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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报表填写(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报表填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报表填写

【第1篇】一般纳税人报表填写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应为不含增值税收入。笔者在实际征管中发现,一些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存在误区。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掌握方法,准确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典型案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p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开发的m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023年6月已完工交付使用。该项目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售房款)10900万元。假设对应的土地成本为40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9%,那么,p公司应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应税收入?

常见问题

笔者在实际征管中发现,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容易存在一些误区。比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直接等于会计收入,也直接等于不含增值税收入。再比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以所开具售房发票的不含税开票金额作为应税收入。

笔者在梳理p公司2023年7月的纳税申报情况时,发现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9%税率的项目”栏次,填报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10900万元,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4000万元、本期实际扣除金额4000万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10000万元,“销项税额”569.72万元。

同时,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填报销售额10000万元,销项税额900万元,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4000万元,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6900万元,销项(应纳)税额569.72万元。

从申报资料看,p公司累计开具的发票价税合计10900万元。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万元、税额为900万元。p公司认为开具的售房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000万元就是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同样没有考虑因土地价款差额征税所抵减的销项税额=4000÷(1+9%)×9%=330.28(万元)。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无法直接从已有纳税资料、会计账簿中获取,而是需要计算确认。从笔者的实践经验上看,可行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方法:以含税收入为基础分两步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从以上文件规定可以看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计算分两步:第一步,计算出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二步,将向购房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以下称“含税销售收入”)减去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计算得出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具体到本案例,第一步,m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1+9%)×9%=(10900-4000)÷(1+9%)×9%=569.72(万元);第二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10900-569.72=10330.28(万元)。与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税收入相比,多了10330.28-10000=330.28(万元)。

第二种方法:以含税收入为基础用公式计算。

根据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1+9%)×9%,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两式合并可以得出,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1+9%)×9%=(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9%)÷(1+9%)。

本案例中,m项目含税收入10900万元、土地价款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10900+4000×9%)÷(1+9%)=10330.28(万元),与第一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致。

第三种方法:以开具的不含税开票金额为基础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税开票金额+土地价款允许抵减的税额=不含税开票金额+土地价款÷(1+9%)×9%。本案例中,m项目开票金额10000万元、土地价款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10000+4000÷(1+9%)×9%=10330.28(万元),与前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能与会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核算收入、开具发票金额简单地画上等号,也无法从已有的纳税资料、会计资料直接获取,而是要计算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验算,确保应税收入计算无误。必要情况下,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防范后续风险。

来源:中国税务报,时间:2023年11月04日,版次:07,作者:郭立江,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2篇】一般纳税人认定

2023年作为新的开始,很多事务都发生了不晓得变化,税务问题在如今更是变化颇多。那么2023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下面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首先可以是在其注册公司的时候就将公司类型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或是其每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此外该纳税人的应该有稳定的营业地点,并按照要求对营业流水,账目严格要求,保证其真实有效,能够在纳税时准确提供其相关的纳税材料。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哪些内容

1、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利好政策,特别是商贸、房地产等综合税负都高的行业,或者是一些缺少进项的企业)

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到园区,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还可以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扶持。

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例如收益是1000万,核定的行业利润率是10%,就相当于我们企业的利润就是100万,然后按照100万的利润来交税。

增值税:增值税是按照正常的对应的行业税率来完税,但是正常缴纳增值税之后,是可以享受实际缴纳税金的10%的奖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3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请关注我们钇财税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3篇】一般纳税人税负怎么算

之了君发现最近有小伙伴在关心如果判断一个公司的负税率是否正常,以此来判断该公司的运营状况如何,同时避免自己进入了一个黑公司,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之了君今天就在这里给小伙伴分享相关的内容,同时也告诉小伙伴该如何计算企业税负率,快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公司税负率是否正常?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为增值税税负率和所得税税负率。一般来说,较高的税负率和较低的税负率都不太正常,一般有下面几种情况都需要注意:

1、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2、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申报。没有及时报税,包括不按时报税,报税不完整等。

3、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预防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不一致

4、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

5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6、企业存在大量的运费抵扣,收入确实减少的。

企业税负率如何计算?

而对于税负率的计算,小伙伴需要知道以下的公式:

1、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100%/

2、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3、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4、增值税率计算公式为:(销项-进项)/收入或者可以做一个变形,(销项税率*收入-进项税率*成本)/收入=销项税率-进项税率*成本率

以上就是之了君今天分享的有关如何判断公司税负率是否正常?企业税负率如何计算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小伙伴们的疑问。

同时如果对于之了君所列出内容有疑问,欢迎大家随时咨询与交流。

【第4篇】一般纳税人不想经营了

公司不想经营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众所周知,现在0元就可以注册公司,但是一旦你不经营了,想要注销,比登天还难,不仅花钱多,而且还要很长时间,苦不堪言!

