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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是需要缴纳相应税款的。那么你知道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纳哪些税吗?本文就针对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纳哪些税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等。
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可得: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可得: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途,以4%的税率对房产税进行征收。对于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所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可以凭借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房租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答:按照法律角度,租房所产生的税金由房东支付,包括房产税。没有正式的房租发票的情况下,不能将其记入成本费用。
公司租房子的时候,如果出租人为个人,不能开具相应发票,那么单位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才可以入账。
对于房租,如果没有发票,则不能做房租费入账。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租赁业发票,需要缴纳税款。未能取得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做纳税调整。
除此之外,还可以请房东到地税开具租赁发票,与房东进行协议,税点一般为8.5%左右。如果是以收据入账的,则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需承担25%的所得税
房屋租金支出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对于房屋租金支出,应当按照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借:预付账款——租金
贷:银行存款或
按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受益单位记入)
贷:预付账款——租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日前,湖南省税务局对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进行了规范完善。新的规定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辖区内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将湖南省范围内自有或租入住房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住房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各市州税务局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政策依据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二)规范性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公告》所适用范围及对象
《公告》第一条规定,凡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湖南省范围内将自有住房或租入住房出租,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的行为,都属于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税行为,都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住房出租的征收方式
《公告》第二条规定了个人出租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征收方式,分别为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方式。
(一)据实征收
纳税人出租或转租住房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扣除)×税率。
(二)核定征收
纳税人出租或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5%~10%的应纳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率×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四、《公告》实施的时间规定
《公告》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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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的增值税,如果出租个人唯一住房,则减按按照5%的征收率1.5%计算应纳税额。分析如下:
第一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点、个人出租房屋现在是越来越多,政府对个人房屋出租的管理也开始严格起来。对个人出租屋的管理,最主要一个方式就是税收。很多人看到这里会疑问,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在国家税收税种中,就有一个房屋租赁税,这个就是针对房屋出租设定的。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必须缴纳一定的租赁税,个人出租房屋税率规定是在5%-7%,税费在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
第三点、如果按5%的税率,1万元缴税500元;如果是个人唯一住房,缴纳150元。
我国房东千千万,不懂缴税占一半
随着经济越来越好,有些人的房产可能不止一套。大多数人会选择把闲置的房子或者商铺出租出去。但是由于我国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还比较松,大多数房东是不进行缴税的。
但是在新个税实施中,房租可以抵扣个税这一项本来是利好的政策,却惹毛了众多房东,“你要申报 ,我就涨租金” 。对于有些房东来说,承租人申报省几十块钱的个税,那房东可能要要交几百元的税。
有些人就有疑问,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啊?今天就详细介绍以下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税种都有哪些?
个人出租房屋是一种应税行为,根据收取的房屋租金按照规定纳税。一共涉及七种税,分别是: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就以个人出租房屋来说,包括住房,非住房(包括商铺、写字楼等),分别介绍各税的纳税规定和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分别做了两张表,方便大家预览:
个人出租住房
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
那么,我们对表中具体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等展开的来说一说: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中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对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对一种财产税。按照房屋不同的类型,计征税率也不同: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税收优惠: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对减征。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是9%,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5%。但是个人出租房屋适用的税率就不同了。
对于个人房屋出租分以下两种情况: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免征增值税,开具也发票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城建税
城建税是跟着增值税走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的,同时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无论个人出租的住房,出租其他不动产 ,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优惠: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也分两种两种情况: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对此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区分:
