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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人资格(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13 12:21:01 热度:3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纳税人资格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纳税人资格

【第1篇】企业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5个纳税常识和5个纳税误区!收藏学习!

一般纳税人5个常识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怎么认证?

自2023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填写哪些申报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2023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一般纳税人购买不动产,该怎么抵扣?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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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5个纳税误区

误区一、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标准有两个,一是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只要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就可以备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按现行法规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误区二、小规模纳税人计缴增值税一定按照3%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三、企业支付的罚款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公司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主管税务机关处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向工商银行贷款,逾期归还款项,被银行加收罚息,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与别的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因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而给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误区四、增值税普票清单需要税控系统打印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必须通过税控系统打印,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强制性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税控系统打印清单或非税控系统打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误区五、只要不开具发票就不需要申报收入

取得未开票收入也需要如实申报,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来源:老三会计,中税答疑,郝老师说会计,节税宝,税政第一线

【第2篇】企业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编者按:

当今社会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信用最重要,有诚信则条条大路通罗马,若失信则寸步难行、举步维艰。企业招投标、贷款、申请相关业务资质等都离不开信用这张“身份证”,企业纳税信用也是如此,纳税信用评级越靠前,纳税人享受的便利就越多。

近日,20年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已经公布,目前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已经支持查询20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级及其证明开具,那么在我们查询前先一起来了解学习下关于纳税信用的那些事儿~

01

纳税信用评价对象

1、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

独立核算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

2、以下三类企业也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1)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惬意

(3)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

注意: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3、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02

纳税信用评价方式

1、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方式,也称扣分方式

自2023年度评价时起,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何为非经常性指标?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2、直接判级方式

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对于直接判d级的纳税人,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哪些情形直接判d级?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03

纳税信用评分依据及结果

1、评分依据

税务部门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2、评价结果

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纳税信用评级越靠前,纳税人享受的便利就越多。

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04

电子税务局信用等级查询及信用证明开具

1、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2、纳税信用证明开具

登录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管理—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

年度选择2023年,点击“申请出具”

可以申请出具本单位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证明,该功能不仅可以出具信用证明,更重要的是可以查询到本单位的具体扣分事项,如下所示:

该单位起评分为90分,无扣分事项,信用等级为90分,a级。

若起评分为100分的单位,具体信用评级扣分事项可在“纳税信用评级指标记分记录”中查看。

那么,20年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已经出炉了,是不是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呢?

对于评定结果不满意的企业,是否有补救措施呢?敬请进一步我们哦~

【第3篇】企业纳税证明怎么开

信息报告类问题

1.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时,左下角的公章显示错误,签名无效,如何解决?

答:常见问题是通过【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模块操作时,当前电脑时间与北京时间不一致。请将电脑时间调整为当前北京时间,后续可以通过该模块正常开具完税证明。当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打】模块补打开具。

2.开具完税证明能从网上开吗?

答:可以。税收完税证明分为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1)文书式完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查询开具(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退)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的,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2)表格式完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查询开具,表格式完税证明仅能开具一次,如需再次打印,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打】模块操作。

3.完税证明开具有次数限制吗?

答:同一个属期的,您通过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后,可以在【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中反复下载。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没有次数限制。

4.请问完税证明可以开年度的吗?

答:可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选择按汇总开具,调整日期查询开具即可。

5.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印花税申报后,如何开具印花税的缴税证明呢?

答:申报缴税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印花税完税证明。若无法查询到印花税缴纳信息,可能是印花税税款尚未入库,可等待1-2天再次查询开具。

6.请问个税的完税证明在哪里能查询并打印呀?

答:个税完税证明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并打印:(1)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可开具(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以参考:《个税纳税记录可以网上开具啦!使用攻略请收下》(注:该网站只支持开具2023年1月1日之后的完税证明)。(2)持本人身份证、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的手机到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机打印。(3)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办税厅窗口查询打印。

国际业务问题

电子税务局【其他申报】中没有找到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请问如何申报?

答: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模块提交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申请,待税务受理通过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其他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23年版)】完成申报。

【第4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

习透财务语言,你的洞察更有利!

