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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指的是什么(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纳税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人指的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纳税人指的是什么

【第1篇】纳税人指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税

最早的“税”这个字是出现在春秋时代,有个“初税亩”的说法,是鲁国的国君在宣公15年实行的按照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初:指最初,税亩:指按照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比如古代一亩田交一斤稻子之类的。古代田赋就是征收的农产品,家里的玉米或者其他农作物什么的交点上去为国家做点贡献。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最初的“税”是和农作物有关的。

二、税的概念

那“税”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呢?“税”(又称为税赋、税金、税收、税捐、租税、捐税、赋税)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组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的制度也不同,分类不同,概念也不同。所以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当然税制也会不同。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税种的总合构成“税制”。

三、税的特性

1、强制性:是指国家强制征收的,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说有人说我开公司或者开店做生意赚了钱不交税行不行,回答是肯定的,不行。)

2、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回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不直接的意思是,国家会间接的投入到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上,比如国家对于公共设施的投入、用于国防的建设 、用于教育事业的相关投入等等。)

3、固定性:是指法律(税法)的形式规定了经济组织和纳税人应不应纳税、应纳什么税、纳多少税,这表明国家与纳税人的根本关系具有固定性。(这个可能稍微难以理解,固定性可以理解为应该遵守的规则规范,比如一个纳税人应该交什么税,交多少税,都是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并不是想交多少就交多少。具体怎么交,交什么,交多少,我们国家的税法在这些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回去查阅下相关资料。)

【第2篇】河北一般纳税人查询网

唐山

据唐山热力官方平台消息,2023年9月1日,唐山市热力集团按照2021-2023年度供热期复工复产方案和一、二次网注水、冷运、升温计划,开始对一次管网和二次管网陆续分段注水。注水过程中,集团公司供热保障部调度指挥中心密切与各热源厂联系,最大限度发挥各热源厂的注水能力,把“民心工程”做好、做实、做细。

按计划,注水工作将于10月10日完成,10月20日供热管网具备升温条件。在此,提醒广大热用户密切关注市热力集团关于小区庭院管网注水的通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服务热线2825685。

此外,热力收费已经开始

收费时间自9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

交费指南收好↓↓↓

用户编号查询

1、您可通过关注“唐山热力官方平台-暖心服务-户号查询”获取;

2、您可在上年度票据上查询;

3、您可在以往电子交费记录查询;

4、您也可拨打0315-2820446进行人工查询。

交费方式

1、唐山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钱包缴纳热费。

2、银行电子渠道交费,您可以选择以下银行进行网上或柜面交纳热费。

3、收费厅交费,您可到唐山热力集团任一收费厅交费。

唐山热力2021-2023年度

收费厅(综合服务厅)地址电话

发票获取

您在缴费成功后,可凭交款凭证取得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1、电子发票获取:您在选择线上缴费成功后,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可自行获取打印电子发票,及时获得,永久保存,免丢后患;您也可以在交费第二日开始的30天内到附近任一服务厅打印电子发票。一旦电子发票开具后,不得重复获取纸质票据。

2、纸质发票获取:根据交款凭证,到附近收费厅开具票据。

温馨提示

1、错峰交费得实惠,早交费,得惊喜。(详情见银行宣传海报)

2、各热力收费厅的服务时间:自9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20-18:00。

3、网上交费适用对象:无陈欠热费的直管居民热用户,暂不支持公建单位、底商、代收代缴区域的居民用户。

4、公建单位和底商用户,请按唐山热力公司提供的《公建单位2021-2023年度热费收缴通知单》指引交费;代收代缴区域居民用户,需要到所在的物业公司交纳热费。

5、收费价格今冬不变,期间如遇市政府出台新的热费调价政策,执行新的热费收取标准。

6、本年度执行热费滞纳金政策:按照《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年12月31日之前未交清热费的,供热单位可自次年1月1日起按拖欠热费总额每日加收2‰滞纳金。”

7、2020-2021采暖季未用热的居民用户,本采暖季自动视为停供状态,如居民用户今冬不用热,无需办理报停手续;如居民用户今冬用热,需通过“唐山热力官方平台”办理恢复供热手续。

保定

保定市清苑区泽龙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采暖季集中供热取暖费收费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保障采暖季正常取暖,缓解收费高峰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我公司开始收取2021-2023年度采暖季取暖费,具体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11月14日

每日8:30-16:30

二、交费方式

1、现金或银联卡;2、手机银行;3、微信;4、自助缴费机

三、交费地点

1、清苑公园办公楼一楼西侧供热收费营业大厅

2、自助交费地点:

①中国银行营业厅(穆斯林对面、老清中西侧)

②阳光国际物业办公楼、阳光新城物业办公楼

四、手机交费流程

1、手机银行: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点击生活→生活缴费→取暖费→商户选择“保定清苑泽龙热力”→输入8位供热卡号,核实交费信息无误后输入验证码即交费成功;

2、微信: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扫取相应支付二维码→输入8位供热卡号→核实交费信息→支付费用。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交费

五、礼品赠送

凡在9月1日-10月1日交费的热用户(泽龙热力公司未收费到户的用户和公建单位不享受本次赠送活动),赠送一桶1.8l鲁花花生油或5l金龙鱼调和油。网上交费可凭支付凭证领取礼品,超过10月1日未领取礼品将自动作废。

