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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财务朋友咨询个人出租不动产个税怎么计算,税率、减除费用、以及其他扣除项目...怎么确定?下面小编给大家捋一捋如何精准的计算,如何将国家给我们纳税人的优惠用足,计算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问题一:个人出租不动产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
答: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二:个人出租不动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扣除项目?扣除次序有没有要求?
答: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问题三: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中的第一项“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包含哪些税费?
答:根据财税[2016]43号规定: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是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并包含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以以完税(缴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问题四:“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如何来确定?
答: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支出的,且有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
问题五:计算个税的时候扣除项目中的最后一项“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六:个人的捐赠支出是否可以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扣除?有什么要求?税前扣除的金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因此,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既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扣除,也可以在分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
注意:税前扣除需要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案例详解:
某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为500000元;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以及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合计为10000元;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00-10000)*20%=98000元;
假设该自然人发生了满足税前扣除条件(非全额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金额为180000元,那么税前扣除金额=(500000-10000-98000)*30%=1176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租金收入-扣除项目-捐赠支出=500000-10000-98000-117600=274400元;
应纳税额=274400*20%=54880元。
申报表填写如下图:
注意: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并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总结:
如果企业老板将不动产出租给企业的话,财务人员在代扣代缴个税的时候,相关税费一定要足额扣除,以免多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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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税费计算器—私房出租税收计算
方法二: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左下角“办税服务”,“办税服务”的下级菜单“私房出租计算”
下面演示网上具体操作步骤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办税服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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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出来的页面,点击“私房出租税收计算”;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者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系统就能算出个人出租房产要交多少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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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的增值税,如果出租个人唯一住房,则减按按照5%的征收率1.5%计算应纳税额。分析如下:
第一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点、个人出租房屋现在是越来越多,政府对个人房屋出租的管理也开始严格起来。对个人出租屋的管理,最主要一个方式就是税收。很多人看到这里会疑问,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在国家税收税种中,就有一个房屋租赁税,这个就是针对房屋出租设定的。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必须缴纳一定的租赁税,个人出租房屋税率规定是在5%-7%,税费在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
第三点、如果按5%的税率,1万元缴税500元;如果是个人唯一住房,缴纳150元。
先举个图例:
此例是个人住宅性质出租房屋,不含税租金3000元,所以<30000,不交增值税。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含税价3328=3000*0.136-80(之前文章中有公式,这块直接套用了)
本次付了6个月房租,所以发票含税金=3328*6=19968房产税=19968*4%=798.72元,个税={(3328-800)*6-房产税}*10%=1436.93元。税金是按照含税金额计算的,发票上显示月数,单价为含税月租,金额是本次含税总金额。发票上的***税率是没有显示税率,没有其他额外的意思,主要房租发票税率有好几个税率,开发票时不显示而已。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有些人可能不止一套房产,进而会选择把闲置的房子或者商铺出租出去。但是在新个税实施中,房租可以抵扣个税这一项本来是利好的政策,但却惹毛了房东。有些房东就开始急眼了,“你要申报 ,我就涨租金” ,等等,对于有些房东来说,承租人申报省几十块钱的个税,那房东可能要要交几百元的房租费。 有些人就有疑问,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啊?今天就详细介绍以下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税种都有哪些?
个人出租房屋是一种应税行为,根据收取的房屋租金按照规定纳税。猫叔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整理了一下房屋租赁应税税种,一共涉及七种税,分别是: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就以个人出租房屋来说,包括住房,非住房,如商铺、写字楼等,分别介绍各税的纳税规定和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分别做了两张表,方便大家预览:
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
那么,我们对表中具体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等展开的来说一说;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是9%,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5%。但是个人出租房屋适用的税率就不同了。
对于个人房屋出租分以下两种情况:
1. 对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免征增值税,开具也发票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城建税
城建税是跟着增值税走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的,同时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无论个人出租的住房,出租其他不动产 ,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优惠: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对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对一种财产税。按照房屋不同对类型,计征税率也不同: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税收优惠: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对减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也分两种两种情况: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对此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区分:
1.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房屋):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中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举例说明:
小王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那么实际应该缴纳的税分别是:
1,应纳增税为0; 月租金未超过不含税收入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附加费这些都是依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如果应纳增值税为0,那么城建税,附加费这些也为 0;
3,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实缴增值税)x 4% x 50% = 20000 x 4% x 50%=400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与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都是免征的。
5,个税。 =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 =20000-0-400-800=18800 > 4000 , 所以个税= 18800 x (1-20%)x 10% =1504 元
基本上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涉及的税费就是上面说的7种。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可以采用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缴纳该笔税款后不再涉及其他税款。不同地区对综合的综合征收率不一,需咨询各地税务机关。或者也可以按照上面分项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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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可抵扣个税,本是一项好政策,却没曾想“惹毛”了房东。
房东急的跳脚:“你要申报,我就涨租金!”、“你省几十块个税,我交几百块租房税!”