一起学注会(税法-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知识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基本原则: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指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

2.不适用于:总分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收入)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的企业。

三、就地预缴:

1.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25%就地办理缴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

2.50%各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

四、分支机构分摊税额计算: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3 因素和对应权重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计算公式如下:

1.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2.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按总机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b.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c.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40:60分享

d.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选项c、d,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的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

【第5篇】企业承包经营如何纳税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把职工食堂承包给了个人经营,个人承包食堂没有营业执照且不对外经营,双方约定,食堂每年应向企业缴纳10万元承包费,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自己负担。请问,企业收到的10万元承包费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感谢您的提问!企业把自己的食堂承包出去,但未以承包人的的名义对外经营,食堂的经营仍为企业(发包方)在经营。食堂的收入即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上,食堂虽然未对企业外的人员开放,但已从事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上述行为应以发包人为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贵企业虽然把食堂承包出去,但承包人未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所以,贵公司应以食堂取得的全部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

【第6篇】企业纳税证明网上打印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企要求入职时要提供完税证明了,但是跑去税务大厅机器上操作一去就要请假半天,十分费时不说还耽误工作,对于一般上班族来说,现场并办理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今天小茶馆在成都就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今天就讲一下如何在网上开据完税证明。

1.首先你要从各个应用市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当然也可以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 扫码下载。大家一定注意安全,不要进到钓鱼网站了。一般企业上班的人都会使用这个app.

个人所得税官网

2.登录上面的网站,然后选择“特色应用”

特色应用

3.然后我们选择纳税记录开据

进入到下面页面,我们只需要填写要打印的纳税记录时间区间即可:

纳税记录开据

4.点击生成纳税记录后,我们下载开好的完税证明即可:

完税证明下载

注意,下载后pdf文档的密码为你身份证密码的后6位。下载完后打印即可,是有电子印章的,这里就不展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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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的税务问题相信不少人都有很大问题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税收,不断出现的财税问题。那么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下面就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看看吧!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10万普通发票,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但是并不等于企业所得税免税。

小规模公司,按月申报,月开票量在15万内免交增值税;按季度申报,季度开票量在45万以内免交增值税。(小规模正常增值税税点为3%,疫情原因,截止到2021.12.31日,降为1%,普票和专票都是1%。)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10万发票,企业所得税交多少?需要交?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一年的总利润来缴纳,利润=收入-成本-费用利润<100万,按5%缴纳100万<利润<300万,按10%缴纳利润>300万,按照25%缴纳总之,总之成本越高,利润越小,交的税就越少。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票10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如果余额是正数则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负数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在国家大力扶持小规模公司,推出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规模公司的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对于居民企业有两种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2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

就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支出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税率,就是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2>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3>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

就是对于账务不健全、核算不准确等情况的,采取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有多种核定方法。但是,总体上还是根据企业的收入或支出等进行核定。在开具发票的情况下,通常会按照收入进行核定。

无论是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理论上都是需要缴纳的。

在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较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但是也不能为了追求一点“蝇头小利'而虚开发票。因此,虽然国家给予了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15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不要去虚开发票。

核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销售额x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这里还存在不含税销售额与含税销售额的概念,它的换算公式为:应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发票开具金额(含税销售额)/(1+3%)。因此,您应当按照全部的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税务代开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作为预缴税款,允许在全部应交税款中抵缴。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这么多,如果您还想了解的更多,请持续关注我们钇财税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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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税收概念中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什么是税收概念中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在享受增值税优惠和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中,标准不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享受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中,小微企业这个概念和标准很长时间没有明确,直到2023年,财税[2017]77号文件才对小微企业进行了明确,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中,特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法对其有明显标准和规定要求,对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有严格规定和标准。

无论是增值税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还是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税收政策优惠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个变化反映了国家进一步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度。

一、目前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1、最新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1)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规定,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4)财税[2017]7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a、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b、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c、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目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最新文件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3)财税〔2011〕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财税〔2014〕34号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财税〔2017〕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优惠政策事项是否需要备案?

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

2、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规定,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须进行专项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月25日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9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老会计分享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包含:预缴申报表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核定征收申报表

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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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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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预缴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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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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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100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7012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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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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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人库。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2.相关项目的计算方法为:

①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数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③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即汇总的进项税额不包括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

④总机构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3.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考点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新增)

4.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松汇总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电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案例精析】某航空公司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为“营改增”-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23年10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分支机构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10月~12月实际应补缴增值税=50+100-30=120(万元)。

