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0篇优质的居民身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居民身份的概念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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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香港身份
香港居民身份的优势
优质教育 完善福利 双重身份
一人申请全家移居
香港身份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针对个人的,一人申请,全家受惠(包括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以下是香港身份的好处,包含医疗、教育经济、出行,个税补贴,工作及退休等等方方面面。
优势一
双重身份、保留中国国籍
◆拿到永居并申请香港护照之后,不想取消内地户口,不申请回乡证即可,用中国护照进出中国关,用香港永久身份证进出香港关;
◆入香港籍拿到香港护照,仍属于中国籍,随时回内地生活、居住、创业不用办理签证;香港默认可以拥有双重国籍,拿到香港护照之后可以随意再拿多一个国籍。
优势二
移民不移居
◆大部分人移民国外,事业的重心还是在内地;香港地理优势,可以随时往返两地兼顾家庭和工作。内地大部分地区仅需4小时之内;
◆香港的饮食、气候、语言、文化差异与内地不大;香港交流语言是粤语、普通话、英文,书面语言都是繁体字,没有语言障碍;小孩的语言学习能力和适应力非常容易融入香港生活,旅游天堂、美食天堂、免税购物天堂。
优势三
医疗社会福利
◆可申请香港公屋计划。
◆有了香港身份就可以享有失业救济金、退休金和老人生活金等福利。按照规定,65岁以上可在香港申请长者津贴,70岁还可以申请高龄津贴,两者加起来每月最高可领取5000港元。
◆可以享受领先世界的医疗福利,相比内地可率先注射最新疫苗;
◆医疗方面,香港永久公民可享受香港先进的医疗技术,每次看病只需要交50-100的门诊费,住院也只要100港币每天(无论什么病),且包含了包含药费、手术费、床位费、看护房、膳食费等所有费用。对比内地“生个大病就可能倾家荡产”的医疗环境来说,香港的医疗制度可以说为香港人的健康和财产上了一层双保险。
优势四
资金自由
◆香港拥有最大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资产可以自由地进行转让,资金流通方便。对货币买卖和国际资金流动,包括外国投资者将股息或资金调回,都无限制。资金可随时进入或撤出香港。香港的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是全球唯一同时支持4种货币(港元、美元、欧元、人民币)运作的支付系统,能处理每天逾万亿港元及人民币的交易。
优势五
香港护照免签全球168个国家
全球一共共有233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护照可以免签168个国家和地区,并且免签众多大国:加拿大、英国、澳洲、欧洲绝大部分国家、日韩,可以说大大地方便工作和出行;
优势六
子女教育
◆享受香港15年免费国际公立教育;首先是高质量的国际化教育水平,香港从义务教育阶段开始提供双语教育环境,在香港长大的孩子都能很好地适应英语语言环境。这就为培养国际化视野的孩子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香港一共有八所公立大学,世界百强名校就占了5所;升读香港本地大学更容易,90%学位都是留给香港居民;内地学生想要上香港名牌大学,是削尖脑袋都不一定能挤进去的。但拥有香港户口,就算是中等水平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世界范围内qs前200名的名校。
◆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可申请内地各类国际学校(外籍校、公立学校国际部、民营国际学校),也可以选择入读内地的公立学校。而且香港身份在内地上学还可以避开激烈的高考竞争,子女可参加港澳台华侨生联考,以相对低分入读清北复交等名校。也可以通过香港dse考试,免试申请国内128所211/985大学 ,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香港身份却可以秒杀大批考生。
优势七
香港税制简单,税率低
◆无全球征税,只有在香港赚取的收入才需要缴税;无遗产税、无赠与税,适合资产规划配置。
◆个人的标准税率和适用于非公司实体的利得税率均为15%,香港企业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仅8.25%,超出部分的应评税税率仅16.5%,同时,简单的税制之下,没有销售税、增值税、预扣税、消费税等多项税务负担。另外,已婚人士、拥有子女或供养父母等,都能额外获得相应的免税额。
优势八
营商环境
◆香港开放自由的营商环境下,成立企业的手续简单快捷,费用低,门槛也低。
◆资产保全,香港的高净值资产管理体系非常完善,提供服务的产业链成熟。有着健全的法制保护私有财产。
◆利用自由贸易港、无外汇管制、完善的法律体系,优良的营商环境,拓展事业,无论从经商、教育和职业晋升方面来说,香港身份都可以助力你无缝接轨国际。
优势九
享受内地的优惠政策
◆香港居民投资到大陆可享受外商投资待遇;
◆香港户口在深圳创业可以申请补贴,补贴社保和公司租金;
◆在北京、深圳以及大湾区九市买房不受社保和户口限制;
◆购车免税
◆在海外享受中国领事馆的保护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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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份,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下的待遇。
通常,大部分企业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是为了享受《内地和香港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下股息、利息与特许权使用费的优惠税率。
首先我们看看在香港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条件:
1、在香港有实地经营,租赁办公室
2、在香港有聘请雇员,缴纳强积金
3、公司的管理或控制在香港进行
4、公司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
符合上面条件的,可以向税局递交资料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表
2、情况说明函
3、公司注册证书副本,以及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副本(如有)
4、香港公司的架构图
5、董事股东的身份证或香港居留的有效证件
6、香港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7、最近年度的业务证明(如合同发票),合同要求是在香港签署
8、香港员工的强积金缴纳记录
9、雇员合同以及办公室租赁协议
香港税务局会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综合考虑公司的情况,如果香港主管当局不能根据所取得的资料进而确定居民身份的话,将会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做审查。
如不符合相关条件,税局会拒绝发出居民身份证明书。对于已经获得居民身份证明书的,并不能保证其申请享受安排待遇就能成功,最终仍需由当地税务机构决定。
证书有效期是三年。在某一年度获发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人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一般在当年及其后连续两年均可不用申请。
如您对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还有疑问,欢迎与卓道国际沟通交流呀~
