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简易计税,取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因为实行低税率优惠,就不能再进行抵扣了。
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有关动漫服务。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19)销售或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1)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22)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3)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5)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提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假如公司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公司,公司能够享有到的政策优惠就比小规模企业要多,初次之外,一般纳税人还有其他的好处,下面万兴伟业财务带着大家来看看。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
1考虑企业的实际需要当企业主要面对的客户主要为一般纳税人时,企业需要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很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的负作用。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再进行税务筹划,后达到节税的目的。
2.比较增值税的税负负担按照增值税的征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而一般纳税人的实际征收率会因企业的具体购销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会在3%的征收率上浮动。因此,企业应按发票额计算的毛利率进行初步的测算再对纳税人身份进一步选择。
3.考虑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按规定,一般纳税人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扣。当企业的采购供应商主要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企业的进项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或者是只能抵扣3%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税务负担率将高达17%。这种情况下,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考虑税务风险一般纳税人在会计税务上具有严格的要求,因此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公司检查的频率会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也正因为这一原因,一般纳税人公司在会计税务上严格要求执行,使得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机率更小,相应的税务风险也会较小。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优势就在于被税务机关检查的机率较小。因此,税务风险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衡量。
5.运营中必须要一般纳税人资格对于建筑装饰工程类的项目,必须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才能开展招投标;对于天猫、京东等大型商贸平台,必须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才能申请入驻。
申请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
2.一般纳税人税率一般是17%,购入的产品、材料等有增值税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按抵扣后的税额交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国内采购并取得17%的进项增值税发票的,可以按13%退税。出口免税,免征增值税。
4.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合作对象)。
5.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比如说: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6.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团队,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文章来源:万兴伟业财务
纳税人,也就是指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三种类型: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而我们常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w,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其增值税的税负成本一般较高(根据行业不同,一般为13%、9%、6%),但获得增值专票后,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w以内,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一般增值税适用率为3%,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为什么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不要超过500w?到底在多少较合适呢?
1、看规模,有的公司投资规模比较大,年销售额很快就达到500w,大量顶额开具发票(如480w、490w等),很容易引起税务的稽查;建议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更好。
2、看经营范围,如果开票项目和开票额度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建议与同行业相比、与企业历史数据对比,开票量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比较合适的。
3、看行业,有些行业的成本发票都是专票,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长期留抵;或者是长期不开票、零申报;这些异常动作都是属于涉税风险行为。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比较多的,避免小规模纳税人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够享受一些优惠,也是不建议年开票额超过500w。
1、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具增值税普票,直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原本是3%的征收率,接着是减按1%征收,目前是直接免征、且取消了之前季度开票额45w内的额度限制)。
2、小规模纳税人个独、个体户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还可以享受区域性的个税核定征收政策,即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的0.6%-1.2%核定;对于利润虚高、成本缺口大、分红个税高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实实在在地大幅降低税务成本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关注,公众号,节税宝典。通常情况下,为什么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不要超过500w?到底在多少较合适呢?希望以上的一些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哦。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随着国内经济的复苏,大部分行业经历小半年的蛰伏之后,也是慢慢要高速发展起来了,不过目前市场大部分公司都是属于刚成立,或者成立不久的新公司,公司的主体也大部分都是以一般纳税人为主,能够成为一般纳税人说明公司在财务上是有一定量的资金来往,会产生很多税务上的问题,很多一般纳税人公司为了控制成本都是会选择代理记账,但是代理记账的费用时高时低,很多老板都不太清楚一般纳税人公司做代理记账有哪些收费标准?
