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定额发票可以抽奖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最近,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长春市开展了“惠满春城”消费季,将发放1亿元的消费券。
其中就有发票抽奖促销活动,一等奖是65台红旗h5轿车,一天抽出一台,可以说是很大的奖了。
通知的内容可以看结尾的了解更多。
关于官方以及各大媒体发布的内容,基本都是一样的通知形式,而没有更进一步阐释,有很多地方普通老百姓还会存在疑问。
关于这些内容,有几点我的理解,还有一些疑问。
关于抽奖范围
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才有资格参与抽奖:
1、发票种类: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由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解读:第一个重点是自然人,也就是说发票抬头不能是单位;
第二个是在长春市登记注册的实体店,在发票的左下角我们能看到销售方的名称和地址,从这能判断是不是在长春;
第三个是增普和增普电子发票,还有机动车销售发票,从这能看出来,长春市也是为了刺激汽车消费。
疑问:我对购房发票不了解,不知道购房发票是否也符合条件。
2、发票金额: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发票;
解读:这个不难理解,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分开开多张100以上的发票,提高中奖率。
疑问:发票金额指的是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没明确说,谁能科普一下?。
3、开具时间: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在2023年4月26日至6月29日期间开具的上述发票。参与抽奖时,发票数据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中的电子数据时间为准。
解读:比较好理解。
4、参与主体: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购方识别号”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解读:也就是发票抬头得是自己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得是自己的身份证号。不能像以前那样开“个人”俩个字。这是重点。
关于抽奖期限
从2023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进行抽奖,共65期,开完的发票在第二天能参与抽奖。
关于奖项设置
奖金总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
每期一等奖1名,奖励红旗h5轿车一台(价值20万元),共65台;
每期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共260张;
每期三等奖20名,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1张,共1300张。
解读:主要说一下一等奖的红旗h5轿车。
h5是红旗面向年轻人的一款轿车,外形比较年轻时尚,售价也是红旗品牌在售车型中价格最低的,顶配价格还不到20万;
疑问:因为并未公布获奖车型的配置,是最低配还是最高配,它的售价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对此处存疑。不过按照奖金价值20万来看,很大可能性是最顶配。
关于抽奖方式
没什么好说的,采用第三方的电脑抽奖。
关于兑奖
其中第四项说:中奖车辆实际成交价格,超出奖金限额部分由中奖者补齐,未达到奖金限额部分不退现金。车辆交易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由中奖者承担。
解读:也就是说奖品只是裸车,车辆落籍的相关费用(购置税、车船税、保险、上牌费等)都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大约得2万。
关于其他事项
第四项说: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解读:每个奖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二三等奖这个都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意外所得,就像中彩票一样,需要缴纳20%的税,也就是500元的购物卡,还得缴纳100元的税,以此类推,一等奖的车也同样如此。
此外,如果您怕收到的是假发票,一方面您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验真。
以前是开完发票最早得第二天才能查询验真,遇节假日顺延,现在是当天就能验真。
另一方面您还可以拨打各地区的税务机关举报和咨询。
在多年以前,就有定额发票抽奖的活动,也中过很多10万元大奖。
这一次长春市推出这项活动,一方面是刺激消费,消弭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消费市场的重创;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加税收,很多人消费完没有开发票的习惯,收款方就不需要缴税,这就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这次的抽奖,可以刺激老百姓的纳税意识,希望大家消费完记得索要发票。
兴许那65台红旗h5轿车,就有你一辆
原新闻链接可查看下方的“了解更多”
导读:景区定额门票收入存根账务处理怎么做?很多人都在会计学堂的官网上向老师咨询这个问题,说明还有大多数人对定额发票的账务处理并不熟悉。下面小编则列出一部分通俗易懂的概念供大家参考阅读,如果你们有兴趣深入了解的话,不妨接着往下阅读!希望各位能从中总结出自己的经验,在以后的实操中灵活运用。
景区定额门票收入存根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门票收入
-导游收入
应交税费
按定额纳税,用多少定额发票就是收入多少,按5万来缴纳.