六、注意事项

1、交费后,我公司将为您及时开阀,热用户无需刷卡开阀;

2、停热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供热收费营业大厅办理停供手续,逾期视同供热;

3、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佩戴口罩进入营业厅并配合遵守现场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提倡微信交费。

七、咨询电话

0312-8190000

保定市清苑区泽龙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廊坊

廊坊市广炎供热服务明白纸

客服热线 0316-2666777

一、不用暖报停须知

用户若无用暖需求,须于每年9月30日前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到广炎供热营业厅现场办理报停并签订《供暖停用协议》。已办理报停的用户需定期检查家中用热设施,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需及时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报修。

二、供热时间及管网注水时间

河北省法定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广炎供热将按照政府部门文件要求提前/延长供暖。广炎供热一般于每年9月陆续对所服务小区进行注水、打压,并会提前通过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小区物业等渠道发布注水、打压通知,敬请关注。

三、怎样缴费

(一)缴费前须知

1.未在营业厅进行过信息核对的用户,须携带房本原件到营业厅进行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

2.用户可通过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中国农业银行app线上办理缴费,或通过廊坊银行柜台/柜员机、广炎供热营业厅线下办理缴费。

3.线上缴费用户需正确填写缴费卡号,用户可通过以下方法自助查询缴费卡号:微信搜索并关注“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选择在线服务→选择查询卡号→输入需缴费房屋信息→查询缴费卡号。若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咨询。

(二)缴费操作

1.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关注“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在线服务→在线缴费→查询缴费→填写缴费卡号、缴费人手机号及验证码→点击查询→阅读并同意《供/用热合同》→确认缴费信息→立即缴费。

2.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打开生活缴费小程序→选择供暖费→选择广炎供热→输入缴费卡号→核对卡号无误→确认缴费。

3.中国农业银行app缴费:手机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登录个人账号→选择生活缴费→选择供暖费→选择广炎供热→核对缴费项目、收费单位并输入缴费卡号→确认缴费信息→立即缴费。

4.廊坊银行缴费:用户需前往廊坊银行网点柜台/柜员机办理。

5.广炎供热营业厅缴费:用户可前往广炎供热任一营业厅现场办理缴费,营业厅支持银联刷卡缴费、现金缴费(由于结算需要,每天下午16:00以后不支持现金缴费)。

(三)开具发票

1.用户完成缴费后,可打开广炎供热公众号,选择在线服务—缴费记录,自助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2.电子发票抬头默认为房主姓名,用户若需更改姓名须凭纸质或电子缴费凭证到广炎供热营业厅办理;

3.一般纳税人若需开具专票,须持三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广炎供热任一营业厅办理。

(四)温馨提示

用户在购买二手房屋时,务必先查询房屋有无欠费情况,并及时携带有效证件到广炎供热营业厅办理客户信息变更手续,避免产生纠纷或导致重要信息无法及时送达。

四、营业厅设置

10月至来年3月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中午无休)

4月至9月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具体营业时间见当年收费通知)

(辐射小区更新具体情况见当年收费通知)

五、暖气不热因素排查

(一)整个片区或小区暖气都不热

这可能是热源、管网、换热站故障或小区停水、停电造成的;还有可能是由于供热区域内管线老化,出现了腐蚀、泄露、堵塞等问题导致管网失水、水温降低甚至管网整体无法正常运转。有关工作人员在发现此类问题后一定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请用户耐心等待。

(二)室内暖气整体不热、暖气半截不热或暖气内有水响声

1.首先需确认暖井内锁闭阀、球阀,室内分/集水器阀门、暖气片阀门均已正常开启。

2.暖气内可能有积气,可利用合适工具旋转排气阀旋钮进行手动排气(一般逆时针旋转为开启,顺时针旋转为关闭),直到气体完全排出且有水流出后,关闭排气阀。排气阀一般安装在小背篓、分/集水器的右上方(挂暖系统则一般安装在暖气片的侧面顶部)

3.排气后观察一段时间,若室温仍无改善则考虑是否存在入户过滤网堵塞的问题,用户可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预约上门服务。

4.若采取以上措施后经观察仍无改善,且用户地暖在2年之未进行过清洗,则不排除管路内存在因陈年水垢或装修残留泥沙在管路内壁堆积,导致流量减小、流速变慢、影响散热的情况,用户可考虑自行联系专业人员清洗地暖或直接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预约地暖清洗服务。

(三)室内个别暖气经过排气操作后仍不热(挂暖系统适用)

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将入户近端温度较高的管路阀门关小,然后将温度较低的管路阀门全部打开,待室内所有暖气片达到热均衡后,再慢慢开启原来过热的暖气片阀门,但注意该阀门不要全部开启。通过这种方法可一定程度调节挂暖系统分支管路的流量、压力平衡,以实现“分有余、补不足”,进而达到改善室温的目的。

(四)卫生间小背篓很热,但地暖管路整体不热(地暖系统适用)

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将分/集水器处连接小背篓的管路关小,待地暖温度有明显改善后,再慢慢开启小背篓所在管路,但注意该阀门不要全部开启。通过这种方法可一定程度调节地暖各分支管路的流量、压力平衡,以实现“分有余、补不足”,进而达到改善室温的目的。