看地区
因为在不同的地区,代理记账的成本也是不一样的,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成本相对来说会比经济一般的地方收费要高一些,通常来说在超一线,一二线城市来说,一般纳税人公司做代理记账费用会在300-500元每月,在三四线城市来说基本就是150-300元一个月,不少一二线公司也会选择三四线的代理记账公司合作。
看票据
一般纳税人公司的票据也是影响收费标准的因素之一,因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规模越大的,员工人数就越多,产生的资金流量就会越大,这样的情况财务数据,票据,凭证也会越多,所以做代理记账的工作量随之增加,所以一般纳税人公司规模越大收费越多,反之公司规模越小收费越低。
看服务
对于代理记账公司来说,有可能是一个人给公司做账报税,也有可能是一个团队给公司做账报税,基本也是有一定服务区别,现在的市场上大大小小的代理记账公司实在是太多了,而正规靠谱的代理记账企业很少,一般来说正规靠谱的代理记账都是帮助一般纳税人公司做代理记账的话,背后都是一个团队的,当然小公司或者非正规公司是不会有这样的服务。
一般纳税人公司做代理记账流程
数据交接
一般每个月的月末的阶段,也就是20-30日公司都是需要向代理记账公司邮寄当月所有公司经营产生的财税数据,包括凭证,票据,发票等等,或者企业也可以选择让代理记账公司上门收取。
财务核算
在代理记账公司拿到公司财税数据之后,就会有专门的做账会计来公司的财税进行核算做账,如果发现有问题会跟公司随时沟通,确保财税数据无误。
税务申报
在代理记账公司整理好公司的财税数据核算之后,就会在每个月月初,也就是1-10日会帮助公司做好纳税申报,确保公司税务财务没有异常情况。
定期回访
代理记账做好财务和税务处理之后,也是会把一系列的资料返还给公司,并且附带还有财务和税务报表,定期到公司做好回访工作。
总结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做代理记账的收费标准,以及做代理记账的流程,对于新注册的或者刚成立不久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来说,选择代理记账也是不错的选择,直接把财税的风险给转移出去了,公司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发展,如果大家对于一般纳税人公司做代理记账还有疑问的话,是可以找金岛小编聊聊的,当然如果您遇到其他有关公司注册,工商变更,资质许可问题也可以给金岛小编留言哦!让您的创业更轻松!
前提提示----------为了照顾刚晋级财务的同仁们,本文章从登陆开始说起,会的可以忽略,直接看重点即可!来到这里的朋友可以点点赞。鼓励鼓励!不多了说了直奔重点!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山西税务局官网截图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登录界面截图
二、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三、填写报表
(一)填写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相关数据
1.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后面的“填写”。
2.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专用发票、其他发票销售额及税额。(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了对应所属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税额合计)。
3.录入“未开具发票”及通过非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税额”。
4.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营改增纳税人点击第12列标题“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进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纳税人跳过此步及下面的第5步。
5.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手工录入第3列“本期发生额”,其他各列由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返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6.销售额及销项数据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自动跳转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写。
(二)填写进项税额相关数据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也可在报表填写目录下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后面的“填写”。
2.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第35栏“本期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栏次数据。
3.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第2栏“本期认证且本期申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栏次数据。
4.其他扣税凭证的填写
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1)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2)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3)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5)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填写方法:同时填入第8b栏“其他”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6)不动产分期抵扣期末余额。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第8b栏“其他”。
(7)支付桥、闸通行费。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填入第8b栏“其他”。
(8)用途改变。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第8b栏“其他”“税额”中。
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6.单独列示购建不动产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这两类扣税凭证在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和4栏的同时,还需要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或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单独列示。
7.核对进项税额
核实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该栏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不包括第9栏和第10栏。
8.进项税额转出
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依情形分别填列第14-23b栏,第13栏自动合计。
9.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
(三)填写税额抵减相关情况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后面的“填写”。灰色栏次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白色栏次可录入。
2.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载明的价税合计填入第2列“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填入第4列。
3.预缴税款的填写
将预缴税款依情形填入第2列第3-5栏“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填入第4列。
4.加计抵减情况的填写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
(1)年度内首次享受,未填写声明点击“填写声明”,自动链接到《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填写模块。
(2)核实修改“本期发生额”
电子税务局按规则自动生成第2列“本期发生额”,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录入第3列“本期调减额”。
(4)第4、6列由系统根据公式生成,不可修改,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根据规则生成,请核实。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
(四)减免税相关情况的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面的“填写”。
2.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3.享受多个减税政策的,点击左上角“增减税”;享受多个免税政策的,点击左上角“增免税”;
4.如需删除,将鼠标放至需要删除的行,点左上角“删行”。
5.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
(五)填写主表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后面的“填写”。该表数据已根据主附表关系自动生成,请核实修改。
2.核实销售额,并对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进行修改。第2栏中减少的数额会进入第3栏,第9栏中减少的数额会进入第10栏。
3.核实“税款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拆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应纳税额减征额,通过在“即征即退项目”下面的第12栏、14栏、23栏录入来实现。
4.核实“税款缴纳”,重点关注第28栏、第30栏、第34栏。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报表填写。
(六)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保存后,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后面的“填写”。该表数据已根据主附表关系自动生成,请核实修改。
四、进行申报
1.点击左侧“报表申报”,出现下图
2.点击“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报表申报,通过点击右上方的“刷新”按钮,可查看申报结果。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代表申报表已传至税务机关核心征管系统。
五、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再重新申报。
六、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声明:本文章素材等来源于官网制度或网上截图等,只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维权告知,必删。
引子
从全面营改增以后,所有行业都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互相转换规则的4个要点,你清楚么 ?今天听丽姐和你聊一聊吧!