【第11篇】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

(单选题)2023年1月1日,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租赁期为3年,租金总额8300万元,其中2023年年末应付租金3000万元。假定在租赁期开始日(2023年1月1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000万元,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10%。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因该项租赁而确认的“长期应付款”项目金额为( )万元。

a、4700

b、4000

c、5700

d、5300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700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为1300(8300-7000)万元,2023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700(7000×10%)万元,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项目金额=(8300-2023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1300-700)=4700(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900万元(不含增值税),分6期平均支付,首期款项150万元于2023年1月1日支付,其余款项在2023年至2023年的5年期间平均支付,每年的付款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假定折现率为10%,(p/a,10%,5)=3.7908,(p/a,10%,6)=4.3553。则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900

b、718.62

c、653.30

d、803.30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50+150×(p/a,10%,5)=150+150×3.7908=718.62(万元)。

(判断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

正确答案:错

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应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孰低加上相关初始直接费用入账。

【第12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第三章 负债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不会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利息

b.财务费用

c.银行存款

d.短期借款

2.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用周转资金2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到期一次归还本金,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支付、分月预提。下列各项中,关于2023年9月30日该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2

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3

b.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3

c.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d.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3.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经营周转资金100万元,期限6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月预提,2023年11月30日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0.5

b.102.5

c.100

d.103

4.下列关于应付票据会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b.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c.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d.企业开出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5.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应付利息

d.应付票据

6.企业因债权人撤销而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应将所转销的应付账款计入( )。

a.资本公积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业务收入

7.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 )科目核算。

a.应付账款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应付款

d.其他业务成本

8.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以通过( )核算。

a.“应收账款”科目借方

b.“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c.“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d.“应付账款”科目贷方

9.下列关于甲企业的业务,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借方进行核算的是( )。

a.2023年9月1日,支付7月、8月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b.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

c.2023年1月1日,借入一笔短期借款,1月末计提1月份应付利息

d.2023年1月31日,计提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的利息

10.下列各项中,关于应付股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分配核算

b.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c.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d.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11.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是( )。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

c.结转的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

d.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是( )。

a.应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b.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c.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d.租出包装物应收的租金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 )。

a.职工异地安家费

b.防暑降温费

c.丧葬补助费

d.医疗保险费

1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补偿而发生的职工薪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b.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c.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d.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5.下列各项有关短期带薪缺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确认非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c.短期带薪缺勤包括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d.企业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相同

16.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在研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应当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b.职工薪酬包括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c.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d.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17.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计提房屋折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b.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c.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8.2023年10月,某企业将自产的300台加湿器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工人,每台成本为8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 500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a.508 500

b.450 000

c.240 000

d.271 200

19.某企业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6%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6月,该企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57 6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12 6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0 872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2 088元。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b.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c.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d.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应交各种税金为:增值税35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车辆购置税10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所得税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当期“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 )万元。

a.535

b.545

c.700

d.685

21.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车船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22.下列各项中,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的是( )。

a.将外购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发放给职工

b.购进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c.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线建造

d.将购进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转用于集体福利

23.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3年5月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a.950 000

b.827 000

c.840 708

d.864 500

24.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某月提供运输劳务的价税款合计为763 000元,则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是( )元。

a.60 000

b.63 000

c.68 670

d.70 000

25.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2023年5月实现含税销售额50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为( )万元。

a.5

b.15.45

c.66.95

d.65

26.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27.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进项税额1 300万元,销项税额3 90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9万元,同时月末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1 000万元,那么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 939

b.2 639

c.2 600

d.1 639

28.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 )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a.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d.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9.下列有关消费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消费税是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计算确定

c.采用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税基

d.消费税有三种征收方法

3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a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元,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 000元,该加工材料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80 260

b.72 000

c.72 260

d.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2月1日某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开出一张面值为117 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5月1日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有( )。

a.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短期借款 117 000

b.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17 000

c.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应付账款 117 000

d.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预付账款 117 000

2.下列各项业务会导致应付股利账面价值减少的有( )。

a.支付投资者利润

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c.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

d.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

3.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有( )。

a.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b.应付销售方代垫的运费

c.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

d.存出保证金

4.下列各项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有( )。

a.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而支付的体检费

b.职工因工出差的差旅费

c.按规定支付的工会经费

d.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福利费

5.下列关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按照该住房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c.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耕地占用税

c.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7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

c.外购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

8.下列经济业务中,对一般纳税企业而言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产品用于办公楼的建造

b.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

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

d.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9.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

c.小规模纳税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已交税金”等专栏

d.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计入进项税额,并由销项税额抵扣

10.下列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有( )。

a.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

b.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

d.税控盘和传输盘

11.下列有关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b.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c.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d.月度终了,企业只需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2.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b.在建办公楼领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

c.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d.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13.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可能借记的会计科目有( )。

a.材料采购

b.固定资产

c.税金及附加

d.库存商品

14.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土地增值税最低税率为30%

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得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c.土地增值税最高税率为60%

