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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要进行申报,现在增值税申报实行比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要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完成抄税,再在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才能完成清卡的工作。也就是说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清卡流程是一样的。
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抄税的时候,根据《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
主管机关已经对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已经进行了升级,小规模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首先检查发票是否是最新版,最新版为v2.2.34.190919,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升级,如果自动升级没有完成,再考虑手动升级。
一、10月小规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软件会自动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如果下图所示:
二、点击确认后,进入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后,下面会出现一个提示,已进行抄税操作,申报扣款后再完成清卡的工作。如果下图所示: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软件上面的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如下图所示:
四、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那里会显示,锁死日期为2023年10月25号,报税资料显示有,这说明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还没有完成清卡的工作。如下图所示:
五、小规模纳税人关闭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的时候,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
10月份小规模纳纳税人纳税申报完成以后,再次登录一遍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了。
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忘记清卡,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被锁,纳税人解锁后才能正常开具发票。10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先抄税,完成申报后,不要忘记清卡。
注意!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清卡流程是一样的。
现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挺多的,造成了创业者不是特别清楚当下最新的政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最新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但是到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按照1%的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15万内可以免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开的发票1%(或者3%)缴纳税款。(3%或者1%的征收率发票是可以自行选择的)
例如:小规模a公司8月开了11万的发票,其中有10万的普票,1万的专票,由于总的销售额小于15万,可以享受月度15万内不征收普票增值税的优惠。也就是其中的10万免增值税,1万的专票按照1%(或者3%)收增值税。
小规模b公司8月开了18万的发票,其中10万的普票,8万的专票,由于销售额超过15万了,所以全额18万征收增值税,按照开票的1%(3%)征收。注意这个不是超过15万的3万部分征收,而是按照全额18万征收增值税的!
由于现在1%的征收率是可以自行决定享受与不享受的,也就是说开票的时候纳税人自行决定开具1%还是3%的发票!
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一般纳税人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是免税发票(普票),是不能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笔者建议,如果采购农产品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购买方可以适当给与卖方“税费补贴”获得3%的增值税专票,从而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不是所有的客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注意!别搞错了,被罚款!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呢?
我们很多老板都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都符合呢?
当然不是,现在看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我们注册的时候没有特意去选一般纳税人,那我们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你是注册个体户还是个独,还是有限公司都一样,但是一旦我们超过了销售额标准我们就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即使你是个体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也不能例外!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大部分个独和个体都达不到升级一般纳税人标准,然后看小型微利企业,之前说过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成本的概念,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你交过吗?不用交吗?
所以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而言,根本没有,是不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个说法,所以为什么几乎所有大公司都会用到个体户或者个独来拆分业务?因为这里拆分直接三大税种就少了一种,少了25%的企业所得税,这什么概念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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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23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23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7日
一、纳税零和零申报区别。纳税零,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申报,只是应纳税额为零。应纳税额为零,不一定是零申报,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后,出现了负数,也就是说有留抵税额,他的应该税额为零,但不是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同样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申报,但是申报表中所有数据为零,这是零申报。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就是没有应税销售额,没有销项税额,同时也没有进项税额,也没有留抵税额,这就是零申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是当月没有收入,没有代开发票,没有预缴税款,总之就是申报表为空。
二、没纳税与纳税零、零申报区别。没纳税形成的原因很多,其中包括纳税零和零申报形成的没纳税。但是不仅如此还有其他情形,如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应该纳税但是没有申报纳税;如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是因为没有缴纳应纳税款,形成了欠税,造成没纳税;如个体定期定额户,实行以缴代报,不达起征点,也不申报,也没纳税。
三、零申报与没纳税、纳税零的区别。这是一个税收概念的区别,零申报是指在申报后,形成的一种申报状态。而没纳税和纳税零,是申报之后缴纳税款的情形,纳税零,可以理解为没有形成税款,不需要缴税;没纳税,可以理解为没有缴纳税款,但这种情形可能有税款,也可能没有税款。
仅仅代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
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4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财税第47号公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2
能否开具17%、16%的发票
好多会计存在一个误区:
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18号公告明确规定,
“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为防止由于纳税人身份转换,造成下游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规定的。为落实上述政策目的,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因此,转登记纳税人虽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但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开具原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的17%、16%等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七、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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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01执行规定
01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02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03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02
优惠政策
0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02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03
注意事项
01
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针对按月申报),季度应税销售额(针对按季度申报)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这里的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对应的销售额,可以扣除,即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02
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03
免税额度内,开具普票免税,开具专票不免税,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正常纳税(开具1%的专票),且开具专票占用月度10万,或季度30万这个额度。
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未超出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我们的企业老总们都了解,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成一般纳税人的,那一般纳税人能再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吗?这二者之间都有哪些区别和关联呢?