关于定额纳税的相关描述:
定额税是根据经营规模、经营品种,所处路段、聘用人员数量、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定额的.这种核定方法全国各地不尽相同.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3%,工业性质的个体户,起征点3000元,超过3000元,征税;商业起业起征点为5000元,超过5000元征税.
发票数量,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规模申请使用,没有数量限制(个别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会设定限制),个体纳税是根据核定定额进行申报,如果个体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数量超过了定额,要补缴超过的部分.连续三个月超定额,主管税务机关要重新对定额进行核定.
定额发票收入 怎么做凭证?
缴纳增值税的,按票面金额换算出收入和应交税金数,票面金额=应税收入+应缴税金
借:现金或银行或应收
贷:收入
贷:应交税金
借:现金或银行或应收
贷:收入
借:主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注意,若当月收入低于30000元的,可以享受免税,上述分录不变,另增加分录
借:应缴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景区定额门票收入存根账务处理怎么做?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经在上文中介绍完毕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官网上和会计学堂的客服老师在线沟通,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出回复.
定额发票、手工发票还能用吗?今天统一回复一下。
经常有小伙伴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老师一起认识一下吧~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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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2
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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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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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关于“定额发票供应”的规定:“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定额发票开具。
定额发票几年过期?
1、定额发票,除非税务局明确规定某个版的有效期,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2、定额发票侧面的年份是印制或发行年份,并不是有效年份。
3、从理论上讲,如果没有手写填上日期,定额发票是没有跨期问题的。也就是能够一直使用。
4、某个版本的定额发票即将停止使用的时候,税务局会发相关通知的。
定额发票查询是否过期:
1、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2、拨打12366税务热线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3、通过工商局官网查询发票上的销售单位,咨询发票是否过期。
都说会计人总是加班各种忙,殊不知,会计人有些忙真的是不熟悉法规,自找的!
就拿盖章这件事来说吧。
发票要盖章是会计人的常识,但若有人告诉你,有些发票真的不用盖章,甚至盖了章,对方有权不收!
你拿在手上的章还敢那么胡乱盖上去吗?
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哪些发票不用盖章。
增值税专票、普票的记账联
我们都知道,专票有三联,分别是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这三联的用途并不一样:发票联是给购买方记账用的;抵扣联顾名思义是购买方用来抵扣用的;记账联,则是销售方自己用来记账用的。
对于普票,虽然只有两联,记账联和发票联,两联的用途和专票却很相近,前者作为销售方的记账凭证,后者作为购买方的扣税凭证。
为什么作为销售方自己记账用的联次不需要盖章呢?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此就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可以简单理解,发票给购买方与报送税务机关的联次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自己记账用的章看公司的要求,可盖可不盖。
盖了发票专用章
又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是要盖发票专用章的,相信很多会计人都知道。
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有的会计人一不小心把公章/财务专用章盖了上去,再补盖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吗?又或者是,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现出错了,章上应有的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这里包含着两种情况:1、盖了两种章。2、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
对于前者,可以坚决的说no!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换言之,只能盖一个发票专用章。而规定上提到的“一次性如实开具”,其实就对第二种情况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只能盖一次,错了就要重开。
这里为什么用“原则性”呢?因为在部分税务机关的答疑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比如深圳市国税局就给出了“可以补盖”的回复。但这可能只是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对此口径松紧不一。所以在盖章的时候,要聚精会神,一击即中。一旦出错,该作废的作废,该冲红的冲红,补盖是下下策哦~要知道补盖了,发票就不是规范的发票,对方是可以不收的。
增值税电子普票
电子发票本身就自带发票专用章,可是是打印出来的,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再手动盖上发票专用章吗?
答案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4号上,关于电子发票的官方答疑是这样说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不管这张发票是彩色的还是黑白的。若是在已经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上再盖发票专用章,就变成盖两个发票专用章,反而使发票失效,可千万要注意哦~
说完不用盖章的发票,这段时间,还收到不少小伙伴关于盖章的疑惑,选取一部分为大家解答一下。
发票盖章热点问题答疑
01
问:定额发票上可以盖两个发票专用章的,是吗?