(五)暖气整体是热的,但室温不达标

除管网运行情况、天气状况外,室温还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建筑物保温性能:建筑物是否节能将直接影响用户的室温(据统计,同等条件下,在不同建筑围护结构情况下,室温差距可达到4℃甚至以上)。

2.楼宇采暖率:入住率偏低的小区,采暖率也偏低,楼宇内部采暖用户少,“冷屋”、“冷墙”面积大,采暖用户室内热量散失更大、散失速度更快。

3.用户户型:底层户、顶层户、把边户、风口户、全阴面户的户型不利于采暖与保温。

4.周边邻居用暖情况:用户楼上、楼下、同层邻居若未采暖,采暖用户室内热量散失大、散失速度快。

5.用户室内装修影响因素:

(1)室内门窗封闭不严或窗口玻璃为大面积落地窗设计;

(2)封包阳台等无采暖设施的空间,增加供暖面积且未安装推拉门等隔断设施;

(3)室内木地板装修(据统计,同等条件下,大理石、花岗岩、陶瓷砖热阻系数一般为0.02㎡·k/w,木地板为0.10㎡·k/w);

(4)使用大厢床、榻榻米或铺设地毯、泡沫地垫等会阻碍散热(据统计,同等条件下,暖气受到较大面积遮盖的房间与不受遮盖的房间相比,室温可相差3℃-5℃)。

六、暖气漏水应急处置措施

用户应立即关闭入户球阀,并用水盆、水桶等器皿置于漏水点下方,控制漏水蔓延,同时,立即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报修。打电话时,应说明漏点发生的具体小区、楼号、单元号、楼层、门牌号及故障现象,以便维修人员能第一时间备足工具和必要配件,及时、高效地完成维修作业。

七、预约有偿服务

用户可致电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咨询、预约,服务内容及指导价格详见下表。

八、珍惜热力资源,合法合规用暖

(一)暖气中的热水是经过专业设备防腐处理过的软化水,添加有化学药剂,不可做为生活用水使用。此外,暖气大量失水,需要重新补充大量冷水,必然导致供热效果大幅下降。

(二)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2.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3.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改变用热性质;

4.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5.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7.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前款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举报窃热行为有奖励

为有力打击偷暖盗暖行为、维护广大热用户的合法权益,若您在广炎供热服务区域内发现偷暖盗暖行为,敬请拨打广炎供热稽查举报专线0316-5295590或前往爱民西道169号广炎供热稽查科提供线索(我公司承诺对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若经查属实,广炎供热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涉及金额给予举报人200至2000元的奖励。

十、停暖后注意事项

供暖结束后,为避免暖气管路内部积气,各供热站一般会对管路进行带压保养,部分换热站、二网管路及户端供热设施将处于满水状态。用户切勿自行拆、改供热设施。若遇家中需要装修,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指导、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由于此时管网整体水温降低会发生热胀冷缩,个别管路设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请您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请及时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报修。

廊坊新奥燃气供暖缴费通知

辛集

热力全民线上缴费开始

一、提倡并鼓励居民线上缴纳采暖费,网上缴费好处多!好处多!好处多!

1、线上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等优势,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缴费。

2、线上缴费有利于信息的长久保存,随时查找缴费记录。

3、线上缴费不受时间及地点的限制,不用排队,节省时间。

4、线上缴费更加安全,避免过多的人员接触。

5、线上缴费避免携带大量现金,以防财产丢失。

二、缴费流程:

1、邮储银行微信端:

打开微信—点右下角“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选择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输入供热缴费卡卡号—点击下一步—立即缴费即可(务必核对信息后再缴费)

2、微信缴费流程:

微信关注公众号—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业务办理—供热缴费—输入供热卡号—确认绑定—缴费(务必核对信息后再缴费)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3、支付宝缴费流程:

支付宝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输入用户卡号—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立即缴费(务必核对信息后再缴费)

4、农业银行手机app缴费:

首页生活缴费—供暖费—搜索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输入户主卡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缴费信息后提交

三、收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11月10日

四、报停业务办理

关注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业务办理—供暖报停—输入供暖卡号—添加—核对信息无误提交即可

停供手续办理截至2023年10月15日

五、客服电话:0311-83228508

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来源:河北日报

【第3篇】一般纳税人税额计算公式

对于企业来说,涉税问题一直是大问题!毕竟,企业不管是不是盈利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当然,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税负率有两个,即增值税的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率。

税负率怎么计算?

税负率= 实际交纳的税款÷不含税销售额×100%。

我们计算哪一个税种的税负率,就使用相应的实际缴纳的税款除以不含税销售额即可。

1、增值税

税负率= 应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收入×100%。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一共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5000,而不含税销售额是200000,那么税负率=5000/200000*100%=2.5%。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来说,需要用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除以不含税的销售额,而不能使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毕竟,企业的增值税在实际申报期内,按时缴纳即可。

2、企业所得税

税负率=应交企业所得税/不含税销售收入×100%。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3200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即虎说财税公司一共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8000,而不含税销售额是400000。计算虎说财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率。

税负率=8000/400000*100%=2%。

当然,从这里我们也能算出虎说财税公司的利润率。利润率=32000/400000*100%=8%。

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不同,对于企业实际增值税税负率有影响吗?