1.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房屋):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举例说明:
小王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那么实际应该缴纳的税分别是:
1,应纳增税为0; 月租金未超过不含税收入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附加费这些都是依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如果应纳增值税为0,那么城建税,附加费这些也为 0;
3,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实缴增值税)x 4% x 50% = 20000 x 4% x 50%=400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与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都是免征的。
5,个税。 =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 =20000-0-400-800=18800 > 4000 , 所以个税= 18800 x (1-20%)x 10% =1504 元
写于2023年11月19日
1、增值税
按5%缴纳增值税
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优惠政策:月租金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是自然人。他举例说明:一位市民出租商铺,2023年7月初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84万元,分摊到每月未超过15万元(84/6=14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月收租,每月收取租金不超15万也同样享受免征优惠政策
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2、附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费
城建税为增值税的7%(市区的7%、县镇级5%、其他1%),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的2%。
附税的计算基础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为0附税也为0。
3、房产税
个人出租商铺的房产税税率12%,计税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如果免征增值税用含增值税的金额作为计税基础。每年5月和11月申报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是1.2%)
当前优惠政策是减半征收。优惠截止2024 年12月。
4、印花税
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千分之一税率缴纳,当前优惠政策是减半征收。优惠截止2024 年12月。租赁合同中最好明确不含税金额,缴纳印花税时按不含税金额缴纳。
5、个人所得税
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出租商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20%。(出租住房有优惠政策税率是10%)
计税基础:每次收入不足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800)*20%;每次收入4000以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1-20%)*20%
这个收入是减去缴纳的增值税、附税、房产税、印花税之后的收入。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有些人可能不止一套房产,进而会选择把闲置的房子或者商铺出租出去。但是在新个税实施中,房租可以抵扣个税这一项本来是利好的政策,但却惹毛了房东。有些房东就开始急眼了,“你要申报 ,我就涨租金” ,等等,对于有些房东来说,承租人申报省几十块钱的个税,那房东可能要要交几百元的房租费。 有些人就有疑问,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啊?今天就详细介绍以下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税种都有哪些?
个人出租房屋是一种应税行为,根据收取的房屋租金按照规定纳税。猫叔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整理了一下房屋租赁应税税种,一共涉及七种税,分别是: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就以个人出租房屋来说,包括住房,非住房,如商铺、写字楼等,分别介绍各税的纳税规定和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分别做了两张表,方便大家预览:
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
那么,我们对表中具体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等展开的来说一说;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是9%,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5%。但是个人出租房屋适用的税率就不同了。
对于个人房屋出租分以下两种情况:
1. 对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免征增值税,开具也发票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城建税
城建税是跟着增值税走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的,同时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无论个人出租的住房,出租其他不动产 ,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优惠: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对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对一种财产税。按照房屋不同对类型,计征税率也不同: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税收优惠: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对减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也分两种两种情况: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对此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区分:
1.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房屋):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中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举例说明:
小王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那么实际应该缴纳的税分别是:
1,应纳增税为0; 月租金未超过不含税收入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附加费这些都是依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如果应纳增值税为0,那么城建税,附加费这些也为 0;
3,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实缴增值税)x 4% x 50% = 20000 x 4% x 50%=400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与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都是免征的。
5,个税。 =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 =20000-0-400-800=18800 > 4000 , 所以个税= 18800 x (1-20%)x 10% =1504 元
基本上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涉及的税费就是上面说的7种。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可以采用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缴纳该笔税款后不再涉及其他税款。不同地区对综合的综合征收率不一,需咨询各地税务机关。或者也可以按照上面分项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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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房屋租赁市场日渐活跃,个人将房产(住宅、公寓、商铺、别墅等)出租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办理流程、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一一指导(涉及部分地方政策的,以陕西政策为例)。
一、具体涉税情况
国家对于个人出租房产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因此个人出租住房或非住房,月租金10万以内或10万以上,涉税情况均不同,具体如下:
