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延期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延期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延期纳税与延期申报,乍一听还以为是同一件事情,其实不然,两者并不一样,甚至差别很大,对会计来说,尤其不能含糊,对于延期纳税,虽然申请了延期缴纳税款,但依旧要按时完成纳税申报义务,而对于延期申报,即便申请通过了,也要先预缴税款,再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弄懂两者之前的区别,我们专门整理了一则漫画,来分享这块的知识!也希望大家在日常的工作中,对一些细节性的内容也要重视起来,以免因为认识不到位,而给工作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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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般地,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逾期申报缴纳税款的,应按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有种情形延期申报缴纳税款不需缴纳滞纳金。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逾期申报缴纳税款的,应按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
每日一税提醒:并非所有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逾期申报缴纳税款的情形,都要缴税收滞纳金。
现举例与大家探讨——
【案例简介】2023年7月,m公司通过某省税务局网上报税平台申报2023年度1-6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于办税人员操作失误,导致一笔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无法正常申报。经报主管税务机关,需层报省级进行系统后台更正处理,后由于税务机关启用电子税务局等原因,m公司在2023年8月才将该笔税款申报入库。问m公司这种延期申报纳税是否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案例解析】本案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m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未加m公司收税收滞纳金。
根据本案案情,m公司没有主观故意延期申报缴纳税款,主要由于税务机关申报系统原因预期申报缴纳税款,即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不予加收滞纳金。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23年第5号)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第八十条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总结:因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3年内补缴税款时,不需缴纳滞纳金。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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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申报期正常截止至4月20日,但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有所延期。我们先看看截止到目前为止,具体哪些城市有所涉及。以及如果所在的城市没有延期通知,纳税人如何自行申请延期申报。
一、延长申报期的城市
无锡市:4月申报期顺延至4月30日。
苏州市:4月申报期顺延至4月30日。
徐州市:4月申报期顺延至4月30日。
上海市:4月申报期顺延至4月29日。
广州市:4月申报期顺延至4月27日。
二、自行申请延期申报
对于当地没有下发统一延期申报通知的地区,如果企业确实遇到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情无法按时报税,这时若不做任何处理任凭逾期,会产生信用评级扣分、滞纳金、罚款等不利后果。难道面对这种特殊情况我们就没什么自救的方式吗?当时不是,申请延期申报你值得拥有。
申请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财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申请时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操作步骤
接下来以江苏省企业申请延期申报为例。
1.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综合信息报告”
在展开菜单栏中选择“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或者在右上角搜索框中直接搜索“延期”。
2.点击业务功能中的“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3. 延期申报申请信息模块有本单位所有的税费种认定,选择需要延期的税费种。需要先填写后面栏次相对应的信息后,“选择”的位置才可以勾选。
“征收代理方式”有自行申报、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委托代征、其他征收代理方式几种。一般本单位除个税以外的税种,选择自行申报方式。
“税款所属期起”:选择需要延期的所属期,选好后会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止”及本属期正常的“申报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期限”:延期申报没有最长不超过几个月的时间限制。这里预估一个本单位能够正常报税的期限,后续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4.“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必填,没有固定模板。
5.“附报资料”:经办人身份证为必填项,一般转成pdf的格式上传。
注意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随本期申报的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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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份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如果你因疫情影响还是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 ,不用着急,这项政策能帮到你--------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准予延期申报。
我们以重庆市税务局为例:
抗疫期间,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法〔2020〕14号)
我们来看看具体操作: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网,点击左上角“重庆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或者“我要办税”,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
第四步,点击“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第五步,进入延期申报申请录入界面,录入“行政许可申请”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申请延期的理由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完成申请后,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税费缴纳”--“扣款项”(延期申报)“模块查询并在征期内完成核定预缴税款。
第八步,完成核定预缴税款后,及时在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询并下载打印行政许可决定书。
【注意事项】
1、“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处,应写清楚因何种不可抗力,或者具体困难导致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情况;
2、申请信息中,延期申报税种、所属期、申请延期申报期限(预计需要延期到何时)等信息录入正确,并将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全部勾选;不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不录入、不勾选。
5月31日通常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是否会因疫情影响延长尚未明确。这不,财务群内很多财务朋友针对汇算清缴问题展开了讨论,诸如:
张会计:我公司已在前几日完成了纳税申报,但近日发现申报有误,还能更改吗?