对于增值税来说,根据实际的处理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在计算增值税时,直接就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的。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税负率就是3%。

毕竟,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能抵扣,直接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即可。这样我们在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除以不含税销售额肯定还是3%呀!当然,出售不动产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这里也不考虑了。

2、一般纳税人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这些企业的实际税负率肯定要低于增值税的税率的。

当然,企业的业务不同、定价方式不同,实际计算出来的税负率也是千差万别!

另外,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也存在需要转出的情况。企业在实际计算时,把相关问题考虑周到即可。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需要注意的,有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0税率的优惠,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税的税负率就是0了。

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可知,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的主要因素就是实际缴纳的税额和不含税销售额。

1、税额

应缴税额主要受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的企业。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越高,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所得税也就越高了。

例如,如果上面例子中虎说财税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那么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2000*15%=4800。

税负率=4800/400000*100%=1.2%。

1.2%<2%。

2、不含税销售额

对于企业来说,在利润一致的情况下,肯定是不含税销售额越低越好。当然,在企业销售额降低的情况下,就意味着企业的利润率需要增加才可以。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实际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率肯定会提高的。

从这个层面讲,这是说企业的利润率越高,企业实际承担的所得税的税负率也就越高。

还是使用上面例子里面的数据,假如虎说财税公司的利润率从8%,提高到了12%。计算虎说财税公司所得税的税负率。

应纳税所得税额=400000*12%=48000。

实际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8000*25%=12000元。

企业所得税税负率=12000/400000*100%=3%。

3%>2%。

当然,即便如此企业也是希望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率的。毕竟,在提供企业利润率的时候,虽然需要多缴纳所得税,但是企业的净利润也可以同步提高呀!

在利润率是8%的情况下,企业的净利润=32000-8000=24000。

而在利润率是12%的情况下,企业的净利润=48000-12000=36000。

36000>24000。

这样的情况就很明显了,企业就是多缴税,也肯定希望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4篇】一般纳税人内账

这个问题需要往下拆解:

①税务机关是怎么看的?

主要为程序合规吗?查得费劲吗?这一期的指标完成了吗?

②企业又是怎么看的?

主要为能否合规省钱,无任何风险;其次是成本如何?这包括钱、时间成本和人员成本(信不过的人你放心让他拿着账户?)

一、「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税务伙伴们其实也是有工作指标的。

比如今年设定的是征收x亿,最后达标了,那明年这个指标就很有可能变成x+y亿。

你要做税务规划,很难不变更纳税地,因为自2023年开始,我国实际上对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多收紧的。

为什么?

咱们很爱做的是将某个政策扔一个城市试点,实践出真知嘛。

比如房产税以前就在重庆征收过,但效果不太好,就没什么后文。而上海、深圳的政策则是效果太好了,但有很多大厂通过拆分业务的方式,换个法人来享受给小规模企业的税收优惠,后面干脆就一刀切死,不给政策指标了。

你一颗参天大树把水都吸干了,中小树苗是很难活的,特别是近两年线下行情不太好。

但偏远城市不这么想啊,你北上广深人多钱多,我一个只见鸟拉屎不见人蹲坑的地方,旅游想搞搞不起来,招商引资推不出去,土地财政那一波红利吃完以后,现在发现自家老百姓的六位数银行卡密码比卡里余额还要大。

那就卷呗,除了固定上缴的那50%总税额,地方留存的那50%直接返还八成给企业,自己就拿个两成。效果是好的,但矛盾随之产生。

汇总一句话说,因为需要变更纳税地,偏远城市夺取了企业原纳税地的大部分税收。

如果原纳税地不愁税源,指标很容易达成倒还好,平时已经被各种督查巡视、各种百分百工作整的烦死了,谁tm有功夫去查呢,数据正常就好。

还是我老姨单位里的例子,实行的是“抓大放小”,“养金鱼'的策列。抛开那种让你开车几十公里退几块钱税的地方。大多数单位其实都希望企业好好活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但如果企业都被竭泽而渔了,明年怎么办呢?

不过,如果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那就有可能会开展稽查:为什么这两年给家里的钱差额这么大?是不是背着我偷人了?

这事情有点类似大伙的手机卡携号转网,你移不动换成联不通,移不动肯定是不乐意的。

比如2023年,某顶流网红就把自己纳税地从杭州变更到上海崇明岛,杭州那边直接结合大数据+专案组开展稽查。

这一看,虚构业务是吧?隐藏收入是吧?随之而来的就是封杀+补税+滞纳金+罚款大套餐。

半桶水害死人。税务规划的底线是合规,合规的底线是真实业务。也就是这个网红不懂税,听人吹得天花龙凤,方案一落地就全是漏洞。税局:感谢老铁送上门来嗷,老铁666。

二、「怀疑质疑 降本增利」

做这么多年税务,我的客户大致分三种。

①完全不懂税的

②懂税但了解不全面的

③做过税筹但想换园区的

这些大大小小的企业家们都会有许多质疑,这对我来说其实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因为第一,说明大家还有利润,还纳着不少税,大环境还没有那么糟糕。要是大伙都赚不到,那筹划个空气。

第二,质疑的点不外乎合规性和案例、方案与风险、总成本(时间、金钱、人力)。客户们都比老王精明,关键点说明了就任君抉择。

但谁也不愿意像前文说的那位网红倒霉蛋,自以为合规却要补税。

既影响现金流,也会空耗太多太多的时间。

老规矩,先看反面教材。

给大家列举6个大坑吧,虽然很多都讲烂了,但每年还是有企业一头撞上去的。

1.两套账

“两套账”、“假账”,一个字,刑。

税局:6。

2.合同造假

四流合一有瑕疵,过不了大数据筛查。

3.私户收款

金税四期税银互通,连银行那一关都难过。

4.买票

皮包公司打时间差,凑够一批受害者就跑路。

5.骗补

系统会对比同行业税率,过不了审。

6.虚构业务

虚构交易,常见于利润转移和转换收入性质,好查,且查到重罚。

那国内税筹的普遍模式是什么呢?