可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小规模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规定是:
1、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及以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为主导,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担任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
判定标准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的,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判定。
需满足下列必要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地;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帐本,可根据合法、合理有效凭据核算,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三种情形下可以升级一般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便会强制性要求该申请办理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必须当月申请办理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办理的下月强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要求外,纳税人一经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因而,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深思熟虑,一经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为了规范管理,我国税务机关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一般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根据“应税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且其会计核算水平健全的,将被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水平不健全的,即使达到了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也不应划分为一般纳税人。
(3)对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但会计核算水平健全的,也可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对于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自然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仍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如何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转换条件
一般纳税人不得随意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转换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计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额,例如经营期只有8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333.33万元【500*(8/12)】
(2)当年仅可以转换1次
例如:纳税人在去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当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需要注意,当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即当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转换程序
符合转换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当场办理。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总结
一般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转换条件主要是累计应税销售额和转换次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一步:申请一般纳税人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基本信息,税务登记日期,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地址等信息。
小贴士: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要注意认定有效期起选择当月或次月生效。
第三步:提交申请表
填好申请表、上传附报资料后提交申请表;
提交后,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审批通过后,及时进行税(费)种认定的变更。
二、开票相关注意事项
在开票上需要注意税率的变化,及时同步更新税控设备,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发票使用,变更方式如下:
税务ukey版:登录—菜单栏【在线变更】—输入税务ukey密码和税务数字证书密码点击获取变更信息,点击变更。
百旺(税控盘):登录—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在线变更—弹出“是否关闭开票软件在线变更程序” —点击“是”进行变更。
航信(金税盘):登录—系统设置—菜单栏“系统设置”—网上变更—金税盘网上变更—点击确定—勾选新增发票种类—点击确定。
三、申报注意事项
季中转一般纳税人,以11月申报次月生效(即12月生效)为例,需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10月-12月(一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所属期12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以上申报均需去税局大厅申报。
还有18天就2023年了,财务人员和老板们都很忙,其实税务局一样很忙!
那税务局大大们忙什么呢?我们来看看。
有老板就纳闷了,我做个小本生意的,还要严查我?
可别以为咱们是小规模,税务局就不重视咱了,毕竟咱们占的比重大,年底了,大家都有指标要完成的呀!
先来看看, 税局查你小规模纳税人是有理有据的!
1.先从小规模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说起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的话,可以免征增值税。
可以说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最大福利,但也是“有心人”最爱钻的漏洞!
很多小企业就利用多余的免税额给“需要发票”的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瞄准临界点的,很多都涉嫌恶意串通开票,或虚开发票。
2.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今年国务院给小微企业放水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企业按10%征收所得税,要知道一般企业是25%。
这里是有巨大税率差的。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违法犯罪的空间!
3.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取得进项发票困难,小规模企业成为“中转站”
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劳务企业等都是因为取得进项发票有难度,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小规模企业给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有以上情况的老板们,成功快车劝您可赶紧悬崖勒马吧!你以为天衣无缝,其实难逃税务局的火眼金睛!
金税三期无死角,大数据分析分分钟看透你!
自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只要税务局想查你,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就能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一个查一个准!
如果销售额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附近的话,那就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接着就是追查发票流向是否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否恰当,虚开发票几乎是瞒不住的!
另外,别以为小规模企业千千万,人家找你不容易,那您就小看金税三期了,人家从海量的信息里找到高风险的你,还是比较容易的!
小规模企业不是法外之地,老板和财务们一定要重视
一起来看看,来自成功快车的提醒:
1. 一定不要抱侥幸心理,现在有这些中介公司会介绍营业额小的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咱们可不能为了那么点“回报”,因小失大!
2. 必须严格把控采购与销售的这两个重要环节。不仅要积极取得合规的采购发票,还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具合乎规定发票,不能随意。
3. 至于企业所得税,更要认真核算,不能为了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完全用费用冲减收入,如果再税务抽查中被视为“假账”,那就严重了!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那么,接下来,悦报销小编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认证吧!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 相关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不含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 +3%)
按“营改增” 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6、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7、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条件有什么区别?
1、销售额控制不同: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最高额度,超过后应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没有限额。
2、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除出租、出售不动产征收率5%以外,其他都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分6%、11%、17%三档税率;
3、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4、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同: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月销售额超过3万才能开具专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抵扣进项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ps: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245045.html
为满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申报需求,网上税务局开发了增值税小规模简易申报功能。纳税人仅需填写“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两列的不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根据相关核定信息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自动生成税款,并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点击确认申报即可。
适 用 范 围
本功能适用于纳税人当前所属期“无差额扣除项目”、“无代开发票等存在预缴税款情况”、“无其他免税项目”、“无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适用5%税率的项目”。
填写申报步骤
报表数据填写及判断(一)
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
点击网上税务局左侧“我的权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2016新”—>“小规模纳税人简易申报”,填写数据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系统根据所填写数据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相关核定信息,判断所填写数据是否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如满足,数据自动显示到原申报表“免税销售额”行次及“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行次”,如下图所示:
报表数据填写及判断(二)
超过小微企业优惠标准
如填写数据已超过小微优惠标准,如下图所示:
确认申报
数据填写保存成功,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认申报”继续提交。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适用3%,但也有特殊业务适用3%减按2%、5%征收率情况(特殊了解一下就行)。小规模纳税人除一些特殊行业特殊情况外,一般都不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去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下面就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特殊情况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以及去税务局申请代开注意事项详细说一下。
一、小规模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几种情况
住宿服务业、鉴证咨询业、建筑服务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必要条件是:属于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的行业范围,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大于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大于9万元)。
二、特殊情况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已经核定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三、去税务局申请代开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产生的税额不在免费范围,且城建税也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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