那么,这个不经营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公司不想经营了,有三种处理方法,注销、零申报、转让。

01、注销

如果近几年内不想创业,选择注销公司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日后再开办新公司比较方便。

注销的流程是这样的:工商局先备案 → 登报 → 国税局申请注销 → 地税局申请注销 → 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代码注销 → 银行注销。

如果,有以下这几种情况的,不可以直接注销

① 非正常户

注销公司的第一步就是税务注销,如果你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那就别想直接注销的事儿了,先把税务异常处理好才行!

② 证照不齐

如果你营业执照丢了,或是公司章找不到了,那也是很难注销公司的,都得先补齐。

③不能提供凭证、账本、报表的

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查账本及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来没有记过账的公司也注销不掉,想注销的话,必须先补账。

④ 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未注销的

如果想注销母公司,那么子公司或分公司都必须先完成注销,否则母公司肯定是注销不掉的。

注意:

1、整个公司注销流程8个月到1年半左右的时间,其中注销国税得2-6个月,注销地税得2-4个月,登报得45天,注销营业执照2-4个月,注销代码1个月,注销印章15天…

2、注销需要花费一笔费用(需要做税审报告)以及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公告、登记、发放员工工资,缴纳应缴税费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等;

3、注销需要查账,若公司账务不规范,税务局则会要求补税金或者罚款;

4、若公司名下有一些域名,办理注销时,域名的所有权处理比较麻烦;

5、在认缴的份额内承担有限责任,若出资不到位的股份需要补交。

02零申报

零申报对于那些过段时间还想还开公司的人来说比较好,到时候就不用在注册了,不过长期零申报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企业可以零申报多久,其实也是没有明文强制的规定,但是如果超过6个月或者长期零报税,很有可能会引起税务局的稽查,然后就会被列入重点的监控对象中。被纳入重点的监控范围内后,会进行相关的纳税评估,如果评估发现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则就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还可能被税务纳入为走逃户,各位老板如果纳入走逃户会很严重,会被纳入重大的失信黑名单中并且对外公告,还会被评定为d级的纳税人,被评为d级纳税人,就得承担d级纳税人的所有后果!

什么情况下能进行零申报?

● 零申报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

● 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可以进行零申报

● 零申报并不仅仅指收入为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就可以零申报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没有销项税额,且没有进项税额,才可以零申报

●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都为0才能零申报

03公司转让

除了上面两种方法以外,还有一种,就是公司转让,不过在公司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把公司的现状都整清楚,比如工商、税务、银行、账务都不能出现异常情况。一旦有你想想谁还敢买你的公司,那不是没事找事吗。

公司转让跟注销对比时间确实比较短,正常情况下流程走完,大概也就10-15天左右,如果税务办理顺利的话,甚至只需要一个星期就可以完成公司转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那么转让的成功率也比较低。大部分收购企业的人,看中的因素就是企业的成立时间,因为成立时间越长口碑、品牌等无形资产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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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啥叫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1]

一般纳税人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一般纳税人领购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一般纳税人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一般纳税人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一般纳税人罚则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2]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一般纳税人根据《条例》规定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小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具体条件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单独建账核算并有专职财会人员,能按规定提供应税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资料。个体经营者,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亦应基本具备上述条件。

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两种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是划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依据。

1.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

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

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02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其应纳税额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标准

《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除外)。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自2004年8月1日起,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可给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认定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38 号)

a.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a)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b)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b.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申请

未超标试点纳税人需要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a)《申请认定表》二份;

(b)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c)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c.制作并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开业满一年的企业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一般纳税人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1份;

10.公司章程复印件份;

11.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二)新办商贸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1份;

10.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11.能证明可以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资料如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或书面意向复印件各1份;

12.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纳税申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资料。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6. 装订要求:按月份单证类别装订成册,属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得拆本装订;其他不属于本装订的,每册按25份装订,如不足25份,可按实际份数装订。发票存根联装订,按发票顺序25份装订。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注销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且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但未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纳税人,即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或者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其他个人和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外)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都应按其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6篇】天津一般纳税人转让

疑问一

什么是自然人股权转让前置制度?有何法律依据?

答复:

也就是自然人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取得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参考: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疑问二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答复:

1、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印花税是减半征收的。

财税〔2019〕13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这里的合理费用指的是转股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附加税、资产评估费、

中介服务费等等。

3、自然人股权转让,特殊情况下为何会存在土地增值税的涉税风险?

如果自然人所在企业的股权里面仅仅只有房屋、土地这些不动产,在采取一次性股权转让的情况下,或者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土地房地产的评估值,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0〕32号)收悉。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泰达恒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征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41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泰达恒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征缴问题的请示(津地税办【2011】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北京国泰恒生投资有限公司利用股权转让方式让渡土地使用权,实质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认定,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参考三:

《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87号):

鉴于广西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在2007年10月30日将房地产作价入股后,于2007年12月6日、18日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同月25日即将股权进行了转让,且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房地产的评估值。因此,我局认为这一行为实质上是房地产交易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疑问三

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账务处理?缴纳的个税和印花税企业需要做账吗?

