险战略。在企业的管理体系中,税务风险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其目的就是要保证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并重。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要和内部审计工作达成一致,确保两项工作协同发挥作用,这也要求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和风险暴露的基础工作之上,合理地安排好审计计划,在具体的审计活动中,强调内部审计和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协调一致性。同时,因为企业在风险评估中会涉及到企业横、纵向的广泛层次上的业务,这也需要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共同协作,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其团队合作的力量,共同努力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
4.2.4通过合规性的审计来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企业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需要落实税务岗位责任制,以制度为准绳。coso-erm框架提出,内部控制的各风险要素以及整个企业层面都要考虑合规性。而税务风险管理审计最终的目的是发现企业涉税过程中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风险,其本质应该是合规风险审计。内部审计应该从管理层的理念及管理风格、企业税务管理风险评估、税务控制活动和监督等几个方面对税收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并通过内部审计的第三道防线来防范税收风险。
4.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从事税务风险管理
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影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很关键的一个因素是审计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风险导向的审计,审计人员仅仅有审计知识是不够的,学习和创新是内部审计人员的源泉。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审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有更高的要求,既具有财会、税收、审计、管理、沟通知识又要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或者通过岗位轮换以提高他们的专业胜任能力。一般的审计人员是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中小企业可以和高校签订专业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对于那些愿意从事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优秀学生,企业可以在其未毕业时进行考查和培养,待其毕业即可快速参与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审计工作中,不断地给企业的审计人员注入新生力量。
5结语
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最大价值并不在于“监督”,而是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税务风险管理审计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带来严峻的挑战。内部审计在中小企业还不受重视,企业内部审计还集中在财务审计。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在我国企业中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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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仁灶 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税收大数据分析是税务机关用“以数治税”的新模式代替传统的“以票控税”旧模式的关键。海量的税收数据收集上来了,是如何开展数据筛选、加工、分析和运用的呢?下面我就数据来源、分析手段和结果运用分以下四个小点来概述:
一、税收数据分析
01、税收数据
通过对全区企业的痕迹管理建立税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促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02、痕迹管理
企业的每一次开票,每一期申报,甚至提交的每一张报表都在税务局的数据库里留下了痕迹。
03、应享未享
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应享未享,要应享尽享。提示提醒纳税是否存在应享未享是风险管理内容之一。
04、违规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要应享尽享,但不能违规享受。提示提醒纳税是否存在违规享受是风险管理内容之一。
二、痕迹管理
三、应享未享
01、增值税
截至2023年3月31日,生活服务(含餐饮服务)、快递收派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超过免征标准的收入,适用征收率继续由3%减按1%计算缴纳。
02、企业所得税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电影等5个行业,2023年度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
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0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疫情防控期间,对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主动为租户减免租金的企业,可申请减免。
………………
四、“票”“表”比对解析
(增值税)
开票金额与申报金额
实际由税控器开具的普通票销售额+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vs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代开的专用发票销售额+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开票分类编码与申报减免税代码
开票时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vs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或者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企业所得税)
01、广告发票与广告费比对
收到的含广告字样的发票信息vs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明细表数据
02、咨询发票与咨询费比对
收到的含咨询字样的发票信息vs期间费用明细表的咨询顾问费数据
03、餐费发票与职工福利费比对
收到的含“餐”字的发票信息vs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职工福利费支出数据
04、捐赠凭证与捐赠支出比对
收到的凭证(发票、收据)信息vs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数据
五、“表”“表”比对解析
01、“表”“表”比对举例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本期从业人数vs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本期人数比对;
增值税申报表的本期应税销售额vs企业所得税的本期营业收入比对;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租赁费vs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比对;
申报表展示
六、数据间逻辑关系
纳税信用评级影响
税种间勾稽关系
本文核心资料来源:
黄浦区税务局风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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