过去几个月,“租房税”被广泛关注。小编提醒,个人出租住房,的确要交税!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房屋租赁税率多少?
据了解,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种比较多,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由于涉及的这些税费中,部分属于地方税费,所以,各地适用的税费标准、优惠政策等存在差异。
大部分省市,会根据法律授权,采用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来征收个人住房出租税。
也有部分省市,按税种征收,不同的税种,适用不同的政策,具体可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
2023年北上广深房屋租赁税率新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受益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个人出租住宅的综合征收率也迎来普遍下调,该减税政策暂定期限为三年,将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已下调个人出租住宅的税率。
【北京】月租金(不含税)不超过10万元的,税率降为2.5%;月租金(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降为4%。
【上海】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3.5%的税率征税;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5%的税率征税。
【深圳】月租金收入(不含税)不超过10万元的,综合征收率为2.25%;月租金收入(不含税)超过10万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09%。
【广州】月租金收入(不含税)未达2000元的,按综合税率2%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2000元到3万元,按综合税率4%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3万~10万元的,按综合税率4.295%收税;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综合税率5.91%收税。
基于大多数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下,5哥就以每月8000元的租金收入为例:
北京:8000元*2.5%=200元
深圳:8000元*2.25%=180元
上海:8000元*3.5%=280元
广州:8000元*4%=320元
由上可知,在广州出租8000元的住房,房东需要缴纳320元,纳税金额最高,而在深圳、北京和上海三地,需要承担的税款在200元左右,缴税压力并不是很大。
三个省份宣布:个人出租住房所得要缴个税
其实,在个人房屋租赁税中,个税一般占大头,但这一税收的征缴常常出现问题,一旦房东不申报、不提供相应资料,整个征收流程就很难进行下去。
2023年以来,黑龙江、河北、湖南三个省份先后公布个人出租住房个税征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将黑龙江省范围内自有或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四、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
二、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将湖南省范围内自有或租入住房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住房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各市州税务局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结束语
个人出租住房税收政策的调整,有利于缓和房东与租客间的紧张态势。
对房东而言,不用担心租客用自己的信息去办理租金抵扣个税,会导致“租房税”增加。
对租客而言,可以放心填写房租抵扣个税,而不用担心房东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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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处租房子交税方式:
1、个人出租非住房需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2、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印花税。
具体缴纳数额请参照国家及各地区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是需要缴纳相应税款的。那么你知道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纳哪些税吗?本文就针对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纳哪些税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等。
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可得: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可得: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途,以4%的税率对房产税进行征收。对于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所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可以凭借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房租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答:按照法律角度,租房所产生的税金由房东支付,包括房产税。没有正式的房租发票的情况下,不能将其记入成本费用。
公司租房子的时候,如果出租人为个人,不能开具相应发票,那么单位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才可以入账。
对于房租,如果没有发票,则不能做房租费入账。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租赁业发票,需要缴纳税款。未能取得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做纳税调整。
除此之外,还可以请房东到地税开具租赁发票,与房东进行协议,税点一般为8.5%左右。如果是以收据入账的,则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需承担25%的所得税
房屋租金支出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对于房屋租金支出,应当按照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借:预付账款——租金
贷:银行存款或
按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受益单位记入)
贷:预付账款——租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不仅只有一套住房,自己居住在其中一套,所以很多家庭会选择将闲置住房进行出租。一来可以增加家庭收入二来房屋有人居住就有人做日常维护。很多人在取得收入的同时,也会担心是否需要纳税,都缴纳哪些税。我们一起来看看个人出租住房都要缴纳哪些税,税额怎么算。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个人出租住房收取租金,按从租计征方式计算税额。根据现行政策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现行优惠政策为减半征收。即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4%*50%
2、增值税,自2023年营改增全部完毕后,不动产租赁由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正式退出舞台。增值税对出租房屋的属性(住宅、非住宅)不同,征收率也不同,个人出租住房适用5%的征收率减按1.5%进行税款的缴纳。如果租金收入含税,应纳增值税=租金收入/(1+5%)*1.5%;如果租金收入不含税,应纳增值税=租金收入*1.5%。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5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50000元的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正常缴纳税款。
