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每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阶段,就有人经常咨询我各种个税方面的问题,我把常见的问题列示一下,特别是有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的人重点注意下,可别不小心入坑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问:6万的减除费用是否可以在工资薪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税前同时扣除?
答:如果您上年收入既有工资薪金所得,又有个体户经营所得,6万的减除费用只能选择在一处扣除。
2、问:如果6万只能在一处扣除,应该选择在哪里扣除比较好呢?
答:如果选择一处扣除,应选择对您利益最大化的一处进行扣除,选择适用税率较高的一处进行扣除。举个例子,如果您个体户或合伙企业当年无利润,本来就不用交经营所得的个税,6万的减除费用肯定在工资薪金个税中扣除比较好;如果您工资薪金个税税率低于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您应该选择在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中扣除。
3、问:我有个合伙企业,也没有经营所得,为何我工资申报个税时不能扣除6万费用呢?
答:这种情况下,是因为你申报经营所得个税时没注意,已经扣除了6万的费用,所以你再申报个税时就不能扣了。(我见过比较惨的一个案例是,合伙企业合伙人被代理记账给扣除了6万申报了经营所得个税,然后个体户注销了,等5月份申报工资个税时需调增6万,对应补个税,合伙企业已经注销了,连更正纳税申报表的机会都没有了……)
4、问:如何避免申报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申报经营所得个税时不小心扣除6万?
答:见下图,点击姓名,显示出明细,下拉到42行,记得选择写0,而不是6万。
5、问:如果我2023年只工作了5个月,每个月工资2万,个税汇算清缴时,我可以扣除6万吗?
答:可以扣除6万,6万是按年扣除的,汇算清缴时扣除6万后,你应该能申请退税,因为平时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时只扣了2.5万的减除费用,汇算时扣除了6万。
6、问:为何汇算清缴时我需要补税?
答:补税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情形有:①你这一年中换工作,每换一个单位,新的单位按你在新单位发放的工资重新开始计税,因为个税目前采用累进方法计税,这样会导致换新单位后您个税交的少,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税;②你同时在两处或两处以上领工资,汇算清缴时合并计算综合所得,自然要补税③你除了有工资所得,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税等其他兼职所得,在汇算清缴时,需要把四种收入合并计算,总收入增加,个税税率提高。
7、问:汇算清缴提示我需要补税,我可以不补吗?会有什么后果?
答:系统提示补税的,纳税人应补缴个税,不及时补缴,会面临税务处罚,甚至可能影响到您的征信。
8、问:住父母的房子,可以按租房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可以签订租赁父母房子的租赁合同,享受房租项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绍兴市税务局显示,绍兴上虞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股权转让存在偷税行为被税务局罚款。
查税宝查阅资料发现,绍兴上虞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发起人股东之一。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汤姆猫。
1.经检查(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取得的减持股份应税收入190624902.45元,应补缴增值税:
106620522.41÷1.03×3.00%=3105452.11元
84004380.04÷1.06×6.00%=4754964.91元。
合计应缴增值税7860417.02元,该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5745589.40元;2023年12月15日自行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2191.26元,教育费附加172367.68元,地方教育附加114911.79元;
2023年4月18日,该单位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1325245.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2767.22元,教育费附加39757.38元,地方教育附加26504.92元。造成少缴增值税789581.6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270.71元,教育费附加23687.45元,地方教育附加15791.63元。
税务自检查询——【查税宝app】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错误,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26103295.73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的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单位49位自然投资人2023年、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均超过10万元,适用税率为35%,速扣数14750元,2023年49位自然人应缴个人所得税4175958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25645.62元。
点评
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涉案企业减持股份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当按照销售金融服务,适用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附加税费。本案中,涉案企业在取得减持股份收入,减持时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增值税适用3%的税率,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计算增值税适用6%的税率。
另一方面,涉案企业为合伙企业,其减持股份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与其他收入合并,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作为经营所得,由投资人计算纳税,由自然人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计算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错误,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广大纳税人应当准确核算股权转让收入,依法及时缴纳税款。
来源:华税、税乎网
办理2023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时
系统提示“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
该怎么办?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因此,如果您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等扣除项的,则需要对经营所得进行更正,减除费用等扣除项更正为0后,再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正申报怎么操作呢?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2. 在查询界面点击【已完成】,找到需要更正的申报记录,点击【查看】。
注意注意!此处请勿点击【作废】,否则您的申报记录被删除后,如果您又未在3月31日前重新依法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的话,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处理。
3. 在申报详情界面点击【修改】。
温馨提示!不能更正的两种情况:
1.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c表)申报,即申报b表的被投资单位在c表的被投资单位列表中存在,则不允许更正b表。
2.所得项目与被投资单位信息不可修改。
4. 进入更正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在第4环节“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中,系统提示“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请您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选择【是】,点击【下一步】。
