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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问题汇总:
办理过户的车辆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的车船税
个人因肖像权被侵权而取得的补偿是否缴个税
总包单位对甲供主体工程能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01
办理过户的车辆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的车船税
q:
我公司将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过户转让,请问同一纳税年度内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a:
我公司将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过户转让,请问同一纳税年度内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答:《车船税法》(主席令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第八条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第九条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11]712号)第十五问“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如何处理?”答复如下,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综上,你公司将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过户转让,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也不另纳税。
02
向个人出租住房可否区分对象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
q:
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请问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否根据不同的个人承租对象,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a: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9月23日发布《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来了!22问详解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第五问“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按照2023年第24号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选择1.5%简易计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承租对象,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解答如下,不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在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时,应以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区分不同承租对象或不同笔承租业务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因此,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不能区分不同承租对象或不同笔承租业务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03
总包单位对甲供主体工程能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q:
我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了办公楼总包合同,双方约定桩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工程所需钢材等主材由甲方供应,属于甲供工程。请问按甲方要求该甲供工程能否选择适用9%的税率以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a: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2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切实保证政策措施落地。各地税务部门要深刻领会现行建筑行业各项政策措施出台的意图,盯紧抓牢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工作,税收减免、简易计税等各类政策安排必须严格落实到位。特别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在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主要建筑材料的情况下,一律适用简易计税的政策,必须通知到每一个建筑企业和相关建设单位,确保建筑企业“应享尽享”,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综上,你公司作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提供桩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建筑施工服务,同时建设单位供应全部或部分主要建筑材料的,属于甲供工程,一律适用简易计税的政策,不能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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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因差额开票被查,涉案金额高达23亿, 18人被抓!即日起,差额发票一定这样开,否则……
1
差额发票被查!
18人被抓!
近日,青岛某管理公司因利用差额征税政策被查了,涉案金额高达23.18亿元,查获涉嫌虚开发票10360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该案涉及地域广,侦办难度大。
在青岛市税务局货劳税处大数据平台的支持下,经过近一年的深入调查取证,专案组对涉案团伙的发票流、资金流等追本溯源,查明了某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的作案轨迹,固定了资金回流等关键证据,摸清了涉案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及有关涉案企业的名单。
最终,税警双方协同制定周密的抓捕行动方案,将该案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现场查获了大量虚开发票证据。
办案人员表示,经查发现,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差额征税政策,虚构经营成本中的人员工资、人员社保及福利,虚开发票,谋取非法利益。
从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出,差额征税、发票虚开、三流不一致、虚构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等都是公司潜在的问题。
给会计和老板们几点提醒:
1、很多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利用差额征税政策,虚构成本中的人员工资、人员社保及福利等。这种情况一旦被查,真真是一查一个准。
2、一定要确保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劳务流一致。如果四流不一致,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3、留存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酬的具体计算标准;如果通过现金发放工资,一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4、劳务派遣接受方,一定要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审核,包括公司的经营范围、规模、是否有劳务派遣资质等等,防止接受虚开的发票。
5、检查开具的差额发票备注栏是否合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如完善发票审核制度、报销制度等等。
再次提醒,乱用差额征税风险巨大,纳税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今天我们从什么情况下适用差额征税,到如何开票,最后到如何申报,给大家具体讲一讲。
2
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计税方法。
具体以下25种情形适用差额征税:
3
差额征税如何开票?
1
哪些行业可以差额征税?
2
差额征税如何开发票?
差额征税,一般选择差额开票的开票方式。差额开票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一)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种情形是差额扣除部分政策上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差额扣除的工资、保险、福利费、公积金等情况 。
对于这种情形我们在发票开具上有两种选择:
如果购方要专票,那么开具两张发票,即差额后的部分开具专票,差额扣除部分开具普票;如果购方不要专票,则开具一张全额普票。
举个例子:一家劳务派遣企业收到用工企业100万元款项,其中80万元用于支付派遣用工工资、保险等,用工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则劳务派遣企业应开具两张发票,一张20万元的专用发票,一张80万元的普通发票。
不允许差额部分开具专票的项目有:
1. 经纪代理服务: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有形动产售后回租:本金部分
3. 旅游服务: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及分包费用
4. 劳务派遣(安保):工资、福利、保险、公积金
5. 人力资源外包:工资、福利、保险、公积金
6. 金融商品转让:购买价
(二)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一种情形是差额掉的部分没有政策规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例如建筑安装企业差额扣除的分包款,物业公司差额扣除的代收自来水消费等情况。
那么,发票开具方式就是一种:开一张专用发票,或者开一张普通发票。
举个例子:一家建筑安装企业收到甲方100万(不含税)工程款,分包出去80万(不含税),该企业选择简易征收,那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是(100-80)*3%=0.6万元,若甲方要求建安企业出具专用发票,该企业应给甲方按100万不含税价全额给甲方开具专用发票,分包的80万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及附表一实现税额上的扣减。
允许差额部分开具专票的项目有:
1. 航空运输:扣除机场建设费、代收转付票款
2. 客运场站服务:扣除承运方费用
3. 简易计税建筑服务:全价+价外—分包款
4. 一般计税房地产:全价+价外—土地价款
5. 电信信为公益机构接受捐款:全价+价外—支付公益机构捐款
6. 转让非自建不动产:卖价-买价
7. 转让2016.4.30前土地使用权:卖价-买价
8. 教育辅助服务:考试费收入-支付给境外的考试费
9. 签证代理服务:全价+价外-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管的签证费、认证费10. 代理进口服务:全价+价外-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款项11. 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支付的自来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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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如何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
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缴纳增值税。第一季度含税销售额为28万元,其中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为20万元,普票20万,代开专用发票8万元,税率5%。
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可扣除金额20万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10栏“本期发生额”和第11栏“本期扣除额”;同时将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8万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二、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的“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76190.48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五行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同时将预缴税额3809.52元填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中。
一般纳税人
b为一股纳税人,按月缴纳增值税。一月含税销售额为28万元,其中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为20万元。其中普票20万,专用发票8万元,税率均为5%。
一、先保存附表一,之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将可扣除的金额20万填写在5%征收率的项目第3栏次,第5栏次;其他数据自动带入。
二.附表三保存之后,回到附表一重新保存,系统会将可扣除的工资薪金社保等金额自动带入附表一;
三、附表填写之后打开主表,将不含税金额266666.67元填入第五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其他数据自动带入。
5
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1、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2、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
二、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来源: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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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式取消预缴税款”的方案后
税收洼地再一次
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那么,税收洼地到底是什么?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处理方法,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标。
那税收洼地要不要用?应该如何挑选?
今晚20:00,
李利威老师就带你一起来了解
在企业合理节税上起到很大作用的“税收洼地”
《一个小时看透税收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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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并不以牺牲课程品质为代价,事实上,李老师为了确保直播课程质量,带领团队在1200多个咨询项目中提炼出最经典的案例,研发出本课程!
金杯、银杯,不如学员的口碑,以下是听课学员对李利威老师课程的评价:
李利威老师学生课堂笔记
学员都表示受益匪浅,课程好评如潮
税务局的人员都在学习!
不用花一分钱
你就能
秒变老板眼中“红人”
同事眼里“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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