1、居间费,自然人代开/小额个体

前者的筹划方向是:居间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居间合同, 待收到款项后,再通过税优园区自然人代开发票完税。

而小额个体不属于企业,免征企税。同时能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年开票额在500万内。

2、缺进项,增值税高

走返税模式,对,就是前文讲的地方留存80%。

3、股东分红/利润提现

小额或者大额个体,看需求。后者有补税风险。

4、人多活多,走灵活用工

个体多可以考虑,各个大厂前段时间还在招标呢,普通公司用不上。

总的来说,要问怎么看待税务规划,其实都是各自的屁股决定脑袋。

你所在的位置,决定你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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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做账吗

关注“税律笔谈”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实务观点!

作者:王泉/诉讼律师、桂亦威/诉讼律师|注会

【税律笔谈】按文

近期,律所同事询问“机器设备的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资?”有律师斩钉截铁回答“不可以,一定需要实物出资。”也有律师认为“法律没有禁止使用权出资,只要可以评估,就可以出资。”笔者未经检索及思考,也认为只要出租方开具发票,确认公允价值的,可以进行出资。当然,大部分熟悉《公司法》的律师也都认为这是没有争议的话题,认为出资必须实物,一定要有权利转让,才能出资。

但是,笔者经检索《公司法》、财会处理准则、税收文件,发现这个话题,真不是想象那么简答。基于法律、会计、税法的规定,本文所提到的结论和观点,可能会让部分笃定《公司法》结论的律师难以接受或者启发新的思考。

【律师观点】

一、设备使用权出资的法律处理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及根据该条文释义,“非货币资产必须具有合法性、可转让性和可评估性。合法性是指依法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可转让性是指可以进行交易、转让;可评估性是指可以评估确定价值并以此作价。”

而设备使用权并非实物资产,不具有可转让性。所以,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就成为了通说观点,甚至是几乎所有法律人士认为没有任何争议的法律规定。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的观点,笔者也是持肯定意见的。笔者认为法律只允许实物出资不允许使用权出资主要是考虑资本稳定性,保护债权人利益。

但是,当笔者从财税角度考虑设备使用权出资,并深入研究时,笔者发现,该问题没有律师想象的那样简单。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的观点,在财税角度上,完全可以突破,甚至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二、设备使用权出资的会计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本公积项目包括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我们先假设一个业务场景,企业若接受大股东的现金捐赠、资产捐赠或债务豁免业务,从会计处理角度,其经济实质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再切换回来,股东若以设备使用权对公司进行投入,考虑设备使用权也具有经济利益价值,符合会计上有关资产的定义,属于会计上的资产,该投入行为亦属于资本性投入。会计上是可以对该项业务进行记账处理的。会计处理为: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因此,当公司股东层面达成协议,由其中之一股东将设备使用权结合市场租赁价格,交付给公司使用时,并确认该项交付属于资本性投入行为,不必计入公司负债。同时,该股东向公司定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会计层面上,公司是可以将该设备使用权资产进行确认,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提到这里,若你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精通公司法,就能够产生一个新的疑问。此处的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吗?

确实,笔者也很疑惑,并检索了《公司法》,发现《公司法》仅对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进行规定,但并未对能够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进行进一步的区分。换句话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只要是资本公积金,都能转增资本。

此时,你会发现。会计上的处理方式,对《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定带来了颠覆性的挑战。依据《公司法》,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依据会计准则,设备使用权属于资产,股东投入属于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金-其他资本公积金;再依据《公司法》,资本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

故,设备使用权可以通过股东投入记账进入资本公积金,再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方式,间接实现法律上的出资。那么,《公司法》有关设备使用权不能出资的限制性规定又有何意义呢?

对于上述矛盾,笔者询问了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审计人员,“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是不是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其他资本公积金不可以转增?”,但得到的答复是,会计准则上没有关于资本公积金不得转增资本的规定。为此,笔者也检索了大量会计准则,并未发现其他公积金不能转增资本,除了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笔者又进一步针对股东将设备使用权投入公司使用并开具发票,并后续转增资本的业务向审计人员进行询问,专业人士回复是他在实务中暂没有接触过此种业务模式,但是理论上是可行的。

综上,《公司法》虽然直接限定了设备使用权的出资方式,但是,在理论上完全可以通过会计处理的方式,并依据《公司法》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来间接实现设备使用权的出资。法律之所以出现这种漏洞,个人觉得系制定《公司法》的人士,不理解会计准则,或者无法精确理解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义。从而,导致法律约束的不完全。而制定会计准则的人,只懂会计、不懂法律,也没有必要过多理会法律条文背后的适用逻辑。当然,即使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一定会想到上述业务模式,毕竟,上述业务模式的间接出资方式在实务中是极其少见的。