最近,不少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前来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自今年5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以下称17号公告)对《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称《税收居民证明》)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结合笔者在实务中了解的情况,一些共性的问题值得居民企业及个人关注。
个人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
按照中国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或个人,要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等税收协定待遇,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实务中,个人如果要申请《税收居民证明》,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是居民个人,则应是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住所的居民个人。例如,2023年5月,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外派至中国香港子公司工作的雇员a在香港取得一笔利息收入,在中国香港负有纳税义务。由于雇员a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因此,a可以向甲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享受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的双边税收协定待遇。不过,如果a属于中国香港的税收居民或其他国家税收居民,则其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能享受税收安排待遇,主管税务机关也不能为其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如果是外籍个人,则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例如,意大利籍人士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3年1月1日至今,b已经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190天。2023年8月,b取得了一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意大利负有纳税义务。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若b要享受中国与意大利的双边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其中国工作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如果b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未满183天,则不构成中国税收居民,主管税务机关将不得向其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合伙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实务中,一些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也有可能会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不过,对合伙企业和分支机构来说,自身并没有申请资格,需要纳税人予以关注。
对合伙企业来说,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属于我国税收居民企业,不构成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主体。因此,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税收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无资格申请。
例如,合伙企业丁公司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其企业合伙人戊公司为中国税收居民。2023年1月,丁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一家企业签订了码头建设承包合同,该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并完成了工程结算。这种情况下,如果丁公司取得的工程劳务收入要享受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双边税收协定待遇,则需要由戊公司向戊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丁公司无资格申请开具。
对分支机构来说,1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当由其总机构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分支机构无资格申请。
申请材料要符合具体要求
值得纳税人关注的是,按照17号公告的具体要求,不同类型的居民企业或个人要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除需要提交申请表及相关基础材料外,还有不同类型的资料要求。举例来说,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此外,如果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居民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人除向缔约方提供《税收居民证明》外,还需要提供诸如与取得有关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及“受益所有人”身份认定资料等。
来源:中国税务报
一份税收居民身份证的价值有多大?记者昨天从湖北省税务局了解到,税务部门近日完成全省首例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这家湖北在港企业由此单笔减税3200多万元,我国入库税收9900多万元,在国际税源配置过程有效实现了企业利益和国家税收权益最大化。
前不久,东风汽车公司一笔海外投资迎来第三次分红:5年前投资8亿欧元收购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psa)14%的股权,随着psa集团经营持续向好,东风全资子公司——东风汽车(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今年将收到7700多万欧元的利润分红。
钱还没到账,东风汽车公司财务部报告分部副处长宋春来却犯了难: “当时法国psa集团要把钱汇给东风香港公司,按照法国税务规定,汇款之前必须选择按照什么税率来扣缴预提所得税。如果你不提供任何税收居民身份,那就按30%来扣。”
作为一家投资平台公司,东风香港公司没有取得香港税收居民身份,头两次分红都在法国缴纳了30%的预提所得税。作为东风汽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风香港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湖北,能否申请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收到东风汽车公司提交的迫切需求后,湖北各级税务机关迅速组建专班研究公司运营架构,仅用7天时间,就完成了全省首例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这意味着,东风香港公司可以享受中法税收协定中所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不用再按东道国的国内法缴纳高额税款。湖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吴笛介绍:“我们的企业到法国去做投资,如果说享受我国跟法国之间(税收)协定的话,当投资比例达到25%以上,从投资中取得的所得税率可以降到5%。”
