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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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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纳税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印花税等。这几类税种具体需要缴纳多少税率,举例如下:
举例:一家贸易一般纳税人企业,一年营业收益在1000万(不含税收入)。进项税额50万,企业成本合计500万,按照企业的收入、进项、成本。那么该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具体纳税额是多少?
增值税:1000*13%=130万-50万=80万
企业所得税:(1000万-500万)*25%=125万
分红个税:(1000万-500万-125万)*20%=75万
年营1000万,纳税就要280万,这样纳税完,对于企业来说拿在手上的利润就所剩不多。由此可见,企业税负高不高?税种越多,纳税就越高,那么税负压力就大。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可以直接入驻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这样可以享受增值税、所得税财政扶持。财政扶持奖励是按照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纳税额越高,扶持奖励就越高。奖励周期为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企业账户,园区稳定,奖励及时。这样纳税可以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双重纳税奖励政策。
备注:企业根据自身的税负压力,选择适合的方式来给企业达到节税效果。不管是以哪种方式,企业都必须是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不少企业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某些企业要参加政府的竞拍项目,需要开具纳税证明,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具,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去咨询了一些专业的人事也听得一头雾水,不用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要说明下纳税证明有什么用: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
一、开具企业纳税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准备材料如下:
(1)《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准备材料如下: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纳税证明怎么开?
申请开具企业近年的完税证明,需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或部门介绍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对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如果没定时纳税,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缴纳税款?
1、自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企业纳税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如果还有不理解之处,可以联系我。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申报,现将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执行,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第五条中“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第六条第一项、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了解更多”下载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3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23年以来,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财税部门相继出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等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发《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
1.为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等7张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等3张表单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2.为进一步优化填报口径,对《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中个别数据项的填报说明进行完善。
(二)取消《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填报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报送要求
为减轻企业办税负担,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实施时间
《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一样的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25%。
就是到2023年12月31号前。两种模式的企业,企业所得所都是按20%交纳,那个减按25%和50%是什么意思?
答: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 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超过100不超过3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10%。
比如说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减按25%就是按照50万*25%=12.5元;
纳税再乘以20%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所以实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
财税问题一百问,百问百答,直击要害,希望能帮到大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收到来着北京某大型企业的感谢信。原来,该企业于8月初收到了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同意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批复,企业长达20余年的增值税属地化管理就此结束,在降低企业税收管理成本的同时,极大提升税务管理效能,对企业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在这一背景下,安永1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就总分机构增值税纳税这一议题,接受了《中国税务报》的专访。
以下内容来自《中国税务报》的采访文章,原文标题为《掌握要点,申请增值税汇总纳税》。内容有所修改,仅供参考。
中国税务报:请简单分析一下,为何企业会存在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需求?
梁因乐:
1. 分支机构独立申报可能使税务管理成本偏高,导致税务风险较大