三、设备使用权出资的税务处理

1、设备使用权投资在股东层面上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

依据税法,股东将设备使用权作为资本性投入给公司使用,在增值税及所得税领域均视同销售。从财税的角度出发,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当分解为两种行为,其一是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如果是使用权出资,就是出租非货币性资产),需要在增值税层面缴纳增值税、所得层面缴纳所得税;其二是资产投资,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如此,股东以设备使用权投资就存在三种情形:

(1)股东属于自然人的

此种情形下,增值税层面,自然人股东需要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层面,自然人股东以取得的设备出租收入,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

(2)股东属于法人企业的

此种情形下,增值税层面,法人股东需要按3%(小规模纳税人)或13%(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层面,法人股东以取得的设备出租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股东属于非法人企业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此种情形下,增值税层面,非法人股东需要按3%(小规模纳税人)或13%(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层面,非法人股东取得的设备出租收入属于经营性质所得,按先分后税原则,非法人股东投资人按分得的经营所得缴纳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2、设备使用权投资后,在被投资公司层面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一般无需申报纳税

这里面牵涉会计层面对设备使用权出资的业务理解问题。股东将设备使用权让与被投资公司使用,可以解读为股东将设备使用权资产划转给被投资公司使用;也可以解读为股东将设备使用权资产作价投资给被投资公司使用。

对于后一种解读,比较符合业务实际,会计记账上可以操作,但是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设备使用权不宜出资的规定。对于税务上的理解,也是将其视为一般所有权资产投资,是一项资本性投入行为,不牵涉所得税问题。

对于前一种解读,大股东无偿将设备使用权资产赠与给被投资公司使用,只要协议将业务作为资本性投入处理,会计上记账为资本公积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3、设备使用权投资后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日后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层面需要缴纳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2010】54号文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故,设备使用权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属于资本溢价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在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法人股东,鉴于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免税,所以不牵涉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

具体案例: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是以连续 12 个月的销售为标准还是连续四个季度的销售额为标准?

回答: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这里的连续 12 个月和连续四个季度满足其中之一就达到了标准。

在实务中,通常是依据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是否连续 12 个月的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是否连续四个季度的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

提醒: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即使达不到连续 12 个月或连续四个季度销售收入 500 万,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请成一般纳税人。

参考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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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四川大学纳税人识别号

首先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路径:打开网页端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登录-企业业务-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或电话号码-个人密码-拖动滑行条-登录-跳转界面-输入验证码-确认身份-点击登录

(温馨提示:法人、财务负责人、已授权的开票员,具有开票开票业务身份)

开票之前首先需要确认几个信息:

1、销售方基础信息:经营地址、电话(开票时销售方的信息无法修改)

确认路径:我的信息-注册经营信息

修改路径:一照一码变更(企业)或者两证整合变更(个体户)

2、存款账户是否备案(未备案则无法进入开票业务):

确认及修改路径: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销售方交付邮箱设置:

确认及修改路径:税务数字账户-发件邮箱设置

如企业业务和购买方相对固定、建议在开票之前先把项目信息(商品编码维护)及客户信息维护

项目信息维护(商品编码维护)路径:我要办税-开票业务-项目信息维护-添加

依次填写:1、项目分类

2、项目名称(输入后会自动赋码、也可以手动修改)

3、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赋码选择能影响税率)

4、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发票上面的免税字样就在这里选择确认)

5、是否选择普通零税率(选择正确税率、会因为赋码错误影响)

6、是否含税(建议选择含税)

商品附码也可以批量导入:批量导入请先下载模板《项目信息-批量导入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导入信息后上传!支持文件扩展名:.xls .xlsx)

商品附码也可以税控批量导入,此功能用于对接税控系统,使用ukey、税控盘、金税盘开票系统导出的项目信息据此导入,支持文件扩展名:.xls .xlsx)

客户信息维护路径: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客户信息维护-添加

窗体顶端

依次录入: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户行、电话、账户、邮箱

批量导入请先下载模板《项目信息-批量导入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导入信息后上传。(支持文件扩展名:.xls .xlsx)

税控批量导入(此功能用于对接税控系统,使用ukey、税控盘、金税盘开票系统导出的项目信息据此导入 )

接下来我们正式开票

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

进入蓝字发票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主要展示数据概览(授信的额度等)、发票填开,最近开票等功能;

第二步:点击立即开票,根据提示框选择发票内型(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发票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标签

【如:特定业务(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旅客运输服务、);差额征税;减按征收】

第三步:确定好您的票种后点击确认进入开票试图界面,可以点击右上角的 切换至票样视图界面

进行填开

第四步:填写购方信息(可直接填写,也可点击按钮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

第五步:填写项目信息(可直接填写,也可点击按钮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

开票信息栏同样也支持明细导入(请先下载模板《发票开具-项目信息批量导入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后上传。 )

第六步:填写完成后可点击保存草稿(保存的草稿信息会同步到发票草稿功能里面);点击预览发票,可预览正式发票的票样内容,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会弹出二维码,请您用手机打开四川税务扫一扫功能确认开票

完成确认开票后,系统会显示开票成功并展示几种交付方式,你可选择任意一种方式交付

【第8篇】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上一篇专门说一般纳税人,这篇介绍小规模和个体户、个人