按照东风香港在psa集团14%的持股比例,企业在法国缴纳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由30%降至10%,直接降低税率20个百分点。分红利润汇回国内后,东风香港公司需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在法国按10%的税率缴纳的预提所得税按规定可获抵免,有效避免了国内外双重征税。东风汽车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宋春来:“对企业来讲,税款节约了5%,涉及金额大概3300万人民币。”
统计显示,这笔金额为6.5亿元人民币的海外投资分红,最终在国内外总共缴税超过1.6亿元,其中湖北入库税收9927.18万元。如果没有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企业无法享受中法税收协定待遇,纳税总额将达1.95亿元,并且税款将全部留在法国。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王卫平:“通过这次认定,企业节约了全球所得税税负超过3000万元,同时也为我们中国和湖北争取了全球税收权益。今后法国雪铁龙公司一旦分配股息,这家企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杨晓 通讯员:徐卫兴 吴琼 编辑:高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开具部分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五)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六)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上述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应提交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第四条和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了解更多”查看)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1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便利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帮助纳税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二、《公告》主要调整
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现有规定基础上,主要做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受理开具机关。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新税务机关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征管的职责,故将《税收居民证明》的受理、开具机关调整为新的县税务机关名称,但受理、申请开具的办理流程保持不变。
二是调整部分开具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故对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整和明确。
三是精简部分涉税资料。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及精简涉税资料的要求,我们对要求提交的涉税资料进行精简,使涉税资料更加清晰明确。
四是修订调整表单样式。根据《公告》的相关调整和机构改革调整情况,结合国际惯例,对申请表和《税收居民证明》样式同步进行调整。
三、《公告》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更新于2023年3月4日,海外身份不等于税务居民身份,后者跟crs关系更密切
ξξ目录
什么是海外
身份
什么是税务居民身份
什么是crs
税务居民身份在crs中的重要作用
是否可以拥有多个税务居民身份,海外身份呢?
扩展|延伸阅读
1.什么是海外身份
海外身份,含义较广泛,通常指持有海外的绿卡,永居卡或者海外的国籍,持有海外的国籍也称为持有第二国护照。
2.什么是税务居民身份
税务居民身份,可以理解为有义务对某个国家或者某个地区纳税的身份,或者理解为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居住,有义务对这个国家和地区纳税的身份。
很明显海外身份不等于税务居民身份。简单来看,常接触的几个国家税务居民身份的大致判定如下(更具体更准确的判定还需要咨询税务师)。
中国,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判定为中国的税务居民。
美国,美国公民或者持有美国绿卡者,会被判定为美国税收居民。外籍人士,如果在美国停留时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为被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
本公历年度内在美停留不少于31天;
根据以下计算公式,本公历年度和过去两个公历年度加起来的三年内在美停留不少于183天:a.本年度在美停留的全部天数,加上;b.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三分之一,加上;c.再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六分之一。
香港,通常居住在香港的人士,即个人在香港或者其家人在港有永久性的住所,除了偶然(学习、工作等)的离港外,持续性的在香港有固定的住所的人士,或者特定的纳税年度,在香港停留的天数超过180天,或者在连续的2个纳税年度中,在香港停留的时间超过300天的人士,会被认定为香港税务居民。
瑞士,通常个人在瑞士境内从事产生收入的活动,并且累计停留的时间超过30天,或者没有从事任何的活动,但是在瑞士累计境内停留的时间超过了90天,会被判定为瑞士的税务居民。
新加坡,新加坡税收居民指:(1)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合理的临时离境除外;或者(1)在新加坡居住/工作的外国人:a.在上一个日历年在新加坡居住/停留/工作至少183天;或者b.在新加坡连续居住/停留/工作3年;或者(3)在新加坡连续工作超过2个日历年且总停留时间至少为183天的外国人;或者(4)持有有效期至少一年的工作准证的外国人也将被视为税务居民。
加拿大,加拿大公民或者持有加拿大枫叶卡者,会被判定为美国税收居民。或者一个纳税年度在加拿大境内停留时间超过183天或以上的人士,会被判定为加拿大税收居民。
3.什么是crs
crs非常简单的解释就是:将您在国外的金融信息传回您本国税务机构。
crs简单点的解释就是:a国人甲在b国开设金融账户,b国金融机构收集甲账户信息按标准方式报送a国。
crs也可以这样简单解释:张三是a国的税务居民,张三是b国的非税务居民,张三在b国开设的金融账户就会被识别并按标准格式报送到a国。
crs较标准的解释是:crs标准的解释是: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非本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该金融机构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账户持有人的信息,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再由主管部门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的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4.税务居民身份在crs中的重要作用
了解以上crs的概念,就很容易看出,crs是按照税务居民身份来报送金融信息的,而不是按照海外身份来报送,在crs应对实践中,税务居民身份作用非常重要。
5.是否可以拥有多个税务居民身份,海外身份呢?