3、附加税,主要城市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只要缴纳增值税就要缴纳附加税,附加税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缴税金额为计税依据的。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并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个人所得税 房屋作为我们的财产,我们将其出租取得的房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按租金收入(不含税)的20%缴纳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每次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按20%的税率计算个税。在计算缴纳个税时依次扣除准予扣除项目(租赁中产生的税、费)、租赁中产生的由出租人的承担的修缮费用(最高每次不能超过800元,一次扣不完的可以下期继续扣除)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在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征收个税。例:张某3月出租居住用房给李某,每月收取租金2000元(不含税),3月份发生下水道修理费500元,3月张某应纳个税=(2000-500-800)*10%=70元
5、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做为征税对象。我们出租房屋要同房客签订租赁合同,这就产生了印花税的纳税行为。财产租赁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1。即应纳印花税=租金金额(不含税)*1‰。
日前,湖南省税务局对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进行了规范完善。新的规定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辖区内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将湖南省范围内自有或租入住房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住房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各市州税务局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政策依据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二)规范性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公告》所适用范围及对象
《公告》第一条规定,凡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湖南省范围内将自有住房或租入住房出租,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的行为,都属于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税行为,都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住房出租的征收方式
《公告》第二条规定了个人出租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征收方式,分别为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方式。
(一)据实征收
纳税人出租或转租住房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扣除)×税率。
(二)核定征收
纳税人出租或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5%~10%的应纳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率×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四、《公告》实施的时间规定
《公告》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图看懂个人出租房房屋涉及税费
我国房东千千万,不懂缴税占一半
随着经济越来越好,有些人的房产可能不止一套。大多数人会选择把闲置的房子或者商铺出租出去。但是由于我国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还比较松,大多数房东是不进行缴税的。
但是在新个税实施中,房租可以抵扣个税这一项本来是利好的政策,却惹毛了众多房东,“你要申报 ,我就涨租金” 。对于有些房东来说,承租人申报省几十块钱的个税,那房东可能要要交几百元的税。
有些人就有疑问,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啊?今天就详细介绍以下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税种都有哪些?
个人出租房屋是一种应税行为,根据收取的房屋租金按照规定纳税。一共涉及七种税,分别是: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就以个人出租房屋来说,包括住房,非住房(包括商铺、写字楼等),分别介绍各税的纳税规定和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分别做了两张表,方便大家预览:
个人出租住房
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
那么,我们对表中具体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等展开的来说一说: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中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对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对一种财产税。按照房屋不同的类型,计征税率也不同: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税收优惠: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对减征。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是9%,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5%。但是个人出租房屋适用的税率就不同了。
对于个人房屋出租分以下两种情况: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免征增值税,开具也发票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城建税
城建税是跟着增值税走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的,同时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无论个人出租的住房,出租其他不动产 ,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优惠: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也分两种两种情况: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住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对此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区分:
1.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不含房屋):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举例说明:
小王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那么实际应该缴纳的税分别是:
1,应纳增税为0; 月租金未超过不含税收入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附加费这些都是依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如果应纳增值税为0,那么城建税,附加费这些也为 0;
3,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实缴增值税)x 4% x 50% = 20000 x 4% x 50%=400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与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都是免征的。
5,个税。 =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 =20000-0-400-800=18800 > 4000 , 所以个税= 18800 x (1-20%)x 10% =1504 元
最近,因为个税附加扣除有住房租金的缘故,出租房房东要交什么税,就变成了人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来扒一扒!
增值税
征收率:5%减按1.5%缴纳,也就是交1.5%的意思。
免税条件:月租金收入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3万以上全额按1.5%征。
增值税附加税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5%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免税条件:第一点的增值税如果为0,本项也都为0.