转让不动产分为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老项目)和一般计税

一般纳税人分为:

自建计税有简易和一般

非自建计税有简易和一般

上一篇专门说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分为:(没有一般计税)

自建计税简易

非自建计税简易

自建和非自建:

相同

预缴征收都是税率都是5%。

不同

非自建是差额计税,自建是全额计税

非自建预缴增值税=差额/1.05*5%,申报纳税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就是0)

自建预缴增值税=全额/1.05*5%,申报纳税增值税=全额/1.05*5%-预缴

差额=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买原件,和财务是否有折旧无关。

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相同

购买不足2年全额5%

普通住宅购买超过2年(含2年)免征增值税

不同

北上广深非普通住宅购买超过2年还是要交税,应交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5*5%

【第9篇】国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哈喽~大家好

最近小伙伴们有问到这样的问题,

在哪能查询到企业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

在哪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等

别着急,小编这就为大家解惑

作为一名资深财务人,

大官方财务网站必须收藏~

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网址:http://kzp.mof.gov.cn/

任何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都应该关注的网站,重要的政策变动、职称考试报名、成绩查询、财务人才交流等都可以在上面了解到哦。

二、国家税务总局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顾名思义,最新税务文件、税收政策发布的权威网站。

三、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

税务问题的常用咨询网站。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涵盖: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用于查验合作企业的资料。

五、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查验发票必备网站,此外,也可以下载开票软件等。

六、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网址:

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

覆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查询结果为税务局官网查询页面。

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网址: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announcement.html

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

八、企业信息查询网站

网址:

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爱企查:https://aiqicha.baidu.com/

企查查:https://www.qcc.com/

查询企业税号、商标、法律诉讼等相关信息。

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网址:https://www.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一站式包含学习、报考、工作内容:cpa考试动态、报名信息,和媒体文章快讯等。

十、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址:

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各大考试公告、考试合格标准发布的权威平台;更集证书查验、进度查询于一身。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北京百望金赋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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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6月13日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证明书

1、项目编号、名称及要求1.1项目编号:mh20221026011.2项目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纸板运输招标。1.3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开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2、承运货物:瓦楞纸板等系列产品。3、招标路线:招标方根据2023年、2023年及2023年1~9月份纸板销售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对2023年度纸板运输进行分线路招标。本次招标方案共分7条线路进行招投标,具体线路详见附件1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厢式汽车)。5.合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6.运输要求6.1运输车型: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厢式货车。6.2货物保险:为保障本招标的权益,中标方必须对中标线路所承运的货物投保运输货损险,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6.3装、送货要求:中标方根据中标线路的货物承运要求,配备适宜的车辆运输及装卸人员,招标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派车,接到通知后,中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微信工作群发布)招标方派车车号、驾驶员联系电话等车辆信息并及时到达招标方货台停车点装车并及时送货。6.4货物防护:货物装车前后,中标方要做好车厢保洁及运输过程产品防潮、防雨等工作。7、违约条款7.1 中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派车,未在规定时间内派车,招标方有权另寻公司储备的合格运输公司运输,运费差价部份将从中标方未结运费中扣减(扣减金额以书面通知为准),未结运费不足的则从合同履约金中扣减,并视为违约一次。7.2因中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货台堵塞导致机台停机的,各机台每停机1小时扣罚中标方500元,同时,招标方有权另寻公司储备的合格运输公司运输,运费差价部份将从中标方未结算的运费中扣减(以书面通知为准),未结算运费不足的则从合同履约金中扣减,因此导致合同履约金不足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视为违约一次。7.3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的送货时间将货物及时安全送达客户,若中标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送达,必须提前征得招标方同意,不得无故延迟送货,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并视为违约一次。7.4合同期内,中标方一个月内违约次数累计达6次,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方下一年度投标资格。7.5招标方根据客户需求,提前备货至装货平台,中标方装货前应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与送货单是否相符,外观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招标反馈并更正,货物一经装车,即视为中标方认可货物的完好正确性,在途及交货时发现或发生的湿损、破损、污染、短缺等均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一次。7.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8、对投标方资格要求8.1投标方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原则上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8.2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各条线路的2020~2023年1~9月份纸板销售量自备足够的运力(大、中、小厢式货车数量、司机、装卸工等)进行投标。8.3、投标方投标必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技术交流证明。9、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9.1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1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恕不接受。9.2参与方式9.2.1现场参与: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方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9.2.2邮寄:以邮寄标书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方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请事先与招标方确认。邮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天翼路108号,单位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收件人肖小姐,联系电话:15919359986。10、投标及履约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10.1.1投标方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纳人民币 5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10.1.2投标保证金缴费方式:对公转至招标方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账户名: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899 6672 6799。汇款人须注明招标编号)。银行回执单须单独密封装订。10.1.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0.1.4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在一周内退还。10.2投标方中标后,须在10日内签约,不能按时签约的,自第11日起,每天扣除10%投标保证金,10日后全部扣完后以弃标论处。10.3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签订运输合同前,必须缴纳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运输合同到期后若无扣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0.4中标方如无法运作提出终止合同的,须提前半年书面提出,如招标方不认可中标方的书面请求,而中标方单方面坚持终止合约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不经书面提出直接终止合约的,则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10.5如投标方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0.5.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0.5.2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招标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10.5.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11、投标文件要求11.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每部分应分开装订并密封;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包含附件2:惠州闽环纸板运输报价表。1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方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b.非法人代表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方(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c.招标文件对投标方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所有投标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1.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含附件2:惠州闽环纸板运输报价表及技术交流证明。12、报价规定12.1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按线路分开报价,每条线路均以里程数≤20公里为运价 rmb 元/m3进行基准报价,之后每增加10公里里程,运价在前一路段的运价基础上上浮(详见附件3)。12.2本次招标以大车运载每立方米纸板为基准运价进行报价,基准运价报价限额设定为16.30元/m3(不含税价),高于限额的为无效报价。(基准运价限额测算依据详见附件3)12.3投标方必须以人民币rmb元/m3为单位进行基准运价报价(不含税价),基准运价报价包含运费、装卸费及其它费用,招标方不再承担另外费用。车型及保底装车量的认定以技术交流内容为准。12.4在实际运作中新拓展的客户,以就近客户所处线路运价执行。12.5拼车送货的自第4家客户起,每增加一家客户另补油费30元。12.6 二层e坑纸板以实际装载方数*1.4的系数计算运费;三层e坑纸板以实际装载方数*1.3的系数计算运费;四层eb坑纸板以实际装载方数*1.2的系数计算运费;四层ea坑纸板以实际装载方数*1.1的系数计算运费。12.7退货运费核算:专车拉回的退货按正常送货核算运费;顺路带回的退货,整车退货按实际方数的60%核算运费,部份退回的按退货实际方数的40%核算运费。12.8各线路客户里程数由招标方、中标方共同签字确认执行。13、评标办法13.1本次招标为现场开标,有效报价最低者为该线路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各线路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同一线路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以上的,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但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再次有效报价最低者为该线路中标候选人。(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13.2中标候选人将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14、结算方式14.1 运费结算方式:运费包含纸板运输费用和装卸费两部分,其中纸板运费占比60%、装卸费占比40%,中标方按以上比例开具相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2开票约定:招标方每月10日左右制作上月对账单,核算上月运费,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当月运费中扣除。中标方根据对账单及客户签收的送货单核对无误后开具纸板运费及装卸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财务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入账45天后付款。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系方式:肖小姐招标方: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