问:丽姐,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做小规模纳税人,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特别提示三点:
第一、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第二、 加油站必须成为一般纳税人;
第三、自然人不得成为一般纳税人。
问:丽姐,某企业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了,以后还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么?
答: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问:丽姐,如果某企业设立时候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以后还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么?
答: 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管年销售额是多少,都可以申请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
问:丽姐,某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500万以上的,是必须当一般纳税人还是可以选择继续当小规模纳税人?
答:增值税应税收入500万以上的企业必须当一般纳税人。
举个例子,按照税法规定,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9月累计发生了增值税应税收入501万,那么2023年10月15日前该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主动向税务局申请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假设税务局于2023年10月15日当日批准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企业从2023年10月15起,按照一般那税人缴纳增值税。
聪明的你注意到了么?该企业2023年9月,超过500万的当月还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那么假设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且预计自己公司在几个月内应税收入一定会超过500万,那么你会如何筹划呢?
总结
第一、新成立的企业,自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在经营过程中,会计核算健全的可以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第三、在经营过程中,除非国家税务总局有例外规定,年销售50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转化窗口期已过。
第四、在经营过程中,年销售额(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以上的,次月必须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当月依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之间转换的四个要点,你记住了么?
最后,我是林丽,分享看得懂的财税法干货,欢迎分享、收藏、点赞、欢迎关注!
情景一:我司为一家酒店经营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因某兄弟单位经营不善而出现资金短期情形,我司向对方提供了借款,由于金额很大,利息收入金额偏大,预计将会导致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请问,我司因偶然发生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导致的累计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我司是否需要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答:根据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第三条、财税[2018]33 号第一条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超过 500 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 应税行 为年应 税销售 额。由于贵司偶然发生的是贷款服务,故贵司取得的利息收入仍需要并入到年应税销售额当中。因此,因偶然发生的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导致累计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后,贵公司应当转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 人。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 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 售额, 不计入 应税行 为年应 税销售 额。
当我们执照注册下来后,在做税务登记时,税务选择纳税人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在现实税务登记中, 我们根据经营需求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进行选择;假如:公司为道路运输企业,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在签订合同时,客户一定要开具9%税率的专用发票,通过商议后此时我们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9%的运输发票(这时,我们一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专业财务人员)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最本质的区别是:
税率不同: 小规模的税率基本是3% ;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他们中间最大的界限是: 他们之间的界限(当你是小规模纳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销售行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超过这个界限税务局会自动判定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标准,会被责令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
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策: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超过45万也免增值税)。
2、获得增值税专票、普票,都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3、申报时间及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
1、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
2、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3、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符合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6、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第1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开票成为了每个客户大大最“费力”的事情,下面小编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开票小常识。
小规模企业申请开发票有以下两个渠道:
第一,税务局代开,首先需要在国税网站填写开票信息,然后由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到任一国税大厅领取纸质发票。
第二:企业自行开票。企业自行开票需要购买具体的开票设备,如税控盘,打印机,电脑等,最重要的是要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为后期的报税交税提供便利!