答:不对,就算不是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盖两个章是不可以的。
02
问: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上有盖了税务机关的章,也盖了我们公司的章,没事吧?
答:这里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需要另外加盖发票章?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专票,专票是需要收款方盖章的。第二种,普票,普票是税务机关盖章的,收款方是不需要盖章的。
那接下来就是盖了两个章的问题,如同上述所说,是不可以的。
03
问: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抵扣联为什么不能盖章?
答:理由很简单。国税函[2006]479号《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就提到“……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所以是不能盖章的。
04
问:目前公司的发票章是15位,但纳税人识别号是18位(开票公司名称是正确的),这种章还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用了。推测是因为贵公司之前税号已经变更,发票章却没有进行变更,已经失效了。
05
问:发票复印件上应该盖什么章?
答:推测是丢失发票原件的情形,要使发票生效,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关于盖章相关的见解就讲到这里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对你有所帮助,在下方点个好看,或者分享给好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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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朋友们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发票,而收到发票时经常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核实一下发票的真伪,大家应该都熟知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在这里可以查询到大部分种类的发票,那么还有一些其他种类的发票要如何查询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其他种类发票的检验真伪的方法。
在介绍发票的查询方法前,先简述一下我们会见到的各种发票种类。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对发票进行不同的分类,因为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是可以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上查询,为了后面便于介绍发票的查询方法,我们用是否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为区分点,将发票种类区分如下:
--------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查询方法----
1)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对于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 可以直接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进行真伪查询
但是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需要提醒大家:
1 第一次使用此平台前,需要先安装插件。
2 开具日期距今超过一年的发票,无法在 这个平台上查询了。
3 一张发票一天最多查询5次。
4 提示'查无此票'并不一定是假票:可能是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开具发票后未上传发票数据)、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开票方上传了发票数据之后,同步到发票查验平台通常至少1天,偶尔系统有故障可能超过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建议和开票方联系确认情况后,再查询。
2)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江苏)
对于江苏省的纳税人,这里补充一种可以查询发票的方法。大家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网址:https://fpdk.jiangsu.chinatax.gov.cn:81),进项发票查询-单票查询
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即可查询发票。
特别提醒:
1 目前只能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 只能查询收到的发票(即付款方是自己公司),如付款方税号开具错误(如把0(数字0)写成了o(字母o),税号中是没有字母o的,也提醒大家注意,开票时千万别写错了),也会导致在此功能中无法查询到发票(税号开具错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可以查询到的)
------不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的查询方法----
这里具体介绍江苏省相关票种的查询方式:
(1) 通用机打发票;
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
公众服务-发票查询-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查验。
直接进入网址为: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wangluofapiao/fpcy.action?sign=bill_check
(2) 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 出租车发票、桥闸通行费发票、门票(景点)
目前江苏通用定额发票的面值分别为:0.5元、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如果你收到一张面值是200元的江苏通用定额发票,你不用查真伪了,假的o(* ̄︶ ̄*)o。
上面的五种发票目前都无法在网上查询真伪,需要拨打当地12366电话查询,查询发票流向。
苏州各地区咨询电话及办税厅地址如下:
苏州市区:咨询电话:12366、96888736
地址:姑苏区干将西路189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新区:咨询电话:96888796
地址: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4号
昆山:咨询电话:96888741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188号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相城:咨询电话:96888737
地址:相城区嘉元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楼大厅
吴中:咨询电话:96888739
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的二楼税务窗口
塔韵路166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园区:咨询电话:96888794
地址:万盛街8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楼综合大厅
常熟:咨询电话:96888738
地址:常熟市枫林路2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大厅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电话:52292675
地址:江南大道39号常熟市碧溪新区便民服务中心
太仓:咨询电话:96888743
地址:县府东街97号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大厅
吴江:咨询电话:96888742
