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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计提税金(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计提税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纳税人计提税金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计提税金

问题一: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交税吗?

答复: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增值税!

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a公司

贷:营业外收入

参考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对以上规定中的“其他收入”做了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1项至第8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参考三: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对于何种情况属于“确实无法偿付”,税收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企业作为当事人,更了解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可以由企业判断其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偿付,同时,税务机关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因债权人失踪或死亡,债权人注销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债权人债权消亡的,税务机关可判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付,对于这部分无法偿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应计入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一次性开票800万,是否当月就按一般纳税人交增值税?

答复:不需要。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则为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转一般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案例:a公司是2023年第2季度新成立的货物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由于业务发展迅猛,2023年2季度一次性对外开具了800万的发票,那么a公司应该在2023年7月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申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很显然,第2季度一次性开的800万还是依旧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或1%)做账、报税。

问题三:我单位发放工资,我单位一定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吗?

答复:不一定。

解析:取决于谁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具有决定权的一方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案例1:甲公司有168名职工,甲公司根据每个职工的出勤情况和业绩按月计算支付工资薪金,并依法申报个税。

甲公司对工资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因此甲公司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案例2:甲公司是建筑总包方,按照国家要求代发分包方乙公司的农民工工资,具体发放对象和工资金额均是由乙公司来决定并计算,然后提交给建筑总包方甲公司代发工资。

分包方乙公司对工资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因此乙公司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参考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参考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第三条规定,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参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问题四: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请问该政策到期后纳税人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复: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七条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提示:

2023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如没有后续政策延续,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所以2023年12月份,符合加计抵减条件,并且进项税额多的企业,尽量少认证进项额/(符合条件的)多开票缴纳销项税额。

案例:某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23年12月销项税额11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万元,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100*15%)。

本期抵减前应纳税额10万元(110-100),低于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所以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中,只能有10万元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抵减,剩余5万元到期后不能继续抵减。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其他收益 10

问题五:企业注册资金属于认缴制,在税务上是否还有影响?

答复:有影响。在纳税上存在3个影响。

影响一:

认缴制的注册资金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需要缴纳印花税。

参考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影响二: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存在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 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影响三:

对于自然人股东的公司若是属于认缴制,相当于初始投资额为0元,则股东转让的成本也是0元,当公司股东转让的时候,溢价越大,20%的股权转让个税就越大。

参考1: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2月7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4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2:

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个人认缴增资了a公司,认缴10万元,占了10%的股份,但还没有实缴,实际投资的金额为0,现在该个人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别人,是不是允许的呢?还未实缴并以0元的价格转让是不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股权转让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67号)(以下简称“《办法》”)。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第十二条对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进行了说明,但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收入因种种合理情形而偏低的情形。第十五至十八条规定,通常情况下,股权原值按照纳税人取得股权时的实际支出进行确认。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文件规定,自行判定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月申报表

编者按:4月征期已至,面对政策调整后的首个大征期,小规模纳税人该如何填报?遇到问题怎么办?别担心,这里列举了6种常见情形的申报填写案例,助您早日顺利申报!

一、按月申报

某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23年1月销售应税货物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均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该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0000元,该纳税人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申报表填列方式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部分表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按季申报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23年一季度销售应税货物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290000元(均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该纳税人一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300000元,该纳税人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申报表填列方式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部分表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今日收到以前同事的电话,说她所在的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不知道怎么填写。问清情况后得知以下要点:

公司二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8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万,5月份付开票盘年服务费280元,已收到时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该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5000/1.01*0.01=445.54元,280元的服务费可以抵减增税税额,最终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45.54-280=165.54元。填表顺序图一、图二、图三所示。

图一

根据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分别换算出普通发票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8000/1.01=37623.76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的销售额45000/1.01=44554.46元,分别填在对应的“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栏次,并将合计数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的栏次,保存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数据自动跳到增值税申报表的第9、第10栏次。如图一所示。

图二

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后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税项目”中单击“增加”添加图二显示的优惠政策,并将相关数据填写在对应的栏次。图二第一行的数据计算过程是44554.46*0.02=891.09元

图三

保存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在回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图二中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数据填写在第16行对应的“本期增值税减征额”的栏次,如图三所示。再次检查数据无误后保存,待申报财务报表后即可申报增值税。

如果二季度开具的专票计算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小于280元,那么图二中代码为“0001129914”优惠政策对应的“本期增值税减征额”只能是专票对应税额合计数,剩余的部分待以后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可以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较为简单,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朋友及有需要的网友。文中有不当之处也请指出,以便学习改进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

为了给小规模企业遮风挡雨,让其茁壮成长。自后疫情时代以来,国家不断对作为财政、民生要点的中小型企业减税降费,从最开始的小规模纳税人3%到1%增值税税率、到开票量10w增额至15w免征增值税、再到双免政策的发布: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月开票量10w以内的,免征增值税、所得税。

现在,2023年3月24日16:17。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公告声名:自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收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普天同庆,喜大普奔!