王会计:因受疫情影响,我公司主要财务人员还处于自我隔离阶段,无法开展汇算清缴工作,我公司可以延期申报吗?
李会计:我公司虽然完成了年度纳税申报,但受疫情影响公司目前没有钱缴纳税款,我公司可以申请延期纳税吗?
接下来,笔者就结合上述问题,为您一一作答。
问题1:汇算清缴截止前,已完成的纳税申报能否更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问题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能否申请延期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问题3:企业所得税税款能否申请延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情形即可申请延期纳税,例如,“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发生较大损失则符合该情形。
此外,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如下:
1.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准备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涉及的主要资料如下: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特别提醒:
2023年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该项政策如何具体实施,我们一起关注吧!
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注:1.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
2.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申请办理时限: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在申报期限内申请。
有权批准的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该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税收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最近总是有人问鲁老师:老师,我已经办理了延期申报,为什么还是有滞纳金产生?税务局是不是搞错了?
一个人问可能不是问题,但是一群人问这个问题就是问题了,而且是大问题了,所以我们今天有必要把这个大问题和大家交代清楚了。
一、延期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呢?有两条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2.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但是这只是延期申报,并非延期纳税,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还有一句话要特别注意: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也就是说你虽然不能及时申报申请了申报的延期,但是税款还是必须缴纳的,具体缴纳金额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这就是本次呼和浩特市疫情太多企业出现滞纳金的原因:办理了延期申报但未预缴税款。
我们回头看本次呼和浩特市疫情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于延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第二条说的非常的明确: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0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妥妥的,全是说的“延期申报”,根本没有提延期缴纳,所以你如果只是办理了延期申报,未办理延期缴纳却未预缴税款那么产生滞纳金也是很正常的,当时很多的税务局都做过相应的提示,但是很多财务人员根本没有理解这个问题,比如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某税务局就有发过这样的信息,说的是再明白不过了。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延期申报预缴的税款与实际结算时的税款金额不一致会不会产生滞纳金,在国税函〔2007〕7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那么接着我们再看看延期的另外一个名词“延期缴纳”到底是什么情况,它与“延期申报”又有何不同呢?
二、延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里明确延期缴纳税款的原因是因纳税人有特殊困难,那么具体的特殊困难指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国税函〔2004〕1406号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
很简单,就是企业没有钱了,没办法交了,所以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大家可以看本次呼和浩特市疫情过后在内蒙古电子税务局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的操作步骤的第二步就是要上传企业《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其实就是为了核实你是不是确实没有资金交税。
以上就是我们对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详细介绍,也是揭开很多财务人员的不解,就如本文开头所说的,很多财务人员到目前自己出现的滞纳金也没有搞清楚原因,很多人都在咨询鲁老师这个滞纳金是由于疫情无法申报产生的,是否有减免政策,这里需要对申报和缴纳再多说点:如果未按期申报其相应的处罚是罚款;如果未按期缴纳或少缴纳其处罚是征收滞纳金,这个一定要搞清楚。
有的人多次追问:我延期申报了怎么会产生滞纳金?的确延期申报不会产生滞纳金,产生滞纳金的原因是你未按期缴纳税款,因为滞纳金的计征依据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征收依据是滞纳税款,和你申报那些资料没关系。
再想说一点是:很多财务人员都在追求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所以会想发设法的少缴税或者不交税,可是恰恰却忽视了对税法的遵从度和熟识度,不懂税法搞税筹,结果税筹没有搞成,违法成本却很高,这就是本末倒置的结果,所以税收筹划一定是在税法范围内所做的事,这个前提是必须懂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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