答复: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股东a

贷:实收资本-股东b

交的印花税、个税怎么记账?

作为公司,公司是不用对股东的收支进行处理的,可能在实务中,股权变更是公司内部的人进行处理的,所有的支出也是公司支付,那可以:

借:其他应收款--x股东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疑问四

我属于认缴制的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可以0元或者1元转让吗?

答复:

以上认识是错误的,必须纠正这个误区。

当时股东实缴为0元,只是代表财产转让的原值为0元,并不代表财产转让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若是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则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照样给你核定转让价格。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疑问五

股权转让所得应由哪一方代扣代缴个税?自然人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谁?

答复:

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缴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法定义务。

1、李总属于股权转让方,为个税的纳税人,

2、王总属于股权受让方,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疑问六

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缴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王总属于股权受让方,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若是王总未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是否需要补缴个税?

答复:

不需要补缴,但是需要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0.5倍-3倍罚款。

参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疑问七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哪7种资产需要中介也就是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答复:

(1)土地使用权;(2)房屋;

(3)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

(4)知识产权;(5)探矿权;

(6)采矿权;(7)股权等。

以上7种高溢价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疑问八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0元或者平价转让哪4种情况属于有正当理由?

答复: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疑问九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复: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疑问十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地点在哪?

答复:

纳税申报应在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疑问十一

我公司今年刚增资扩股引进了新的股东,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股权转让?是否有20%个税的风险?

答复:

增资扩股引进新的股东,这种股东变更不属于股权转让,当然也不会面临股权转让20%个税的风险。

增资扩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李四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疑问十二

自然人股权转让后反悔,对前次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的个税是否应退回?

答复:

转让行为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了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就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

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前次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的个税不退回!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第7篇】申请一般纳税人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或成为普通纳税人的诸多优势,一些小型纳税人企业具有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的吸引力。那么,企业如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呢?洽通小编将对此进行介绍,供广大企业参考。

一、为一般纳税人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果已处理了'一份中的三份证书'和'一份中的五份证书',则只能提供营业执照);

(2)一般纳税人的书面申请报告(由纳税人本人出具,说明申请理由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3)固定生产和管理场地(有些地区要求场地面积达到一定标准);

(4)房地产证书、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发票(租赁期超过一年);

(5)开立银行户口证明书(开户许可证);

(6)所有投资者(法人、股东)的身份证明、税务组织者的身份证明、会计身份证明和会计证明;

(7)公司员工时间表和社会保障证书;

(8)公司章程、合同等;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

二、掌握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操作流程

目前,企业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根据国家税务编号和密码登录国税局官方网站,在'所有功能'模块中,查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登记,填写公司基本信息,然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传递及时、解析和重新提交的理由。

(2)在收到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识别通知后,应在网站上批准票型。在发票模块的票型审批栏中,增加发票类型信息:增值税通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按需选择)。为增加税务人员的信息,需要对个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正反两面拍照上传,最后确认提交结果,并在3~20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

(3)经票型审批后,企业税务人员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印章、法人印章等带到税务局购买白王税号或空间信息税牌,并在税务管理窗口签发。

(4)将上述文件和税控面板放在收购单窗口,也可以在网上申请发票。

(5)企业自身在税务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安装发票软件,输入管理员、企业和客户的相关信息,输入商品代码。发票可以开具,发票可以打印。

以上是洽通小编对'如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一问题的具体介绍。如果企业希望在营业期间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可以对本文的内容和操作过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把握!

【第8篇】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操作手册

业务描述: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一、按照【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填写申报表】

二、填写申报表,在[填写申报表]页面,先填写左边附表,在主表汇总。 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

三、点击”确定“及”申报“,出现[申报结果],完成申报操作

四、直接跳转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界面,《附加税(费)信息》表自动带出数据,填写标黄栏次,点击“申报”

五、点击“确定”及”申报“,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第9篇】一般纳税人的报税软件

税控盘专用设备

一、税控盘版报税操作

每月1日后执行开票软件报税清卡操作步骤:报税处理——网上抄报——抄报(上报汇总)——报税——反写(清卡);

(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票发票,机动车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涉及的每一种票种(即使没有开具过发票)都要抄报(上报汇总)、反写操作)

1、“抄报(上报汇总)”成功提示如图:

2、网上报税或大厅报;

3、“反写(清卡)”成功提示如图:

税控盘报税清卡状态查询

1、报税清卡前状态如下图:

请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

2、报税清卡后状态如下图

请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

开票截止日期变成“下个月征收期最后一天”,报税资料“无”,则说明报税、清卡已成功。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分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更完善易操作了

