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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章不清晰(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定额发票章不清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定额发票章不清晰

【第1篇】定额发票章不清晰

共享中心基于发票影像采集需要,要求报账人须平铺粘贴发票,而对于拥有一堆小面值定额发票的用户,可能会头皮发麻,觉得费时费力不环保,而且浪费很多a4白纸。

一堆要报销的定额发票

经过多个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的实践,综合分析各项目的应用情况,提炼出通过汇总表方式进行递交票据的方案是客户首选,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步,整理一个汇总表模板上传系统,供用户下载,模板如下:

定额发票汇总表

第二步,用户粘票前将定额发票按种类和金额分类,并将数据填入表格,打印并签字,发票按分类的顺序鱼鳞式粘贴;

鱼鳞式粘贴发票

第三步,报账单附上汇总表及粘好的发票,递交给扫描员,扫描员清点发票并核实金额与汇总表一致后签字确认,将单据及汇总表扫描上传即可。

总结:

1、用户对此过程操作清晰明了,体验佳,省时省力且环保;

2、扫描环节把关核对金额,将问题票据拦截在源头;

3、审核会计只需审核汇总表,减轻会计加加减减工作量。

【第2篇】地税定额发票停用

1月份,小王在外出差取得了一张出租车发票。但小王拿到财务处报销时,财务却不给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小王取得的这张出租车发票,开票日期在1月份,但发票上的发票监制章却是旧版发票监制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全国统一启用的发票监制章,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question1

是不是所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都不能使用了呢?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专线:12366。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通俗的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question2

question3

电子发票是否受到影响?

其实,税务机关系统后台已经更换了监制章,大家不需要担心。

最后附上,可能涉及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类别: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电子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通用机打发票

5.通用定额发票

6.各类冠名发票。

【第3篇】定额发票还可以用吗

上次我们说到了从3月起,工商局出台新政策,要换执照,统一二维码的事情,有很多朋友表示,执照换来换去太麻烦了,还是税务局靠谱,基本不变化。

但是不好意思,税务局这回也要换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发票章!以后你再领到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就可以看见,税务局的发票章,不一样了。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税务局新的发票章的情况吧。

从上文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发票和发票章的重视,也可以看得出税务局改革的决心,由于发票章的变化,新的发票章见下图:

很多朋友关心的问题是,新章子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更换,之前领购的一些发票,定额发票还能用吗?还算数吗?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建 + 三方)升级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其次,本次换章子事件只是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合理看待本次的换章事件,不要过大地产生恐慌情绪。

【第4篇】全国定额发票查询平台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还能用吗?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这种票还有效吗?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2、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只有百元版一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第5篇】通用定额发票有奖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延吉市国税局、延吉经济开发区国税局于9月1日起,在全省国税系统中率先在辖区内启用通用定额有奖发票。

据了解,延吉市过去的有奖发票范围仅限在餐饮行业,而这次的范围扩大到了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等和消费者日常息息相关的诸多行业。此次推行有奖发票,共设置了5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六档奖项,布奖面约为1.28%。消费者在取得有奖发票后,刮开兑奖区覆盖层,即可显示中奖金额或者“纳税光荣”的字样。消费者如中奖,当场可向经营者兑奖。经营者随后可凭有奖发票的兑奖联到延吉市国税局结算已经垫付的奖金,并获取奖金额度的2%作为手续费用。消费者未中奖也可将刮开的发票保留好,国税部门会组织开展积票兑奖,二次摇奖。消费者如遇到经营者不开具发票、开假发票等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国税部门将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据了解,下一步,延吉市国税部门将逐步扩大有奖发票的使用范围,研究互联网+有奖发票,消费者索要发票后不用刮,手机扫一扫就知道是否中奖,奖金可在手机上直接领取,领奖更方便。

【第6篇】个体户开发票定额

作为一个个体户,很大一部分的业务往来都是与个人进行的,而个人很少需要发票。而大的业务都是与公司发生的,那么,与公司发生业务就需要“开发票”。

企业需要的发票有两种,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另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企业来说,这两种发票最大的区别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对于企业来说就相当于“成本”,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

个体户可以领够通用定额发票,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手撕票,这种发票一般是一本一本的领用,每张上面的金额是固定的。个体与企业发生的业务金额,可以给企业,但是现在,由于审计或者其他原因,企业只要机打发票,所以,个体户的手撕票,企业可能不会要。