1.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产收入首先看是否超过10万元(含税为105000元),如果超过,则全额纳税;如果不超过,则免征增值税。
其次,看是出租住房还是非住房。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即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租金/(1+5%)*1.5%;个人出租非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即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租金/(1+5%)*5%。
月租金收入(不含税)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免征优惠)。
2.附加税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因此附加税的征收依然要看月租金是否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如果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增值税既已免征,则附加税也随之免征;
如果月租金超过了10万元,则现行的优惠政策是按其实际的税率,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免征优惠)、财税【2016】12号(减半征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有两个标准要考虑,首先是房产类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其次看收入,按三个档划分。具体如下:
第一标准:房产类型
个人出租住宅的租金收入适用10%的税率,个人出租非住宅的租金收入适用20%的税率。
第二标准:收入
①收入租金收入800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收入800-4000元之间,按照(不含税收入-实际缴纳的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800标准费用)*10%(或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收入4000元以上,按照(不含税收入-实际缴纳的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不含税收入*20%)*10%(或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说明:
① 计算个税时可扣除的修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凭合规票据每次最高可扣除800元,一次扣减不完的,可以下次扣除,至扣完为止;没有实际发生的,不予扣除。
②计算个税时可扣除的实际缴纳的税费不包括增值税;
③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顺序(国税函〔2002〕146号)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4.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如何缴纳,需要区分是出租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房产税按照月不含税租金收入的4%,减半征收,即实际征收率是2%;
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房产税按照月不含税租金收入的12%,减半征收,即实际征收率是6%。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分两期,也就是半年缴纳一次。
减半征收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
5.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依然只看是出租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现行有效的国家政策中无特殊优惠政策,但实务中多数地方税务部门对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也未实际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对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建议参照当地政策,以当地税务主管局最终执行结果为准。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的免征优惠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
6.印花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印花税如何缴纳,要看是出租住房还是出租非住房。
如出租住房,则免征印花税;
如出租非住房,则按照0.1%的征收率,减半征收,也就是实际征收率为0.05%。
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免征优惠)、财税〔2019〕13号(减半征收优惠)。
7.水利基金
对于水利基金的征收,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费率是一样的,但要看租金收入是否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如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则免征水利基金;
如果租金收入超过10万元,则要以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为准。以陕西为例,水利基金的费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原费率为0.06%的调整为0.05%,原费率为0.04%的调整为0.03%。
为了更直观的反映个人出租房屋的涉税情况,下面以列表形式进行汇总展示。此外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含税)10万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下的情况,涉税差异较大,因此在列表中分别列示。
特别说明:
1.综合税率测算时,由于修缮费不是必须可发生的费用,因此未计入。
2.上述计算方法为按照政策依据计算的结果,实务中以各地方税局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发票开具
个人出租房屋,应客户要求,需要提供发票的,应当至不动产所在地税的主管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发票大类为“经营租赁”,如果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况,税率栏打印“免税”字样,税额栏为“***”。
如客户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客户为个人的,不得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
1.开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个人出租住房属于可享受优惠税率的,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开票信息证明,格式如下(仅供参考,具体以办税主管局要求为准):
四、缴税方式
缴税方式是个人银联卡缴税,可以是储蓄卡也可以是信用卡。
本文转载自财税聚焦
最近,因为个税附加扣除有住房租金的缘故,出租房房东要交什么税,就变成了人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来扒一扒!
增值税
征收率:5%减按1.5%缴纳,也就是交1.5%的意思。
免税条件:月租金收入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3万以上全额按1.5%征。
增值税附加税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5%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免税条件:第一点的增值税如果为0,本项也都为0.
房产税
征收率: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的,租金收入12%减按4%缴纳,也就是交4%的意思。
没有其他减免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
征收率:
核定预缴方式,应税收入额×3%;
查账方式,应纳税所得额×10%(已经减半征收优惠了,财产租赁原个税税率为20%)
印花税
税率:租赁合同千分之一
免税条件: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率: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免税条件: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可以减免,具体由地方税务机关制定,一般可免。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也在不断进步, 但不见得每个人的幸福指数也在进步。我们说吃喝住行,就这个“住”,让生活在大城市的大部分人感到无比沮丧,幸福指数也直线下降。我们每天努力、奋斗,拼搏着,可始终钱包里的钞票的增长速度赶不上房价的增长速度,发现越拼命越努力,离自己梦想house越来越远。但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万一实现了呢!