同时,企业还可以在地方享受到

一:个体工商户小规模核定---核定个税0.3%,也就是4月1日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若是超10w每月,税率也就只有0.3%。

二: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核定------核定个税0.6%,同理,足额开票税负率也就只有0.6%。

注意:同类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若是地方还有相应的实体企业扶持,我想这一波又有不少同道中人可以起死回生了。

笔者这里还想提一句的是,不光是国家层面对于企业扶持不遗余力。同样地方政府、财政也对企业有着大力的支持。

如园区中的税收扶持政策,入驻园区的企业,可以得到以税收体量为指标的地方留存部分奖励。

例:缴纳了200w的增值税,100w的企业所得税在园区。在园区内享受此类政策的企业,最高可以得到

增值税:200*50%*85%=85w

所得税:100*40%*85%=34w

共计119w的税收扶持到企业公账之上。具体的入驻标准和要求这里笔者就不再多做赘述,有兴趣的朋友私信笔者交流

最后,感谢国家!感谢党!靓仔泪目( ĭ ^ ĭ ),太感动了。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

疑问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今天我们收到了厂家开来的一份专票,如何处理呢?

答复

1、首先要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必要退回要求重开。

2、对于小规模取得的专票,不需认证抵扣,直接计入相关的库存成本或者费用科目就可以。

提醒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增值税。

参考一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参考二

财税「2016」36号: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参考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

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本文主要讲述小规模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5个知识点。

一、三类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申请代开专票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鉴证咨询业和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类被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而言,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1月4日起)提供住宿服务,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1日起)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6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以及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类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因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也就是说,不管是自开专票还是代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让不动产,还是都要在地税局代开,即使是领有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自行开具。

二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是否可以按季度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三、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九条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四、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1、以前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被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而实际上,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2、现在的税率 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至3%。

五、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1、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2、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 增值税均实行比例税率: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这块还有疑问?欢迎关注快学会计,下方留言和小编一起互动吧!

【第7篇】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可以吗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增值税。以上提到的免增值税指的是普票免征增值税,专票不免税,专票开多少,增值税交多少,如果因为开了专票,导致月度销售额超过15万或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就要全额纳税。

1、普票40万,专票0万,合计开票<45万,免增值税

2、普票40万,专票2万,合计开票<45万,增值税缴纳:2万*1%

3、普票40万,专票6万,合计开票>45万,增值税缴纳:46万*1%

4、普票46万,专票0万,合计开票>45万,增值税缴纳:46万*1%

【第8篇】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

我们知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并且政策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执行到期。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到底有什么区别?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又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0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从资格认定上: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年应税销售额指标;是否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是否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从税款计算方式上: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方式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供货方一般不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从账务处理方面:

以采购原材料为例,小规模纳税人全额计入成本;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2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有哪些?

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达到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500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销售额达500万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然,若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应当“与”可以”,是两种不同的政策态度。

03

案例解析

假设小李的爸爸老李,其个体户2023年建材销售额为300万,另外在2023年底老李把自己名下的另一间商铺卖了,获得300万,2023年合计销售额达到600万。此时,老李的个体户到底要不要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呢?

注意: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当年的应税销售额。也就是说只能以300万的销售额来判断,则老李的个体户没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①如果老李的个体户不能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也无法按规定报送税务资料,那么老李则不用考虑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问题了,因为一般纳税人认定的3项指标均不符合。

②如果老李的个体户能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此时老李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注意是选择,不是强制要求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第9篇】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摘要

越是熟悉的问题,有时候反而让人摸不着头脑。前几天,有人突然问小博如何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小博针对这个问题重新整理,约着小伙伴们一起来学习。

内容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上有五个区别: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权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直接购买和使用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合法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可采取简易计税方法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除外)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折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折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4)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不同待遇。只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才能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小微企业的起征点优惠和免税。

(5)纳税期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作为纳税期限,一般纳税人(金融业除外)纳税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二、增值税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根据最新规定,现行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6%和0%。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或5%。优惠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适用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

(1)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应税销售时,实行根据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相结合的计价方式的,销售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政策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总结

以上是小博整理的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朋友们都已经清楚了吗?

【第10篇】小规模纳税申报

踏入7月,朋友圈随处可见的:七月,您好、七月,请对我温柔些等等的动态,以往我做财务相关工作时,内心更多的想法只有:七月,季报期,请对我善良些!

作为财会人员,开启7月篇幅,迎来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5号)的首个申报期。群里马上就有小伙伴问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超过45万该怎么填报?

想必有不少会计朋友也有相应的疑问,本期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关于该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申报表填报的相关内容吧!

一、政策介绍: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二、案例解析: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甲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普票金额35万,未超过45万,金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1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如果是小规模个体户的话,那这普票35万金额则填写在12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3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万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其中2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5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专票部分要纳税,填写在征税栏次。

这里合计金额35万,未超过45万,普票金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1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账务处理:

免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征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15.4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5万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5万

贷:银行存款 0.45万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销售额50万,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减免税申报表: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

情形四、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丁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其中4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0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合计月销售额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账务处理:

免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4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万

征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10.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

贷:银行存款 0.3万

总结:

1、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主表 10栏次“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户应填写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填写主表 12栏次“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需要缴纳增值税,正常填写报表中征税栏次即可。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要交哪些税

现如今的生活水平相比以前要强的太多太多,也正是这样的环境为很多人员提供了极高的机会。所以今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些税收问题。比如说小规模纳税人要交哪些税?