一般纳税人则只能通过企业自行开票的方式来解决开票的问题,税务局不接受代开,企业必须购买具体的开票设备,如税控盘,打印机,电脑等。
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企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领取的发票票面金额也是万元版的,且也只能一次申请25张,那企业后续业务量大,面临开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金额该如果处理呢?接下来听小编给你详细讲解......
no1: 首先您需要登录公司税务局网站;
no2:搜索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no3: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此处需要注意发票种类选择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位。
no4:上传填写好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扫描件,请注意一定要盖公章。最后提交,等待20个工作日左右,可查询申请的结果。
查询结果有两种情况:通过与不通过,通过了您就可以去税务局领取十万位的发票了,一般审批通过了一次可以申领25张,注意:前期小规模未开完的空白发票同时可用且票面金额为十万位哦!!!
那如果网上提交未通过怎么办呢?别急,税务局在审批发票升位申请时,一般会参考该企业近3个月的平均开票面额及购销合同中的单件产品售价。您可以带进项合同、进项流水截图打印件,进项流水发票、销项合同、销项流水截图到国税大厅现场递交资料,注意进项和销项要对应哦 。。。
对于有升位需求的大大们,如何您还不是很清楚流程,赶紧联系万事发的专业咨询顾问了解详情吧!全程一对一指导,免除您不必要的麻烦,让您安心、省心、放心!!!
附加税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的附加税。附加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同时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那么如何计算提取的附加税呢?
1、城市建设维护税计算方法:
城市维修建设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实际增值税+实际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消费税不征收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的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
城市维修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扣除期末退还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期末退税是指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导致认证的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的税额。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增加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同时缴纳城市建设税。
企业一般按月计提附加税,应计提城建税=(应纳增值税+应纳消费税)×税率。
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城建税的税率分为市区7%、县镇5%、市区、县镇1%。
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
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是指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实际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附加费。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的计税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征收比例=(实际增值税+实际消费税)×征收比例。
附加教育费和附加地方教育费=(应纳增值税+应纳消费税)×征收比例。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2%。
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附加税费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的特点。
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及核算问题
原创 安博士 安博士讲财税2021-07-12 04:00
收录于话题#财税知识110个内容
6.30一过,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又开始忙碌半年报了,我在实务中发现很多会计人员对(月)季度预缴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税会处理有问题,在此对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做简要的解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完全按照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调整事项对季度所得税申报进行调整。
季度预缴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调整项目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相比,要简练的多,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涉及到的纳税调整只包括为数较少的几个项目,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等。但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照搬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方法,对招待费、资产减值、职工薪酬等等进行调整,调整项合计金额随意放于某个项目之内。造成多缴或少缴税款,违反了税法规定。
2.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时存在问题
不少财务人员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科目的使用不清楚,照搬年度申报所得税的方法,确认不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预缴所得税计提的坏账已经减少了税前利润,企业也据此预缴了所得税,并未对这类暂时性差异进行纳税调增,不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然,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这会造成违反权责发生制的配比原则,重复计算此类差异,比如,计提坏账时,预缴所得税已经少计提和缴纳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未纳税调增,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出现贷方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项下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都是减少的。
二、解决方法
1.非上市公司或中小公司
此类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不那么严格,可以按照简略的方法处理,即,按照(月)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的项目依次填列,对与年度汇算清缴相比存在的差异不做调整,也不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据此金额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当然如果前期确认了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盈利,弥补了部分前期可抵扣亏损,则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转回。