总分机构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第一个原因是各分支机构独立申报的工作量可能较大,进而也许会导致企业税务管理成本偏高,税务风险较大。
如果适用总、分支机构独立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方式,随着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可能需要配备更多的专业税务人员完成增值税相关的计算、复核和申报工作,分支机构税务人力资本的投入也有可能会使得总部对于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沟通变得复杂化,使得税务管理可能面临成本提高的问题。
独立申报缴纳增值税在使企业可能面临经营管理成本增加的同时,也可能使企业需要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随着增值税申报任务量和税务人员的增加,增值税计算、复核和申报各个环节的小失误都可能使企业的增值税申报和缴款数据不正确,对于增值税申报的合规性和税务人员的专业性都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无形之中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2. 总分机构、各分支机构间可能面临税负分配不均的问题
总分机构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第二个原因是部分企业可能存在总分机构、各分支机构之间税负分配不均的问题。
连锁企业或者其他跨区域经营企业如果采用总分机构的模式,常见的管理模式是各地分支机构承担业务推广和后续的业务开展和运营,总机构则对日常经营进行管理,一般不直接产生收入,出于企业内部财务和成本管控的要求,总机构承担公司整体采购和核算工作。
这种管理模式下,如总分机构独立申报缴纳增值税,则可能会存在如下问题:一方面,分支机构产生了主要的业务收入,但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进项税款,所以可能需要缴纳大量的增值税税款;另一方面,总机构只承担日常采购和管理职能,存在大量的进项税额,但是可能没有与之对应的销项税金,导致进项留抵税额无法正常抵扣和利用。同时,由于各分支机构的经营能力不同,销售情况差异较大,各分支机构即使在进项税额平均分摊的情况下,也许依然会产生一定的税负差异。
在上述业务和管理模式下,总、分支机构独立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对于公司整体而言,税收负担可能较重且税负水平较不合理,一方面部分分支机构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税款,而另一方面总机构却有大量的进项留抵税额。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挤占企业部分的经营现金流,对企业的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也许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3. 各分支机构缺少专业税务人员,配合税务机关管理的要求可能存在困难
随着税务机关对于企业税务管理的加强和日常联系的增加,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专业的税务人员应对税务机关日常的管理需求。企业分支机构日常主要进行业务推广和拓展,一般不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这使得税务机关在与各分支机构的沟通和交流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阻碍,不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有效地了解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和财税状况,进而对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中国税务报:大型企业若想申请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梁因乐:
1. 总分机构在同一省级区域内注册登记
原则上来讲,总分机构进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基本条件是总分支机构在同一省级区域内注册且办理了税务登记,其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2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 其他条件需参考各省级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
在各个省市的实务管理中,不同地区对于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均要求企业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但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出于对自身风险控制等多种复杂因素的考量,可能会对汇总纳税企业的性质和分支机构的数量等其他资质提出额外的要求。
我们在之前的实际经验中了解到,部分地区对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操作指引和公告(包括征求意见稿)中列明企业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分支机构由总机构全资开设、且为非独立法人企业;
(二)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
(三)总分支机构均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四)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年销售额合计原则上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分支机构数量在10家(含)以上;
(五)截至申请受理日,申请汇总纳税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3
由于不同地区对于总分支机构申请增值税汇总纳税的要求和需要具体满足的条件并不完全相同,并且部分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最大程度地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可能会对文件指引中的规范要求进行一定的简化。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如想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沟通,了解实际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业务和财务税务情况,判断企业自身是否满足相应标准。
中国税务报:在申请过程中,企业应当关注哪些问题?(比如需要准备哪些素材,如何有效与税务机关沟通等。)
梁因乐:
1. 提前调研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可行性
企业申请汇总纳税之前应当对自身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申请要求等进行评估,调研汇总纳税申请的可行性。
对于申请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除了各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以外,各个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均有更为细致的要求和管理方法。企业在申请前,了解税务机关的管理思路和具体要求对于企业后续评估申请的可行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考虑到企业需要与税务机关进行大量的沟通,企业应当考虑付出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关注沟通的技巧性,这对企业税务管理的专业水平有一定的要求。我们建议企业在这个阶段可以向有经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寻求帮助和咨询,提前了解申请的难度和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在后续的资料递交环节做到更完善的应对。
