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栏目

2023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7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合伙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

【第1篇】2023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

在法治观念日渐加强的今天,依法纳税已经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常识。企业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个人要交个人所得税,这种观念在广大企业和个人观念中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你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要怎么交税吗?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交的是什么税?

很多朋友会说,既然是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那肯定是交企业所得税啦?这种想法就错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是企业,但它并不是企业法人。它和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不是以出资额来承担有限责任,而是以出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际上缴纳是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点请记清楚哦。

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体量一般都相对较小,所以很多人以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享受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因为它本身并不是企业所得的征收对象,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际上是无法享受到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要交多少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多少选择适用的税率,实行从最低的5%到最高35%的累进税率。根据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以看到,个人独资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只有20000元,采用第1级5%的税率,应交个人所得税为20000*5%=1000元;如果是10万元的话,就要采用第3级20%的税率,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00000*20-10500=9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投资者拥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时,应当根据汇总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来选择适用的税率。如某人拥有两家个人独资企业,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和20万元,那么他总的应纳税所得就应当是35万元适用税率就是第4级的30%,而不能按照20%的税率分别计算两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从税务筹划的角度进行考虑,可以通过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来降低适用的税款。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怎么算?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的计算和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也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

核定征收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完善,无法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纳税人,一般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乘以企业应税收入来计算应税所得额。比如说某个人独资企业a,核定征收率为10%,18年度应税收入是30万,则a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10%=3万元。

而查账征收方式,则适用于财务制度完善,可以准确核算收入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应纳税额是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而对于这些扣除项目税法都有一定的限额规定,超出限额的部分是不能扣除的。应当注意投资者的个人工资和投资者家属的生活费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因为这部分费用支出实际上也是投资者的个人所得。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而弄明白怎么交税是基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怎么交税,现在你清楚了吗?

【第2篇】合伙企业生产经营个税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申报股东个税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一般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税。本文就针对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申报股东个税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合伙企业要不要申报股东个税?

答:合伙企业是需要申报股东个税的。

合伙企业的股东需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按比例计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实行查帐征收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当按年计算、分季预缴。投资者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投资者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红利所得)

贷:银行存款

合伙企业概念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般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要缴纳个税。

合伙企业纳税原则: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先分后税”作为原则。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上就是关于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申报股东个税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合伙企业申报股东个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3篇】合伙企业自然人个税

告别“25%”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只交0.5%个税

在国内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是交易中不可忽视的成本之一,对个人来说,还包括个人所得税,当个人担任股东时,如果涉及股息,也涉及应付股息的税费。

那么如何准确理解并做出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而特殊性代表了相应计划的准确性和最终税收减免的落地。在这里,以案例分享。

一企业获得了一个更好的税收计划,并反馈给我们。核心内容如下(未列出细节):

1.通过a有限公司收取即将到来的1000万财务费用。

2.通过将a公司a,b两个自然人变更为a,b两个自然人在c地区设立的合伙企业进行持股。

3、1000万将在增值税/附加税缴纳后,将利润分给c合伙企业。

个人持股的分类

1、自然人股权

目前,大多数股东仍然以股份的形式持有股份自然人,尤其是在私营企业。据了解,股东的性质几乎是一切自然人股东,一些民营企业的股东甚至是夫妻二人,家族股东。对股东征收20%的股息税让大多数企业家感到困惑。

2、合伙企业持股

近年来,合伙企业被广泛用作股东持股。作为股东,合伙企业收到的股息应该如何纳税?不要把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混为一谈。20%分红个税您真得按照20%来缴!!

面对以上企业25%企业所得税+20%分红个税,作为老板该如何合理节税?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入驻重庆、上海、江苏、江西、湖北、青海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

公司股东可以在园区内设立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模式的转换,改变自身的收入方式,以给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将每年得到的股东分红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收入,通过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达到有效的节税目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在经济开发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后,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开展业务,就可以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入驻上海、湖北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核定后0.5%-2.1%,而针对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入驻上海园区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在0.5%--3.1%左右。

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企业增值税:3%(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最高2.1%)。总体税负最高不会超过5.18%,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案例解析

二、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即日起,凡是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均可免费办理,零元入驻园区。

【第4篇】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绍兴市税务局显示,绍兴上虞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股权转让存在偷税行为被税务局罚款。

查税宝查阅资料发现,绍兴上虞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发起人股东之一。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汤姆猫。

1.经检查(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取得的减持股份应税收入190624902.45元,应补缴增值税:

106620522.41÷1.03×3.00%=3105452.11元

84004380.04÷1.06×6.00%=4754964.91元。

合计应缴增值税7860417.02元,该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5745589.40元;2023年12月15日自行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2191.26元,教育费附加172367.68元,地方教育附加114911.79元;

2023年4月18日,该单位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1325245.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2767.22元,教育费附加39757.38元,地方教育附加26504.92元。造成少缴增值税789581.6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270.71元,教育费附加23687.45元,地方教育附加15791.63元。

税务自检查询——【查税宝app】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错误,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26103295.73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的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单位49位自然投资人2023年、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均超过10万元,适用税率为35%,速扣数14750元,2023年49位自然人应缴个人所得税4175958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25645.62元。

点评

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涉案企业减持股份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当按照销售金融服务,适用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附加税费。本案中,涉案企业在取得减持股份收入,减持时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增值税适用3%的税率,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计算增值税适用6%的税率。

另一方面,涉案企业为合伙企业,其减持股份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与其他收入合并,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作为经营所得,由投资人计算纳税,由自然人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计算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错误,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广大纳税人应当准确核算股权转让收入,依法及时缴纳税款。

来源:华税、税乎网

【第5篇】有限合伙企业个税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怎样选择更节税?