5. 下拉至“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点击右边“▼”,确认投资者减除费用等扣除项为0之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2023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3年3月31日截止!如果您属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请您按规定尽快完成经营所得b表、经营所得c表申报,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记录。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汇算清缴对象及提交材料
一、汇算清缴对象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
(2)企业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3)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4)以前年度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5)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6)汇算清缴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7)资产所有权证明的复印件;
(8)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9)企业基本情况表;
(10)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汇算清缴流程
(1)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企业所报送的材料。如发现企业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漏项,将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正或限期重新申报。若审核确认无误,则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或多缴的税款;
(3)企业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主动结清税款。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了解要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们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帮助,有任何关于财务审计的问题,欢迎来咨询。
重要提示:
1月01日-3月31日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6月31日 个人综合所得会算清缴
1月01日-5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什么是个体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 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 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 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 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 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通常情况下
有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未做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个人按照劳务报酬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是最简单的区分,但实务中并非完全如此。下面举个例子: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6〕127号)
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 所得税。
个人(包工头)未取得营业执照但承揽建安业务的也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而非按照劳务报酬。
这里我们要区分业务是纯粹个人行为还是团队行为,如果纯粹是个人行为的又属于劳务报酬范围的,要按照劳务报酬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团队经营的,即使在劳务报酬列举的范围内,也应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区纳税。
比如说:一个人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就属于劳务报酬;如果是一个团队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那么就属于个人经营所得。
【网友问答】
看上述图片,取得了这样的一张发票。这个备注栏中写的个人所得税应该由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那么修补墙体按照什么来算呢?
【答】
看修补墙体是一个人完成的还是找一个团队来完成的。首先合同看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说是一个团队来完成的,那这个就是经营所得。如果是他个人来完成的,那么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去对他进行代扣代缴。
注意:
经营所得对于我们支付方是没有扣缴义务的,提供服务方自行去税务局申报缴纳税款即可。
若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我们支付方是有义务进行代扣代缴的。
什么样的个体户能核定征收?
定律征收主要看收入、费用哪个可以准确核算,然后定律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大部分是根据收入来定的。
什么情况可以给与企业核定征收呢?
《税收征管法》第35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 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 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补充: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去进行规定。说白了35条就是说本来你应该有账,但是你没有账。或者是你本来应该有账目,但是这个账目不能够让人相信。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办法查账,只能去进行核定了。
同时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 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那么哪些个体可以用以上这个办法呀?
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的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 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或者应纳税额。
通过这上面的三个文件可知,为什么个体户会有核定征收,是因为它不具备查账的条件,所以让他核定。
是不是说所有的个体就一定能够核定的?
不一定的!因为国家在不断的完善个税收征管体制,对于有一些纳税人就不给核定了。
案例:芙蓉区税务局的公告,2023年的一个公告
特殊不能核定征收: 一般纳税人、部分省市、影视行业、律师行业。
【网友提问】
比如说像长沙这个,核定这收没到年第,直接从中间改成查帐了,前面的1-3月份怎么去计算?
【答】
个人所得税都是按年算的,就算你是4月1号开始改为这个查账征收的,那么去算的时候还是按照2023年度一年去算的,也就是说一季度1月1号到3月31号相关的这些收入、成本等相关的东西也是需要进行补齐的。
个体工商户要不要建立账簿呢?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 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 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 以上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简易账:就是流水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 (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 80000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 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 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个体户是否要申报财务报表?
查帐征收情况下:个体一定要申报财务报表
核定征收情况下:不需要申报财务报表
祖国加油!武汉加油!愿所有同胞都有健康之体!
小唯不材,没办法治病救人,只能在自己专业领域里勤勤恳恳为企业分享最实用的财税知识!
欢迎企业主提问交流~小唯会积极回复大家的~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