2. 证明性资料确保完整准确
鉴于各个省(市)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需要递交的材料规定不完全一致,且各个地区的实际操作情况不同,建议企业在申请和递交材料前与主管税务机关保持沟通,确保资料递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我们之前的实践经验,分别以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的两个省市税务机关的资料要求为例进行分享:
中国税务报:企业申请成功后,在增值税汇总纳税中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梁因乐:
1. 注重日常增值税申报管理的申报顺序和基本流程
实行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在每期申报增值税时需要注意申报的顺序和基本流程。汇总纳税需要总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协助配合,一般需要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按照规定时限填写《分支机构信息传递单》,上传至总机构,以便总机构统一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由于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申报流程和一般企业的申报流程不一致,因此需要企业在申报中注意把控申报的截止日期和各个总分支机构的申报时间安排,确保征期之内及时有效地完成申报,避免因为申报时间问题,产生滞纳金、罚款等税务风险。
2. 需要与税务机关确认原分支机构进项留抵税额能否由总机构继承
在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成功后,分支机构新发生的各项支出对应的进项认证金额可以汇总在总机构进行抵扣。但是对于申请成功前分支机构原有的进项留抵税额如何处理,能否由总机构继承原来的未抵扣税额存在争议。我们在之前的实践经验中了解到税务机关目前对于进项留抵的继承持开放的态度,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由总机构继续抵扣原分支机构留抵的进项税额。但是为避免实际操作与当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不一致,企业在申请完成汇总纳税后,需要与税务机关就上述问题进一步确认。
3. 需要与税务机关确认总分支机构如何申领和开具发票
企业在申请汇总纳税之前,一般由总机构和各个分支机构分别申领和开具发票,但是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之后,需要重新与税务机关确认如何开具发票。部分税务机关要求汇总纳税后,总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属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发票,分支机构下属营业网点统一向所属分支机构领用发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可以只确定一家分支机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总分支机构内部之间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发票,统一使用《内部调拨结算单》。6
企业适用汇总纳税后,需要考虑是否重新构建发票开具和管理流程,同时注意及时注销不再使用的税控设备,避免产生发票相关风险。
中国税务报:其他国家关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经验分享
梁因乐:
汇总纳税并不是中国的特例,在国际上其他许多国家均有类似的机制,这种机制一般被称为“集团登记”(vat grouping registration)。
集团登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紧密相连的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货物劳务税集团,并且将集团成员视为单一实体。一般而言,该团体的所有货物劳务税税款和进项税抵免权利归属于该集团的一位代表成员,并且该集团只需提交一份货物劳务税申报表,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行为将不被视为货物劳务税应税行为。国外对于集团登记的一般要求是持股比例的限制和实质控制权的限制。以澳大利亚为例,“对于被纳入货物劳务税集团的公司,它们之间必须拥有不低于90%的股权控股关系,拥有对方在投票权、股息获取权以及接受资本分配等方面的权利。”7
集团登记与汇总纳税的主要不同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集团登记企业只有一个注册登记号,而国内的汇总纳税企业每个总分机构均有独立的纳税人识别号;第二,集团登记企业在一国范围内均可以实行,但是汇总纳税政策目前仅在省级区域内执行。
中国税务报:关于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总结和期望
梁因乐:
从上述探讨和分析来看,推行总分支机增值税汇总纳税在适合的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好处。同时我国在总分支机构申报和管理增值税方面的问题,也许可以借鉴相应的国际经验。我们对于增值税汇总纳税的主要期待如下:
汇总纳税向“集团登记”的形式转变,有望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比如对于分支机构较多的零售企业,按照目前我国各省(市)范围内执行的汇总纳税政策,各省(市)税务机关一般要求分支机构的收入必须设置单独的账套并且在各分支机构所在地进行预缴申报。如果能够参考“集团登记”的形式进行汇总纳税,那么企业在财务核算、发票管理、税务申报方面只需要进行一套操作,财税管理成本可以进一步降低。
实行全国范围内的汇总纳税,可能更加有利于企业在不同省份之间均衡税负。例如某些大型的物流网络公司,每增加一个分支机构均会有比较大的投资,进而产生留抵的进项税额,但是由于投资仍处于初期阶段,这些进项税额在当地未必能够充分利用。如果这些投资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跨区域使用,则可以减少可能产生的留抵税额对于现金流的占用,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跨区域投资。
注:
[1]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3]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5] 江苏省国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企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发〔2007〕128号),
[6]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核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7] 《全球增值税和销售税指引》,[英]安永(全球)公司著,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译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1、如果你是用手工报税,那么你每个月去地税局打印的税票上就会显示。
2、 如果你是电子报税,或者单位代缴的, 那么你的工资发放清单上会打印出来。
3、正常情况下,地税局也会给去年底每位纳税人邮寄交税清单,如果没有邮寄或者查询近当年的所得税情况,你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地税局查,他们会帮你打印。
202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949.38亿元。
日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37亿元,同比增长6.6%,税收比重82.1%。
全市缴纳地方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140家,共缴纳地方税收93.36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66.8%,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财税风险报告书如何评估和应对企业财税风险?