地址:松陵镇鲈乡南路1868号世纪大厦3楼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张家港:咨询电话:96888740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0号财税大厦1楼税务大厅
张家港市南环路30号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张家港保税区:咨询电话:96888795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滨江大厦2楼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3) 火车票:
属于行业专业发票,铁路客运发票。
如果是通过12306的网站或者app购买的,可以登录12306查询购买订单,确认真伪。
如果是在窗口买的,只能拨打热线12306,具体咨询真伪。
(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属于行业专业发票,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
中国民用航空局--电子客票验真
http://www.caac.gov.cn/index/hlfw/dzkpyz/
信天游 - 电子客票验真官网:
http://www.travelsky.com/tsky/validate.jsp
(5) 客运发票;
属于行业专业发票,公路,水上运输企业提供。具体的真伪查询可以具体咨询相关售票点电话。苏州各汽车站点电话如下:
苏州汽车客运集团苏汽热线 电话:0512-65776577
苏州汽车客运北站:
电话:0512-67517685
地址:苏州市西汇路29号
苏州汽车客运南站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601号
电话:0512-87181631
苏州北广场汽车客运站
地址:苏州市苏站路1455号
电话:0512-69355916
苏州汽车客运西站
电话:0512-68254531
地址:苏州市金山路78号
苏州吴中汽车客运站
电话:0512-65285737
地址:苏州市广建路10号
(6) 冠名发票。
目前江苏省已经没有冠名发票了。
在企业经营中,很多员工都避免不了外出工作,遇到重要或者紧急的事情就会打车,在报销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的,出租车发票不像是火车汽车票一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一起看一下出租车发票报销有什么新的政策,出租车机打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吧!
出租车发票报销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1、是否所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都不能使用了?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注:如果近期收到旧监制章的发票,小伙伴可以联系出租车公司,看能不能换。
2、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通俗地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出租车发票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发票有报销期限是半年。
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
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是在严格的财务制度下,一般要求尽早。
下面这些发票接受时千万注意!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费电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注意不是纸质票哦!)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3、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4、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5、通用定额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凡是有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需要换。
6、客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7、通行费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8、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原文链接: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2316207.html
发票新规实施了以后,我们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就要多加留意了,不要再拿着不能报销的发票了。这可是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不能大意。以上就是出租车发票报销的政策和要求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点击在线咨询,会有专业人员一对一的为您解答疑问!
都说会计人总是加班各种忙,殊不知,会计人有些忙真的是不熟悉法规,自找的!
就拿盖章这件事来说吧。
发票要盖章是会计人的常识,但若有人告诉你,有些发票真的不用盖章,甚至盖了章,对方有权不收!
你拿在手上的章还敢那么胡乱盖上去吗?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发票盖章的事情。
1、增值税专票、普票的记账联
我们都知道,专票有三联,分别是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这三联的用途并不一样:发票联是给购买方记账用的;抵扣联顾名思义是购买方用来抵扣用的;记账联,则是销售方自己用来记账用的。
对于普票,虽然只有两联,记账联和发票联,两联的用途和专票却很相近,前者作为销售方的记账凭证,后者作为购买方的扣税凭证。
为什么作为销售方自己记账用的联次不需要盖章呢?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此就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可以简单理解,发票给购买方与报送税务机关的联次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自己记账用的章看公司的要求,可盖可不盖。
2、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是要盖发票专用章的,相信很多会计人都知道。
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有的会计人一不小心把公章/财务专用章盖了上去,再补盖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吗?又或者是,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现出错了,章上应有的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这里包含着两种情况:1、盖了两种章。2、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
对于前者,可以坚决的说no!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换言之,只能盖一个发票专用章。而规定上提到的“一次性如实开具”,其实就对第二种情况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只能盖一次,错了就要重开。
这里为什么用“原则性”呢?因为在部分税务机关的答疑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比如深圳市国税局就给出了“可以补盖”的回复。但这可能只是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对此口径松紧不一。
所以在盖章的时候,要聚精会神,一击即中。一旦出错,该作废的作废,该冲红的冲红,补盖是下下策哦~要知道补盖了,发票就不是规范的发票,对方是可以不收的。
3、增值税电子普票
电子发票本身就自带发票专用章,可是是打印出来的,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再手动盖上发票专用章吗?