手撕票

个体户的机打发票,可以领够通用平推机打发票,这种发票的优点是用起来比较方便,只需要在电信开通vpdn,有打印机、网络和电脑就可以使用了。但是,很多企业对于通用平推机打发票也不认同,原因上同,由于审计和其他原因,企业只要增值税发票。那么,对于个体户来说,怎么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机打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体户申请领用。领用需要在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申请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还需要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现有的防伪税控服务商有两家——航天信息与百旺金赋。个体可以在这两家服务公司任选一家进行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同时还需要在电脑主机上进行税控设备的安装,安装好后,可以用过税控盘来开具发票。开票前输入付款单位的信息,然后就可以进行开具,开具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输入正确,若开具错误,则可以作废重新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防伪税控设备的钱以及服务费,是免征的,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可以进行税款的抵扣。如果你在某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元,假设这笔费用为800元,则在这个月申报期钱,到办税厅进行减免税备案登记,然后在申报期内在前台进行申报,则这边费用可以抵减,只需缴纳200元的税款就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开具,对于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对方付款单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进行代开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纳税人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发票专用章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的注意事项与代开普通发票一样,还是要核对好所有的信息,缴纳税款的方式可以为划卡,也可以通过与税务机关签订的三方协议里扣。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网上办税十发达,很多地区代开发票可以自己从网上申请然后在自助机上打印发票,在申请代开前,还是要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第7篇】地税定额发票无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全国统一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等。

旧发票监制章:由原各省国税机关监制(如下样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所以,哪些需要换?

你看看发票上面监制章就知道了!

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换,可继续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不用换,可继续使用。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不用换,可以继续使用。

上述发票发票监制章本身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不用更换,不过其样式是国家税务局总局字样在最下面,和新版的还是不同,新版本在中间。

注意飞机行程单也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可以继续使用。

下面列举的是需要更换的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费电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3、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4、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5、通用定额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凡是有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需要换。

6、客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7、通行费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8、出租车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9、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我们在2023年收发票的时候就要注意,但凡2023年1月之后开具的,就不能是老版本的监制章了哦。

【第8篇】定额发票查询系统官方网站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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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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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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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定额发票需要盖章吗

你了解发票盖章的要求吗?

今天就给大家来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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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

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此可以看出,小小的发票章风险却不小,那么如何正确地加盖发票专用章呢?我们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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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

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您的发票章都盖对了吗?发票盖什么章?怎么盖?小编给大家做了个汇总:

票种

发票盖章要求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⑴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⑵使用税务ukey版开票软件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不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2《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通用定额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通过区块链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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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不清晰

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有的会计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盖章的时候企业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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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温馨提示:虽然发票盖章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会计工作无小事,只有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才能减少税务审核的风险。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建筑财税频道、中国会计报,由深圳航天信息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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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个体工商户的定额发票

问题若干:

度巴度巴,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交税呢?

我们度巴的粉丝们每一次都直截了当地问,让我这个小编从何谈起?

今天,我们就从下面的这几个情况来深入了解让人捉摸不定的个体工商户。

问题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呢?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

问题2: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是承担无限还是有限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度巴财税

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问题3:个体工商户可以对外投资、转让、过户吗?

度巴认为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人,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能以经营者个人的名义再对外投资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变更经营者姓名。只能变更个体户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如果想变更经营者姓名可以到当地工商局申请改制,将个体户改为个人独资企业即可办理经营者变更。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所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身不能转让,不能过户。必须由原经营者注销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经营者办理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问题4:个体工商户可不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

一般的单位法人要求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但是,个体工商户都只需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而非对公账户。这也是个体户与单位法人的区别。

问题5: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征收方式有哪几种?

第一种:核定征收;

(个私办会根据行业来确认一个核定率,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缴税,计算公式: 收入*核定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定额征收;

(顾名思义,按照固定的金额征收税金(不同行业同一街道或者同一街道不同行业可能都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可以领用定额发票,需要普通发票可以去税务代开,个税一般在3万以内是免的(以税务机关实际扣除为准))

第三种:查账征收;

(与企业无异,正常做账,收入成本准确核算,按照实际利润缴纳税金)

三种方法纳税人无太大选择权,由个私办决定(一般初期是定额,后期根据开票金额收入增大会要求纳税人更换征收方式)。

问题6:个体工商户的免税政策是怎样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按照规定,还有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但是鉴于现在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均按季度申报,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取得的全部增值税应税收入、消费税应税收入,均可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只在特殊情况下才适用,即:

(1)按季纳税的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23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问题7:个体工商户需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

个体工商户税收上面与公司唯一不同点,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缴纳经营所得个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问题8: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的工资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自己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

没有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定额扣除6万元。

附:个体工商户税率表

【第11篇】国税局定额发票种类

发票很常见,相信小伙伴对它都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少不了跟发票打交道,但是关于发票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考呀呀给大家讲科普一下发票种类,话不多说,咱们直接开讲吧,记得一定要收藏备用呦~

一、发票的含义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

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二、基本内容包括

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三、发票的种类

发票种类众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基本联次分为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记账联、发票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是不是觉得很专业,分类太详细了呢?其实简单点区分的话,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扣,多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普通发票——见得比较多,发生于大多数的购买物品的行为中,可以对单位使用,也可以对个人使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是在购买机动车时才有的发票。

定额发票——见得比较多,本市通用定额发票,按照人民币面值设置,1分至100元共13种。开具定额发票时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考呀呀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发票应当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得涂改、转让发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第12篇】定额发票有报销期限吗

做产检项目有哪些?一次大概需要多少钱?