在企业经营中,财税风险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财税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为了有效评估和应对企业的财税风险,企业需要制定财税风险报告书。
什么是财税风险报告书
财税风险报告书是一份关于企业财税风险的综合性报告,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风险评估:对企业在资产、负债、资金流动等财务方面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资金不足、债务问题、信用风险等。
税务风险评估:对企业在税务方面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税务合规风险、税务争议风险和税务改革风险等。
风险评级:根据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的评估结果,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
风险应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注重风险管理和预测等。
为什么需要财税风险报告书
财税风险报告书可以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自身面临的财税风险,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同时,财税风险报告书也是企业进行融资、扩大业务、拓展市场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和竞争力。
如何制定财税风险报告书
制定财税风险报告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收集相关信息:收集企业财务、税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经营计划等。
进行评估和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财务和税务方面的风险情况,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级和分类。
编写财税风险报告书: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撰写财税风险报告书。报告书应该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等级、风险应对措施等内容,形式可以是文本、表格、图表等形式。
审核和修改:财税风险报告书应该经过内部审计和财务、税务等部门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有必要,报告书也应该根据审核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报告和实施:财税风险报告书应该向企业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根据报告书的建议和意见实施风险应对措施。
结论
财税风险报告书是企业应对财税风险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自身面临的财税风险,及时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制定财税风险报告书需要收集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编写报告书、审核和修改以及报告和实施。企业需要重视财税风险报告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注重风险管理和预测等,以降低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保障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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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知识,你get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
1.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答: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哪些?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4.哪些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解析
我公司向a公司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并每月向a企业缴纳水、电等费用,我公司应以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税答疑)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因为粗心难免会出现失误。如果自查后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如何修改?接下来快随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怎么处理?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条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如果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则应当在汇算清缴期限内,重新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办理。
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如何修改?
如果纳税人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需对申报进行相应修改。则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征收大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包括的资料有:
一份复印件:之前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全部附表
两份原件:修改之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全部附表
情况说明:对于纳税申报修改的相关情况说明(申报修改年度、原因是什么,申报主表及附表修改的具体行次是什么)
会计网总结:
1、如果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发现企业所得税报错了,并且税款尚未清缴,则可以重新进行申报。
2、如果纳税人过了申报期,才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则需要携带相应资料到税局前台重新进行申报。(资料包括了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已盖公章的正确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淄博位于山东省中部,是一座闻名全国的组群式城市,历史悠久且辉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是山东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著名的工业城市。从基本配置来看,淄博面积狭小,人口也不多,版图呈南北条状极为畸形,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利。
2023年淄博gdp总量为3673.54亿元,在省内兄弟城市高速增长的同时,淄博却在稳步后退,不断被赶超,已经下滑至山东省第七位;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淄博的经济体量略低于河北保定、略高于江西赣州,位列中国城市gdp百强榜第66位,仍是一座全国性的经济强市。
淄博经济发展的困境,可以说是非常明显,以顶级企业的发展为例。顶级企业作为各地区经济生产、税收、就业、创新等方面的主力军,其数量多寡、实力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经济发展的高度,这也是各地争相引进顶级企业的原因所在,而淄博顶级企业的发展则属于较为不理想的城市之列。
以2020鲁企300强企业榜单为例,淄博共有25家企业上榜,上榜企业数量少于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四市,虽然上榜企业数量众多,但质量却值得商榷,仅有5家跻身山东省百强,且无企业跻身二十强;如果仅统计山东省百强企业城市分布的话,淄博的百强企业数量少于济南、东营、烟台、潍坊、临沂、青岛、滨州七市,是上榜企业数量较少的城市之一,顶级企业发展不足,或许也可以解释淄博经济衰退的原因了。
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淄博25家顶级企业的发展情况,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51.3亿元,是淄博市第一大企业,位列山东省第30位;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24.43亿元,是淄博市第二大企业,位列山东省第38位;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72.25亿元,是淄博市第三大企业;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53.63亿元,是淄博市第四大企业;
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91.19亿元,是淄博市第五大企业;