答案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4号上,关于电子发票的官方答疑是这样说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不管这张发票是彩色的还是黑白的。若是在已经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上再盖发票专用章,就变成盖两个发票专用章,反而使发票失效,可千万要注意哦~
说完不用盖章的发票,这段时间,还收到不少小伙伴关于盖章的疑惑,选取一部分为大家解答一下。
4、发票盖章热点问题答疑
01问:定额发票上可以盖两个发票专用章的,是吗?
答:不对,就算不是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盖两个章是不可以的。
02问: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上有盖了税务机关的章,也盖了我们公司的章,没事吧?
答:这里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需要另外加盖发票章?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专票,专票是需要收款方盖章的。第二种,普票,普票是税务机关盖章的,收款方是不需要盖章的。
那接下来就是盖了两个章的问题,如同上述所说,是不可以的。
03问: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抵扣联为什么不能盖章?
答:理由很简单。国税函[2006]479号《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就提到“……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所以是不能盖章的。
04问:目前公司的发票章是15位,但纳税人识别号是18位(开票公司名称是正确的),这种章还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用了。推测是因为贵公司之前税号已经变更,发票章却没有进行变更,已经失效了。
05问:发票复印件上应该盖什么章?
答:推测是丢失发票原件的情形,要使发票生效,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本文来源:会计网,作者:阡陌。恒胜企业服务。
停车场领的定额发票要怎么报税?
停车场的定额发票提供停车服务应按照服务业5%税率缴纳营业税.
相关的法律法规:
1、领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是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缴税的,应纳税款应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营业额来确定,不是根据定额发票的用量确定的,但是纳税人申报的营业额不应低于同期发票开具金额.同时纳税人应按月向税务部门报送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发票查验.
2、领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税的,应纳税款应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营业额缴纳税款,如当月开票金额大于核定的营业额,应补缴相应税款.定期定额户在领购发票时系统即自动查验,不需纳税人再报告查验.
3、纳税人如符合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停车场定额发票怎么做账:
借: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报税时根据每月用的量报税,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时填在那张表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每个季度超过9万元,不含税金额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中.
每个季度不超过9万元,不含税金额填写在'免税销售额'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上.
导读:对于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的问题,定额发票遗失,可能会面临着罚款的问题,但是具体的金额,一般主管税务机关会有明细规定,所以下文只可供大家参考,具体的建议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希望通过本文能给你带来帮助。
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1、丢失、损毁手工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1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1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2、丢失、损毁机打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5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3、丢失、损毁空白定额发票或丢失、损毁定额发票存根联:
(1)票面为5元及以下(含5元)的:处每本罚款2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2)票面为10元的:处每本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3)票面为20元的:处每本罚款10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
定额发票领购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定额发票需要准备的条件如下:
1、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等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放发票领购簿。
2023年1月1日后,只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继续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
(一)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其月领用额最高为3万元。
(二)起征点以上,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起,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但需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通用定额发票票种核定。
(三)其他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领用通用定额发票。且已领用的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销(验旧)完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针对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定额发票弄丢了可能会面临罚款,但是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有明细规定,建议联系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定额发票领购的条件上文也进行了说明,
「定额发票」,也称通用定额发票,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可以加高顿微信:gd20170912学习更多财税知识。)
它是合法的经济业务证明,也是财务报销的合法依据,和手工、机打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千万别不把它当发票。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也就是说这个票种继续存在,只不过从发票形式上来看,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所以,如果你再收到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那就不是有效的报销凭证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定额发票你在财务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你看看你的报销明细里面,定额发票主要存在的地方有哪些?
比较常见的就是停车费、洗车费、餐饮费「逐步减少了」。
1.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
我们在日常财务报销中接触最多的就是没有达到规模的餐饮企业的定额发票报销。
其次,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最典型的就是停车场收的停车费。
但是根据税务总局对发票的简化管理要去,我们会发现,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窄,甚至有些地方都仅限于停车费这种特殊业务才可领用,其他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机打发票,达到规模的必须上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这也是一个趋势,是税总不断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必然要求。
2.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如何计算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1%,如停车场为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征收率为5%。
也就是说发票面额是5块,如果是简易计税方式应交增值税就是5/(1+5%)*5%
3.报销收到大量定额发票怎么办?