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有( )。

a.增值税

b.所得税

c.消费税

d.土地增值税

16.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通过( )科目核算。

a.管理费用

b.应付职工薪酬

c.税金及附加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三、判断题

1.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材料,通过开出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应计入“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

3.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

4.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

5.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也不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

6.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的现金支付。( )

7.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

8.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可以不予确认。( )

9.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农产品,不能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但不包括个人消费的情况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11.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不需计算交纳增值税。( )

12.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36 050元,则该批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 050元。( )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14.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

15.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16.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该缴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科目中。( )

17.企业确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

18.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因此不会涉及“短期借款”科目。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借款 200

计提7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6%÷12)1

贷:应付利息 1

8月计提分录同上。

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2)2(已计提的7月份和8月份利息)

财务费用 1(9月份利息,当月利息当月支付,不用预提)

贷:银行存款 3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短期借款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不影响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所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还是100万元。

7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短期借款 100

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6%÷12)0.5

贷:应付利息 0.5

假设12月31日支付本息:

借:短期借款 100

财务费用 0.5

应付利息 2.5(已计提7至11月份利息)

贷:银行存款 103

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核算。

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选项b,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选项c,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d,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记“应付股利”;选项bcd,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应在附注中披露。

1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计入应付账款;选项c,如果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付账款,如果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短期借款;选项d,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为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如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如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选项c,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付。选项d,医疗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

1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确认:

借:管理费用(确认辞退福利时,不管员工属于哪个部门,辞退福利费都计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1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选项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选项d,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应费用化,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只有

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才能计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在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300×1 500×(1+13%)=508 500(元)。

会计分录为:

确认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508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1 500×(1+13%)] 508 500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300)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00×300×13%) 5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300)240 000

1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所以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核算。

2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与耕地占用税不需计提,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因此“应交税费”科目余额=350+150+35+150=685(万元)。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选项c,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生产线建造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免税农产品本身价款中不含增值税,但国家为了鼓励这种收购行为,规定企业可以按 9%的扣除率来计算增值税进行抵扣,这里的9%是扣除率,不是真正的增值税税率,因此计算过程是:950 000×(1-9%)=864 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950 000-85 500)86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0 000×9%)85 500

贷:银行存款 950 000

2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运输劳务的价款是含税的,要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即 763 000÷(1+9%)×9%=63 000(元)。

2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所以应交增值税=505÷(1+1%)×1%=5(万元)。

2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因为此设备为财务部门使用,而财务部门实质上也是管理部门,所以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和因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而减少的费用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3 900+39-1 300-1 000=1 639(万元)。

2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2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3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则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70 000+2 000+8 000=8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支付加工费以及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2 000+8 000)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贷:银行存款 10 260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70 000+10 000)8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在附注中披露;选项c,由于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涉及变更股本等,在制定方案时,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放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所以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3.【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差旅费是企业一项正常支出,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属于职工薪酬。

选项b,会计分录:

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差旅费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②有剩余现金:(即预借的钱比出差花的钱多)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③补款时:(即出差花的钱比预借的钱多)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选项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6.【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d,厂房为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需要将相关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b,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8.【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领用自产产品建造办公楼按成本价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选项bd,为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原增值税税额仍允许抵扣,不需要转出,也无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选项b,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选项d,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小规模纳税企业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选项d,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10.【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如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如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1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月度终了,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1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cd,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13.【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选项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6.【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开出银行本票结算,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应付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即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而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为含税售价,因此应缴纳的增值税=36 050÷(1+3%)×3%=1 050(元)。

1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中。

1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按照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1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说法正确。

1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第13篇】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计税依据

计税公式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白酒、卷烟

销售额、销售数量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

其他应税消费品

销售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

高档化妆品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34×15%=5.1(万元)

【例题2·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3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50×2000×0.5+1500000×20%=350000(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特别注意: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1·多选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将小轿车用于碰撞试验既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选项c,属于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改装后的加长型豪华小汽车卖出时,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08年,修订)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普通化妆品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而普通化妆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从2023年12月1日起,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

从价定率

(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10%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推导过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其生产成本为8500元。

(1)如果同类产品售价为15000元,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该高档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消费税税率为15%。