可以拥有多个税务居民身份,也可以拥有多个海外身份,这些情况,是常见的。
6.扩展|延伸阅读
中国税务居民具体判定
美国税务居民具体判定
各种规避crs方法的利弊
格鲁吉亚高净值个人(hnwi)特殊税收居住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开具部分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五)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六)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上述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应提交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第四条和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依法查处吴亦凡偷逃税款行为。经查,吴亦凡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其他少缴税款0.84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部分处5倍罚款共计0.42亿元。最终,补税加滞纳金加罚款,共计6亿元!
我们看下他们是如何运作的?吴亦凡利用其外籍身份并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境内个人收入“包装”成境外企业收入,以此隐匿其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应税收入的事实,或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但吴在2023年和2023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天,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那是不是只要超过183天就要全球取得收入纳税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我国的认定标准有两个: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个住所是宽泛的含义只要有固定场所都是属于住所); 在中国境内一个纳税年度居住满183天,单个天数的界定是以当天满24小时。显然从这个认定看吴亦凡是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实际上他属于税收居民身份中的第三类,也就是应仅就来源于境内以及境外所得于境内相关的收入纳税而非全球所得纳税,你也许好奇我为什么要强调这点,我们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吴亦凡及团队就是想利用这条来将实际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包装成境外收入,从而在形式上成为境外收入境外支付达到规避在我国缴纳税收的目的。限于篇幅我国税收居民身份的4类标准如何划分及计算感兴趣可以跟我私下交流。
但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也许很惊讶于这样的手法,定是有人在指点,行正事、结正果我想这是我们每个人的道德底线。
最近,不少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前来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自今年5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以下称17号公告)对《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称《税收居民证明》)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结合笔者在实务中了解的情况,一些共性的问题值得居民企业及个人关注。
个人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
按照中国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或个人,要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等税收协定待遇,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实务中,个人如果要申请《税收居民证明》,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是居民个人,则应是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住所的居民个人。例如,2023年5月,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外派至中国香港子公司工作的雇员a在香港取得一笔利息收入,在中国香港负有纳税义务。由于雇员a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因此,a可以向甲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享受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的双边税收协定待遇。不过,如果a属于中国香港的税收居民或其他国家税收居民,则其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能享受税收安排待遇,主管税务机关也不能为其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如果是外籍个人,则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例如,意大利籍人士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3年1月1日至今,b已经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190天。2023年8月,b取得了一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意大利负有纳税义务。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若b要享受中国与意大利的双边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其中国工作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如果b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未满183天,则不构成中国税收居民,主管税务机关将不得向其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合伙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实务中,一些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也有可能会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不过,对合伙企业和分支机构来说,自身并没有申请资格,需要纳税人予以关注。
对合伙企业来说,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属于我国税收居民企业,不构成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主体。因此,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税收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无资格申请。
例如,合伙企业丁公司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其企业合伙人戊公司为中国税收居民。2023年1月,丁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一家企业签订了码头建设承包合同,该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并完成了工程结算。这种情况下,如果丁公司取得的工程劳务收入要享受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双边税收协定待遇,则需要由戊公司向戊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丁公司无资格申请开具。
对分支机构来说,1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当由其总机构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分支机构无资格申请。
申请材料要符合具体要求
值得纳税人关注的是,按照17号公告的具体要求,不同类型的居民企业或个人要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除需要提交申请表及相关基础材料外,还有不同类型的资料要求。举例来说,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此外,如果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居民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人除向缔约方提供《税收居民证明》外,还需要提供诸如与取得有关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及“受益所有人”身份认定资料等。
来源:财税专家郭英杰
“走出去”企业,就境外取得所得申请享受我国与对方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时,对方国家要求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如何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人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表和资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境内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以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上述填报或报送的资料应当采用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章,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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