我们知道,定额发票是有适用范围的,一般就是不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如果我们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那我们就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推敲一下了。
思考几个问题
为什么同一单位撕扯这么多定额发票?
每个月撕扯超过3万,难道税务局不让其上机打系统?
我单位又为什么在规模如此小的单位消费这么大的金额?甚至超过了该单位一个月的销售额?
思考这些主要是要看是不是存在假定额发票情况,因为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仔细察看,也无从鉴别,之后发现可能发票上发票专用章也根本就不是消费场所的章,投诉都没有证据,只有自认倒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都明确规定,大额费用发生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定额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多少金额,且不得连号报销。以此制度方式规避风险。
4.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如图所示,定额发票并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
5.一种特殊式样的定额发票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简化普票票种以来,全国各省的定额发票样式得到了有效的统一,都冠以通用定额发票的抬头。样式趋同,更有助于纳税人辨别真伪。
但是具体版面还是带了地方特殊,主要就是发票的颜色和花样图案,主要凸显地方特殊。
上张图:
但是广东有一种特殊的定额发票。很多纳税人收到后不知道怎么看报销金额。
如图,你是否收到过这种定额发票?
这种定额发票是属于剪裁式发票,正确方法垂直剪裁,发票联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收款金额为贰元的,剪裁方法就沿上图红线垂直剪下来。
剪裁后如图所示为贰元,这张发票联是给客户的。
6.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很容易发生套用情况,
举个例子,一餐饮老板开了一家餐饮店,税务局核定的月销售额不达3万,给他领了定额发票,但是实际该餐饮店月销售额远不止3万,但是老板不想交税,现在要发票的顾客也很多,老板如果多去领发票,就会超过起征点全额交3%的增值税。
所以,老板想了几个办法。
1、忽悠顾客不开发票,比如月底领不到发票、送饮料、打折等。
2、把自己平时消费收集的已经开具的发票给顾客充数。
3、朋友开了一个店或者自己的其他店,没有使用完的定额,拿过来盖了这家点的发票专用章给顾客。
4、直接卖假定额发票给顾客。
……
对于第3、4种情况,我们如果不通过网站查询,还是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的。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以四川省国税网站为例:
首先、打开查询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图,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
7.定额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8.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9.未来,定额发票会逐步退出市场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到月销售3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你会发现,现在出门就餐的发票基本都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了,定额发票使用比重相对以前越来越小。(可以加高顿微信:gd20170912学习更多财税知识。)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
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市场。
高顿 成就你财税职业梦想!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id:gaoduncaishui),转载于二哥税税念
日常工作中,会计离不开与发票打交道,自然也会收到各式各样的发票。而有一类发票,平常遇到不多,但产生的问题却不少!
它就是定额发票,即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票样)
关于定额发票,最常见的问题有:“现在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如何判断定额发票真伪?”、“定额发票没盖章能不能报销?”。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一、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
当前定额发票并没有取消,比较常见的有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定额发票,旅行社收取的服务费定额发票,以及火车票退票费定额发票等。
如果对方开了一张定额发票,依然是可以用的,只是需要注意辨别发票是否合规。
判断定额发票合规性,主要关注以下两点:定额发票有没有盖章,以及是否为新的发票监制章。
首先,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定额发票肯定是不合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前除了部分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之外,其他类型的发票都要盖发票专用章,定额发票也一样。
其次,如果定额发票盖章了,还要看是否为新的发票监制章。自2023年国地税合并后,印制有原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就不能再用了。
比如收到了下面这张通用定额发票,自2023年1月1日起就是无效的:
如果企业收到加盖了新发票监制章的定额发票,则可以报销和入账。
由于定额发票采用的是领用形式,只要领用的是盖有新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并没有时效性的要求,也就是说,2023年领用的发票,2023年依然可以用。
二、如何判别定额发票的真伪?