『正确答案』

(1)同类产品售价15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0×15%=225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17%=2550(元)

(2)无同类产品售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8500×(1+5%)÷(1-15%)

=105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500×15%=1575(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500×17%=1785(元)

【例题2·综合题】(2008年修改)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条),适用比例税率36%。

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1.35×36%+(300+10)×0.015

=155.31(万元)(单位一定要一致)

【例题3·单选题】(2023年)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自产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6.8

b.18.9

c.18.98

d.19.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1)将自产地板赠送给福利院和发给职工作福利,均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不属于四项用途,不用最高售价,而是平均价

应纳消费税=[(160+113)÷(800+500)×(200+300)+160+113]×5%=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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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2023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皮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17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的解读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发布、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进行部分修订。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申报表修订背景

2023年以来,财税部门相继发布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多个方面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如: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为全面落实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决定对《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进行部分修订。

二、申报表修订思路

本次修订涉及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以及16张正式表单或填报说明。其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原《基础信息表》)等4张表单调整幅度较大,其余表单仅对样式或填报说明进行局部调整或优化。主要修订思路如下:

(一)落实政策要求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修订《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9张表单。

(二)简并优化表单

在不增加纳税人填报负担的基础上,对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4张表单相关项目进行优化、整合。

(三)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实际填报情况和反馈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3张表单的填报说明进行局部修订。

三、申报表具体修订情况

(一)大幅度修订的表单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集成基础信息,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方便纳税人填报;优化填报方式,调整和补充填报项目,增强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修改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将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在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同时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为降低本表填报难度,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二)局部调整的表单

1.《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将第41行“(五)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方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修订为“(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使表述方式更为精准;为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发布,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衔接,修订第44行“六、其他”的填报说明,明确执行新收入准则纳税人的填报规则。

2.《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修订第2行第5列“股权激励税收金额”的填报规则,规定第2行第5列按第2行第2列金额填报;修订第5行第5列“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税收金额”与第5行第7列“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表间关系,规定第5行第5列按本表第1行第5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后的金额,与第5行第2+4列金额的孰小值填报,第5行第7列按第5行第2+4-5列金额填报。

3.《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文件的规定,将原表单中的第11行至第13行整合为1行,减少填报项目;将附列资料“全民所有制改制评估增值政策资产”名称修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政策资产”,使表述方式更为精准。

4.《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根据政策变化情况,调整了免税收入相关填报项目的内容和行次。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将原表单的“基本信息”相关项目调整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文件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的规定,修订“委托研发”项目有关内容,将原行次内容细化为“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其中: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并调整表内计算关系。

6.《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规定,增加“七、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和“八、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两项内容。

7.《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整合“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填报行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规定,将第20行项目名称修订为“二十、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规定,增加“二十六、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二十七、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两项内容。

8.《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将原表单“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调整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

9.《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将原表单“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调整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调整“减免方式”“获利年度开始计算优惠期年度”项目的填报方式。

10.对以上相关表单的填报说明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仅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的表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为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衔接,修订“利润总额计算”部分的填报说明,明确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23年版)的纳税人相关项目的填报规则;规范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且按比例纳税)第3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填报规则;根据附表的调整情况,对表间关系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为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布)(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相关规定衔接,修订第9行“九、其他”的填报说明,明确执行新金融准则纳税人本行的填报规则。

3.《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

明确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境外所得抵免方式的纳税人,不再填报第1列“国家(地区)”;将第14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未抵免境外所得税额”的填报规则修订为:填报表a108030第13列金额。

(四)对其他内容进行优化

1.封面

将“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修订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删除“法定代表人(签章)”等项目,与其他税种申报表保持一致。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对填报表单的选择方式进行优化,将原“选择填报情况”修订为“是否填报”,删除原“不填报”列;根据各表单名称调整情况对“表单名称”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四、实施时间

《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第15篇】企业纳税实务第2版答案

1.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问: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2.差旅费支出税前扣除凭证有何规定?

问:企业差旅费支出税前扣除凭证有何规定?

答: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留存企业备查。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3.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问: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5.企业食堂经费是否按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问:企业食堂实行内部核算,经费由财务部门从职工福利费中按期拨付,是否可做为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以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等。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属于企业的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以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都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6.统一给员工体检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7.企业取得股东划入资产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取得股东划入资产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8.交通费补贴,与工资一并发放,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的工资制度规定对在职员工每月补贴交通费150元,与工资一并发放,请问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您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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