小规模纳税人要交哪些税?

小规模公司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要交哪些税?相信您在看完上文内容之后已经有所了解啦。如若您还想了解的更多,请持续关注我们丰和会邦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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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可以享有出口退税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有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不是出口我国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一律全是只免税,不退税。但出口免税也必须到税局的出口退税单位申请。

拓展材料

出口退税的会计账务处理伴随着《外贸法》的执行,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公司也慢慢展现增长的趋势,对提升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方法也更加看起来关键。尤其是最近出口出口退税现行政策的颁布,对提升小规模纳税人的,提升征、出口退税行政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免税的电子计算机审批和人力审批。

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公司的出口免税列入电脑管理,推行电子申报并多方面监管。从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出口出口退税根据的明确。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测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品离岸价×外汇交易rmb折算率×出口货品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入原料价格×出口货品退税率

(1)当期期终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退返税款=当期期终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退返税款

(2)当期期终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退返税款=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终留抵税额为当期所得税所得税申报表中“期终留抵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海关律师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第13篇】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填写

今年国家推出了一项面向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企业,则是季销售额从30万元提高到了45万元)。

但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熟悉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没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填报路径

现在都是网上办理了,方便快捷,所以我们直接介绍在网上申报的流程。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登录上去之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表申报”、“立即填表”,然后根据自身需求填表就可以了。

二、三种申报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有四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普票,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

申请情况不同,填写的栏目也不同。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0栏或第11栏,千万不能填第1栏(会产生税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对应税率,将销售额填入1、2栏或者4、5栏。

如果要同时开具普票和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需先确定自己是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填报时与非小微企业有很大不同。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纳税人,申报时应将销售额填入9、12栏。

享受减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了,在申报时,除了填写主表外,还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的明细表!享受免税的收入部分应填入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享受减税的收入应填入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指南,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只要对流程熟悉了,纳税申报并不难!如果朋友们想更省心,不妨把难题交给“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企业

对于如今的社会市场来说,发展速度极快,并且各大地区也不断的迎来了新的发展春天。而对于这些人来说成立有关的企业就显得很有必要了。那么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小规模企业?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小规模企业?

什么叫做小规模纳税人?

我们平常所说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个说法其实是营改增之后的产物,以前的营业税是没有这个区分的。

按照税务局最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并且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反之,则为一般纳税人。

那么,上述提到的年销售额500万是如何确定的呢?

这个年销售额500万是按照连续12个月或者四个季度的销售总额流动计算的,比如说从去年4月到今年3月,这12个月企业的总销售额为400万,那么就可以继续保持小规模纳税人;但如果今年5月份的业绩不错,导致从去年6月到今年5月这12个月的总销售额超过了500万,那么这时候就应该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下面我就来讲一下什么小规模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人转小规模的2个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例1、甲公司2023年6月成立并开始经营,因经营需要,2023年1月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其2023年7月至2023年4月共10个月期间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万元,该企业在2023年5月份,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符合条件?

因其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按照月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的累计销售额为480万元(400÷10×12),尚未超过500万元,符合回转条件,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2、乙工业企业2023年7月成立并开始经营,因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在9月份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季纳税)。其2023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50万元,该企业在2023年6月份想办但又未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的手续,其6月份取得销售额70万元。时至7月份,该企业想回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是否符合转回条件?

因此时的前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为520万元(450+70)已超过500万元,不符合回转条件,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小规模企业?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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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

业务描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可自行选择通过此功能自行确认数据,并通过系统引导完成纳税申报

操作说明

1、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按期申报】-【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对应【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后,系统弹出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所开具发票数据的汇总信息(关闭界面后,可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再次弹出),点击【导入申报表】,弹出提示信息,点击【进入申报表】

4、进入申报表,系统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按1%征收提示信息

5、点击【确定】按钮,发票开具数据带入申报表对应栏次,自动填写2%减征税额,系统自动按1%计征增值税税额

6、系统自动填写减免明细表,(1)“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税率征收增值税……2023年第13号”减免事项,(2)本期发生额及其抵减税额

7、以上数据无需纳税人填写,均为系统自动完成,纳税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未开票数据)修改申报表,纳税人确认申报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 “您确定提交申报表吗?”,如需修改则点击【取消】返回申报表,点击【确定】,申报提交

8、申报成功后,系统弹出增值税申报税额,提醒按期缴纳税款。

9、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附加税(费)申报”界面,并自动带出计税依据(为增值税税额),点击【申报】按钮

10、系统申报成功后,弹出申报成功回执页,若纳税人存在文化事业建设费认定,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进入文化事业费申报,继续进行文化事业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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