上面提到定额发票的合规性的辨别,前提是业务真实,但如果纳税人收到的是一张假的定额发票,该如何判别呢?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网上查询了!
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只能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定额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通过上述方式可能无法查询到发票信息。
对此,纳税人可以使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来查询。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1.打开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2.选择【发票查询】,【发票查询】模块包含“发票流向查询”和“发票开票信息查询“,可根据需要选择查询:
3.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结果:
在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结果中,不仅可以查到发票的状态是否正常,还能看到领用人名称,以防收到的发票为开票方套用其他企业定额发票,造成后续的风险。
除了以上网上查验的方式,其他的鉴别定额发票真伪发票的方法,还包括通过物理鉴别(查看发票水印),以及通过税务机关提交发票信息鉴别等等。
三、收到定额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自2023年4月1日起,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进项抵扣。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员工出差,坐长途汽车或地铁交通取得的定额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案是不能。根据“39号公告”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定额发票上没有旅客身份信息,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
另外,如果收到火车票等退票费这一类的定额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答案也是不能抵扣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虽然政策明确了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要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在链条上应是可以抵扣的,但由于定额发票属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合法凭证,因此不能抵扣。而如果收到退票费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
【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制的专用凭证,有统一的格式和样式。发票的直接影响的税就是流转税,所以过去国税地税分置时,国税发票代表缴纳增值税、地税发票代表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所有发票一旦开具均具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特殊情形除外。
<开具发票规则>: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除外。(《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注意该规则的理解一:收款方不是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开具不代表违法和违规,不开具发票更不代表会偷税漏税!当然可以合理怀疑。
注意该规则的理解二:开票的基本原则是收款方开票,比如你去商场买化妆品,有些商场是同一商场柜面收款的,应该是由商场开具发票,有些商场是化妆品商铺收款的,应该是由商铺开具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增值税税款传递功能的发票,通常具有三联,记账联/存根联(用于开票方留存记账)、发票联(用于受票方留存记账)和最重要的抵扣联(代表受票方可以抵扣发票注明的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发票名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和发票名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后者因需要上牌及在车辆登记机关(公安局)留存,所以多设计了几联。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则>: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可以理解为交易形成),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以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除外:
(1)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即自然人)
(2)购买货物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情况注意该规则的理解:规定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几个注意点,个人不能收取专票,部分消费品本质认定为个人消费。
【普通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发票,通常不具有税款传递功能,特殊情形除外。一般只有记账联/存根联和发票联。【普通发票】包括发票名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发票名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发票名为“xx通用机打/定额发票”的发票、发票名为“xx统一发票”等,还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发票行程单”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用于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做记账凭证
2、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4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的内容比普通的要多
举例说:手机厂造个手机卖给消费者,通讯运营商提供通讯服务,手机壳厂商提供手机壳,应用商店提供软件服务的单位和工人都要缴纳增值税,也就是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主体,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就是指制度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是指那些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一般纳税人可以按月缴纳,按月缴纳需要在次月1号到15号之间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按季度缴纳。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再来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业发票和普通发票什么区别?您在看完上述内容相信已经有所了解了。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关于发票
发票的种类有很多,
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这些发票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粘贴在记账凭证上的,
是记账的重要依据,
也是报销的必要条件。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向税务部门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交纳税金的。
市 民 反 映
随州市很多行业(宾馆、商店、酒店、加油站等)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消费者持此类发票无法在公司报销(来电人不愿提供具体公司名称)。来电人认为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都属于偷税、漏税。
市 民 诉 求
1、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2、咨询为什么商户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而不是正规机打发票。
市税务局反馈:
投诉人反映我市很多行业纳税人使用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无法在公司报账等诉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回复:
1、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共有小额10元、20元、50元、100元等面额的版本,纳税人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使用,与机打发票性质相同;
2、对于反应的无法在公司上账或报销不了事宜,建议提供具体公司名单,税务机关将对公司进行政策辅导,帮助投诉人解决无法报销等事宜;
3、纳税人使用定额发票后,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对发现未如实申报的将予以处罚,并督促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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