2.上市公司或大型公司
此类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较高,在公司财务情况较复杂的情况下,如果简单按照上述1的方法,可能会造成较严重的不匹配现象。现举两个例子:①公司有对被投资方具有重要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确认的匹配性和各期报表可比,不至于年终一次性确认过多投资收益,年中进行了投资收益的确认,这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可通过填报《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进行纳税调整,而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能调整;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月(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能加计扣除,年终才能加计扣除,这影响所得税额也较大(从2023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上述各种预缴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差异,导致年中预缴当期所得税与年终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合理的做法应该是:①预缴所得税金额是法定的金额,要严格按照预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当期应该预缴的所得税;②在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时,完全按照汇算清缴的要求进行调整,这个金额是影响利润表的,是实际到年底应该确认的对应到本会计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这时对各类暂时性差异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方法与年终无异。由于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是税法确定,利润表所得税是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核算,季度时预缴所得税多于计提的所得税的,会出现科目余额表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方金额,报表可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出现贷方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的是按照汇算清缴标准计算的所得税与预缴简略算法的差,即按照汇算清缴标准计算应该年终补缴的部分。
这样保证了税务上严格按照税法要求的金额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也保证了会计核算上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配比关系。当然这个方法也存在两个瑕疵:一是对一个会计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费用需要按照预缴方法和年终汇算清缴方法做两次计算;二是从利润表的当期所得税费用无法直观的了解本会计期间实际缴纳了多少企业所得税,当然利润表也不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这个瑕疵应该可以被理解。由于目前的年中和年末申报差异,难以有完美的方法,这可能是下一步税务系统需要优化的方面,目前看,可能在报表附注相应位置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一个较为恰当的方法。
在“小郭说税”之九《浅议“免税”税收属性》文章中,我们通过理论分析认为,纳税人在销售“免税”产品时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含税销售额,应该将其价税分离后将不含税销售额记作收入。(详细论述请关注公众号后查看文章)
但实践中并非如此,笔者接触到的大部分实务工作者都认为销售免税产品收到的全部价款为不含税收入。这种作法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如何确定免税销售额作简要分析。
一、实务中免税销售额的确定
1.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对湖南省国税局的请示作出批复:“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这是一个最为明确的回复,但在总局的法规库里找不到这个文件,也没有批转给其他单位,是否生效,不得而知。
2.“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实务》例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117/1.17×17%-[6.8-6.8×50/(100+50)]=12.47(万元)。
该例题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很明显,该网校认为,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为不含税收入,全部计入了公式分母中。
可以看出,不论从总局的政策层面还是培育广大税务师的培训机构,都掌握着相同的尺度:将销售免税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不含税收入。
二、如此界定导致的问题
之所以免税,是因为有税率,国家给予减免。假设免税药品原税率是17%,国家出于政策考虑给予免税待遇。
为了使“确定免税销售额”问题的表述更简洁,我们将例题简化: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税款1.7万元,该材料全部用于生产免税药品20万元并全部在当月实现销售。该笔业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如果将企业销售免税药品取得的全部价款20万元当作免税销售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为20*17%=3.4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20+3.4-11.7=11.7万。
到这里,可能有人质疑,将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会不会多计算营业外收入从而不当增加收入总额?另一种质疑是,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得到的是销项税额,而不是应纳税额,不能简单地将销项税额当作减免的增值税,而税收政策不允许抵扣用于免税品的进项税金,因此,该类业务无法核算应纳税额,也就无法计算免税额,将减免的增值税计征企业所得税无法实施。
笔者认为,这两种质疑都站不住脚。将销项税金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导致收入总额不当增加,但由于进项税金也列入了原材料成本,两者抵销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最终影响仍然是国家实际给经营者免征的增值税1.7万。这个问题不会对企业利润造成实质影响。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企业收到了20万,付出了11.7万,实际的利润是8.3万,并没有11.7万那么多呀。问题出在哪了?问题出在免税销售额的确定上了。
首先,从进项层面分析。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构成了原材料的部分成本,那么企业在确定对外售价时一定会考虑购进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因此,将收到的全部价款视作不含税收入从增值税原理上说不通。
其次,从销项层面分析。理论上消费者是实际的负税人,增值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是因为向下游收取价款的时候代收了增值税款。如果认为免税品经营者收取的价款中不含增值税,那经营者的纳税义务从何而来?没有纳税义务哪里来的免税?