房产税
征收率: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的,租金收入12%减按4%缴纳,也就是交4%的意思。
没有其他减免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
征收率:
核定预缴方式,应税收入额×3%;
查账方式,应纳税所得额×10%(已经减半征收优惠了,财产租赁原个税税率为20%)
印花税
税率:租赁合同千分之一
免税条件: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率: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免税条件: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可以减免,具体由地方税务机关制定,一般可免。
如今房屋租赁市场日渐活跃,个人将房产(住宅、公寓、商铺、别墅等)出租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办理流程、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一一指导(涉及部分地方政策的,以陕西政策为例)。
一、具体涉税情况
国家对于个人出租房产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因此个人出租住房或非住房,月租金10万以内或10万以上,涉税情况均不同,具体如下:
1.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产收入首先看是否超过10万元(含税为105000元),如果超过,则全额纳税;如果不超过,则免征增值税。
其次,看是出租住房还是非住房。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即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租金/(1+5%)*1.5%;个人出租非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即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租金/(1+5%)*5%。
月租金收入(不含税)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免征优惠)。
2.附加税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因此附加税的征收依然要看月租金是否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如果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增值税既已免征,则附加税也随之免征;
如果月租金超过了10万元,则现行的优惠政策是按其实际的税率,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免征优惠)、财税【2016】12号(减半征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有两个标准要考虑,首先是房产类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其次看收入,按三个档划分。具体如下:
第一标准:房产类型
个人出租住宅的租金收入适用10%的税率,个人出租非住宅的租金收入适用20%的税率。
第二标准:收入
①收入租金收入800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收入800-4000元之间,按照(不含税收入-实际缴纳的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800标准费用)*10%(或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收入4000元以上,按照(不含税收入-实际缴纳的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不含税收入*20%)*10%(或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说明:
① 计算个税时可扣除的修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凭合规票据每次最高可扣除800元,一次扣减不完的,可以下次扣除,至扣完为止;没有实际发生的,不予扣除。
②计算个税时可扣除的实际缴纳的税费不包括增值税;
③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顺序(国税函〔2002〕146号)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4.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如何缴纳,需要区分是出租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房产税按照月不含税租金收入的4%,减半征收,即实际征收率是2%;
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房产税按照月不含税租金收入的12%,减半征收,即实际征收率是6%。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分两期,也就是半年缴纳一次。
减半征收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
5.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依然只看是出租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现行有效的国家政策中无特殊优惠政策,但实务中多数地方税务部门对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也未实际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对于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房,建议参照当地政策,以当地税务主管局最终执行结果为准。
个人出租住宅用房的免征优惠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
6.印花税
个人出租房产的印花税如何缴纳,要看是出租住房还是出租非住房。
如出租住房,则免征印花税;
如出租非住房,则按照0.1%的征收率,减半征收,也就是实际征收率为0.05%。
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免征优惠)、财税〔2019〕13号(减半征收优惠)。
7.水利基金
对于水利基金的征收,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费率是一样的,但要看租金收入是否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如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则免征水利基金;
如果租金收入超过10万元,则要以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为准。以陕西为例,水利基金的费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原费率为0.06%的调整为0.05%,原费率为0.04%的调整为0.03%。
为了更直观的反映个人出租房屋的涉税情况,下面以列表形式进行汇总展示。此外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含税)10万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下的情况,涉税差异较大,因此在列表中分别列示。
特别说明:
1.综合税率测算时,由于修缮费不是必须可发生的费用,因此未计入。
2.上述计算方法为按照政策依据计算的结果,实务中以各地方税局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发票开具
个人出租房屋,应客户要求,需要提供发票的,应当至不动产所在地税的主管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发票大类为“经营租赁”,如果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况,税率栏打印“免税”字样,税额栏为“***”。
如客户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客户为个人的,不得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
1.开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个人出租住房属于可享受优惠税率的,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开票信息证明,格式如下(仅供参考,具体以办税主管局要求为准):
四、缴税方式
缴税方式是个人银联卡缴税,可以是储蓄卡也可以是信用卡。
本文转载自财税聚焦
写于2023年11月19日
1、增值税
按5%缴纳增值税
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优惠政策:月租金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是自然人。他举例说明:一位市民出租商铺,2023年7月初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84万元,分摊到每月未超过15万元(84/6=14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月收租,每月收取租金不超15万也同样享受免征优惠政策
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2、附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费
城建税为增值税的7%(市区的7%、县镇级5%、其他1%),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的2%。
附税的计算基础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为0附税也为0。
3、房产税
个人出租商铺的房产税税率12%,计税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如果免征增值税用含增值税的金额作为计税基础。每年5月和11月申报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是1.2%)
当前优惠政策是减半征收。优惠截止2024 年12月。
4、印花税
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千分之一税率缴纳,当前优惠政策是减半征收。优惠截止2024 年12月。租赁合同中最好明确不含税金额,缴纳印花税时按不含税金额缴纳。
5、个人所得税
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出租商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20%。(出租住房有优惠政策税率是10%)
计税基础:每次收入不足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800)*20%;每次收入4000以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1-20%)*20%
这个收入是减去缴纳的增值税、附税、房产税、印花税之后的收入。
近日,小编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说个人在出租房屋时,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中是否包含增值税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吧!
下面分别从出租、转让房屋两种情形来给大家做一下区分:
1.个人出租房屋
2.个人转让房屋
政策依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
因此,个人出租、转让房屋时取得的个税应税收入均不含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祥顺财税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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