面对高昂的房价,大多数人还是选择租房,其中也不乏那些已经已买房子的房主,选择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自己再去租房住, 自己即是租客也是包租婆;这不前两天,税先生收到包租婆的咨询,出租房屋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个人出租房屋有税收优惠吗? 今天,我就来说一说出租房屋涉税问题。
那个人出租房屋,我们要分不同的情况,一个是个人出租住房,另一个是出租非住房。那两者涉及 的税费都是一样的,但是在有些地方还是有所差别的,具体看下方表格
我们具体来说明一下上述表格的涉及8项税费的 :
1
增值税
首先说明一下,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也是不一样的;
1、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是9%,
2、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5%。
个人出租住房:
1.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人出租非住房 、其他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政策依据: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非住房,其他不动产;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
3.个体工商户出租非住房、其他不动产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2
城建税、费
大家都知道,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当期的应纳增值税,如果当期有应纳增值税,按照城建税的税率来计算,如果是当期没有应纳增值税,那城建税自然也就不用交税了。如果是免增值税的,那同样也免城建税。
个人出租的住房,出租其他不动产 ,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政策依据:
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3
房产税
按照房屋不同的类型,计征税率也不同:1.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个人出租其他非住房不动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政策依据:
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对减征。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也分两种两种情况:
1.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个人出租非住房、其他不动产,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占用面积 x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5
印花税
1.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个人出租非住房、其他不动产: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中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非住房 、其他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 ;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个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是可以的!
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醒:
1、其他个人申请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不能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
2、对于购买方或是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取得不动产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是可以抵扣的。
上述就是关于出租房屋涉及的税费,一项业务涉及这么多税费,包租婆看了不知有何感想哈?
先举个图例:
此例是个人住宅性质出租房屋,不含税租金3000元,所以<30000,不交增值税。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含税价3328=3000*0.136-80(之前文章中有公式,这块直接套用了)
本次付了6个月房租,所以发票含税金=3328*6=19968房产税=19968*4%=798.72元,个税={(3328-800)*6-房产税}*10%=1436.93元。税金是按照含税金额计算的,发票上显示月数,单价为含税月租,金额是本次含税总金额。发票上的***税率是没有显示税率,没有其他额外的意思,主要房租发票税率有好几个税率,开发票时不显示而已。
如今房屋租赁市场日渐活跃,个人将房产(住宅、公寓、商铺、别墅等)出租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办理流程、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一一指导(涉及部分地方政策的,以陕西政策为例)。
一、具体涉税情况
国家对于个人出租房产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因此个人出租住房或非住房,月租金10万以内或10万以上,涉税情况均不同,具体如下:
1.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产收入首先看是否超过10万元(含税为105000元),如果超过,则全额纳税;如果不超过,则免征增值税。
其次,看是出租住房还是非住房。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即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租金/(1+5%)*1.5%;个人出租非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即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租金/(1+5%)*5%。
月租金收入(不含税)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免征优惠)。
2.附加税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因此附加税的征收依然要看月租金是否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如果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增值税既已免征,则附加税也随之免征;
如果月租金超过了10万元,则现行的优惠政策是按其实际的税率,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免征优惠)、财税【2016】12号(减半征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有两个标准要考虑,首先是房产类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其次看收入,按三个档划分。具体如下:
第一标准:房产类型
个人出租住宅的租金收入适用10%的税率,个人出租非住宅的租金收入适用20%的税率。
第二标准:收入
①收入租金收入800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收入800-4000元之间,按照(不含税收入-实际缴纳的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800标准费用)*10%(或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收入4000元以上,按照(不含税收入-实际缴纳的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不含税收入*20%)*10%(或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说明:
① 计算个税时可扣除的修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凭合规票据每次最高可扣除800元,一次扣减不完的,可以下次扣除,至扣完为止;没有实际发生的,不予扣除。
②计算个税时可扣除的实际缴纳的税费不包括增值税;
③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顺序(国税函〔2002〕146号)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4.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如何缴纳,需要区分是出租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房产税按照月不含税租金收入的4%,减半征收,即实际征收率是2%;
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房产税按照月不含税租金收入的12%,减半征收,即实际征收率是6%。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分两期,也就是半年缴纳一次。
减半征收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
5.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依然只看是出租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现行有效的国家政策中无特殊优惠政策,但实务中多数地方税务部门对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也未实际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对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建议参照当地政策,以当地税务主管局最终执行结果为准。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的免征优惠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