物流叮叮是物流信息化先行企业——唯智信息利用自身资源及生态圈促进行业发展,为唯智企业客户赋能。为最大化利用唯智信息生态圈价值,唯智信息推出了“物流叮叮”这一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更多物流第三方企业提供招标信息服务,也为货主企业提供优质承运商推荐服。

【第11篇】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是多少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属于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征税如何操作

一、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税率11%。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除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发票开具

(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简易计税怎么缴纳,也介绍了简易征税如何操作。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企业在出租不动产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简易征税的,简易征税的操作方法如本文所示。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

从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低了一个百分点,所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标准也统一了:

任何行业的任何企业,若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必须登记成一般纳税人;若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可自行选择成为一般人还是小规模。

可还存在一批在2023年5月1日以前,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却“被迫”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它们怎么办呢?税务局规定,这些企业可以在2023年5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申请,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回小规模纳税人。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把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限制。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老板注意了,如果咱们公司是7月份转登记的,这个月还得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发票,从8月份开始就能开具3%增值税发票啦!而且现在的税控设备也可以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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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无论是我们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需要按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并且还需要按时提交申请.当然了,即便是零申报也是需要填写申报的.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接下来,小哥就教大家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税款所属期填写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第1栏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第2栏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3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4栏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第5栏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6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7栏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9栏填写免税销售额.

第10栏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第11栏填写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第12栏填写其他免税销售额.

第13栏填写出口免税销售额.

第14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第15栏填写本期应纳税额.

第16栏填写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第17栏填写本期免税额.

第18栏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额.

第19栏填写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第21栏填写本期预缴税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征收率减按1%,如何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这一问题的全部回答.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请表时,需要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表.这个表重要填写的内容涉及到21栏,小哥不再重复表述了,大家对照上述说明进行填写.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一、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十二、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第15篇】商业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商业承兑可靠吗,到期不能兑付怎么办?建议做好这4点,我们知道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票据,某种意义上可以等同于现金,因此许多中小微企业喜欢用承兑汇票来支付结算,这可以一定程度上缓和企业的资金缺口压力。有的朋友会好奇,商业承兑汇票是不是像纸币那么安全,其实不是的,商业汇票存在许多风险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1.由甲方来承担成本 商票成本有两个方面 一是资金成本;也就是商票到期付款前我们需要承担的资金成本。二是贴息成本;我们用商票支付来进行谈判,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或者是分摊商票的成本,

2.要求甲方提供担保或者要求第三方担保以此来确保商票可以承兑;或是通过其他方式回收工程款,分摊商票成本。

3.约定无法承兑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含两点 :一是商票无法兑付时建设单位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二是商票无法兑付时 ;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支付工程款。

4.保留索要工程价款和要求承担票据责任的选择权。

跟大家介绍到这里,商业承兑汇票一般是企业作为承兑人,信用等级低,到期后承兑企业不能兑付的风险较高。所以我们在接收之前务必考虑周全。

以上就是小编本次给大家分享的票据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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