所以,将销售免税品收到的全部价款当作不含税收入,不仅在实践中造成虚增纳税人利润导致无法执行的问题,而且在增值税原理层面同样说不通。
三、解决之道
我们将收到的全部价款看作含税价,在计收入时先对其作价税分离,就会准确无误地核算出整个业务的企业利润。以会计分录分析如下
购进:
借:库存商品 11.7万(含进项转出额1.7万)
贷:银行存款11.7万
销售: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万
营业外收入—免征增值税 2.91万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17.09+2.91-11.7=8.3万,反映了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和实际所得。
当然,这种作法有两个问题,一是影响了销售者的营业利润,二是导致下游企业的实际支付不能抵扣(详细论述见《浅议“免税”税收属性》)。
第二个问题需要税收政策的改良,本文不加赘述。而第一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的陈玉琢教授曾经建议通过增设会计科目的途径来解决。陈教授的建议从侧面也同样佐证了,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收取的全部价款是含增值税的。
来源:明税研究中心。
最近有一些小伙伴后台咨询河南政务网如何查询个人证书,今天爱上港区把操作方法给整理了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有不清楚的欢迎留言。1、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没有账号的话先点击注册,注册之后点击登录输入注册的账号信息(或者通过支付宝、豫事办等app直接扫码登录)。
2、进入河南政务网先选择实名认证,然后在用户中心—我的证照里面,查询打印个人电子证书。
3、选择我的证照,点击证件名称,打开需要查看的证照名称。在图片上点击鼠标右键、另存为,获取证照图片,需要打印时可自主打印。
▌本文由爱上港区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如果您喜欢本文,欢迎给我们点赞和推荐。获取更多郑州本地资讯,敬请关注【爱上港区】!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去年年底就到期了,现在又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想要转的小伙伴,你们的机会来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
考呀呀已经给大家准备好了操作指南: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常见问题
1、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一,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没超过规定标准的,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是,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就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再强调一遍,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只有2023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不符合第一个条件的规定,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2、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转登记?
答: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的,转登记的程序也是由纳税人发起的。但是,大家要注意,此项政策的执行时间是即日起,停止时间是202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4月23日到12月31日,这8个月的期间里,都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换言之,4月23日前和12月31日后,不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3、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答:18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理解本条规定,重点在“下期”、“当期”。
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这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基本概念,不用过多解释。但是,由于有按月和按季两种纳税期限,本条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就会遇到几种不同的情况,应该按照本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月纳税。这种情况非常简单,转登记日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
第二种情况是,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由于大多数地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纳税,因此这种情况可能会非常多。对此,转登记日的当月,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转登日的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比如,转登记日的所属月份为7月份,纳税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8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8-9月份实现的税款,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
第三种情况是,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季纳税。这与第一种情况一样,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起改为简易计税。
第四种情况是,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这种情况我们判断基本不会出现。如果有,在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的首月起改为按月简易计税。
4、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答:近些年来,增值税的管理都是尽量扩大一般纳税人的队伍,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内的相关政策规定,都不允许一般纳税人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次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允许已经按较低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没有可借鉴的成熟做法,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研究处理,其中,转登记纳税人未抵扣的进项税就是其中的重点。
通常情况下,大家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成本费用。这样做虽然简单,但是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还会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续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如何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比如,可以要求纳税人设立台账进行管理,按月报送税务机关;也可以调整申报表,增加相关栏次要求纳税人按月填报。但是这两种方案都会增加纳税人的核算负担,不是最优的选择。经过反复斟酌研究,我们最终确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这样做,既可满足需要,又简便易行,不增加纳税人负担。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具体规定在18号公告中已经写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5、转登记纳税人如何调整转登记前的业务?
答: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已经成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进行涉税核算。但是,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转登记纳税人在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同时,再填报一张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将会极大增加纳税人核算的复杂性。因此,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不是要求纳税人重新核算最后一期的涉税数据并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
6、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发票开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18号公告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在这里再帮助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7、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答:此次在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同时,允许已经按较低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给予纳税人充分的选择权,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适宜的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类纳税人在转登记后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小规模后必须关注这6笔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一: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留抵增值税假如3万元,应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公司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万元
会计处理二: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未交增值税假如3万元,建议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万元
会计处理三: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待认证进项税额假如是3万元,应转入计入公司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万元
会计处理四: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待抵扣的40%进项税额假如是3万元,应转入计入公司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万元
会计处理五: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未缴纳的实行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假如3万元,建议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万元
会计处理六: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之前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假如3万元,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万元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
2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