6.印花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印花税如何缴纳,要看是出租住房还是出租非住房。
如出租住房,则免征印花税;
如出租非住房,则按照0.1%的征收率,减半征收,也就是实际征收率为0.05%。
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免征优惠)、财税〔2019〕13号(减半征收优惠)。
7.水利基金
对于水利基金的征收,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费率是一样的,但要看租金收入是否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如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则免征水利基金;
如果租金收入超过10万元,则要以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为准。以陕西为例,水利基金的费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原费率为0.06%的调整为0.05%,原费率为0.04%的调整为0.03%。
为了更直观的反映个人出租房屋的涉税情况,下面以列表形式进行汇总展示。此外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含税)10万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下的情况,涉税差异较大,因此在列表中分别列示。
特别说明:
1.综合税率测算时,由于修缮费不是必须可发生的费用,因此未计入。
2.上述计算方法为按照政策依据计算的结果,实务中以各地方税局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发票开具
个人出租房屋,应客户要求,需要提供发票的,应当至不动产所在地税的主管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发票大类为“经营租赁”,如果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况,税率栏打印“免税”字样,税额栏为“***”。
如客户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客户为个人的,不得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
1.开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个人出租住房属于可享受优惠税率的,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开票信息证明,格式如下(仅供参考,具体以办税主管局要求为准):
四、缴税方式
缴税方式是个人银联卡缴税,可以是储蓄卡也可以是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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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处租房子交税方式:
1、个人出租非住房需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2、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印花税。
具体缴纳数额请参照国家及各地区明确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与企业出租房屋,涉及的税种主要涉及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因为个人和企业的主体不同,在税率和免税政策上会有不同。
一、增值税。
1,个人。个人出租房屋要区分住房和非住房,国家给予住房减税率的优惠。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文件附件二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企业。
企业出租房屋,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计算缴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4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税。
二、房产税。
1,个人。个人出租房屋要区分住房和非住房,国家给予住房减税率的优惠。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以租金为计税依据,按照12%计算缴纳房产税。
2,企业。
以房租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三、印花税。
1,个人。出租住房免印花税。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出租非住房按照租赁合同,按租金千分之一计算缴纳税款。
2,企业。
企业出租房屋,签订合同属于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租金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个人。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房屋取得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
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计入公司营业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国家为了减轻个人居住用房出租的税款压力,给予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许多省市根据自己情况,对于私房出租,给予了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个人在出租居住用房的时候,可以咨询当地税务系统,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
经常有财务朋友咨询个人出租不动产个税怎么计算,税率、减除费用、以及其他扣除项目...怎么确定?下面小编给大家捋一捋如何精准的计算,如何将国家给我们纳税人的优惠用足,计算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问题一:个人出租不动产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
答: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二:个人出租不动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扣除项目?扣除次序有没有要求?
答: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问题三: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中的第一项“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包含哪些税费?
答:根据财税[2016]43号规定: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是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并包含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以以完税(缴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问题四:“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如何来确定?
答: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支出的,且有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
问题五:计算个税的时候扣除项目中的最后一项“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六:个人的捐赠支出是否可以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扣除?有什么要求?税前扣除的金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因此,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既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扣除,也可以在分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
注意:税前扣除需要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案例详解:
某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为500000元;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以及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合计为10000元;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00-10000)*20%=98000元;
假设该自然人发生了满足税前扣除条件(非全额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金额为180000元,那么税前扣除金额=(500000-10000-98000)*30%=1176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租金收入-扣除项目-捐赠支出=500000-10000-98000-117600=274400元;
应纳税额=274400*20%=54880元。
申报表填写如下图:
注意: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并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总结:
如果企业老板将不动产出租给企业的话,财务人员在代扣代缴个税的时候,相关税费一定要足额扣除,以免多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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