常规的产检项目应该有: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心、胎位,18周如果没有查过血尿常规现在就应该查了,应该预约查思维彩超和心脏彩超了。不同阶段的产检费用是不相同的,一般第一次产检是在14周左右,花费400—500元左右,如果增加肝功能、b超等项目,可能要达到1000。如果您选择三甲医院最一整套完整的产检,大概花费是在2000左右。如果是单纯的产检,其实15元就够了。需要提醒的是,产检费是可以报销的。

产检费用能报销多少

如果参加医疗保险的孕妇,有好多产检费用是可以免费或者直接刷医保卡缴费即可,在生育完以后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而这其中就包括大部分的产检费用。报销的项目有尿hcg检查,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和心电图,b超等的检查。还有肾功能肝功能和血糖,以及产科检查。一共可以报销12次产检项目。

产检费用在哪里报销

报销产检费用的流程有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或者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携带资料,到民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生育保险是一项地方性质的法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相关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最好是打电话到相关的负责部门进一步咨询,以免多跑冤枉路。

产检费用报销时间期限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孕妇产检发票丢了能报销吗

按照规定丢失发票的这种情况,只能享受生育津贴不能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即使通过医院、单位等部门证明也无法进行报销,因为报销必须要有发票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工作人员表示,生育保险分为定额补贴和生育津贴两项内容。定额补贴就是住院费报销,一般出院即报。生育津贴则是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支付标准按企业上年度缴费基数进行计算。这部分报销需要职工住院费用的原始发票,申请人原始发票丢失,仅凭医院开的发票复印件是不能走账的,为此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一定要保留好住院的原始发票,一旦丢失将直接影响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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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定额发票纳税人注销

税务登记简易注销不仅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还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那么什么类型的纳税人可以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本期小编以福州市为例,介绍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闽国税函【2016】432号文规定:

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一)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发生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登记状态为开业、迁入、筹建期;

2、未领购发票且未代开过发票或申请注销前虽领购过发票但已按规定进行缴销;

3、不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违章记录;

4、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2023年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原为纯地税户的为其改征增值税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销期间,均为零申报或未达小微企业起征点的;

5、无其它未办结事项。

未发生涉税事宜是指未领购发票且无税(费)种认定或税(费)种纳税期限全部为‘次’的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适用简易注销。

办理税务简易注销时应带的材料1、《注销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5、公章。

税务局窗口受理完成后,即可取得《清税证明》,税务登记注销完成。如下图所示:

建议:

1、注销税务登记时,经办人需做好该企业实名认证及时报税,不可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应上传财务制度网上备案;财务报表报送完整;

3、纳税人存在多缴纳(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应及时处理。

4、税总发【2018】149号文,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条件更宽泛:(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符合这两个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14篇】查验定额发票真伪

说到全国各地发票真伪查询指南,跟大家简单介绍下全国各地在发票上做了一些统一的防伪措施。首先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然后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再是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而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基本上这些就是全国发票一些特定的性质了,基于全国各地发票真伪如何查询,一般都是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税务官网上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去进行发票真伪查询验证了,或是用肉眼去辨别全国各地发票的特定性质也可以,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方法并不适用所有人,一次偶尔听到财务同事提到了支付宝上有个小程序能够自助查验真伪,我觉得挺不错的,分享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5篇】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最近有人问,这票能入账吗?定额发票现在能用吗?

先说答案:真实业务发生取得的通用定额发票可以税前列支。

财务人员接触最多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这些票一般依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开具得规规整整,又是常来往的客户开的,天然可信度高。

营改增以来,公司同事报销业务,比较头疼的是通用定额发票。郑重提醒大家,真实业务发生取得的通用定额发票可以税前列支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1、随着税控系统的推广,此类票越来越少;

2、大批量、连号定额发票一次性报销,真实性可能存疑;

3、发票专用章上名称应与实际业务一致;

4、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等途径查询真伪;

5、停车定额发票、手工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其实是普通发票,在税法的条文中区别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6、新取得原地税机关印制的定额发票,已经不能入账啦!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三、发票使用……(四)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七)自2023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31日。”

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23年4月1日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二、发票使用……(四)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最后祝大家个人消费取得带二维码的发票大奖、小奖都中,o(∩_∩)o……

(比如:湖北、上海、北京、河南、陕西、深圳等地的有奖发票)

《定额发票章不清晰(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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