想开公司,但公司形式这么多,到底怎样选择才更节税?

下面小编就简单介绍一下个独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者的区别,助您决策。

一、个人独资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都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法人资格。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于高收入者或是高利润企业而言无疑是很好的节税途径。

适用于小规模的工作室、咨询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如xx部、xx工作室、xx中心等。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率低至3.16%。

二、有限责任公司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且享有法人财产权,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于长稳发展、且规模不断壮大的企业。

税收优惠园区对注册企业会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扶持奖励;

1.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存部分返还70%-85%;

2.增值税:按地方留存部分返还70%-85%;

3.纳税大户,一事一议,当月纳税,当月返还至企业账户。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名或以上普通合伙人和一名及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该种形式介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是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

适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平台、风险投资基金。

这里特别强调一定要找到二十的税收优惠园区去注册合适的企业,才能达成以上所讲的节税效果。

案例分析:

以开票500万为例

企业应纳税额为: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1%)*0.9%=4.455万

增值税:500/(1+1%)*1%=4.95万

附加税:4.95*6%=0.297万

税负总额:4.455+4.95+0.297=9.702万

个人独资企业控制权灵活,可以由新设企业承接主体公司经营项目,且承接企业数量不限。拿工作室来说,夫妻两人一人一个,由此可分散家庭收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压力的效果。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6篇】合伙企业生产经营个税税率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合伙人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还是“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理论界和税务实务存在不同理解。由于两者之间的税率差异较大,稍有不慎,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本文尽量收集目前相关的政策及税务答复以供查询。

一、地方政策

(一)广州、新疆财产转让所得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23年]>的通知》(穗地税函[2010]141号)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转让其在企业财产份额,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合伙企业投资者退伙时分得的财产份额,比照前款规定计征“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算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投资者留存收益中所分配金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入我区的通知》(新金函〔2010〕87号)第二十条:“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投资收益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新疆政策适用范围为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

(二)生产经营所得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停止执行地方性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温馨提示(2023年2月16日)第一条:“对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对股权投资收益并入合伙企业应税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深圳政策的适用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第二条第(三)款第2小点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实录: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应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其自然人合伙人的分配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第一条(一):”关于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或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所得,应按照 '先分后税 '原则,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额,比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地方政府的规定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的规定,应予以纠正。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二条:“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12366

2023年有人在12666平台对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咨询多地税务机关,以下是提问的问题及各地的答复。

问: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取得投资收益后,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是按照5-35%的累进税率(经营所得)缴纳个税,还是按照20%的税率(股息利息红利或者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计税方式

地区

政策依据

生产经营所得

云南

财税〔2008〕159号

福建

财税〔2000〕91号

国税发〔2011〕50号

财产转让所得

天津

津地税所〔2008〕1号

青海

不是创投就是财产转让

根据是否创投企业确认

河南

列出条文,未给出具体计税方式

四川、湖南、大连、辽宁、内蒙古、河北、新疆、浙江

财税〔2019〕8号

国税发〔2011〕50号

财税〔2008〕159号

【第7篇】合伙企业个税计算方法

咨询对象:浙江省税务局

留言时间:2021-06-18

问题内容:

1、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年度终了时,按每家企业对于比例的分配所得合并后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是无论被投是亏损还是盈利,都是合并的总额),还是直接汇总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比方,投资了2家合伙企业a企业亏损100万,占50%,所得是-50万,应纳税所得额是0元;b企业盈利50万,占20%,所得10万,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假如无调增调减项,且有综合所得收入。那年度汇算,是按照-50万+10万=-40万确认合并收入,此时应纳税所得额是0元,是无需缴纳个税的。还是按a的应纳税所得0元+b的应纳税所额10万=10万,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归根到底,投资人投资多处企业对应比例分配取得的(实际也不一定分配了),亏损是否能合并计算的问题?

2、假若每年亏损不能合并计算,那最终投资的一家企业清算了,那投资的亏损是否能列入,合并计算呢?否则,实际最终整体投资是有损失的,结果却交了个税?那不是这个不合理吗,因为实际并未取得所得。合伙企业先分后税(无论是已分配的还是对于留存在企业的利润)都要按年度计算缴纳个税。

答复机构: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6-23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第十二条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下同),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准予扣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第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2023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7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