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列时,主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表名调整为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要求据实填写。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要求据实填写。

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其中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的变化主要是: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可确认数据后,通过系统引导完成纳税申报

系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两种申报方式,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使用其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申报,完成其中一种方式的申报后,两种申报方式的申报状态均会同步更新,无需重复申报。

一是在系统中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

二是点击左上角【申报表】按钮,系统会弹出【智能辅助归集表】,该表可自主选择使用。若选择不使用归集表信息,点击右上角关闭即可;若选择使用【智能辅助归集表】,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则可将归集数据自动写入申报表的对应栏次。

三是核对申报表各类数据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

(1)当申报表被提交之后【智能辅助归集表】将不再展示,若想重新呼出【智能辅助归集表】,则需要先作废申报表。

(2)辅助归集表:允许填写“未开具发票”、“差额征收”、“销售不动产”,其中“差额征收”和“未开具发票”需勾选后再填写;

(3)差额征收栏次:开具发票合计大于0时允许填写,填写金额必须小于等于开具发票合计;

(4)销售不动产栏次:由纳税人自行填写,必须小于等于5%征收率金额。

【第11篇】一般纳税人能开3个点

一般纳税人有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发票税率是17%,11%,但比如建筑类执行简易计税法的企业,税率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购买方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登记前的进项税额也有可能抵扣进项税额抵扣

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9号公告《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进行基础建设、购买办公和生产设备、建账建制、招聘员工、联系进销渠道等。在此期间,企业也会取得一定数量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些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2023年第59号公告适用范围是虽然存在一段时间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但在此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公告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有两种选择,一是当月1日生效,二是次月1日生效。显然,选择不同,企业的纳税情况也随之不同。

【第13篇】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

1.简易征收如何计算?

销售额x征收率

千万记得销售额是不含税哦!那啥是含税啥是不含税,您只需要记得,反正你们谈的价格都是含税的(另有约定除外),计算增值税时要转换下,不转换申报,税就要上得多。

咋换算呢?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2

我们看看营改增以前是怎么规定的?

快速记忆法:我的产品质量高,县里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的建材我全包,墙面屋顶建材用废渣自己造,附带的生物制品都说好。

3

3.营改增后咋规定的?

目前来讲,营改增后征收率一般只有两档(《6+10=16,2+3=5?记住口诀,增值税一点也不难!》),这里不多讲,那么营改增后哪些适用3%,哪些适用5%呢?(2%的说过了,不再重复)

简易征收率3%顺口溜

搭公交看电影画漫画,

文化体育不能少。

小水电建筑砂石连产品,

寄售代销典当死当物,

搬运货物去仓储。

微生物和人体血,

免税店里药品业。

简易征收率5%顺口溜

建筑服务(3%)房地产,

物业管理自来水(3%),

不动产经营租赁,

销售用过固定产(3%减按2%或3%)、

劳务派遣人外包,

转让土地不融租。

当然,想要光靠顺口溜就完全理解可不行,所以特意为大家仔细梳理了简易征收的所有细分。

希望大家课后巩固学习哟!

课后巩固学习

1

建筑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

2

房地产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房地产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但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1)该项政策中“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指的是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2)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或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不动产经营租赁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房地产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和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放弃3%减按2%的优惠,按3%计税,则可开具专票)

(2)根据国税〔2015〕90号公告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劳务派遣

根据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

转让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

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本文来源:武汉税务、北京朝阳税务、重庆税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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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规模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咱们就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场哦。定义区分何谓小规模纳税人?何谓一般纳税人?何谓个体户?还别说,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跟小编简单做个区分: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个能: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5个区别

1、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的除外),目前增值税税率包括13%、9%、6%,0。(2023年4月1日施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包括5%、3%。

3、纳税申报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不超过10万(按季度征收季度不超过30万)免缴增值税(2023年1月1日施行)!

4、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部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行业(如住宿、建筑等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外,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者可否互转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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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一般纳税人认定最新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确定待测试总体的完整性能包括:(1)分录涉及不相关、异常或很少使用的账户;(2)分录由平时不负责作出会计分录的人员作出;(3)分录在期末或结账过程中作出,且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解释或描述;(4)分录在编制财务报表之前或编制过程中作出且没有科目代码;(5)分录金额为约整数或尾数一致。

5.账户的性质和复杂程度。(1)包含复杂或性质异常的交易的账户;(2)包含重大估计及期末调整的账户;(3)过去易于发生错报的账户;(4)未及时调节的账户,或含有尚未调节差异的账户;(5)包含集团内部不同公司间交易的账户;(6)其他虽不具备上述特征但与已识别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相关的账户

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处理的会计分录或其他调整。 此外,由于会计分录测试的主要目的是应对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在选取并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时增加不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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