山东淄博傅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13.17亿元,是淄博市第六大企业;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8.01亿元,是淄博市第七大企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2.64亿元,是淄博市第八大企业;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2.2亿元,是淄博市第九大企业;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5.66亿元,是淄博市第十大企业;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0.06亿元,是淄博市第11大企业;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9.92亿元,是淄博市第15大企业;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7.33亿元,是淄博市第18大企业;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0.83亿元,是淄博市第19大企业;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0.26亿元,是淄博市第20大企业;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9.73亿元,是淄博市第21大企业;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2.13亿元,是淄博市第24大企业;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1.13亿元,是淄博市第25大企业。
综合来看,淄博25强企业中,有6家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14家企业的营业收入介于20—70亿元,5家企业的营业收入介于10—20亿元,头部企业的数量虽然不少,但是缺乏超级龙头企业,没有一家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更不要说千亿级的企业了;从行业分布来看,石化、能源、医药企业数量较多且实力较强,可以看出淄博的工业及制造业实力还是非常强劲的,这些产业也是未来淄博崛起的关键所在。
对于淄博25家顶级企业的发展,你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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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指国内税收,不包括海关代征税。
2023年前三季度上海浙江河南陕西江西山西税收情况
上海
2023年前三季度,上海税收收入为11870.7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47.29亿元,同比下降8.81%。
浙江
2023年前三季度,浙江税收收入为10770.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72亿元,同比下降9.05%。
陕西
2023年前三季度,陕西税收收入为380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0.79亿元,同比增长12.09%。
山西
2023年前三季度,山西税收收入为3634.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32.92亿元,同比增长34.53%。
河南
2023年前三季度,河南税收收入为3500.9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45.84亿元,同比下降15.57%。
江西
2023年前三季度,江西税收收入为2947.6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9.26亿元,同比下降3.57%。
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上海税收收入为11870.72亿元,排第一;其次是浙江10770.5亿元、陕西3807.6亿元、山西3634.68亿元、河南3500.96亿元、江西2947.68亿元。
浙江与上海的差距缩小
2023年前三季度浙江税收收入为10770.5亿元,而上海为11870.72亿元,两者差距缩小75.29亿元;说明浙江经济稳中向好,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目前情况看,浙江前三季税收在全国可能排第四名,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主要原因是浙江税收收入月度分布不均匀造成的,全年会回归第五名,被江苏超过。
浙江未来在产业转移、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目标上是非常明确及清晰的,拥有政策、资源、地理位置、区域、人才、科技等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未来必将成为最耀眼的省份之一,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山西第四
2023年前三季度山西税收收入为3634.68亿元,在这6个省市中排第四,仅次于上海、浙江、陕西,取得如此好成绩,非常不容易,主要原因是煤价和石油大涨,增收大量税收;说明山西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企业效益较好,发展模式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今年山西税收收入有望步入前10强,超过河南、福建、安徽、湖南等经济强省,说明山西质量水平较高,成功摆脱疫情的影响,是很实力的省份。
近几年,山西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国城市排名呈现上升趋势;如税收、gdp、个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增值税、企业税、固定投资、快递业务、就业人口、财政支出、保费、资金总量、金融贷款、全社会用电量、工业总产值、工业利润、申请专利、外贸、外资、申请专利、上市公司数量、保费、三产用电量、城镇化水平、财政支出、居民收入、消费支出等等方方面面,说明山西在产业转移、转型及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全国经济最好的城市之一,是一座有实力的城市。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9月。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启动,小编第一时间整理了一些关于纳税信用评价的要点,赶快收藏吧~
1、abcd四个等级直接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最后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级方式。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还分为参评企业和不参评企业。
3、5类企业不参评,其中3类可申请补评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被d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级);(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非主营业务的房租收入、变卖物品收入等。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确定);(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注意:上述3.4.5情况结案或办结后,企业可申请补评级别。
4、纳税信用等级评价1月启动,4月发布评价结果
主管税务机关遵循“无记录不评价,何时(年)记录、何时(年)评价”的原则,使用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确定纳税信用级别。每年1月启动评价工作,4月发布评价结果。
5、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依据有3部分
纳税信用信息分三部分内容,一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二是税务内部信息,三是外部信息。这些信息细化为近百个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及扣分标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8号公告。税务内部信息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采集的信息记录截止时间为评价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
6、影响信用评定结果最关键的几个指标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3)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户(按税种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4)被评价年度内增值税和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同时零申报、负申报的(扣11分,不能评a) 。
导读:总机构可以在下面设立二级机构,也就是其的分支机构,总机构需要将分支机构的信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那么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中如何汇总纳税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中如何汇总纳税?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汇算清缴: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报送材料:
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需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中如何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报送材料:
预缴申报时, 分支机构需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中汇总纳税与预缴税款的规定都在上文中整理出来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已经对有关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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